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可有三种立脚点:(一)第一人称的立脚点;(二)第二人称的立脚点;(三)第三人称的立脚点。

以第一人称为立脚点的文章,作者是从“我”出发的,作者处处把自己露出在文章里。日记、自叙传等写自己的情形的文章固然是从第一人称立脚点写作的,别的种类的文章也可有第一人称的写法。写别人的情形,只要那情形是自己经验过的,不论直接或间接经验,都可从第一人称的立脚点来写。实际上这类的文章是很多的。

从第一人称的立脚点写述,最适宜的不消说是写自己的情形的文章。别人的情形,有许多地方——如心理方面——用第一人称去写,是很难表达的。例如:我们要写一个朋友的病况,如果用“朋友某君病了,我今天去望他……”一类的笔调写去,那位朋友患的什么病,病况大概怎样等等当然是写得出的,至于那位朋友所受到的痛苦,只能从他的呻吟、谈话、神情等看得出的方面作想象猜测的记叙,说些“我看他苦闷得很厉害”“他握住了我的手,好像见了亲人似的”一类的话而已。真能表达出那位朋友的痛苦的,可以说只有他自己。他从第一人称的立脚点,写出自己病中的状况来,才会毫无隔膜,直截痛快。因此,小说中为想求描写深切起见,作者常有故意代了小说的主人公用第一人称来写述的事。那时文章中的所谓“我”并非作者自己,是很明白的。

从第一人称的立脚点写文章,全体都须统一,不可把立脚点更动。最该注意的是人和地方的称呼。人和地方的称呼是因了说话的人的立脚点而不同的。例如:张三称张一叫“大哥”,不叫“张一”,可是在李四口里说起来,和张一对面的时候,叫“你”或“张一兄”,不在一处的时候,叫“张一”或“他”了。同是一个地方,因了说话的人立脚点不同,可以叫“这里”,也可以叫“那里”。在普通的文章中,用第一人称写的时候,“我”就是作者自己,对于人和地方的称呼都该和作者的地位一致到底,不得有一点混乱。混乱了就会失却统一,令人不懂。

用第一人称写文章,情形好比一个人用独白的态度讲话,独白可长可短,所以这类文章里面尽可有很长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