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书论。东汉蔡邕撰。此篇选自宋代陈思《书苑菁华》一书,主要论述书写者应有的精神状态。主张书写前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并对身法如何更好地表现字体要深加揣摩。其要有二:(1)主张作书之前要舒散,“任情恣性”,又要聚精会神,“如对至尊”,如是才书“无不善矣”。此说是蔡邕“禀乎人性”说的具体展开,既强调了书艺创作的超功利性的特点,又触及到了书法陶情写性的艺术功能,对后世“抒情”理论、“虚静”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2)认为“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要“纵横有可象”、“方得谓之书矣。”此说是蔡邕“肇乎自然”说的具体阐发,强调了书法艺术的状物、再现功能,开后世书论“观物取象”说之先风。然此说理解有纷歧,或以为是指书脉贯通,清代刘熙载《书概》:“昔人言为书之体,须入其形,以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状之,取不齐也。然不齐之中,流通照应,必有大齐者存。故辨草者,尤以书脉为要焉。”或以为此说所述的“象”,根本就不是指事物的固定形状,而是一种运动的形式或动态的形式,因此,不可视为简单的摹仿论。今有《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本、《述古从钞》本、《藏修堂丛书》本、《翠琅玕馆丛书》本、《艺术丛书》本、《芋园丛书》本、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