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哲学家荀子是中国第一个写了一篇较有系统的美学论文——《乐论》的人。他有一句话说得极好,他说:“不全不粹不足以谓之美。”这话运用到艺术美上就是说:艺术既要极丰富地全面地表现生活和自然,又要提炼地去粗存精,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生活和自然。
由于“粹”,由于去粗存精,艺术表现里有了“虚”,“洗尽尘滓,独存孤迥”(恽南田语)。由于“全”,才能做到孟子所说的“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虚”和“实”辩证的统一,才能完成艺术的表现,形成艺术的美。
但“全”和“粹”是相互矛盾的。既去粗存精,那就似乎不全了,全就似乎不应“抜萃”。又全又粹,这不是矛盾吗?
然而只讲“全”而不顾“粹”,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能反映“全”,那又容易走上抽象的形式主义的道路;既粹且全,才能在艺术表现里做到真正的“典型化”,全和粹要辩证地结合、统一,才能谓之美,正如荀子在两千年前所正确地指出的。
清初文人赵执信在他的《谈艺录》序言里有一段话很生动地形象化地说明这全和粹、虚和实辩证的统一才是艺术的最高成就。他说:
钱塘洪昉思(按即洪升,《长生殿》曲本的作者)久于新城(按即王渔洋,提倡诗中神韵说者)之门矣。与余友。一日在司寇(渔洋)论诗,昉思嫉时俗之无章也,曰:“诗如龙然,首尾鳞鬣,一不具,非龙也。”司寇哂之曰:“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安得全体?是雕塑绘画耳!”余曰:“神龙者,屈伸变化,固无定体,恍惚望见者第指其一鳞一爪,而龙之首尾完好固宛然在也。若拘于所见,以为龙具在是,雕绘者反有辞矣!”
洪昉思重视“全”而忽略了“粹”,王渔洋依据他的神韵说看重一爪一鳞而忽视了“全体”;赵执信指出一鳞一爪的表现方式要能显示龙的“首尾完好宛然存在”。艺术的表现正在于一鳞一爪具有象征力量,使全体宛然存在,不削弱全体丰满的内容,把它们概括在一鳞一爪里。提高了,集中了,一粒沙里看见一个世界。这是中国艺术传统中的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不是自然主义的,也不是形式主义的。
但王渔洋、赵执信都以轻视的口吻说着雕塑绘画,好像它们只是自然主义地刻画现实。这是大大的误解。中国大画家所画的龙正是像赵执信所要求的,云中露出一鳞一爪,却使全体宛然可见。
中国传统的绘画艺术很早就掌握了这虚实相结合的手法。例如近年出土的晚周帛画凤夔人物、汉石刻人物画、东晋顾恺之《女史箴图》、唐阎立本《步辇图》、宋李公鳞《免胄图》、元颜辉《钟馗出猎图》、明徐渭《驴背吟诗》,这些赫赫名迹都是很好的例子。我们见到一片空虚的背景上突出地集中地表现人物行动姿态,删略了背景的刻画,正像中国舞台上的表演一样(汉画上正有不少舞蹈和戏剧表演)。
关于中国绘画处理空间表现方法的问题,清初画家笪重光在他的一篇《画筌》(这是中国绘画美学里的一部杰作)里说得很好,而这段论画面空间的话,也正相通于中国舞台上空间处理的方式。他说:
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
