我们在上一章已经把清代乡约宣讲的材料,乡约宣讲的提倡说得比较清楚,现在要讨论的只是乡约宣讲的实行,以及宣讲以外的他项实际工作。宣讲的实行,大约是十分普遍的,我们只消翻阅任何州县的志书,里面没有不载讲约办法的。同治五年的《仁寿县志》,卷四的礼教志便完全是宣讲,可惜全卷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康熙十六谕原文和雍正圣谕广训,真正描写乡约办法的,只有下面一小段。“每月朔望日,择宽洁公所,设香案。届时县中文武官俱至,衣蟒衣,礼生唱,序拜,行三跪九叩首礼。兴,退班,齐至讲所,军民人等,环立肃听。礼生唱,恭请开讲,司讲生诣香案前,跪,恭捧圣谕登台,木铎老人跪,宣读毕。礼生唱,请宣讲圣谕第一条,司讲生按至讲毕而退。”宣讲办法的后面,附有申明亭一条,不过也止“申明亭在治前坡路旁”九字。大约仁寿全县只有这一个申明亭,每月朔望只有这一次宣讲,完全是例行公事,并不是什么特别设施。《仁寿县志》卷四,礼教志宣讲篇。

宣统三年(公历一九一〇年)的《东莞县志》,虽然成功于满清的末年,那时乡约久已废弛,然而典礼里面的宣讲,还有一段很长的例行仪式。宣讲的首段,是说明康熙九年所颁上谕十六条的讲解方式;“本邑于城厢内外,往来通衢,人民凑集之处,设立各乡约所,每月朔望,县正率同官属前往,齐集耆老里民,恭请上谕,供奉香案上,各官排立班次,文左武右,行三拜九叩首礼毕,铺垫列坐地下,令乡约于十六条内挨次宣读四条,讲解谛听”。这种钦定礼节,大约是和纪念周一样,月月在那里实行的。不过城厢里面有多少乡约所,四乡下面又有多少乡约所,我们不得而知?乡约的领袖,在此处叫作乡约,而不叫作约正,也似乎和大清会典的办法有一点出入。第二段讲到雍正圣谕广训万言,便仍用约正名义,并且遍及乡村,所以“本邑于县城内及大乡村,各择宽闲洁净之处,俱设立讲约,捡选举贡生员之老成有学行者为约正”。不过除了约正以外,“再选朴实谨慎者三四人为直月”。约正直月都有一点报酬,约正每年廪膳银六两,直月三两六钱,使他们无生活的压迫,可以专心化导。最有意思的是集会和集会时候的记善记恶,完全是朱子增损吕氏乡约的口吻,吕氏乡约的原约四条,虽然完全消失,朱子增损吕氏乡约的办法,倒又复活了。我们为节省篇幅起见,单只引证原文,而不多加注释:

“约正直月置二籍,德业可劝者为一籍,过失可规者为一籍、直月掌之,月终则以告于约正而授于其次。每月朔日,直月预约同乡之人,夙兴各食于家,先后集于讲约之所,俟约正及耆老里民皆至,相对三揖,众以齿分左右立,设香案于庭中,直月向案北面立,先读圣谕广训,皆抗声宣诵,使人鹄立耸听,然后约正推说其义,剀切丁宁,使人警悟通晓,未晓者仍许其质问。讲毕,于此乡内有善者众推之,有过者直月纠之,约正询其实状,众无异词,乃命直月分列书之,直月遂读记善籍一遍,其记过籍呈约正及耆老里长默视一遍(此处较朱子原法为佳),皆付直月收之。事毕众揖而退,岁终则考校其善过,汇册报于县官,设为劝惩之法,有能改过者一体奖励,使之鼓舞不倦”。《东莞县志》卷二十五,经政略四,典礼下,礼仪内宣讲篇。

