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说

中国建筑至今已有五千余年之辉煌历史,其得以长久存在,并跻身于世界著名建筑体系之林,乃基于我国所具有之特殊自然条件与社会背景。再经历代建筑哲匠名师之长期实践与创造,不断吸取国内、外建筑精华,推陈出新,方形成如此丰富多彩与独树一格之建筑文化。在这方面之学界论述甚多,拙作如《中国古代建筑史》等,亦曾予以阐叙,故于此不另赘言。本篇之内容,乃仅就我国古代建筑传统形式与结构、构造之特点与演变,作一简要之综述。

(一)中国古代建筑之分类

我国古代建筑,可按其用途、结构、材料、平面及外观等方面,予以区别。

1.建筑用途

我国古代建筑就其使用范围,大体可划分为官式建筑与民间建筑两大类。若依建筑群体之功能,则有宫殿、坛庙、陵墓、官署、园苑、寺观、住宅、店肆、作坊、仓廪、祠堂等等。再就单体建筑而言,又有门、殿、堂、寝、楼、阁、亭、榭、廊、庑、台、坛、塔、幢……多种。

2.建筑之材料及结构

依我国传统建筑所使用之材料,不外有土、石、陶、木、竹、茅草、金属、天然矿物染料及植物之提炼(如漆、桐油)。而结构之类型,亦因材料而定,如木建筑、砖石建筑、土建筑等。另由结构之方式,如木建筑中,可区别为抬梁、穿斗、干阑、井干。砖石建筑则有拱券、穹窿、空斗、空心砖、板梁等。土建筑有窑洞、夯土、土坯砖等。其中以木结构之抬梁形式,是为我国古代建筑之结构主流。

总的说来,建筑的材料决定了建筑的结构,而建筑的结构,又决定着建筑的平面与外观。

3.建筑平面

我国之木架建筑,系以“间”为平面之基本构成单元,并以此构成建筑物之单体与群体。其运用十分灵活,可组成方、矩形、圆、曲尺、形、工字、王字、田字、卍字、三角、五角、六角、八角、扇形等多种平面。在宫殿、坛庙、官署、寺观和住宅中,建筑平面大多采用矩形(图1)。前述平面形状之较复杂者,通常仅应用于苑囿、园林中之观赏游息建筑。此外,就建筑群体之总平面布置,可区分为规则与不规则二类。前者常有明显轴线,依轴线顺序排列各主、次建筑,并形成若干层次之矩形庭院,整个布局主、次分明,井然有序。这是中华民族长期受礼制思想影响及注重均衡美的结果,并大量表现在官式建筑及民间多数宅邸与祠堂等建筑中。后者除皇家苑囿之朝廷部分以外,为园林设计所广泛采用,其特点为能够最佳配合园中景物并形成最多的空间及景观变化。

图1 中国古代官式建筑单体平面举例

4.建筑外观

我国传统建筑单体之外观大体可分为台基、屋身及屋顶三部分(图3)。其形成均出于实际之需要,尔后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特点和变化,内中尤以屋顶之表现最为突出,从而成为识别我国古建筑之重要标志之一。常见的屋顶类型有庑殿(宋名“四阿顶”)、歇山(“九脊殿”)、悬山(“不厦两头”)、硬山、卷棚、盝顶、攒尖(“斗尖”)、囤顶、平顶、单坡、盔顶、抱厦(“gui头屋”)、副阶、腰檐(“缠腰”)、拱券、穹窿等(图2)。此外,又有单檐与重檐之分,以及由若干不同屋顶所组成之综合形体。

图2 中国传统建筑屋顶形式

图3 中国古代建筑立面形式之划分

(二)中国古代建筑结构之形成与演变

结构为中国建筑之根本,平面和立面不过是结构的反映。一部中国建筑史,可谓大体上是其结构之变迁史。

中国原始社会后期之半穴居与地面建筑,已使用稍予加工之天然木植构作简陋之建筑骨架,是为后代抬梁式木架构(图5)之嚆矢。由河南安阳小屯殷墟遗址之发掘,可知当时已有较高水平之木屋架,但其最大跨度尚未超过六米,而檐柱间距约在三米左右。众所周知,中国建筑较早之木结构形式尚有干阑式与井干式二种,另穿斗式(图6)出现则可能稍迟。但结构之主流,仍非抬梁式木构架而莫属,此乃与其本身具有之种种优点有关,故得以风行数千年而不衰。且日后出现的其他结构类型建筑,其平面与外观,亦有模仿木建者。如砖石所构之例,可谓比比皆是。木架建筑至汉代已基本定型,今日所见大量汉代明器,其建筑多有表明柱、梁木构架之刻画。而南北朝石窟中以石仿木建之形象,亦可证明其时木建筑结构之发达。今日所存最早木构建筑实物,为山西五台建于唐代之南禅寺大殿与佛光寺大殿,就前者梁架之简洁,与后者草栿、明栿之并用以及斗拱之配置,俱为木架构成熟之明证。及两宋之世,木结构之发展已臻顶点而开始转折,《营造法式》就是对以往建筑活动的一次大总结。金、元时为改变建筑内部空间,采用了某些不规则梁架,导致结构上许多变化和不少并非成功的例子。因此明、清又重依旧法,采用正规梁架,除南方民间建筑有若干例外,总的显得拘谨与呆板。至于木构之高层建筑,汉时已多有所建。就其结构而言,既有依靠外围护结构承重者,如西汉武帝建于长安上林苑之井干楼。又有采用木梁柱架构之形式,例如四川出土东汉画像砖之住宅塔楼。其他熟知之汉代多层建筑,若明器中陶楼、水阁,画像砖石所绘楼堂,以及《汉书》陶谦传中有关浮屠祠之记载等,皆属此类结构。其中尤以楼阁式佛塔,于后代更有所影响与发展。文献所载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即为最宏巨之例。而云冈诸窟中所雕刻之多座楼阁式塔,外观俱为仿木建筑形式,亦可作为殷证。就今日所见,隋、唐以前遗留砖、石塔极少,当可推测其时木塔应占统治地位。现存我国最早之木塔实物,为建于辽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之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上下几乎全部采用木构,估计所用木材当在二千立方米以上。此塔高67.31米,底径30米,其高度、体积与斗拱数量均为海内第一。又于各层间施结构暗层,方式与河北蓟县辽建之独乐寺观音阁同出一辙,对强化塔体之刚度,起着决定性作用。该塔在建成后之九百余年内,虽屡遭地震与兵灾之破坏,犹能巍然耸立而未有大损,不可不谓上述结构之成功,亦足可誉为一时之杰作。然木构建筑不戒于火与易罹虫害及潮湿,乃其根本之缺陷。且高层木架结构复杂与用材过多,亦众所周知之事。是以在木材逐渐匮乏之际,不得不以砖、石等塑性材料予以取代。是以两宋以后,高层之建筑若塔,鲜有以木营构者。

图4 宋《营造法式》殿阁平面

图5 中国建筑抬梁式木构架——清式七檩硬山大木小式

图6 中国建筑穿斗式木构架

图7 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示意图

我国砖、石建筑之出现,为期并不太晚。战国已有空心砖墓,而发券及穹窿亦盛于东汉墓中并迄至唐、宋,但应用于地面者甚少。若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关于券桥之叙述。又隋代名匠李春于河北赵县所建之安济桥,采用矢径达37米之石构单弧拱券,并在桥肩辟小券各二,以利泻洪并减轻桥头重量,可称一举数得之杰作。而举世闻名之万里长城,其雄伟壮观形象,已成为中华民族之象征。虽目前所见之城垣、台堡大多建于明代,然就其工程之艰巨与使用工料之繁重,亦可属世界古建筑之首流。又明代出现之无梁殿,为全由砖石砌筑而未施一木者。虽数量不多,然于我国建筑中已独辟蹊径,表明此项结构不仅使用于陵墓、城门、碑亭,且已进入若皇室斋宫、御库及佛殿之高级建筑领域矣。

(三)中国古代建筑平面之演绎

我国新石器末期之先民建筑,若西安半坡之半地下式穴居,平面已采用圆形或近于方之矩形,室中置柱之数量及位置已有若干定则。其后建于地面之木构架建筑逐渐发展,并出现具有较整齐之柱网,例如河南安阳小屯之晚商宫室遗址中所见。内中之夯土基台,有长达二十余米者,且建筑正面开间常呈偶数。此种现象出现之原因及始于何时,目前尚不明了[1]。但依汉代画像石、明器、墓葬及现存之惟一石建筑——山东肥城孝堂山石祠等资料,知上述制式,多用于祭堂及墓室。其他各种类型建筑,仍以奇数开间为主。尔后由北朝诸石窟窟廊、北魏宁懋石室、北齐义慈惠石柱上小殿,唐大明宫诸殿遗址及大雁塔门楣石刻与敦煌壁画等文物所示,均表明建筑正面使用奇数开间,已成为不移之定制。至于各间之面阔,由汉明器及画像石中之三开间建筑形象,知其当心间跨度已显然广于次间。但超过三间之建筑所见甚少,故次间以下是否仍依此法,今日尚难作出决断。此种当心间较阔之制式,于北魏之宁懋石室亦复如此。但云冈21号窟之五开间塔心柱及麦积山4号窟之七开间外廊,各间面阔似乎相等。稍晚之天龙山北齐16号窟,其三间窟檐之当心、次间复有较大差别。可知在南北朝时期,开间增减之制度尚未臻于统一。又唐长安大明宫含元殿为当时大朝所在,通面阔十一间而未有出其右者,然其中央九间等广,仅两端尽间稍窄。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面阔七间,亦中央五间等距为5.04米,而两端尽间减为4.40米。现知自当心间向两侧递减之制,至迟已行于北宋,例见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而明、清时更成为普周天下之建筑通则。

关于柱网之排列,宋《营造法式》有“金厢斗底槽”、“分心槽”、“单槽”、“双槽”之分(图4)。而实际之使用早见于唐、辽,如五台佛光寺大殿、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及山门等。至于为扩大建筑内部某处空间而采用的“减柱造”和“移柱造”,似始于北宋[2]而盛乎金、元。著名之例,如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五台佛光寺文殊殿、芮城永乐宫三清殿等。降及明、清,其于官式与民间建筑中,仍有若干实例可循。如山东曲阜孔庙奎文阁、安徽歙县明代祠堂、河北易县清西陵泰陵与昌陵之隆恩殿等。“满堂柱”式平面之例首见于唐长安大明宫麟德殿,其后南宋平江府(今苏州)玄妙观三清殿亦作如是部署。

某些建筑之平面,系由若干单体平面组合而成,一般以中央之建筑为主体,周旁之建筑为附属。山东沂南汉墓出土之画像石中,就有以小屋(宋称“gui头屋”)附于堂后者。河北正定隆兴寺之摩尼殿建于北宋,其四壁中央各建抱厦一区,形制甚为特异。而唐长安大明宫中之麟德殿,则由前、中、后三殿依进深方向毗连而成。宋画《黄鹤楼》、《滕王阁》中建筑亦皆为多座组合者,形体更为复杂。若干明、清佛寺于大殿前另建一拜殿,亦属此种组合方式。宋、金、元之际,其宫室、坛庙、民居建筑,常于前、后二殿堂间建一过殿以为联系,因其组合之平面与工字相仿,故有斯名。

(四)中国古代建筑外观之特点

建筑之外观与本身之结构类型,使用材料、构造方式以及功能要求有密切联系。又受自然地形、气候等条件之制约。此外,还为社会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文化水平、民族习俗等因素所左右。

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野处于大自然中,以棲居树上或寻找天然洞穴作为住所,此时可谓几无建筑可言。后来在仰韶——龙山文化中出现的半穴居与地面建筑(以西安半坡原始聚落为代表),外观仍极简单。夏、商之世,虽宫室、宗庙亦皆为“茅茨土阶”之朴素形象,其余乡宅民居当可想象。周代建筑有较大发展,特别是春秋、战国之际,各国诸侯竞相构筑宫室台榭,其遗址与建筑形象至今尚有若干留存者。由河北易县燕下都之高台遗基与战国铜器上之纹刻,即可窥其一斑。而陶质瓦、砖之出现与铜铸件之应用,并使建筑面目大为改观。例如屋面铺瓦,则屋顶之防水效能大大提高,坡度因此降低,房屋比例及外观亦为之变更。但建筑结构与构造也由此得到长足的改进和发展。又若施于柱、枋之金,不但加强了构造接点的稳固,而且还起着重要的装饰作用,其形象后来又成为官式彩画中突出的图案之一。我国古来席地而坐和使用床榻习惯,至隋、唐、五代仍很盛行。但垂足而坐的形式,已逐渐有所发展。室内家具也出现了长桌、方桌、长凳、扶手椅、靠背椅等异于周、汉的新类型,如五代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所示。及至两宋,席地之制已完全不用,而家具之高足者尽占优势,如此则不可能不影响到室内空间增高,从而使建筑的外观与比例亦受到影响。唐、宋建筑因采用“生起”和“侧脚”,产生了檐口呈缓和上升曲线的优美感和墙、柱稍呈倾斜的稳固感。这与明、清大多数官式建筑外观的平直僵硬,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此外,官式建筑与民间建筑、北方建筑与南方建筑以及各民族地方建筑之间,都存在着相当显著的差异。内中许多特点,都是因为结构与构造的不同而形成的,例如骑楼、马头墙、脊头、屋角等等。

贯穿中国社会历史的礼制宗法思想,亦表现于建筑的外观之中。例如台座的高低、层数与装饰,斗拱出跳的多少,柱、墙及屋面铺材之色彩,屋顶的形式,彩画的构图等等,无不有其寓意。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建筑(特别是官式建筑)又是统治阶级炫耀其特殊权力与地位的重要工具。

