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为一,干之五爻分而为大有,以当三百六十之数也。干之四爻分而为小畜,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干之三爻分而为履,以当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之数也。干之二爻分而为同人,以当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之数也。干之初爻分而为姤,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数也。是谓分数也。分大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阳数当之。

  一生二为夬,当十二之数也。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四生八为泰,当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四兆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亿二千之数也。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亿之数也。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之数也。是谓长数也,长小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阴数当之。

  天统乎体,故八变而终于十六。地分乎用,故六变而终于十二。天起于一,而终于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 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地起于十二,而终于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 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亿也。 

  有地然后有二,有二然后有昼夜。

  二三以变,错综而成,故易以二而生数,以十二而起,而一非数也,非数而数以之成也。天行不息,未尝有昼夜,人居地上以为昼夜,故以地上之数为人之用也。 

  天自临以上,地自师以上,运数也。天自同人以下,地自遯以下,年数也。运数则在天者也,年数则在地者也。天自贲以上,地自艮以上,用数也。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数也。天自震以上,地自晋以上,有数也。天自益以下,地自豫以下,无数也。天之有数起干而止震,余入于无者,天辰不见也。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潜也,故天以体为基而常隐其基,地以用为本而常藏其用也。

  一时止于三月,一月止于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可变者七。七八五十六,其义亦由此矣。

  阳爻昼数也,阴爻夜数也,天地相衔,阴阳相交,故昼夜相杂,刚柔相错。

  春夏阳多也,故昼数多夜数少,秋冬阴多也,故昼数少夜数多。

  体数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坎离之策为用数三百六十。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去干与坎离之策为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为阳,一百十四为阴,去离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为实用之数也。

  盖阳去离而用干,阴去坤而用坎也。是以天之阳策一百十二,去其阴也。地之阴策一百十二,阳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阳也。极南大暑,极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其四十为天之余分耶?阳侵阴,昼侵夜,是以在地也。合之为一百五十二阳,一百十二阴也。

  阳去干之策,阴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为用数之用也。

  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三阳三阴,阴阳各半也。阳有余分之一为三十六,合之为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也,故体数之用二百七十,而实用者二百六十四,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也。六十四分而为二百五十六,是以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数也,故离坎为生物之主,以离四阳,坎四阴,故生物者必四也。阳一百一十二,阴一百一十二,去其离坎之爻则二百一十六也,阴阳之四十共为二百五十六也。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六爻用四位,离坎主之也。故天之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体数何为者也?生物者也。用数何为者也?运行者也,运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

  天以独运,故以用数自相乘,而以用数之用为生物之时也。地偶而生,故以体数之用阳乘阴,为生物之数也。

  天数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地数两,故十二而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干用九,故三其八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八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坤用六,故三其十二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干之余分,则干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于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坎离之不用也。乾坤坎离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故万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夫惟不变,是以能变也。用止于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数之赢也。数之赢则何用也?干之全用也。乾坤不用则离坎用半也。干全用者何也?阳主赢也。乾坤不用者何也?独阳不生,专阴不成也。离坎用半何也?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或用干或用离坎何也?主阳而言之,故用干也。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离坎也。阳主赢,故干全用也。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阳侵阴阴侵阳,故坎离用半也。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见也。离坎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踰之者,盖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

  干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故干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顺数之,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逆数之,震一,离兑二,干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干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干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圆者数之起一而积六,方者数之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阳主进,故天并其一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于十二也,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故天地之体止于八,而天之用极于七,地之用止于十二也。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

  方者展圆以为体,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

  故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体数成于四而极于十六也。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则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则八也,去其三则六也。故一役三,三复役二也。三役九,九复役八与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并一则为四,九并三则为十二也,十二又并四则为十六。故四以一为本,三为用。十二以三为本,九为用。十六以四为本,十二为用。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方者八变,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