《祥符县志》的乡约礼节,也有约正直月,也有善簿过簿,里面集会的办法,文辞的字句,同东莞县志,差不多可以说是一样的。总而言之,宣讲乡约这种办法,在法令方面是颁行全国,在实际方面大约也是全国奉行的。不过奉行的程度有大有小,有的只在城厢举行,有的散在四乡举行,有的专为宣讲,有的兼顾他项乡治工作,便要看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了。我们从各种县志,各种文集,稍为搜集了一点材料,稍为可以看出一点实状。至于整个的状况,全朝的变迁,便因为材料缺乏,情形复杂,不能有一个系统的叙述了。从县志的记录,我们找出两个最有意思的变化,一个是定州的乡约地名,一个是汾阳的乡约领袖,前者是制度变成地名,后者是制度变成领袖,倒是《大清会典》一切法令以外的两种自然变化。其他县志的地理,不是什么乡保,便是什么都图,只有《定州志》单叫乡约,共有一城四十三约,总统四百二十三村。编者不但依照旧志,保存乡约名称,并且赞扬乡约,“二十八年奉台宪通扎,饬行联庄法,官吏多难之。惟定州以约为联,不旬日而集事”。他以为每约村有多寡,里有远近,不易心领神会,所以每约为图,图后分列各村,而成“乡约志”二大卷。我们现在把定州各约名称,村数,户口附录在这里,以见乡约制度变成乡约地名的实况:

深河约 八村 三百七十户 二千四百五十九口

建阳约 十村 一千二百三十四户 五千九百九十四口

东亭约 一镇八村 六百五十八户 三千五百六十四口

元光约 六村 一百九十三户 一千三百六十六口

庞村约 十村 一千〇八十六户 六千一百六十四口

五女约 五村 四百三十六户 三千一百二十三口

大辛庄约 一镇二村 二百五十二户 一千三百一十四口

全邱约 十二村 一千二百〇六户 七千二百八十九口

安家庄约 十二村 五百九十六户 三千四百九十口

柴篱约 七村 六百四十三户 三千八百口

东不随约 十八村 一千〇十七户 六千六百〇五口

东朱家约 十村 四百八十五户 二千九百三十三口

疙瘩头约 十二村 五百一十二户 三千〇五十四口

张蒙约 二十二村 七百五十户 四千三百一十四口

周村约 十二村 八百一十五户 四千五百三十八口

怀德约 八村 七百四十四户 四千〇八十四口

张谦约 五村 八百五十七户 四千七百〇八口

高蓬村 七村 五百一十五户 三千二百三十四口

钮齐约 十一村 一千〇六十五户 六千一百〇三口

邢区约 一镇五村 七百四十八户 四千四百六十三口

梁村约 十村 九百一十九户 五千一百二十五口

李亲顾约 一镇六村 七百二十五户 四千九百一十四口

王耨约 七村 七百三十八户 四千九百五十八口

赵庄约 十三村 一千三百六十二户 八千〇一十七口

溇底约 十村 一千一百七十户 七千九百七十六口

子位约 五村 一千三百七十一户 一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口

南不随约 二十九村 一千二百七十六户 八千七百七十一口

明月店约 一镇二村 二百〇五户 一千二百七十一口

寨南约 十五村 七百〇二户 四千二百九十四口

忽村约 十三村 八百四十三户 四千〇三十七口

大寺头约 六村 三百四十三户 三千三百五十八口

高门约 四村 三百四十四户 二千〇九十八口

赵村约 十四村 六百八十七户 三千七百三十三口

西不随约 十六村 七百四十八户 四千五百四十口

奇连约 四村 五百一十八户 二千五百四十三口

西坂约 七村 一千〇四十八户 五千四百〇七口

潘村约 十二村 一千六百六十六户 八千三百五十六口

砖路约 一镇六村 九百七十五户 五千二百六十七

西涨约 五村 七百二十四户 三千九百一十一口

清风店约 一镇六村 六百四十一户 三千八百〇三口

连冢约 八村 六百六十二户 三千七百四十七口

胡房约 十一村 一千一百三十一户 五千三百口

北不随约 十七村 一千〇二户 五千五百〇七口

这种乡约组织,并不是普遍的农村组织,基本的农村组织,而是上层的农村组织,高级的农村组织。普通的农村组织,是以村庄为单位,大约不过一二百户,五六或是七八百人。定州的乡约,最小的有三村镇,一百多户,一千多口;最大的有二十九村镇,一千六百多户,一万二千多口。平均计算起来,每约有十个村镇,七百九十户,四千六百九十六口的光景。我们现在把各约村镇多少,户数多少,口数多少,在下面分列几个详表,一经检查,便可知道各约村镇,户数,以及口数分配状况。

