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李心传 撰。
先儒谓上经天道,下经人道,晋韩康伯非之,当矣。程子复论分上下经之故,具说甚详。晦庵则以为简帙重大而已。信斯言也,则诸卦自可平分为二,曷为多寡之不齐乎?愚尝考之,上下篇之卦数虽不齐,而反复观之,皆为十有八。故系辞传亦言二篇之策,则其来盖远,未为无意也。
「见群龙无首」,自王氏以来皆以三字为句,郭立之独以五字为句,晦庵又推言之,其义甚美。但「群龙无首」,于象未为吉尔。先君子曰:此即天德不可为首者也。考之古书,「无」母通用,则无首者戒之之辞。以「利永贞」之例推之,亦当如此也。
先君子曰:易之三画,三才自然之数也。参之则九,两之则六。圣人以九六名爻者,虽起于倚数,而参之揲蓍之余数,与五行之行数,亦无不合焉。击辞传中论数之文,尽于此矣。郑氏曰:「媾,犹会也。」
先君子曰:屯六二近初九之阳,而正应在五,然震之性动而趋上,竟舍初而归五。蒙六三近九二之阳,而正应在上,然坎之性陷而趋下,乃舍上而求二。先君子论卦画详明如此,先儒所未及也。
先君子曰:二以诚实居中,理固得矣。而先后二阴陷之,故窒塞而不通,惕惧而不安。
讼而见抑者,必惩创而无他虑;讼而获胜者,将满假而有后忧。故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是因讼而有失也。然而无眚者,祸止此也。或锡之鞶带,是因讼而有得也。然而三禠之者,忧未已也。先儒之说,于义固安,但辞若未顺耳。郑氏曰:「小国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税三百家,故三百户也。」
王氏以「贞厉」为句,程子以「厉终吉」为句,晦庵又以「厉」字自为句,其读最善。
葆光处士张舜元,名弼,莆阳人。绍圣中,时命为泉州州学教授阙。
荆公曰:「律如同律,听军声之律,法律之律,三代未有。」律书曰:「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武王伐纣,吹律听声。
张子以「舆尸」为「不一」。先君子曰:「或者不一也。」
先君子曰:「军事出则尚右,故旋反为左次也。」春秋左传:师三宿为次。
先君子曰:「六五宽柔之主,以之兴师则不暴,以之任将则疑于无断,故有舆尸之戒。」
「有禽」,徐氏本作「擒」。愚谓:以恒九四「田无禽」例之,则所谓「有禽」,当为动而有获之象。
唐章怀太子云:「坤为土,缶之象;坎为水,雨之象。坎在坤,故曰有孚盈缶。」
王肃本「匪人」下有「凶」字。卦辞连卦名者四:履也,否也,同人也,艮也。此皆无义,但有反耳。「否」下三字疑衍。
「素履往」,即中庸所谓「素位而行」者也。「独行愿」,即中庸所谓「不愿乎其外」者也。张子以为「素洁」,盖从王氏而失之。
「考祥」,古本或作「考详」。晁氏曰:荀作详,审也。文意尤顺。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
先君子曰:卦言「来」者,谓天气之下降。爻言「往」者,谓君子之上亨。卦以气言,爻以位升也。郑氏曰:「莽」,丛木也。大阜曰陵。
门外之治义掩恩,故柔弱则「往吝」。门内之治恩掩义,故刚者又戒以不可坚贞也。褚氏曰:八月观也。过,王肃音戈。
礼记缁衣篇引此爻辞,而「贞」作「侦」。郑注:「侦,问也。」恐误。「遁」,释文又作「遁」,同,隐退也。先君子曰:卦下故曰「尾」,譬之他卦,以足趾为喻者也。止而不许,则可以免祸,此乃所以为阴柔之戒。愚案:此卦四阳爻皆以遁阴为义,二阴爻皆以系阳为义,而先儒一之。惟先君子以画言,故得经世意也。又以既、未济首尾之象观之,此说尤顺。
