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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1);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2),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3)。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刚柔者,立本者也(4);变通者,趣时者也(5)。吉凶者,贞胜者也(6);天地之道,贞观者也(7);日月之道,贞明者也(8);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9)。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然示人简矣(10)。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11)。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12);功业见乎变(13),圣人之情见乎辞。天地之大德曰生(14),圣人之大宝曰位(15)。何以守位?曰仁(16)。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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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这两句说明八卦是《周易》用来象征万物的基本卦形。《正义》:“言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
(2)刚柔:即阳爻、阴爻。《正义》:“刚柔,即阴阳也。论其气,即谓之阴阳;语其体,即谓之刚柔也。”
(3)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命,《尔雅·释诂》“告也”;动,指适时变动。这两句说明卦爻辞告明吉凶,可据以适时变动。《韩注》:“系辞焉而断其吉凶,况之六爻,动以适时者也。”
(4)刚柔者,立本者也:立本,即确立一卦根本。《正义》:“言刚柔之象,在立(阮刻作‘立在’,据《校勘记》改)其卦之根本者也。”
(5)变通者,趣时者也:趣时,指趋向适宜的时机。《正义》:“其刚柔之气,所以改变会通,趣向于时也。”
(6)吉凶者,贞胜者也:贞,正也。这两句说明,《周易》揭示的吉凶情状,在于申言守正者均可获胜。即:立身不正,得吉将转凶;守持正道,逢凶能化吉。《来氏易注》:“贞者,正也。圣人一部《易经》,皆利于正。”又曰:“胜者,胜负之胜,言惟正则胜,不论吉凶也。”案,“贞胜”,《释文》谓姚信本作“贞称”,尚先生指出“‘胜’、‘称’音近古通”,并云:“贞,常也,言吉凶之道,无不与阴阳相称也。”(《尚氏学》)于义亦通。
(7)天地之道,贞观者也:观,瞻仰。贞观,指守正则被人崇敬瞻仰。《集解》引陆绩曰:“言天地正,可以观瞻为道也。”
(8)日月之道,贞明者也:贞明,即守正则光明。《集解》引陆绩曰:“言日月正,以明照为道矣。”
(9)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一,犹言“专一”;“贞夫一”,即专一守正。《正义》:“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万事之动,皆正乎纯一也。若得于纯一,则所动遂其性;若失于纯一,则所动乖其理。是天下之动,得正在一也。”
(10)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然示人简矣:确,坚确,刚健之貌;,音tuí,柔顺之貌。这四句即《上传》“乾坤易简”之义,此处承前文“贞一”而发,说明乾一于刚,坤一于柔,故示人以“易”、“简”。《韩注》:“确,刚貌也;,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简易也。”
(11)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这四句说明,“爻”是仿效物之动,“象”是模象物之形。案,两“此”字,《本义》以为:“谓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耦,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于义亦通。又案,“爻”、“象”之义,已见《上传》,尚先生云“义皆与前复,以非一人所记录”(《尚氏学》)。
(12)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内,指卦内;外,指卦外。《正义》:“爻之与象,发动于卦之内也。”“其爻象吉凶,见于卦外,在事物之上也。”
