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书家众多,但我们这本小书只想从王羲之、王献之——即所谓“二王”——父子说起。由于二王有无真迹流传下来至今不能论定,因之想根据书迹以论二王是很难的。不过比起张芝、钟繇来,二王总算有多些的痕迹留下来的。我们只能主要根据记载。
谈到二王,就不能不谈到他们在那个时代的社会地位。我们知道晋代是讲究门阀的时代。王家和谢家以及郗、庾等家族是政治上当权的大贵族。王敦和王导是我们所熟知的晋史上权倾人主的大贵族。他们便是王羲之的从伯父。他的祖父名叫王正,官至尚书郎(所以王羲之生平写“正”字都避讳写作“政”字,帖中常见)。他父名叫王旷,官淮南太守。这个王旷不仅是一个书家,善行书和隶书,并且是一个决大计的智囊。当刘曜、石勒兵陷洛阳,西晋的江山不稳之时,首创过江之议另为司马氏奠定新皇朝,而以晋元帝为这一政权的代表的便是王旷。王旷开启了东晋历史的新叶。王敦、王导等因而得为东晋政权的唯一柱石。王羲之便是这样人家的一个贵公子。
羲之字逸少。他在小时拙于言语,但长大了变得非常善辩。当时有重名的周看重他,王敦、王导器重他,有大名的阮裕也敬佩他,他的名声大起。他初为秘书郎,继为庾亮的参军,迁为长史。继拜护军将军,继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他与骠骑将军王述少时齐名,但他看不起王述。后来王述做了扬州刺史,官在他之上,并且正管得着他。王述利用地位,处处就会稽郡行政等方面挑剔,他深以为耻,就称病去郡,并在父母墓前发誓不再出仕(这便是相传著名的《告誓文》)。此后他便由着自己的天性,游观山海,至升平五年五十九岁时死了。死后,朝廷赠他“金紫光禄大夫”;但他的儿子们,秉承先志辞谢不受。羲之是一个有节操的、有远见的政治家,他在幼时即有骨鲠之称。下面是他在少年时的一件故事。当时的太尉郗鉴派了一个门生到王导家去求女婿。门生回来告诉郗鉴说:“王家的子弟都好。但一听到像你这样的大阔佬要挑女婿,每个人都紧张起来了。只有一个人在东边床上,袒着肚皮吃东西,神气好像没听到这回事。”郗鉴说:“这正是个好女婿!”于是郗家就将女儿嫁他了。庾亮临死时,上表朝廷特别提到王羲之“有鉴裁”。羲之少时和谢安、许询及外国和尚支遁是好朋友。他对于谢安这位东山高卧,打退了苻坚,安定了朝野的大宰相,曾经切实地提了原则性的意见。他说:“夏禹勤王,手足胼胝;文王旰食,日不暇给。今四郊多垒,宜思自效;而虚谈废务,浮文妨要,恐非当今所宜!”当时有一个殷浩,是声望极高而名不副实的“大政治家”。他素来不重视殷浩。但殷浩虚声已经太大,官位已经崇高,先是薄尚书仆射而不为的,终于做了建武将军扬州刺史,参综朝政了。这殷浩又专门和刚刚灭蜀的桓温作对头,羲之看出这是一个中央与地方摩擦,大不利于国家的危机。他秘密地去苦劝殷浩和荀羡(殷浩的羽翼)务须与桓温团结。殷浩不听,并且要乘北胡大乱,大举北伐。王羲之看出殷浩必败,写信阻止。殷浩果然大败,还不甘心,思图再举。羲之不但又写信戒止殷浩,并写信给会稽王,叫王爷止住这再一次的糊涂冒险。他主张“……诸军皆还保淮,为不可胜之基,须根立势举,谋之未晚。此实当今策之上者。若不行此,社稷之忧可计日而待”。可惜这样沉痛的直言竟不生效。殷浩终于一败涂地,桓温加以倾陷,殷浩竟坐废以死。国家内外的损失更不可意计!羲之比较正视人民疾苦。他在会稽时,朝廷对老百姓赋役繁重,地方上又常遭饥荒。羲之一面开仓赈贷贫民,一面向朝廷抗争。他给谢安写信替老百姓说话并提出实行办法。这种信都在《晋书》中传了下来。他又有一封给谢万的信说:“……然所谓通识,政当随事行藏,乃为远耳!愿君每与士之下者同,则尽善矣。食不二味,居不重席,此复何有(算得了什么呢)?而古人以为美谈。济否所由,实在积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这一切都可以看出他的实事求是精神。因此对于他这样一个有度量才干的人,竟早入山林,一往不返,历来都寄以无穷的叹息。他赋有一种爱好天然的恬退性情。他爱画(相传羲之有临镜自写真),爱山水,爱鹅,爱开一点玩笑,爱写字,爱种些果树和小孩子分着吃“一味之甘”,爱与亲知时共欢燕,谈谈家乡事情,甚至也染上当时的时髦习气,爱一点服食神仙的事情(虽然他是一个奉五斗米道的教徒,仿佛服食为分内之事,但这种行为确是当时的风尚)。王羲之的生平大抵如此。