上三爻曰「好」、曰「嘉」、曰「肥」,取义皆一,但愈远则愈贵耳。子夏传:「肥,饶裕也。」
文选张平子思玄赋:「利飞遁以保名」,五臣注:「遁」上九:飞遁无不利。九师道训曰:「遁而能飞,吉孰大焉。」
先君子曰:易中以「大」名卦者凡三,皆阳画四而阴画二。孔颖达曰:「说文云:耐者,须也。谓颐下之毛,象形字也。古者犯罪,髡其须,谓之耐罪,故字从寸,寸为法也。」古字亦有误不安「寸」,直作「而」字者。
郑氏读连如字,云迟久之意。
贾氏周礼疏云:「离为日,日圆;巽为木,木器圆。簋象。」其穿凿如此。「已事」,虞氏作「祀事」。
先君子曰:三以阴居阳,震动不安,有凶之象。
先君子曰:「益用凶事」,如周礼「以委积待凶荒,以荒礼哀凶札」者也。益之为卦,初则可以用之于大事,二则可以用之于大礼,三则可以用之于大灾,四则可以用之于大迁。厚下之益,无所不利。
「立心勿恒」,犹云「不恒其德」,非谓不令如是也。先君子曰:天下之事,不至于决则不通。故杂卦之次序,与十三卦之制器尚象,皆终乎夬。
「告自邑」,与泰上九「自邑告命」之意同。盖欲决小人,而命出于下,则权柄移而不可以即戎矣。
夬之初九,欧公曰:「圣人之用刚,常深戒于其初。」先君子曰:此以戒君子之未得位,而愤性以决小人者也。
张子、程子以「行止皆凶」释之。愚谓,当决之时,而四以阳居阴,失位不进,臀无肤,其行次且矣,似不必分也。四,兑体,羊也。「牵」,与姤「柔道牵也」同义,言引而进也。众阳共决一阴之时,四能自引以进,则可亡悔。然非有刚明之才,必不能信也。先君子曰:此爻与大壮九四爻位皆同,而吉凶不同者,彼震体,此兑体也。愚谓君子去小人,固当从容谨重以图全,不可迟疑退缩以招悔,故爻辞有「牵羊」之悔。
郑氏曰:「斋咨」,嗟叹之辞也。马氏曰:「悲怨之声。」晁氏曰:「咨」,虞作资,云赙也。郑氏曰:「自目曰涕,自鼻目洟。」「用见大人」,荆公、程子皆云用此道以见大人。
「困于酒食」与「不为酒困」之「困」同。
郑氏曰:二据初,辰在未,未为土,此二为大夫有地之象。未上值天厨,酒食象。「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用也。二至四为离火,火色赤,故云「朱绂」。汉儒象学拘泥如此,
「朱绂方来」与「轩冕傥来」之「来」同。释文曰:「蒺藜」,茨草。荀爽、王肃、陆绩本「劓刖」作「臲」,●云:不安貌。郑氏曰:「劓刖」当作「倪㐳」。晁氏曰:案象数当作臲,●古文作倪㐳。
臲,●说文作「劓」,●云「不安也。」薛氏作「劓杌」。「公𫗧」犹言「公膳」。
先君子曰:震六爻,阳爻,震物者也。阴爻,被震者也。王氏曰:「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客舍者。」案,子夏传及诸家「资斧」并作「齐斧」,惟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诏陈霸先檄与王氏本同。张轨曰:「齐斧,黄钺斧也。」虞喜志林曰:齐当作斋,斋戒入庙而受斧也。
居丰而有庆誉,易也。在旅而有誉命,可谓难矣。
张珍甫曰:「此卦火以不炎为利,水以不泄为利。」
仓颉篇云:「鬼,远也。」颜师古注汉书云:「鬼方,言其幽昧也。」张子曰:「变言其著,化言其渐。」晦庵先生曰:「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二说不同。愚以经考之,有自化而至于变,如系辞传「化而裁之谓之变」者是也。此即张子之说。有自变而至于化者,中庸「动则变,变则化」者是也。此即晦庵之意。又晦庵又言「当通观之乃可。」即此意也。