此外,若干建筑局部构件的变化,如梭柱之采用、斗拱尺度及组合等,亦对建筑之外观产生一定影响。

二、台基

(一)台基

在仰韶时期的半穴居或地面建筑中,尚未发现显著之台基形式。它后来产生的原因,乃在于防止潮湿,从而使人们保有一个较舒适之室内生活条件,并减少大自然对由土壤、木材所构成的人类建筑的损害。及至后来,才发展成为建筑立面所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是以《墨子》始有“高足以避湿润”之语。河南安阳小屯的商殷宫室,其台基均系土筑,并在表面予以烧烤及打磨。周代台基使用之材料,大体仍为夯土版筑,但事实上,恐已采用了砖与石材。此时台基与阶级等级与礼制已产生联系,如《礼记》中载:“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但台基为一层或多层,则未述及。由于当时木架构尚未能解决高层建筑之结构问题,故于建筑之下构高台以弥补其高度之不足,所谓台榭建筑,遂由此产生。据记载,夏桀曾囚成汤于阳翟之钧台,它是否为专门之监狱,或系借用夏王之离宫别馆,则目前无可考。又商之末帝辛(即纣王)亦建鹿台于朝歌以贮钱贝,兴沙丘之苑台用作离宫,皆为有关台之最早史录。以后,西周文王建灵沼、灵台,依史载,该台系在囿中而不在宫内。与尔后春秋、战国之际,各国诸侯竞建宫室于高台上之情况又有所不同。如今燕下都与鲁故城遗址中,尚遗有高台残迹多处可为殷证。秦、汉宫殿亦多建于高大台基之上,此制至东汉才逐渐衰落。而其后曹魏邺城之铜雀、金虎、冰井三台,系利用城墙再予加筑者,其上楼阁巍峨,台间复联以阁道,亦一时之壮观。尔后唐太宗于长安西北建大明宫,其正衙含元殿亦矗立于高基之上。自此以降,台榭建筑之施于宫殿者遂成绝响,仅偶见于园林风景建筑,如宋画《金明池夺标图》、《滕王阁图》、《黄鹤楼图》中所示。由此可见,台榭建筑至少起源于商末,盛行于春秋、战国,而式微于唐、宋。其结构系以夯土为主,后始外包砖石。建筑之布置形式,除建于台顶,并有环绕土台周围者,其具体而微之例,若西汉长安南郊之辟雍。在另一方面,陵墓之制亦受其影响。大概从周中叶起,改变了古人“不封不树”习惯,墓上出现垒土为坟。其于帝王、诸侯者规模更为宏大,且上建祭享堂殿,例如辉县战国大墓、平山中山国王墓等等。而秦始皇陵、两汉帝陵及唐、宋皇陵之封土皆巨,但其上均未有祭祀建筑。因此,流行于周代宫殿及陵墓之台榭建筑的共同兴衰,愚意恐未能视作是一种巧合。

一般位于建筑物下之台基,除前述安阳小屯商殷宫室外,于汉代诸画像砖石中亦屡有所见,如小至门阙,大至殿堂,皆有置者(图8、图10—12、14)。山东沂南汉墓石刻及四川出土汉住宅画像砖与北朝建筑等,其台基往往于四隅建角柱,中置陡板石及间柱,上覆阶条石(图9、13、15),但各部均不施雕饰。其制式与后世迄于清代所用者几无二致,足见其成熟至少已在东汉。及佛教流播,作为佛座之须弥座亦传来中土。其最早形式见于敦煌石窟北魏428号窟(图16),于束腰上、下施简单之方涩线脚若干。特点是束腰高而无装饰,方涩上、下不对称与极少使用莲瓣。尔后于束腰处使用间柱及壸门,莲瓣亦自下部方涩间延及上涩(图17)。早期之壸门较宽,其上部由多数小曲线组成,底部为一直线。后来宽度变窄,上部曲线简化,底部亦采用曲线形式。壸门内并施神佛、伎乐等雕刻,装饰日趋华丽。大约在宋代中叶以后,间柱逐渐取消,束腰部分之装饰开始施用几何纹样。其上、下方涩间出现斜涩及枭混曲线,下方涩之下,另加龟脚。此类台基之式样变化,实以宋代为枢纽(图28—30)。现存古代须弥座之最华丽繁复者,恐无出河北赵县北宋仁宗景祐五年(公元1038年)陀罗尼石幢之右。其下石须弥座三层,琢刻极为秀美丰富,角柱与间柱作束莲柱或木建筑柱式,其间雕饰壸门、天神力士、飞天伎乐等。须弥座之使用,除施于佛像、塔、幢之下,又有用作棺床(如五代十国之前蜀王建墓)及官式建筑之台基(如明、清之南京、北京宫殿)。从而正式纳入中国建筑之礼制范围(图18—24)。如北京故宫三大殿下,建白石须弥座三层,又天坛祈年殿亦复如此。此时之须弥座之束腰高度已降低,其上、下之线脚以采用对称之布置而几乎相等(仅下方多一龟脚)。角柱表面浅刻海棠纹一至二道,束腰端部及中部则浮雕卷草图案。清代官式须弥座的尺度比例及装饰,可见图33。至于明、清之区别,仅为前者形状较圆和与后者较方正而已。此外,宋、元之普通台基,有于压阑石之角隅,置称为角石之方石板者,其上雕卧狮等,例见北京护国寺千佛殿前月台之元刻(图27)。而清代普通台基多以石或砖石混合砌造,阶沿仅平铺阶条石而已(图35)。

图8 山东肥城孝堂山汉石祠基座

图9 汉画像石中建筑基座二例

图10 四川雅安汉高颐阙母阙基座

图11 江苏铜山汉画像石 图12 汉画像石中双阙基座

图13 北魏宁懋墓石室雕刻 图14 河南洛阳出土北魏宁懋墓石室之台基和砖铺散水

图15 敦煌285号窟壁画中之西魏建筑 图16 北朝石窟须弥座

图17 太原天龙山北齐石窟佛像须弥座

图18 敦煌壁画中唐花砖台基

图19 敦煌壁画中唐住宅台基

图20 山西五台南禅寺大殿佛坛须弥座(唐)

图21 敦煌壁画中唐临水木桩台座(172号)

图22 敦煌壁画中临水砖石台座(用斗子蜀柱栏杆、转角用望柱)

图23 敦煌25号窟壁画砖木临水台座(用斗子蜀柱瓦片勾栏,转角用望柱)

图24 宋、金建筑及绘画中之基座

图25 宁安渤海国东京城遗址出土石螭首

图26 南京栖霞寺舍利塔台基及勾阑

图27 元代台基角兽

图28 河北正定开元寺正殿须弥座

图29 宋《营造法式》砖砌须弥座

图30 江苏苏州玄妙观三清殿须弥座

图31 汉、南北朝、唐、宋、辽建筑勾阑

图32 宋、清官式勾栏

图33 清官式须弥座

图34 元大都后英房住宅象眼

图35 清式台基与垂带踏跺

(二)踏道

以阶级形之踏跺(又称踏步)为最常见,此系供步行升降而多置于露天者。据《仪礼》所载,周代宫室、住宅已有东、西阶之制。其式为于殿堂前设双阶,东侧称主阶或阼阶,供主人用;西阶称客阶或宾阶,以待宾客而示尊崇,盖古礼尚右,故尔。其后汉代与六朝以下之文献亦多有所载。至于佛寺、坛庙亦有用此制者,如唐长安慈恩寺大雁塔之门楣石刻,即有五间单檐四阿顶佛殿施东、西双阶之形象。而河南济源建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之济渎庙渊德殿,尚留有此项遗构,是为目前国内所知之最早实例。然自宋代以降,此制于文献及实物中,均未有再现者。

古代帝王于宫中常乘辇车,故升降殿堂须建坡道。汉班固《西都赋》中已有“左平右墄”之描述,“墄”者踏跺也,“平”者坡道也。故知此项坡道至迟于西汉已经使用。其置于殿前而两侧挟以踏跺者,于《营造法式》中称为“陛”。它很可能是东、西阶二者合并的结果。现存实例以河南登封刘碑寺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之石塔及少林寺北宋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初祖庵前之石级最为有名。明、清之世应用更广,除屡见于皇宫主要殿堂以外,又施于陵寝、坛庙、佛寺。此时之陛石表面多刻有龙、凤、云纹、海山等高浮雕,已不宜于车行,而是作为一种等级制度之标志与装饰。

一般常见之踏道,为中央施踏跺而两侧夹以垂带石(宋称“副子”)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于建筑之阶前仅设一道。较早之例如四川出土描绘东汉地主住宅之画像砖中,其三间厅堂前即依上述原则(图9)。在皇家殿宇中,则有并列三踏道者,如唐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前龙尾道。但三者以居中之道为最广,又各道皆先“平”而后“墄”,此种组合形式,为他例所未睹。

室外之斜道,为防止冬日冰雪滑溜,常于表面以陶砖侧砌成斜齿状,称为“礓”。宋《营造法式》已载有做法。此外,用于园林建筑中之踏跺,平面常作多边蝉翅状展开,故称“蝉翅踏跺”。

正规踏跺每步之高宽比,如宋《法式》规定高五寸、广一尺;清《则例》为高至五寸、广一尺二寸至一尺五寸。均在1:2左右。较局促之处,如佛塔内阶梯,则可达1:1或更多。所用材料,室外者除用整齐之石条及陶甓,又可用天然石料砌作不规则形,称为“如意踏步”,多施于住宅、园林建筑。

踏步之侧面,于垂带石下所形成之三角区域,《法式》谓之“象眼”。此处于宋、元时砌作层层内凹之形状(图34)。明代之初,如南京明孝陵享殿之石阶,犹在此置表面浅刻凹槽之三角形整石,以象征旧时做法。以后均改为砖石平砌。象眼近地平处,有的设有排水孔,例见南京明故宫、明孝陵与成都明蜀王府殿堂故基。

(三)栏杆

古称“勾阑”。最早之形象,见于西周铜器兽足方鬲,其正面下端两隅,有十字棂格之短勾阑各一段。战国晚期,又出现陶制之栏杆砖,纹样有山字形及方格,例见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遗物。经由汉代陶屋明器及画像砖、石所表现者,为数更众。其棂条有直棂、斜方格、套环等多种(图31)。望柱则有不出头与出头者,而以前者为多,出头部分均作笠帽形。南北朝时期之勾阑见于山西大同云冈第九窟者,其间柱上以斗子承寻杖,寻杖与盆唇间未施其他支撑,阑板作勾片造,再下置地栿(图31),与宋《营造法式》所示勾片造单勾阑,大体差别无多。另甘肃敦煌莫高窟第257窟所绘壁画,其楼阁之勾阑中部望柱已出头,且阑板采用直棂与勾片之混合式样(图31)。唐代之勾阑亦无实物存留,其于壁画中所绘者,寻杖有插入于角端之望柱,及采用“寻杖绞角造”之二种方式。阑板纹样仍以卧棂为多,其他或用勾片造,或用华版造。望柱端部常做成莲花形,寻杖与盆唇间支撑,则施斗子撮顶。五代勾阑实例,仅南京栖霞山舍利塔一处(图26)。因塔之台座为八边形,故勾阑置于台隅之望柱,亦采此种平面。寻杖断面圆形,其下承以类似《法式》中之斗子瘿项(断面作方形),盆唇下施勾片造镂空阑版,纯系仿木构式样,与所用石材特性不相符契,似欠合理。宋代勾阑较前代更为华丽,依《营造法式》,其勾阑有单勾阑与重台勾阑之别(图32),而具体使用则以前者为多。宋代勾阑现无实物遗存,但由《晋文公复国图》、《黄鹤楼图》、《捣衣图》、《雪霁江行图》、《折槛图》等宋画(图31),亦可窥当时勾阑情况之一斑。其形制大体仍如唐代风范,惟局部更为纤秀工巧。又依《雪霁江行图》及《西园雅集图》,知已有具坐栏之鹅颈椅。

与北宋时期相近之辽代建筑,其勾阑实物亦颇有可观者。已知之例,若河北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山西大同下华严寺薄伽教藏殿壁藏、河北易县白塔院千佛塔等砖木建筑皆是。其中尤以教藏殿内壁藏与天宫楼阁之勾阑华版形式种类最多,有卍字、T形、亚字、勾片、十字等(图31),均以镂空之木板为之,制作极为精美。以后降至明、清,栏板之式样大体布局未变,而细部处理之手法殊多,因篇幅所限,未能一一列举(图36—41)。

图36 曲阜孔庙杏坛石栏

图37 华北某寺石栏

图38 皖南民居木栏杆 图39 成都文殊院木栏杆

图40 苏州玄妙观石栏

图41 四川合川钓鱼城某寺台基、石栏及踏步

我国早期之石、木勾阑,均未见有于尽端施抱鼓石(又名“坤石”)者,就其结构而言,终不甚坚固。今日所见施抱鼓石之形状,以金《卢沟桥图》中所示之形象为最早。其后明、清除建筑栏楯外,又施于牌坊、大门、垂花门等处。因石之中部常雕一圆形之鼓状物,故有斯名。但明南京孝陵下马坊与明楼前石桥二处使用之坤石,其上遍刻云纹,与上述者有所区别。又综观勾阑坤石之形状,似从纵长形,演变为近乎方形,最后发展为横长方形。自其承受横向推力之效应而言,此最终之体形,亦为最符合力学要求者。

(四)螭首

其形状为兽首或龙首,置于建筑外部须弥座之石栏杆望柱下,其于角隅者谓之“角螭”,体量较望柱下者为大。原为将台基上积水外泄之工具,后渐成为装饰(如角螭即已失却排水功能)。螭首之记载,曾见于宋《营造法式》,其始用于何时,目前尚不明了。实例如宁安渤海国东京城遗址出土者(图25),又依山西平顺海会院唐明惠大师塔,其须弥座上枋角部有龙头装饰若后世之角螭者,放置方式亦雷同。而太原晋祠北宋圣母殿台基,也仅有角螭之设置。故颇疑角螭之使用,当早于望柱下之螭首。

三、木构架

(一)我国传统建筑木架之主要形式及特点

我国传统建筑之主要结构形式为木抬梁式屋架,虽具诸多优点,但在结构与构造方面,亦有若干不足:

