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感雜病
百合狐惑陰陽毒(十三章)
百合、狐惑、陰毒、陽毒,非同氣也,而狐惑之神思迷亂有似百合,陽毒之膿血腐瘀頗類狐惑,不同之中未嘗無相同之象,而皆有表邪則同也。百合之病,有得於吐下發汗者,有不經吐下發汗者,是傷寒之變證也。狐惑之病,狀類傷寒,是傷寒之類證也。陽毒、陰毒之病,服藥取汗,是傷寒之別證也。其病氣之變現,固以本氣之郁發,然非有表邪之外束,則本氣何因而鬱發也?此可以會通其原病矣。
百合(九章)
百合一
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欲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時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合病者,傷寒之後,邪氣傳變,百脈一宗,悉致其病。百脈者,六氣攸分,五行不一,而百脈一宗,則殊途同歸,悉致其病,則百端俱集。意未嘗不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無語。動止不安,故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甘美之時,或有惡聞食臭之時。如寒而無寒,如熱而無熱,口苦便赤。諸藥不效,得藥則劇,吐利不測。身形如和,其脈微數。如是則經絡臟腑莫名其部,寒熱燥濕難分其條。此有法焉,觀其小便。溺時頭痛者,水降而氣升也。氣水一原,在上則為氣,是謂上焦如霧,在下則為水,是謂下焦如瀆,在中氣水之交,是謂中焦如漚。上焦清氣昏蒙,心緒煩亂,濁氣稍降,頭目猶清,溺時清氣降泄而濁氣升騰,頭上壅塞,是以作痛,此其病重,兩月乃愈。若溺時頭上不痛,但淅淅振慄者,氣雖上升,而未甚壅遏,其病頗輕,四十日愈。若溺時快然,但覺頭眩者,氣雖上升,而不至填塞,其病更輕,二十日愈。其溺時之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方出,或病二十日及一月而後見者,各隨其證之輕重而治之也。
百合二
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之病,即其溺時頭痛觀之,是病在氣分也。主氣者肺,肺朝百脈,百脈之氣,受之於肺,一呼則百脈皆升,一吸則百脈皆降,呼吸出入,百脈關通,是以肺病則百脈皆病。肺氣清明,則神思靈爽,甘寢飽食,肺氣不清,則鬱悶懊憹,眠食損廢矣。是宜清肺,肺氣清和,百脈自調。而其由來非一,則用法不同。若得於發汗之後者,是汗亡肺津,金被火刑也。百合知母湯,百合清肺而生津,知母涼金而瀉火也。
百合知母湯 十九
百合(七枚) 知母(三兩)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三
百合病,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百合病,得於下之後者,是下傷中氣,濕動胃逆,肺鬱而生熱也。滑石代赭湯,百合清金而瀉熱,滑石、代赭,滲濕而降逆也。
滑石代赭湯 二十
百合(七枚) 滑石(三兩,碎,綿裹) 代赭石(如雞子大,碎,綿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浸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石,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四
百合病,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主之。
百合病,得於吐之後者,是吐傷肺胃之津,燥動而火炎也。百合雞子湯,百合清肺熱而生津,雞子黃補脾精而潤燥也。
百合雞子湯 二十一
百合(七枚) 雞子黃(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浸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
百合五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瘀熱淫蒸,敗濁未泄。百合地黃湯,百合清金而除煩熱,地黃瀉胃而下瘀濁也。
百合地黃湯 二十二
百合(七枚) 生地黃汁(一升)
上,先以水洗百合,浸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六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是金被火刑,津枯而肺燥也。百合洗方,潤皮毛而清肺燥也。
百合洗方 二十三
百合(一升)
上百合一味,以水一斗,浸之一宿,以洗身。洗後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百合七
百合病,渴不差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百合病,渴不差者,是相火刑金而津液枯槁也。栝蔞牡蠣散,栝蔞清金而潤燥,牡蠣斂肺而止渴也。
栝蔞牡蠣散 二十四
栝蔞根 牡蠣(熬。等分)
上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八
