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卷。宋褚伯秀 (生卒年不详)撰。褚伯秀,字雪��,南宋末年钱塘 (今浙江杭州)人。杭州天庆观道士,师事范应元。此书前有刘震孙、文及翁与汤汉三序,都写于咸淳元年(1265);卷后有自跋,写于咸淳庚午年 (1270)。由此可知其书撰于咸淳之前,刊于咸淳年间。其跋称伯秀就学于范应元,感师恩,遂纂集诸解,七年而毕业。书中集郭象、吕惠卿、林疑独、陈祥道、陈景元、王雱、刘概、吴俦、赵以夫、林希逸、李士表、王旦、范应元十三家注,并断以己意。书内多引陆德明 《经典释文》,但不列于十三家之中。只用其书讲义理而不重音训。范应元本来没注 《庄子》,但因他是褚伯秀之师,所以褚伯秀在书中多处叙述范应元之论。褚伯秀集宋代及其以前诸家解《庄子》的梗概于此书中,更使鲜为人知的吴俦、赵以夫、王旦诸家之作依赖此书得以流传;后世学者通过此书也可了解前人研究 《庄子》 的梗概。所以 《四库提要》称 “伯秀编纂之功,亦不可没矣。”由此可知,此书对于研究《庄子》实为重要史料。现存明《道藏》本、清《四库全书》本。民国年间上海商务印书馆据明本影印 《道藏举要》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