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难曰。脉有损至。何谓也。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一息四至)三至曰离经。

(一息六至)四至曰夺精。(一息八至)五至曰死。(一息十至)六至曰命绝。(一息十二至)此至之脉也。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一息二至)二呼一至曰夺精。(一息一至)三呼一至曰死。(一息半一至)四呼一至曰命绝。此损之脉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

诊损至之脉。以医者之息数。定病者之至数。至脉从下上者。从肾而上也。损脉从上下者。从肺而下也。此言损至脉大纲。损脉之为病。奈何。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也。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能为肌肤。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五损损于骨。

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之脉病也。(至之脉向误至于收)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

(损脉病)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至脉病)此一节。指损至脉本原之久病。盖一损皮毛。病尚浅。五损于骨。病已深。

然有由骨而复反皮毛必死。所以虚劳脉数不治。

治损之法奈何。然。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其荣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曰益。曰调。曰适。曰缓。此四法包括已尽。不立方而方在其中。此但言治损。不言治至者。若到至脉已无治也。可不慎欤。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不至。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

此复举至损之脉为问。是指近病而言。以起下文也。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

此指一息四至之平脉。不大不小者。言不洪大不沉细也。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病。前大后小。即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

此指一息六至之脉也。适。初也。言初得病也。前谓寸脉。后谓尺脉。寸大尺小者。邪在表也。寸小尺大者。邪在里也。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腹中痛。滑数伤热。涩者中雾露。

此指一息八至之数脉也。欲甚将甚也。洪大而数者。邪在胸膈。沉细而数者。邪在腹中。滑数伤热邪。涩数中湿邪也。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此指一息十至之危脉也。困。病重也。沉细。阴将竭而夜重。浮大。阳将竭而昼重。所以不浮大。不沉细。虽重而可治也。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沉细夜死。浮大昼死。

此一息十二至之死脉也。以上四节。俱指近病而言也。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

此一息二至之脉也。人虽能行者。言初损肺。人必能行。因其能行而不治。则必渐及于心肝脾肾。血气俱损。而着床也。

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此一息一至之脉也。魂属真阳之气。阳气败绝。虽能行必死。故曰行尸。此二节复言损脉者。明损脉非起于一朝一夕。或有初起病。得似损非损之脉。恐人误认。故以下文结之。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枝叶将槁枯。根本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原气。故知不死。

此呼吸不至之脉也。上有下无。谓寸有尺无。因实邪一时闭塞。阻遏生气。吐则越其邪而升其气。不吐者死。谓不用吐法者死也。此条越人恐误认损脉。故谆之晰之。夫损脉者迟脉也。

至脉者数脉也。不言迟数。而言损至者。盖以迟数之脉。统摄虚证实证。表证里证。无所不包。无法不备之总名也。如首节言。至脉始于一息四至。终于十二至。损脉始于一息二至。终于两息一至。此为本原证提纲而论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明至脉从肾阴虚竭。而及于肺气尽。损脉从肺气虚寒。而及于肾阳竭也。二节明损脉之本原证起于肺。若失治必递及于心脾肝肾。其损脉必反而为至脉。因肾虚火燥。复由肾而递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之脉病也。三节明调治本原诸法。言损于肺者。益其气。盖损肺即损气也。气即命门之真气。真气损。则皮皴而毛发枯。故曰皮聚而毛落。治之当益其气。益则补益之谓也。气虚即阳虚。

补其阳气。则皮毛可以充实。若非理中桂附等类。何以补其阳。轻则补中益气等汤。庶可取用。

若不明损脉之义。又何能明治损之法。及至脉数气喘发咳晡热。方云肺虚。然后补肺保气。终无成效矣。殊不知此是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心者。调其荣卫。盖损心即损血也。心为荣血之源。

肺为卫气之本。既损肺而复损其心。其气血不能荣养五脏六腑。当调而治之。调者。取和调之义。有顾此兼彼之法。非比益之径行直遂也。如归脾汤异功散八珍汤十全大补等汤。或六味八味等丸。消息病情。随宜投服。无不效也。若不明治损之义。必待脉数心烦。咽干口燥。惊惕不寐。方谓心虚。投之温补。必不受也。滋补必碍脾也。此亦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盖脾主中州。又主肌肉。消瘦则腠理不密。

不论寒温。感邪最易。故曰适其寒温。中州失职。则运化无权。易泄易滞。不特参苓药在温补健脾。而于饮食。亦必节其饥饱。察其所宜。故曰调其饮食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饥不能食。

气急胀满。脉数双弦。方谓脾虚。用参而胀满愈加。投桂附而虚烦转甚。此亦因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肝者。缓其中。肝主筋。筋藉血。血虚则肝燥而筋纵。必大补心脾。使心能生血。脾能统血。归脾养荣等汤。宜早投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血枯脉数。手足难运。方谓肝虚。然后议用前方。已无及也。又曰。损其肾者益其精。骨属肾。精亏则髓枯骨痿。必益其精而髓自充。经曰。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味乃血肉浓味也。如鹿茸等类。兼地黄人参枸杞之属。俱能补精。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真阴竭绝。虚火炎蒸。脉数心烦。不能起床。及投之以养阴必泄。进之以养阳必燥。此皆不能会悟此篇之精义也。

至第四节。另以至损之脉为问者。别在五邪表里之症。不混于本原之证也。第五节言不洪大。

不沉细。不病之平脉也。第六节言寸脉洪大。尺脉沉细,表证里证也。第七节言尺寸俱洪大。尺寸俱沉细。表热里热之证也。而又举洪大而滑者。必是伤热。沉细而涩者。必是中湿热也。第八节言尺寸沉细。必是里热而夜重。尺寸浮大。必是表热而昼重。又言不大不小。虽困可治者。此有邪退之机。重必转轻。而可治也。若愈浮大。愈沉细。此病进之机。而难治也。是即第九节之沉细夜死。浮大昼死也,自四节至九节。专以至脉提纲。明表里实邪之义也。第十节复叮咛损脉不可失治。如一息二至之脉。虽其人能行。必当早治。苟因其能行而不治。必至着床不起。其所以不起者。因血气皆不足故也。第十一节言一息二至失治。必至一息一至而不可治。或有能行。亦不过行尸耳。末节明急证无脉之义。恐其混于损脉也。盖言下部无尺脉。必因骤中有形之实邪。壅塞而可吐也。若上部无寸脉。

或因偶中无形之虚邪。虽困无能为害也。而复归重于原气。总结全章之义也。中峰云。阅此论悟古人之治本原。大异于今人。古人治可治之损脉。今人治不治之至脉。可慨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