定州各约村镇多少表

定州各约户数多少表

定州各约口数多少表

定州的地方组织虽然叫作乡约,而定州的地方领袖却并不叫作乡约或是约正。定州乡约志的后面,附录道光二十六年(公历一八四六年)的“整饬村约告示”,只有“照得设立里正、乡长、地方、催头等役,原为代一村办理公事……”可见乡约地方的名义虽然存在,乡约制度的实际却一点痕迹也没有。《汾阳县志》所载的乡约,既不是乡约制度,又不是乡约地方,乃指乡村的领袖。县志载明顺治八年(公历一六五一年)全村编为八坊,三十六里,每坊里设乡约四名,地方一名。每坊里的下面,又分为若干村庄,所以这种乡村领袖,也不是每村都既有的基本领袖,不过比“地方”的数目要多一点罢了。乡约里面的领袖,从《大清会典》法规上,从各县县志宣讲里去看,都是些约正值日之类,不知何时何地产生汾阳这样一种习惯,以乡约制度之名,名其领袖。这种习惯普通在各县县志上也有不少,最近的青苗会账(光绪三十三年北平附近榆垡镇)有乡约的名称,最早的《于清端公政书》,也有这种名词。于清端公龙是明末诸生,清初大吏,作过许多次地方官吏,对于乡约保甲提倡甚力。他的政书里面,成有一篇“慎选乡约论”,对于乡约的痛苦,可以说是洞若观火,对于乡约的保护,也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只消摘录一点在下面,便可想见一斑:

“凡有司勾摄人犯,差役不问原被告居址,辄至乡约之家,管待酒饮,稍不如意,诟詈立至,且于朔望点卯之日,肆行凌虐。倘人犯未获,即带乡约回话。是差役之吓诈乡约,倍甚于原被二犯。更有苦者,人命盗贼,不离乡约,牵连拖累,夹责受害,甚之词讼小事,必指乡约为佐证投到听审,与犯人无异。且一事未结,复兴一事,终朝候讯,迁延时日,无归家之期……若三家丘店乡约,卖一婢女,止应得乡约一年,民间那有许多婢女,以供因公赔累乎?……彼乡约曾未家居,何由而劝人为善去恶,何由而谕人出入守望;……乡约之苦,至此极矣!于是有半日之乡约,一日之乡约,有明应帮贴之乡约,真如问徒拟军,求脱离而不可得……”《于清端公政书》卷二黄州书页四十五至四十八。

这一篇文章所描写的乡约痛苦,不见得十分真确,也许有一点过火,然而乡约责任的重大,乡约地位的卑下,那是无可疑问的。精神领袖的乡约,教化民众的乡约,堕落到了这个地步,真是吕氏兄弟始料所不及。社会环境的变迁,可以使一个制度,从这面变到那面,从正面变到反面,我们真得小心一点。于成龙觉得乡约的功用是“劝人为善去恶”“谕人出入守望”,并不是供应官府,催办赋役,所以才立下许多禁条,希望把乡约从差役的重枷下面解放出来。虽然他也没有积极的举动,不能振兴教化的精神,至少也可以救护乡约的领袖,使不致累死公门。我们现在也将于成龙的乡约禁条,引在下面以资参考:

