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1] 圣人亨以享上帝, [2] 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3]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4]

【译文】

《鼎》卦:大吉,通顺。

《彖传》说:(《鼎》卦巽下离上,木下火上,)《鼎》的卦象是用木入火,烹煮食物。圣人烹煮食物来祭祀上帝,大加烹煮食物来养圣贤。(巽下离上,谦下明上,)是谦逊而耳目聪明;(《鼎》的初六上升到六五,而爻都是阴爻,是柔,)是柔进而上升。(《鼎》的九二是阳爻,是刚,居下卦之中;六五是阴,居上卦之中,刚柔相应,)是柔得中而与刚相应,因此大通顺。

《象传》说:(巽下离上,木下火上,)木上有火,是《鼎》卦。君子因此端正位子,完成上级命令。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 [5] 无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 [6] 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7]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8]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 [9]

《象》曰:“覆公 ”,信如何也。 [10]

六五:鼎黄耳金铉, [11] 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上九:鼎玉铉, [12] 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译文】

倒数第一阴爻:鼎的脚颠倒在上,利于倒出鼎中坏物。得到妾(用作正妻),因她的儿子,无害。

《象传》说:“鼎颠趾”,没有悖谬。“利出否”,因为母从子贵而得为正妻。

倒数第二阳爻:鼎里有食物,我的配偶有病,不能就我同吃,(但病会痊愈,)吉。

《象传》说:“鼎有实”,谨慎它的去处。“我仇有疾”,终于没有灾害。

倒数第三阳爻:鼎耳坏了,它搬动不了,鼎里的野鸡肉没有吃,天正下雨,(落入鼎里,)美味亏损,可悔恨,(可以改煮,)终于吉。

《象传》说:“鼎耳革”,不宜挪动。

倒数第四阳爻:鼎的脚折断了,翻倒了公的美味,他在屋内受刑,凶。

《象传》说:“覆公 ”,确是怎样(真无可如何)。

倒数第五阴爻:鼎铜耳、铜的横杠,占问有利。

《象传》说:“鼎铜耳”,(以六五的)正中来成为富的。

最上的阳爻:鼎用镶玉的杠,大吉,没有不利。

《象传》说:“玉铉”在上位,(上九阳爻在上,六五阴爻在下,上下配合,)刚柔调节好。

【说明】

《鼎》卦巽下离上,木下火上。《周易浅述》:“取义则以木从火,烹饪之义,故为《鼎》。”“水火不可同处,能使相合为用而不相害,易坚为柔,变生为熟,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按《序卦》说:“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韩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和齐生物,成新之器也,故取象也。”《革》故《鼎》新是结合的。《鼎》的特点是水火相济来完成烹饪来达到取新的效果。《鼎》卦讲烹饪贵和,所以《彖传》称“得中而应乎刚”,“得中”即和,“应乎刚”即刚柔相应,即水火既济,才能完成烹饪,恰到好处。《象传》称“君子以正位凝命”,指从政治上做到恰到好处,持正以居其位,完成上级的命令,也需要恰到好处。

对《鼎》卦也有不同解释,先看卦辞:“ (巽下离上)《鼎》:元吉,亨。”对这个卦辞的解释:(一)孙星衍周易集解》:“何妥曰:古者铸金(铜)为此器,能调五味,变故取新,以成烹饪之用,以供宗庙,次养圣贤。天子以天下为鼎,诸侯以国为鼎,变故成新,尤须当理,故先元吉而后亨通。”这里指出,《鼎》卦的意义是“变故取新”。所以是大吉而通顺。(二)李镜池《周易通义》:“卦中因饮食器而涉及饮食和与饮食有关的事。”究竟《鼎》卦的取名有什么意义不讲。比较起来,(一)说讲了“变故取新”的意义,与爻辞合,因取(一)说。