王献之字子敬。羲之有七个儿子,他是最小的。他从小不爱多说话。谢安曾经批评他在弟兄之中最好,为的“吉人之辞寡”。他为人很通脱,曾经到一个顾辟疆的花园里去,看看就走了。主人家骂他无礼,他也不在意。桓温请他写扇子,误落了一点墨,他将就着那一点墨,画了个“乌驳牸牛”。由此可知他不但善书,抑且工画;不但书法方面,并且画法方面也承继了父亲的艺能。
他最初做州主簿,秘书郎,转丞。又做过谢安的长史,进号卫将军。后又升了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征拜中书令,在仕途上比父亲阔得多了。他在太康十一年卒于中书令官位,年四十三。他先娶郗昙女(他的表姊)为妻,后来受到政治上的压力,做了新安公主的驸马,不得已而与郗氏离婚。他无子,只有一女,曾立为安僖皇后。因此他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他死时,族弟王珉代其官,所以世人称他为大令,称王珉为小令。他小名官奴。世传《官奴帖》之“官奴”即指的是他。
他的为人,很得到父亲“骨鲠”性格的遗传。他数岁时即曾因观樗蒲而面折过父亲的门人。他又曾当面拒绝了宰相而兼父执的谢安,不肯写太极殿的匾额。但谢安死后很多人就现出炎凉世态,对于宰相身后的赠礼说了许多闲话。只有他和徐邈二人替谢安明辩忠勋。最后他又上疏力争,谢安才蒙殊礼。他对中书令这样的贵官是不愿做的。他的《辞中令帖》传至今日,犹足以想见他立身的廉退。
我们谈二王的这一切都为的是要容易欣赏他们的书法。但,正面谈到他们的书法反而为难起来。为什么呢?第一因为他们没有留下一件毫无疑问的真迹下来。第二因为古今来对他们父子的优劣评价大有出入。这些评价又都不是外行的比较,但由于批评者的出发点角度不同,所以参差极大。
《晋书·王羲之传》只提到他“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对于他的学书过程、他与时人的比较都未言及。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中采集了一些材料,虽然严格说来,其中不能无疑,但大体总有所本。自《法书要录》以外,材料固多,考信亦难。兹就所知综述如次。
羲之学写字是很早的。相传他七岁学书,十二岁窃读他父亲枕中的前代笔论。父亲教以大纲,又从卫夫人受学。他学卫夫人时,自以为很好。后来渡江北游名山,看到李斯、曹喜等大家的字,又在许下看到钟繇、梁鹄等大家的字;又在洛下看到蔡邕的《石经》三体书;又在他的堂兄王洽处看到《华岳碑》。这样眼界更开了,胸襟更大了。回顾当初只学一个卫夫人徒然耗费年月,他就在众碑里学习,才成为自己的字。这相传是他五十三岁时自己说的。
但这不是说,他只是这样滥学就能成功。他自己苦学的是隶书。他与之争衡的是钟繇和张芝。钟的正书(楷)和张的草书实际上皆系隶书的发展。因此他的学钟张,实际上就是一种发展。换句话说他所专精的是隶书。这证明他虽博览,却是为了约取。他之所以能以书法称圣,树立了永远不朽的传统,皆由于此。他说:“吾书比之钟张,钟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他又说:“吾真书胜钟,草故减张。”就这话看,他承认了自己的真书(楷)胜过钟繇,草书不及张芝。其原因是张芝对草书实在太用功了。现在钟张的真迹一字无存。即使就墨拓流传的字来看也实在难于分别高下。即如钟繇的字,世称他与胡昭同师刘德昇。胡的字肥,他的字瘦。而唐太宗又嫌他的字“长而逾制”。这些话都绝对不是无根据的。但我们所见墨拓中钟繇的字如《荐季直表》《宣示表》之类皆是肥而短的,正好与前二说相反。只有《宋拓兰亭续帖》中的《墓田丙舍帖》笔画瘦劲却又不见“长而逾制”的地方,并且一般人都认为这是王羲之临的。由此看来,既无从寻到毫无疑问的钟繇真迹,自无从比论钟王。至于张芝之例与此相同。
三国魏·钟繇《宣示表》