一 不许票仰协拘人犯

二 不许差役到家饭食

三 不许原被告指为证佐

四 不许朔望点卯

五 不许请立印簿

六 不许差督编查烟甲

七 不许买办军需

八 不许人命盗案牵连姓名

九 不许投递报呈

十 不许缙绅把持

于成龙的禁条,并不是无病而呻,只是对症发药;不过乡约当时实施的情形,从这个反证看起来,也可以略见一斑。奉行日久,有名无实,视为具文,不过多几道谕旨,自然没有积极的效果,当然也没有消极的弊端。从于成龙的禁条去推想,乡约并不是具文而是事实,具文的谕旨不足为害,堕落的事实可以把乡约领袖陷入十八层地狱。真是实行不如不行,有乡约不如无乡约,乡约的末路一至于此!于成龙的慎选乡约谕是在黄州知府任上作的,黄州知府是康熙十三年(公历一六七四年)到任的,那时清兵入关才二十二年。乡约制度不应衰落到这个地步。或者乡约弊端,明末已深,清初未能彻底改善,所以堕落如此。于成龙为清初名吏,故急急于乡约的救护,以后则有名无实,视同具文,既不能作恶,也不能劝善。乡约制度的衰落,乡约制度的消灭,竟可以算是乡约领袖的解放。当然只有消极的解放,而没有积极的改造,也是没有用的。

于成龙以后,提倡乡约的人,自然也不在少数。可惜中国各地还没有一个完美的图书馆,能把清代所有的个人全集,地方县志都巨细不遗的汇在一处;也可惜我们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去一本二本的翻阅。《清史》列传里面的循吏列传,虽然是十分简单,然而里面记载提倡乡约的人物,已有好几处。当然他们只是小小的地方守令,他们既没有高深的学问,也没有重大的威权,万万不能和王阳明,吕新吾辈比美。我们现在把《清史》循吏列传里面提倡乡约的人物,以及他们工作的性质写在下面,可见清代的乡约制度,并不是没有人提倡:

循吏列传卷七十四,骆钟麟:“其为政先教化,春秋大会明伦堂,进诸生迪以仁义忠信之道,增删吕氏乡约,颁学舍,朔望诣里社讲演圣谕,访耆年有德孝悌著闻者召使见,岁时劳以粟肉。立社学,择民间子弟,授以小学孝经,饬保伍,修社仓,百废具举。”

循吏列传卷七十四,李皭:“尝曰,礼让不兴,国何由理。每朔望率僚佐诣观化亭为县人讲乡约,春秋行乡饮酒礼。时至村落间,问民所疾苦,勉以孝弟忠信,牧儿田妇皆环集,如婴儿之依慈母,期月之间,县人悉化于善”。

循吏列传卷七十四,张沐:“为政专务德化,令民各书为善最乐四字于门以自警,注六谕敷言,俾人各诵习,反复譬喻,虽妇孺闻之,莫不欣欣向善也”。

循吏列传卷七十四,张勋:“县西境有吕店者,俗好讼难治,勋察里长张文约贤举为乡约,礼遇之,俾行化导,俗为一变”。

这些循吏的治绩,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专以礼教化民,像张横渠一样,一种是乡约、保甲、社仓、社学同时提倡,像朱子,阳明一样,此外有乡约教化的实效,而无乡约组织和名称的,尤其是指不胜屈,总而言之,清代地方守令,虽然对于乡约也曾提倡,不过没有整个的组织,特殊的见地,可以替乡约增光。循吏以外的封疆大吏,地方领袖,自然也有不少提倡乡约的,像于成龙的慎选乡约论,就是《清史》列传绝口不提的。依我们的揣想,咸同中兴的名臣,像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诸公,对于乡约,保甲应该有一点特殊的见地,伟大的贡献。然而翻阅他们的集子以后,不觉使我们大大失望。他们在戎马仓皇的时代,军书旁午,羽檄交驰,哪里有什么闲工夫去提倡缓不济急的乡约。其他湘淮名臣,自然也有同一的困难,所以咸同中兴局面,只有保甲而没有乡约,只有武备而没有教化。

