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艮上)

《蒙》:

[1] 亨。匪我求童蒙, [2] 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译文】

《蒙》卦:通顺。不是我求蒙昧的童子,蒙昧的童子求我。初次占筮告诉(吉凶,不信),再三占筮渎犯(神灵),(神灵)不再告诉。占问有利。

《彖传》说:《蒙》卦,(水下山上,)山下有险,遇险而停止,称《蒙》(是不明情况)。《蒙》卦通顺,因通顺是由于(遇险而止),行动及时而中正。“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两方的志趣相合。“初筮告”,因问刚健中正之事。“再三渎,渎则不告”,渎犯神灵是蒙昧的。蒙昧的用培养来使有正确认识,是圣人的功效。

《象传》说:山下出泉水,是《蒙》卦。君子用果敢的行为来培养人的品德。

初六:发蒙, [3] 利用刑人,用说桎梏, [4] 以往吝。 [5]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 [6] 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7]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8]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 [9]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10]

六五:童蒙,吉。 [11]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12]

上九:击蒙, [13] 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译文】

倒数第一阴爻:启发蒙昧,利用受刑的人,脱掉他们的枷锁,用在出外,不利。

《象传》说:“利用刑人”,用来端正法律。

倒数第二阳爻:包容蒙昧,吉。娶妇,吉。子能够成家。

《象传》说:“子克家”,(子娶妇成家,子为刚,妇为柔,)是刚柔相接。

倒数第三阴爻:不用去抢女,看见武夫,要丧命,无所利。

《象传》说:“勿用取女”,做事不顺当。

倒数第四阴爻:困于蒙昧,不利。

《象传》说:“困蒙”之“吝”,独独远离于实际。

倒数第五阴爻:蒙昧的童子(处于好的地位可教导),吉利。

《象传》说:“童蒙之吉”,柔顺而服从。

最上阳爻:攻击蒙昧,作为侵略是不利的,作为抵抗侵略是有利的。

《象传》说:作为“御寇”是有“利”的,是上下顺从。

【说明】

《蒙》卦的蒙指蒙昧。《蒙》卦 坎下艮上,即水下山上。《周易浅述》:“水必行之物,遇山而止,莫知所之,亦蒙之象。《蒙》次于《屯》,盖屯者物之始生。物生必蒙,蒙在物之稚。”是蒙既指蒙昧不明,又指童蒙幼稚。因此《蒙》卦卦辞称“童蒙”。爻辞称蒙昧无知触犯刑律称“刑人”。对刑人要“发蒙”。对蒙昧的人,要包容教导,故称“包蒙”。蒙昧无知而去抢女,则有害。困于蒙昧,则不利。攻击蒙昧无知之人或国,不利于侵犯,利于抵御侵犯。这里也显出卦爻辞编者的思想,即对童蒙加以教导是吉的,困于蒙昧是不利的。“击蒙”,为寇是不利的,御寇是利的,即反对侵略,赞美反侵略。

易传》对卦爻辞再加发挥,如称“蒙以养正,圣功也”。即培养童蒙使得正道,推为“圣功”,对启蒙教育的大为推重。又称“君子以果行育德”,也是对启蒙教育的推重。

【注】

* * *

[1] 《蒙》:指蒙昧,不明事理。但蒙昧的人可以教育启发,所以还是通顺的。

[2] 童蒙:蒙昧的童子。

[3] 发蒙:启发蒙昧的人,指因蒙昧而犯罪的刑人。

[4] 说:同脱。《周易浅述》:“拘束太苦,则失敷教在宽之义”,故脱桎梏。

[5] 以往:用作出外。刑人脱了枷锁,让他出外,怕他逃跑,所以说“吝”。

[6] 包蒙:《周易浅述》:“九二以阳刚统治群阴,当发蒙之任。然性不齐,不可一概取必,唯刚而得中,故能有所包容而吉也。”

[7] 刚柔接:九二是阳刚,初六是阴柔,是刚柔相接。

[8] 《周易通义》:“取女:抢夺女子。《说文》:‘取,捕取也。’金夫:武夫。古代在铁发现之前,用铜制武器最利,故金训武。不有躬:丧命。”攸:所。

[9] 困蒙:《周易浅述》:“六四”“在二阴之间,为困于蒙之象。”

[10] 困蒙:“阳实阴虚,唯刚明有实德者能发蒙,四独远之。”

[11] 童蒙,吉:同上:所谓“童蒙求我,有可亨之道者,故吉”。

[12] 顺以巽:同上:“舍己从人,顺也。降志下求,巽也。”

[13] 击蒙:攻击愚昧之人或昏乱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