(13)功业见乎变:《韩注》:“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
(14)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指“化生”万物。《正义》:“言天地之盛德,在乎常生,故言‘曰生’。若不常生,则德之不大;以其常生万物,故云‘大德’也。”
(15)圣人之大宝曰位:大宝,犹言“重大珍宝”,喻下字“位”。《正义》:“言圣人大可宝爱者,在于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宝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广用无疆,故称‘大宝’也。”
(16)何以守位?曰仁:仁,指“仁人”。此句说明守持“盛位”必须依靠有贤仁品德的人。《集解》引宋衷曰:“守位当得士大夫公侯,有其仁贤,兼济天下。”案,《释文》出“曰人”条,并云:“王肃、卞伯玉、桓玄、明僧绍作‘仁’”;尚先生指出“‘仁’、‘人’古通”(《尚氏学》),则此处当作“人”解,与下句“何以聚人”意正相承。又案,《正义》释“仁”为“仁爱”,于义亦可通。
(17)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理财,指治理财物、用之有方;正辞,指端正言辞、发之以理;义,犹“宜”。此句回应前文,说明必须“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才能“聚人”、“守位”,合乎“天地之大德”,成就“圣人功业”。《正义》:“言圣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令之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是谓之义。义,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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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创成而分列其位,万物的象征就都在其中了;根据八卦重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就都在其中了;刚爻柔爻相互推移,变化的道理就都在其中了;在卦爻下撰系文辞而告明吉凶,适时变动的规律就都在其中了。“吉”、“凶”、“悔”、“吝”,产生于变动;阳刚阴柔,是确立一卦的根本;变化会通,是趋向合宜的时机。吉凶的规律,说明守正就能获胜;天地的道理,说明守正就被人瞻仰;日月的道理,说明守正就焕发光明;天下的变动,说明万物都应当专一守正。乾的特征,坚确刚健而以平易显示于人;坤的特征,弱柔顺而以简约显示于人。爻,就是仿效此物的变动;象,就是模拟此物的情态。爻和象发动于卦内,吉和凶体现于卦外;功绩事业的兴起体现于变动,圣人的意旨体现于卦爻辞。天地的宏大德泽是“化生”,圣人的重大珍宝是“盛位”。用什么来守持盛位?用“仁人”。用什么来聚集仁人?用“财物”。管理财物端正言辞而禁止百姓为非乱法就是“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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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一章。
《系辞下传》的章数,《正义》据周氏、庄氏分为九章。今从朱子《本义》分十二章。
本章泛论卦爻变动,吉凶要义,并强调“造化功业”和“贞”的意旨。从基本内容看,此章作为《下系》之首,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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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1),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2),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3)。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4),盖取诸《离》(5)。包牺氏没,神农氏作(6),斲木为耜,揉木为耒(7),耒耨之利(8),以教天下,盖取诸《益》(9)。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10)。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11),通其变,使民不倦(12);神而化之,使民宜之(13)。《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14)。