游定夫曰:「应地无疆」,指君子攸行言之也。
卦辞言「元亨利贞」者六,「乾」也,「屯」也,「随」也,「临」也,无安也,「革」也。传独于乾析为四德,而自「屯」以下,言「大亨贞」者二;自「临」以下,言「大亨以正」者三。晦庵曰:「自屯以下,释元亨利贞,乃用文王本意。」得之矣。「利建侯」,即书所谓「建侯树屏」,诗所谓「建尔元子,俾侯于鲁」者也。
易言「利涉大川」者九,卦辞七,需、同人、蛊、大畜、益、涣、中孚也。爻辞二,颐上九、未济九三也。言「用涉大川」者一,谦初六也。言「不利涉大川」者一,讼也。言「不可涉大川」者一,颐六五也。言「利见大人」者七,卦辞四,讼、蹇、萃、巽也。爻辞三,乾九二、九五、蹇上六也。言「用见大人」者一,升也。言「刚中而应」者凡五,师也,临也,下应上也。无妄也,萃也,升也,上应下也。以卦论之,二五相应者凡三十,圣人惟于此五卦言之,略举以明义也,必为之说,则凿矣。
后夫谓上六乘阳,无顺从之义。
张子曰:凡言「亨」者,皆阳也。
言「光明」,言尊而光,皆以艮止取义。
刚应,谓四为群阴所应。
需于「利涉」言「有功」,此言「有事」。有功者,需之之久,必有其功也。「有事」者,乱之之极,方进而有所事也。
「乾行」以理言,「天行」以气言,此又不可不辨。
蛊、剥、复言「天行」,义同
设险,如秦关剑阁以至城郭沟池之类,皆是。方城汉水乃地险耳。
「终则有始」,蛊与恒两言之,其义盖同。
咸、恒、萃皆兼天地万物言之,其专指天地而言,则复与大壮而已。先君子曰:巽、离皆女子之卦,而在离则论女,在巽则论男,岂非专取画而生义乎?
小事吉与小过傅同。程氏以卦才之善释之,似非也。王氏曰:「易背为止」,以明背即止也。晁氏曰:止字当依卦辞作「背」。王弼妄为之说,虞翻辈何得无一言?盖是时尚未错谬也。
王肃本「女归吉也」作「女归吉,利贞」。晁氏曰:虞亦无「也」字。先君子曰:传因涉川而论乘木者凡三卦,惟此言有功。盖木行水上,独此象为著也。故系辞传曰:「舟楫之利,以济不通,盖取诸涣」,
志行正惟此与?临之爻两言之,
「以贵下贱」,非独此爻也。传以始变之卦,故一明之耳。「乘刚」之义,传凡五言之,屯二、豫五、噬嗑二、困三、震二。而彖传又有「柔乘刚」、「柔乘五刚」,盖举其重,不必尽见也。
郭京云:尝见王辅嗣亲笔鹿作麓,以从禽上有何字。晦庵疑其妄。案,王肃本已作「麓」,京岂用之欤?小畜彖传言「施未行」,则是全未得行之意,此但为未光耳。若颐之六四,则施光矣,
何可长也?凡四言之。此爻与豫之上六、中孚之上九,皆戒之之意。若否之上九,则幸之之辞也。
「行不顺也」。晦庵曰:顺当作「慎」。盖「顺」、「慎」古字通用。荀子「顺墨」作「慎墨」。
「顺巽」之义,此及渐六四、家人六二,凡三言之。巽体此与家人则但取其义耳。不言「天上有云」,而言「云上于天」,见其气之上升也。「未失常」,于师六四再言之。皆一意也。
以九居五,正而又中者也。屯之时不足以当此义,故于需与讼明之。若豫与晋之六二,则柔之中正者也。姤与井之九五,皆直言卦德,故无「以」字。
需上六与「随」初九同,皆变而不失正者。王肃曰:「畜,养也。」
举爻者凡三十有二,初凡五,比、大有、观、涣、中孚。二凡八,颐、恒、大壮、明夷、家人、井、解、损。四凡二,贲、兑。五凡八,豫、贲、大畜、离、姤、损、丰、巽上,凡九。履、豫、大有、坎、井、鼎、归妹、旅、兑。而六二之吉,凡再言之。明夷、家人九二贞吉,凡三言之。大牡解、未济。六五之吉,凡四言之。贲、大畜、离、丰。惟履、豫、井、鼎、旅之辞取在上之义,其他未必皆有意。