1.木架结构主要考虑承受垂直方向之荷载,而未考虑较大水平推力之作用。

2.各榀木屋架间之联系欠充分。

3.木屋架与房屋基础间,亦缺乏紧密之结合。

因此,当受到较强之水平推力(如地震、大风等)时,木架常易产生倾斜而致毁。是以木架外常护以厚墙,非独为防寒保暖,而亦有其结构之意义。

就木架之各构件而言,大体可分为承垂直压力之柱,与抗水平张力之梁二类。其中梁所需要之单位材料应力强度,又远胜于柱。而各种梁中,悬臂梁(或称挑梁)之应力又大于简支梁。当建筑悬伸的结构长度(如房屋之出檐)达到某种范围时,用单一的构件已不能满足。于是改用加斜撑或施层叠出挑的方式,这就形成了我国木构建筑特有的构件——斗拱。古代匠师虽然缺乏系统的科学力学知识,但能根据多年实际经验,得知出挑构件受力(目前我们知道的是剪力与弯矩)很大,需要采用较大的结构断面。从而创立了以拱的断面尺寸作为一切其他构件标准的方法。它的应用至少始于唐末,而予以系统阐述并付之实行的,则在北宋。具载于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刊行之《营造法式》。其中规定以“材”为一切大木构件之用料标准。这“材”实际就是“拱”的断面,宽度定为十分°,高定为十五分°(此分°,即“份”之意),为2:3之比例。依建筑物大小,分“材”为八等如下:

一等材 宽6寸 高9寸 用于殿身九间至十一间。

二等材 宽5.5寸 高8.25寸 用于殿身五间至七间。

三等材 宽5寸 高7.5寸 用于殿身三间,或殿身五间,厅堂七间。

四等材 宽4.8寸 高7.2寸 用于殿三间,厅堂五间。

五等材 宽4.4寸 高6.6寸 用于殿小三间,厅堂大三间。

六等材 宽4寸 高6寸 用于亭榭或小厅堂。

七等材 宽3.5寸 高5.25寸 用于小殿或亭榭。

八等材 宽3寸 高4.5寸 用于殿内藻井或小亭榭斗拱。

清代大木用料标准称“斗口”,即大斗之斗口宽度,亦即拱宽或材宽。其断面定为宽十分°、高十四分°,比例较宋式略矮,大体仍为2:3之比例。按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所颁布之《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亦根据建筑物大、小,分斗口为十一等。

其中第六、七等斗口,为清代建筑所最常见者,仅合宋代第七等材或八等材。可知我国古代木建筑之用料比例,年代愈晚者,比例愈小。其重要原因之一,乃出于木材之匮乏。至于不用斗拱之小式建筑(即官式做法中之次要建筑),如厅堂、住宅、垂花门、亭等,则按其明间面阔或亭之进深,作为用料标准。

以上之材、斗口或明间面阔等尺度决定后,则所有柱、梁、枋、檩等构件之尺寸比例,以及屋顶坡度均随之确定。而建筑本身平面之通面阔及通进深,亦皆由此推算得出。

(二)柱础

其作用为将柱承受之荷重,经此传至地面。另外又有保护柱脚及装饰美化之功能。我国原始社会建筑已使用柱础,实例已非一端。商代柱础则得自安阳小屯之宫室。均为埋于室内地表以下或夯土台基内,而非若后世之置于台基表面上者。础之本身为天然卵石,未经任何加工,仅以较平整之一面朝上,用承柱身而已。

两汉柱础式样较多(图42),有的平面正方,上施枭线,恰如栌斗之置于地面,例见山东肥城孝堂山石祠及安丘石墓。或仅于柱下施方形平石,如四川彭山崖墓所示。其于画像砖、石中之形状,亦大抵如此。惟置于墓表下之石础,如北京西郊发现之东汉秦君墓表,础为长方形平面,上表浮刻双螭,恐系一种独特手法。

图42 汉、南北朝、唐、渤海国、宋、金柱及柱础

北朝时期之柱础,见于山西大同云冈石窟、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及河北定兴北齐义慈惠石柱者,有莲瓣、素覆盆及平板数种(图42)。其中施莲瓣者形狭且高,与唐、宋以下迥异。而见于南京附近之南朝帝王陵墓神道柱下石础,表面亦琢刻双螭,与北京汉秦君墓表相仿佛。

唐代柱础见于西安大雁塔门楣石刻及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者,皆饰以较低平之莲瓣,亦有用素覆盆(图42)。尔后雕饰渐趋复杂,其莲瓣尖端向上翻起,作如意形,已开宋代宝装莲瓣制式之渐。

两宋建筑注重装饰,其于柱础亦不例外,是以此时期之柱础形式最多,雕刻亦复繁丽,于《营造法式》中已多有所载。就实物所见,有素覆盆(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及江苏苏州玄妙观大殿),或于覆盆上浅刻缠枝花及人物(苏州罗汉院大殿),或刻力神、狮子等(河南汜水等慈寺大殿)(图42)。

明代使用素覆盆及鼓镜式柱础较多,一洗赵宋繁缛之雕饰。

清代官式柱础以鼓镜为主,亦有用鼓墩式者。民间则花样繁多,尤以南方为最,有方、八角、圆形、瓜楞及数种混合叠用者。其上雕刻有动、植物等各式纹样。

除石质柱础外,明、清民间建筑中,尚有施用木柱础者,例见苏南、皖南之民居与祠堂。

(三)柱(锧、)

置于柱底与柱础之间。使用之目的为防止木柱下部受潮湿,后又成为柱脚装饰之一部分。其材料似最早为木质,继改为金属板,最后用石材。故又名踬或。

安阳小屯殷墟宫室遗址发掘中,于建筑夯土台基内之卵石柱础上,得一覆盖之铜板,乃我国最早发现之锧,其上尚有炭化物残存,当为木柱之被焚烬者。其后《战国策》中,亦有类似之记载,可见直至周代仍在应用。

石之实例,如苏州玄妙观大殿及罗汉院大殿者(图42),皆出于南宋,已有与石础合为一体的现象。而浙江宣平延福寺大殿之,则为元代所构。至于文献所载,可参阅《营造法式》石作诸篇。

其使用木者,亦见于苏州之民居、宅邸。而苏州文庙大成殿中,于石础上之木柱脚周围,包以木一圈,此乃纯自形式出发,追求装饰之陋例矣。

或之外观,大抵近似于鼓镜形状。

(四)柱

柱为受压构件,屋架所受外力与其本身之自重,经此传递至基础。柱之种类甚多,因其所在之位置与在结构中之作用而各异。就建筑平面而言,大体可分为外柱与内柱两类。前者位于建筑物之外周,于前、后檐者,称檐柱;于两山面者,称山柱;位于角隅者,称角柱。内柱皆置于室内,清代有老檐柱、金柱、中柱等名称。其于梁架间,则为脊柱(宋称“侏儒柱”)、童柱(或名“瓜柱”,取其形似)。此外,另有槏柱(置于额枋之下,用以再划分开间者)、倚柱(半埋于墙内,半凸出于墙面)、塔心柱、刹柱、雷公柱、垂莲柱等等。

汉代现存遗柱皆为石构,其平面有方、八角、圆形、束竹、凹楞等多种。外形以平直与收分为常见,但未有卷杀。前者如山东肥城孝堂山石祠及沂南画像石墓中之例,后者若四川彭山东汉崖墓所示。又山东安丘东汉画像石墓之石柱,表面雕刻缠错之众多人物。而四川乐山柿子湾汉墓中,柱身作微凸之绳纹束竹状,均为罕见之例(图42)。

北朝之柱,见于宁懋石室者为方形断面之直体形。云冈第2窟及第21窟之塔心柱,其所刻佛塔檐柱亦皆方形直柱,但略有收分。而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与山西太原天龙山石窟之檐柱则为八角具收分者。位于河北定兴之北齐义慈惠石柱(图43),其主体2/3为八角形,1/3为方形。惟其上之石佛殿柱作圆断面之梭状,是为已知我国梭柱之最早实例。至于建置墓前之神道柱,如南京南梁萧景墓表,表面亦用凹楞如前述汉代秦君墓者。

图43 汉、南北朝石墓表及纪念柱

此时外来文化之影响,亦有反映于我国之建筑者。如云冈石窟中曾出现爱奥尼(Ionic)与科林斯(Corinthain)式希腊柱头之雕刻,以及波斯双马柱式等,但为数极少,亦未再见于其他地域。又印度式样之莲瓣柱与束莲柱,仅见于河南登封之嵩岳寺塔及河北邯郸响堂山石窟,唐代仅见于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南侧之祖师塔,以后即行绝迹。

唐代木建筑如山西五台山之南禅寺与佛光寺大殿,柱之断面为方或圆,直体而上部稍有卷杀。其柱径与柱高之比值为1:9左右。而佛光寺大殿之内、外柱等高,亦为此时之特点。此种制式,于受唐文化颇深之辽代建筑中仍有明显表现。如河北蓟县独乐寺观音阁,虽重建年代迟于佛光寺百有余年,其柱径柱高之比与内、外柱处理手法,依然如出一辙。

宋代柱之平面以圆及八角形为多,亦有瓜楞形(如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及凹楞形(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者(图42)。而《营造法式》对各种柱之尺度与构造,并有较详细之规定。如当心间檐柱高不得超过其面阔;柱之直径于殿阁为42—45分°,厅堂36分°,余屋21—30分°;柱径与柱高之比在1:8—1:10之间等等。此外,又制定造梭柱之法:先将柱身依高度等分为三段,除中段保持原状,其余上、下二段均按一定程序以梭杀。然所成之外形与前述北齐义慈惠石柱上之梭柱相较,则有若干区别。

为使建筑具有视觉上的稳固感,《法式》规定将各外柱之上端,向内倾斜1/100柱高,谓之“侧脚”。此外,又按每间升高二寸之比率,自当心间向角隅增加各柱之高度,从而使檐口呈现为一缓和上升之曲线。此种做法,称为柱之“生起”。上述两种手法,除两宋以外,亦见于辽、金、元建筑。

明、清建筑之柱以圆形平面为最普遍,民间亦有用方形者,而八角、多楞等已不见。此时明间面阔已大于柱高,故其空间形状如横长之矩形。柱之细高比亦达1:10—1:12或更多。官式建筑已极少使用“侧脚”与“生起”,是以屋顶之檐口基本呈一直线,仅于角部始有起翘,故外观较为僵硬呆板。但南方若干地区之民间建筑,仍有局部保持宋代遗风者。

(五)柱数多寡与屋架形式之关系

柱为承载屋面荷载之主要构件,其数量与位置影响建筑之结构与室内之空间甚大。柱多虽结构稳定,但妨碍内部之交通与使用,且颇不经济。故如何正确地选择适当之梁柱结构形式,乃古代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问题。

以宋《营造法式》所载各种屋架断面图为例,若八架椽(即清式之九檩)梁架,即有三柱、四柱、五柱、六柱等四类六种之多,可视实际之需要而作具体之选择。其以下之进深较小建筑,当可类推。内中立有中柱之“分心造”,如非用于山面,则大多见于门屋(或门殿)。而四椽之乳栿,于实物亦甚为稀有。辽、金、元建筑,常施减、移柱造,故不若宋式梁架之正规。然其原则,仍大体仿此。

明、清官式建筑之梁架与柱之布置,均较整齐,其重要建筑多用前、后对称形式。如北京故宫太和殿为重檐庑殿建筑,其殿身部分之梁架为四柱十三架,或前、后三步梁、中央七架梁形式。南方民间建筑之柱梁配置较为灵活,而减、移柱之旧法,亦未完全摒弃。

(六)额枋(阑额)、平板枋(普拍枋)

置于柱与柱上端之间的联系构件,宋称阑额。清称额枋。大型建筑常施用二层,上层清代称大额枋,下层断面较小者称小额枋(宋名由额)。两枋间再置较薄之由额垫板。额枋之作用有二:

(1)将各柱联络成一完整之木框架。

(2)承载平身科斗拱(即宋代之补间铺作)。

依汉代实物(孝堂山石祠)及陶屋明器、画像砖石等资料,当时之阑额多系承于柱顶,其有斗拱者更架于此项部件之上。而北朝石窟若大同云冈第9窟与第21窟、洛阳龙门古阳洞以及太原天龙山第16窟等处之石刻建筑,亦皆作如是之部署(图50)。虽宁懋石室已在柱头以下施阑额置斗拱,但仍非正规做法。然阑额置于柱头之间之例,于甘肃天水麦积山第5窟及定兴义慈惠石柱亦有见之。凡此种种迹象,故可推知此项构造正嬗变于斯时。然其最后之成熟,恐在唐代之初叶。

图44 辽、金塔角柱

敦煌第423号窟隋代壁画中,其佛殿已有使用二层额枋之表示。以后之唐代壁画,如懿德太子墓及敦煌第321号窟,并皆如此。惟此时之补间铺作比较简单,多施人字拱而未有出跳者。其荷载不大,故承载之枋断面亦较小,上、下二层可用同一尺寸。建于晚唐之五台佛光寺大殿,其柱头铺作已用七铺作之最高标准,但补间铺作仅用一朵,且为在直斗造上承华拱二跳之简化形式。故其下仅用阑额一层,至为合理。

图45 河北易县清昌陵龙凤门石柱装饰

宋代之补间铺作朵数虽仍不多,但其出跳已与柱头铺作相同。因其体积与重量(包括结构荷载)俱已增加,故承托之阑额亦须相应调整其断面。因此形成了上层阑额(清称大额枋)与下层由额(清称小额枋)截面尺度之不等。

早期阑额之高宽比例,于唐佛光寺大殿均为3:2,与北宋《营造法式》规定大体一致。明、清时额枋高度比为5:4或更趋于方形。宋代阑额之侧面常呈外凸之琴面,明、清则仅于额枋之四角稍加卷杀,惟南方明代民间建筑仍有用琴面者。至于阑额至角柱处之做法,唐代南禅寺、佛光寺二例未见出头,辽代出头作垂直之截割,宋代则有不出头或出头呈耍头形者,金代出头作耍头或霸王拳式,元代者形如㭼头,明、清则皆作霸王拳,但其曲线略有变化(图46)。然民间建筑尚有依循古制之例,如北方乡间额枋之出头,至今犹采用垂直截割者。

图46 历代阑额、普拍枋演变图

阑额上之普拍枋为置放斗拱而设。唐代木建若五台南禅寺、佛光寺大殿均无,但西安兴教寺玄奘塔之砖构仿木者反有。辽、宋建筑亦如此,其若独乐寺观音阁者,置与不置兼具,可见尚不完全统一。大约在金以后,始成为建筑中之必备。普拍枋之断面,亦由开始之宽薄渐变为窄厚,至明、清时已窄于额枋。其出头初为平截,至元代于出头之角部施海棠纹(图46)。

