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1]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2]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3]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4]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 [5] 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6]

【译文】

《小过》卦:通顺。占问有利。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好音,不宜向上飞,宜向下飞(使人听见,)大吉。

《彖传》说:《小过》卦,小的错误(关系不大),还是通顺的。小错误“利贞”,是应时行动。(《小过》六五、六二皆阴爻,为柔,居上下卦的中位,)是柔得中,因此做“小事吉”。(《小过》的九四为阳爻,为刚,居阴位,不居上卦的中位,)是刚失位而不居中,因此“不可大事”。有飞鸟的象,“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因飞上去是违反人们的心意,飞下来才顺着人们的心意。

《象传》说:(艮下震上,山下雷上,)山上有雷,是《小过》卦。君子因此行事过于恭敬,丧事过于悲哀,用钱过于节俭。

初六:飞鸟以凶。 [7]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8]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9]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10]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 [11] 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 [12] “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13]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文】

倒数第一阴爻:飞鸟带来凶兆。

《象传》说:“飞鸟以凶”,无可奈何。

倒数第二阴爻:批评他的祖父,赞扬他的祖母。指出他的君王的不够,赞扬他的臣子。无害。

《象传》说:“不及其君”,赶不上他的君主,因臣子不可超过君主。

倒数第三阳爻:没有错误,要防备他犯错误,放纵他,或许害了他,凶。

《象传》说:“从或戕之”,是怎样的“凶”?

倒数第四阳爻:无害。没有错误,表扬他;日后有犯错误的危险,一定要告诫。占问不是永远好的。

《象传》说:“弗过遇之”,没有过失,因碰上失位,地位不相当。“往厉必戒”,终于不可长久(不碰危险的)。

倒数第五阴爻:自从我到了西郊,乌云密布,没有下雨。公射箭,在山洞里得到野兽。

《象传》说:“密云不雨”,云已经上升了。

最上阴爻:(没有过错,)不表扬,反批评他,像用网来捕飞鸟,凶,是叫灾害。

《象传》说:“弗遇过之”,已经太过分。

【说明】

《小过》卦艮下震上,山下雷上。《象传》说:“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小过是小错误,即君子只能犯小错误。小错误如“行过乎恭”,显得拘谨;“丧过乎哀”,会伤身;用过乎俭,是对自己节俭。这些缺点,都不会构成犯罪,这是一方面。《彖传》又指出:“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那末刚得位而中,就是九五,指君位。但君也有犯错误的,即不中,不合乎君位的要求。不说君犯错误,说“不及”,孔子说“过犹不及”(《论语·先进》),可见“不及”犹“过”,也是错误。六二,在家庭里“过其祖,遇其妣”;在国里,“不及其君,遇其臣”。指出祖父的错误,礼遇其祖母;指出君主的不够,礼遇其臣;即批评祖父和君主,赞美祖母和臣子。这同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是一致的。什么叫“和”?《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对齐景公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这就是“和”。即君主所肯定或否定的,都有不该肯定或否定的部分,臣子就应把不该肯定或否定的部分献上去,君主采纳了,使他的肯定和否定更正确。君主的肯定和否定都不够,这就是不及,“不及其君”,即指出君主的不及来,这就是和。六三指出“不及其君”“无咎”,说明指出君主的不及而无害,即批评君主,而没有批逆鳞遭杀身之祸,这说明那时有些民主性的精华,这是非常难得的。《周易通义》说:“本卦说的主要是关于批评的见解。古有司直之官(约同后来的谏官)。《诗·羔裘》谓‘邦之司直’,正人之过失者。《吕氏春秋·自知篇》:‘汤有司直之士。’这里说的可能是司直者的经验。”这个说明也是好的。

【注】

* * *

[1] 小者过而亨:小错误关系不大,所以还是通顺的。

[2]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像才力薄弱的人虽是正确,可以办小事。

[3]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像才力强的人没有地位,不掌握正确的理论,因此不能办大事。

[4]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周易大传今注》:“《说卦》曰:‘震为鹄。’(《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本有此句,今本无。鹄,今名天鹅。)又艮为山。然则《小过》之卦象是鹄飞过山上,予人以音,向上飞则人不闻,逆乎人之要求,向下飞则人闻之,顺乎人之要求。”

[5] 山上有雷:同上:“按《象传》乃以山比贤人,以雷比刑,以山上有雷比刑罚加于贤人,因贤人有小错误也。”

[6] 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同上:“君子观此卦象及卦名,从而谨言慎行,力求无过,其所过者,只是行过于恭,则失之谄媚(当作失之拘谨),居丧过于哀,则失之毁身,用财过于俭,则失之吝啬,亦皆是小错误。然而不为有罪,不致触刑。”

[7] 飞鸟以凶:以,与,带来。孙《周易集解》:“《小过》:‘上逆下顺’,而应在上卦,进而之逆,无所措足,飞鸟之凶也。”上面的《彖传》,说飞鸟“上逆而下顺”。初六是下卦的下爻,与九四是上卦的下爻相应,它应在上卦,即上逆,所以凶。

[8] 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周易通义》:“过:责,批评。祖:祖父。遇:礼遇,与‘过’相对,引伸为赞扬。妣(bǐ比):祖母。不及:不够,有缺点。这里作动词,与‘过’同。”在家里,祖父也可以批评,祖母也应表扬;在国里,君王也可以指出他的不够,臣子也可以赞扬。这样才是正常的。在当时,父权制家庭,祖父是最权威的;而妇女,即使是祖母,也形同奴隶。在国家,更是君尊臣卑。作者当时在批评表扬问题上的这种见解,是十分可贵的。

[9] 臣不可过:臣子不可超过君主,所以臣子是“不及其君”。这说明《象传》的解释,与六二爻辞不同。爻辞的“不及其君”是指出君的不够,是批评君。

[10] 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周易通义》:“从:通纵。戕(qiāng枪):伤害。暂时不批评的,也要防止他错误的发展,如果放纵不理,反而害了他。”

[11] 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同上:“没有错误的,要表扬鼓励。当然日后有犯错误的危险,一定要警惕(告诫)。”

[12] “弗过遇之”,位不当:孙《周易集解》:“(九四)体虽阳爻,而不居其位,不为责主,故得无咎也。”九四是阳爻,居阴位,是不居其位,是位不当。既然不居其位,自然不会碰到在这个位子上的过错,所以就“勿过遇之”。这样解释,与爻辞的解作没有过失赞扬他不同。

[13]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同上:“弋(yì亦):射鸟。前者是旱占,后者是田猎之占。旱占还是无雨,田猎则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