不过从他们幼年未达的事迹去分析,我们倒找出两种提倡乡约的人,一个是罗罗山先生,一个是王璞山将军。罗罗山是咸同时代的一位理学大师,又是中兴名将,当时的将帅不是他的学生,便是他的部下。他遭际甚艰,发达很晚,四十一岁的时候,才“考试一等,补廪膳生”。《罗罗山诗文集》所载先生传略,说“时乡有盗患,胥役捕盗者,因缘为奸,与诸豪猾谋陷良民,俾倾其家。先生乃为乡约,痛除诬陷之弊,乡俗以安。”对于当时的乡约,罗山既不似曾胡的漠视,也不似陆桴亭的贱视。他替刘霞仙父亲灿华先生作墓志的时候,引灿华先生“曾祖乡约正黾助,祖太学生其萃,父乡饮宾循南,皆隐德不化”,以为刘家祖德。嘉庆甲戌(公历一八一四年)清廷要复古代月季读法典礼,诏郡县选端方正直人士充任,灿华先生又被邑令毛公推举,所以罗山称其“修明乡约,里俗大变”。《罗罗山诗文集》卷八,灿华先生墓志。罗山不惟自己提倡乡约,并且赞美人家提倡乡约,可惜我们没有找到他的乡约办法,更可惜他没有作过地方守令或是封疆大吏,所以乡约不能在咸同时代放一异彩。

王璞山将军是一位湘军名将,所谓老湘营,就是他的部队。他所编著的阵勇刍言,分营制,职司,号令,赏罚,练法五部,见《王壮武公遗集》卷二十三。为湘军练营制根本。曾文正虽然因为璞山年少气盛,多所批评,不与合作,然而讲到营制战术,还是十分称道。见《曾文正书札》各书。可惜他出世太早,去世太早,不然他的勋名,他的功烈,也许仅在曾左胡下。就是他的旧部,像□□等等,都能破敌杀贼,立功显能,位至极品。他二十岁的时候,曾作书塾学约八则,教训他的学生。见上著年谱及卷二十四。二十一岁的时候,又作洙津区乡约十条,感化他的乡里。这样幼稚的年龄,居然能有这种老成的工作,真是不可多得的。璞山也是罗山弟子之一,也许他幼年这种学约乡约办法,是从罗山那里传授来的,亦未可知。

璞山洙津区乡约小引的开端,不能不把康熙十六谕恭维一下,说是“尽善尽美”;小引的结束,只说“非敢创为谕说,亦以劝同里诸君子恪遵圣谕之意也”,以免标奇立异的罪名。乡约第一条务正业,劝士农工商,各“专业以致其精,观摩以善其事”。第二条劝稼穑,因为农为本务,关系极大,做特别申述。第三条戒嬉游,劝人民不可懒惰,以致荒废正业,困于饥寒。第四条尚节俭,以为孔子言道国必曰节用,并引大学“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和孟子“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第五条端大本,即指孝友二项,里面讲到圣谕十六谕的首谕,并引孟子“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他有一段小注,解释孝友屈居第五的原故,“以人苟不务正业,劝稼穑,戒嬉游,尚节俭,则家业不能有成,而孝养无资,何以事我父母,及于兄弟乎”。第六条睦乡里,引孟子“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和蓝田吕氏乡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吕氏乡约的本来面目,真是不易复见。第七条教长老,引孔子“老者安之”,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老者衣帛食肉”各句。第八条恤穷苦,指鳏寡孤独废疾之人,应该分别或合力周恤。第九条端蒙养,指儿童教育,应当及早提倡,并引古语“教子婴儿,教妇初耒”以资佐证。第十条敦礼让,指冠昏丧祭各种大礼,并引孔子“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敬让之道也行矣。”以上俱见《王壮武公遗集》卷二十四。

除了他们两位以外,各县县志也常有提倡乡约的特例。乾隆二年(公历一七三七年)河南巡抚尹令一,曾檄行各府州县,提倡一种“社会”组织,因学立社,和普通因社立学的办法相辅而行。其实“社会”的组织,并不是真正的乡约,乡村的乡约,而是寓乡约于学社之中。每县用仁义礼智信五字,按东西南北中立为五社,每社又分上下两斋,有社长一人,斋长二人。每社有劝善规过循环印簿,开列各人姓名,善则朱书详记,过则墨笔直书,然后再由学师分别考校。这个巡抚檄行的“社会”组织,不知各府州县是否遵行,不过祥符县(开封)的知县张淑载,是曾经奉行的。据光绪《祥符县志》所载,张淑载不但奉行巡抚通令,并且申议四条:一曰规劝之道,令随时修省,一曰期会之法,各轮转分管,一曰责牧令督勤察惰以收实效,一曰戒社生指过造谤以息偷风。后来他又申议四条,“一曰善过簿宜划一,一曰课程法宜稽考,一曰醵钱以联洽比,一曰置田以垂永久”。当然这样的申议,也没有什么特别,不过“置田以垂永久”的办法,他是曾经实行的。据县志所载,全县共置田地一十一顷,“招佃输租,岁收所入,以供五社每会饭食之费”。

