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凡乐,圜钟为宫(1),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若乐六变(2),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即地祇皆出(3),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声之高下,列为五等,以宫、商、角、徵、羽名之(4)。为之主者曰宫,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谓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圜钟为宫,则黄钟乃第五羽声也(5),今则谓之角,虽谓之角,名则易矣,其实第五之声,安能变哉?强谓之角而已。先王为乐之意,盖不如是也。世之乐异乎郊庙之乐者,如圜钟为宫,则林钟角声也。乐有用林钟者,则变而用黄钟,此祀天神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角也。函钟为宫(6),则太蔟徵声也。乐有用太蔟者,则变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徵也。黄钟为宫,则南吕羽声也。乐有用南吕者,则变而用应钟,此求人鬼之音云耳,非谓能变均外间声以为卷五羽也(7)。应钟、黄钟,宫之变徵(8)。文、武之世,不用二变声,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当以类求之。朱弦、越席、太羹、明酒(9),所以交于冥莫者,异乎养道,此所以变其律也。声之不用商,先儒以谓恶杀声也。黄钟之太蔟,函钟之南吕(10),皆商也,是杀声未尝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声也。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故商为中声。降兴上下之神,虚其中声人声也。遗乎人声,所以致一于鬼神也。宗庙之乐,宫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宫、角、徵、羽相次者,人乐之叙也,故以之求人鬼。世乐之叙宫、商、角、徵、羽,此但无商耳,其余悉用,此人乐之叙也。何以知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以律吕次叙知之也。黄钟最长(11),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此其叙也。圆丘方泽之乐(12),皆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始于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次者,天地之叙,故以之礼天地。五行之叙: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金耳,其余悉用。此叙,天地之叙也。何以知其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自羽?以律吕次叙知之也。黄钟最长,太蔟次长,圜钟又次,姑洗又次,函钟又次,南吕最短,此其叙也。此四音之叙也。天之气始于子(13),故先以黄钟;天之功毕于三月,故终之以姑洗。地之功见于正月,故先之以太蔟;毕于八月,故终之以南吕。幽阴之气,钟于北方,人之所终归,鬼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黄钟,终之以应钟。此三乐之始终也。角者,物生之始也。徵者,物之成。羽者,物之终。天之气始于十一月,至于正月,万物萌动,地功见处,则天功之成也,故地以太蔟为角,天以太蔟为徵。三月万物悉达,天功毕处,则地功之成也,故天以姑洗为羽,地以姑洗为徵。八月生物尽成,地之功终焉,故南吕以为羽。圆丘乐虽以圜钟为宫,而曰“乃奏黄钟,以祀天神”;方泽乐虽以函钟为宫,而曰“乃奏太蔟,以祭地祇”。盖圆丘之乐,始于黄钟;方泽之乐,始于太蔟也。天地之乐,止是世乐黄钟一均耳。以此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方泽乐而已。唯圜钟一律,不在均内。天功毕于三月,则宫声自合在徵之后、羽之前,正当用夹钟也。二乐何以专用黄钟一均?盖黄钟正均也(14),乐之全体,非十一均之类也。故《汉志》:“自黄钟为宫,则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他律虽当其月为宫,则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其均起十一月,终于八月,统一岁之事也,他均则各主一月而已。”古乐有下徵调(15),沈休文《宋书》曰(16):“下徵调法:黄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本正声黄钟之徵变(17),谓之下徵调。”马融《长笛赋》曰(18):“反商下徵,每各异善。”谓南吕本黄钟之羽,变为下徵之商,皆以黄钟为主而已。此天地相与之叙也。人鬼始于正北,成于东北,终于西北,萃于幽阴之地也。始于十一月,而成于正月者,幽阴之魄,稍出于东方也。全处幽阴,则不与人接;稍出于东方,故人鬼可得而礼也;终则复归于幽阴,复其常也。唯羽声独远于他均者(19)。世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者,天地岁事之一终也。鬼道无穷,非若岁事之有卒,故尽十二律然后终,事先追远之道,厚之至也,此庙乐之始终也。人鬼尽十二律为义,则始于黄钟,终于应钟,以宫、商、角、徵、羽为叙,则始于宫声,自当以黄钟为宫也。天神始于黄钟,终于姑洗,以木、火、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太蔟徵之后、姑洗羽之前,则自当以圜钟为宫也。地祇始于太蔟,终于南吕,以木、火、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唯函钟当均,自当以函钟为宫也。天神用圜钟之后,姑洗之前,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不曰夹钟,而曰圜钟者,以天体言之也。不曰林钟,曰函钟者,以地道言之也。黄钟无异名,人道也。此三律为宫,次叙定理,非可以意凿也。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同会于卯,卯者,昏明之交(20),所以交上下、通幽明、合人神,故天神、地祇、人鬼可得而礼也。自辰以往常在昼,自寅以来常在夜,故卯为昏明之交,当其中间,昼夜夹之,故谓之夹钟。黄钟一变为林钟(21),再变为太蔟,三变南吕,四变姑洗,五变应钟,六变蕤宾,七变大吕,八变夷则,九变夹钟。函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姑洗,四变应钟,五变蕤宾,六变太吕,七变夷则,八变夹钟也。圜钟一变为无射,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宫,四变合至林钟,林钟无清宫(22),至太蔟清宫为四变;五变合至南吕,南吕无清宫,直至大吕清宫为五变;六变合至夷则,夷则无清宫,直至夹钟清宫为六变也。十二律,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清宫,总谓之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宫,但处位而已。此皆天理不可易者。古人以为难知,盖不深索之。听其声,求其义,考其序,无毫发可移,此所谓天理也。一者人鬼,以宫、商、角、徵、羽为序者;二者天神,三者地祇,皆以木、火、土、金、水为序者;四者以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者;五者六变、八变、九变皆会于夹钟者。
【注释】
(1)圜(huán)钟:十二律中的夹钟。十二律是古代音乐的律制,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中吕、蕤(ruí)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yì)、应钟。其中奇数次序的称为“律”,偶数次序的称为“吕”,合称“律吕”。
(2)六变:此“变”之所指,众说纷纭,这里取孙诒让的说法,指奏六段乐。
(3)地祇(qí):地神。
(4)宫、商、角、徵(zhǐ)、羽:古代五音,即传统音阶,相当于现代的do、re、mi、sol、la(1、2、3、5、6)其中,角和徵的音程、羽和宫的音程为小三度,其他音程为大二度。将十二律与五音相配就形成不同音高的调式,五音本身能构成五种调式:宫调、商调、角调、徵调、羽调,每种调式的主音(宫调为宫、商调为商、角调为角……)再根据十二律固定音高,如宫调的主音do取黄钟的音高就是黄钟宫,那么接下来应该是太蔟商、姑洗角、林钟徵、南吕羽。所以圜钟为宫,即是宫调的主音do取夹钟音高;黄钟为角,即是角调的主音mi取黄钟的音高。
(5)黄钟乃第五羽声也:这里存在疑义,若以圜钟为宫,按照推算,则黄钟应为羽(夹钟宫、中吕商、林钟角、无射徵、黄钟羽),但是《周礼》说黄钟角,沈括的意思是说名称不一样但是音调一样。孙诒让主张《周礼》列举的本来是四种不同调式,没必要放在一起解释。
(6)函钟:即林钟。
(7)均外间声:当十二律取定音高,形成某一组音阶时,其音阶之外的组合称为均外间声,比如以黄钟为宫,则下面是太蔟商、姑洗角、林钟徵、南吕羽,而应钟羽在此音阶之外,故称“均外间声”。
