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证治病药品
如头痛,须用川芎。如不愈,各加引经药:太阳,川芎;阳明,白芷;少阳,柴胡;太阴,苍术;少阴,细辛;厥阴,吴茱萸。
如顶巅痛,须用 本,去川芎。
如肢节痛,须用羌活,去风湿亦宜用之。
如腹痛,须用芍药,恶寒而痛,加桂;恶热而痛,加黄柏。
如心下痞,须用枳实、黄连。
如肌热及去痰者,须用黄芩。肌热,亦用黄 。
如腹胀,用姜制浓朴(一本有芍药)。
如虚热,须用黄 ,止虚汗,亦用。
如胁下痛,往来潮热,日晡潮热,须用柴胡。
如脾胃受湿,沉困无力,怠惰好卧,去痰,用白术。
如破滞气,用枳壳,高者用之。夫枳壳者,损胸中至高之气,二三服而已。
如破滞血,用桃仁、苏木。
如去痰,须用半夏。热痰,加黄芩;风痰,加南星;胸中寒痰、痞塞,用陈皮、白术,多用则泻脾胃。
如腹中窄狭,须用苍术。
如调气,须用木香。
如补气,须用人参。
如和血,须用当归,凡血受病者,皆当用当归也。
如去下焦湿肿及痛,并膀胱有火邪者,必须酒洗防己、草龙胆、黄柏、知母。
如去上焦湿及热,须用黄芩,泻肺火故也。
如去中焦湿与痛热,用黄连,能泻心火故也。
如去滞气用青皮,勿多服,多则泻人真气。
如渴者,用干葛、茯苓,禁半夏。
如嗽者,用五味子。
如喘者,用阿胶。
如宿食不消,须用黄连、枳实。
如胸中烦热,须用栀子仁。
如水泻,须用白术、茯苓、芍药。
如气刺痛,用枳壳,看何部分,以引经药导使之行则可。
如血刺痛,用当归,详上下,用根梢。
如疮痛不可忍者,用寒苦药,如黄柏、黄芩,详上下,用根梢,及引如眼痛不可忍者,用黄连、当归身,以酒浸煎。
如小便黄者,用黄柏;数者、涩者,或加泽泻。
如腹中实热,用大黄、芒硝。
如小腹痛,用青皮。
如茎中痛,用生甘草梢。
如惊悸恍惚,用茯神。
如饮水多,致伤脾,用白术、茯苓、猪苓。
如胃脘痛,用草豆蔻。
凡用纯寒、纯热药,必用甘草,以缓其力也。
寒热相杂,亦用甘草,调和其性也。中满者禁用。经云:中满者勿食甘。
用药凡例
凡解利伤风,以防风为君,甘草、白术为佐。经云:辛甘发散为阳。风宜辛散,防风味辛及治风通用,故防风为君,甘草、白术为佐。
凡解利伤寒,以甘草为君,防风、白术为佐,是寒宜甘发也。或有别证,于前随证治病药内选用,分两以君臣论。
凡眼暴发赤肿,以防风、黄芩为君,以泻火;以黄连、当归身和血,为佐;兼以各经药用之。
凡眼久病昏暗,以熟地黄、当归身为君;以羌活、防风为臣;甘草、甘菊之类为佐。
凡痢疾腹痛,以白芍药、甘草为君;当归、白术为佐。下血先后,以三焦热论。
凡水泻,以茯苓、白术为君,芍药、甘草为佐。
凡诸风,以防风为君,随治病为佐。
凡嗽,以五味子为君;有痰者,以半夏为佐;喘者,以阿胶为佐;有热、无热,以黄芩为佐,但分两多寡不同耳。
凡小便不利,黄柏、知母为君,茯苓、泽泻为佐。
凡下焦有湿,草龙胆、防己为君,甘草、黄柏为佐。
凡痔漏,以苍术、防风为君,甘草、芍药为佐。详别证加减。
凡诸疮,以黄连、当归为君,甘草、黄芩为佐。
凡疟,以柴胡为君,随所发时所属经,分用引经药佐之。
以上,皆用药之大要。更详别证,于前随证治病药内,逐旋加减用之。
东垣报使
太阳:羌活,下黄柏。
阳明:白芷升麻,下石膏。
少阳:上柴胡,下青皮。
太阴:白芍药。
少阴:知母。
厥阴:青皮,上柴胡。
小肠膀胱属太阳, 本羌活是本方。
三焦胆与肝包络,少阳厥阴柴胡强。
阳明大肠兼足胃,葛根白芷升麻当。
太阴肺脉中焦起,白芷升麻葱白乡。
脾经少与肺经异,升麻芍药白者详。
少阴心经独活主,肾经独活加桂良。
通经用此药为使,更有何病到膏肓。
诸经向导
太阴经向导图 阳明经向导图 厥阴经向导图 少阳经向导图 太阳经向导图 少阴经向导图
制方之法
夫药有寒热温凉之性,酸苦辛咸甘淡之味。各有所能,不可不通也。药之气味,不比同时之物,味皆咸,其气皆寒之类是也。凡同气之物必有诸味,同味之物必有诸气。互相气味,各有浓薄,性用不等。制其方者,必且明其为用。经曰:味为阴,味浓为纯阴,味薄为阴中之阳;气为阳,气浓为纯阳,气薄为阳中之阴。然,味浓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又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凡此之味,各有所能。然辛能散结、润燥;苦能燥湿、坚软;咸能软坚;酸能收缓收散;甘能缓急;淡能利窍。故经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其气也。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凡此者,是明其气味之用也。若用其味,必明其气之可否;用其气,必明其味之所宜。识其病之标本、脏腑、寒热、虚实、微甚、缓急而用其药之气味,随其证而制其方也。是故方有君臣、佐使、轻重、缓急、大小、反正逆从之制也。
主治病者为君,佐君者为臣,应臣者为使。用此随病之所宜,而又赞成方而用之。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去咽嗌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奇,下者不偶。补上治上,制之以缓;补下治下,制之以急。急者气味浓也,缓者气味薄也;薄者少服而频食,浓者多服而顿食。
又当明五气之郁:木郁达之,谓吐,令条达也;火郁发之,谓汗,令疏散也;土郁夺之,谓下,令无壅滞也;金郁泄之,谓解表,利小便也;水郁折之,谓制其冲逆也。通此五法,乃治病之大要也。
用药各定分两
为君者最多,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药之于证,所主同者则等分。
用药酒洗曝干
黄芩、黄连、黄柏、知母,病在头面及手梢皮肤者,须用酒炒之。借酒力以上腾也。咽之下、脐之上,须酒洗之。在下生用。大凡生升、熟降。大黄须煨,恐寒则损胃气。至于川乌、附子须炮,以制毒也。黄柏、知母,下部药也,久弱之人,须合用之者,酒浸,曝干,恐寒伤胃气也。熟地黄,酒洗亦然。当归,酒浸,曝,发散之意也。
用药根梢身例
凡根之在土者,中半以上,气脉之上行也,以生苗者为根;中半以下,气脉之下行也,入土以为梢。病在中焦与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而梢降。大凡药根有上中下:人身半以上,天之阳也,用头;在中焦用身;在身半以下,地之阴也,用梢。述类象形者也。