位正中凡三言之。比、随、巽之九五皆同。
上合志。此与大畜九三、升初六,凡三言之。皆谓上与阳爻合也。损初六尚合志同
位不当凡十六。惟晋、夬、萃、丰、小过为以九居四,大壮以六居五,余皆以六居三,履、否、豫、临、噬嗑、睽、震、兑、中孚、未济也。然爻位不当者,盖不止此,圣人亦随事明之耳。
志行此及否、睽、未济之九四,凡四言之。岂非谓其离下而进于上乎。
位正当。此及否、兑、中孚之九五,亦四言之。「孚于剥」之属,正与此同。否、中孚又自有意,说具本卦。或言「有庆」,或言「往有庆」,而大有庆者,独于此爻与颐之上九言之,其吉可知矣。
「志在外」此与咸初六、涣六三言之,皆内外之相应者。涣六四言「光大也」。虽无「以」字,义与此同。
「中以行愿」,此「中」字恐与上爻「中心」之「中」同。
「又谁咎」,凡三言之,在解与节者,其意不同,说具本卦。困九五亦云「中直也」,义与此同。
「志末得」。案:谦之上六、困之九五,义与此同,说具本卦。易而无备也。晦庵曰:「太柔则人将易之,而无畏备之心。」愚案,此说本出程子,然以爻论之,柔得尊位大中,则不失于弱矣。张子曰:「君子至平易,有何关防疑备?惟以抑抑威仪,维德之隅,俨然人望而畏之,既易而无备,则威如乃吉也。」此虽王氏旧说,于文则顺矣。
巽上六亦云「上穷」,皆谓在上而极耳。
传言「得中道」凡四,离以六居二,固得中矣。而比爻与解、夬皆以九居二,是以阳居阴为得中也。岂非所谓时中者欤?既济六二与此同。
「咎不长」,大壮上六同此意。
「行中」疑与泰爻辞「中行」同意。
「志在内」,此及蹇之上六两言之。内,谓内卦。
亦可丑,与解之六三同,其义一耳。
「未失道」,与睽九二同。
释文云:「敕,俗字也。」字林作敕。
「不行也」,一本上或有止字。「未光也」,与震九四、兑上六三言之。
「未光也」,本或作「未光大也」。
「聪不明也」,与夬九四同。岂非泽上于天,亦为水涸之象乎?
「终无尤」,此及剥六五、蹇、旅六二、鼎九二,凡五言之。尤,罪自外至者也,故守正则无尤矣。
大畜六四、升九二皆以「有喜」赞之。此爻为能求贤以自助,是可喜也。象言「君子」五十三,言「先王」七,比、豫、观、噬嗑、复、无妄、涣。言后三,泰、复、姤。言「大人」与上各一。离、剥。先王者,立法创制者之称;君子者,有德有位之通称;上者,在人上者之通称;后者,有天下者之通称;大人者,德位并至之称。此卦六五不为君位,故指阳为上,而不言后王。
先君子曰:未有与者,无应故也。若在上者有以与之,则为祸烈,而君子无唯类也。程子曰:「剥之未盛,君子有与,犹可胜也。」此意甚善,第于文义若相戾耳。况传文与井九二略同,恐不应为两说,
终不可用也。此及丰九三两言之,大抵一意。
「后」即书所谓「元后」也。「省方」即观之「省方」也。王氏以「方」为「事」,张子以「后」为「继体守文之君」,疑皆失之。
「义无咎也」。此及解、渐、既济之初爻,凡四言之,意各有异。盖解渐自可无咎,此及既济则有谨戒之意耳。
「未富也」,愚闻之邑人班邑新曰:「无妄之福,未可以为富也,固有之也。」益六三与此同。
丰之五、兑之四言「有庆」,略与此同。至于「中有庆」、「往有庆」,则各以其爻义言之。若所谓「大有庆」者,则有取义之爻,各具本传。
先君子曰:畜极而通,君子之道将盛行于世也。程子以「说」为设问之辞,道路之道,疑皆未安耳。
亦可丑也。此及解之三,凡两言之,义盖一耳。
「得中道也」,解、夬之九二皆言之。离王公,梁武帝读「离」作平声。
涣之六四「涣其群」,而传曰「光大也」。此爻「憧憧往来」,与涣之四正相反,故其辞然
无所容,与离九四同。
