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神权观念可远溯于远古。盖一个朝代成立既久,帝室便有权威,复由权威而发生正统观念,正统观念乃基于神权思想。在民智幼稚之时,推翻神权思想所维护的王朝,必须利用另一个神权观念,而谓新王朝之建立亦由上帝所命。《诗经》云: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诗经·商颂·玄鸟》)
即汤之祖先——契,乃是神祇之子。汤之伐桀,在誓师之时,必曰“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在其凯旋之时,必曰“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尚书·汤诰》),甚至伊尹还政于太甲之时,还要说:“夏王弗克康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尚书·咸有一德》)《诗经》又云:
时维后稷……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诗经·大雅·生民》)
即周之祖先——后稷也是神祇之子,而武王伐纣亦秉承上帝之命。吾人观《尚书》所载,例如,“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尚书·泰誓上》),“惟受(纣名)罪浮于桀……天其以予乂民”(《尚书·泰誓中》),“上帝弗顺,祝降时丧,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尚书·泰誓下》)。“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予小子……敢祗承上帝,以遏乱略”(《尚书·武成》),就可知道。
这当然只是神话,然此神话乃以武力为基础,而既出于皇帝之口,世人遂深信不疑。由此可知,凡得天下的,又常得到另一种权力,即编纂历史的权,吾人试称之为编史权。史官对于皇帝难免多写好的,少写坏的,于是好的遂掩盖了坏的。亭长的刘邦,卖草鞋的刘裕,流寇的朱温,和尚的朱元璋,如果不登帝位,哪会有许多奇迹。玄武门之役,唐太宗如果失败,则唐代历史必与吾人今日所读者不同。由此可知争天下者不但争一时之富贵,且争编史的权,借此以取得永久的名誉。生则红光满室,貌则隆准龙颜,死则大雨滂沱,天亦落泪,人乎神乎,神乎人乎,完全在于成功或失败。成则为王,具有神圣的品格,败则为寇,必不脱流氓的本性,吾人观“二十五史”,可以深知此中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