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是一个教会的世界,哲学脱不了教会背景,先是拉丁神父对哲学歧视着,但为了争辩,哲学却慢慢为他们所吸收了。因此整个中世纪中,时时回荡着雅典大哲学家的回声。这时的中心问题,不用说,是信仰与理智的如何调和亦即神学与哲学的如何交流、亦即希腊的精神遗产如何为一新民族——西欧民族——及其新精神所改制或化装。信仰与理智是分而合又合而分的。二者的合是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之成立;二者之分,是经院哲学的告终。中世纪哲学为教会所压制,“犹如河流限于峡谷,谷愈窄,流愈深,哲学既不能越过教会经典,只好企图深入其中,深入的结果,却把它倾覆了” [113] 。经院哲学分两期,第一期是受柏拉图精神支配的时代,第二期是受逍遥派哲学(即亚里斯多德主义)支配的时代。

开端者是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奥古斯丁是非洲人,生于公元三五四年,卒于四三〇年,是中国晋末到刘宋初年的人物,和他并世的是我们大诗人陶潜。奥古斯丁是由希腊思想而度入经院哲学的中间人物。他一方面是哲学家,一方面是宗教家,哲学家的他时常和宗教家的他相冲突。他的可爱却就在此——他是时代的象征!他的名著《忏悔录》(Confessions)和《神之城》(City of God),都栩栩有生气。他以智慧与上帝同视,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真哲学即真宗教。但是信仰却在理智之先,要去懂一件事,却先须要去信它。他很想抬高神的地位,所以反对万物自神流出之说,而主张万物由神创造。可是他常不能维持其立场,他又觉得神仍受“绝对之善”的支配,这就是他的矛盾。灵魂的存在,他也有一个证明,他说假若你疑惑它不存在时,你就是已经在思想了,在思想,却便是证明灵魂存在着了——这是后来笛卡儿“我思故我在”一名言的先驱。

由于奥古斯丁的介绍,经院哲学受了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在受柏拉图主义影响下的经院哲学,可注意者有四人:这就是伊烈基那 [114] (Scotus Eriugena)、圣安瑟伦 [115] (St. Anselm)、阿柏拉德 [116] (Abelard)和圣微克忒之嚣俄 [117] (Hugh of St. Victor)。

伊烈基那是经院派中第一个伟人,生于爱尔兰,活动于九世纪中间,是中国中唐时代韩愈同时人。他很博学,拉丁之外,又通希腊文,阿拉伯文。他觉得哲学之对象应该和宗教同,所以哲学即信仰之学。由他看,世界在神中,神亦在世界中(世界以神为生命、为常德、为灵魂)。神为未显现之实体,世界为实体已显现者,二者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神是不能形容的,我们不说神善,因为神超乎善恶之别;即实体也不能用来形容神,因为实体就与“非实体”对待,可是神超乎这种对待。神是不能定规也不能理解的,神是“绝对的无”(absolute nothing),是“永恒的神秘”(eternal mystery)。人类灵魂的深处也同样神秘,因为那即是神之所在故。“恶”并没有实质的存在,善才能真的存在,实在与完美乃是一事。行善之报,即在可与神通;而邪恶之报,则在自悔自责之痛苦。

圣安瑟伦在一〇三三年生于意大利西北部亚俄斯塔 [118] (Aosta),于一一〇九年卒。这在中国已经到了宋朝,是周濂溪、邵康节、张横渠、程明道、程伊川一般人奠定理学基础的时代了。圣安瑟伦有圣奥古斯丁第二之称,也主张“信以求知”。无信仰之人,将永无了悟之时。虽说如此,安瑟伦自己的求知欲却极强,他对于“最高实体”不只要肯定,还要拿证据来。在他百思不得时,他曾忘了寝食,他甚而觉得这样思索怕是魔鬼的作弄而想放弃了,但是枉然——中世纪的人总有这样矛盾!最后,他思索出来了,他说万物之原因或为一或为多。倘为一,则此“一”即神。倘为多,则有三可能:一是多源于一,二是万物各以其自身为原因,三是万物各以其他诸物为原因。由第一说,是万物源于多因,而多因又源于一,这就等于万物之原因为一了。由第二说,既然万物各以其自身为原因,则必有一共同力量,使万物各皆如此者在,既有此共同力量,便又等于一因了。由第三说,则此物既靠其余诸物为原因,而其余诸物之任一物又不能脱离此物为原因,是一物自为因果,当然不通了。由此可见神之存在。神不可形容,神超越一切。对于“道成肉身”(incarnation),即上帝化身显基督之事,他认为必要,因为人的罪恶是不可计量的,以人有限之生命,实在偿赎不了这许多,所以只好由神代罪。由此而人类被谅,被恕,也被救了。