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15),盖取诸《乾》、《坤》(16)。刳木为舟(17),剡木为楫(18),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19)。服牛乘马(20),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21)。重门击柝(22),以待暴客,盖取诸《豫》(23)。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24),盖取诸《小过》(25)。弦木为弧(26),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27)。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28),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29)。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30),丧期无数(31),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32),盖取诸《大过》(33)。上古结绳而治(34),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35),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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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牺氏:古书多作“伏羲”、“伏牺”,《释文》“‘包’孟、京作‘伏’,‘牺’,字又作‘羲’”;或又写作“庖牺”、“宓羲”、“伏戏”,亦称“牺皇”、“皇羲”。传说中原始社会早期的人物。一说伏羲即“太皞”。
(2)与地之宜:指适宜存在于地上的种种事物。《集解》引《九家易》曰:“谓四方四维,八卦之位,山泽高卑,五土之宜也。”案,《本义》:“王昭素曰:‘“与地”之间,诸本多有“天”字。’”可备一说。
(3)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类,作动词,犹言“类归”。这两句说明包牺氏作八卦的目的。“神明之德”,即阴阳变化的德性;“万物之情”,即阴阳形体的情态。《本义》:“俯仰远近,所取不一,然不过以验阴阳消息两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顺动止之性;‘万物之情’,如雷风山泽之象。”
(4)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作,犹言“发明”;罔,同“网”;罟,音gǔ,也是网的名称,《释文》:“黄本作‘为网罟’,云‘取兽曰网,取鱼曰罟’。”佃,即“田”,指田猎,《释文》:“音田,本亦作‘田’。”渔,捕鱼,《释文》引马融曰:“取兽曰田,取鱼曰渔。”这两句说明包牺氏发明结绳而制罗网,用以渔猎。案,《经义述闻》引王念孙说,指出“作”为衍字,并谓:“涉前文‘作八卦’而衍。”可备一说。
(5)盖取诸《离》:《离》,六十四卦之一,上下卦均“离”,象征“附丽”(见该卦译注)。由于“离”有“目”象(见《说卦传》,下引卦象并同),上下离犹两目相重,故文中推测包牺氏取此象征以制罗网。《本义》:“两目相承,而物丽焉。”案,罗网的制作,未必取法于《离》卦;但由于卦象与物象有相符之处,故《系辞传》作此猜测。以下所明“盖取诸”十二卦的卦象,均仿此。《周易口义》:“‘盖’者,疑之之辞也。”“盖圣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于此之卦象也,非准拟此卦然后成之,故曰‘盖取诸《离》’。”
(6)神农氏:传说中的原始社会人物,一说即“炎帝”。
(7)斲木为耜,揉木为耒:斲,音zhuó,即“斫”,砍削,《说文》“斲,斫也”;耜,音sì,上古农具“耒耜”的下端部分。《释文》引京房曰:“耒下耓也”,《说文》作“枱”,谓“耒耑也”,《段注》:“枱,今经典之‘耜’”;耒,音lěi,上古农具“耒耜”的曲柄,《释文》引京房曰:“耜上句木也”,又引《说文》曰“耜曲木”(今本《说文》作“手耕曲木也”)。案,“耒耜”是我国古代最原始的翻土工具,靠脚踩把下端“耜”刺入土中,然后用手操纵曲柄“耒”以翻掘土壤。最初,其上下部分均为木制,故称“斲木为耜,揉木为耒”。
(8)耒耨之利:耨,音nòu,耘田,《释文》:“马云‘锄也’,孟云‘耘除草’。”利,犹言“好处”。案,《汉书·食货志》引此文,作“耒(耜)之利”,《重定费氏学》云:“王昭素曰:‘耨,诸本或作耜。’”似可从。
(9)盖取诸《益》:《益》,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巽,象征“增益”(见该卦译注)。由于下“震”为动,上“巽”为木,为入,恰如“耒耜”二体均为木制,操作时上入下动,故文中推测神农氏取此象征以制耒耜。《本义》:“二体皆木,上入下动。天下之益,莫大于此。”
