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是中国政治思想消沉的时代,这一个时代之中,并不是没有有政治思想的人,然其思想大都不脱汉人的科臼,直到两宋之世,而中国的政治思想才又发出万丈的光焰,这是什么原故呢?
原来政治的目的,不外乎安内与攘外。当对外太平无事时,大家的眼光都注重在内治一方面。对外问题急迫了,整个国家的生存要紧,其余的问题,就只得姑置为缓图了。中国对外的问题是到什么时候才严重起来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不能不说是宋代,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周以前,我们对于异族实在是一个侵略者,而不是一个被侵略者,这一层在第二讲中业经说过了。两汉时代,情形还是如此。五胡乱华,是中原受异族的侵略之始。但是这时候侵略的异族,民族意识都不甚晶莹,这个只要看当时的异族没一个不自附于汉族古帝皇之后可知。这(1)因他们的文化程度较低,(2)因归附中原、杂居塞内已久,当其乱华之时,业已有几分同化。到辽、金时代便不然了。辽人的民族意识业已较五胡为强,至金人则其和汉族的对立更为尖锐。只要看金世宗的所为,便可知道。而且五胡是以附塞或塞内的部落作乱的,也有一半可以说是叛民的性质,至于辽、金则是在塞外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然后侵入的,所以其性质更为严重。
异族侵入的原因是甚么呢?其中第一件,便是中原王朝兵备的废弛,以两汉时代的兵力,异族本没有侵入的可能,三国时代中原虽然分裂,兵力并没有衰弱,为什么前此归附的异族一到两晋时代居然能在中原大肆咆哮,而汉族竟无如之何呢?原来兵权的落入异族之手并非一朝一夕之故。中国在古代本不是全国皆兵的,各国正式的军队,只是当初的征服者,至于被征服者虽非不能当兵,然事实上只令他们守卫本地,和后世的乡兵一样。直到战国之世,战争的规模大了,旧有的兵不给于用,才把向来仅令其守卫本地的兵,悉数用作正式军队。这话在第三讲中亦已说过。从此以后我们就造成一个全国皆兵的制度了。但是这种制度,到秦汉之世却又逐渐破坏,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国小,人民从事于征戍,离家不甚远,所以因此而旷废时日以及川资运粮等等的耗费,亦比较不大,到统一以后,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所以当用兵较少的时候,还可以调发民兵,较多的时候便要代之以谪发或谪戍。汉朝自文景以前,用兵大都调自郡国,而前乎此的秦朝以及后乎此的武宣都要用谪发和谪戍,就是这个道理。汉朝的兵制,是沿袭秦朝的。民年二十三则服兵役,至五十六乃免,郡国各有都尉,以司其讲肄和都试。戍边之责,也是均摊之于全国人的,人人有戍边三日的义务——虽然不能够人人自行,然而制度则是如此——自武宣多用谪发之后,实际上人民从征之事已较少,至后汉光武欲图减官省事,把郡国都尉废掉,从此以后,民兵制度就简直不存在了。当兵本来是人情容易怕的,统一之后,腹地的人民距边寇较远,就有民兵制度,也易流于有名无实,何况竟把他废掉呢?从此以后,普通的人民,就和当兵绝缘。当兵的总是特种的人民,——用得多的时候,固然也调发普通人民,然而只是特殊的事。——而尤其多被利用的,则是归附的异族。这种趋势,当东汉时代业已开始了,至西晋而尤甚。五胡乱华之后,自然多用其本族之人为主力的军队,所以这时候,武力是始终在异族手里的。这是汉人难于恢复的一个大原因。隋唐之世,汉族业已恢复了,局面似乎该一变,但是用异族当兵,业已用惯了,既有异族可以当兵,乐得使本国人及于宽典,况且用兵于塞外,天时地利,都以即用该方面的人为适宜,而且劳费也较少。所以论起武功来,读史者总是以汉唐并称,其实汉唐不是一样的。汉代的征服四夷,十次中有七八次是发自己的兵,实实在在的去打——尤其对于最强的匈奴是如此。汉朝打西域,是用本国兵最少的,而西域却是最势分力弱的小敌——唐朝却多用蕃兵,到后来,并且守御边境亦用蕃兵为主力,因此酿成安史之乱。安史乱后,军队之数是大增加了,然而不是没有战斗力,就是不听命令,遇事总不肯向前,以致庞勋、黄巢之乱,都非靠沙陀兵不能打平。从此以后,沙陀就横行中原,而契丹也继之侵入了。分裂是最可痛心的事。当分裂之世,无论你兵力如何强大,是只会招致异族以共攻本国人,断不会联合本国人以共御外侮的——这是由于人情莫不欲争利,而利惟近者为可争,人情莫不欲避害,而害惟近者为尤切,所以非到本国统一之后,不能对外,什么借对外以图团结本国等等,都只是梦话——然而到中原既已统一之后,又因反侧之心未全消弭,非图集中兵权或更消灭或削弱某一部分的兵力不可,北宋便是这个时代。所以经前后汉之末两次大乱之后,中原王朝的兵力实在是始终不振的,而在塞外的异族却因岁月的推移逐渐强大,遂有辽、金、元等部落,在塞外先立了一个大国,而后以整个的势力侵入中原,使中原王朝始而被割掉一部分领土,继而丧失全国之半,终乃整个的被人征服了。所以当这时代,中原王朝的武力该怎样恢复,实在是一个大问题。
