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元正纪大论》曰:辰戌之岁,初之气,民厉温病。卯酉之岁,二之气,厉大至,民善暴死,终之气,其病温。寅申之岁,初之气,温病乃起。丑未之岁,二之气,温厉大行,远近咸若。子午之岁,五之气,其病温。己亥之岁,终之气,其病温厉。

  叙气运,原温病之始也。每岁之温,有早暮微盛不等,司天在泉,主气客气,相加临而然也。细考《素问》注自知,兹不多赘。按吴又可谓温病非伤寒,温病多而伤寒少,甚通。谓非其时而有其气,未免有顾此失彼之诮。盖时和岁稔,天气以宁,民气以和,虽当盛之岁亦微;至于凶荒兵火之后,虽应微之岁亦盛,理数自然之道,无足怪者。

  二、《阴阳应象大论》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上节统言司天之病,此下专言人受病之故。

  细考宋元以来诸名家,皆不知温病伤寒之辨。

  如庞安常之《卒病论》,朱肱之《活人书》,韩HT 和之《微旨》,王氏之《证治》,刘守真之《伤寒医鉴》、《伤寒直格》,张子和之《伤寒心镜》等书,非以治伤寒之法治温病,即将温暑认作伤寒,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遂别立防风通圣、双解通圣、九味羌活等汤,甚至于辛温药中加苦寒,王安道《溯洄集》中辨之最详,兹不再辩。论温病之最详者,莫过张景岳、吴又可、喻嘉言三家。时医所宗者,三家为多,请略陈之:按张景岳、喻嘉言皆着讲寒字,并未理会本文上有“故曰”二字,上文有“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二句,张氏立论出方,悉与伤寒混,谓温病即伤寒,袭前人之旧,全无实得,固无足论。喻氏立论,虽有分析,中篇亦混入伤寒少阴、厥阴证,出方亦不能外辛温发表、辛热温里,为害实甚。以苦心力学之士,尚不免智者千虑之失,尚何怪后人之无从取法,随手杀人哉!甚矣学问之难也!吴又可实能识得寒温二字,所见之证,实无取乎辛温辛热甘温,又不明伏气为病之理,以为何者为即病之伤寒,何者为不即病待春而发之温病,遂直断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不责己之不明,反责经言之谬。瑭推原三子之偏,各自有说:张氏混引经文,将论伤寒之文,引证温热,以伤寒化热之后,经亦称热病故也,张氏不能分析,遂将温病认作伤寒。喻氏立论,开口言春温,当初春之际,所见之病,多有寒证,遂将伤寒认作温病。吴氏当崇祯凶荒兵火之际,满眼温疫,遂直辟经文“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文。盖皆各执己见,不能融会贯通也。瑭按伏气为病,如春温、冬咳、温疟,《内经》已明言之矣。亦有不因伏气,乃司天时令现行之气,如前列《六元正纪》所云是也。此二者,皆理数之常者也。更有非其时而有其气,如又可所云戾气,间亦有之,乃其变也。惟在司命者善查其常变而补救之。

  三、《金匮真言论》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易》曰:履霜坚冰至,圣人恒示戒于早,必谨于微。记曰:凡事豫则立。经曰: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圣人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一节当与月令参看,与上条冬伤于寒互看,盖谓冬伤寒则春病温,惟藏精者足以避之。故《素问》首章《上古天真论》,即言男女阴精之所以生,所以长,所以枯之理;次章紧接《四气调神大论》,示人春养生以为夏奉长之地,夏养长以为秋奉收之地,秋养收以为冬奉藏之地,冬养藏以为春奉生之地。盖能藏精者一切病患皆可却,岂独温病为然哉!《金匮》谓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是也。何喻氏不明此理,将冬伤于寒作一大扇文本,将不藏精又作一大扇文本,将不藏精而伤于寒,又总作一大扇文本,勉强割裂《伤寒论》原文以实之,未免有过虑则凿之弊。不藏精三字须活看,不专主房劳说,一切人事之能摇动其精者皆是,即冬日天气应寒而阳不潜藏,如春日之发泄,甚至桃李反花之类亦是。

  四、《热论篇》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出,勿止。

  温者,暑之渐也。先夏至,春候也。春气温,阳气发越,阴精不足以承之,故为病温。后夏至,温盛为热,热盛则湿动,热与湿搏而为暑也。勿者,禁止之词。勿止暑之汗,即治暑之法也。