(8)变徵:古代又有七声音阶,即在角和徵之间加一个变徵,在羽和宫之间加一个变宫,相当于现代的fa和si,因为角和徵、羽和宫之间有两个半音,所以变徵、变宫是比角、羽升一阶(半个音),还是比徵、宫降一阶(半个音),就有所不同,以此形成古代三种形式的七音:春秋战国时期的古音阶(雅乐)的变徵、变宫比徵、宫低半个音;魏晋至隋唐的新音阶(清乐)的变徵比角高半个音,变宫比宫低半个音;南北朝以后的清商音阶(宴乐)的变徵、变宫比角、羽高半个音。与十二律相配,如果黄钟为宫,则应钟为变宫。
(9)朱弦:祭祀时弦乐上的弦为红色。越席:祭祀时用蒲席。太羹:祭祀时供不加调味汁的肉。明酒:祭祀时用新水酿的酒。
(10)“黄钟之太蔟”二句:这里指宫调而言,以黄钟为宫,则太蔟为商;以林钟为宫,则南吕为商。沈括意为《周礼》用乐中亦有商声,然而先儒的意思可能是不用商调。
(11)黄钟最长:古人定律,以相同管径的律管确定音高,音越低则律管越长,十二律由低到高从黄钟到应钟,所以黄钟最长。
(12)圆丘:又名圜丘,古代祭天之所。方泽:古代祭地的方形水池。
(13)子:古人以十一月为子,十二月为丑,正月为寅,以此类推。十一月,阳气始生而阴气最旺。三月,阳气繁盛而阴气中止。五月,阳气最旺而阴气始生。八月,阳气中止而阴气繁盛。这里的天之气代表阳气。十二律可与十二月相配,黄钟配十一月为子,大吕配十二月为丑,以此类推。
(14)黄钟正均:古人以黄钟宫为正均,是因为黄钟宫这一组音阶的乐音最为纯正、准确,并且十二个伴音都以黄钟音为准确定。因为十二律的十二个半音不完全相等,所以定音可能有误差,而黄钟宫这组音阶相对容易定准。
(15)下徵调:变徵比徵声低半个音,所以称为“下徵调”。
(16)沈休文:即沈约(441—6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任南朝宋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等职。著有《晋书》《宋书》《齐纪》等,除《宋书》外,多已佚。
(17)林钟本正声黄钟之徵变:胡道静等疑当作“林钟以正声黄钟为变徵”。在七音阶中的宫调中,以林钟为宫,则为南吕为商、应钟为角、黄钟为变徵、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蕤宾为变宫。
(18)马融(79—166):字季长,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历任校书郎、郡功曹、议郎、大将军从事中郎及武都、南郡太守等职。通经学,唐时配享孔庙,宋时封扶风伯。
(19)羽声独远于他均:指人鬼之乐中的徵、羽之间的音距比天地之乐的徵、羽的音距都长。人鬼之乐以太蔟为徵、应钟为羽,两音之间有八个半音。
(20)卯者,昏明之交:卯时即早晨五点到七点,所以为昏明之交。
(21)变:指按三分损益法在基本音高基础上产生十二律吕的过程。
(22)林钟无清宫:比原来音阶中各音都高八度的音声称为“清宫”,理论上与五音相配的十二律都能升高八度,但因为十二律吕的半音不等,所以有时升高八度后,不能和原来的五音音阶相对应,此时称为“无清宫”。
【译文】
《周礼》说:“大凡音乐中,以夹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以这种调式奏六段乐,就会使天神降临,人们可以用礼仪祭祀他们。以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以这种的调式奏八段乐,就会使地神降临,人们可以用礼仪祭祀他们。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以这种调式奏九段乐,就会使祖先的神灵降临。”音阶的高低有五等,命名为宫、商、角、徵、羽。主音为宫,次二是商,次三是角,次四是徵,次五是羽,这是音阶的次序。命名可以改变,次序不可改变。宫调主音如果说是圜钟,那么黄钟对应第五羽声,现在却说是角声,虽然说是角声,名称变化了,但其实还是第五声,怎么能变呢?只不过是强行说是角声而已。先王作乐的意图,大概不是这样。世俗的音乐和郊庙祭祀用乐不同,如以圜钟为宫,那么应该以林钟为角声。但在祭祀天神的时候,音乐中有用林钟的情况时,就变成用黄钟,并不是说羽声能变成角声。以函钟为宫,那么应该以太蔟为徵声。但在祭祀地神的时候,音乐有用太蔟的情况时,就变成用姑洗,并不是说羽声能变成徵声。以黄钟为宫,那么应该以南吕为羽声。但在祭祀祖先神的时候,音乐有用南吕的情况时,就变成用应钟,并不是说能把音阶之外的声音变成羽声。应钟是黄钟宫的变徵,文王、武王的时代,不用两种变声,所以在均外。鬼神的情况,应当根据其属性推求。朱弦、越席,太羹、明酒,这些是用来和神冥沟通的,和日常习惯不同,所以音乐也要变调。祭祀时不用商调,先儒认为商声是杀声,所以不宜用于祭祀。然而黄钟宫调里的太蔟,函钟宫调里的南吕,都是商声,可见杀声也未尝不可使用。为什么说不用商声呢?商声是中声。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所以商为中声。因为要祭祀天地之神,所以略去代表人声的中声。略去中声,这是为了向鬼神表示虔敬。宗庙祭祀中的音乐,宫在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宫、角、徵、羽依次排列,现实的是人乐的次序,所以用来向祖先祈祷。世俗音乐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这里只是没有商,其余的都用,这就是人乐的次序。怎么知道是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呢?是通过律吕的次序知道的。黄钟最长,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这就是它们的次序。在圜丘、方泽演奏的音乐,都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始于角是因为角代表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跳过金,是因为祭祀不用商调。木、火、土、水的顺序是天地自然的顺序,因此也按这种顺序祭祀天地。五行的顺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这里只是不用金而已,其余的都用。这种顺序是天地自然的顺序。怎么知道要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呢?还是通过律吕的次序知道的。黄钟最长,太蔟次长,圜钟又次,姑洗又次,函钟又次,南吕最短,这就是它们的次序。这是祭祀音乐中四音的次序。天之阳气从十一月开始生长,所以黄钟在先;阳气在三月达到繁盛,所以姑洗在后。地之阴气始于正月,所以太蔟在先;阴气在八月达到繁盛,所以南吕在后。幽阴之气集中于北方,是人的最终归宿,鬼的藏身之所,所以黄钟在先,应钟在后。这是三大祭祀用乐的始终。角代表万物生长的开始,徵代表万物的形成,羽代表万物的终结。天之阳气始于十一月,到了正月,万物萌动,地之功开始显现,而天之功已有成,所以祭地以太蔟为角,祭天以太蔟为徵。三月万物都生长起来了,天之功全部完成,而地之功也已有成,所以祭天以姑洗为羽,祭地以姑洗为徵。八月万物都已成熟,地之功告终,所以祭地以南吕为羽。圜丘用乐虽然以圜钟为宫,却说“乃奏黄钟,以祀天神”;方泽用乐虽然以函钟为宫,却说“乃奏太蔟,以祭地祇”。因为圜丘祭天之乐,始于黄钟;方泽祭地之乐,始于太蔟。祭祀天地之乐,只是世俗音乐中黄钟宫的一调而已。把这个黄钟宫的一调分成天地二乐。黄钟宫的音调,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则为祭地的方泽用乐。只有圜钟一调,不在音阶之内。天之功成于三月,那么宫声自然应该在徵声之后、羽声之前,正应当用夹钟。那祭天地二乐为什么专用黄钟一调呢?因为黄钟宫的乐音最为纯正准确,可以定准其他的十一律,所以和其他是一个音声调都不一样。所以《汉书·律历志》说:“以黄钟为宫调主音,则其他音皆为正声,没有差错。其他律吕虽然各以其对应之乐为宫调主音,但是应和而成的音律会有些微误差,不得正声。黄钟宫始于对应的十一月,终于八月,以统领一年的大事,其他律吕则各自主导一月而已。”古乐有下徵调,沈约的《宋书》说:“下徵调的调法是:黄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宫中,正声黄钟为变徵,所以称为下徵调。马融的《长笛赋》说:“反商下徵,每各异善。”意思是说南吕本为黄钟宫中的羽声,在下徵调中变成了商声,都是以黄钟为主。这是祭祀天地的顺序。祭祀祖先魂灵的音乐始于正北的黄钟,成于东北的太蔟,终于西北的应钟,荟萃到幽阴之地。它始于十一月,而成于正月,代表幽阴之魄稍微出现在东方。如果全处于幽阴的北方,就无法与人接触;稍微出现在东方,所以祖先的魂灵才能得到祭祀;最终则复归于幽阴之地,恢复其常态。唯独羽声的音调长于其他音调。因为世俗的音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以表示天地运行一个循环的终止。鬼道则没有穷尽之时,不像岁时那样有终结,所以穷尽十二律之后才会终止,以体现慎终追远之道,用意非常深远,这是庙堂音乐的始终。人鬼之乐以穷尽十二律为义,就应该始于黄钟,终于应钟,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则始于宫声,自然应当以黄钟为宫声。天神之乐始于黄钟,终于姑洗,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那么宫声应当在太蔟徵之后、姑洗羽之前,所以自然应当以圜钟为宫。地神之乐始于太蔟,终于南吕,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那么宫声应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只有函钟合于音阶,自然应当以函钟为宫声。天神之乐,宫声在圜钟之后,姑洗之前,中间只有一个音自然合用。不称夹钟而称圜钟,是用天的形状称呼它。不称林钟而称函钟,是用地的性质称呼它。黄钟没有异名,因为它是人道。