是把国内治好了,然后御外呢?还是专讲对外,其余都姑置为缓图呢?这自然是民族当危急存亡时,首先引起的重要问题。假如中国是一个小国,自然当危急存亡时,一切都将置诸不问,而姑以却敌为先务,然而事实不是如此。中国土地之大,人口之多,物资之丰富,以及文化程度之高,一切都远出异族之上,异族的凌侮无论如何剧烈,在中国政治家的眼光中,是不会成为惟一的问题的。况且中国人素来以平天下为怀,认为异族的凌侮,只是暂时的变态,到常态回复了,他们总要给我们同化的,这原是中国人应尽的责任。这种自负的心理,是不会因时局的严重而丧失的。而且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国必自伐而后人伐,外患的严重,其根源断不能说不由于内忧。所以外患的严重,本不能掩蔽内忧,而减少其重要性,而且因外患的严重,更促起政治家对于国内问题的反省,所以自宋到明这一个民族问题严重的时代,却引起政治思想的光焰。
这时候的政治思想集中在哪几点上面呢?国家的根本是人民,人民第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生活,生活都不能保持,自然一切无从说起了。假使生活而能保持了,那就要解决“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的问题了,这也是传统的思想上看得极为严重的问题。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如此的。从三国到南北朝,因为时局的纷扰,谈政治的人忙于眼前的问题,对于这种根本问题比较两汉时代要淡得多了。到隋唐之世因为时局较为安定,对于根本问题用心探索的人又较多,至宋代而大放其光焰。
当这一个时代,关于“教养”问题的现状却是怎样的呢?请略说其大概如下:
关于“养”的问题,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实在是一样的重要。但是自汉以后,儒家之学盛行,儒家是偏重于平均地权的,所以大多数人的思想也侧重在这一方面。儒家所怀抱的思想又分为两派,激烈的是恢复井田,缓和的是限民名田。激烈派的思想经新莽实行而失败了,没有人敢再提起,东汉以后多数认为切实易行的,是限民名田。晋朝的户调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调法,都是实行此项理想的。后汉末的大乱,人民死亡的很多,自此经两晋南北朝,北方经过与蛮族的斗争,死亡也很剧烈。此时的土地是比较有余的,又得授田的制度以调剂其间,所以地权不平均的问题,比较不觉得严重。唐朝自贞观至于开元,时局是比较安静的。安静之时,资本易于蓄积,并兼之祸即随之而烈。天宝以后,藩镇割据,战祸除(1)安史之乱时;(2)黄巢乱时;(3)梁唐战争;(4)唐晋与契丹的战争,直接受祸的区域外,其实并不甚烈。人民死亡不能甚多。而(A)苛政亟行,(B)奢侈无度,封建势力和商业资本乘机大肆剥削,人民被逼得几于无路可走,我们试一翻《宋史》,便知道①当时的田无税的很多,②当时的丁不役的很多。这都是有特殊势力的人所得的好处,而其负担则皆并于贫弱之家。③民间借贷自春及秋便本利相侔,设或不能归偿,则什么东西债权人都可以取去抵债。见《宋史·陈舜俞传》。所以当时司马光上疏说:农民的情景是“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更有何可生之路耳”。乌呼痛哉!在政治上,(甲)自两税法行后,连名存实亡的平均地权的法令都没有了,(乙)而役法又极酷,(丙)而唐中叶后新增的苛税如盐、茶、酒及商业上的过税、住税等,宋朝又多未能删除,这些直接间接也都是人民的负担。租税的大体,自宋迄明未之有改,而元朝以异族入主中原又加重了封建势力的剥削。明朝自中叶以后,朝政的紊乱,又为历代所未有,藩王、勋戚、宦官等的剥削平民以及所谓乡绅的跋扈,亦是历代所罕有,所以民生问题,可以说自宋至明,大致都在严重的情形中。