  五、《刺志论》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

  此伤寒暑之辨也。经语分明如此,奈何世人悉以治寒法治温暑哉!六、《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暑中有火,性急而疏泄,故令人自汗。火与心同气相求,故善烦(烦从火从页,谓心气不宁,而面若火烁也)。烦则喘喝者,火克金故喘,郁遏胸中清廓之气,故欲喝而呻之。其或邪不外张而内藏于心,则静;心主言,暑邪在心,虽静亦欲自言不休也。

  七、《论疾诊尺篇》曰:尺肤热甚,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此节以下,诊温病之法。

  经之辨温病分明如是,何世人悉谓伤寒,而悉以伤寒足三阴经温法治之哉!张景岳作《类经》,割裂经文,蒙混成章,由未细心 绎也。尺肤热脉,火烁精也;脉盛躁,精被火煎沸也;脉盛而滑,邪机向外也。

  八、《热病篇》曰: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热病七日八日动喘而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骨髓,死不可治。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阳脉之极,虽云死征,较前阴阳俱静有差,此证犹可大剂急急救阴,亦有活者。盖已得汗而阳脉躁甚,邪强正弱,正尚能与邪争,若留得一分正气,便有一分生理,只在留之得法耳。至阴阳俱静,邪气深入下焦阴分,正无捍邪之意,直听邪之所为,不死何待)。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大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此节历叙热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盖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间有可药而愈者。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结最速,至于益阴以留阳,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邪机尚浅,在上焦,故取之诸阳以泄其阳邪,阳气通则汗随之;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阳盛则阴衰,泻阳则阴得安其位,故曰实其阴,泻阳之有余,即所以补阴之不足,故曰补其不足也(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此一句,实治温热之吃紧大纲。盖热病未有不耗阴者,其耗之未尽则生,尽则阳无留恋,必脱而死也。真能体味此理,思过半矣。此论中治法,实从此处入手)。

  身热甚而脉之阴阳皆静,脉证不应,阳证阴脉,故曰勿刺。

  热病七、八日动喘而弦,喘为肺气实,弦为风火鼓荡,故浅刺手大指间,以泄肺气,肺之热痹开则汗出。大指间,肺之少商穴也。

  热证七、八日脉微小者,邪气深入下焦血分,逼血从小便出,故溲血,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脉至微小,不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而喘,故知其复热也;热不为汗衰,火热克金故喘,金受火克,肺之化源欲绝,故死。间有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耳聋,阴伤精欲脱也;不能自收,真气惫也;口干热甚,阳邪独盛也;阴颇有寒,此寒字,作虚字讲,谓下焦阴分颇有虚寒之证,以阴精亏损之人,真气败散之象已见,而邪热不退,未有不乘其空虚而入者,故曰热在骨髓,死不治也。

  其有阴衰阳盛而真气未至溃败者,犹有治法,详见于后。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犹可以药沃之得法,亦有生者,法详于后。

  脉躁盛不得汗,此阳盛之极也。阳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曰死。然用药开之得法,犹可生,法详于后。

  汗不出而颧赤,邪盛不得解也;哕,脾阴病也。阴阳齐病,治阳碍阴,治阴碍阳,故曰死也。泄而腹满甚,脾阴病重也,亦系阴阳皆病。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经曰:精散视岐,又曰气脱者目不明。热犹未已,仍铄其精而伤其气,不死得乎!老人婴儿,一则孤阳已衰,一则稚阳未足,既得温热之阳病,又加腹满之阴病,不必至于满甚,而已有死道焉。汗不出为邪阳盛,呕为正阳衰;下血者,热邪深入不得外出,必逼迫阴络之血下注,亦为阴阳两伤也。舌本烂,肾脉胆脉心脉皆循喉咙系舌本,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曰死也。咳而衄,邪闭肺络,上行清道,汗出邪泄可生,不然则化源绝矣。髓热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以上九条,虽皆不可刺,后文亦间立治法,亦有可生者。太阳之脉色荣颧骨为热病者,按手太阳之脉,由目内 斜络于颧,而与足太阳交,是颧者两太阳交处也,太阳属水,水受火沸,故色荣赤为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厥阴,木也,水受火之反克,金不来生木反生火,水无容足之地,故死速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为热病者,按手少阳之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穴),交颊至目锐 而交足少阳,是颊前两少阳交处也,少阳属相火,火色现于二经交会之处,故为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少阴属君火,二火相炽,水难为受,故亦不出三日而死也。

  九、《评热病论》:帝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

  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气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此节语意自明,经谓必死之证,谁敢谓生,然药之得法,有可生之理,前所谓针药各异用也,详见后。

  十、《刺热篇》曰: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日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肝病小便先黄者,肝脉络阴器;又肝主疏泄。

