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称 《洗冤录》。宋代宋慈著。淳祐七年(1247年)成书。分5卷,前面有一个检验总论(《检复总说》),其后为验尸、验骨、验伤、中毒、救死方五部分。其下又分疑难杂说、初检、验骨、自缢、打勒死、假自缢、溺死、他物手足伤死、服毒、针灸死、验罪囚死、跌死、车轮拶死、雷震死、虎咬死、男子作过死、救死方、验状说等53目。系作者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订和提炼,并参以自己的丰富实践经验写成。对于检验死伤的征象,推定死伤的原因,以及检验的手续和方法等,论述较详。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名著之一,曾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也是世界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曾被译成荷、英、法、德、日等国文字。宋刊本已佚,现存最早版本为元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