这种“社会”的组织,大约是他省所无,不过买置田产,以谋永久的办法,旁的地方也是有的。譬如《江阴县志》所载乡约一篇,便有“乡约田”一百九十二亩二厘五毫六丝入忽四微,坐落璜塘,马镇,青肠,萧崎,塘祝等镇。河南在乾隆二年(公历一七三七年)有巡抚尹会一提倡,江苏在同治七年(公历一八六八年)也有巡抚丁日昌提倡。据《江阴县志》所载,“巡抚丁日昌通饬各属,宣讲乡约,城乡共举讲生五名,两学轮流督率,按月宣讲六次,知县每月捐廉钱二十五千文,分送讲生薪水”。《江阴县志》乡约后面,还附有邑人郑经撰述的“现行乡约录”,叙述咸丰年间提倡乡约故事,并极力鼓吹乡约的重要,以为“圣王设教之纲领”,“圣王之道,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理无穷,而咸寓乎乡约中”,“乡有约则率土之滨,无不奉圣王之道,身体而力行之矣”他这种过度的信仰,过度的鼓吹,虽然未免铺张一点,空虚一点,然而也有相当的效果。咸丰四五年间,江苏各县延绅设局,宣讲乡约的运动,便是郑经提倡乡约热诚的结晶。

据“现行乡约录”的自述,咸丰三年的时候,因为粤匪(指太平天国方面)占据金陵,江南岌岌可危,奉檄办理团练。咸丰四年提学奎,恐怕团练未能精锐,叫县令陈某(查《江阴县志》职官志,咸丰四年知县陈懋霭,字月湖)广集绅士,共商妥善之法。那些绅士里面,也有郑经在内,他便大发议论,以为“团其身必团其心,练其力必练其气,刻下风鹤交警,人情汹汹,若仅讲团练,不以文教治之,练丁即有勇,悉能知方,愚顽且思逞,讵甘守法。若与宣讲乡约,练丁则忠义明而果敢气作矣,愚顽则孝弟敦而守望志坚矣。”这种因团练而及乡约,要团身必先团心的主张,不知曾胡诸公见了作何感想。不过当地官吏十分赞许,当地领袖也热心提倡,居然能讲到素有讲约经验的余治,热心赞助的绅士章第荣父子,常大元兄弟等十馀辈,禀明提学,谒告知县,设局宣讲。一时风起云从,上官既通饬推行,邻县亦交相仿办,譬如毗连的常熟、无锡、金匮各县,也在咸丰五年延绅设局,办理乡约,大约是受江阴一地的影响。到底江阴乡约的办法如何,常熟、无锡、金匮的办法又如何,我们在各县现在县志,已经无法查出。可巧得一录的乡约部,载有咸丰五年的常熟乡约所考,常熟宣讲乡约新定条规,常熟乡约曾讲变通法,锡金乡约局规条,大约是郑经所指常熟锡金“咸劝立局”的效果。锡金乡约局规条后面的告示,说明“奉本府正堂色札,奉提倡学院奎札,饬各府州县,分谕各善堂绅董,妥议章程,遵奉宣讲”,便和郑经“现行乡约录”的“呈请督抚学诸大宪,通饬推行”遥遥对照。不过锡金乡约规条后面的告示,又加上“仿照明儒高忠宪同善会讲会之法,分别遵办”两句,所以常熟、无锡、金匮各县的乡约,颇有不少的慈善性质。我们虽然不能得到江阴故有的办法,我们还可参考常熟、锡金仿行的办法。