「不可大事,兴丰其沛」之意同。盖刚虽得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
小人否」也。以文考之,晦庵之说为顺;以韵叶之,程子之音为得。无所疑也。此及升之九三并言之,此决于退,彼决于进,时之宜耳。
爻辞言九二「贞吉」者三,而此言「以中」,解言「得中道」,未济言「中以行正」,大意相类,但各叶韵耳。
「位不当也」,谓大壮之世,以柔居尊,失其壮矣。
传文多举首句,所谓「独行正」者,乃并「贞吉」赞之也。张子曰:有应在四,居下援上,故曰「未受命」。张子之意,犹所谓「赐不受命」者也。如此则与「正见必摧」之说又相反也。先君子、晦庵皆曰:初在下位,未有官守之命。程子曰: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此言得之。
「威如之吉」,与大有之传略同。盖夫子虑人以猛为威,故特出此义。先儒各自为说,失之矣。
先君子曰:离兑皆阴,而性不同。传言「睽中有合」,所以责君子济睽之功。象言「同中有异」,所以论君子不苟同之性。睽六五与晋六五同,皆文明柔顺虚中之主。往则有庆。王氏、张子、程子皆以为六四当位,处阴之实。先君子曰:六四「往蹇来连」者,以九三、九五阳实居当其位,而乘承之际,实遇之耳。此说极顺。
阳刚中正,虽居蹇难,不失其节,所谓得道者多助也。「以从贵也」,与鼎之初六同义,则稍异。
「明两作」、「雷雨作」,二象皆当以作字为句,程子误也。宜负而反乘,与老妇士夫之丑同,未当位也。案,诸爻失位者,皆云「位不当」,而此变其文者,谓未当君位,故但去其应也。若进而之五,则当尽去群阴,乃为得耳。
益之五,损之上,皆以益下为「大得志」,与升子尊位者同,圣人之意可见矣。
后汉向长读损、益二卦,喟然叹曰:「吾今已知富不如贫,贵不如贱,但未知死何如生耳。」愚谓君子生顺死安,未闻以死为贵也。贫贱之人,固寡怨咎,然得其志而大行于天下,非达而在上者能之乎?长所言,非易之意矣。
五比于六,非其罪也。但时位如此,则中心歉然,自以为未光耳。晋之「道未先」,萃之「志未光」,与此大同而小异。
「远近」,亦以位言,盖二近而四远也。
「中」,正也,与井之升同,皆阳刚在上,自然中正,故不言「以」。「除」,本亦作储,又作治。王肃、姚氏、陆氏曰:「除」,犹修治也。「未光」,释文云:一本作「志未光」。「以高大」,一本「高」字上有「成」字。
「有庆」、「有喜」,大意略同。所从言之异者,恐以叶韵耳。程传所云已为平正,必谓大贤以上,命不足道,但当不有其身,则孔子微服,孟子之有戒心,皆为隐情惜己者矣。「致命」,如「致知」之致,孔子言道之废兴,即推致之谓,恐与「见危授命」不同。后见上饶余大雅正叔记晦庵语录云:「泽无水,困。不可以有为,然后付之命。」与本义不同,当考。以居中而有福庆,谓其得所欲之多也。
虽不当位,彖与爻传三言之,小畜乃为无位,此爻与未济则为「失位」耳。
「以中直也」,与「同人之乾」同义,亦无异。「受福也」,与井之坎同。
「未当也」,案:归妹之大壮赞辞同此。以韵叶之,皆为平声,则此言宜与需之小畜赞辞同义。
「吉行也」,与丰九四之「吉行」大同小异,此言亦为井地设。「劝相」,即相友、相助、相扶持之意。「时舍也」,与乾九二文言传同。王氏、程子以文言为「次舍」之「舍」,此为取舍之「舍」,晦庵皆读作上声。愚谓二卦音义固所当同,但皆作去声,乃为「惬」耳。「时舍」,犹云时止。
顺以从君,小人之事也。君子则可否相济,不但顺从而已。
越五应上,故为「失义」。
荆公曰:资九二之中以为实。丑,类也。三与初、二为同体,上比于四,则离其类矣。妇谓四,自三论之,四非婚也,乃寇也。能御之,则与其类为能顺以相保矣。
