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讲到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以考查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的人才。《礼记·王制》提到"乡论秀士",经过逐级选拔,有所谓俊士、进士等名称。《礼记·射义》还提到诸侯贡士于天子。这些说法虽然不能证明先秦确有贡举制度,但是后世科举制度上的一些做法和用语,有的是从这里来的。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条很重要的选官之道,便是"养士"。国君和贵族公子常常把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供养在自己身旁,并随时从这些人中选取适当的人才,派任官职。当时的所谓"四大公子":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门下各有食客(也就是"士")数千人,成为各国政府都很重视的力量。后来国君们发现,只要有官做,天下能人多得很,不必另外用"闲米"来养;而非国君的养士,则由于对国君会形成威胁而渐渐被禁止,养士制度也就消失掉了。 

汉代为了选拔统治人才,有察举的制度。汉高祖下过求贤诏,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茂材。茂材就是秀才(优秀的人才),据说后因避东汉光武帝讳才改称茂才的[1]。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东汉承袭旧制。一般说来,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但是东汉桓帝、灵帝以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2]。可见当时的察举已经很滥了。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等第高下授官。有所谓"对策"和"射策"。"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射策"则类似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3]。后来"策问"的形式定型化了,所以后世把它看成为一种文体,萧统文选》称之为"文"[4]。"对策"也被认为是一种文体,简称为"策",刘勰文心雕龙·议对》说是"议"的别体。汉代董仲舒的对贤良策,是这种文体的名篇。至于"射策",后来则成了一个典故,杜甫《醉歌行》说"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门期第一",就是在应举考试的意义上运用这个典故的。 

魏晋以后,地方察举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废。所以李密《陈情表》说:"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5]魏晋南北朝有所谓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分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品评人才的优劣,以便选人授官,但是后来由于担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士族",人物品评全被豪门贵族所操纵,"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在这段时期里,有一个著名的事件,那就是出身寒族的曹操于建安十五年春、十九年冬、二十二年秋三次发布唯才是举令。曹操驳斥了"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的时论,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选官准则,认为"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二十二年发布的《举贤勿拘品行令》称: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这些命令,直欲摧陷廓清东汉近二百年间儒家豪族用人唯行的金科玉律。"九品中正制"本来正是与此"三令"同一源的。所以早期士人品定之权掌握在曹魏政府的中正官手中,中正官按人才优劣以定品第,也多少改变了名士"臧否人才"、操纵选举的局面,选出了一些比较有才干的人充实政权,帮助曹魏在三国角逐之中占到上风。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上,儒家豪族的力量远比曹魏出身的寒门大得多,曹魏寒门政权实际上只是东汉至中唐数百年贵族社会中的一小股逆流。不久,不仅九品中正的品评之权全部为豪门所据,就连曹魏政权本身,也要按照儒家的要求,"禅让"给出身于河内豪族的司马氏了。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参加进士科考试被认为是致身通显的重要途径。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等。诗赋的题目和用韵都有一定的规定。诗多用五言六韵(近代变为五言八韵),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称为试帖诗。韩愈的《学诸进士作精卫衔石填海》一诗,就是这种体裁的作品。 

唐代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考试,称为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唐人常说"举进士",例如韩愈《讳辩》说"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意思是应举参加进士科的考试,这种人在唐代就称为进士。韩愈《送孟秀才序》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就是指当时应举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说的。唐初设有秀才科,不久即废,但是唐人后来仍通称应进士科考试的人为秀才[6]。由此可见,唐代进士、举人和秀才的概念与后世不同(参看下文清代的科举制度)。 

唐代中央主持科举考试的机关是礼部,考官通常由礼部侍郎担任,称为知贡举[7]。唐人有关科举考试的文章常常讲到有司、主司等,都指考官而言。参加进士科考试要请当世显人向考官推荐奖誉,才有及第(及格)的希望。及第以后称考官为座主、为恩门,对座主则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为同年。 

这一时期,门生座主、同科同年之间常常结成派系,排挤那些出身于门阀世族未经科举的官僚。世族官僚讨厌进士的浮华,看不起由科举途径进入官场的官僚;而科举出身的官僚讨厌世族的傲慢,也不大看得起依靠门阀得官的官僚。这就形成了两大派系。两大派系分别勾结权贵、宦官,争权夺势,互为进退。 