(七)雀替(绰幕枋)

施于额枋下之雀替,宋《营造法式》谓之为绰幕枋。其最早起源疑为替木,形象似出于汉画像石中柱头实拍拱之原形。云冈石窟第8窟之北魏浮雕,为已知此类构件之首例。河北新城辽开善寺大殿之两层替木,形状若实拍拱,犹与云冈者相近。宋《营造法式》所载之绰幕枋,其前端已雕成㭼头或蝉肚二种形式。今日所知之宋代实例,皆施之于内檐,而外檐则未有见者,令人难以索解。豈《营造法式》所载仅汴京一带建筑而言,而此一带屡遭兵灾,故遗物荡然,而无法证实耶?辽、金之例,其下多用蝉肚。元代济渎庙临水亭之绰幕枋,亦依《营造法式》所云,前端作成蝉肚。现代之雀替形式,始于明代。然建于明初的安平县文庙,其雀替前端作㭼头,次施枭混,再次为蝉肚与拱子。后来㭼头与枭混部分特别发达,而蝉肚相对减缩,遂成清代之典型雀替式样(图47)。

图47 历代绰幕枋(雀替)及花芽子示例

清式雀替之比例,其长等于开间净面阔之四分之一,高等于檐柱径,厚为高之十分之三(或高等于1.25檐柱径,厚为0.4柱径)。如其下用拱子,则拱之长度为6.2斗口。所谓斗口,即指雀替之厚而言。拱高为二斗口,厚一斗口。十八斗之面阔为1.8斗口,进深1.38斗口,高一斗口。三幅云长度为檐枋厚三倍,高等于雀替高,厚以雀替厚减六分°。以上比例,仅为大概情况,实际应用时可酌予增省。

(八)斗拱

斗拱为我国官式建筑(如宫殿、坛社、庙宇……)所常用之结构构件,由斗、升、拱、昂等构件组合而成。此乃人所共知者,无庸再述。惟斗拱之起源、演变及各阶段形成之经过,则颇为复杂。此为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最重要之课题之一,故应予详加分析与研讨。如能对此问题有较明确之了解,则若干有关大木之结构现象,自当迎刃而解。

(甲)斗拱之作用 斗拱是为了承载建筑出跳部分之荷载,在木构架建筑中所形成的单体构件或组合的结构形式。它最初置于檐柱顶部以承出檐,后来才施于楼台之平座以及室内,并进一步作为大木结构之尺度衡量标准。此外,它还起着装饰作用。

(乙)斗拱之发展 其经过又与建筑出檐之变化有密切关系。

1.我国古代早期木构建筑的出檐,系以保护版筑或土坯所砌之墙面为目的。惟当时仅以木椽挑出,因构件断面甚小,故伸延距离有限,当建筑不甚高大时,尚属可行。今日所见四川汉代石阙上浮刻,与西康一带之建筑,均皆如此。

2.在木构架建筑发展到相当水平后,上述出跳距离甚短之缺点,始获得一定之解决。即利用内部之梁挑出于檐柱外侧,另于梁端加挑檐桁,以作为檐椽之外延支点,于是使出檐长度大为增加。但挑出之梁头,有二种不同之结构:一为水平形;一为利用天然弯曲之木料,以其反翘向上部位承桁。而后者即拱之起源。汉代许慎《说文》中的“舍”字,于小篆作“”,乃最恰当的证明。

随着建筑物的体量日形庞巨,其出檐长度势必随与俱增。此时如何维护悬出梁头之安全,即成为建筑结构与构造之重大问题。依笔者设想,可用二种方法:一是于梁端之下加斜撑;另一是于梁下承柱之处,施水平之短木(使皆受压于梁下)。此二种做法,于今国内多有存者。而后一种即木构插拱之雏形,于汉明器中屡见。此种结构今天虽已不甚普遍,然在福建、浙江、广东乃至日本等处,尚在使用而未曾绝迹。

3.使用上述插拱时,需剜去柱体之一部,方可使其固着。然此举必定削弱柱身之强度,特别是当外力为水平方向时,易产生折断之危险。而柱与柱间联系之枋栿,乃为构架所不可缺少之构件,但其对柱身之危害,并如上述。是以从结构安全出发,必须考虑其他手段。因此,就采取了在柱顶使用硕大栌斗(即清之坐斗),交汇承托其上层叠之拱、枋等构件于一处的形式。这就为后世的正规斗拱奠定了发展的基础,而插拱和替木式叠拱的做法,也就日益式微与渐被淘汰了。此项栌斗之使用,至迟在西周之初,其斗身与斗欹之区分甚为明显,尤表示并非原始形式。

后世较完整之斗拱,系由栌斗、小斗(清称升)、拱、昂等组成。依汉代石祠、陶屋明器及画像砖石、壁画等资料,知当时已有栌斗、小斗与拱等构件,但无斜向之昂。其中就栌斗而言,平面均为方形,外观则有三种:一种之斗身全为斜面,形状上大下小,较之实用升斗量具几无二致,例见山东嘉祥武氏祠画像石。另一种与西周早期铜器“令”所示(为我国目前发现最早斗拱)形象相仿,即上部之斗耳、斗平不分,但下部斜杀之斗欹已作略内之曲线。实例如山东沂南画像石墓及四川彭山崖墓等。以上二种栌斗俱未开有斗口,所承诸梁枋,均置于栌斗之上。第三种可以四川雅安高颐阙所雕斗拱为代表,其各类拱均嵌于栌斗之中,形制与后代正规斗拱大体雷同,仿木构的程度则远胜于前者。至于拱之形状,可分直拱、斜拱与曲线形拱多种。拱端之处理,有垂直截割、多边折线卷杀、圜和曲线卷杀、曲茎式样以及附龙首翼身之复杂形象。拱身上部且有剜出拱眼或不剜者。

汉代斗拱之组合(图42、48),有一斗一升、一斗三升及一斗多升等多种。有单拱造,亦有重拱造。但斗拱绝少向外出跳者。斗拱以柱头铺作为主,补间极为简单,常仅为一短柱或一人字拱,或全然不用。斗拱之置于角隅者,常自角柱之二面出插拱,其上再施单拱或重拱承托檐口。至于在屋角45°斜出铺作的做法,于汉代资料中尚未得见。

图48 汉代斗拱

拱上之小斗,有的已具斗形,有的仅施矩形块体。其数量亦不一律,自二枚直至四、五枚不等,由下而上逐层递增。内中使用一斗二升单拱者,往往于拱背中央加一矩形垫块,似为一斗三升式样之滥觞。此项构造使上部荷载得以循柱中心线直接下传,在结构上是合理之举。

南北朝斗拱之遗物(图49)多得自石窟,均未有斗拱出跳之例。仅洛阳龙门石窟之古阳洞有自栌斗伸出似二层替木之形象。作为斗拱之单体,一斗三升制似已确立,若汉代之一斗二升及曲茎形拱皆已绝迹。其他如人字拱及直斗造,都已广泛使用。在细部方面亦已逐渐定型,如斗耳、斗平、斗欹三者高度之比例,若干实例已与宋《营造法式》规定之4:2:4大体相符。又拱头之卷杀已有使用多瓣之内曲线者,而栌斗与小斗下也常置有皿板。

图49 南北朝斗拱

唐代斗拱已采用出跳,如佛光寺大殿及南禅寺大殿、大雁塔门楣石刻、敦煌各窟及懿德太子墓中壁画等所示(图50)。总的说来,其柱头铺作已很成熟,但补间铺作仍甚为简单。以佛光寺大殿为例,柱头铺作已用出四跳(双杪双下昂)之七铺作,为旧时之最高等级;而补间仅用直斗(或驼峰)承托之五铺作,数量且仅一朵。方之唐代其他资料,亦皆如此。可见是当时使用斗拱的一个普通规律。此外,批竹形真昂的出现,也表明斗拱的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这种斜撑构件有若杠杆,可使一部分屋檐荷载为屋面荷载所抵消。

图50 隋、唐斗拱

从宋代起,柱头铺作(图54)与补间铺作之尺度与体量已经一致。其于殿堂之外檐者,无论构造与外观,均几无区别,仅斗拱之后尾制式不同而已(图51)。室内之内柱也因高度之增加,故柱上承托天花、藻井之内槽斗拱,已无须采用唐佛光寺大殿中之多层叠累形式。而于南宋之殿、塔中,更有施上昂者,尤为前代之所无。但失却斜撑作用之假下昂,亦出现于是时,如构于北宋之太原晋祠圣母殿,其下檐斗拱中,已有此类构造。辽、金之际,建筑之补间铺作,又常施斜出45°或60°之拱、昂(此种做法,延至元、明仍有见者)。至于补间铺作之数量,最多不逾两朵,布置较为疏廊宏阔。此时斗拱之详部做法,亦因时因地而在尺度上产生不少变化(图52)。另如栌斗之形状,除最常使用之方形平面者以外,又有讹角、圆、多瓣形(或称瓜楞)数种。栌斗的各部比例尺寸,已经完全定型,各种小斗(齐心斗、交互斗、散斗)亦复如此,比例尺寸为栌斗的具体而微。仅因使用要求有所不同,其宽窄与槽口略有区别而已。不同种类的拱(泥道拱、瓜子拱、慢拱、泥道慢拱、令拱、华拱)之长度、拱头卷杀瓣数(图55)及安置部位,都已确定。又如昂之制作亦成定规,但外形已由批竹渐变为琴面(图53)。而斗拱最上层水平构件之出头——“耍头”,也大体由“批竹”形转为“蚂蚱头”形(另又出现多种异变)(图60)。虽然如此,但由于以上各主要单体构件的标准化,不但大大加速了营建中的备料与施工速度,又使得群体建筑(如宫殿、庙宇……)各建筑的风貌趋干统一。

图51 宋、辽、金斗拱

图52 宋、辽、金之栌斗、散斗示例

图53 我国各代带下昂式斗拱比较

图54 宋式建筑柱头铺作及檐部构造

图55 宋《营造法式》构件卷杀举例

此时斗拱的各种类型亦复不少,有直斗造、斗口跳、杷头绞项造、单斗支替、一斗三升等简单形式,也有自出一跳的四铺作到出四跳的七铺作(《营造法式》中有出五跳之八铺作双抄三昂斗拱之叙述,但未见实物)的复杂组合。依施用部位,有内、外檐、上、下檐及平座斗拱等。按构造简繁,又分单拱造与重拱造,以及偷心造(跳头上不置横拱)与计心造(跳头上置横拱)之做法。

图56 沁阳紫陵镇开化寺大殿斗拱(元)

我国传统木建筑斗拱之结构功能与形式,发展至宋代可称已臻极限,以后即逐渐走向僵化与衰落。辽、金时流行之斜出斗拱,于建筑之结构与立面并无大补,然对斗拱本身则是一种不成功的创作尝试,因此终于在实践中归于淘汰。

元代斗拱之出跳数及用材尺度较宋代又减,依现存实物,其斗拱未有超过六铺作者。除使用假昂及重拱计心造较普遍以外,因大木架中常施天然弯曲梁栿,从而导致在某些部位上采用非正规之斗拱形式,系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做法,如山西洪洞广胜下寺大殿所示。

明、清斗拱之材制尺度日益减缩,故斗拱总的体量亦大不如以前。平身科(即元及以前之补间铺作)数量则相应增加,由明初之三攒(朵)增至清末之八攒(如北京故宫太和殿)。此外,由于柱头科承硕大之桃尖梁头,其下置之十八斗、翘及坐斗等,均不得不自下而上予以拓宽,遂再度形成了柱头科与平身科在体量上的差别。在结构上,真下昂与上昂均已不见。而材制的变小,亦使出跳必须采用足材和计心造。为了便利计算与施工,除了将大木的计量标准由宋制的材(高十五分°)改为清制的斗口(宽十分°)以外,还采取了将单材高度降低一分°,使足材高度成二十分°之整数;定斗拱每攒宽度(即二组斗拱中心线间距离)为十一斗口;以及简化斗欹之内曲线为直线等措施。

图57 正定隆兴寺摩尼殿角铺作(金) 图58 霍山中镇庙正殿斗拱(明)

组成斗拱各构件之名称,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中与宋《营造法式》亦有甚多区别。如座斗(宋称栌斗)、十八斗(交互斗)、槽升子(齐心斗)、三才升(散斗)、泥道拱(正心瓜拱)、正心万拱(泥道慢拱)、内外拽瓜拱(瓜子拱)、内外拽万拱(慢拱)、翘(华拱或杪、卷头)、昂(飞昂)等等。其局部做法复形成若干差异,如下昂、麻叶头、三幅云,或外形改变,或为宋式斗拱中所未有。

图59 滋阳娘娘庙牌楼如意斗拱(清)

明、清还出现一种溜金斗拱,其外檐部分一如常规施水平之构件,如翘、假昂、蚂蚱头等。但自正心枋后则层叠多层斜向构件(枰杆、夔龙尾等)承托于金檩下或金枋上,结构上作用甚微,只能视作上昂蜕化为装饰之变体。另在牌楼中,又使用了以直拱和斜拱组成的网状如意斗拱(图59),其装饰意图显然较结构作用为突出。

(九)梁(栿)

为水平之承重构件(图61—65)。依据其荷载可分为主要梁栿与次要梁栿二类。前者长度大,多依进深方向,架设于建筑前、后檐柱间,常横跨室内大部(或全部)空间。宋制称梁为栿,并以其上所承椽数之多寡命名;清式则以梁上桁(或称檩)数为准。如为通常之两坡屋面,宋之八槫栿,于清为九架梁,六槫栿为七架梁……如此类推,但最上之三架梁,于宋则称平梁。若为无正脊之卷棚屋顶,则称八架梁、六架梁……最上承双檩者谓之顶梁。次要梁栿,常置于檐柱与内柱(清之金柱)间,且多采取外端承于柱上,内端插入柱中之形式。其名称亦以跨度之长短与所承椽、檩之数量而定。如上承二椽(三架)的,宋称乳栿,清名双步梁;承一椽(二架)的,宋称札牵,清名单步梁。

图60 历代耍头演变图

图61 北京市故宫太和殿梁架结构示意图

图62 唐代建筑梁架

图63 宋《营造法式》月梁卷杀做法

图64 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大殿梁架 图65 大同善化寺大殿梁架(金)

