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坛(如刘开、曾国藩等)有一种骈散统一的理论,认为汉魏以前文字,本来骈散不分,魏晋以后,骈散分离,唐宋以后,骈散对立,相互攻击,其实骈散二体,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骈文有韵律辞藻之美而不免流于板滞晦涩,散文有擒纵开合之妙而不免过于质直枯燥,为什么不回复汉以前的文体,骈散兼行,用其长而补其短呢?

章太炎氏也属于骈散折衷派,所以他说:“凡简单叙一事,不能不用散文,如兼叙多人多事,就非骈体不能提纲。以《礼记》而论,同是周公所记,但《周礼》用骈体,《仪礼》用散体,这因事实上非如此不可的。《仪礼》中说的是起居跪拜之节,要想用骈也无从下笔。”照他们这种讲法,自然可以使骈文散文争文学正统的问题得一个解决,但非用极广泛的骈文定义不可。

如果照我们所采的骈文定义,则骈文是六朝产生的,周秦汉的文字,不过是散文中间有排比的句法,或韵语,或连续数节文字的结构偶然相类似,这与后世骈文不同。古代文书流传困难,常常要凭口耳相传,所以有可能把句子弄整齐些或作成韵语时,古人必定这样做,以便记忆及传诵,但这种构造并无一定格式,决不能和四六文或八股文相提并论。后世讲古文义法的,反对在散文中夹入骈语,虽然似乎太苛刻,但他们所指,还只是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并不反对采用周秦文体,可见骈散的分离与对立,都是由狭义的骈文即六朝文所酿成,而不是散文家故意与一切偶句韵语作对。

总之,当唐宋散文运动起来反对骈文的时候,散文运动是革新的进步的。但明清古文派把散文弄成一种空洞的形式,所以应有又一新的解放运动产生,这运动不是骈文派所能担任的,“选学妖孽”不能救济“桐城谬种”,它们双方都待“白话文学”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