不过,我们还是以为这些旧说有其相当的道理的。我们试验校诸书,有的说:“羲之书初不胜庾翼、郗愔,及其暮年方妙。”有的说:“逸少自吴兴以前诸书犹未称。凡厥好迹,皆是向会稽时永和十许年中者。”又记载庾翼看到羲之给庾亮的章草信,深为叹服。庾翼写信给羲之说:“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这一切都证明了,羲之的书法到晚年才炉火纯青,为大家一致所推崇,甚至评之与张芝齐等,过于他自己的评价。
我们要想肯定这个问题,可试先看一看真赏斋所刻(或三希堂刻)的《万岁通天帖》。在这些帖里,那些王家的名公们所写的字都是一种飞扬纵肆的、横七竖八的笔势和字形。这种样子的字,在当时是普遍流行的字体,不仅王家的人如此,郗家、桓家、庾家等一时名士无不如此。这一种时代的风气,是和王羲之的字体截然不同的。我们今日看去,即使不学字的人也一眼就看出其不同来。这时候王羲之的字体还不流行。到后来羲之的那种安详严肃、如斜反正、若断还连的新体终于赢得社会的承认而且爱好。当羲之的新体流行直打进庾家范围时,庾家青年都学这种新体。庾翼气得喊出:“儿辈厌家鸡爱野鹜!”(不学自己家里旧派字,偏要学王家的新体!)但,就是这同一个不服气的庾翼到后来也不得不赞美羲之的“焕若神明”了。王羲之的新体自此以后方才如日中天,并且永远如旦不夜。
东晋·王羲之《行穰帖》
他的字形是多方面的,正书、行书、草书、章草、飞白等都能精工。但一切都是以隶书作为根底的。他的“如斜反正,若断还连”“金声玉振,左规右矩”“龙跳天门,虎卧凤阁”的笔势和字形,都是从变化隶法而来。他的天资比钟繇高(当然根据墨本此较),因之正书比钟繇姿态多。他的草书,以我们看来,实在也比张芝好。理由是他运用张芝的使转,而更加了收敛和含蓄的巧妙。但他自问不如张芝,我们猜想除了他自以功夫不及张芝外,他还不免囿于时代性,认为张芝纵肆的大草比他严肃的小草强;他还不曾自己认识到这种小草新型的进步的价值。
至于献之的造诣,从父亲得法是无疑的。他又兼取张芝,别创法度。由于他的天资高,使人觉得他下笔特别出众超群。所可惜者,死得太早。如若不然,他可能超出他的父亲。他与谢安论书法,自以为过于其父。这被唐太宗和孙过庭大加批评,实则他说的是老实话。他的才华,咄咄逼人,如若活到六十岁,一定要超出羲之的。
东晋·王献之《洛神赋十三行》
前辈评论羲献的优劣,在我们看来,是不必要的。有人说羲之“内撅”,献之“外拓”。这最多也只说得一半。明朝的王世贞则举他的《辞中令帖》为例,评之曰“遒逸疏爽”,并说李北海、赵松雪由此而来,颇为中肯。赵松雪则极力推崇《保母碑》,但好拓本从未见过。赵又推许“十三行”,认为“字画神逸,墨采飞动”。这些在我们都可以同意。刘熙载著《艺概》比羲献于胡质胡威父子,很有趣。我以为论书才是儿子高,论书德是父亲厚。
最后,关于羲之学隶书的“隶书”二字,有一派学者另有一种解释。我想在此有所申述。原来,“隶书”“分书”“真书”(即“楷书”)三个名词,在许多人的概念中,常常是混淆不清的。有的人以为汉代人书笔画中无挑者为分,有挑者为隶;有的则引毫无根据的“蔡中郎”八分二分之说作为分隶之辨。这些话都是事实上自相矛盾,经不起考较的(本书不详述)。吴稚鹤先生说得对:“隶自秦兴,迄于隋唐,皆谓之‘隶’;无所谓‘分’也。自晋始有‘分’之说;晋以前无有也。晋之名‘分’,以自来之‘隶’为‘分’,而以真书为‘隶’。立界不明,纠纷起矣。唐张怀瓘详列书品,于当代名能‘隶’书者,若韩择木、蔡有邻辈,列为‘分’书名家,而于工‘真’书者,若虞欧褚薛等,则列为‘隶’书名家,有此一证,不待辩而自明矣。”吴先生这个说法是非常简明扼要的。换句话说就是“隶书也叫作分书,真书也叫作隶书(有的人把真书叫作今隶,以示区别)。其开始钩连混淆则由于晋时的以隶为分而以真为隶”。从载籍上考之,事实也是如此。
但,正由于有了这样一个名词上的钩连混淆处,因而推论王羲之所写的隶书,便是真书,更进一步推论王氏父子根本不曾写过隶书,那就不对了。
根据载籍,羲之的学隶书是非常显著的事实。根据二王的字形与笔法,更可以确见其由隶书演进的趋势。因此,不能凭空说,由于真书是隶书的一种别名,从而抹杀王氏传隶书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