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西洋文化,发现其中有两大壁垒,即英美与苏联之分。此两大壁垒之划分,实即上文所云,西洋团体生活转变后之又一转变。上文所云之转变,要在团体内个人之抬头,即所谓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之近代潮流是也。英美为其代表。再一个转变,则是感于个人抬头之弊,而团体又重新抬头,此即社会本位之思潮,苏联为其代表。

在团体生活里,一面有团体,一面有个人,两面相待而立,犹左之与右,右之与左。从中古而上之社会生活,总是团体过强,干涉太甚,个人被压抑而不得伸。自“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启蒙运动”,“人权宣言”,一幕一幕历史演来,遂成功团体内个人之抬头。变干涉为放任,反专制而尚自由,近两百年西洋政治,经济,学术,文化种种发达进步,莫不导源于此。然而有利即有弊,物极则必反,近世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种种罪恶和惨祸,亦一同导源于此。于是就有反资本主义之社会革命,共产主义;反帝国主义之民族革命,世界主义等出现。此时,又看轻个人,不重自由,要从阶级专政,国家统治之中,建设出一社会本位之新社会,新世界,英美与苏联之两极端,正不外重个人与重团体这两极端。

但在缺乏集团生活之中国人,则一面不知有团体,一面不知有个人。团体与个人孰重之问题,为西洋史上之老问题者,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却不曾发现。从社会结构上说,英美为个人本位之社会,苏联为社会本位之社会,中国恰都不是。人类文化,皆以其社会结构为骨干。一种骨干形成一种文化,苏联可谓社会本位之文化,英美可谓个人本位之文化,过去中国实为另外一种文化。

过去中国社会,从其结构上看,非个人本位,非社会本位,乃是伦理本位。何谓伦理本位?本位即重点,个人本位重点在个人,社会本位重点在社会,伦理本位之重点,乃在相关系之两方中之对方。伦者伦偶,指相关系之两人而言。例如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君臣皆是。在此相关系之两面中,彼此互以对方为重,是曰伦理。在父则以子为重——是之谓慈父。在子则以父为重——是之谓孝子。以此类推,重点都放在对方。朋友不如此,非好朋友,兄弟不如此,非好弟兄。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因情而有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皆义也。所以伦理关系,亦即是相互间之义务关系。每个中国人必须各自认识其义务而履行之,却从来不许谈权利。

这并非是空话,或者完全理想,可从经济关系验之。试看个人本位之社会,财产既为个人所有,而社会本位之社会则其财产,主要属于社会(共产),中国人之财产,既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社会,乍看粗看,似属于家庭,其实也不是。中国人父子间夫妇间,财产是不分的,乃至祖父在堂,祖孙也不分,是曰共财之义。兄弟间或伯叔与诸侄间,析产分炊,是曰分财之义。分财可能不止一次,富者可再度分财与贫者。亲戚朋友则有通财之义,通财与分财不同,是要偿还的。每个中国人,视其财产之大小,与对人关系亲疏远近,而必须负担或照顾家庭以外之人之生活。财产大,则负担之范围亦广,倘不践行此种义务,必遭社会指责。中国自唐代以来,法律精详,为世界冠,但于物权债权则自来忽略,此与西洋自罗马法以来,爱讲物权债权者则相反。爱讲物权债权者,其财产总是为了自己享用。中国所重在情义,为了情义而财产便成为伦理关系中,所共有共享。其范围初不限于家庭以内。在西洋遇事讲社会救济,政府要负责任。中国不然,一切问题消纳于伦理关系,彼此顾恤之中而不见。所以我说中国人的财产不属个人,不属社会,而是属于伦理的。

其他从政治上看,亦完全建筑于伦理,官则曰:“父母官”,民则曰:“子民”,为政则曰:“如保赤子”。又曰:“以孝治天下”。说他是专制,说他是民主皆不对;专制是权在一人,民主是权在人人,中国根本不讲权,所以通不是。凡讲权者皆以自我为中心。而伦理则看重对方也。其详可看我《中国文化要义》,此不尽。

因此我把今天世界文化分为三大类型:

1个人本位文化——英美等国。

2社会本位文化——苏联等国。

3伦理本位文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