以这三种律吕为宫声,其次序有着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穿凿解释。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都会合于卯,卯是昏明之交,所以可以交流上下、沟通幽明、汇合人神,所以天神、地神、人鬼都可以进行祭祀。从辰时以后一般就是白昼,从寅时以前一般就是黑夜,所以卯时为昏明之交,夹在昼夜之间,所以称为夹钟。黄钟一变为林钟,再变为太蔟,三变为南吕,四变为姑洗,五变为应钟,六变为蕤宾,七变为大吕,八变为夷则,九变为夹钟。函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为姑洗,四变为应钟,五变为蕤宾,六变为太吕,七变为夷则,八变为夹钟。圜钟一变为无射,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宫,四变正好到林钟,林钟没有清宫,到太蔟清宫为四变,五变正好到南吕,南吕也没有清宫,直到大吕清宫为五变,六变正好到夷则,夷则也没有清宫,直到夹钟清宫为六变。十二律中,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清宫,总称为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宫,只是占据一个位置而已。这些都是天理不可改变的。古人认为这些规律很难知晓,只是没有深入地求索而已。听其声音,探求其意义,考察其次序,丝毫不可改变,这就是所谓天理了。总之,一是人鬼之乐,以宫、商、角、徵、羽为次序;二是天神之乐,三是地神之乐,都以木、火、土、金、水为次序;四是以黄钟一调而分为天地二乐;五是六变、八变、九变都会合于夹钟。
六吕:三曰钟,三曰吕。夹钟、林钟、应钟。大吕、中吕、南吕。钟与吕常相间,常相对,六吕之间,复自有阴阳也。纳音之法(1):申、子、辰、巳、酉、丑为阳纪,寅、午、戌、亥、卯、未为阴纪。亥、卯、未,曰夹钟、林钟、应钟,阳中之阴也。黄钟者,阳之所钟也;夹钟、林钟、应钟,阴之所钟也,故皆谓之钟。巳、酉、丑,太吕、中吕、南吕,阴中之阳也。吕,助也,能时出而助阳也,故皆谓之吕。
【注释】
(1)纳音之法:古代术数之学,以天干、地支与五行、五音等相配,可用于占卜。
【译文】
六吕是指三钟、三吕。夹钟、林钟、应钟。大吕、中吕、南吕。钟与吕时常相间、时常相对,六吕之间,还自有阴阳之分。按照纳音之法:申、子、辰、巳、酉、丑为阳纪,寅、午、戌、亥、卯、未为阴纪。亥、卯、未对应于夹钟、林钟、应钟,是阳中之阴。黄钟是阳气汇集之音;夹钟、林钟、应钟是阴气汇集之音,所以都称为钟。巳、酉、丑对应于太吕、中吕、南吕,是阴中之阳。吕是帮助的意思,能经常出来辅助阳气,所以都称为吕。
《汉志》:“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1),八八为伍(2)。”八八为伍者,谓一上生与一下生相间。如此,则自大吕以后,律数皆差,须自蕤宾再上生,方得本数。此八八为伍之误也。或曰:“律无上生吕之理,但当下生而用浊倍(3)。”二说皆通。然至蕤宾清宫生大吕清宫,又当再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即非自然之数,不免牵合矣。自子至巳为阳律、阳吕(4),自午至亥为阴律、阴吕(5)。凡阳律、阳吕皆下生(6),阴律、阴吕皆上生(7)。故巳方之律谓之中吕,言阴阳至此而中也,中吕当读如本字,作“仲”非也。至午则谓之蕤宾。阳常为主,阴常为宾。蕤宾者,阳至此而为宾也。纳音之法,自黄钟相生,至于中吕而中,谓之阳纪;自蕤宾相生,至于应钟而终,谓之阴纪。盖中吕为阴阳之中,子午为阴阳之分也。
【注释】
(1)左旋:根据十二律相生图,按逆时针旋转而产生音声。
(2)八八为伍:亦称“隔八相生”,按三分损益法,根据标准律管确定其他律管的管长。黄钟生林钟为三分损一,林钟生太蔟为三分益一,太蔟生南吕为三分损一,南吕生姑洗为三分益一,姑洗生应钟为三分损一,应钟生蕤宾为三分益一,蕤宾生大吕为三分益一,大吕生夷则为三分损一,夷则生夹钟为三分益一,夹钟生无射为三分损一,无射生中吕为三分益一,中吕生黄钟为三分益一。
(3)浊:原作“独”,据稗海本等。胡道静等以“浊”为“浊音”,据此而改。
(4)阳律:指黄钟、太蔟、姑洗。阳吕:指大吕、夹钟、中吕。
(5)阴律:指蕤宾、夷则、无射。阴吕:指林钟、南吕、应钟。
(6)下生:黄钟生林钟、太蔟生南吕、姑洗生应钟、大吕生夷则、夹钟生无射、中吕生清黄钟,均为三分损一,所谓“下生”。
(7)上生:蕤宾生大吕、夷则生夹钟、无射生中吕、林钟生太蔟、南吕生姑洗、应钟生蕤宾,均为三分益一,所谓“上生”。
【译文】
《汉书·律历志》说:“阴阳相生,从黄钟开始向左旋转,八八为伍。”所谓的“八八为伍”,是说隔八律上生与隔八律下生相间交错。如此一来,则从大吕之后,律数就都不对了,必须从蕤宾再向上推算,才能得到正确的律数。这是“八八为伍”说法的错误。有人说:“律声没有上生吕声的道理,应该是下生而按浊音之例加倍。”两种说法都是通的。然而到了蕤宾清声生大吕清声时,又应当再一次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就不是自然的规律了,不免牵强。从子到巳为阳律、阳吕,从午到亥为阴律、阴吕。凡是阳律、阳吕都是下生,凡是阴律、阴吕都是上生。所以对应巳的音律称之为中吕,意思是阴阳至此而中和,中吕应当读如本字,作“仲”是错误的。到午就称为蕤宾。此前以阳为主,以阴为宾。蕤宾的意思就是说阳到此开始为宾。按纳音之法,从黄钟开始相生,到了中吕就到一半,称为阳纪;从开始蕤宾相生,到了应钟就结束了,称为阴纪。中吕是阴阳的中点,子午是阴阳的分界。
《汉志》言数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1)。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2),始动于子,参之于丑(3),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4)。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体算立成法耳,别有何义?为史者但见其数浩博,莫测所用,乃曰“此阴阳合德,化生万物者也”。尝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捣帛杵,不识,持归以示邻里。大小聚观,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后有一书生过,见之曰:“此灵物也。吾闻防风氏身长三丈(5),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6)。”乡人皆喜,筑庙祭之,谓之“胫庙”。班固此论(7),亦近乎“胫庙”也。
【注释】
(1)函三为一:太极包含天道、地道、人道。
(2)十二辰:中国古代将天赤道附近的一周天自西向东划分为十二等分,以十二地支来表示分为十二部分的周天,此即十二辰。
(3)参:通“叁”,这里是乘三倍的意思。
(4)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以子为1,从子开始,经过十二辰,即1×311=177147。
(5)防风氏:上古部落领袖之一。传说大禹在会稽山召集诸神,防风氏因迟到而被大禹处死。
(6)胫(jìng)骨:小腿骨。
(7)班固(32—92):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汉和帝永元元年(89)随窦宪出征匈奴,任中护军,行中郎将,参议军机大事。著有《汉书》。
【译文】
《汉书·律历志》说:“太极的元气,把天地人涵容为一。极就是中正,元就是开始的意思。它在十二辰之间流转,从子开始,三倍子数,在丑为三,又三倍得九在寅,又三倍得二十七到卯。”经过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阴阳合于大德,阳气汇聚于子,以化生万物”。殊不知这是计算律吕的长短所规定的方法,另有什么意义呢?写史的人只看到这个数字很大,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就说“这是阴阳合于大德,化生万物”。曾经有人从土中挖出一根腐朽了的破棒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拿回去给邻居看。邻居大人小孩聚在一起看,都感到惊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后来一个书生经过,看到后说:“这是灵物。我听说防风氏身长三丈,一节骨头能装满一辆车。这是防风氏的小腿骨。乡人都很高兴,造了个庙祭祀这跟木棒,称为“胫庙”。班固此论,和这“胫庙”也差不多。
吾闻《羯鼓录》序羯鼓之声云(1):“透空碎远,极异众乐。”唐羯鼓曲,今唯有邠州一父老能之(2),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余在鄜延时,尚闻其声。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因奏事回(3),有旨令召此人赴阙(4)。元孙至邠,而其人已死,羯鼓遗音遂绝。今乐部中所有,但名存而已,“透空碎远”了无余迹。唐明帝与李龟年论羯鼓云(5):“杖之弊者四柜。”用力如此,其为艺可知也。
【注释】
(1)《羯鼓录》:唐南卓撰,记载唐开元天宝年间与羯鼓有关的资料。羯鼓是一种西域传入的打击乐器。
(2)邠(bīn)州:今陕西彬县一带。
(3)泾原:今甘肃平凉一带。承受公事:全称“走马承受公事”,各路设一员,负责向皇帝汇报各地情况,后改为廉访使。
(4)赴阙:指入朝。
(5)唐明帝:当为“唐明皇”之讹,即李隆基,公元712—756年在位。李龟年:唐玄宗时期乐工。善歌,长于作曲,擅奏羯鼓。
【译文】