「顺以巽也」,此爻乃所以成巽者,故云。
丰六二与大有九五赞辞同,上下之位为少异耳。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丧牛之凶」,本或作「丧牛于易」。
晦庵曰:「或言中正,或言正中,盖协韵也。」「得愿也」,与渐九五略同。
「泽上有水」,释文云:「本作泽中有水者,非。」
先君子曰:「议狱」如周官之八议。愚谓「缓死」即「三宥」之意。「志未变」,与「家人之渐」同义,志变则有他矣。
「濡其首,厉」,何可久也。二句自协韵,「厉」字疑衍。
未济征凶,位不当也。据此文,则爻辞「利涉大川」上,宜有「不」字。释文曰:「系」字,从●若从●下糸者,音口奚切,非。释文曰: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记于杂卦,皆有「传」字。晁、吕氏定从古,晦庵用之。
汉儒或以此篇为易大传,未详所据。
司马谈论六经要指引「天下殊涂而同归,一致而百虑,谓之易大传」,此今系辞下传中语也,故相承以系辞传为大传。然刘向封事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此岂系辞传中语乎?意者秦、汉诸儒自为易大传,如伏生尚书大传之比,其间引系辞之文,而谈不考详,误以为大传耳。亦犹「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本易纬之文,而汉儒所引乃冠以「易曰」二字,卤莽类此,要不足据也。
坤作成物。虞氏、姚氏皆作「坤化成物」。
简能。姚氏曰:「能」当作「从」。
系辞焉而明吉凶。虞氏本「吉凶」下有「悔吝」二字。
虞氏本作「昼夜者,刚柔之象也」。
三极。程子训「极」为「中」。陆氏曰:「极者,至也。」马氏曰:「三极,三统也。」王肃曰:「阴阳、刚柔、仁义也。」郑氏、韩氏曰:「三才也。」本义从之。
京氏曰:「序,次也。」陆氏曰:象也,虞氏本作「象」。所乐,虞本作「所变」。说文云:「爻,交也。」
马氏曰:「疵,瑕也。」愚案:「小疵」即前章所谓「忧虞」也。
韩氏曰:「爻之所谓曰位,六位有贵贱。」案,此言与首章「贵贱位矣」之意同,而韩氏于首章乃以「万物贵贱之位」释之,其失可见矣。
晦庵曰:齐犹定也。小谓阴,大谓阳。此本荆公说。张子曰:「卦有称名至小而与诸卦均齐者,取类大也。」如此则下文当言「卦无小大」矣。张子失之。
虞氏曰:「辨别也。」京氏曰:「明也。」
王肃曰:「震动也。」马氏曰:「惊也。」郑氏曰:「惧也。」周氏曰:「救也。」京氏曰:「准等也。」郑氏曰:中也,平也,
大也,天也,阳也,日也,易也,皆指乾也。广也,地也,阴也,月也,简也,皆指坤也。
晦庵曰:成性,本成之性也。存存,谓存而又存,不已之意也。张泳记晦庵语录云:成性谓未尝作坏。存存,言常在此存之又存。
晦庵曰:「释乾上九爻义,当属文言,此盖重出。」愚尝疑系辞杂论诸爻,似文言之未成者,故其体绝相类。然坤文言视乾已甚简略,则他卦不必尽作,岂圣人姑举此诸爻以见义例,如三陈九卦之比欤?言语以为阶姚氏「阶」作「机」。
为易诸本多云「作易」,今从释文及朱本。
「再扐而后挂」此下传文。「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凡四十四字,韩本属于此下,朱本移在此章之首。盖此章专论大衍之数,揲蓍求卦之法,不当以天地之数参错乎其中也。今依汉书律历志文,别自为章在后。策,释文云:「亦作策。」
案:蔡邕灵宪曰:「微星之数,凡万一千五百二十。」此虽无与于易,亦可见天地自然之数矣。
