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一句不易的名言。
就写字而论,应该够上如何条件的笔,方是利器呢?好笔须够尖、齐、圆、健四条件。健的条件不仅指选毫要精,并且兼及笔工手艺要强。其中要点,尤其在乎笔肚子要厚而有力。这样方可助长笔尖在纸上运行时的弹力,而使点画能如人意。当挥运一支好笔时,墨花泛采,点画飞腾,如歌舞家的旋转变化应弦赴节,着实使人心胸舒畅。岂能不叫这种好笔是利器吗?
但长锋羊毫却远非利器。
实际上,无论兔毫、羊毫皆可成为利器,唯独长锋羊毫的形式限定它不但不能成为利器,严格说来,直是不适用而已。其原因即是它的形式与写字的要求条件正好相反。
长锋羊毫由于笔毫过长,竟可以说是没有了肚子。这样就破坏了最重要的“健”字条件。运行时,即便十分小心也是拖沓绞绕,使书者用不上劲,再则吸墨量甚多,而因笔身瘦长,一经垂执,墨汁迅即泻下。除了故意要在生纸上出涨墨,无人愿用这种湮没锋棱不显笔法的笔。
为了减少这些不方便,用长锋羊毫的人,只好浸开笔毫尖端一小部分,约当全部笔毫五分之一或七分之一。但这样补救,无法维持长久。并且当最初只发一小截时,即已不便应用。最说不通的一点便是:既然实际只用一小截,那又何苦一定要将全毫搞得如此细长呢?
何以当初会有此笔的流行呢?
这便是视笔法为秘传的恶果之一。在古代称笔法为“笔诀”,深闭固拒,不轻传人。学者只好暗中摸索,十之九都走了些弯路。且不说为了求笔诀而盗挖人家的坟,世间所传颜鲁公“笔法十二意”,说到他得到张旭的笔法之难。米芾和赵孟頫都屡屡指摘长时期来书家不知笔法。乃至近世清代的书家一样不免。包世臣所记王鸿绪拿绳子吊在右腕上求悬臂,以及何绍基执起笔来把右腕向里弯,限其非悬不可。这种例子,举不胜举。有一班苦学书人,不知怎样方可悬腕,竟致思入歧途,将笔毫做得极长,限定手腕非提起不可。纵然因此遇到百种困难也苦写下去。长锋羊毫便是这样生出的。积非成是,相习成风。其中也有写出成绩的。这亦如何绍基用回腕每次总要写出一身汗,却终于写成书家相同。但终究是不利的方法。使其得利器,知笔法,成就岂不定然更快更大吗?现代长锋羊毫已经没落,本不必专力辩正,但有些学书的人还不免染了此病。我在十五六岁时,也曾中毒。今发白身衰,将吃过亏的往事及思索所得的解答写出来,使有志学书者不再吃亏,或不无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