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真经循本卷之四

庐陵竹峰罗勉道述门人彭祥点校

内篇养生主

此篇言养生之主。先言养生砉当顺其生;后言虽云养生,实视死生为一。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砉,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近,附近之近。缘,顺也。督,中也,衣背缝之中曰裻,亦取此义。为善者必有名称,为恶者必有刑罚,善养生砉释知而善恶两忘。谓其为善则无近名之美,谓其为恶则无近刑之祸,盖无善恶之进则自超乎刑名之外。但胶吾之中以为常。老氏所谓中砉,抱一守中之中,非谓夹善恶中间也。朱子书皇极辩后非之,未必是其本指。

庖丁为文惠君梁惠王解牛引喻养生,手之所触,肩之所倚。

用力而肩斜。

足之所履,膝之所踦音纪以膝柱之,砉音阒然向音响,然,奏刀騞轰入然,

砉声,犹微响则可闻矣。騞,则声大矣,奏刀砉其用刀有节奏如奏乐然。

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经狸字之讹首之会。

《左传》注:桑林,殷天子之乐。《礼记》:射义,诸侯以狸首为节。又曰:狸首砉,乐会时也。又曰: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举此二乐章者,为汤祷桑林以身为牺牲,诸侯歌狸首以射首不来朝砉。皆於解牛有取义也。

文惠君曰:嘻音熙叹声,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砉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砉;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

目之官,司视。

依乎天理,

天,自然也。理,条理也。牛之身体其间有天生自然之条理,依而解之。

批音披大郄隙同,导大窾空处,因其固然。技经肯綮苦梃切之未尝,

肯綮,筋骨交结处。

而况大軱音孤大骨也乎!良庖岁更刀,割也;

但割肉,而不中骨。

族众也庖月更刀,折也;

折断其骨,故损刀;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

前言三年,此言十九年,积至一章之数也。

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於硎。

刃者,刀之锋铓。硎,磨刀石也。

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於硎。虽然,每至於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音或然已解谐上,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又下一转,虽是吾之用刀固善矣,每至族庖用刀之时,吾见其为之甚难则又不敢自恃,惕然为之戒惧。昔之不以目视者,视为之凝止;昔之神行者,行为之迟缓,昔之游刃有余者,动刀甚微焉。乃至謋然已解,如土之委地,则提刀而立,为之四向顾眄而目空无人,为之踌躇少立而满惬其志,於是善其刀而藏之。养生之道何以异此。

公文轩

公文氏轩名,宋人。

见右师

宋官有右师、左师。

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

偏则为介,刖而为右师,如孙膑之类。

天与?人与?

莫是天命欤?莫是人所致欤?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自言自答曰:此介者,出於天非人也。人必有两足,相与今乃独足,是出於天矣。言遭则亦是命当如此,无非天也。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求也畜音勖乎樊中笼也。神虽王,不善也。

雉在泽中饮啄自如,不求就养於樊笼。若在樊笼,神虽养得完全,终是局促,不以为善。言独足何妨,但居右师之职,既有官守,宁无祸患?此失其养生之道者也。

老聃死,秦失读为佚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老聃弟子问秦佚非老聃之友邪?秦佚曰:然。弟子曰:既是老聃之友,岂能无情?今吊焉,三号而出,可乎?

曰:然秦佚曰。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

其指老聃。始,五?以弟子为是老聃之徒,而今见其非也。谓未免世俗之情。

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会,犹感也。遁天,遁逃天理。倍情,违背真情。忘其所受,忘其受命於天者,自有一定之数也。刑,罪也。言向时入吊,见老少哭之过哀,彼其所以感会於心,必有不求其哀而自哀者。日哭、日言者,哭而且言也。此是遁逃天理违背真情,忘其受命之初者也。上古虚无恬淡之世,若有如此,便是逆天底罪人,责弟子典丧之过。

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一及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音玄解。

生者,适然而来,如时之忽至。死者,适然而去,如时之顺去。安其时则生不足乐,处其顺则死不足哀。帝即天也。帝之县解者,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人禀受以生便有喜、怒、哀、乐、吉、凶、悔、吝为其所县系,若安时处顺,哀乐不能入,则天之所县系者解散矣。上古之人皆如此,故秦失止於三号而出也。

指穷於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又说个譬喻,以明死生之理。如以指计薪,薪多而指有穷尽。及火相传烧,而不知其即时罄尽。人未有不死者,哭之何为过哀。前二节言养生,后一节言死生如一。视死生如一,乃所以养生也。学道者当以此为养生之主。

南华真经循本卷之四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