阿柏拉德的贡献在调和这时的“实在论”(realism)与“唯名论”(nominalism)之争。实在论以“共名”为实在,唯名论以“共名”不过是空名,这其中有教会的背景。假若理念或其名或其相,不过是空名,那么,那唯一无二的天主“教会”(the Church)不只是一个集合体,反而个别的教堂或个人是实在了吗?假若个体是实在,那么,人类生来就有的罪孽深重(original sin),岂不也是空话了吗?假若个体是实在,那么三位一体也就不可靠了,岂不只有天父、圣子、圣灵,而不能有一个唯一的上帝了吗?所以站在天主教会的立场,实不能允许唯名论的存在。主张唯名论的有洛塞里纳斯 [119] (Roscellinus),因此他在一〇九二年便被斥责,强迫撤销其学说。阿柏拉德对此次争端,却以“概念论”(conceptualism)调和之,阿柏拉德是法人,生于一〇七九年,卒于一一四二年。因恋爱一高僧之女哀绿绮思 [120] (Heloise)之故,曾被逐,被囚,被焚书,终生不宁。他主张共名即存于个体,在个体之外之共名,只是以“概念”的形式存在而已。他很热情,极羡慕希腊,他有时置希腊哲学于以色列(Israel)的圣书之上。他不主“信以求知”,而且以轻信之人为非。恶并非罪,恶是善的条件,因为善就是斗争,斗争便须先设下对手。这宛然是后来菲希特 [121] 的口吻了。

圣微克忒之嚣俄是日尔曼人 [122] 。他是中世纪第一个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和代表法人精神的阿柏拉德正做一个好对照。他生于一〇九六年,卒于一一四〇年。他觉得神是绝对不能理解的,神超越了一切人类的概念。神不但在我们的理解之外,甚而我们也不能用任何比方去悬拟神。了解神是不可能的,只有信仰神。在阿柏拉德,不可理解的神是不可能的;在嚣俄却只有不可理解的神,才配是最高的实体。灵魂与精神是同一原则,就其离身体而独立言时,是精神;就其予身体以生命言时,是灵魂。

以上是中世纪哲学的第一期,受柏拉图精神支配的情形。在这一期中,教会就等于柏拉图的理想国,共相高于殊物,全体统制部分。但慢慢有一种自由思想起来了,提出了许多难以应付的问题。例如,神之创世是否预知?假若预知,预知了而不得不去创造,神之自由何在呢?倘若不预知,那么,神之无所不知又作何解?创世之前,神在何处(神不能在天上,因为天也是神所创造)?倘若人无“原罪”,可以不朽吗?如果那样,人如何生殖?难道小孩一生下就是大人吗?圣子可以成“人”,天父和圣灵何以不行呢?神化身为女子是否也和化身为男子同样容易呢?……这些不易答复的问题便使许多神秘宗教家舍弃理论而只重实行,又使有些人看出信仰和理性之未必符合来。这种自由思想至一二〇〇年(即中国朱子逝世的一年)而达于极峰,教会是需要新的武器以资应付了,这便找到了亚里斯多德的学说。这成了经院哲学的第二期。

经院哲学的第二期,开始于十三世纪,这要感激阿拉伯人,由于他们物理学和本体论(ontology)的著述,大家对逍遥学派有了兴趣。在十一、十二世纪以前,亚里斯多德不过只被人视为一个逻辑家而研究之,而且这研究也是肤浅的,现在知道亚里斯多德还是道德家、物理学家、形上学家了,可是教会在起始对亚里斯多德的书还是歧视的,直到一二五〇年以后,才发现可以利用,于是宣布谁反对亚里斯多德就是异端,一变而成正统哲学了。原来亚里斯多德曾主张神存在于宇宙之外,这正可以作为抵抗泛神论的援军,泛神论则往往求救于柏拉图。同时,教会对于“自然”这观念之兴起感到不容易应付,其棘手与对于现代型的欧洲国家之兴起同,潮流既不可抗,于是转思顺势驾驭之,这样便又找到亚里斯多德了。现在和第一期大不同,那时只是在普泛的意味下的信仰与理性合而为一的问题,所以思想还比较自由些,现在变成将思想要强符合于亚里斯多德的文字(文字当然比较更固定些)的问题了,思想受压迫当然更厉害。只是这样一来,无疑将亚里斯多德的权威抬高于教会之上,经院哲学中自不得不加入一新成分,科学的精神和分析的兴趣便活跃了,结果促成经院哲学的告终——这其中有种辩证性的发展在!

受亚里斯多德精神支配的经院哲学又分为两个小段落,前一段落是所谓“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后一段落是所谓“唯名论的逍遥主义”。前一段落中,有两个特殊的人物,一是阿奎之圣多玛 [123] (St. Thomas of Aquinas),二是邓司各脱斯 [124] (Duns Scotus)。

阿奎之圣多玛为意大利人,死于一二七四年,享年五十左右,生的时日则不很确定。他的哲学完全是以复述莱西亚姆学派(即亚里斯多德学派)为事的。他对于后世影响很大,我们现代哲学上的语汇,大半即源于圣多玛。圣多玛分实体为二类,一是实在的实体,二是只为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后者如贫乏、无知等是。在实在的实体中又分为二小类,一是为单纯的常德的、亦即只有一种常德或纯粹形式者,此即神;二是为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者,此即万物。神为形式之形式,无生灭。形式愈不完全,愈需要甚多之个体以实现之;形式愈完全,则此种个体可以愈少,神为纯粹形式,并无质料,故亦最无不完全之点。神即真理,故神存在。(因为,假若你反对神存在,即必须据一真理而后可,既有所据之真理,那么神还是存在了。)亚里斯多德所谓潜在之与实在,圣多玛便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总之,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神的意志并非随便任意者,乃具必然性的。人之理智亦然,其向善为必然的。有时而向恶,只是由于感官情欲的打搅而已。这样说,便无形中把理性抬高了,可见教会信仰已渐趋动摇。就在圣多玛的时候,哲学已取得巴黎大学四科之一的地位,哲学无疑是要抬头了!

