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在历史文化和建筑上极为重大而且涉及面甚为广阔的学术问题,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里讲清楚。在这里我只能作一点提纲性的介绍,以供大家工作参考。

一、首先要谈一谈宗教的起源和中国宗教发展的简况

有关宗教的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和讨论。广义的指始于人类早期的原始迷信,主要是崇拜自然物(山、川、海洋……)和自然现象(风、雷、地震、海啸……)。有些对象还被形象化了,就成为图腾。随着社会的进化,又由原始崇拜逐渐产生了宗教。狭义的就是指这后来出现的宗教。但它必须具有几个要素:首先,它要有明确的教义。其次要有一定的宗教组织和相关的仪式。最后,还要有阐明教义的经典。因此,二者不可混为一谈。然而无论是原始崇拜还是正式的宗教,在它们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相互影响,并出现一些与之相关的艺术和文化,例如建筑、音乐、舞蹈、绘画、塑刻等。只是其程度与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罢了。

中国的宗教又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呢?在人类社会和文化最初发达的地区,例如埃及、两河流域、印度和中国,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因此,给农业丰收带来最大影响的太阳、江河和土地等天地之神,就成为人类最早和最主要的崇拜对象。而那些带来歉收和破坏的洪水、地震、山崩、海啸……则是人们所深感畏惧而不得不屈从的神祇。除了这些,先民崇拜的还有火、生殖器官等等,因为它们也会给人类带来昌茂和繁盛。而自然界中的若干凶禽猛兽,如狮、虎、熊、巨蟒、鳄鱼……往往也成为膜拜对象,有的还成为某些部族的象征,并转化为图腾或族徽。总的来说,从事农业的先民所崇拜的对象似乎比从事游牧的先民要多一些,这大概是由于二者的生产劳动有所差异的缘故。而原始先民的上述多种崇拜,也导致了日后宗教所形成的多神现象。

原始崇拜必然要有它们的崇拜仪典,包括乞求神灵的祈祷和预测未来的占卜,还有就是要有主持和掌握仪典的执行者。人类的早期社会属于母系社会,由妇女执掌着部族的大权。因此原始宗教的祭祀也必然由妇女掌握,这就是巫。根据中外历史考证,女巫有着至高无上的神权,这一传统直到奴隶社会中还继续存在,如埃及和古罗马。在中国,现知从汉代到唐、宋一直都是女巫,宋以后才出现男巫。它表明了这种古代习俗衍延的久长。

中国正式宗教的出现大概是在东汉。佛教虽早创于印度,但在东汉明帝时才传来洛阳,并建造了中国首座佛寺白马寺。但当时佛教仅在上层统治阶级间传播,僧人是番僧,佛寺也是天竺制式。到了东汉末年,佛教才开始在民间流行,寺院也逐渐中国化。例如笮融在徐州建造的浮屠祠(当时官署称“寺”,宗教建筑称“祠”)。到南北朝时,佛教才得到真正的大发展,以后竟成为“国教”,经唐、宋直至明、清不衰。它的成功,除了历代统治者大力推广外,其教义的简明和易为广大民众接受,则是其成功的最大原因。

中国的第二大宗教是道教,它的起源应是从原始社会就存在的巫,传统的施法、驱鬼,再加上后来的五行、阴阳之说,是它的主要内容,但在汉代它还未形成正式的宗教。即使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时所出现的太平道和五斗米道,都只是道教的雏形,还是离不开巫术的范畴,虽渗入了一些阴阳之说,并未形成什么正规的教义。后来知识分子将老子李耳附会为道家的始祖,东晋时又增添了黄老之说,才有了正式的教义。再吸收了佛教的组织形式和宗教仪式,因此道教的正式成立,应当在东晋以后。由于是出于土生土长,道教一直自称是中国的正统宗教,从而极力反对一切外来者,因此历史上也出现过多次佛、道之争。但由于道教本身的种种缺点,以及在民间难以普及,最后终于处佛教之下风。

