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重新评价展现了王安石作为官僚理想主义者的一面,他支持这样一种理想,即以一个在专业性上训练有素、在行政上控制良好的官僚体系作为实现儒家的道德社会的主要手段。同时本书也将他描述为一位制度的改革者,他不仅尝试改变,同时也意图建立新的政府体制,以指导和形塑官僚与民众的行为。王安石政策的重点不在于法律的颁布与执行,他也并不将“富国强兵”作为头等大事。他的最终目的在于改善社会风俗,期盼实现一种完美的社会秩序(“至治之世”)。正因为此,王安石和与他同一时代的支持者,以及后世的赞赏者,都否认他是一个法家。但是,多数保守主义儒家学者坚信,重点应该放在个体的官员身上,而非官僚体制。对他们来说,王安石所谓的法度——或者用我们的话来说,政府体制和政府主导的体制——与法律的性质是相同的。因此,他们将王安石视作法家,或者至少是误入歧途走上了与法家相同的方向的儒家。平心而论,就王安石观点的理论根据以及他要建立道德社会的终极目标来看,【115】本质上我们还是应该将王安石看作一个儒家学者。当然,他是一个激进的儒家,但“激进”只是相对于许多保守主义儒家学者而言的。

既然他的理想主义基本上是官僚主义的,王安石总是把他所诠释的国家利益置于其他一切之上。就其对社会不同阶层的影响而言,他对自己的目标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定义。他以为自己是在帮助大多数人,但是新政带来的国家财政的改善或许远超过它们给人民带来的利益。不仅官僚家庭和大地主们对引起他们反感的一些新政特征表示不满,许多中等地主和其他较不富裕的人基于他们的理由也各有抱怨。简言之,王安石的政策未能清晰而坚定地奠基于一个明确的社会基础之上。

按照王安石的看法,官僚体制至关重要。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失败了,因为他没有从官僚群体获得足够强大的支持。他甚至未能成功地从他赖以实施新政的干才型官僚那里激发出持续的忠诚。当这些官僚的一部分沦为弄权型官僚时,新政所已实现的成就也丧失了。此外,王安石长于对政治事务作理论思考,而短于政治实践。他把更多精力放在行政管理上,而非把他的反对者争取过来,比如对于不像北方保守主义者那么激烈反对他的西南温和派。因此,尽管他强调官僚体制的重要,他却没有真正得到整体的官僚的支持。

官僚体制通过政府运作履行其职责,在此,【116】王安石的计划遭遇了额外的困难:不断增长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增强伴随着弄权的危险,不管在政治还是行政上都不可取的更强的同一性,无法按预期执行政策、逐渐膨胀而又积弊难改的吏役次官僚制。从变法,到反变法,再到后变法时期,这些困难稳步增长,达到了王安石所从未预料到的程度。

中国是一个官僚制国家。在强调功利主义治国才能、官僚体制、政府体制及政府主导的体制方面,王安石即使不够伟大,也确实杰出。既然他的方式未能成功,唯一的替代方案看起来就是传统的儒学,或者从南宋以来被尊为正统的儒学。然则后一种方案强调道德品质和对官僚阶层的道德影响,忽视功利主义政策和对国家机器的操纵性态度。

人们不禁会问,这样一种道德主义的方法是否足够现实。它是否掩盖了一个官僚制国家的生活真相,从而抑制了后来的中国人思考政治体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