其余梁栿因所处部位之不同,亦有种种名称。如斜出于屋角45°者为角梁,宋代或称阳马,一般由二梁相叠而成,其居上者宋名大角梁,清称老角梁;居下者分别谓之小角梁与仔角梁。我国南方又有将仔角梁(江南苏州一带称嫩戗)斜立于老角梁(苏州称老戗)上者,使屋角因此起翘甚高并显得外观灵巧生动,与北方屋角的敦厚淳朴形成强烈对比。若老角梁后再有同方向之梁连续,则称为续角梁,其断面较老角梁略小。

歇山屋顶(宋称九脊殿)因有收山做法,需在最外一榀屋架与山花间,增加由采步金梁所承托的一榀附加屋架(图66)。而庑殿屋顶(宋称四阿顶)则因有推山,亦需在山面增加太平梁(图66)。现知我国古建筑中,使用九脊殿顶之实例,以唐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之南禅寺大殿为最早。但此殿规模仅三间,而两山收进距离约为次间3/4,采步金梁与主梁架间距离仅80厘米。故结构上只需自角隅置递角梁交四椽栿背,再立蜀柱于递角梁上,承平槫下之交手拱,拱上横陈采步金梁即得。佛光寺大殿之四阿顶木构架,建于唐大中十一年(公元857年),亦为此式屋架之最早遗物。其推山之太平梁,二端搁置于上平槫上,构造甚为简洁。由上述二例,知采步金梁与太平梁之结构,至少在唐晚期已很成熟了。根据铜器中纹刻所示,四阿顶在周代已很流行,又于汉代重要建筑中大量使用,故可推测太平梁之形成,似不应晚于战国。九脊殿顶出现较迟,初见于大同云冈石窟,是以采步金梁之运用上限,当不致超越北魏。

图66 清式庑殿推山与歇山收山做法

施于建筑角隅之梁,有抹角梁和递角梁二种。前者在平面上与角梁之方向垂直;后者则与之同一轴向,如南禅寺大殿例。为了结构上的需要,在梁、槫等构件之间,常置有在平面上与其垂直的短梁。此类短梁之两端均与梁栿相交者,名曰:扒梁。两端与槫联络者,称为:顺梁,一端在梁,另端在槫,则谓之:顺扒梁。此外,又有置于梁背,使梁断面增大之缴背。以及置于柱脚间之联系构件地栿。

(十)枋

枋是次于梁栿的水平受力构件,又是大木结构尺度衡量标尺,其于建筑中应用甚广,种类亦多。与斗拱联用的,有柱头枋(清名正心枋),它位于外檐斗拱之横向轴线上,即与檐柱缝之轴线相重合。唐、宋之柱头枋均用单材,其间承以散斗(清名三才升)。而明、清之正心枋则改为足材,其三才升以隐出方式刻于枋间。又因斗拱间置有拱眼壁版,故正心枋厚度较足材另加1/4斗口宽(合2.5分°)。在斗拱内、外端令拱上,或置橑檐枋,如宋《营造法式》所示(明、清则称挑檐枋),其余载于斗拱诸跳头上之枋,于宋名为素枋或罗汉枋(明、清名拽枋),另支托天花者为平棊枋(清名井口枋),而置于斗拱上部之耍头(清称蚂蚱头)及衬方头(清名撑头木)等,均为枋之异形。

(十一)檩(槫)、椽

檩或桁(宋称槫)为屋架之重要构件之一,屋面荷载经此下传至梁及柱。由建筑之断面,得知檩数可自三架多至十余(图67),其名称则由所在位置而定。如有正脊之坡形屋面,其居最顶者,于清式称脊桁或脊檩,在古文献中则谓之栋,宋《营造法式》中名脊槫。置于檐柱上者清名檐桁(檩),宋称檐槫。挑檐枋上为挑檐桁,宋为橑檐槫。位于脊、檐檩之间,谓之金桁,宋曰平槫,依其部位又可分为上、中、下者。若为卷棚顶,最上之二桁并称脊桁,其余均依上述。至于诸桁(檩)之具体位置,则因房屋进深各步架之距离与举架之高低所决定。

图67 清代屋盖檩架图

所谓步,乃建筑沿进深方向各檩中心线间之水平距离,亦有檐步、金步、脊步之分。宋代建筑各步或相等,或递相增减。清官式建筑,概以每步二十二斗口(即两攒斗拱距离)为标准,然亦有于廊步减半者。各步架之总和,即为建筑之通进深。而屋架之总举高,亦由此而推算得出。如举高为1/3,则由脊檩上皮至前、后檐檩上皮水平联线之垂直距离,为通进深之l/3。其他若1/4、1/2者,皆循此法。

至于各檩之实际高度,则按所在之各步架水平距离,乘以不同之举高系数,再予以叠加即得。现将清式建筑各举高列表于下:

表中之五举,表示此步之升高高度为水平距离之50%,六五举即65%。余此类推。由此可知各檩之举高,以形成一折线形之屋面轮廓,其坡度愈往上愈陡,系从排除雨雪之实用要求出发。但除亭、塔等攒尖顶外,其余建筑脊步之举高均未有超过九举者,因其不利施工挂瓦也。计算时,由下而上,即先计金檩于檐步处之升高,再逐渐及于脊檩。

宋式建筑屋顶坡度之做法称为“举折”。首先决定建筑屋顶之总举高(如殿阁举高为进深之1/3,筒瓦厅堂为l/4)。然后从上而下,依上平槫降四十分之一中金步……其作图较清式复杂,尺寸亦常非整数,颇为不便。

宋制槫径等于檐柱径,在两材至一材之间。清官式大式之檩径为檐柱径之3/4,即4.5斗口。小式则仍同檐柱径。

椽位于檩上,并与之在平面上垂直相交,是直接承屋面荷载之构件。其种类亦多,在坡屋顶中,最上接脊檩者为脑椽,以下称花架椽,于檐口处名檐椽。檐椽之上,或另置飞檐椽(宋名飞子)。施卷棚顶者,其最上曲椽清称罗锅椽(宋称顶椽)。此外,又有用于室内轩顶之轩椽,外形作多种折曲形状。

现存最早檐椽实例,为汉石室与墓阙檐下所琢刻者,其中尤以四川雅安之高颐阙所置最为逼真。除椽之断面为半圆形,并有显著之收杀以外,其角部之各椽皆作放射状排列。而山东肥城孝堂山石祠,则于檐下浮刻圆椽一列,仅为象征性之表示。甘肃天水麦积山北朝第30窟廊檐下有方形椽形象。又河北定兴北齐义慈惠石柱,上部小佛殿雕有断面半圆之檐椽及扁方之飞子,为此种式样之最早例。而敦煌莫高窟第254窟内人字坡顶下之椽,则为室内所罕见者。唐代之大雁塔门楣石刻佛殿及佛光寺大殿,均施上方下圆之飞子与檐椽,可见已成建筑定制。南禅寺大殿虽仅存檐椽,乃后代重修所致。以后之宋、辽、金、元以至明、清,凡稍重要建筑,无不于檐下用椽二层者,且上方下圆之制,始终遵行而不渝。使用于室内轩顶之椽,如见于江南民间之住宅与园林,皆属明中叶以后。因仅承较轻之望砖或望板,故断面不大,为半圆或扁方形。椽身亦出于装饰,而呈圜曲或折线式样。又流行于苏南、浙江一带之屋角起翘甚高,近屋角之椽且逐渐翘起与仔角梁齐,称为翼角飞椽。

椽之长度依举架及出檐而定,若各步距相等,则檐椽最长,脑椽次之,花架椽又次,飞檐椽最短。椽之直径,佛光寺大殿为15厘米,恰为材高之半,合七分°有半。与宋《营造法式》比较,则小于其殿阁之十分°,而与其厅堂所用七分°至八分°相近。清《则例》则定为1.5斗口,合十五分°,又与唐例雷同。椽身收杀,始于汉而渐隐于金、元,至明、清已不用此法,仅于端部稍作卷杀而已。又搁置于檩上之方式,唐、宋皆采取上、下椽头相错,尔后则将二椽头斜削对接,就构造坚固而言,自是前者为佳,但美观与整齐却不及后者。

(十二)其他大木构件

(甲)叉手

为支撑于脊槫及侏儒柱二侧之斜撑构件。最早形象,见于北魏宁懋石室(现存美国波士顿博物馆)。此建于孝庄帝永安二年(公元529年)之三开间悬山建筑,于山面阑额上,置有短柱之人字拱式构架承脊槫。此虽与唐南禅寺大殿之正规叉手形式不尽相同,且又与佛光寺大殿脊槫下,仅施斜撑而无侏儒柱之构造有别,但其间存在渊源嬗替之关系,殆无疑问。叉手之应用,于宋、辽、金之时甚为普遍。元代外形渐趋细长,如山西洪洞广胜上寺前殿结构;而南方之例,若浙江武义延福寺正殿则予以摒弃不用。明代以降,除个别例外,重要建筑中均未有见者。

叉手之尺寸,宋《法式》规定:“若殿阁,广一材一栔;余屋随材,或加二分°至三分°。厚取广三分之一”。而洪洞上寺前殿叉手则大体同单材,由于元代材分尺度已较宋为小,故此项构件之实际结构作用,当可想而知矣。

(乙)托脚

亦为起斜撑作用之构件,其上端托于槫侧,下端承于梁背。现知最早例为南禅寺大殿之唐构,以后之佛光寺大殿及宋、辽、金诸代大木中均用。元代有用与不用者。明、清基本绝迹。

托脚之制作,于《营造法式》卷五·大木作制度(二)有载:“凡中、下平槫缝,并于梁首向里斜安托脚,其广随材,厚三分之一;从上梁角过抱槫,出卯以托向上槫缝”。

(丙)驼峰

置于蜀柱或斗拱下以承诸槫(图68),实物以南禅寺大殿中为最早。以后各代建筑均用,惟尺度与形式有所变化。见于南禅寺大殿者有二种:一在平梁中央,上承侏儒柱,其形状较扁平,两肩各雕出瓣四道以为装饰。另一在四椽栿上,以栌斗、令拱承平梁,其体积较高阔,两侧饰以入瓣及枭混线。而佛光寺大殿中,则将枋或华拱之尾端,延出作半驼峰以承交互斗及令拱。辽之驼峰有用低平之枭混线外形者,如山西应县佛宫寺塔。亦有用直线之梯形,如辽宁义县奉国寺大殿。宋代实物以出瓣或入瓣加两头卷尖形状者居多,有鹰嘴、掐瓣、笠帽等数种,如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河北正定隆兴寺转轮藏殿等处之实物,以及《法式》之载述。金代驼峰式样亦众,除若干沿用前代各种形状外,亦有自身之创改。如晋祠献殿承平梁者,其高度已逾70厘米,两侧密饰出瓣,下再施枭混线与直线。元代则趋于简单,使用出瓣、入瓣的已不多见。明、清则多用云纹或荷叶墩等式样。

图68 历代驼峰(柁墩)做法示例

在施天花、藻井之非彻上明造时,其草架梁栿下,常用方木及矮柱墩添以代驼峰,取其施工简易与无需作任何装饰加工也。

(丁)合㭼

置于蜀柱下端两侧,使其固定于梁上之构件。建于北宋之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其合㭼外形甚为简单,如一倒置之实拍拱。隆兴寺摩尼殿合㭼施两曲卷杀,晋祠圣母殿施四出瓣。金代山西朔县崇福寺弥陀殿为削角之矩形,而佛光寺文殊殿则作二瓣之鹰嘴驼峰式样。元代有矩形、弧形(近1/4圆)及折线形等。

四、围护结构

建筑的围护结构,乃是人为之构造物,用以保障居室内之安宁,不受外来各种因素之侵袭。总的来说,不外墙壁与屋盖两大类型。惟本节所述,仅系与建筑单体有密切与直接关连者,若城垣、围墙、栅篱等,均未在其列。

我国传统建筑墙壁及屋盖,若依其结构方式,可分为柱梁、墙体、拱券、穹窿等多种。依结构荷载,有承重与非承重之别。按建筑材料,则有土、石、砖、木、竹、草、金属等等。

(一)墙壁

墙壁为建筑之外围与内部之屏障及分隔物,依其部位可分为檐墙、山墙、屏风墙、隔断墙、坎墙等。除原始社会建筑所用之木骨泥墙外,墙身所使用之材料以土、砖、石为多。其中土墙出现最早,大约在商代即已使用,至今于我国农村中,还相当普遍。其方法是在固定的两块木板之间,填入松散土壤(有的加石灰少许,北方称为“灰土”。或采用石灰、砂、碎石之“三合土”),铺平后再用墙杵夯实。如此层层而上,直至达预定高度为止。此种夯土墙垣,至少在唐代还用于重要建筑,如长安大明宫麟德殿之例。而今日所见福建崇安客家土楼建筑之外墙,高可十余米,有经二百余年而未损者。此外,又有在泥土中掺入截短之稻草及水,将其置于木模中制成砖形,然后候其自然干燥(如经日晒),再予使用的,谓之土坯砖。现存古例如山西大同善化寺大雄宝殿(金)、北京护国寺土坯殿(元)(图69)等。为了加固墙身,常于内中加木板或木架的(图70)。土墙之最大缺点为防水性能差,潮湿时承受水平推力及冲击力之抗力强度大为降低,但适量加入若干掺料后,可改善其防水性能。

图69 北京护国寺土坯殿墙内木骨 图70 河北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墙壁构造

石墙之应用在我国不及土、砖墙之普遍,其简陋者以乱石叠砌或干摆,较考究者则使用整齐之石条或石板。早期之例,见于汉代石墓,如山东沂南画像石墓,即用石条砌造。而肥城孝堂山石室,亦用石材构为墙壁及屋顶。其他实例,如山东历城隋神通寺四门塔、山西平顺唐海会院明惠大师塔、江苏南京南唐栖霞山舍利塔、福建泉州南宋开元寺双石塔等等均是。今日我国农村建筑有全部墙身俱用石砌者,见于西藏、四川、福建、山东诸地。亦有部分用石,部分采用砖、木者。如福建山区,仅于坎墙处使用石板之民居,随处可见。