用丸散药例
仲景言:锉如麻豆大,与 咀同意。夫 咀,古之制也。古者无铁刃,以口咬细,令如麻豆,为粗药。煎之,使药水清,饮于腹中则易升易散也,此所谓 咀也。今人以刀器锉如麻豆大,此 咀之易成也。若一概为细末,不厘清浊矣。经云: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果何谓也?又曰: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咀之药,取汁易行经络也。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湿,以生姜;补元气,以大枣;发散风寒,以葱白;去膈上痰,以蜜。细末者,不循经络,止去胃中及脏腑之积。气味浓者白汤调,气味薄者煎之,和渣服。去下部之疾,其丸极大而光且圆;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极小。稠面糊,取其迟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其散之意也。犯半夏、南星,欲去湿者,以生姜汁。稀糊为丸,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饼,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炼蜜丸者,取其迟化而气循经络也。蜡丸者,取其难化,而旋旋取效也。大抵汤者“荡”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缓”也,不能速去之,其用药之舒缓而治之意也。
升合分两
古之方剂,锱铢分两,与今不同。谓如 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三两者,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
君臣佐使法
帝曰:方制君臣何谓也?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谓也。帝曰:三品何谓?曰: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
凡药之所用者,皆以气味为主。补泻在味,随时换气。主病者为君,假令治风者,防风为君;治上焦热,黄芩为君;治中焦热,黄连为君;治湿,防己为君;治寒,附子之类为君。兼见何证,以佐使药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说,上品药为君,各从其宜也。
治法纲要
《气交变论》云:夫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失常之理,则天地四时之气,无所营运。故动必有静,胜必有复,乃天地阴阳之道也。假令,高者抑之,非高者固当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若本高,何抑之有?假令下者举之,非下者固当举之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太下,故举而使之高。若本下,何举之有?如仲景治表虚,制桂枝汤方:桂枝,味辛热,发散,助阳,体轻,本乎天者亲上,故桂枝为君,芍药、甘草为佐。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制小建中汤方:芍药,味酸寒,主收,补中,本乎地者亲下,故芍药为君,桂、甘草佐之。一则治表虚,一则治里虚,各言其主用也。后之用古方者,触类而长之,不致差误矣。
药味专精
至元庚辰六月,许伯威年五十四,中气本弱,病伤寒八九日,医者见其热甚,以凉药下之,又食梨三、四枚,痛伤脾胃,四肢冷,时发昏愦。予诊其脉,动而中止,有时自还,乃结脉也。心亦悸动,吃噫不绝,色变青黄,精神减少,目不欲开,倦卧,恶人语笑,以炙甘草汤治之。成无己云:补可去弱。人参、大枣之甘,以补不足之气;桂枝、生姜之辛,以益正气。五脏痿弱,荣卫涸流,湿剂所以润之。麻仁、阿胶、麦门冬、地黄之甘,润经益血,复脉通心是也。加以人参、桂枝,急扶正气,生地黄减半,恐伤阳气。锉一、两剂,服之不效。予再候之,脉证相对,莫非药有陈腐者,致不效乎?再市药之气味浓者,煎服,其证减半,再服而安。
凡药之昆虫草木,产之有地;根叶花实,采之有时。失其地,则性味少异矣;失其时,则性味不全矣。又况新陈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倘不择而用之,其不效者,医之过也。《内经》曰:司岁备物。气味之精专也,修合之际,宜加谨焉。
汤液煎造
病患服药,必择人煎药。能识煎熬制度,须令亲信恭诚至意者煎药,铫器除油垢、腥秽。必用新净甜水为上,量水大小,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数。用纱滤去渣,取清汁服之,无不效也。
古人服药活法
在上不厌频而少,在下不厌顿而多,少服则滋荣于上,多服则峻补于下。
古人服药有法
病在心上者,先食而后药;病在心下者,先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者,宜饥食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食而在夜。
察病轻重
凡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其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效。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存。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于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