  肝病则失其疏泄之职,故小便先黄也。腹痛多卧,木病克脾土也。热争,邪热甚而与正气相争也。

  狂言及惊,手厥阴心包病也,两厥阴同气,热争,则手厥阴亦病也。胁满痛,肝脉行身之两旁,胁其要路也。手足躁不得安卧,肝主风,风淫四末,又木病克土,脾主四肢,木病热,必吸少阴肾中真阴,阴伤,故骚扰不得安卧也。庚辛金日克木,故甚。甲乙肝木旺时,故汗出而愈。气逆谓病重而不顺其可愈之理,故逢其不胜之日而死也。刺足厥阴、少阳,厥阴系本脏,少阳,厥阴之腑也,并刺之者,病在脏,泻其腑也。逆则头痛以下,肝主升,病极而上升之故。

  自庚辛日甚以下之理,余脏仿此。

  十一、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心病先不乐者,心包名膻中,居心下代君用事,经谓膻中为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心病故不乐也。卒心痛,凡实痛,皆邪正相争,热争,故卒然心痛也。烦闷,心主火,故烦,膻中气不舒,故闷。

  呕,肝病也,两厥阴同气,膻中代心受病,故热甚而争之后,肝病亦见也,且邪居膈上,多善呕也。头痛,火升也。面赤,火色也。无汗,汗为心液,心病故汗不得通也。

  十二、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脾病头先重者。脾属湿土,性重,经谓湿之中人也,首如裹,故脾病头先重也。颊,少阳部也,土之与木,此负则彼胜,土病而木病亦见也。烦心,脾脉注心也。颜青欲呕,亦木病也。腰痛不可用俯仰,腰为肾之府,脾主制水,肾为司水之神,脾病不能制水,故腰痛;再脾病胃不能独治,阳明主合同束而利机关,故痛而至于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经本病也。颔痛,亦木病也。

  十三、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肺病先恶风寒者,肺主气,又主皮毛,肺病则气贲郁不得捍卫皮毛也。舌上黄者,肺气不化则湿热聚而为黄苔也(按苔字,方书悉作胎。胎乃胎包之胎,特以苔生舌上,故从肉旁。不知古人借用之字甚多。盖湿热蒸而生苔,或黄、或白、或青、或黑。皆因病之深浅、或寒、或热、或燥、或湿而然,如春夏间石上土 之阴面生苔者然。故本论苔字。

  悉从草不从肉)。喘,气郁极也。咳,火克金也。胸膺,背之府也,皆天气主之,肺主天气,肺气郁极,故痛走胸膺背也,走者,不定之词。不得太息,气郁之极也。头痛不堪,亦天气贲郁之极也。汗出而寒,毛窍开,故汗出,汗出卫虚,故恶寒,又肺本恶寒也。

  十四、肾热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澹澹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肾病腰先痛者,腰为肾之府,又肾脉贯脊会于督之长强穴。 ,肾脉入跟中,以上 内,太阳之脉亦下贯 内,即 也;酸,热烁液也。苦渴数饮,肾主五液而恶燥,病热则液伤而燥,故苦渴而饮水求救也。项,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肾病至于热争,脏病甚而移之腑,故项痛而强也。 寒且酸, 义见上,寒,热极为寒也;酸,热烁液也。足下热,肾脉从小指之下,斜趋足心涌泉穴,病甚而热也。不欲言,心主言,肾病则水克火也。员员澹澹,状其痛之甚而无奈也。

  十五、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此节言五脏欲病之先,必各现端绪于其部分,示人早治,以免热争则病重也。

  十六、《热论篇》: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也。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此节言热病之禁也,语意自明。大抵邪之着人也,每借有质以为根据附,热时断不可食,热退必须少食,如兵家坚壁清野之计,必俟热邪尽退,而后可大食也。

  十七、《刺法论》: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此言避疫之道。

  按此下尚有避其毒瓦斯若干言,以其想青气想白气等,近于祝由家言,恐后人附会之词,故节之,要亦不能外“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二句之理,语意已尽,不必滋后学之惑也。

  十八、《玉板论要》曰:病温虚甚死。

  病温之人,精血虚甚,则无阴以胜温热,故死。

  十九、《平人气象论》曰:人一呼脉三动,一吸脉三动而躁,尺热曰病温,尺不热脉滑曰病风,脉涩曰痹。

  呼吸俱三动,是六、七至脉矣,而气象又躁急,若尺部肌肉热,则为病温。盖温病必伤金水二脏之津液,尺之脉属肾,尺之穴属肺也,此处肌肉热,故知为病温。其不热而脉兼滑者,则为病风,风之伤人也,阳光受之,尺为阴,故不热也。如脉动躁而兼涩,是气有余而血不足,病则为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