这段话扼要地说出中国画里处理空间的方法,也叫人联想到中国舞台艺术里的表演方式和布景问题。中国舞台表演方式是有独创性的,我们愈来愈见到它的优越性。而这种艺术表演方式又是和中国独特的绘画艺术相通的,甚至也和中国诗中的意境相通。(我在一九四九年写过一篇《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见本书)中国舞台上一般地不设置逼真的布景(仅用少量的道具桌椅等)。老艺人说得好:“戏曲的布景是在演员的身上。”演员结合剧情的发展,灵活地运用表演程式和手法,使得“真境逼而神境生”。演员集中精神用程式手法、舞蹈行动,“逼真地”表达出人物的内心情感和行动,就会使人忘掉对于剧中环境布景的要求,不需要环境布景阻碍表演的集中和灵活,“实景清而空景现”,留出空虚来让人物充分地表现剧情,剧中人和观众精神交流,深入艺术创作的最深意趣,这就是“真境逼而神境生”。这个“真境逼”是在现实主义的意义里的,不是自然主义里所谓逼真。这是艺术所启示的真,也就是“无可绘”的精神的体现,也就是美。“真”、“神”、“美”在这里是一体。
做到了这一点,就会使舞台上“空景”的“现”,即空间的构成,不须借助于实物的布置来显示空间,恐怕“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排除了累赘的布景,可使“无景处都成妙境”。例如川剧《刁窗》一场中虚拟的动作既突出了表演的“真”,又同时显示了手势的“美”,因“虚”得“实”。《秋江》剧里船翁一支桨和陈妙常的揺曳的舞姿可令观众“神游”江上。八大山人画一条生动的鱼在纸上,别无一物,令人感到满幅是水。我最近看到故宫陈列齐白石画册里一幅上画一枯枝横出,站立一鸟,别无所有,但用笔的神妙,令人感到环绕这鸟是一无垠的空间,和天际群星相接应,真是一片“神境”。
中国传统的艺术很早就突破了自然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片面性,创造了民族的独特的现实主义的表达形式,使真和美、内容和形式高度地统一起来。反映这艺术发展的美学思想也具有独创的宝贵的遗产,值得我们结合艺术的实践来深入地理解和汲取,为我们从新的生活创造新的艺术形式提供借鉴和营养资料。
中国的绘画、戏剧和中国另一特殊的艺术——书法,具有着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里面都是贯穿着舞蹈精神(也就是音乐精神),由舞蹈动作显示虚灵的空间。唐朝大书法家张旭观看公孙大娘剑器舞而悟书法,吴道子画壁请裴将军舞剑以助壮气。而舞蹈也是中国戏剧艺术的根基。中国舞台动作在二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一种富有高度节奏感和舞蹈化的基本风格,这种风格既是美的,同时又能表现生活的真实,演员能用一两个极洗炼而又极典型的姿势,把时间、地点和特定情景表现出来。例如“趟马”这个动作,可以使人看出有一匹马在跑,同时又能叫人觉得是人骑在马上,是在什么情境下骑着的。如果一个演员在趟马时“心中无马,光在那里卖弄武艺,卖弄技巧,那他的动作就是程式主义的了。——我们的舞台动作,确是能通过高度的艺术真实,表现出生活的真实的。也证明这是几千年来,一代又一代的,经过广大人民运用他们的智慧,积累而成的优秀的民族表现形式。如果想一下子取消这种动作,代之以纯现实的,甚至是自然主义的做工,那就是取消民族传统,取消戏曲。”(见焦菊隐:《表现艺术上的三个主要问题》,《戏剧报》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号)
中国艺术上这种善于运用舞蹈形式,辩证地结合着虚和实,这种独特的创造手法也贯穿在各种艺术里面。大而至于建筑,小而至于印章,都是运用虚实相生的审美原则来处理,而表现出飞舞生动的气韵。《诗经》里《斯干》那首诗里赞美周宣王的宫室时就是拿舞的姿式来形容这建筑,说它“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翚斯飞”。
由舞蹈动作伸延,展示出来的虚灵的空间,是构成中国绘画、书法、戏剧、建筑里的空间感和空间表现的共同特征,而造成中国艺术在世界上的特殊风格。它是和西洋从埃及以来所承受的几何学的空间感有不同之处。研究我们古典遗产里的特殊贡献,可以有助于人类的美学探讨和艺术理解的进展。
(原载《文艺报》196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