百合病,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病,變發熱者,是濕動胃逆,而肺氣不降也。百合滑石散,百合清金而瀉熱,滑石利水而瀉濕也。
百合滑石散 二十五
百合(一兩,炙) 滑石(二兩)
上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熱除則止服。
百合九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百合病,見於陰分者,以陽法救之,陽長而陰自消,見於陽分者,以陰法救之,陰進而陽自退。若見於陽者,反攻其陰而發汗,愈亡其陰,此為逆也,若見於陰者,反攻其陽而下之,愈亡其陽,此亦為逆也。
狐惑(二章)
狐惑一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蝕於下部則咽乾,苦參湯洗之。蝕於肛者,雄黃散熏之。
狐惑者,狐疑惶惑,綿昧不明,狀如傷寒。而病實在裡,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飲食皆廢,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而無定色。此蓋濕氣遏郁,精神昏憒之病也。濕邪淫泆,上下熏蒸,浸漬糜爛,肌肉剝蝕。蝕於喉嚨,其名為惑,以心主藏神,陽分受傷,清氣燔蒸,則神思惶惑,而不靈也。蝕於二陰,其名為狐,以腎主藏志,陰分受傷,濁氣熏爍,則志意狐惑而不清也。蝕於上部,其病在心,心火刑金,是以聲嗄。心火升炎,下寒上熱,甘草瀉心湯,參、甘、薑、棗,溫補中脘之虛寒,芩、連、半夏,清降上焦之鬱熱也。蝕於下部,其病在腎,腎脈上循喉嚨,是以咽乾。其前在陰器,則以苦參湯洗之,後在肛門,則以雄黃散熏之,蓋土濕木陷,鬱而生熱,化生蟲䘌,前後侵蝕,苦參、雄黃,清熱而去濕,療瘡而殺蟲也。土濕則脾陷而不消,胃逆而不納,故不能飲食。君火不降,則見赤色。辛金不降,則見白色。壬水不降,則見黑色。病見上下,而根在中焦,總由太陰濕土之旺。甘草瀉心,溫中清上,培土降逆,狐惑之的方也。
甘草瀉心湯 二十六 (方見《傷寒·太陽》)
甘草(四兩,炙) 半夏(半升)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乾薑(三兩) 人參(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傷寒》無人參。
苦參湯 二十七
苦參(一升)
上一味,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次。
雄黃散 二十八
雄黃
上一味,為末,簡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
狐惑二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病者脈數,而無表熱,鬱郁微煩,默默欲臥,自汗常出,此狐惑之濕旺而木鬱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之四眥皆黑,以肝竅於目,藏血而胎火,木鬱生熱,內蒸而不外發,故脈數而身和,木賊土困,故煩鬱而欲臥,風木疏泄,故見自汗,邪熱隨經而走上竅,故目如鳩眼,營血腐敗而不外華,故目眥灰黑,此必作癰膿。若能飲食者,膿已成也,以肉腐膿化,木鬱鬆緩,是以能食。赤小豆當歸散,小豆利水而瀉濕,當歸養血而排膿也。
赤小豆當歸散 二十九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乾) 當歸(十兩)
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一章)
陽毒一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眉批:諸家皆以此為溫疫時病。
陽毒之病,少陽甲木之邪也。相火上逆,陽明鬱蒸,而生上熱。其經自面下項,循喉嚨而入缺盆,故面赤喉痛,而吐膿血。臟氣相摶,五日始周,則猶可治。七日經氣已周,而兩臟再傷,故不可治,《難經》所謂七傳者死也(「五十三難」: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七日肺肝再傷,故死也)。升麻鱉甲湯,升麻、甘草,清咽喉而鬆滯結,鱉甲、當歸,排膿血而決腐瘀,雄黃、蜀椒,瀉濕熱而下逆氣也。
升麻鱉甲湯 三十
升麻(二兩) 鱉甲(手指大一片,炙) 甘草(二兩) 當歸(一兩) 雄黃(五錢,研) 蜀椒(一兩,炒去汗)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陰毒(一章)
陰毒一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主之。
陰毒之病,厥陰乙木之邪也。肝竅於目而色青,故面目青。足太陰之脈,上膈而挾咽,脾肝鬱迫,風木衝擊,故身與咽喉皆痛。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升麻、甘草,清咽喉而鬆迫結,鱉甲、當歸,破痞瘀而滋風木也。
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 三十一
升麻(二兩) 鱉甲(手指大一片,炙) 甘草(二兩,炙) 當歸(一兩)
煎服依前法。陰陽毒有表邪外束,故宜取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