(10)盖取诸《噬嗑》:《噬嗑》,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离,象征“咬合”(见该卦译注)。由于上离为日、为明,下震为动,恰如“日中”而集市兴动,且贸易交合与“咬合”之义相通,故文中推测神农氏取此象征以规定“日中为市”。《本义》:“日中为市,上明而下动。又借‘噬’为‘市’,‘嗑’为‘合’也。”案,朱熹认为“噬嗑”与“市”、“合”音近相借,说似可通。
(11)黄帝、尧、舜:黄帝,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旧说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尧,陶唐氏,名放勋,史称“唐尧”;舜,姚姓,有虞氏,名重华,史称“虞舜”。三人均为传说中原始社会人物,尧、舜已当父系氏族后期。
(12)通其变,使民不倦:通其变,指变通前代的器用、制度;不倦,犹言进取不懈。《韩注》:“通物之变,故乐其器用,不解倦也。”
(13)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正义》:“言所以通其变者,欲使神理微妙而变化之,使民各得其宜。”
(14)“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有》上九爻辞(见该爻译注),此处援以说明黄帝、尧、舜能运用《周易》的“变通”之理,故无所不利。《正义》:“《上系》引此文者,证明人事之信顺;此乃明《易》道(阮刻重一“道”字,据《校勘记》删)之变通:俱得天之祐,故各引其文也。”
(15)垂衣裳而天下治:指黄帝以后,制衣裳为服饰而天下大治。《集解》引《九家易》曰:“黄帝以上,羽皮革木以御寒暑,至乎黄帝,始制衣裳,垂示天下。”《正义》:“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
(16)盖取诸《乾》、《坤》:《乾》、《坤》,六十四卦的开首两卦,各以“乾”、“坤”重成,象征“天”、“地”(见两卦译注)。由于“乾”、“坤”为上、下之象,古代服制上衣下裳,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两卦的象征以制造“衣裳”。《集解》引《九家易》曰:“衣,取象乾,居上覆物;裳,取象坤,在下含物也。”案,旧说又以为“垂衣裳”有“无为而治”之义,《乾》、《坤》则含变化易简之理,故《本义》曰“《乾》《坤》变化而无为”,说可通。
(17)刳:音kū,剖开而挖空,《说文》:“判也。”《玉篇》:“空物肠也。”
(18)剡:音yǎn,《正字通》:“剡,削也。”
(19)盖取诸《涣》:《涣》,六十四卦之一,下坎上巽,象征“涣散”(见该卦译注)。由于上巽为木,下坎为水,犹如舟行水面,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制“舟楫”。《集解》引《九家易》曰:“木在水上,流行若风,舟楫之象也。”案,前句“致远以利天下”,《本义》疑为衍文,可备一说。
(20)服牛:驾牛。《诗经·小雅·大东》“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朱熹《集传》:“服,驾也。”案,《说文》“牛”部“”下引《易》曰“牛乘马”,不言“”义,尚先生援陈寿祺云:“《玉篇》‘,皮秘切,服也,以鞍装马也’,《集韵》‘,用牛也’,通作‘服’,据此则‘服牛’即‘驾牛’也。”(《尚氏学》)说当从。
(21)盖取诸《随》:《随》,六十四卦之一,下震上兑,象征“随从”(见该卦译注)。由于下震为“动”象,上兑为“悦”象,犹如马牛在下奔驰,乘驾者居上而欣悦,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发明“服牛乘马”之事。《本义》:“下动上说。”
(22)柝:音tuò,古代巡夜者用来敲击报更的木梆。《释文》:“马云‘两木相击以行夜’,《说文》作‘’。”
(23)盖取诸《豫》:《豫》,六十四卦之一,下坤上震,象征“愉乐”(见该卦译注)。由于上震倒视为“艮”,其下又有“互艮”,艮为“门阙”“多节之木”、“手指”之象(均见《说卦传》),犹如设“重门”而手持双木互击;又“豫”字含“预备”之义,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设立“重门”,“击柝”防盗。《集解》引《九家易》曰:“下有艮象;从外示之,震复为艮:两艮对合,重门之象也。”又曰:“(即“柝”)者,两木相击以行夜也,艮为手,为小木。”又,《韩注》:“取其豫备。”案,《折中》引俞琰曰:“坤为阖户,重门之象也;震动而有声之木,击柝之象也。”可备一说。
(24)济:成,文中指舂米为食。
(25)盖取诸《小过》:《小过》,六十四卦之一,下艮上震,象征“小有过越”(见该卦译注)。由于上震为“动”,下艮为“止”,上下相配,适如杵臼舂米的情状,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制“杵臼”。《本义》:“下止上动。”