变卦之数,与焦赣易林合。张葆光曰:「四千九十六卦,凡七十三万七千二百八十。」策。祐,荀氏作「侑」。
第十章。案:韩本此章止于「可以祐神矣」。虞翻云:「此本美大衍四象之作,而荀谞上为章首,尤可怪笑。」裴松之云:「谞,荀爽别名也。」程子亦云:「此句与上文相连。」今从程子、晁、吕、朱本,但递降为第十,盖以分第八章为两章故也。
以前章考之,辞、象皆居者之事也,变、占皆动者之事也。制器如罔罟、耜耒、舟楫、杵臼之类。
至精,魏志桓阶奏作「至赜」。
李守约记晦庵语录曰:「此言感通,后言穷理尽性,本论易,非论人。」诸家皆借以论人,亦通。
第十一章诸家皆止此,但在韩本为第八,程子、晁、吕氏本为第十耳。案先儒言金、木、水、火得土而成,似未尽善。郑氏曰:「自五以上,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六以下,气并则成矣。」其言是也。
第十二章案:韩本「天一」至「地十」凡二十字,系于「夫易何为者也」之上;「而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凡四十四字,系于「再扐而后挂」之下。其文参错,不相贯属。故张子又曰:「圣人之于书,亦有不欲一并说尽者,或在此,或在彼,要终必见,但俾学者潜心,盖谨之也。」晦庵则以为错简,移此六十四字,系于「大衍之数五十」之上,盖合天地大衍之数为一章也。今案郑康成言易、诗、书、春秋简长尺二寸,每简三十字;孝经半之;论语简八寸。盖古人简册,字有定数,每一简三十字,则错一简亦三十字。近世诸儒,于经文之可疑者,类以错简名之,然文章句多寡不齐,恐非错简也,但传写者偶失其次耳。又案:汉书律历志引此文,自「天一」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前后相连,盖班固之时,本犹未错,今从韩本二十字无次,而依律历志本,以四十四字附之,庶文理变通,又有依据也。
法象,即前章所谓「成象效法」者也。变通,即此章所谓「阖辟往来」者也。悬象著明,言日月丽天,垂象最著,
莫大乎蓍龟。古本「大」作「善」。
后汉书杨赐传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魏志辛毗等奏亦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效之。」皆与韩本不同。第十三章韩本连下章,为第九,晁、吕本不连下章,为第十一。
易曰:「自天祐之。」旧本系之上章,而无其说,诸儒或通作一章,误矣。
右第十四章韩为第九,朱、晁、吕本第十二。
第十五章韩为第十一,朱为第十二,晁、吕「鼓之舞之」以上为第十三,「乾坤其易之缊」以下为第十四。今本定为十五章,盖次第从韩,分合从朱。理者,不相侵乱之意。且以税敛言之,什一者,天下之正理也。什而取二,如鲁之法,则上侵下矣;二十而取一,如貊之道,则下侵上矣。皆非所谓理也。后世兴利之臣,往往借此说以文奸言,故不可以不辨。
观象观法,以作易言;上篇仰观俯察,以用易言。
京氏曰:「耜,耒下耓也。」耒,耜上句木也。耓,敕丁反。陆氏云:「广五寸。」孟氏曰:「耨,耘除草也。」说文云:「耜,曲木,垂所作。」岂神农始作未备,而垂益之邪?世本云:「祝融为市。」祝融,颛顼臣,在黄帝后,恐误。或者神农创之,祝融益修其政邪?盖懋迁有无,禹亦举行之耳。
张子谓易言制作之意,止取义与象契,非必见卦而后始有为也。盖先儒误以为文王重卦,故有此论。而或者困、益、噬嗑之象,又以为神农重卦,龟山先生遂以为画前之易,其误益以甚矣。
