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学者对历史研究也颇注重,史的地位仅次于经。史部典籍繁多,最占重要地位的就是所谓的正史。正史是官修的,每逢朝代更易,新朝政府便简派一批人员(但从前并不一定是这样的),编撰上一代的全史,累积到清代,这样的史书就有二十四种之多,叫作“二十四史”,兹将“二十四史”的书名作者列下:
5.《晋书》 唐房乔等撰
7.《齐书》 梁萧子显撰
9.《陈书》 唐姚思廉撰
15.《北史》 唐李延寿撰
19.《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撰
21.《辽史》 元脱脱等撰
22.《金史》 元脱脱等撰
以上“廿四史”至明代止,共三千二百四十九卷。清代虽已过去,但官修的正史还没有完成。民国初年本来设有清史馆,由赵尔巽等主持其事,到民国十七年,编成了一部未定的史稿,共五百三十六卷,目录五卷,命名《清史稿》,曾草草付印,不久即被禁。
开明书店印行“廿五史”,系将柯劭忞所撰《新元史》加入。《新元史》于民国九年脱稿,经政府明令列入正史,内容比《元史》正确详备。
又,《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四史”,为“廿四史”中最被人重视的一部分,过去读史者,“廿四史”不必全读,但这四史则在所必读,尤其是《史记》、《汉书》,文章优美,不仅被人当史书读,也当文学作品读。
就正史体例说,司马迁创立之,班固继承之,略加更改,以后作史者完全依样画葫芦,没有新形式,我们只须分析一下《史记》、《汉书》,便知道一切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