我读《羯鼓录》上面说羯鼓的声音“透空碎远,和其他乐器很不一样。”唐代的羯鼓乐曲,现在只有邠州一父老能演奏,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我在鄜延的时候,还听过那声音。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于是上奏朝廷,朝廷下旨宣召此人入朝。杨元孙来到邠州,而那个人已经死了,羯鼓遗音于是就断绝了。现在乐班中保留的羯鼓曲,只是存其名而已,所谓“透空碎远”再难寻踪迹。唐玄宗和李龟年讨论羯鼓说:“敲坏了的鼓杖就有四柜子。”敲得如此用力,那种艺术技艺也可想而知了。
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1),则唐之“汉震第二鼓”也,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2)。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古典悉皆散亡。顷年王师南征(3),得《黄帝炎》一曲于交趾,乃杖鼓曲也。“炎”或作“盐”。唐曲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4):“颠狂楚客歌成雪,媚赖吴娘笑是盐。”盖当时语也。今杖鼓谱中有炎杖声。
【注释】
(1)拊(fǔ):轻拍。
(2)宋开府:即宋璟(663—737),字广平,形州南和(今河北邢台)人。累官御史台中丞、吏部侍郎、吏部尚书、刑部尚书等,开元十七年(729)拜相,授开府仪同三司,故称“宋开府”,封广平郡开国公。
(3)王师南征: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官军征交趾。
(4)施肩吾(780—861):字希圣,号东斋,杭州新城(今属浙江)人。元和十五年(820)状元,隐居不仕。著有《西山集》等。
【译文】
唐代的杖鼓本来称为“两杖鼓”,演奏时两头都用杖敲击。现在的杖鼓,一边是用手拍的,这是唐代的“汉震第二鼓”,唐玄宗、宋璟都擅长弹奏这种鼓。乐曲多为独奏,就像鼓笛曲一样。现在的杖鼓,经常只是拿来打拍子,很少有专门独奏的了,古曲都已经散亡了。近年王师南征,在交趾获得《黄帝炎》一曲,正是杖鼓曲。“炎”或作“盐”。唐曲还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颠狂楚客歌成雪,媚赖吴娘笑是盐。”可见当时人称鼓曲为“盐”。现在杖鼓谱中还有炎杖声。
元稹《连昌宫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1)。所谓“大遍”者(2),有序、引、歌、、嗺、哨、催、、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3),凡数十解(4),每解有数叠者(5)。裁截用之,则谓之“摘遍。”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注释】
(1)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人。贞元九年(793)明经及第,贞元十八年(802)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又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左拾遗。大和三年(829),擢尚书左丞。后出为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卒后追赠尚书右仆射。著有《元氏长庆集》。
(2)大遍:大曲名,每套大曲由数遍组成,全部演出称“大遍”。
(3)有序、引、歌、(sà),嗺、哨、催、(diān)、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唐宋大曲主要分三段:开始部分器乐独奏或合奏,节奏自由,称为“序”。中间以歌为主,称为“中序”或“拍序”。之后以舞为主,节奏急促,称为“破”。,胡道静等疑为“靸(sǎ)”之假借,为“序”至“中序”之间的过渡。,“中序”与“破”之间的过渡。
(4)解:即大曲中的段落。
(5)叠:曲调重复部分,相当于重唱、重奏。
【译文】
元稹的《连昌宫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一句。所谓的“大遍”,有序、引、歌、、嗺、哨、催、、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约数十段,每段有数叠。如果摘取部分演奏则称为“摘遍。”今人的大曲,都是节选,都不是“大遍”了。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太宗皇帝赐今名(1)。
【注释】
(1)太宗:据《宋史》,当为宋太祖。
【译文】
鼓吹乐部中有拱辰管,就是古代的叉手管。太祖皇帝赐予了现在的名称。
边兵每得胜回,则连队抗声凯歌,乃古之遗音也。凯歌词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语。余在鄜延时(1),制数十曲,令士卒歌之,今粗记得数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头(2)。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过黄河,万里羌人尽汉歌。莫堰横山倒流水(3),从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自怨单于。弯弓莫射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记书。”其四:“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4)。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其五:“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时轧吃根勿反。儿(5)。”
【注释】
(1)鄜延:治所在今陕西延安。
(2)子将:精锐的将士,一说为部将、小将。衙头:敌军指挥部。一说为衙头山,在今甘肃渭南。
(3)堰:堵塞。横山:北宋与西夏争夺之地。
(4)背嵬(wéi):据程大昌《演繁露》当为皮制的圆形盾牌,一说为大将的亲随兵。回回:即回纥(hé)兵。
(5)轧吃(gù)儿:汉人的后代。
【译文】
边塞战士每次得胜归来,就全队高声唱凯歌,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凯歌的词有很多,都是市井鄙俗之语。我在鄜延时,曾经创作了数十曲凯歌,让士卒歌唱,现在还粗略地记得数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头。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过黄河,万里羌人尽汉歌。莫堰横山倒流水,从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自怨单于。弯弓莫射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记书。”其四:“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其五:“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时轧吃根勿反。儿。”
《柘枝》旧曲(1),遍数极多,如《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今无复此遍。寇莱公好《柘枝舞》(2),会客必舞《柘枝》,每舞必尽日,时谓之“柘枝颠”。今凤翔有一老尼,犹是莱公时柘枝妓,云:“当时《柘枝》,尚有数十遍。今日所舞《柘枝》,比当时十不得二三。”老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传之。
【注释】
(1)《柘(zhé)枝》:唐代乐舞名,从西域传入,曲调明快。原为女伎二人对舞,宋后发展为百人演出的大型舞蹈。
(2)寇莱公:即寇准(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授右正言、直史馆,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使。封莱国公。谥忠愍。《宋史》卷二八一有传。
【译文】
《柘枝》旧曲,段落极多,就像《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现在不再有这一段了。寇准喜欢《柘枝舞》,会客时必舞《柘枝》,每次舞《柘枝》必定跳一整天,时人称他是“柘枝颠”。现在凤翔有一位老尼姑,是当时寇准府上的柘枝妓,她说“当时的《柘枝》还有数十段,今日所舞《柘枝》,比不上当时的十分之二三。”老尼姑现在还能唱其中的曲词,好事者往往为之传唱。
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曲,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字则有喉、唇、齿、舌等音不同。当使字字举本皆轻圆(1),悉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磊块,此谓“声中无字”,古人谓之“如贯珠”,今谓之“善过度”是也。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2),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善歌者谓之“内里声”。不善歌者,声无抑扬,谓之“念曲”。声无含韫(3),谓之“叫曲。”
【注释】
(1)本:疑当作“末”,宋元间张炎《词源》“举末轻圆无磊块”。自始至终之意。