五宜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麻、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小麦、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盖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是故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浓。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气骨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
五伤
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
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则肉胝 而唇揭。
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五走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
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
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服药可慎
热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药。夫芳草之气美,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故非缓心和人,不可以服此。夫热气剽悍,药气亦然,二气相遇,恐内伤脾。脾者,土也,而恶木。服此药者,至甲乙日更论。
论药所主
海藏云:汤液要药,最为的当,其余方论所着杂例,比之汤液稍异,何哉?盖尹、仲景取其治之长也。其所长者,神农之所注也。何以知之?《本草》云:一物主十病,取其偏长为本。又当取洁古《珍珠囊》断例为准则,其中,药之所主,不必多言,只一两句,多则不过三四句。非务简也,亦取其所主之偏长,故不为多也。
天地生物有浓薄堪用不堪用
表格一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之绪也。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其主病何如,言采药之岁也。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先岁物何也,天地之专精也,专精之气,药物肥浓,又于使用,当其正气味也。五运主岁,不足则物薄,有余则物精,非专精则散气,散气则物不纯。是以质同而异等,形质虽同,力用则异也。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化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表格二 表格三 表格四 表格五 表格六 表格七 表格八 表格九
气味生成流布
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浓者为阴,薄为阴中之阳,浓则泄,薄则通;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中之阴,薄则发泄,浓则发热。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神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七方
大: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少则二之。
肾肝位远,服汤散,不厌顿而多。
小:君一,臣二,制之小也。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心肺位近,服汤散,不厌频而少。
缓:补上治上制以缓,缓则气味薄。治主以缓,缓则治其本。
急: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治客以急,急则治其标。
奇: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阳数奇。
偶: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阴数偶。
复:奇之不去,则偶之。是为重方也。
十剂
宣:可以去壅,姜、橘之属是也。
通:可以去滞,木通、防己之属是也。
补:可以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是也。
泻:可以去闭,葶苈、大黄之属是也。
轻:可以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
重:可以去怯,磁石、铁浆之属是也。
滑:可以去着,冬葵子、榆白皮之属是也。
涩:可以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
燥:可以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
湿:可以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属是也。
只如此体,皆有所属。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失矣。陶隐居云: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此十剂,今详之,惟寒、热二种,何独见遗,今补二种,以尽厥旨。
寒:可以去热,大黄、朴硝之属是也。
热:可以去寒,附子、官桂之属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