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科举社会之特征

唐代并非纯粹的农业社会,唐代社会的重点与特征亦不在商业。中国过去最出名的学者,都是有关地质学和生物学方面的,因中国有广大的材料,也可有新的发现。

英国学者威尔斯著《世界史纲》一书,主张唐代时之世界史应以中国为中心。他曾采取傅斯年之意见,但并不精彩。

德国曾有一学者,专门研究我国黄河的溃决,但在中国反而没有研究黄河的机构,实在使国人汗颜。又有一位美国地质学家,在日本“九·一八”侵华时来中国做研究。西洋人以纯科学的眼光来看黄河,只注重地形,但中国人知道,黄河并非天生有害。因古代中国崛起于黄河,论黄河为中国人之害只是近代之事。

地是会变的,如香港已今非昔比,又如今日荒凉的陇海路,自徐州至开封一段,过去兴盛时出了庄周、张良等人。故研究黄河应知道黄河在历史上的变迁,研究历史学还得配上其他的学问。

唐代社会可称“门第社会”,但并非有大地主,亦非有世袭贵族,此皆为唐代所无。我们可称唐代以前为“门第社会”,唐代以后为“科举社会”。

社会兴盛时有教堂、贵族和城市,城市得势后有中产阶级。东周自迁移后,诸侯各管天下。西洋人经商是冒险的,是合伙用船,中国人的习惯则是不会合在一起做,社会必须有一中心领导力量。中国社会是由政府管控,故称“郎吏社会”,科举是中国社会之特征。

二、宋代近代社会之特征

自宋代起至近代可说是近代社会,唐以前可称为古代社会。

中国社会以农业为本,工商业也很发达。中国特别不同之处,便是有城市,且是均匀散布的。这些城市一面是商业中心,另一面是政治中心。

中国自秦以后,县城成为中国的政治单位,多数城市自秦代始已有了。城市的物资分发到农村,每一城市的四周是农村,是货物的集散中心。城乡互相依托,两者打成一片,城市是兼为政治与商业中心的。

近代中国之所以穷,是因为外国的商业发达,制成机器调换了我们的原料,故穷了,几乎要破产。

中国社会是政治(指智识分子)控制经济。古代农村的士,三冬通一经书,“一冬”指一年冬天的3个月,三个农闲的冬季便可读通一经。中国少年15岁前学识字,《尚书》二十八篇、《诗经》三百首、《易经》六十四卦、《礼经》及《春秋》等,即15年可通“五经”,到时这青年尚只有30岁,即可应考做郎吏,甚至可以做宰相。可见中国社会非封建,其实这道理今天还用得着。

做了宰相,年入2000石,但一个家庭一年用不完100石。由于宗法关系,做官的一家就会有独占性了。由于有独占性,所以有了郡望,此即唐代的门第社会,即是由农村出了郎吏。

有的门第有传至一千年以上者,如山西闻喜裴家,尽管到宋代时已非门第社会。顾亭林先生曾去山西裴村,裴氏家族已有数千人,所以顾亭林说,封建势力可利用来造反。

三、宋后中国农村新体貌

宋以后的中国农村比起从前已有很大的变化。中国古代是封建制度,农村隶属于封建贵族。到封建制度崩溃,贵族消灭后,即变为士农工商的新社会,农民不再隶属于贵族,变成了自由农民。

农民一家通常是五口至八口,所能耕之田最多百亩,其收入是有限的。因此农民的经济永远是不宽裕的,遇到疾病、死亡或灾荒就糟透了,只好出卖田地,因此就有兼并和剥削产生。政府原收三十分之一的田租,但买田者要他二分之一的田租,其中三十分之一缴给政府,则田主不劳而获即可得三十分之十四(即十五分之七)的田租。

汉代的郎吏政府,智识分子获得政权,做到2000石俸的高官,用来买田地,敬宗恤族,建立了“家族社会主义”。凡同姓中有穷困的,均予以周济及教育之,因此此家族中就可不断有人进政府做官。此家族愈来愈富,这种新兴的士族阶级即称“门第”。

从上述自由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地主,不能称“封建”。门第成为有郡望的,大门第普遍存在于各乡村,即是新的门第社会,旧的贵族社会亦有大贵族在农村。

提拔人材可有下列多种方法:一是教育,二是服务,三是选举,四是考试,五是任用,六是升黜。中国当时只有一间太学,起初只有数十人,后来东汉时有3万人了,进太学读书已是一件麻烦事。读完书出来要经过地方政府选举,但因为门第间互有关系,因此政权便永远操在几个大门第的手中。这便进一步助长门第,因此门第常可获得进学及被选做官的优先权,而没有平流竞进的形势。唐代一确定科举制度,可以自由考试,门第就垮台了。

四、唐宋明之考试制度

按照中国历史来说,应该是从封建社会经郎吏社会、门第社会再进而到科举社会。科举制度历经唐、宋、元、明、清数代,参加科举考试即可进入仕途,亦即可参加政治。

考试是自由报名,公开竞选(商人除外)。唐代的考试如考一首诗,但出的题目很偏僻,要读书多,由考试的成绩即可察出该考生之志趣、聪明与见识如何。

唐代有位青年叫王播,因家穷而住身寺中,逢寺院打钟便知是吃饭时间到了,便去吃饭。后来和尚为避免王播去吃,便改变了打钟方法,不让他去吃,王播作了一首《饭后钟》的诗讥笑之。后来王播中了进士,做了宰相,该寺僧便把王诗用丝绢罩住,加以保护。此即所谓十年寒窗,一举成名。

宋代范仲淹幼时家亦穷困,父早亡,母改嫁,后父姓朱,他进入寺院求学,“断齑划粥”。后来苦学成名,做了副宰相,恢复范姓,有二子,同穿一长袍在寺中读书,后来亦做大官。后仲淹首创建立“义庄”,凡本族穷人子弟均可得到供养。直至民国初年,到处仍有义庄,称为“范朱遗风”。

到了清代,设立各级考试制度,有县试、府试、省试和殿试。可以说,中国的社会有变动而无阶级,亦无大贫大富,此为其优点,但亦有其科举社会之缺点。

唐代之科举制度分“明经”与“进士”两种,“明经”是考经学,“进士”是考文学(即诗赋)。应考者要三代身家清白,做生意的并不包括在内。考试及格叫“进士及第”,考试由礼部主持办理(礼部即如今日之教育部)。进士及第后尚须由吏部(即今之内政部)再复考一次,要考试公文,并兼考其健康与品貌等。宋代则仅考“进士”一科。

明代以后有县考、府考,因参加考试者太多了。县试通过者叫“秀才”,省考考取者叫“举人”,然后再由各省推举若干人,有特定的限额,乃是看各省的文化程度高低、赋税摊派多寡来决定名额多少。中了进士的要在中央再读三年书,殿试的首三名,首名为状元,次名探花,三名榜眼,当然成为翰林,最差的进士则可做知县。考中进士的可上进士题名碑,此碑放置在北京国子监。当时邻邦中的安南、朝鲜等国最为佩服中国,常仿效中国文化,如安南也有国子监,也有进士题名碑。

中央设有翰林院,其中有编修、检讨等职位。考中进士的入馆三年,由翰林教导之,三年散馆后再考,考试成绩好的可进翰林院做翰林。各省的主考官是由中央的翰林院派翰林去监考的,有进场、朱卷、誊卷等名堂。翰林是清望之官,薪俸并不多。翰林做过几次主考官后,就可做侍郎(相当于今日的部里次长)、巡抚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