(2)宫声字:古代又以五声划分发音部位,喉音为宫,齿音为商,乐音为角,舌音为徵,唇音为羽。
(3)含韫(yùn):含蓄蕴藉。
【译文】
古代善于歌唱的人说,唱歌时要做到“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是乐曲,只是清浊高下不同的一种曲折连贯的声音而已,如盘绕的丝线一样,吐字则有喉、唇、齿、舌等不同发音部位。应当使每个字自始至终都轻松圆润,全部融入乐声之中,使转换处没有障碍,这就是所谓的“声中无字”,古人所谓的“如贯珠”,今人所谓的“善过度”。如宫声的字应该用商声的曲调,那么就可以转为商宫来唱,这就是“字中有声”,善歌唱的人称为“内里声”。不善于歌唱,声音没有抑扬顿挫,称为“念曲”。声音不够含蓄蕴藉,称为“叫曲。”
五音:宫、商、角为从声,徵、羽为变声。“从”谓律从律,吕从吕;“变”谓以律从吕,以吕从律(1)。故从声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变声以为事、物,则或遇于君声无嫌。六律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律应,徵、羽以吕应。六吕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吕应,徵、羽以律应。加变徵,则从、变之声已渎矣。隋柱国郑译始条具七均(2),展转相生,为八十四调,清浊混淆,纷乱无统,竞为新声。自后又有犯声、侧声、正杀、寄杀、偏字、傍字、双字、半字之法(3)。从、变之声,无复条理矣。
【注释】
(1)“从谓律从律”四句:从,宫、商、角之间各隔一个音律,所以以律音为宫,则商、角也是律音,以吕音为宫,则商、角也是吕音。如以黄钟为宫则对应太蔟商、姑洗角,黄钟、太蔟、姑洗均为律音。以林钟为宫,对应南吕商、应钟角,林钟、南吕、应钟均为吕音。所以叫“律从律,吕从吕”。而角与徵、羽与宫之间均隔了两个音律,因此以律音为宫,则徵、羽为吕音,以吕音为宫,则徵、羽为律音。如以黄钟为宫,对应林钟徵、南吕羽,黄钟为律音,林钟、南吕为吕音。以林钟为宫,则对应太蔟徵、姑洗羽,林钟为吕音,太蔟、姑洗为律音。所以叫“以律从吕,以吕从律”。
(2)柱国:隋代勋级,正二品。郑译(540—591):字正义,于北周为柱国,入隋为上柱国,开皇年间曾参与制定雅乐。
(3)犯声:在既定的音调中改换音声,侵犯了其他的音调。一种是异宫相犯,将既定音阶中的某音换用另一音阶的某音;一种是同宫相犯,将音阶中的某音代替主音,从而转换成另一调式。侧声:借正调演奏其他乐调。正杀、寄杀:含义不详。杀声指乐调的结束音。
【译文】
五音中宫、商、角为从声,徵、羽为变声。“从”的意思是说律从律,吕从吕;“变”的意思是说以律从吕,以吕从律。因此从声可以与君、臣、民相配,他们尊卑有一定之规,不可逾越;变声则可以与事、物相配,即使遇到君声也没有关系。以六律为君声,则商声、角声相应的都是律声,徵声、吕声则对应于吕声。以六吕为君声,则商声、角声相应的都是吕声,徵声、吕声则对应于律声。后来加上变徵、变宫,则从、变的规律已经乱了。隋朝柱国郑译首次确定七音,并与十二律相配合,形成八十四调。自此清浊混淆,纷乱没有条理,人们争相演奏新声。此后又有犯声、侧声、正杀、寄杀、偏字、傍字、双字、半字之法。从声、变声也再没有条理了。
外国之声,前世自别为四夷乐。自唐天宝十三载(1),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2)。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注释】
(1)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
(2)法曲:乐曲种类,源于清商乐,后来融入了胡化或佛道化的乐曲,如《秦王破阵乐》《霓裳羽衣曲》等。
【译文】
中原以外的音乐,前代单独奏为四夷乐。从天宝十三年开始,下诏命法曲与胡乐合奏。从此音乐演奏的古法完全丧失了,把先王之乐叫做雅乐,汉魏六朝新作乐叫清乐,与胡乐合奏的叫宴乐。
古诗皆咏之,然后以声依咏以成曲,谓之协律。其志安和,则以安和之声咏之;其志怨思,则以怨思之声咏之。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安且乐;乱世之音怨以怒,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怨且怒。此所以审音而知政也(1)。诗之外又有和声,则所谓曲也。古乐府皆有声有词,连属书之。如曰贺贺贺、何何何之类,皆和声也(2)。今管弦之中缠声(3),亦其遗法也。唐人乃以词填入曲中,不复用和声。此格虽云自王涯始(4),然贞元、元和之间,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又小曲有“咸阳沽酒宝钗空”之句,云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中有《清平乐》词四首,独欠是诗,而《花间集》所载“咸阳沽酒宝钗空”(5),乃云是张泌所为(6),莫知孰是也。今声词相从,唯里巷间歌谣,及《阳关》《捣练》之类,稍类旧俗。然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所以哀乐与声尚相谐会。今人则不复知有声矣,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人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
【注释】
(2)和(hè)声:歌曲中的补腔,一般用衬字代表,如贺贺贺、何何何之类。
(3)缠声:乐调中重叠的和声。
(4)王涯(764—835):字广津,太原(今属山西)人。贞元八年(792)进士,又举博学宏词科,以左拾遗为翰林学士,进中书舍人,累官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为剑南东川节度使,入朝复为吏部尚书。
(5)《花间集》:后蜀赵崇祚编纂,收录了温庭筠、韦庄等18位花间词人的作品。
(6)张泌(bì):字子澄,淮南(今属安徽)人。花间词派代表人物之一。
【译文】
古诗都是吟咏的,然后以声调配合吟咏而成曲,称为协律。表达安和的意思,就用安和的声调歌咏;表达怨思的意思,就用怨思的声调歌咏。所以治世的音乐安逸快乐,诗歌与情感、声音与曲调,无不安逸并且快乐;乱世的音乐哀怨愤怒,所以诗歌与情感、声音与曲调,无不哀怨并且愤怒。这就是所谓的根据音乐了解政治。诗之外又有和声,就是所谓的曲了。古乐府都是有和声有词句的,合起来记录下来。如贺贺贺、何何何之类的,都是和声。现在乐曲中的缠声,也是从和声中流传下来的。唐人才把词填入曲中,不再用和声。这种方法虽说从王涯开始,然而贞元、元和年间,已经有很多人为之了,也有不少在王涯之前的人作过。又小曲有“咸阳沽酒宝钗空”之句,说是李白所作,但是李白集中有《清平乐》词四首,只缺这首诗,而《花间集》所载“咸阳沽酒宝钗空”,却说是张泌所为,不知哪种说法是对的。现在声音与词义能紧密配合的,只有里巷间的歌谣,以及《阳关》《捣练》之类的乐曲,比较接近旧俗。然而唐人填曲,多根据曲名吟咏,所以哀乐之情与声音还能协调一致。现在人不再明白声调,于是哀婉的声调拿来唱欢快的词句,欢快的声调拿来唱哀怨的词句。因此语言虽然深切却不能感动人情,因为声音与意义不能协调一致的缘故。
古乐有三调声(1),谓清调、平调、侧调也。王建诗云“侧商调里唱伊州”是也(2)。今乐部中有三调乐,品皆短小,其声噍杀(3),唯道调、小石法曲用之。虽谓之三调乐,皆不复辨清、平、侧声,但比他乐特为烦数耳。
【注释】
(1)三调:清商乐中的三调实为清调、平调、瑟调。下文中“侧调”是三调之外的清商乐。
(2)王建(765—830):字仲初,颍川(今河南许昌)人。曾任昭应县丞、太常寺丞等。后出为陕州司马、光州刺史。
(3)噍(jiào)杀:声音急促。
【译文】
古乐有三种声调,所谓的清调、平调、侧调。即王建诗中说的“侧商调里唱伊州”。现在乐部中的三调乐,曲子都比较短小,声音激越急促,只有道调、小石调的法曲使用这种调式。虽然称为三调乐,但都无法分辨清调、平调、侧调了,只是比其他音乐的乐调更为复杂而已。
唐《独异志》云(1):“唐承隋乱,乐虡散亡(2),独无徵音。李嗣真密求得之(3)。闻弩营中砧声(4),求得丧车一铎(5),入振之于东南隅,果有应者。掘之,得石一段,裁为四具,以补乐虡之阙。”此妄也。声在短长厚薄之间,故《考工记》:“磬氏为磬(6),已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磨其毫末,则声随而变,岂有帛砧裁琢为磬,而尚存故声哉。兼古乐宫、商无定声,随律命之,迭为宫、徵。嗣真必尝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为之说。既云“裁为四具”,则是不独补徵声也。
【注释】
(1)《独异志》:唐李亢撰,主要杂录古事以及日常所闻,多与怪异有关。
(2)乐虡(jù):悬挂钟磬之类乐器的支架。
(3)李嗣真(?—696):字承胄,邢州柏仁(今河北尧隆以西)人。官右御史中丞,出为潞州刺史,谥号昭。著有《续画品录》。《旧唐书》卷一九一,《新唐书》卷九一有传。
(4)砧(zhēn):用以捣洗衣物的石板。
(5)铎(duó):铃铛,多用于军旅。
(6)磬(qìng):古代以玉或石制成的打击乐器。
【译文】
唐代的《独异志》说:“唐代承续隋代的混乱,乐器支架都散失不全,没有能奏出徵音的乐器。李嗣真私下访求才找到。他听到弩营中有捣砧的声音,就找来一个丧车上的铃铛,在弩营的东南角摇铃,果然有应和之声。挖开后,得到一段石头,截成四段,以补充乐器所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声音取决于乐器的长短与薄厚,所以《考工记》说:“造磬的人造磬时,声音太高就要磨其两侧,声音太低就要磨其顶端。”即使做了很细微的打磨,声音都会随之改变,哪有把锤砧都切断打磨了,原来的声音还能保持不变的。再说古乐宫声、商声都没有固定的音高,是根据律吕决定的,同一音声,律调不同就可能换作宫、徵。李嗣真一定是曾经做过新的磬,于是有好事者把此事附会到他身上。故事里说他“分成四段”,那就不只是补上徵音了。