图71 四川夹江民居竹笆墙

砖墙以实砌为多,东汉砖券墓中墙体均采此种形式,如洛阳烧沟汉墓所示。其砌法多用顺砖错缝。而他处汉墓,如河北望都,有四层顺砖之上再砌一层丁砖,直至一层顺砖一层丁砖之多种砌法。

战国至西汉初期,中原地区常使用大型板状之空心砖作为墓室之构材。此项砖的长度在1.3—1.5米之间,宽度不大于50厘米,厚度则在15厘米左右。将其侧放与平置,以为墓室之侧壁、地面与顶盖。后来又出现具有榫卯之板状及条状空心砖。

图72 山西榆次永寿寺土坯填充墙

以小砖砌作空斗形状之墙壁,出现较迟。空斗中可填充土或碎砖石,亦可不填。总的说来,它的承载力不强,常作为民间木架建筑之外墙。江南所用之此类砖尤薄,仅2厘米左右。

现就常见的几种墙壁的清式做法,介绍如下:

(甲)硬山山墙

依山面墙壁外观,可自下而上划分为群肩、上身与山尖三大部分。

1.群肩 即墙裙部分,其高度占檐柱高之1/3。最上施水平之腰线石,尽端角隅置角柱石,其间多砌以清水砖或石。

2.上身 为群肩以上、挑檐石以下之墙身部分。高度为檐柱高之2/3。厚度按檐柱直径二倍加二寸,较群肩略为收进(清水墙收3—4分,混水墙收7—8分)。

图73 江南民居墀头及檐下做法

3.山尖 为上身以上,山墙顶端之三角部分。高随屋架举高,厚同上身。此部自下而上,首置断面呈倾斜状之拔檐砖两道,以利排水。再施由水磨砖制之搏风板,其近檐口之端部,做成霸王拳式曲线。最上砌披水砖,有时亦采用有垂脊之排山形式。

山面挑檐石转至正面,于其上置一倾斜之戗檐砖,通称“墀头”(图73)。此处砖面多浮刻人物、花鸟或植物图案,为墙头装饰重点所在。

南方城镇人口密集,为防止火灾,常将山尖部分向上伸延,高出屋面甚多。并将墙头做成递落之三段或五段形式,称为三山或五山屏风墙(图74)。或将墙头做成弧形,如四川称之为“猫拱背”,江南谓之“观音兜”者(图75)皆是。

图74 “五山屏风”式山墙 图75 “观音兜”式山墙

(乙)封护檐墙

可施于多种建筑,应用甚广。其特点为将墙头做成外突之叠涩(或加菱角牙子)及枭混线脚,直抵檐瓦之下。从而使梁头及柱均为墙所封护。

(丙)签肩墙

应用亦广。墙头止于檐枋之下,然向外倾斜并稍凸出于墙身,此种做法谓之“签肩”。建筑之柱头、梁端及檐枋均暴露在外。

图76 大同华严寺海会殿三花山墙

(丁)五花山墙(或三花山墙)(图76)

仅施于悬山建筑之山面。此墙之外形亦为多层递落之阶级形,墙头作成签肩式样。其水平之顶部贴于各步架梁栿之下皮,而垂直者则与各山柱之中心线重合。二者均于梁栿下及檐柱处稍向外伸出。各步梁栿以上至椽间,实以垂直之象眼板,亦髹以丹朱色。

(戊)坎墙

多置于檐下之次、梢间,以承室窗,故高度仅及人腰。一般砌以条砖,讲究者用磨砖对缝。亦有以土坯填塞(图72)或施石板竖置以代砖墙者,后者多见于盛产石材之地方民居。

(己)竹笆泥墙

南方气候较暖,其使用穿斗式结构之地方建筑,内、外墙常用竹片编织,置于柱、穿间之空隙,然后两面抹泥使平,待干后刷白(图71),甚为经济、实用。

(庚)木板墙

可作外墙,亦可作内墙。木板多垂直放置,鲜有若西洋之横向施鱼鳞板者。使用地点亦为南方民间建筑。如皖南民居,除堂屋之板屏及与左、右侧室之隔墙均用木板外,其侧屋及厢房面临内院之墙壁,亦有为木构者。

(二)屋盖

中国传统屋盖之外形式样甚多,其类型及特点已在序言中予以介绍。所依之结构形式,则有木架、密梁、平板、拱券、穹窿等数种。

原始社会建筑,如分布于河南、陕西、山东之仰韶与龙山文化时期者,因已采用简单之绑扎木架,故半穴居之屋顶形式,为圆形或方形之攒尖。而地面建筑则渐使用两坡及四坡顶。大概到了商代,屋檐下施用引檐,从而出现了重檐屋盖。这些形式,于汉画像石、墓阙、明器及石祠中均有表现(图77)。九脊式屋盖至迟已出现于南北朝,云冈石窟雕刻中已见(图78),后代则大量使用(图79、82)。攒尖顶最早见于汉陶屋明器,后边亦屡见不鲜(图83)。硬山之使用最晚,描绘北宋汴京市街之《清明上河图》,尚未有此类形式,估计当在陶砖已大量应用于建筑之际,即南宋或更迟。工字形组合屋顶至少在宋已有,后沿用于元、明、清(图81)。密梁式结构之屋面多为平顶,通行于我国少雨之华北及西藏地区,现有建筑均为明、清所建。至于地面建筑使用砖石砌造之拱券、穹窿者,实物亦未超过明代。除伊斯兰建筑若礼拜寺外,其用于佛殿、藏经楼……均另加攒尖、歇山或庑殿等式屋顶。故其结构与外形,并非一致。

图77 汉代屋画

图78 南北朝屋面

图79 隋、唐、五代屋面

图80 宋、辽屋面

图81 正定小关帝庙工字殿顶 图82 北京官式建筑歇山顶 图83 成都青羊宫屋脊

屋面之铺材,自仰韶时期至商代,仍以茅草为主。西周渐有陶瓦,开始数量不多,至战国逐步普遍及于宫室。檐端之筒瓦,已具半圆形及圆形瓦当(图86),纹样亦有同心圆、藏纹、动物等。为使瓦得以固定于屋面,又于筒瓦背部预留孔洞,以供插入特制之陶瓦钉。汉代板瓦之宽度一般为筒瓦宽之二倍,但少数较阔,约为筒瓦之三倍。依山东肥城孝堂山墓祠,其不厦两头造屋盖(悬山)之两端,已做成排山形式,并有45°斜脊之初步表示。正脊施水平线脚数道,似表示为叠瓦做法,接近脊端处则微微起翘。瓦当作圆形。板瓦于檐口处均平素无饰,未见有若后世之垂唇或尖形之式样者。瓦当图案以蕨纹为最多,另有四神、宫苑官署名(如黄山宫、上林等)及吉祥语(如千秋万岁、富贵万岁、长乐未央等)(图86)。大约在唐代,才出现了垂唇板瓦,瓦当纹样则以莲瓣、宝珠最常见。宋代瓦当以莲瓣和兽面两种装饰为普遍(图80),其板瓦之滴水外形,除仍用垂唇外,一部已呈尖形。至于琉璃瓦之应用,最早之记载出于北朝,如宫中即有以五色琉璃作行殿者。而《北史》卷九十·何稠传,亦有施作绿琉璃之叙述。后至唐、宋,应用渐广,色彩至少已有蓝、绿两种。根据唐三彩之制作水平,估计当时琉璃瓦之种类恐不尽乎此。元代琉璃之水平更有提高,屋顶上使用筒子脊,大概即在此时。且脊上浮隐各种动、植物图像,异常生动。山西各地所存诸例,尤可作为代表。明、清两代建筑琉璃之生产及使用,达到自古以来之顶峰。颜色亦甚为丰富,有黄、绿、蓝、黑、褐、紫、白、桃红等多种。其中对不同色彩使用的范围和等级,亦有明确规定。如黄色等级最高、绿色次之……施剪边者亚于全色;角脊兽则以数多者为上;……等等,都表明了封建等级制度在建筑中的反映。此外,极少数建筑,有铺以铁瓦或铜瓦者,或再于其上镏金,如承德须弥福寿庙妙高庄严殿所示。至于全国各地之民间建筑,犹使用茅草、竹、树皮、石板等作屋面铺材的,为数亦多,本篇暂予从略。

图84 苏州园林屋脊

然而屋面之装饰重点乃在于屋脊。在汉代石阙及建筑明器中都有不少表现。唐、宋以降,主要建筑正脊之鸱尾,更形成了多样变化(图79、80)。而民间建筑,则以屋角之起翘取胜,尤以江南为最(图84、85)。

图85 苏州民间屋顶角部二种做法(右为嫩戗发戗,左为老戗发戗)

五、小木装修

(一)门

门户为建筑物中供交通出入之通道,并具有启闭之功能。是以城市、村镇、宫殿、坛庙、官署、寺观、园苑、住宅、祠堂等均予设置(图87—90)。我国古代对门与户有着不同的概念,门多指建筑之主要出入口,常为双扇或更多。户为小门,位于较次要部位,且以一扇为常见。

图86 战国、秦汉砖瓦纹样

图87 汉代建筑门、窗

图88 北朝建筑门窗

图89 唐代建筑门窗

图90 宋、辽、金建筑门窗

衡门恐系最早之室外大门形象。其结构为于入口两侧立柱,柱头上架一通长之横木。柱间之门扉,可能为板门或栅栏。此式门自上古以来,沿用颇久。我国历代绘画中,表现高人逸士之山居野处,亦常采用衡门形式。而至今较偏僻之农村中,犹有见者。

衡门后经发展,成为见于隋、唐绘画中贵族住宅之乌头门。此门以二侧门柱头上,置有髹为黑色之陶罐为饰,故有是名。大门门扉上部施直棂,下部实塌。若门道较宽,则其间可再增二柱,大门亦由两扇改为四扇(中间二扇,两侧各一)。观敦煌壁画中所绘之唐代住宅,其门有抹头、直棂格心、腰华板、附门钉之裙板等。而门柱于乌头之下外侧,又置有短木为饰,遂开后世日月板装饰之先河。

现存于苏州府文庙之宋刻《平江府图碑》,其于各坊之入口,建有坊门。形式为二侧立上悬短木之门柱,柱间置二横枋,其间实之以书有坊名之木板。牌坊之最初形式,恐出于此类坊门之应用。山西永济永乐宫(现迁芮城)之元代壁画,其表现园林之一幅,亦有类似此种门坊之形式。尔后添加屋顶、增扩开间,发展成为牌坊或牌楼,其功能已不仅限作入口之象征矣。

乌头门进一步发展为使用于祭祀建筑之棂星门。实例可见明、清北京天坛、社稷坛及各地之孔庙。此门可单独使用,亦可组合使用。后者多用三门,门间联以短垣。其用于帝王陵寝者,又称龙凤门,如北京昌平明十三陵即是。

板门之使用亦早。一种由大边、抹头等构件先组成门扇之框架,再钉之以板,称为棋盘门。其最早形象见于西周铜器兽足方鬲,以后之汉画像石中亦屡有表现。现存实物如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之殿门,即为此式构造。其门板后列横槅五道,各以铁门钉十一枚与门板紧联。另一种不用门扉框架,门扇全由较厚之木条若干组成,其间联以穿带,并将穿带一端插入附门轴之大边内,上、下亦不置抹头,此种门称“撤带门”。如城门、寨门等需加强防御处多用此门。此类门除木制者外,亦有全用石板者,但多用于墓中(图94)。

槅扇门较为轻巧,由边梃、抹头、槅心、绦环板、裙板等组成,常用于单体建筑之外门或内门。宋代称“格子门”,因其槅心部分多施方格。然《法式》所载,并有球纹等多种纹样。而辽、金槅心装饰则进一步精致华丽。现存木构实物如山西朔县崇福寺弥陀殿诸槅扇,皆金代所构,有四椀菱花、六椀菱花等图案。其于墓中施砖刻仿木门、窗者,精丽程度尤胜上述木构,如山西侯马董氏墓中所见,除槅心施龟甲纹、十字纹、八角纹……外,于障水板壸门中所雕人物、花卉,亦极秀美生动。宋代格子门之尺度,依《法式》规定,高六尺至一丈二尺,一般在一丈左右。每扇宽度随所在开间而定,均分为二、四、六扇,一般约为三尺。其构造除门桯(即清之边梃)与上、下抹头外,并施腰串(清式称抹头)、腰华板(即清之绦环板)、障水板(即清之裙板)等。门之各部比例,“每扇各随其长,除桯及腰串外,分作三分,腰上留二分安格眼,腰下留一分安障水板”。由此可知格眼(即清之槅心)所占高度,约为槅扇全高2/3。金崇福寺弥陀殿格子门(图91)之比例,亦复如是。而侯马董氏墓中,格眼仅占全高1/2。此与清官式小木作中占3/5之比例,较为接近。后世之槅扇门,其抹头数及绦环板数皆有所增加,如宋、辽、金之三抹头、四抹头(均包括腰串在内)。明、清时格子门已很少见,槅扇一般以六抹头、三绦环板者为普遍。门之装饰,除集中于槅心、绦环板与裙板处,并在边梃及抹头表面隐压混面、枭面与线脚,有的还在其转角处包以称为“角页”的铜饰。

图91 山西朔县崇福殿弥陀殿金代门窗

(二)窗

窗于建筑除具通风、采光、瞭望等功能,还是建筑自身美化重要因素之一。故其比例尺度、构造形式与所处位置之选择,均甚为关键。

原始社会建筑之窗,如西安半坡聚落之住所,系利用其两坡或攒尖屋顶上部作为通风、排烟及采光之用。此类原始手法至今仍有应用者,如蒙、藏及新疆若干兄弟民族之帐幕即是。

十字棂格之窗,以西周铜器兽足方鬲之形象为最早。而汉明器及画像砖、画像石中,则有直棂、卧棂、斜方格、锁纹等式样。其中尤以直棂窗最为多见(图89、90)。后经南北朝迄于唐、宋,一直成为我国建筑窗扉的主要形式。直棂窗的缺点在于它的固定与不能开启(图92),以致阻碍了人的视线和活动。支窗的形象虽已见于汉明器,至宋发展为阑槛钩窗。但在建筑中仅处于相当次要地位,应用范围不广。洎宋代起,槅扇窗逐渐取代直棂窗而跃居诸窗之首,除具启闭便利,其格心与腰华板等处产生之装饰效果,自较朴素楞木不可同日而语。此或与宋、金社会崇尚奢华,有所关连焉。而此种装饰制式,亦沿用直至今日(图95)。

