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下离上)

《噬嗑》:

[1] 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 [2] 雷电合而章。 [3] 柔得中而上行 [4] ,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译文】

《噬嗑》卦:通顺。有利于诉讼。

《彖传》说:面颊中有物叫《噬嗑》。《噬嗑》而通顺,(《噬嗑》震下离上,震为阳卦,离为阴卦,)故刚柔分明;(震为雷,动的;离为火,明的,)故动而明;(震为雷,离为电,)雷电合而彰显。(《噬嗑》上卦和下卦的中爻都是阴爻,阴柔。由下卦中爻上升到上卦中爻,)故柔得中而上行。(上卦的中爻是阳位,却是阴爻,)虽不与位相称,却是“利于诉讼”。

《象传》说:(震为雷,离为电,合成)雷电,是《噬嗑》卦。先王因此明察刑罚,修正法律。

初九:屦校灭趾, [5] 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六二:噬肤灭鼻, [6] 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 [7] 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 [8] 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 [9] 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 [10] 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译文】

倒数第一阳爻:拖着脚枷,遮住脚趾,无害。

《象传》说:“屦校灭趾”,不便行走。

倒数第二阴爻:咬肥肉连鼻子也遮住,无害。

《象传》说:“噬肤灭鼻”,(六二阴爻,阴,柔,在初九阳爻之上,阳,刚,)所以是柔凌驾在刚上。

倒数第三阴爻:咬腊肉,碰到毒,小的困难,无害。

《象传》说:“遇毒”,地位不相称(六三是阴爻,三是阳位,阴处阳位,故不相称)。

倒数第四阳爻:啃带骨的干肉,得到铜箭头。占问艰难事有利,吉。

《象传》说:“利艰贞吉”,没有光明。

倒数第五阴爻:咬干肉,得到铜(箭头)。占问危险事,无害。

《象传》说:“贞厉无咎”,是得当的(六五处上卦的中位,所以得当)。

最上阳爻:担枷遮住耳朵,凶。

《象传》说:“何校灭耳”,听不清楚。

【说明】

《噬嗑》,噬是咬,嗑是合口,即咬嚼,指吃东西。对贵族说,有吃是好的,所以“亨”,是通顺。对奴隶说,在吃食上有问题,要担枷入狱,所以贵族用“利用狱”来惩戒奴隶。从爻辞看,贵族对奴隶吃东西看不上眼,就可给他带上脚枷,带上头枷。这是卦爻辞里写的。《彖传》又结合卦象,即结合震下离上,雷下电上,用雷电来说明卦辞的“利用狱”,结合卦辞的“亨”,说成“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用电来说明审狱的明察,用雷来比刑罚。《象传》说成“先王以明罚敕法”,用电来比明罚,处罚的明察。用雷来比敕法,比整敕刑法。这都说明《彖传》《象传》扩大了卦爻辞的意义。

【注】

* * *

[1] 噬嗑(shì hé逝合):咬嚼。吃东西要咬嚼,诉讼要分明是非,需要辨析,也像咬嚼。

[2] 刚柔分: 震下离上,震数五,是阳卦,刚。离数四,是阴卦,柔。动而明:震动而离明。

[3] 雷电合而章:电比明察,雷比刑罚,用于狱讼。

[4] 柔得中而上行: 上卦下卦的中爻都是阴爻,柔。下卦的中爻上去也是阴爻。比民得理而上诉,虽无位,于诉讼有利。

[5] 屦:通娄,曳也,即拖。校:脚枷。灭:遮盖。

[6] 肤:肥肉。

[7] 腊肉:干肉。因保藏不好,所以有毒。是小毒,所以无害。

[8] 胏(zǐ子):连着骨头的肉。金矢:铜箭头。

[9] 黄金:铜箭头。

[10] 何:荷,担。校:头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