伊斯兰教又称回教,是中国的第三大宗教,它何时传入中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大致时间应在唐朝。陆路是经由西域传到长安。海路则由波斯等地传到我国的广州、泉州一带,但范围仅及于沿海地区。当时来到我国的伊斯兰教徒主要是经营商业,运来非洲的象牙、香料和西亚的工艺品,运走中国的瓷器和丝绸,传布教义尚在其次,这和佛教完全不同。及至元代,蒙古人先曾征服西亚和中亚,并带来大量信奉伊斯兰教的色目人。当时对外的海运也很发达,来华经商的人更多,所至地域也逐渐深入内地,如江苏的扬州,就是当时他们在华较为集中的城市之一,现在还留下了伊斯兰礼拜寺和墓地。由于通商、通婚,交往日益密切,中国人信仰伊斯兰教的也日益增加,经过明、清两代,中国西北的新疆、甘肃、宁夏等省信仰此教的民众已占有很大比例,而陕西、河南、山东等省的回民,亦不在少数。

流行于欧洲(后来传到美洲)的天主教、基督教,虽在唐太宗时曾有少数信徒来到长安,当时称为大秦景教,但随后因武宗取缔而销声匿迹。然自明代利玛窦等来华以后,特别是经过清末的帝国主义列强入侵,西方传教士来华人数日益增加,除了国内的大中城市外,许多人还深入到边远内地的穷乡僻野,除设立教堂,宣传教义,并开办学校、医院……除了西北地区,后来他们在中国的势力,似已在道教和伊斯兰教以上。

二、其次要谈一谈我国宗教的建筑

即使在原始崇拜时期,为了举行崇拜仪式,必须设置祭祀的地点,它们可能在室外,也可能在室内,但都经过人工的处置,这就是最早的宗教建筑。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活动也愈来愈频繁,内容愈来愈丰富,因此对建筑的需求也愈来愈多,终于形成了一整套能满足各种宗教需求的建筑体系。

甲、佛教建筑大体上可划分为佛寺、石窟寺、摩崖石刻和僧人墓塔四大类。

1.佛寺:现以汉族佛寺为介绍对象,其余藏、蒙古、傣族佛教暂不列此。

中国早期佛寺总平面仍以塔为中心,其周围设置廊、院及门、殿。这是抄袭印度和西域的形制,从东汉到南北朝初期基本都采用这种方式,它后来又影响朝鲜和日本。而依照中国传统的宫殿、住宅式样,沿中轴线布置若干庭院的佛寺平面,也出现在南北朝。此类佛寺以大殿、佛堂为主,塔已退居次位,这种平面后来成为中国佛寺的主要形式。

佛寺依规模大小可分为:小者称“庵”,中者称“堂”,大者称“寺”,而最大者则在寺名前加“大”字,如北宋东京著名的大相国寺。大寺中又可分为相对独立的若干院,如观音院、罗汉院、达摩院、山池院等,多者可达数十院。

在单体建筑方面,除入寺处的山门、天王殿外,寺中最主要的建筑是大佛殿(供奉寺中主体佛像)和塔(有单塔和双塔之分),其次则有从属的佛殿和配殿(供奉寺内次要佛像)、经堂(又称讲堂)、法堂、藏经楼(或转轮藏)、钟楼、鼓楼等,有的寺中另置戒坛、禅堂、罗汉堂(有普通式及田字形平面的)、经幢。附属建筑有方丈、斋堂、客堂、僧舍、香积厨、浴室、净堂(厕所)、仓库、杂屋、碓房、水井等。此外还有供交通之廊庑,环绕寺院之围墙。有的寺前凿有放生池,寺内还建有园林(山池院),盛植山石、花木。

2.石窟寺:也是从印度传来的一种佛寺形式,它是依崖开山凿出洞窟,并雕刻自立体圆雕到深浅浮刻的各式大小佛像。现有此种大像的石窟寺,以山西大同云冈和河南洛阳龙门最为著名。后者的奉先寺卢舍那大佛,高达17米余。石窟之平面,由最初的椭圆形单窟逐渐发展为方形或矩形且具外廊(石刻或木构)之前、后室。在外观上也出现了屋顶、柱、阑额、斗拱、柱础等仿我国传统木建筑形式,表示它已日益中国化了。此外,甘肃敦煌的鸣沙山石窟则因石质不佳,从而以塑像和壁画为其主要表现形式。较早石窟中有的还凿出可供绕行礼诵的塔柱,保存了印度古制的遗风。

