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前、后七子之论诗,主格调,讲法度,以汉、魏、盛唐为第一义。其弊病在于食古不化,模拟古人之形貌而失去其精神,不免流为肤廓,甚至以借鉴代替创造,成了复制的赝鼎,以此招来公安、竟陵和钱谦益的诋毁和讥笑。这是人们所熟知的。然而前、后七子不可一概而论:倘若具体地分析一下,也很难以一笔抹煞。他们的认识和作风并不完全相同;他们的理论也非一成不变,完全处于停滞不前的僵化状态中。前七子中,李梦阳何景明为了“舍筏登岸”的问题已有过激烈的论争注125;到后七子就更有所发展。后七子中,最早提出论诗纲领的是谢榛注126。谢榛主张出入于盛唐十四家之中,兼取众长,自成一家,取径已较为宽广。他认为“非养无以发其真,非悟无以入其妙”(见《四溟诗话》卷一),持论也不过于拘泥。谢榛的文学思想,就不完全是前七子所能范围了。王世贞在后七子中声望最高,成就最大,其《艺苑卮言》是一部最能代表后七子论诗、文的著作。此书成于中年,相传后来曾有追悔之意,可见他的认识还在不断地提高之中。然而即就《卮言》而论,也还有不少真知灼见。这里略谈它的几个主要方面。

王世贞认为一切见于文字记录的书面语言,都应该看成是史。《卮言》卷一云:

《六经》史之言理者也;曰编年,曰本纪,曰志,曰表,曰书,曰世家,曰列传,史之正文也;曰叙,曰记,曰碑,曰碣,曰铭,曰述,史之变文也;曰训,曰诰,曰命,曰册,曰诏,曰令,曰教,曰札,曰上书,曰封事,曰疏,曰表,曰启,曰笺,曰弹事,曰奏记,曰檄,曰露布,曰移,曰驳,曰喻,曰尺牍,史之用也;曰论,曰辨,曰说,曰解,曰难,曰议,史之实也;曰赞,曰颂,曰箴,曰哀,曰诔,曰悲,史之华也。

这也就是说,所有上述各种文体,名目虽殊,无非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而其中有“实”有“华”,这“华”乃是构成文学作品的要素。他说:“物相杂,故曰文。文须五色错综,乃成华采;须经纬就绪,乃成条理。”(同上卷)文质相待,华实相成,是王世贞对文学的基本认识,他所深切向往并作为最高艺术标准的,是汉、魏和盛唐诗歌中精深而又华妙的境界。

《卮言》卷三云:

“问君何为尔?心远地自偏。”“此中(原引作“还”,误。据《陶集》校改)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上引四句,均见陶潜《饮酒》二十首中“结庐在人境”一首)清悠淡永,有自然之味。然坐此不得入汉、魏果中,是未庄严佛阶级语。

很显然,他对陶诗所感到不足的,是过于质朴了一些注127 。那么,他是否一味追求词采呢?则又不然。其论曹氏父子有云:“曹公莽莽,古直悲凉。子桓小藻,自是乐府本色。子建天才流丽,虽誉冠千古,而实逊父兄。何以故?材太高,辞太华。”(同上卷)可见华过于实,同样是他所反对的。参证两者,便可知道他的旨趣之所在了。

王世贞之论诗歌艺术,仍然以格调说为中心,但是,对于格调,他却有自己的理解。《卮言》卷一说:

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

离开了人的社会实践而谈才、思,就其立论的基点来说,当然带有唯心主义色彩。然而这话却有其合理的因素。它说明了两点:第一,“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离开了才和思,即无所谓格与调。这样,格调因人而异,既不是个什么固定不变的程式,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套用的空架子,显然不能求之于模拟之中了。这和何景明所说的“富于材积,领会神情,临景结构,不仿形迹”(《与李空同论诗书》),颇有些相近似;然而他把人的才思和表现在作品里的格调联系起来,从理论上一语破的,比何景明看得更深,阐发得更透。第二,“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从才思来谈格调,就进一步深入到艺术境界的探讨。《卮言》卷四说:

乐府之所贵者,事与情而已。张籍善言情,王建善征事,而境皆不佳。

“事”和“情”,指诗歌的内容,“境”,则是就艺术方面来讲的。何谓“佳境”?他在评论阮籍《咏怀》诗一条中说得很清楚:“阮公《咏怀》,远近之间,遇境即际,兴穷即止,坐不着论宗佳耳。”(卷三)他之所谓“境”,是一种成熟的艺术构思在适当情况下恰到好处的表现。意境离不开才思,而不以骋才极思为能事。要不露机锋,不落言诠,能融化一切材料,而不着迹象。同这样的眼光来看,则张、王乐府,“专以道得人心中事为工”注128,务求尽意,意尽诗境就不能佳了。其评苏轼诗文,谓:“读子瞻文,见才矣,然似不读书者;读子瞻诗,见学矣,然似绝无才者。”(卷四)照他看来,矜才炫学,都足以损害艺术的境界,也是从这一点着眼的。

