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有共同之点,亦有特异之点,道教亦然。惟各教皆有其历史,以行于世,而道教无有也。《道藏》之书虽多,要皆空虚诞妄,等于无物,无从采择。余昔者曾编有《道教史概论》,只举大略,似未得一般之注意。日本学人独有从此事以为编纂者,以余所见,有小柳气司太之《道教概说》,我国人皆有译出,然亦率略而不可根据。《东洋学报》第一卷及第十、第十一卷,有妻木直良之《道教之研究》,常盘大定之《道教发达史概说》,亦皆未完成。常盘研佛教有素,于道教不过初为尝试,其不能圆满,可断然也。惟于道教之分期,妻木仅举第一期草创时代,分为神道时代、杂起时代、天师道时代。常盘较为周到,分为第一期开教时代、第二期教会组织时代、第三期教理研究时代、第四期教权确立时代、第五期继承退化时代,分划颇为秩然。姑移译于下:
其序言曰:“自南北朝以来,道教判为二系统。元代以后,更明白区分为二大系统。南方曰正一教,以符箓科教为主。北方曰全真教,以服食炼养为主。正一教加上教理,全真教惟主实修,此道教发展之大势也。北方教徒,因不绝之努力,立教会之基础。仿学佛教,具相当之形式,在儒佛两教以外,占独立之地步。而南方教徒,与之表里,加以理义,呈庄严之观,其发展之迹,大略可分为五期。
第一期开教时代 此指后汉张陵开立天师道时代(西历一四二),至东晋末(四一九),凡二百七十七年间。其时道士之雄为张陵,尚有同时之于吉,稍后之葛玄,西晋之陈端、王浮,东晋之鲍鲭(靓之误)。此等之人,依章醮符书,以布其教。又有后汉之魏伯阳,东晋之葛洪,说服食炼养之法。此时代之经典,不外为炼养、服食阴阳五行而已。
第二期教会组织时代 此指自南宋开运(四二〇)后,未几,北魏寇谦之,制定受箓之仪礼,经北周武帝,及南北朝之末,百六十年间。此时有力之道士,北方自魏寇谦之外,有北周之张宾,南方则有宋之陆修静、顾观(欢之误),齐之孟景翼、张融、陈显明,梁之陶弘景等。此时代之特色,自东晋末俄然风靡天下,仿佛典之体裁内容,拟作道经,以整道教之形式,而给以内容。如梁之智棱、周之卫元嵩,以佛僧还俗而入道教,可以反证道教之发达。同时,依彼等解释道经,当颇能助道教教义之发达。
第三期教理研究时代 自隋至五代(五八一——九五九年),三百七十八年间,其间以唐玄宗为中心。便宜上分为二期。
前期(五八一——七五五年),一百七十三年之间,隋代有虞永通,唐代有傅奕,有李播、蔡晃、李荣、方惠长。彼等在三教谈论之中,与佛教学者,甚有教理上之葛藤。而玄宗时之吴筠、司马承祯,于道教之内容,加一层之深度。此时期,在佛教为前后无比之健全时代。同时,道教健全之点,前后亦未见其比。而于其间,道经之拟作,较南宋以后者,加多不止一倍(南宋指南朝刘氏之宋,已见前)。故天宝年间,道书之编纂者有三处,惟其教理,则不能脱佛教这范围。
后期(七五五——九五九年),二百零四年之间,继续前期。此时学者,有僖宗时之杜光庭,及后周世宗时之陈抟,可差肩于前期之光彩。世宗之废佛道,别有内容。
第四期教权确立时代 自宋迄明万历三十五年(九六〇——一六〇八年),六百四十八年间,便宜上分为前中后三期。
前期北宋时代(九六〇——一一二六年),一百六十六年间,为努力编辑《道藏》,欲确立圣典之时代。其间学者,有真宗时之姚若谷、王钦若、张君房等,有徽宗时之林灵素、王方志、王仔昔、天师张嗣宗等。
中期自南宋迄元世祖(一一二七——一二九四年),一百六十七年间,为道教教会统一确定时代。此时期为道教史上,最可注目之时代。一一五三年,金之王中孚,唱全真教,使管领天下教事。一二六八年,元之郦希诚唱真大道教。又有王中孚弟子丘处机,于一二二七年,主领天下教事。元之张宗演于一二七六至一三〇六年之间,赐正一天师之号,其子张与材,为正一教主,管领江南道教。
后期自元成宗迄明神宗时(一二九五——一六〇七年),二百一十二年间,教会愈益发达,且为《道藏》完成时代。在明正统年间,宋披云雕印《道藏》四百八十函,五千三百五十卷;万历三十五年,天师张国祥续行编纂三十二函一百八十卷。
第五期继承退化时代 自明万历三十六年以后,及于现代(一六〇八年——今),三百三十余年间,其间不见有思想之发达。然庙观之建立益盛,极轮奂之美。然而自梁代以来,佛道混交之弊,愈趋愈甚;不独为毒于道教,亦且佛教蒙其毒。遂至佛道二教,皆远离于中国之思想界,不足以支配人心。而宋儒之理学,普及于全体。以禅学代表之佛教,次第被驱逐于思想界外。于是乎昔之道教,欲以迷信取佛教而代之者,究不能维持今后之人心。故至清朝,佛教固已崩坏矣,然而道教,亦何能应付此进步不息之中国人乎?是赖有新儒教、新佛教之兴起矣。”
以上常盘之言,实有至理。彼之研究虽初属尝试,且所举名字之错误,皆不足论。而其深刻之观察,不能不为今之道教危惧也。惟彼之著作既未完成,而吾人对于道教之源流,实未可即以此为满足。因即以昔所编之《道教史概论》,加以补充,庶使关怀道教史者,稍有充分之兴味。而于整理道教之方,使之复兴,有厚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