《国史纂异》云:“润州曾得玉磬十二以献,张率更叩其一(1),曰:‘晋某岁所造也。是岁闰月,造磬者法月数,当有十三,宜于黄钟东九尺掘,必得焉。’从之,果如其言。”此妄也。法月律为磬,当依节气,闰月自在其间,闰月无中气(2),岂当月律?此懵然者为之也。扣其一,安知其是晋某年所造?既沦陷在地中,岂暇复按方隅尺寸埋之?此欺诞之甚也。
【注释】
(1)张率更:据胡道静疑当作“率更令张文成”。率更令,掌宗族礼乐、刑罚、漏刻等的官员。
(2)中气:古代历法中,二十四节气中奇数次序为中气,如冬至、大寒等,偶数次序为节气,如小寒、立春等。中气必在一定的月份,有时一个月中没有中气,就必须加一个月来调整,称为闰月。
【译文】
《国史纂异》说:“润州曾经挖出十二个玉磬献给朝廷,率更令张文成敲了一个,说:‘这是晋代某年造的,这一年有闰月,造磬的人根据月数所造,应该有十三个,应该到埋有黄钟磬的位置向东九尺挖,一定能挖到。’听了他的话,果然挖到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效法月律造磬,应该依据节气的变化,闰月自然在节气之间了,闰月没有中气,怎么会与月律相应?这是糊涂的人瞎说的。敲了一个磬,怎么就能知道是晋代某年造的?既然埋没于土中,怎么还能有机会根据方位尺寸埋?这实在是荒诞到极点。
《霓裳羽衣曲》(1),刘禹锡诗云(2):“三乡陌上望仙山,归作《霓裳羽衣曲》。”又王建诗云:“听风听水作《霓裳》。”白乐天诗注云(3):“开元中,西凉府节度使杨敬述造(4)。”郑嵎《津阳门诗》注云(5):“叶法善尝引上入月宫(6),闻仙乐。及上归,但记其半,遂于笛中写之。会西凉府都督杨敬述进《婆罗门曲》,与其声调相符,遂以月中所闻为散序,用敬述所进为其腔,而名《霓裳羽衣曲》。”诸说各不同。今蒲中逍遥楼楣上有唐人横书(7),类梵字,相传是《霓裳谱》,字训不通(8),莫知是非。或谓今燕部有《献仙音曲》,乃其遗声。然《霓裳》本谓之道调法曲,今《献仙音》乃小石调耳。未知孰是。
【注释】
(1)《霓裳羽衣曲》:唐代法曲名,唐玄宗作曲,结合了杨敬述所献《婆罗门曲》,安史之乱后失传。南唐李煜、南宋姜夔均有补作。
(2)刘禹锡(772—842):字梦得,洛阳(今属河南)人。贞元九年(793)进士,因参与王叔文集团,被贬,历官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会昌年间,加检校礼部尚书,卒赠户部尚书。著有《柳宾客集》
(3)白乐天:即白居易(772—864):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其先为太原(今属山西)人。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著有《白氏长庆集》。
(4)杨敬述:开元间以羽林大将军、西凉都督充河西节度使。
(5)郑嵎:原作“郑愚”,据《津阳门诗》之作者改。郑嵎,字宾先,大中五年(851)进士。
(6)叶法善(616—720):字道元,括州括苍县(今浙江丽水)人。唐代道士。
(7)蒲中:今山西永济一带。
(8)训:解释字义。
【译文】
《霓裳羽衣曲》,刘禹锡有诗说:“三乡陌上望仙山,归作《霓裳羽衣曲》。”又有王建的诗说“听风听水作《霓裳》。”白居易的诗注说:“开元中,西凉府节度使杨敬述造。”郑嵎在《津阳门诗》自注中说:“叶法善曾经引导玄宗升入月宫,听到仙乐。等玄宗回来,只能记得一半的乐调,于是就用笛子吹出来。恰好西凉府都督杨敬述进献《婆罗门曲》,和玄宗所记声调相符,于是以月中听来的乐调为散序,用敬述所进的曲调为旋律,而命名为《霓裳羽衣曲》。”各种说法都不同。现在蒲中逍遥楼的门楣上有唐人写的横书,类似于梵字,相传是《霓裳谱》,但是字义不通,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说现在燕乐部有《献仙音曲》,是流传下来的遗音。但是《霓裳》本来是道调法曲,现在的《献仙音》是小石调。不知道哪种说法对。
《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1)。”鸣球非可以戛击,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戛且击;琴瑟非可以搏拊,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搏且拊。所谓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则宜祖考之来格也。和之生于心,其可见者如此。后之为乐者,文备而实不足,乐师之志(2),主于中节奏、谐声律而已。古之乐师,皆能通天下之志,故其哀乐成于心,然后宜于声(3),则必有形容以表之。故乐有志,声有容,其所以感人深者,不独出于器而已。
【注释】
(1)“戛(jiá)击鸣球”三句:出自《尚书·益稷》。戛,演奏古乐器敔(yǔ)的动作。鸣球,圆形的玉磬。拊,一种古乐器,这里指用演奏搏拊的方式拍打。
(2)乐师:原作“师”,从《类苑》二十引补。
(3)宜:《类苑》二十引作“宣”,亦可从。
【译文】
《尚书·虞书》说:“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鸣球本不能用戛击的方式来演奏,但是演奏时和谐到了极点,咏叹不足以表情,有时就会又刮又击。琴瑟本来不能用搏拊的方式来演奏,但是演奏时和谐到了极点,咏叹不足以表情,有时就会又拍又打。所谓的手舞足蹈,而自己不觉得,和谐到了极点,祖先就会降临了。和谐是生于内心的,手舞足蹈是外在可见的而已。后代演奏音乐的人,形式上完备了而内心不够充实,乐师的志向只是符合节奏、声律规范而已。古代的乐师,都能通晓天下人的志向,所以哀乐之情成于内心,然后感发为音乐,必然有动作表情来表现出来。所以音乐有情志,声音有感情,这样就能感人至深,不仅仅是依靠乐器而已。
《新五代史》书唐昭宗幸华州(1),登齐云楼,西北顾望京师,作《菩萨蛮》辞三章,其卒章曰:“野烟生碧树,陌上行人去。安得有英雄,迎归大内中?”今此辞墨本犹在陕州一佛寺中(2),纸札甚草草。余顷年过陕,曾一见之,后人题跋多盈巨轴矣。
【注释】
(1)唐昭宗幸华州:事在唐昭宗乾宁三年(896),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发兵逼宫,唐昭宗出奔华州。华州,今陕西华县一带。
(2)陕州:今河南三门峡西北一带。
【译文】
《新五代史》记载唐昭宗出奔华州,登上齐云楼,向西北回望京城,作《菩萨蛮》辞三章,最后一章说:“野烟生碧树,陌上行人去。安得有英雄,迎归大内中?”现在此辞的墨本还在陕州的一座佛寺中,纸张粗糙,字迹潦草。我往年路过陕州,曾经见过一面,后人的题跋倒是多得写满了一巨幅卷轴。
世称善歌者皆曰“郢人”,郢州至今有白雪楼(1)。此乃因宋玉问曰(2):“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次为《阳阿薤露》,又为《阳春白雪》,引商刻羽(3),杂以流徵。”遂谓郢人善歌,殊不考其义。其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则歌者非郢人也。其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阳阿薤露》,和者数百人;《阳春白雪》,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则和者不过数人而已。”以楚之故都,人物猥盛,而和者止于数人,则为不知歌甚矣。故玉以此自况,《阳春白雪》皆郢人所不能也。以其所不能者明其俗,岂非大误也?《襄阳耆旧传》虽云(4):“楚有善歌者,歌《阳菱白露》《朝日鱼丽》,和之者不过数人。”复无《阳春白雪》之名。又今郢州,本谓之北郢,亦非古之楚都。或曰:楚都在今宜城界中,有故墟尚在。亦不然也。此鄢也(5),非郢也。据《左传》:“楚成王使斗宜申为商公,沿汉泝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6)。”沿汉至于夏口,然后泝江,则郢当在江上,不在汉上也。又在渚宫下见之,则渚宫盖在郢也。楚始都丹阳,在今枝江,文王迁郢(7),昭王迁鄀(8),皆在今江陵境中。杜预注《左传》云:“楚国,今南郡江陵县北纪南城也。”谢灵运《邺中集》有诗云(9):“南登宛郢城。”今江陵北十二里有纪南城,即古之郢都也,又谓之南郢。
【注释】
(1)郢州:治所在今湖北钟祥一带。
(2)宋玉(约前298—前222):战国时期楚人,传说为屈原后生,好辞赋。引文出自《对楚王问》。
(3)引商刻羽:据罗蔗园,意为引林钟之商加于黄钟之羽上,故曰“刻羽”。其结果使黄钟之正宫变为林钟之清徵,清徵即流徵。实现了转调变音,故而难于演唱。
(4)《襄阳耆旧传》:晋习凿齿撰,记载襄阳人物事迹、山川地理,今已亡佚。
(5)鄢:在今湖北宜城东南。
(6)“楚成王使斗宜申为商公”几句:出自《左传·文公十年》。
(7)文王:楚文王熊赀(zī),公元前689—前677在位。
(8)鄀(ruò):今湖北宜城东南的汉水之上。
(9)谢灵运(385—433):会稽始宁(今浙江绍兴)人,出身陈郡谢氏,世袭为康乐公,世称“谢康乐”。任永嘉太守、秘书监、临川内史。
【译文】
世上称善于歌唱的人为“郢人”,郢州至今还有白雪楼。这是因为宋玉曾问道:“有一位客人在郢州城中歌唱,开始唱《下里巴人》,之后唱《阳阿薤露》,再之后唱《阳春白雪》,最后运用转调手法演唱变声。”于是就说郢人善于歌唱,完全没有考究这段话的意思。他说“有一位客人在郢州城中歌唱”,可见唱歌的不是郢人。他说“唱《下里巴人》,城中能跟着唱的有数千人;唱《阳阿薤露》,能跟着唱的有数百人;唱《阳春白雪》,能跟着唱的不过数十人;转调变音演唱时,能跟着唱的不过数人而已。”以楚国故都的规模,人物众多,而能跟着唱的只有数人,真是太不懂音乐了。所以宋玉以此自况,《阳春白雪》都是郢人不会唱的。以楚人不会唱的音乐来代表其风俗,难道不是严重的错误吗?《襄阳耆旧传》虽然有记载说:“楚国有善于歌唱的人,唱《阳菱白露》《朝日鱼丽》,跟着唱的不过数人。”并没有《阳春白雪》之歌名。此外,现在的郢州,本来称为北郢,也不是古代的楚国都城。有人说:楚都在现在宜城界内,还有以前的遗迹在。这说法也是不对的。宜城的遗迹是鄢,不是郢。据《左传》:“楚成王命斗宜申为商公,沿着汉水,上溯长江,将要到达郢城,楚王在渚宫下见他。”沿汉水到达夏口,然后上溯长江,则郢州城应当在长江边上,不在汉水边上。又在渚宫下见他,那么渚宫应该是在郢州的。楚国开始在丹阳建都,在现在的枝江,楚文王迁都到郢,昭王又迁到鄀,都在现在的江陵境内。杜预注《左传》说:“楚国,在现在的南郡江陵县北纪南城。”谢灵运《邺中集》中有诗云:“南登宛郢城。”现在的江陵北十二里有纪南城,就是古代的郢都,又称为南郢。