常熟乡约所考开篇以为周礼“地官掌邦国之教令,分遗乡约,各掌其所治之教”为后世乡约制度的起源,“明高帝制教民榜六条,设三十县乡约所,月吉有司临莅讲所,宣谕劝戒”,为古代读法巡国之遗意。不过据本书研究的结果,周礼并无乡约的名词,洪武时代亦无乡约的名词,教民榜文是一回事,洪武六谕又是一回事,洪武六谕只有老人木铎游行,并无有司临莅宣谕,洪武亭所只有申明亭,旌善亭,而无乡约所,可见乡约所考的考据不确。不过乡约所考的实地记载,知县杨振藻选择神宫佛宇,凡六十四所,依八卦定名,西北乾号八所,正北坎号八所,东北艮号八所,正东震号八所,东南巽号八年,正南离号八所,西南坤号八所,正西兑号八所,或者是比较可靠。

常熟宣讲乡约新定条规里面最特别的东西是乡约总局,“选举公正绅董,捐集经费,专办化导事宜,以作四乡表率”。局中另聘公正诚笃之士二人或四人,名为约正,分值四乡,会同各乡图董振兴乡约,挨图轮流会讲。每乡有乡约长一人,主持各乡乡约,由约正就当地会讲时,与当地父老董事,商请老成敦品之人充任。乡约责任由地方官吏手里,转移到地方绅董手里,由无组织的宣讲,进到有组织的分往四乡,轮流宣讲,不能不说是有一点进步。总局为官吏所提倡,在全县的中心,有经费的接济,自然易于奉行不废,乡村的乡约,便要比较敷衍一点。乡约会讲变通法,也提到“邑城官长亲临,尚多奉行不废,若乡间势必不行。盖人情厌常好异,无所为而为之,三五次必将厌倦”。所以起初听讲的人还多,以后一天一天的少,结果或至于无人过问。他们看见乡约无人上门,赛会便人山人海,所以想利用迎神赛会的机会,仿照高忠宪公四季讲会的办法,每年只行四会,两次借用惜字会,两次借用惜谷会,听讲的人民必多,宣讲的效果必大。并且每乡先请学官或县官亲临讲解一次,更易表示政府的重视,引起人民的兴趣。宣讲的材料,自然是圣谕广训直解,不过可参用方言里语,引证古今譬喻,使人人易于了解,乐于听闻。其他杀生、溺女、争斗、图赖、惜字、惜谷以及禁宰牛犬,禁捕青蛙,解说难证,都可在乡约宣讲的地方,分别讲解。乡约宣讲以外,还可举办善举,禁除恶俗,调查乡村利弊,访问孝弟贞节,以谋乡村教化的施行。乡约局中并备册簿多种,“一册采访节孝事略,一册记地方风俗,一册书各乡见闻善恶报应,一册记出入细数,一册记讲约生赴乡宣讲功课,一册记奖励善类,一册记惩戒凶恶,一册记示谕文书底稿,一册登记收捐,一册记乡董到局会叙轮流日期,一册记刻印各种善书,散布细目”,才能有条不紊,有数可稽。

无锡和金匮两县在相同的时代(咸丰五年),也有乡约局的办法,不过因为二县公署同在一城,所以只设一局,名曰锡金乡约局。锡金乡约局的情形,虽然没有常熟乡约局那么复杂,然而根本的方案是相同的。总局有约正六人,常川赴乡倡导,给以相当报酬,在城分东南西北四里宣讲,在乡各图有乡约所一处,每年每处轮讲二次。各图寻常朔望的宣讲,则由乡约长会同绅董办理,乡约长并且可以参加地方一切除弊兴利事宜,乡约和乡村行政又渐渐发生密切的关系。当然各图孝子、悌弟、贞女、节妇事迹要采访奖励,保婴、养老、敬节、恤孤、惜字、放生、掩埋、助葬、救火、备荒善举,要随时随地举行,花鼓、摊黄、宰牛、赌场、窝匪恶行,要查明处办,以谋弭患,救灾、济急和保卫局表里相辅而行。

咸丰五年真是乡约发达的一个年头,不惟江南各县县县如此,就是四川的慈溪县,也同时在那里提倡。不过四川和江南距离很远,所以两地办理的情形也大异。慈溪所办乡约,并不延绅设局,只有条约九条,在吕氏乡约的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三条下面,加上守望相助,毋习赌博,毋留匪类,毋纵图诈,严禁溺女,劝办保婴六条。不过后面附有一个乡约公据式,倒有一点参考的价值,我们现在把他引在下面。