邓司各脱斯是苏格兰人,生于一二六五年,卒于一三〇八年,是中国宋末元初的人物。死时才三十几岁。可是他终不失为经院哲学中极煊赫的一人。他认出了哲学与宗教之别,他说哲学家之不同于神学家者即在问:人是否在理性所不能解决之问题外仍需要超自然的方法?他自己却是在二者之间的,他一方面是神学家,他以为《圣经》与教会应当是哲学思想之最高准则,但他另一方面又是哲学家,则以为《圣经》与教会之所以为准则乃是因为合于理性,从此可知“宗教改革”已早有其潜流。不过邓司各脱斯是反对多玛的主智主义(intellectualism)而别倡主意主义(voluntarism)的,正如叔本华之与黑格耳之对照然。他觉得主智主义的结果,势必至减削神的权威和人类的自尊心,因此他又反对阿柏拉德所说神之创世为不得不然,更反对多玛所说神所创之世为不得不完美,他却给神以完全自由,爱创不创是神的自由,爱创什么就创什么,更是神的自由。至善之为绝对,只因为那是出自神之“意志”而已。神之规律,唯有“自由”。因为邓司各脱斯重自由,他觉得理想与现实只以结合在个体中而为实在,他无意中遂推崇个性,而成了颠覆教会思想的极大助力。他很近于唯名论,而且以意志置诸理性之上,无异抑推理而重经验与观察。时代在转变着!

经院哲学的第二期之后一段落是“唯名论的逍遥主义”。代表人物有英人奥坎 [125] (Franciscan William of Ockham),他大约生于一二七〇年,卒于一三四三年。他说,假若照唯实论的看法,共名可以在好些事物中而存在,但是同一事物是不能同时存在于好些事物的,所以共名不是一件事物,也就不是一种实在了,却只是标明几种相似的事物之记号而已,只是名字而已。也可说除了个体之外,并没有真实的东西。由于主张唯名论,也就怀疑科学,因为科学正建在共名上,就是神学,也在怀疑之列。科学应当归于神,人只可以有信仰,让教会的僧众只讲信仰好了,空洞的科学还是闭口不谈吧!唯名论不但把信仰与科学的联系弄松了,把教会和世俗的关系也切开。奥坎的唯名论本来是表示效忠于教会的,但是大势所趋却和这时国家生活、现代语言等同一消息。把凯撒以来所统驭欧洲的种种羁绊挣脱了,自阿柏拉德时所一度压抑了的唯名论(那是在十一世纪),乃经过二百年而再兴,这次却只有胜利而无失败了。

像奥坎那样的哲学家,虽不承认关于神学的“知”,但还维持神学的“信”,另一般人却更进一步了,如麦邱列亚 [126] 人约翰(John of Mirecourt)竟主张世上所有万物,无论善恶,皆受神志的支配,罪恶宁是善而不是恶。屈服于不可抵抗之诱惑,亦不能以罪恶视之。又如奥特列古里人尼哥拉 [127] (Nicolas of Autricuria)竟主张假若放弃亚里斯多德及其注释家之学说而直接研究自然,得真理当更易,也更快些;我们固可意想神为一最实在之物,但如此之神确否存在,我们实不能知之。宇宙是无限且是永恒的。这是一三四七和一三四八年的事。自然科学由亚里斯多德著作之重习和阿拉伯人之影响也兴盛起来。英国的僧人罗哲尔·培根 [128] (Roger Bacon)便是根据这种科学运动而主张改革当时教育最力的一人,他不特主张要观察自然,学习语言,而且已见到数学的演绎与实验方法有相互为用之妙便,自己对于光学并有所发明。

另一方面神秘主义依然得势,它是曾给经院哲学的冷酷推理以不少温暖的。但由神秘主义之故,信仰之事毋宁重在去信仰的主观,而不在被信仰的对象。它所冀求的是一种冥游于神界的宗教生活。他们甚而反对逻辑,而只重感觉,那教会中种种幼稚的琐屑问题,以及亚里斯多德那枯燥的范畴探讨,当然更不足以餍这派人的希望了。所以教会中的官场哲学竟成了各方面都不讨好的东西。

中世纪也许是欧洲人睡得最浓的时期吧,但那希腊精神的残像却还不时在梦中浮现,同时那隐伏的新活力也常常要冲决而出!中世纪的教会颇像一个蛋壳,说是它限制了小鸡的活动固然可以,说是它保护了小鸡的成长更可以,无论如何是时机一到,壳只有被里面孵好的小鸡冲碎了,而跳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