我国石窟寺的盛行期是北魏至唐、宋,元以后基本已无开凿者。

3.摩崖石刻:是在石壁上凿出圆雕佛像或先凿出浅龛,再雕作佛像,它与石窟寺之区别是没有石室。其规模大者亦极可观,如四川乐山凌云寺大佛刻于唐代,其大佛坐像自顶至踵高58.7米,原来像外建有九层木楼阁,现已毁。

4.僧人墓塔:一般是用以贮放僧尼“荼毗”(火化)后的骨灰,极少数也有放置肉身的。其位置大多置于佛寺之后或侧旁,常形成墓塔群。河南登封少林寺的墓塔群就是最为大家知晓的例子。

墓塔采用的形制,有密檐式塔、楼阁式塔、单层式塔和喇嘛式塔。就时代而言,前三种较早,喇嘛式墓塔出现较迟(元代及以后)。就目前数量而言,以喇嘛式墓塔为最多,单层墓塔次之。密檐式墓塔又次之,楼阁式墓塔最少。墓塔的平面,则以方形为最多,其余六角形、八角形与圆形的都不多。一般在南面开一门,由此进入塔内之小室。

墓塔大多由砖砌构,部分也有用石材的。其外形及装饰,因受到传统木构架建筑在不同时代的影响,往往在塔壁上隐出倚柱、阑额、枋、斗拱、壸门、直棂窗等。其中仅喇嘛塔式墓塔例外。

乙、道教建筑:总的说来道教建筑本身的特点并不显著。其建筑布局与佛寺差不多,只是名称略异。一般较大的道教建筑组群称为“宫”,较小的称为“观”。在单体建筑方面,亦没有佛寺中的类型多,即无塔、藏经楼、钟鼓楼等。在建筑装饰中,亦缺乏道教的特点,仅有太极图等少量图形而已。目前国内存留的最著名道教建筑是山西芮城永乐宫,建于元代,有门殿五重,其中尤以殿内的元代壁画至为精美,价值还在建筑之上。建于明代永乐年间的湖北均县武当山道观建筑群,规模居全国之冠,有殿堂三十余座,各殿依山建筑,气势宏伟。

道教之石刻造像,目前仅知有四川绵阳一处,规模不甚大,且部分已被毁坏。

丙、伊斯兰教建筑:回教寺院称为清真寺、礼拜寺,常附有教长及教徒之墓地。

新疆一带之清真寺仍保存了固有的伊斯兰建筑风格,主体建筑礼拜殿采用拱券、筒拱和穹窿结构,殿后设一朝向圣地麦加之圣龛。殿前或侧面设有拱廊。门窗则用尖形拱券形式。殿旁侧构以耸高的光塔。大的清真寺可建有几座礼拜殿,如新疆喀什阿巴伙加清真寺。附属建筑有供信徒礼拜前使用之浴室,及主持人阿訇之住所。此外,又有大片教徒墓地。建筑物外表面常贴以各色琉璃砖以构成多种形式之几何纹图案。内部壁面则以《古兰经》文及植物等图案为饰,而不用人体与动物形象。

内地明、清时期之清真寺建筑,基本已采用汉族传统建筑之结构与外观,亦有公共浴室及阿訇住所。内地之礼拜寺多无信徒墓地,亦不设光塔,但建“唤醒楼”(邦克楼)以召唤信徒前来礼拜。

丁、天主教、基督教建筑:一般称为教堂或礼拜堂。此于西方盛行之宗教传来中国后,其建筑仍基本保持旧有之格局与外观,主体建筑大多为平面长方形之礼拜堂。其入口处置门厅,其上部或两侧建以具尖顶之高大钟楼,建筑形式大致分为仿高矗式和普通式二种。建筑结构为木屋架,外护以砖石墙垣。门窗上部或做成拱形或尖拱状,有的还用棂条及彩色琉璃构成多幅表现圣迹或几何形之图案。

任教职之牧师、修女则另建住所,少数且附有专用之小礼拜堂。其建筑形式,除前述者外,有的已与西式普通住宅无殊。

位于偏僻地区之教堂,或因建筑条件之不充分(材料、施工条件、工匠水平……),其形制已受到当地建筑之强烈影响。

(196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