如何才能达到佳境?他不反对由功力以求工;但必须“由工入微,不犯痕迹”(同上卷)。也不否认法。他说:“《风》、《雅》三百,《古诗十九》,人谓无句法,非也。极自有法,无阶级可寻耳。”(卷一)要“由工入微”,就必须悟得这无阶级可寻的法,而不是尺尺寸寸,停留于一字一词的用法。所谓“极自有法”,指的是语言艺术的浑成。他说:“渊明托旨冲淡,其造语有极工者,乃大入思来,琢之使无痕迹耳。”(卷三)又说:“‘东风摇百草’(《古诗十九首》“回车驾言迈”一首中句),‘摇’字稍露峥嵘,便是句法为人所窥。‘朱华冒绿池’(曹植《公宴诗》中句),‘冒’字更捩眼耳。‘青袍似春草’(《古诗》‘穆穆清风至’一首中句),复是后世巧端。”(卷二)从举的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他认为造语之工,在于“琢之使无痕迹”。倘若于一字中见精彩,便是有“阶级可寻”,便破坏了完整的诗的意境。循是以求,就会落入于纤巧的一路。“巧端”尚不可开,襞积词华,以藻绘为工,当然更是他所鄙弃的了。

和前七子一样,王世贞也是主张从学古入手的;然而他强调必须“渐渍汪洋”,而最后归之于“一师心匠”(见卷一,下同)。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气从辞畅,神与境合”,随物赋形,因事寄兴,无施而不可。否则即便是善学古人,能够左右逢源,取之而无碍;然“招之而后来,麾之而后却”,终究是古人的东西,“已落第二义矣”。这些地方,辨析得颇为精微,突破了前七子的拟古论。王世贞识力之高出于前七子者,正在此等处。至于他在创作上是否能实践自己的理论,则是另一问题;不过他确是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的。

然而“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古今成见注129仍然顽固地盘踞在王世贞的头脑中,他所师法的古,只是指汉、魏和盛唐。他曾说:“李献吉劝人勿读唐以后文,吾始甚狭之,今乃信其然耳。”(卷一)他所不同于前七子和李献吉的是眼光比较要开阔一些。《卮言》卷一即揭橥此旨云:

世人选体,往往谈西京、建安,便薄陶、谢。此似晓不晓者。毋论彼时诸公,即齐、梁纤调,李、杜变风,亦自可采;贞元而后,方足覆瓿。大抵诗以专诣为境,以饶美为材,师匠宜高,捃拾宜博。

“师匠宜高”,指“以专诣为境”。从这个意义来说,必须“由工入微”,达到浑然绝迹的境地。即便是汉、魏作者,如曹植及不知名的古诗,也不无可议,也有不足师法之处。“捃拾宜博”,指“以饶美为材”。从这个意义来说,取精用宏,贪多务得,则虽齐、梁纤调,亦有可取。在他看来,两者是应该统一起来的。不过他之谓“捃拾宜博”,还是有个不可逾越的时代的界线。盛唐以前,均有可采;“贞元以后,方足覆瓿”。这话说得再清楚不过的了。

王世贞到了老年,思想渐渐有一些转变,才悟到“代不能废人,人不能废篇,篇不能废句”(见《宋诗选序》,下同),而有取于宋、元之诗,并慨叹地说:“自北地(指李梦阳)、信阳(指何景明)显弘、正间,古体乐府非东京而下至三谢,近体非显庆而下至大历,俱亡论也。二季(指宋、元两代之诗)繇是屈矣!”但是,他却又说,他之有取于宋、元,“此语于格之外者也”。“以彼为我则可,以我为彼则不可。”所谓“我”,指的是汉、魏、盛唐的高格。文中转述何景明“宋人似苍老而实疏卤,元人似秀峻而实浅俗”二语,认为是确切不移的评价,对宋、元诗格,仍然是卑视的。不过“医师不以参苓而捐溲勃,大官不以八珍而捐胡禄障泥”,把宋、元纳入于捃拾的范畴之内,而不是认为“方足覆瓿”罢了。

“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既然格调源于才思,难道说,宋、元人就没有才思,不能自成其格调吗?由于时代的成见,贵远遗近的思想牢不可破,所以王世贞就陷于矛盾而不自知。如《卮言》卷四有云:

六朝之末,衰飒甚矣。然其偶俪颇切,音响稍谐,一变而雄,遂为唐始;再加整栗,便成沈、宋。人知沈、宋律家正宗,不知其权舆于三谢,橐钥于陈、隋也。诗至大历,高、岑、王、李之徒,号为己盛。然才情所发,偶与境会,了不自知其堕者,如“到来函谷愁中月,归去蟠溪梦里山”(岑参《暮春虢州东亭送李司马归扶风别庐》诗中句),“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李颀《送魏万之京》诗中句),“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王维《酌酒与裴迪》诗中句),非不佳致,隐隐逗漏钱、刘出来。至“百年强半仕三已,五亩就荒天一涯”(高适《重阳》诗中句),便是长庆以后手段。吾故曰:衰中有盛,盛中有衰,各含机藏隙。盛者得衰而变之,功在创始;衰者自盛而沿之,弊繇趋下。又曰:胜国之败材,乃兴邦之隆幹;熙朝之佚事,即衰世之危端。此虽人力,自是天地间阴阳剥复之妙。

在这里,他从大量的文学发展的现象中,看出了盛和衰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目光是相当锐利,思想是相当深刻的。然而这话却出诸“贞元而后,方足覆瓿”论者之口,岂不是辛辣的自我嘲讽?类似这样的矛盾,贯串在一部《卮言》里。他的后期,虽然态度有所改变,但这矛盾始终并没有得到解决。

王世贞才气颇高,在前、后七子中,学问也最为渊博,《艺苑卮言》一书涉及的方面很广,其中不乏精辟的艺术见解,在今天对我们可能还有启发的意义。如上所述,足见一斑。可是另一方面,王、李在当时主盟文坛,是以继承李、何为号召的。门户既立,习气自深;在某些关键的问题上,又未能摆脱前七子的影响。这是造成他理论上的矛盾的原因之所在,也是我们读《艺苑卮言》所必须加以分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