乡约公据式

立乡约  乡  图约长  同约

等奉邑尊劝谕举行乡约凡同约之人各宜恪守条程协力奉行互相劝戒毋得疏忽如有抗违等情公同禀究立此乡约两本一本呈县一本存约长此约。

咸丰五年  月 日立乡约约长某某

其实江南一带,不单有乡约局所,并且有乡约书籍,依照郑经“现行乡约录”的记载,似乎也是由江阴刊行,“呈制宪(总督)颁发州县,以冀道一风同”。不过经过“庚申之变”(指咸丰十年太平军攻破江阴),乡约局所固然消灭无迹,乡约书籍也风流云散,提倡乡约的江南,究竟不如提倡团练的湖南,到底是制度的问题,领袖的问题,还是民气的问题?乱后旧事重提,又要提倡乡约,又要刊行书籍,所以郑经又联合旧董常善元,庄俊,李翰芳等重刊乡约书籍,而以“现行乡约录”一文为之序。乡约书籍我们虽然没有看见,不过据“现行乡约录”所述,“首页恭书上谕”“次列礼部则例”“次集蓝田吕氏说”“中列各大宪禀词条程”“继列各大宪批词告示”“后载劝善诸说”,末附抚恤数篇,我们也可以窥见一斑。可惜我们没有找着这样一本乡约,不然我们对于实际的状况,又要知道得多一点。

我们讨论常熟、无锡、金匮各县乡约规条的时候,曾经提到和乡约有密切关系的同善会,大约提学命令里面,曾经提到“明儒高忠宪公同善会会讲之法”令各县分别遵办。所以常熟乡约会讲变通法,有“尝考明儒高忠宪公有四季讲会之例”“令拟仿其意,每图每年举行乡约,以四次为率,两次则借经惜字会,两则次借经惜谷会”;锡金乡约局也刊行高子宪约,作为座右铭。其实这个仿佛乡约的同善会,自经高忠宪和陈几亭两人提倡以后,在浙江曾经盛行一次。大约在乾隆初年由浙江枫经镇人民发起试办,颇著成效,所印同善会书,自经江浙宪颁以后,流传益广,影响益大。不过同善会的目的,到底和乡约不同,我们不能替详加分析,不过“会讲广义”一文,倒还有乡约的原意,值得我们的注意。会讲广义共分七种办法:一曰主讲,二曰分讲,三曰劝解,四曰助讲,五曰士讲,六曰订讲,七曰办讲。 主讲指同善会会讲,必需县尊“主村提村,广使风行踊跃”。分讲提到程子令晋城,曾立乡校六十余所,明季嘉善县城,曾有乡约二十五处,所以同善会也要多立讲所,分别宣讲圣谕十六条及劝善等书,便是乡约固有的面目了。劝解引朱子劝谕伍保事件,横渠云岩教化人民事件,使同善会也能口头劝谕,或文告劝谕。助讲系用善书,格言,或文或图,或歌或词,使识字者人人能读,倾听者人人能解。士讲指诸生讲劝,订讲指职员讲劝,办讲则专指办事方面,使“有力者捐贷,有心者干事”。

总而言之,清代乡约的实施,也有不少的特别成绩。不过提倡乡约的地方官吏,人民领袖,都是受了政府的余毒,提倡乡约的时候只有乡约,提倡保甲的时候只有保甲,提倡社仓的时候只有社仓,提倡社学的时候只有社学。从没有一个学者,将他们四者的相关性找出,整个性找出;也从没有一个地方,将他们四种制度打成一片,合为一体。他们忘记了农村生活的基本单位,皇帝的眼光在全国,督抚的眼光在全省,知县绅董的眼光在全县,小小的村落,从没看在他们的眼中。以提倡乡约的办法去提倡乡约,已经嫌其单纯,不能兼顾;以提倡县约的办法去提倡乡约,更觉城乡辽远,官民隔阂,无怪乎清代乡约的费力多而成功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