再看爻辞:“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孙星衍《周易集解》:“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空)。而今阴在下(巽下, 为下卦,四画,成偶数,为阴卦),则是为覆鼎也,鼎覆则趾倒矣。”又:“施鼎以出秽,得妾以为子,故无咎也。”这是说,覆鼎以出秽,把鼎内的秽物倒出。以妾为正妻,因她母以子贵。这样解,与变故成新相合。(二)李《周易通义》:“脚是走路,现在有折足之象,故占出门是否有利。事实上他后来得到了别人的妻和子作家庭奴隶。这很可能是个贵族商人,通过货币债务剥削来的。”按“鼎颠趾”,指鼎的脚颠倒,没有讲人有折足之象,不合一。“利出否”,利于倒出坏东西,占的是吉或凶,回答的是吉或是凶,没有回答“出门是否有利”,这就不成其为回答,不合二。“得妾以其子”,得妾(为妻)因她的儿子做了嫡子,解作“得到了别人的妻和子作家庭奴隶”,原文是“妾”,改成“妻”,改成“别人的妻”,加上“作家庭奴隶”,原文都没有,不合三。因此这里用(一)说。

再看:“九三: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一)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有人用鼎煮雉肉,由厨房移往餐室,鼎耳忽脱落,其行停止。雉肉尚未食,天正下雨,雨水入鼎中,美味亏毁,可谓悔矣,然雉肉可以改烹,终为吉。”(二)李《周易通义》:“鼎耳坏了。这是象占。是否意味着出门打猎将有阻碍?天正要下雨,倒霉,不能出门打猎,家里的野味不要吃光,得留着。‘终吉’,终于度过了雨天。吃完,天就晴了。”按“鼎耳革,其行塞”,“其行”指鼎耳的搬动,不指人的出门打猎,不合一。说“不食”,不是“没有吃光”,不合二。“方雨亏悔”是承“雉膏”说的,不指下雨不能出外打猎,不合三。“终吉”,也指“雉膏”说,不指天晴可以出去打猎,不合四。因此用(一)说。

再看:“九四: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一)《周易大传今注》:“鼎足断,鼎身倒,公之 倾覆于地,其形汪汪然。此喻人负重责而才力不胜,以致败公侯之事,是凶矣。”(二)《周易通义》:“形渥:虞翻作‘刑渥,大刑也’。……奴隶偶不小心,把贵族的鼎足弄折了,倒泻了鼎里的粥。结果受了大刑,死去活来。”(三)孙《周易集解》:“郑康成曰: ,美馔。鼎三足,三公象。若三公倾覆王之美道,屋中形(刑)之。”按(二)(三)两说俱可通,但鼎三足喻三公像似更合,故用(三)说。

【注】

* * *

[1] 鼎:古代烹煮食物的器具。巽:犹入。亨:同烹。饪:煮熟。

[2] 享:祭祀。

[3] 是以:以是,因此。亨:通顺。

[4] 凝命:定命,完成命令。

[5] 鼎颠趾,利出否:孙《周易集解》:“鼎覆则趾倒矣。”“否:谓不善之物也。取妾以为室主(正妻),亦颠趾之义也。处鼎之初,将在纳新,施鼎以出秽,得妾以为子,故无咎也。”“出否”,指倒出秽物。否音《否》卦之否。“得妾以为子”,把妾作为正妻,为了她生了儿子,立为嫡子,母以子贵,所以升为正妻。

[6] 仇:配偶。即:就。

[7] 慎所之:同上:“有实之鼎,不可复有所取。才任已极,不可复有所加。”鼎里有了东西,不能再装东西。

[8] 鼎耳革:革,变,指鼎耳不能贯杠来抬走。其行塞:鼎的抬走受到阻碍。雉膏不食:鼎中的野鸡肉没有吃。方雨亏:雨落鼎中损坏美味。终吉:再煮过还是好的。

[9] (sù束):美馔。渥(wò握):郑玄作“剭”,在屋内受刑。

[10] 信如何:确是怎样,实无可奈何。

[11] 金铉(xuàn宣,去声):铜的横杠,贯鼎耳来抬鼎用的。

[12] 玉铉:饰玉的横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