六十甲子有纳音,鲜原其意。盖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凡气始于东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阴阳相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纳音与《易》纳甲同法:乾纳甲而坤纳癸,始于乾而终于坤。纳音始于金,金,乾也;终于土,土,坤也。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子(1),此《汉志》语也。此律吕相生之法也。五行先仲而后孟,孟而后季,此遁甲三元之纪也(2)。甲子金之仲,黄钟之商(3)。同位娶乙丑,大吕之商。同位,谓甲与乙、丙与丁之类。下皆仿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则之商。隔八,谓大吕下生夷则也(4)。下皆仿此。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吕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终。若只以阳辰言之,则依遁甲逆传仲、孟、季。若兼妻言之,则顺传孟、仲、季也。庚辰同位娶辛巳,中吕之商。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黄钟之徵。金三元终,则左行传南火也。戊子娶己丑,大吕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则之徵。丙申娶丁酉,南吕之徵。生甲辰,火之季。姑洗之徵。甲辰娶乙巳,中吕之徵。生壬子,木之仲。黄钟之角。火三元终,则左行传于东方木。如是左行至于丁巳,中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谓蕤宾娶林钟,上生太蔟之类。自子至于巳为阳(5),故自黄钟至于中吕皆下生;自午至为亥为阴,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予于《乐论》叙之甚详(6),此不复纪。甲子乙丑金,与甲午乙未金虽同,然甲子乙丑为阳律,阳律皆下生;甲午乙未为阳吕,阳吕皆上生。六十律相反,所以分为一纪也。
【注释】
(1)同类娶妻,隔八生子:出自《汉书·律历志》,参前篇所谓“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的注释。
(2)遁甲:古代术数之法。以乙、丙、丁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为“六仪”,分置九宫,以甲统之,故甲可遁于三奇、六仪,称为遁甲。三元:古代术数之法,以六十甲子与九宫变化相配,经一百八十年(三个甲子)复位,一甲子为上元(孟)、二甲子为中元(仲)、三甲子为下元(季),合称“三元”。
(3)黄钟之商:宫为中央土、商为西方金、角为东方木、徵为南方火、羽为北方水。据胡道静考,古人有《纳音五行歌诀》,甲子、乙丑,壬申、癸酉,庚辰、辛巳三对属金,为阳纪。甲午、乙未,壬寅、癸卯,庚戌、辛亥三对属金,为阴纪。十二支又可与十二律相配,甲子配黄钟、乙丑配大吕、壬申配夷则、癸酉配南吕、庚辰配姑洗、辛巳配中吕、甲午配蕤宾、乙未配林钟、壬寅配太蔟、癸卯配夹钟、庚戌配无射、辛亥配应钟。
(4)大吕:原作“八吕”,与文意不合,据弘治本改。下生:即三分损一衍生法。参前文注。
(5)自子至于巳为阳:“自子”二字原缺,与下文“自午至于亥为阴”不对应,据《观堂校识》补。
(6)《乐论》:据沈括《上欧阳参政书》论及乐律,则《乐论》或成于嘉祐六年(1061)之前。
【译文】
六十甲子有纳音之法,很少有人推究其意义。这其实是六十律轮流构成不同调式的方法。一律中含有五个音阶,十二律可以形成六十音。大凡气产生于东方而顺时针旋转,音产生于西方而逆时针旋转,阴阳交错而产生变化。所谓的气产生于东方,是说四时从木开始,顺时针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的音产生于西方,是说五音从金开始,逆时针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纳音之法与《周易》的纳甲之法相同:乾纳甲而坤纳癸,从乾开始到坤终止。纳音从金开始,金就是乾;到土终止,土就是坤。纳音的方法,就是娶同类律吕为妻,隔八位而生子,这是《汉书·律历志》中的话。这就是律吕相生之法。五行之中仲在先,然后是孟,然后是季,这是遁甲三元的次序。甲子是金的仲,黄钟的商音。娶同位的乙丑,大吕的商音。同位,意思是甲与乙、丙与丁之类。以下都仿照此类推。相隔八位三分损一生壬申,是金的孟。夷则的商声。相隔八位,就是大吕三分损一生夷则。以下都仿照此类推。壬申娶同位的癸酉,南吕的商声。相隔八位三分益一生庚辰,是金的季。姑洗的商声。到这是金的三元终结。如果只以阳辰而言,是依照遁甲的次序,逆向传过仲、孟、季。如果兼顾所娶的同位之妻而言,就是顺向传过孟、仲、季。庚辰娶同位的辛巳,中吕的商声。相隔八位三分损一生戊子,是火的仲。黄钟的徵声。金的三元终结,就逆时针传到南方的火。戊子娶同位的己丑,大吕的徵声。生丙申,是火的孟。夷则的徵声。丙申娶同位的丁酉,南吕的徵声。生甲辰,是火的季。姑洗的徵声。甲辰娶同位的乙巳,中吕的徵声。生壬子,是木的仲。黄钟的角声。火的三元终结,皆逆时针传到东方的木。如此顺序逆时针传到丁巳,是中吕的宫声,五音经历一次循环。再从甲午金的仲开始,娶同位的乙未,相隔八位生壬寅,还像从甲子开始循环,终止于癸亥。指蕤宾娶同位的林钟,三分益一生太蔟之类。从子到巳是阳,所以从黄钟到中吕都是三分损一;从午到亥是阴,所以从林钟到应钟都是三分益一。我在《乐论》中解释得很详细,这里就不再说了。甲子、乙丑的金,和甲午、乙未的金虽然相同,但是甲子、乙丑是阳律,阳律都是三分损一而生;甲午、乙未是阳吕,阳吕都是三分益一而生。六十律这样相互对应,所以分为一个循环。
今太常钟镈(1),皆于甬本为纽(2),谓之旋虫,侧垂之。皇祐中,杭州西湖侧,发地得一古钟,匾而短(3),其枚长几半寸(4),大略制度如《凫氏》所载,唯甬乃中空,甬半以上差小,所谓衡者(5)。予细考其制,亦似有义。甬所以中空者,疑钟縻自其中垂下(6),当衡甬之间,以横括挂之(7),横括疑所谓旋虫也。今考其名,竹筩之筩(8),文从竹、从甬,则甬仅乎空。甬半以上微小者,所以碍横括,以其横括所在也,则有衡之义也(9)。其横括之形,似虫而可旋,疑所谓旋虫。以今之钟镈校之,此衡甬中空,则犹小于甬者,乃欲碍横括,似有所因。彼衡、甬俱实,则衡小于甬,似无所因。又以其括之横于其中也,则宜有衡义。实甬直上植之,而谓之衡者何义?又横括以其可旋而有虫形,或可谓之旋虫。今钟则实其纽不动,何缘得“旋”名?若以侧垂之,其钟可以掉荡旋转,则钟常不定,击者安能常当其隧(10)?此皆可疑,未知孰是。其钟今尚在钱塘,予群从家藏之。
【注释】
(1)镈(bó):形状似钟,现在一般认为镈与钟的不同在于无甬(柄)而有纽、平口、直悬。
(2)甬(yǒng):钟顶部的长柄。纽:钟柄的下部有挂钟用的环,环与柄通过纽相连。
(3)匾:同“扁”。
(4)枚:钟带之间的凸起部分。
(5)衡:一般以钟甬的顶部为衡。
(6)钟縻:挂钟的绳子。
(7)横括:《类苑》十九引“括”为“栝(kuò)”,箭末扣弦处曰“栝”,这里指甬上悬挂钟縻的部件。
(8)筩(tǒng):管,竹筒。
(9)衡:绑在牛角上的横木。
(10)隧:原作“燧”,据胡道静等改,指钟上受敲击而发音的地方。
【译文】
现在太常寺的钟镈,都在钟柄的下部铸纽,称为旋虫,偏向一侧垂着。皇祐年间,在杭州西湖一侧发掘出一口古钟,形状扁而短,钟枚几乎长达半寸,大概规制就像《考工记·凫氏》记载的那样,只是钟柄是中空的,钟柄的上半部分比较小,就是所谓的衡。我仔细考察其规制,也好像有道理。钟柄之所以是中空的,可能是挂钟的绳子从中间垂下,在衡、甬之间,用横括挂起来,横括可能就是所谓的旋虫。现在考察其名称,竹筩的“筩”,字从竹从甬,那么甬有表示空的含义。甬上半部分较小,是为了挡住横括,因为横括就在这个位置,所以有衡的意思。至于横括的形状,像虫子并可以旋转,怀疑这就是所谓的旋虫。拿现在的钟镈相比较,这个古钟的衡和甬中空,因而衡比甬小,是为了挡住横括,似乎有道理。现在的衡和甬都是实心的,因此衡比甬小,好像就没什么理由。又因为空心的甬是有横括在其中的,所以理应有衡的意思。实心的甬直接接在钟上,还称为衡有什么意义呢?此外,横括因为可以旋转并且是虫子的形状,大概可以称为“旋虫”。现在的钟则把纽固定在钟上不能移动,那又怎么能叫“旋”呢?如果是侧着挂起来,那么钟会不断旋转摆动,钟的位置无法固定,敲击者怎么能敲准位置呢?这些都很可疑,不知道哪种说法是对的。那口钟现在还在钱塘,在我同族的子弟家中收藏着。
海州士人李慎言(1),尝梦至一处水殿中,观宫女戏毬(2)。山阳蔡绳为之传(3),叙其事甚详。有《抛毬曲》十余阕,词皆清丽。今独记两阕:“侍燕黄昏晚未休(4),玉阶夜色月如流。朝来自觉承恩醉,笑倩傍人认绣毬”。“堪恨隋家几帝王,舞裀揉尽绣鸳鸯(5)。如今重到抛毬处,不是金炉旧日香。”
【注释】
(1)海州:今江苏连云港一带。李慎言:字希谷,《全唐诗》误以为唐朝人,收入其《抛毬曲》。
(2)戏毬(qiú):一种球类游戏。
(3)山阳:今江苏淮安。蔡绳:未详。胡道静等认为或是沈括友人。
(4)燕:通“宴”,宴席。
(5)裀(yīn):通“茵”,垫子,地毯。
【译文】