党争前后经历了几个皇帝,时间有四十年之久,最终双方俱伤于宦官之手,但是科举制度却被后世继承了下来。 

唐人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头或状元。同榜的人在长安慈恩寺雁塔题名,称为题名会。宴会于曲江亭子,称为曲江会。又遍游名园,以同榜少年二人为"探花使",探采名花。

唐人进士及第后尚未授官称为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选,取中后才授予官职[8]。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辞,授集贤殿正字"[9]。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以上所说的进士、明经等科通常每年都举行考试。此外唐代还有所谓制举,这是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据说是要选拔特殊的人才。无论取中进士、明经等科与否,都可以应制举。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临时决定,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等等,前后不下百十种,这些称为制科。唐代博学宏词科本来也是制科,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后改为吏部选人的科目,每年举行考试[10]。宋代制举恢复博学鸿词科,直到清代还有博学鸿词科。 

博学鸿词一科唐、宋乃至清代均有之,其意义则大不同,特别是清代。   

清初,不少明朝遗老以民族气节自恃不肯与清廷合作,更不屑入考场同普通儒生在八股文上一竞短长,清廷为了笼络这批学者而特地开设了"博学鸿词"的特科,只考诗赋,不考八股,对不肯前来者,还委派官吏登门去请,或"拉夫",硬逼他们进京应考。考中之后,虽委以高官,却又将其事迹纳入贰臣传中,但对于那些拒不参加考试的大名士,却也没有强加迫害。 

宋代最初也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此外仍考论策(后来也间或兼考诗赋)。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五等)放榜,授予官职。 

元朝的科举考试分左右两榜。 

当时天下人共分四等,依次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西部各少数民族)、汉人(北方汉族)及南人(南方汉族及其他族人)。不同等级的人分开考试,蒙古人和色目人是考两场;汉人和南人要考三场。其内容则蒙古人、色目人较易,而汉人、南人较难。考中的名单,蒙古人、色目人列一榜叫"右榜";汉人、南人另列一榜,叫"左榜"。录取名额两榜相等,但派起官来,蒙古进士比色目人高一等,色目人又比汉人、南人高一些,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愿参加汉人、南人的科目考试,考中之后,再加一等派给官职。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11],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12]。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庠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13]。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14]。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15],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附带说一说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科举还有武科一类。唐朝武则天时代就开始有武举了,后代相沿,直到清代还有武科考试,这里不细说了。 

科举是封建时代最高统治阶级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汉代的察举也是同样的性质。封建皇帝并不隐讳这一点。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诏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16]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诏说:"夫泛驾之马,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17]《唐摭言》记载唐太宗"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18]知识分子热衷于功名利禄者,把科举当作入仕的途径,因此也就甘心受人收买和笼络,虽老死于科场亦无所恨。--"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19],一千多年以前,早就有人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实质了。 

科举的创办人是6世纪初的隋炀帝杨广。与此同时,杨广还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当属把全国重心从西北向东南转移。他的这些举措,大约一百年后,在武则天、李隆基等人手中得到了实施,并被后世继承,左右了此后一千多年里中国社会的格局。 

注释: 

[1]《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张守节《正义》引应劭云:"避光武改茂才也。"

[2]见《抱朴子·审举》。秀才本应贤良,而连字都不认得;孝廉本应孝廉,而察举的却是与父不同居的不孝之子。 

[3]见《汉书·晋望之传》颜师古注,《唐摭言》卷一。但是《文心雕龙·议对》说,射策是"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这是对射策的另一种解释。

[4]《文选》著录了王融、任所拟的策秀才文共十三首。 

[5]秀才,也是由地方推举的人才,由州推举。注意:晋时所谓秀才与后代所谓秀才的含义不同。 

[6]见李肇唐国史补》卷下。 

[7]唐初考官由吏部考功员外郎担任,开元中改由礼部侍郎担任。礼部侍郎缺人,由他官主考,称为权知贡举。 

[8]《新唐书·选举志》:"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9]正字掌管校雠典籍、刊正文字的工作。 

[10]参看徐松《登科记考》凡例、卷五、卷七。 

[11]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 

[12]廪生是廪膳生员的简称,明初生员每人每月皆由公家给粮食,所以称为廪生。后来名额增广,在增广名额中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增生不廪粮。明代府学县学之外还有附学生员,简称为附生,清代沿用明代的旧称。 

[13]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 

[14]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15]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 

[16]见《汉书·高帝纪》。 

[17]见《汉书·武帝纪》。 

(tuò)弛,放任无检束。 

[18]见《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 

[19]见《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