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德之本质

凡实行本务者,其始多出于勉强,勉之既久,则习与性成。安而行之,自能訢合于本务,是之谓德。

是故德者,非必为人生固有之品性,大率以实行本务之功,涵养而成者也。顾此等品性,于精神作用三者将何属乎?或以为专属于智,或以为专属于情,或以为专属于意。然德者,良心作用之成绩。良心作用,既赅智、情、意三者而有之,则以德之原质,为有其一而遗其二者,谬矣。

人之成德也,必先有识别善恶之力,是智之作用也。既识别之矣,而无所好恶于其间,则必无实行之期,是情之作用,又不可少也。既识别其为善而笃好之矣,而或犹豫畏葸,不敢决行,则德又无自而成,则意之作用,又大有造于德者也。故智、情、意三者,无一而可偏废也。

第二节 德之种类

德之种类,在昔学者之所揭,互有异同,如孔子说以智、仁、勇三者,孟子说以仁、义、礼、智四者,董仲舒说以仁、义、礼、智、信五者;希腊柏拉图说以智、勇、敬、义四者,雅里士多德(Aristotle,通译亚里士多德)说以仁、智二者,果以何者为定论乎?

吾侪之意见,当以内外两方面别类之。自其作用之本于内者而言,则孔子所举智、仁、勇三德,即智、情、意三作用之成绩,其说最为圆融。自其行为之形于外者而言,则当为自修之德。对于家族之德,对于社会之德,对于国家之德,对于人类之德。凡人生本务之大纲,即德行之最目焉。

第三节 修德

修德之道,先养良心。良心虽人所同具,而汩于恶习,则其力不充,然苟非梏亡殆尽。良心常有发现之时,如行善而惬,行恶而愧是也。乘其发现而扩充之,涵养之,则可为修德之基矣。

涵养良心之道,莫如为善。无问巨细,见善必为,日积月累,而思想云为,与善相习,则良心之作用昌矣。世或有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者,不知善之大小,本无定限,即此弗为小善之见,已足误一切行善之机会而有余,他日即有莫大之善,亦将贸然而不之见。有志行善者,不可不以此为戒也。

既知为善,尤不可无去恶之勇。盖善恶不并立,去恶不尽,而欲滋其善,至难也。当世弱志薄行之徒,非不知正义为何物,而逡巡犹豫,不能决行者,皆由无去恶之勇,而恶习足以掣其肘也。是以去恶又为行善之本。

人即日以去恶行善为志,然尚不能无过,则改过为要焉。盖过而不改,则至再至三,其后遂成为性癖,故必慎之于始。外物之足以诱惑我者,避之若浼,一有过失,则幡然悔改,如去垢衣。勿以过去之不善,而遂误其余生也。恶人洗心,可以为善人;善人不改过,则终为恶人。悔悟者,去恶迁善之一转机,而使人由于理义之途径也。良心之光,为过失所壅蔽者,到此而复焕发。缉之则日进于高明,炀之则顿沉于黑暗。微乎危乎,悔悟之机,其慎勿纵之乎。

人各有所长,即亦各有所短,或富于智虑,而失之怯懦;或勇于进取,而不善节制。盖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是以人之进德也,宜各审其资禀,量其境遇,详察过去之历史,现在之事实,与夫未来之趋向,以与其理想相准,而自省之。勉其所短,节其所长,以求达于中和之境,否则从其所好,无所顾虑,即使贤智之过,迥非愚不肖者所能及,然伸于此者诎于彼,终不免为道德界之畸人矣。曾子有言,吾日三省吾身。以彼大贤,犹不敢自纵如此,况其他乎?

然而自知之难,贤哲其犹病诸。徒恃返观内省,尚不免于失真;必接种种人物,涉种种事变,而屡省验之;又复质询师友,博览史籍,以补其不足。则于锻炼德性之功,庶乎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