「以全身也」,诸本作「存身」,朱本从释文。「死其将至」,「其」,诸本作「期」,今从释文。
临邛张文饶,名行成,乾道间为兵部郎中。乃云:「三陈九卦者,明天用二十七也。序十三卦者,明地用七十八也。二十七者,卦体也。其爻用,则百六十二者,九九之合也。七十八者,爻用也。其卦体,则十三者,闰岁之月也。皆数之自然也。」其索合如此,此程子所以置数而论理也。
李寿翁云:「以九居五,以六居二,位当之卦十有六,宜无不利,而二五之辞多艰。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位不当之卦十有六,宜有悔吝,而二五之辞多吉。盖君当用虚中以行其刚健,臣当用刚中以行其柔顺。」
文言传者,十翼之第七篇也。先儒以其首章八句,与春秋传所载穆姜之言不异,疑非孔子之言,故梁武帝以此篇为文王所作。而吕氏音训取朱内翰之说曰:「司马迁谓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信斯言也,则古有是言,孔子文之而已。晦庵曰:疑古有是言,穆姜称之,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辞。盖传者欲以明此章之为古语也。愚案:春秋传乃战国时人所作,记获麟后五十年事,疑其取诸此传,如王肃采中庸为家语之比。若谓下文加「子曰」字以明此章之为古语,则系辞、说卦诸传,岂皆古语乎?况系辞传文全体与此同,故愚疑此二传,往往后人取夫子之说而汇次之,故文势节目颇与中庸相似。王氏注本附此篇于经卦末,晁氏从古别出为传,今从之。
荀卿以括囊为腐儒之事,不可谓之识时矣。
赞,如赞化育之赞,生,如生八卦之生。
褚少孙补龟策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生满百茎。汉儒之说如此。今犍为郡,田野闲生此蓍草,一本百茎,绝无余支。愚亲观之,但长可二尺余,不尽如先儒之说也。
淮南子云:上有丛蓍,下有伏龟。褚少孙云:蓍生满百茎者,下必有神龟守之,上常有青云覆之。洪范五行传云:蓍百年一本生百茎。许叔重说文云:蒿属,生千岁,三百茎。易以为数,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王仲任论衡云:七十岁生一茎,七百岁生十茎,神灵之物,故生迟也。陆玑毛诗草木疏云:「似藾萧,青色,科生。」本草:蓍生少室山谷。图经云:「今蔡州上蔡县曰龟祠,其旁生如蒿,作丛,高止六尺,一本一二十茎,多者三五十茎。生便条重,所以异于众蒿也。愚所见者,嘉定府有之,状如蒿属。闻诸土人云,其生亦如常草,但一本百茎,此为异也。」若如说文所云,则三尺之蓍,挂扐布筭,已自不易,况九尺乎?
唐本注云:「駮若马,锯牙食虎豹,取其至健也。」如此说,则当云「为駮」,不应有「马」字。
荀九家有「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牝,阴物也。迷,先迷之意。方,地之形。囊,所以容物。裳,下服。黄,地之色。帛,桑土所生。浆,未详其义。九家:艮为鼻,身之止者,背也;面之止者,鼻也。
张葆光曰:「八卦设而万物之象备,孔子陈之于说卦者,盖明其例耳,非至于此也。见于易者,说卦有所不陈;东于说卦者,易有所不尽。」此可识其意矣。
「作罔罟以佃以渔。」纬书出先汉,既有罔字,则隋唐本无者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