海州士人李慎言,曾经梦中到了一处临水宫殿,观看宫女戏毬。山阳人蔡绳记载了这件事,叙事非常详细。其中有《抛毬曲》十余首,语词都很清丽。现在只能记住其中两首:“侍燕黄昏晚未休,玉阶夜色月如流。朝来自觉承恩醉,笑倩傍人认绣毬”。“堪恨隋家几帝王,舞裀揉尽绣鸳鸯。如今重到抛毬处,不是金炉旧日香。”
《卢氏杂说》(1):“韩皋谓嵇康琴曲有《广陵散》者(2),以王陵、毌丘俭辈皆自广陵败散(3),言魏散亡自广陵始,故名其曲曰《广陵散》。”以余考之,“散”自是曲名,如操、弄、掺、淡、序、引之类。故潘岳《笙赋》(4):“辍张女之哀弹,流广陵之名散。”又应璩《与刘孔才书》云(5):“听广陵之清散。”知“散”为曲名明矣。或者康借此名以谏讽时事,“散”取曲名,“广陵”乃其所命,相附为义耳。
【注释】
(1)《卢氏杂说》:唐卢言撰笔记类著作,今已亡佚。
(2)韩皋(744—822):字仲闻,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累迁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兵部侍郎,王叔文执政,出为鄂州刺史、岳鄂蕲沔等州观察使,元和八年(812),加检校吏部尚书,兼许州刺史,充忠武军节度等使。长庆元年(821),正拜尚书右仆射,后转左仆射,谥曰贞。嵇康(224—263):字叔夜,谯国铚县(今安徽濉溪)人。官至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竹林七贤”之一。因得罪钟会,被诬致死,临刑前从容抚琴奏《广陵散》。
(3)王陵:当作王淩(172—251),字彦云,太原祁县(今属山西)人。曹魏将领,封南乡侯,迁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司空、太尉等。毌丘俭(guàn qiū jiǎn,?—255):字仲恭,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封高阳乡侯,曾任荆州刺史。二人皆曾任扬州(广陵)都督,并与司马氏政治集团不和,先后叛乱,均失败。事见《三国志》卷二八。
(4)潘岳(247—300):字安仁,荥阳中牟(今属河南)人。美姿仪,官至散骑侍郎、给事黄门侍郎,有《闲居赋》等。
(5)应璩(yìng qú,190—252),字休琏,汝南南顿(今河南项城)人。官散骑常侍,迁侍中、大将军长史。
【译文】
《卢氏杂说》记载:“韩皋说嵇康有《广陵散》琴曲,并且因为王陵、毌丘俭等人都在广陵战败而亡,所以说曹魏的灭亡也从广陵开始,因此将曲子命名为《广陵散》。”据我考证,“散”自然是曲调名,就像操、弄、掺、淡、序、引之类。所以潘岳的《笙赋》说:“辍张女之哀弹,流广陵之名散。”又根据应璩的《与刘孔才书》有:“听广陵之清散。”可见,“散”很明显是曲名。或者嵇康借此名称以讽谏时事,“散”取为曲名,“广陵”作为标题,两者结合有一定意义。
马融《笛赋》云:“裁以当便易持(1)。”李善注谓(2):“,马策也。裁笛以当马,故便易持。”此谬说也。笛安可为马策(3)?,管也。古人谓乐之管为,故潘岳《笙赋》云:“修内辟(4),余箫外逶(5)。”裁以当者,余器多裁众以成音,此笛但裁一,五音皆具。当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
【注释】
(1)(zhuā):即马策,马鞭。
(2)李善(630—689):江都(今江苏扬州)人。官录事参军、秘书郎、崇贤馆直学士兼沛王侍读、泾城县令等。曾为《文选》作注。此《笛赋》当为《长笛赋》。
(3)笛安可为马策:据南宋程大昌《演繁露》卷八有“吹鞭”条,引《急就章》,知古有“吹鞭”之说,则笛并非不可解为鞭。
(4)修:长管。辟:开。
(5)余箫:众管。逶(wēi):逶迤,连绵不绝。
【译文】
马融的《笛赋》说:“裁以当便易持。”李善注道:“是马鞭的意思。用笛子当马鞭,所以简便而易持。”这是错误的说法。笛子怎么能当马鞭呢?应该是管子的意思。古人把管乐器的乐管称为,所以潘岳《笙赋》说:“修内辟,余箫外逶。”所谓的“裁以当”,是说其他乐器需要很多乐管才能发音,而笛子只需要一根乐管就能五音具备。制造乐管的工匠不需要很繁琐的步骤,所以说简便而易持。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形制所始,旧说皆不同。《周礼》:“笙师掌教箎篴(1)。”或云:“汉武帝时,丘仲始作笛。”又云:“起于羌人。”后汉马融所赋长笛,空洞无底,剡其上孔五孔(2),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3)。李善为之注云:“七孔,长一尺四寸。”此乃今之横笛耳,太常鼓吹部中谓之“横吹”,非融之所赋者。融《赋》云:“《易》京君明识音律(4),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沈约《宋书》亦云:“京房备其五音。”《周礼·笙师》注:“杜子春云(5):‘篴乃今时所吹五空竹篴。’”以融、约所记论之,则古篴不应有五孔,则子春之说,亦未为然。今《三礼图》画篴,亦横设而有五孔,又不知出何典据。
【注释】
(1)箎(chí):古代横吹竹管乐器,七孔。篴:同“笛”。
(2)剡(yǎn):削。
(3)尺八:一种竹制古乐器。
(4)京君明:即京房(前77—前37),字君明,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汉元帝时为郎、魏郡太守。通《易》学。
(5)杜子春(约前30—约58):缑氏(今河南偃师南)人。曾向刘歆学习《周礼》,郑众、贾逵均出其门下。
【译文】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最初的形制如何,旧说都不一样。《周礼》说:“笙师负责教授箎篴。”有人说:“汉武帝的时候,丘仲发明了笛。”又有人说:“笛起源于羌人。”后汉马融《长笛赋》中所赋的长笛,中空而无底,在竹管上削五个孔,一个孔开在这些孔的后面,就像现在的“尺八”。李善作注说:“七孔,长一尺四寸。”这就是现在的横笛了,太常寺的鼓吹部中称为“横吹”,不是马融赋中的长笛。马融《长笛赋》说:“《易》京君明通识音律,所以在四孔笛的基础上增加一孔。君明所加的一孔后来才出现,之后可以说商声五音全备了。”沈约《宋书》也说:“京房使五音完备。”《周礼·笙师》注说:“杜子春说:‘篴就是现在吹的五空竹笛。’”以马融、沈约的记载来讨论,则古笛不应该有五个孔,那么杜子春的说法,也未必对。现在的《三礼图》画篴,也是横吹而有五个孔,又不知道有什么依据。
琴虽用桐,然须多年木性都尽,声始发越(1)。予曾见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殆不胜指,而其声愈清。又常见越人陶道真畜一张越琴(2),传云古冢中败棺杉木也,声极劲挺。吴僧智和有一琴,瑟瑟徽碧(3),纹石为轸(4),制度音韵皆臻妙。腹有李阳冰篆数十字(5),其略云:“南溟岛上得一木,名伽陀罗,纹如银屑,其坚如石,命工斲为此琴(6)。”篆文甚古劲(7)。琴材欲轻、松、脆、滑,谓之四善。木坚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谕也。《投荒录》云(8):“琼管多乌、呿陀(9),皆奇木。”疑“伽陀罗”即“呿陀”也。
【注释】
(1)发越:激扬。
(2)陶道真:即陶瞻,字道真,东晋陶侃之子。累官广陵相、庐江太守、建昌太守,迁散骑常侍,封都亭侯。畜:收藏。越:指浙江部分地区。
(3)瑟瑟:即绿松石。
(4)轸(zhěn):古琴下面调整琴弦的轴。
(5)李阳冰:字少温,亳州谯郡(今安徽亳州)人。官至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工于篆书。
(6)斲(zhuó):斫,削。
(7)篆(zhuàn)文:秦汉时期的古文字。
(8)《投荒录》:即《投荒杂录》,唐代房千里所撰笔记,多记岭南风物。
(9)琼管:即琼州,今海南琼山县南。乌(mán):乌梨木。呿陀(qù tuó):亦为树名。
【译文】
琴虽用桐木制作,但是必须用生长多年的桐木,待其木的性质都丧失之后,声音才变得激扬起来。我曾经见过唐初的路氏琴,琴木都枯朽不堪了,几乎没法用手指弹拨,可是琴声却更加清亮。又曾经见过越人陶瞻收藏的一张越琴,相传是用古墓中出土的腐败的杉制棺木做成的,声音非常劲健有力。江浙僧人智和有一张琴,呈现出绿松石的颜色,用带花纹的石头作琴轴。形制、音韵都致臻绝妙。琴腹上刻有李阳冰的几十个篆体字,大意说:“南海岛上得到一种木材,名叫伽陀罗,纹路就像银屑,坚硬如石,让工匠加工成为此琴。”篆文非常古雅劲健。琴材最好能轻、松、脆、滑,即所谓的四善。李阳冰说木材坚硬如石可以制琴,这也是没听说过的。《投荒录》说:“琼州多乌、呿陀,都是珍奇之木。”我怀疑“伽陀罗”就是“呿陀”。
高邮人桑景舒(1),性知音,听百物之声,悉能占其灾福,尤善乐律。旧传有虞美人草(2),闻人作《虞美人曲》,则枝叶皆动,他曲不然。景舒试之,诚如所传。乃详其曲声,曰:“皆吴音也。”他日取琴,试用吴音制一曲,对草鼓之,枝叶亦动,乃谓之《虞美人操》。其声调与《虞美人曲》全不相近,始末无一声相似者,而草辄应之,与《虞美人曲》无异者,律法同管也。其知者臻妙如此。景舒进士及第,终于州县官。今《虞美人操》盛行于江吴间,人亦莫知其如何为吴音。
【注释】
(1)桑景舒:生平不详。
(2)虞美人草:即丽春花,二年生草本植物,叶羽状互生,春夏间开红、紫、白花。
【译文】
高邮人桑景舒,天性通晓音律,聆听百物的声音,都能根据声音占卜灾福,尤其善于乐律。旧传有虞美人草,听到人弹奏《虞美人曲》就会枝叶都随着摇动,而听其他曲调就不会。桑景舒试验了一下,确实如传说中的一般会动。就仔细揣摩曲声,说:“这是吴音。”他日取琴,试着用吴音制作了一支曲子,对着虞美人草弹奏,虞美人草的枝叶也随着摇动,于是称为《虞美人操》。其声调和《虞美人曲》完全不相近,从始至终没有一音相似,但是虞美人草听到后就和听《虞美人曲》时一样随之摇动,因为其乐律是相同的。桑景舒对音乐通晓得如此致臻绝妙。他是进士出身,死在州县官任上。现在《虞美人操》盛行于江南一带,人们也不清楚为什么它是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