图92 河北正定旧县府大堂直棂窗 图93 北京护国寺廊屋槅扇及槛窗

图94 河北易县清崇陵地宫石门 图95 苏州拙政园留听阁窗下木雕

宋《营造法式》中之直棂窗,有破子根窗(将方木条对角锯开,即成两根三角形断面之棂条,用以为窗,故名)与板棂窗两种。其破子棂窗高四尺至八尺,广为开间之1/3—2/3。板棂窗高二尺至六尺,广约为开间2/3。但实物之做法不尽于此,如山西五台唐佛光寺大殿及太原晋祠北宋圣母殿,其直棂窗皆占通间之广,由此可见一切规章制度,均未能全部予以概括也。另外,又有将棂条作成曲线形状,如《法式》卷六·小木作制度中之睒电窗及水文窗。窗高二至三尺,广约为间面阔之2/3,多用于“殿堂后壁之上,或山壁高处”。亦可作“看窗,则下用横钤、立旌,其广、厚并准板棂窗所用制度”。至于门、窗之横披,最早之例见于南京栖霞寺南唐所建之舍利塔,其板门上横披窗之棂格作六角龟纹式样。尔后明、清建筑中,横披棂格所采用纹样,大多与其下之槅扇棂格一致,如方格、菱花等。窗扇之划分,宋式阑槛钩窗每间划为三扇。明、清之槛墙支摘窗,则分为上下、左右四扇(图93)。槅扇窗依开间之广狭,有置四扇或六扇者。此类窗之构造与形式,与槅扇门基本一致,仅缺裙板以下部分。为取得与槅扇门外观统一,各门、窗之抹头、槅心、绦环板等,均须位于同一水平。而槅扇之名谓,亦因抹头之多寡决定。为了隔绝外界的风砂等自然干扰并取得最可能大的照度,常在槅扇的内面裱糊一层白色的棉纸。讲究的做法,则用小块磨光的蚌壳,嵌于槅心之棂格间。作为室内隔断的槅扇,亦有用薄纸或绢等织物,固定于棂格上者。

(三)天花、藻井

天花与藻井具承尘、分隔室内空间及装饰之功能。虽同属室内上部之小木构造,但又有若干区别。天花多呈平面形状,构造较为简单,种类有平棊(大方格)、平闇(小方格)、覆斗形数种。藻井呈层层凹进形象,构造较复杂,种类有斗四、斗八、圆顶、螺旋等。

汉代天花、藻井(图96)见于墓葬者,如四川乐山崖墓之覆斗天花,山东沂南画像石墓之斗四天花及镌有巨大莲花之方形天花。而汉文献中亦不乏此类之叙述,如刘梁《七举》、王延寿《鲁灵光殿赋》、孙资《景德殿赋》等。北朝石窟中,除仍有覆斗形天花(山西太原天龙山石窟)与方形平棊(甘肃敦煌莫高窟第428窟),又有长方形平棊(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5窟)及人字披(甘肃敦煌莫高窟254窟)等形式(图97)。此项间接遗物于南朝则未有留存。仅沈约宋书》卷十八·礼志中,有“殿屋之为圆渊、方井,兼植荷华者,以厌火祥也”之语。可知天花、藻井之属,于当时官式建筑中亦常使用。

图96 汉代天花、藻井

图97 南北朝天花藻井

唐佛光寺大殿(山西五台,公元857年建)之平闇天花(图98),为我国现存古代木建筑之最早实物。据梁思成先生调查,此乃以每面宽10厘米之方楞木,构成20厘米×20厘米之空格网,其后再覆以木板。殿中内槽与外槽之天花,均系同一做法,即无藻井与天花之区别。惟槽内每间平闇之中央以四方格组成一八角形之图形,似为求得单调中的变化。平闇四周另以峻脚椽及木板构作斜面,形成类同覆斗形天花式样。此种乃小方格组成的“平闇”,又见于山西平顺海会院明惠大师墓塔中。另若墓室顶为穹窿形状,则在其表面绘以日月星辰,例见陕西乾县唐永泰公主墓(图98),迟建于上述大殿127年之辽独乐寺观音阁(河北蓟县),其外槽天花亦采取同样形制,但在内槽高16米之十一面观音塑像之上,则构以六角攒尖式藻井,且棂格也易为三角形。山西大同下华严寺之薄伽教藏殿亦为辽代遗构(公元1038年),其天花为平棊式样,而藻井则为八角攒尖(图99)。宋《营造法式》中所载天花,已有平棊与平闇两种,藻井则有斗四与斗八。此类典型式样,常见于两宋时期仿木构之砖、石建筑中,如江苏苏州云岩寺塔(俗称虎丘塔)及报恩寺塔(又称北寺塔)等。而于木构实例,则更有所发展。如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系创于北宋之巨构,其殿内之藻井,于斗八中再置八瓣圆形平面之斗尖。而周旁之平闇,亦有方格与菱形格两种。整个造型,甚为活泼生动(图99)。北朝、唐、宋石窟、塔、殿中天花、藻井之其他实例,可参见图100—104。金代建筑之天花、藻井,其华丽程度又胜于赵宋。以山西应县净土寺大殿为例(图105),此建筑虽属三间之小殿,但天花、藻井之精美,国内无出其右者。各间先于周边施方形与矩形之平棊,上建缩尺殿宇之“空中楼阁”,中央再置斗四与斗八之藻井,承以斗拱。最上为八边形平顶,饰以双龙戏珠图案。元代木建筑尚有施平闇者,但为数已不多。如苏州云岩寺二山门。明代以降,平闇已成绝响,凡建筑之天花概施平棊。其藻井除承袭历代形式外,又有以小斗拱连缀呈螺旋形,曲旋迢绕直上者,例见四川南溪李庄之旋螺殿。

图98 唐代天花、藻井

图99 宋、辽、金代天花、藻井

图100 大同云冈石窟藻井 图101 河北正定隆兴寺摩尼殿内天花

图102 河北定县开元寺塔藻井(宋) 图103 河北定县开元寺藻井(宋)

图104 四川广元千佛崖石窟藻井(唐)

图105 山西应县净土寺大殿明间中部藻井

另一种天花形式称为轩顶,系于建筑之草架下再做卷棚或两坡式顶棚,下施明栿、童柱(或驼峰)、椽及望砖(或望板)。此式构造于江南明、清住宅、园林中尤多,而寺庙、祠堂亦有用者。

图106 宋《营造法式》彩画图案

(四)罩

罩为室内隔断之一种,多用硬木透雕成树藤、花草、人物、鸟兽等形象,再拼合而成。其木质纹理优美者,常不髹漆。构图也较自由,而不全采用对称方式。依其外形,有落地罩、圆光罩、栏杆罩、床罩、单边罩、飞罩(图108—110)等多种。现置江苏苏州耦园水阁“山水间”中之“岁寒三友”落地罩,为苏州目前已知最宏巨与精丽者。此罩广4.45米,高3.55米,以缠绕之松、竹、梅为构图主题,雕刻甚为巧致,形象亦极逸雅,故于当地有“罩王”之称。

图107 历代建筑装饰花纹

图108 清宫殿室内装修示意图

图109 北京故宫储秀宫炕

图110 苏州拙政园留听阁飞乌罩

罩之使用于室内,由于其本身形状与构造关系,并未能起完全阻绝空间之作用。但此种似隔非隔形式,对室内空间之组织,较之全封闭的屏板或槅扇,显得更为灵活。加以罩体又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因此在宫廷、住宅和园林中被广泛予以应用。实例如北京故宫西六宫之翊坤宫及苏州耦园、留园、狮子林等处皆有。

(五)坐栏

最通常之做法为省略栏杆之望柱与扶手,然后扩展栏板上部之盆唇,使其成为可供人众坐息之所在。此类坐栏之置放地点,多在走廊或檐下列柱之间。所用材料以砖、石、木材为常见。

另一较复杂之坐栏除仍扩展其盆唇外,还保留栏杆之扶手,但将其移向外侧,再承以弯曲之支撑,故有“鹅颈椅”之称。于江南民间,又名为“吴王靠”或“美人靠”。此式坐栏全由木构,或建于住宅之楼堂,或置于园林之亭阁,凌风依水,别有佳趣。宋画《西园雅集图》中即有此项坐栏之描绘。因其造型纤巧,雕饰崇丽,又常成为建筑重点装饰所在。如皖南明、清若干民居,其内院楼居之窗下即采用此种构造。

(六)挂落

通常施于走廊或建筑外檐上部柱头之间,仅供装饰而无结构作用。其形体空透扁狭,在大多数情况下,均采用由木条组成之灯笼框或卍字形图案,外观甚为轻巧明快。挂落之左、右及上方,各周以较粗之边框,框上预留孔洞以纳入插销,使与额枋及柱身固着。

六、建筑装饰

建筑之外观美,主要依靠其整体与各局部比例尺度与体量之均衡,以及所施各种建筑材料质地与色彩之对比。为了强化其效果,往往又在建筑的某些部分,使用若干附加的色彩、图案、雕饰……所用材料,则来自天然矿物染料、植物提炼、金属制品、纺织物等等。

据《论语》所载“山节藻棁”,知至少在春秋时,已于木建筑之坐斗(即节)与童柱(即棁)上绘有山形和藻类的彩画。而《礼记》则有“楹:天子丹,诸侯黝、大夫苍、士黈”之记述,表明社会的不同阶级已在建筑结构的主要支承体——柱上,以不同的色彩表现其严格的等级制度了。根据出土的东周半瓦当与瓦钉,其表面纹饰已有同心圆、涡纹、蕨纹、S纹、饕餮纹、尖瓣纹等多种。

战国至秦,长期的兼并战争亦推动了建筑的发展。诸侯竞构宫室,争尚豪华,室内地面已铺模印多种纹样之大型方砖,梁、枋与柱头交汇处亦使用有锯齿形之铸铜套饰金。此外,具有山形及饕餮形饰之陶制勾阑及虎头形陶排水管,并见于河北易县燕下都遗址。又秦咸阳宫中,也发现墙面绘有壁画及地面涂朱的残迹。而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战国墓出土之编钟木架及雕花木几,表面施有蕨纹、三角纹样,并承以变断面之立架,说明当时之家具已甚注意形体与装饰之美观。

汉代文献中有关建筑之记载渐多,其中亦不乏建筑装饰之描绘。尤以武帝所宠赵飞燕居住之昭阳宫最为奢侈。《西汉会要》内载:“……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切皆铜沓,冒黄金涂,白玉阶,壁带往往为黄金,函蓝田璧,明珠、翠羽饰之”。而《西京杂记》于上述之后,尚有补充:“……上设九金龙,皆啣九子金铃,五色流苏带,以绿文紫绶金银花镊。……窗扉多是绿琉璃,亦皆达照毛发,不得藏焉。椽桷皆刻作龙蛇,萦绕其间……”另班固《西都赋》中之记汉宫:“……屋不呈材,墙不露形,裛以藻绣,络以纶连,隋侯明珠,错落其间,金啣壁,是为列钱……”其他文赋中所载尚多,于此未能一一尽述。由此可知,汉宫殿堂之地面常涂为红或黑色,墙面与木构之建筑材料均不暴露在外,而采用粉刷、金、珠玉、绵绣装饰。台基砌以文石(见《西汉会要》),琢玉石为以承柱(班固《西都赋》),角梁与檐椽或施以雕刻,或涂以彩绘,有的还在椽头置玉璧为饰(《西汉会要》及《西都赋》)。室内梁架,常做成屈曲之“虹梁”式样。屋顶之脊,或于端部隆起如鳍,即《汉书》武帝纪中所述之鸱尾形象,亦屡见于出土之汉代陶屋明器。正脊中央,有立铜雀为饰者,亦得之于汉画像石及班固《西都赋》。至于汉代陶瓦之瓦当纹饰,除主要以蕨纹及其形形色色之变种外,另有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与奔鹿、飞鸿等图案,以及书有宫苑(如黄山、梁宫、上林、橐泉宫……)、官署(上林农官、关、卫……)、吉祥语(千秋万岁、长乐未央、与天无极、天降单于……)以及施于陵墓者(巨杨冢当、西延冢当……)。其方形陶地砖表面,则模印回纹、套方纹、渦纹与四神加吉祥语等,内中以规整之几何形纹样为最常见。空心砖上纹饰,概以方格、四叶纹……为主,或模印建筑(门阙……)及执兵人物、车马等形象。其置于墓门上呈三角形者,亦有施四神或其他神怪之图像。东汉时盛行之小砖拱券墓,其条砖侧面常印有波纹、列钱、菱形纹、同心圆纹,或房舍、阙楼、树木、车马出行等等,内容甚为丰富。另外,又有纪年与吉祥语者,例见1954年四川宜宾出土汉砖,上镌“永元六年(按:为东汉和帝第一年号,公元94年),宜世里宗墼,利后安乐”等字样。

佛教自东汉初已传入我国,虽其流播日益深远,但终汉之世,对于建筑上之影响究竟甚微。然经两晋至南北朝,情况即大有改观。作为佛教圣物之一的莲花,于佛教建筑中已应用甚广。下至柱础之高莲瓣(如河北定兴北齐义慈惠石柱),上至室内天花之莲花雕刻(如山西大同云冈北魏之7、9、10诸窟),皆随处可见。而外来文化之染濡,如西番莲、毛茛叶、卷草等纹饰,以及尖形拱门与塔柱之形象,于北朝石窟中亦有较突出之表现。南朝之地面遗物极少,现存江苏南京梁代萧景墓前石表,其上部之圆形顶盖,镌有凸出之莲瓣一周,表明此时帝王之墓葬,亦已深受释教之影响矣。此外,北魏时期之瓦当,表面已施端部较尖、形体较瘦之莲瓣。而前述之北齐义慈惠石柱,其顶部小佛殿屋面之瓦当,亦镌有六出之莲瓣图像。至于墓砖之模印,除仍沿袭汉以来之钱纹、套方及同心圆等以外,两晋时又使用莲瓣、双斧、人面、鱼纹、车轮等纹样。在南朝墓中,更有以若干小砖,拼合成为大幅砖画的。如南京西善桥大墓中的《竹林七贤图》,即为最有代表性之一例。其他施于室内之装饰物,如垂幛与璎珞,亦屡见于北朝石窟,皆属宫殿居室中常用者,故可引为此时装饰之旁证。北朝石窟所示佛殿之脊饰,自石窟外檐及内部壁画之雕刻,均大体依两汉之鸱尾形式。惟正脊中央,已易朱雀为金翅大鹏。有的另附内刻火焰纹之三角形装饰,如大同云冈第9窟所示。其他如须弥座束腰壸门与下部叠涩装饰化之出现(见于南响堂山石窟及敦煌莫高窟),勾阑之阑板施勾片造(大同云冈第9窟),以及檐柱采用梭杀形式(定兴义慈惠石柱)等等,均表示此时建筑装饰已有长足之进展。