至于“教”的问题,则除汉朝贾生、董生等所说一种贫而弱而愚的可怜情形外,另有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古代宗教上崇拜的对象,最大的是地,次之则是吃田豕的虎,吃田鼠的猫,或防水的堤防等,再次之则是在家的门神、灶神,出门时的行神,及管个人寿算的司命等。见《礼记·郊特牲》及《祭法》。古时的人们对于祭天,是没有关系的。至于地,则本没有一个统一的地神——以方泽对阛丘,是晚出的概念,所以只有《周官》上有——在古代只有各祭其所利用的一片土地,所以最隆重的是社,而社会也是随着一个个农村而分立的。其最切近的为祖先,祖先不必说了,就是其余的神,也是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的。这些神在氏族时代,则为一氏族内的人所崇拜,在部落时代,则为一部落的人所崇拜,彼此各不相干。在其部落以内,宗教师亦是一种分职,他所做的事情,虽无实益,却是人民对他有信仰心,并不嫌恶他。其实他自己亦不全是骗人的,多少总有些信以为真。他也无从分外榨取,至于氏族或部落以外,根本没有人信他,他更无从施展威权了。汉初的宗教还是如此,所以越巫、齐方士等各各独立。天子所祭的天神,虽然在诸神中取得最高的地位,然而诸侯尚且不许祭天,平民更不必说了。中国古代似乎贵族平民各有其所崇拜的对象,彼此各不相干,因此在上者要想借宗教之力以感化人民甚难,却也没有干涉人民的信仰,以致激变之事。列国间因本来怀抱著宗教是有地方性的观念,宗教信仰多包含在风俗习惯之中,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就是不干涉信仰的自由。所以彼此互不相干涉,亦没有争教的事。这实在是中国最合理的一件事,因为宗教总不过是生活的反映,各地方有各地方不同的生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宗教,而亦正需要不同的宗教,硬要统一它做什么呢?老实说,就是勉强统一了,也只是一个名目,其内容还可以大不相同的。随著时代的变迁,从前各各分立的氏族或部落渐次统一而成一个大社会,社会既然扩大了,自然要有为全社会所共同信仰的大宗教,也自然会有为全社会所信仰的大宗教。这时代的大宗教,并不是单独发生,把从前的小宗教都消灭掉了的。乃是从前的旧宗教所变化发达而成。(1)把从前性质仅限于一部落一氏族的神扩大之而为全社会之神;(2)各地方所崇拜的神,有本来相同的,那自然不成问题;(3)否则亦可以牵强附会,硬把他算做一个;(4)其无须合并的,则建立一个系统,把他编制一下。如此许多分立的小宗教,就可以合并而成一大宗教了。这就是中国所谓道教。这种变化,大约在很早的时代,随著社会的变动,就逐渐进行的,至后汉末年,在社会上大显势力,至北魏太武帝时,寇谦之乃正式得到政府的承认。当两汉之间,佛教从印度输入中国,至后汉末年,也在社会上渐露头角。佛教的哲理,较之道教更为精深。——中国的学问,并不是不及印度,但专就哲理而论,却应该自愧弗如的,而宗教所需要的,却特别在这一方面。为什么呢?因为宗教倘使在政治社会方面多作正面的主张,就不免和政治发生冲突,和政治发生冲突,就要受到压迫了。佛教却在这一方面,有其特别优胜之点。它对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几于毫无主张,只是在现社会的秩序之下,努力于个人的解脱。如此,于政治问题,就觉其毫无关系,而多少还可以掩蔽现实,麻醉人民,而使之驰心于净土。如此在消极方面说,就可以不受政府的干涉,而多少还可受些保护。在积极方面,则因他主张轮回,替人把希望扩张到无限大,而又自有其高深的哲理,足以自圆其说,所以还能够得到王公贵人的提倡;在平民眼里,佛教、道教本来是无甚区别的,谁宣传得起劲些,谁被信仰的机会就多些。如此佛教因其(1)给与人的希望之大,(2)哲理的精深,能得士大夫的信仰,其宣传之力,就超出于道教以上,所以其流行也较道教为盛。从两汉到南北朝,在精神界既然发生了全国共信的大宗教,就形成下列诸问题。
其一,在佛教尚未大行、道教也未十分组织成功之时,政治和社会,都有很大的不安,而宗教在这时代,业已从地域的进而为全国的了,自然会有人想利用他造成一种政治上反抗的力量,所以前后的变乱,含有宗教成分的很多。道教的大师如张角、张鲁、孙恩等不必说了,就和尚也有躬为祸首的,因此引起政治上的焚烧谶纬,禁止传习天文。
其二,第一问题在中国的关系不能算大,而为政府所承认的宗教,亦发生下列二大问题,即(A)在物质方面,教徒既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成为纯粹的分利分子,却还要消耗多大的布施,而且积蓄多了,便从事于兼并土地,役使奴仆,于经济的平均,很有妨害。(B)在精神方面,宗教麻醉的力量能使人离开现实,驰骛空虚,多少可以减少些反抗之力,缓和些怨恨之声,而且他多少要教人民以正直平和慈善,使社会增加几分安稳,这是政治上所希望的。所以历来也很有些儒者的议论,在这一方面承认二氏的功劳。但是宗教所教导的,断不能和政治上所要求的全然一致,而且和儒家传统的道德和伦理,不免有些不相容,而儒家却是在政治上积有权威的。因此之故,宗教问题在政治思想史上,也就有相当的关系了。
综括这一个时代,养的问题不能解决,教的问题亦觉得愚弱可怜,而严重的外患又相逼而来。稍加仔细观察,便觉得外患的成为问题,全是由于本国的社会病态太深之故,于是这一个时代的思想家,不期然而然的都触著了许多根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