隋、唐为我国封建社会隆盛时期之一,木架建筑之结构与构造,也已基本臻于成熟。故对建筑构件本身之装饰化,亦较前代偏于古拙之形象有所易更。以著名之佛光寺大殿为例,除明栿部分仍施虹梁外,内槽四椽栿上之驼峰,已采用具混线与尖瓣之外形。又虹梁上之半驼峰及外檐柱头铺作之耍头,其轮廓之曲线皆甚优美。铺作中斗拱与批竹昂之形体尺度及其与建筑整体之比例关系,并皆无可非议。此种无损构件之结构功能,同时又能产生良好装饰效果的手法,即使对今日的建筑师而言,也是极大的成功。在砖、石建筑方面,初唐之际仿木形象仍甚简单,如西安兴教寺玄奘法师塔建于高宗总章二年(公元669年),二层以上之塔壁除隐起倚柱及阑额外,别无装饰。斗拱亦仅用外出耍头之“杷头绞项造”,极为简练朴素。此外,永泰公主墓(中宗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墓室中所表现之柱、枋、斗拱等建筑形象,均为壁画形式而非以砖、石隐出者。其他如懿德太子与章怀太子墓中亦然。贵若帝胄尚且如此,可证当时砖、石建筑之仿木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中唐以后,建筑装饰渐趋奢华。如山西平顺唐乾符四年(公元877年)所建之明惠大师墓塔,虽为单层石构,其整体与局部造型俱极精丽。若须弥座之壸门、角螭,塔壁之天神、垂幡,檐下混线之六角龟纹与屋面戗脊端部之兽头,塔顶之山花蕉叶、莲瓣与葫芦等,皆细致而不繁琐,华美而不伧俗,足可列为一时之代表。由敦煌壁画,知唐代建筑之台基常包砌各种图案之花砖。而实际出土之地砖,则大多仍以莲瓣与宝珠为主题。其瓦当纹样亦复如此,惟莲瓣之外形较圆润肥短,与前述北朝者区别颇大。再依诸贵胄墓中壁画,知屋盖常覆以蓝琉璃瓦,有的屋脊另为黑色。正脊中央施火珠,而无复汉、六朝之朱雀或金翅大鹏形象。九脊殿之山面已出现如意头式样之悬鱼装饰,例见李思训《江帆楼阁图》。建筑之柱础趋于低平,大多为素平或莲瓣,其施宝装莲瓣者尤其瑰丽。石刻纹样仍以卷草最多,或用海石榴,杂以佛像、迦陵频加、狮、鹿、凤等形象(图107)。敦煌诸窟壁画中又见流苏、葡萄、团窠及带状花……图案。

宋、辽、金时之建筑装饰,由汉、唐之粗犷雄丽,逐渐走向纤巧柔秀。木架建筑之大木结构至北宋已完全定型,其后遂陷于停滞而未取得任何有决定意义之突破。但砖、石结构及其相应之装饰,却得到相当大的发展。其中尤以砖、石建筑之仿木构造型,自简单而繁密,由神似而形似。举凡柱枋、斗拱、门窗等等,无不形象逼真,惟妙惟肖。例如河南禹县白沙镇一号宋墓之墓门门楼与内室之柱枋、斗拱;山西侯马金代董氏墓中之须弥座、槅扇门、檐下挂落与顶部藻井;江苏苏州报恩寺塔塔心室之上昂斗拱,皆为十分突出之物证。又河北赵县城关之北宋石幢,以规模宏巨及雕刻华美被目为全国之冠。其幢座及幢身所刻佛像、天神、狮、象、山崖、城郭、殿宇、垂幛、流苏、莲华、宝珠、火焰等,俱纤细入微,精美绝伦。建筑之石柱础,除覆盆(平素或刻卷草纹)及莲瓣外,又有刻力神及狮者(河南汜水县等慈寺大殿)。柱身有凹槽(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瓜楞(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以及梭形的(见《营造法式》)。斗拱中之栌斗形象亦颇丰富,有方、圆、讹角、瓜楞等多种。北朝至隋、唐盛行之“火焰门”已消失,代以由多道曲线组成之壸门。格子门之使用已渐多,除宋画中有全由方格构成之落地式样,又有见于河北涿县辽普寿寺塔之三抹头式格子门(有格心、障水板,但无腰华板)。天花、藻井之构造与装饰,亦较前代复杂华丽。其著名者如山西应县金代净土寺大殿、河北蓟县辽独乐寺观音阁、浙江宁波宋保国寺大殿等,皆已于前节有所介绍,故不赘言。此期勾阑之变化亦多,其差别集中于华板之纹样、寻杖之装饰,以及望柱头之形式。具体可参见宋代绘画及《营造法式》。又辽、金之密檐塔,并于塔下建有须弥座及勾阑、莲座等砖、石仿木之高台,较江苏南京南唐栖霞山舍利塔之形象更趋复杂,而与唐密檐塔下朴素无华之低台基大相径庭。塔之底层,有于角隅施小塔以代角柱,以及在檐口下悬如意头者,均为强化装饰之表现。

依《营造法式》所载,宋代石刻按雕刻起伏之高低,可分为剔地起突(高浮雕)、压地隐起华(浅浮雕)、减地平钑(线刻)和平素四种。彩画则分为五彩遍装、碾玉装、青绿叠晕棱间装、三晕带红棱间装、解绿装、解绿结华装、丹粉刷饰、黄土刷饰、杂间装九种。内中以五彩遍装为最高级。或以青绿叠晕为外缘,内中以红为底,上绘五彩花纹;或以红色叠晕为边,青色为底绘五彩花纹。用于宫殿、庙宇等主要建筑。第二种为碾玉装及青绿叠晕棱间装,系以青绿叠晕为外框,中为深青底描淡绿花;或用青绿相同之对晕而不用花纹。用于住宅、园林及宫殿次要建筑。第三种为以遍刷土朱再铺以各色边框,底上或绘花纹,或不绘,即解绿装至黄土刷饰四类。其中尤以刷饰之等级最低,仅用于次要房舍。第四种为两种彩画混合使用者,称杂间装。如五彩间碾玉、青绿叠晕间碾玉等。以上实物遗存不多,仅第一种见于辽宁义县辽奉国寺大殿、江苏江宁南唐二陵及河南禹县白沙宋墓。但由其种类之繁纷,可知当时装饰内容已极为丰富多彩。且其中以青绿叠晕为主者,对后世明、清之彩画影响至大。宋代彩画所用纹样(图106),有海石榴华(包括宝牙华、太平华等)、宝相华(包括牡丹华等)、莲荷华、团窠宝照(包括团窠柿蒂、方胜合罗)、圈头盒子、豹脚合晕、玛瑙地、鱼鳞旗脚、圈头柿蒂等华文九类。又有琐子、簟文、罗地龟文、四出、创环、曲水等琐文六种。此外还有飞仙(包括嫔伽)、飞禽(凤凰、鹦鹉、鸳鸯)、走兽(狮子、天马、羚羊、白象)、云文(吴云、曹云)等,种类既多,内容亦极广泛。

由宋代绘画及《营造法式》,知建筑正脊两端有施鸱尾、龙尾及兽头者,而垂脊亦施垂兽,角梁头置套兽,脊上用嫔伽及蹲兽。正脊中央另施火珠。鸱尾下侧已有龙口吞脊之形象,如河北蓟县辽独乐寺山门及山西大同华严下寺辽薄伽教藏殿壁藏,皆作如是之表现。此时陶瓦当之纹饰,除仍有莲瓣、宝珠纹外,施兽面者渐多。但滴水尚为垂唇式样,有的下缘已呈尖状之波浪形。

元代建筑之装饰较两宋为蜕化,惟琉璃之制作有所进步。今日山西诸地之元代建筑,其琉璃正吻与脊尚有不少实例,色彩及构图亦有较多变化。如鸱吻之鱼尾渐转向外侧,遂开明、清此式之先河。对大木构件本身之装饰则甚少考究,宋代流行之多种柱础及柱体形式已不复使用,制作亦较草率。石刻以北京居庸关云台之拱门为最佳。其圆券下门道仍作成圭形,券石上刻金翅大鹏、白象、神人及莲瓣等。而门道内浮雕之四大天王,造型威武,形象生动,构图丰富,刀法流畅,可列为我国浮刻之杰作。此外,元代之壁画亦具相当高湛水平,尤以山西芮城永乐宫诸殿之道教壁绘最为著名。其五百值日神像各具特色,容颜迥异,线条猷劲,颇存唐吴道子风格。考壁绘之使用,于原始社会已有,内容多为当时生活之写照(如狩猎等)。后至商代,则有绘山川、鬼神于其宗庙之记载。最早之壁画实物均见于汉墓,如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出土者,描绘为城郭、官寺、井栏等内容。而河北望都1号墓则为官吏形象。南北朝迄于隋、唐,石窟及佛寺殿阁中以梵像及各种经变为主题之壁绘甚为流行。其中且不乏名家手笔,如顾恺之、吴道子辈。降及宋、金,此风渐衰。元代更稀,除前述永乐宫外,尚有洪洞广胜下寺明应王殿中表现元代戏曲演出之“太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民间壁画。虽其内容与所在建筑无关,但亦可自另一角度了解当时壁绘之状况。明、清佛寺仅有少数具此项艺术内容,然其构图及笔法均甚伧俗,与元代及以前者不啻天壤之别也。

自明代起,官式彩画以蓝、绿为主调。清代更规定蓝、绿上下或左右相间原则。又根据其制式及使用情况,依次划分为和玺、旋子、苏式与箍头四类。和玺彩画用于最高级与隆重建筑,特点是贴金多并采用龙、凤及衍眼图案。旋子彩画又分为石碾玉、大小点金、雅乌墨等多种,应用范围最广。苏式彩画施于住宅、园林,形式较为自由。箍头彩画限于柱头,变化最小。除彩画等级须与建筑等级一致外,彩画本身图案之比例及形状,亦皆有严格之规定。如清代梁枋彩画枋心占全长1/3,而明代北京智化寺者占1/4。清代旋子已全部作圆涡形,明代则形体较扁,且保有西番莲原意。又于彩画施沥粉贴金,使其轮廓线条具立体感,亦是清代中叶以后才出现的,是冀以增强装饰效果的新手法。又如须弥座之装饰,其束腰部分取消壸门与间柱,而于角柱内侧及束腰中央采用卷草纹之带状装饰。此项卷草纹于明代较为圆和,而清代则较为方硬。明代南方建筑常于须弥座束腰之角隅施竹节形小柱,其龟脚则刻扁长且简化之如意纹。檐枋下之雀替或雕以龙首或鱼身式样。梁之童柱下,则承以方形刻海棠纹或圆形雕莲瓣之托座。单步梁或作屈曲形,檐下常施浮刻或透雕之斜撑。某些地区(如皖南)之民居与祠堂,亦有使用外观极为秀美之梭柱,以及圆形断面之曲梁者。石柱础常为多层之雕刻,平面有方、圆、八角、多边等。雕刻内容有莲瓣、花卉、狮、瓜楞……部分石础上,尚有施木者。槅扇之槅心,较高级之官式建筑多采用四椀菱花,用方格或斜格亦不在少数,尤以明代为甚。清代则盛行灯笼框式样。木刻与砖雕亦达到很高水平,其中苏南、皖南最为突出,如门楼之砖雕,栏杆华板、滴珠板及槅扇绦环板与裙板之木刻,有楼阁建筑、人物、动植物及几何纹样等(图107),内容或为历史故事、神话传说、吉祥征兆,变化多端,令人目不暇接。此外,园林建筑中之漏窗棂格,仅苏州一地即有百余种之多。此皆以薄砖、瓦或竹条、木片涂泥,构为几何纹、人物、鸟兽、花木等形象,亦极丰富多彩。又地面铺地,系以卵石、碎砖瓦或陶瓷片,就其色泽、大小与结合之不同,组成众多图案。屋面做法之定型,于清代之《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中已有明确规定。其隆重建筑用琉璃瓦及筒子脊,并成为定制。如正脊用兽吻,垂脊用兽头,角脊上用仙人走兽等。其形制及大小、数量,均有规可循。民间之小瓦屋盖,其正脊之脊饰,亦有清水、纹头、哺鸡、皮条、空花等多种。硬山山墙头之做法,除北方使用水磨砖搏风之典型式样,尚有南方呈阶梯形之马头墙以及弯曲之“猫拱背”等形式。而园林之院墙,其上部又有作波浪形者,谓之“云墙”。住宅、园林之洞门,式样亦甚众多,有月洞、圭形、叶形、瓶形等。其边框施以灰色水磨砖,与白色或黑色之墙壁,形成鲜明对比。

(本文为未刊稿,写作年代不详。似将宋、清式营造法主要内容予以糅合扩廓,而为研究生讲授者。)

注解:

[1] [整理者注]:第一,由河南偃师二里头1号宫室遗址,知其主殿堂面阔八间,表明偶数面阔之制至少在夏代末期已被使用。

第二,其后位于陕西岐山县凤雏村之先周大型建筑之厅堂面阔六间,故知此制至商末仍被沿用。

第三,另发现于扶风县陈召村之西周中期建筑遗址群,其建筑面阔有用偶数者(F8),亦有奇数者(F3、F5)。

[2] [整理者注]:陕西扶风县陈召村西周建筑遗址中之F8,已有“移柱”迹象。但作者为此文时,上述资料均未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