(26)弦木为弧:弦,用如动词,“弦木”即弯木上弦;弧,弓。《说文》:“弧,木弓也。”
(27)盖取诸《睽》:《睽》,六十四卦之一,下兑上离,象征“乖背睽违”(见该卦译注)。由于《睽》卦的象征意义是事有乖睽然后合之,而弓矢之用也是制服天下之“乖争”者,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造弓矢、威服天下。《韩注》:“睽,乖也。物乖则争兴;弧矢之用,所以威乖争也。”
(28)宇:房屋上方四垂的边缘,即“屋檐”。《说文》:“宇,屋边也。”
(29)盖取诸《大壮》:《大壮》,六十四卦之一,下乾上震,象征“大为强盛”(见该卦译注)。由于下乾为“健”,上震为“动”;犹如风雨动于上,而宫室壮于下,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建“宫室”、“待风雨”。《温公易说》:“风雨,动物也;风雨动于上,栋宇健于下,《大壮》之象也。”
(30)不封不树:封,堆土为坟,《礼记·王制》“不封不树”,郑玄注:“封,谓聚土为坟。”树,植树。此句说明上古葬俗既不堆坟墓,也不植树为标记。《正义》:“不积土为坟,是不封也;不种树以标其处,是不树也。”
(31)丧期无数:丧期,即居丧之期。此句指上古服丧,没有限定的期数,即“丧礼”未经制定。《正义》:“哀除则止,无日月限数也。”
(32)棺椁:古代棺木,内一层曰“棺”,外层所套者曰“椁”。《庄子·天下篇》:“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33)盖取诸《大过》:《大过》,六十四卦之一,下巽上兑,象征“大为过甚”(见该卦译注)。由于《大过》卦有“大为过厚”的象征意义,而丧礼的制定是变简朴为繁厚,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创制以“棺椁”安葬的礼节。《韩注》:“取其过厚。”案,《折中》曰:“棺椁者,取木在泽中也;又死者以土为安,故入而后说之。”此取上下象之义,可备一说。
(34)结绳而治:指上古未出现文字之初,用结绳来记物之数量、事之大小等。《正义》:“郑康成注云:‘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义或然也。”
(35)书契:契,刻。“书契”犹言“契刻文字”。《尚氏学》:“盖古用简,须以刀刻字,故曰‘书契’。”
(36)盖取诸《夬》:《夬》,六十四卦之一,下乾上兑,象征“决断”(见该卦译注)。由于《夬》卦有“断事明决”的象征意义,而“书契”文字的兴起正为了明于治事,故文中推测黄帝、尧、舜取此象征以制“书契”,使“百官以治、万民以察”。《韩注》:“《夬》,决也。书契所以决断万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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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伏牺氏治理天下,他抬头观察天上的表象,俯身观察大地的形状,观察飞禽走兽身上的纹理,以及适宜存在于地上的种种事物,从近处援取人的一身作象征,从远处援取各类物形作象征,于是才创作了八卦,用来贯通神奇光明的德性,用来类归天下万物的情态。(伏牺氏)发明了编结绳子的方法而制成罗网,用来围猎捕鱼,大概是吸取了《离》卦(网目相连而物能附丽)的象征吧。伏牺氏去世,神农氏继起。他砍削树木制成耒耜的耓头,揉弯木干制成耒耜的曲柄,这种翻土耘田农具的好处,可以用来教导天下(百姓耕作),这大概是吸取了《益》卦(木体能入而下动)的象征吧。又规定中午为墟市时间,招致天下的百姓,聚集天下的货物,交换贸易然后归去,各人都获得所需的物品,这大概是吸取了《噬嗑》卦(上光明下兴动而交往相合)的象征吧。神农氏去世,黄帝、尧、舜先后继起。他们会通过改变前代的器用、制度,使百姓进取不懈;(在实践中)神奇地变化,使百姓应用适宜。《周易》的道理是穷极就出现变化,变化就能畅通,畅通就可以长久,所以能够(像《大有》上九所说的)“从上天降下祐助,吉祥而无所不利”。黄帝、尧、舜改进服制让人们穿着长垂的衣裳而天下大治,这大概是吸取了《乾》、《坤》两卦(上衣下裳)的象征吧。他们挖空树木成为船只,削制木材成为桨楫,船只桨楫的好处,可以用来济渡难以通行的江河,就能直达远方而便利天下,这大概是吸取了《涣》卦(木在水上而流行如风)的象征吧。他们驾御牛、乘坐马,拖运重物、直达远方,用来便利天下,这大概是吸取了《随》卦(下能运动而上者欣悦)的象征吧。他们设置多重屋门而夜间敲梆警戒,以防备暴徒强寇,这大概是吸取了《豫》卦(设双门敲小木而为豫备)的象征吧。他们斫断木头作为捣杵,挖掘地面作成捣臼,捣臼、捣杵的好处,万民可以用来舂米为食,这大概是吸取了《小过》卦(上动下止)的象征吧。他们弯曲木条并在两端牵系弦绳作为弓弧,削尖树枝作为箭矢,弓箭的好处,可以用来威服天下,这大概是吸取了《睽》卦(事物乖睽而用威制服)的象征吧。远古的人居住在洞穴而散处在野外,后代的圣人制造房屋改变了过去的居住方式,上有栋梁下有檐宇,用来防备风雨,这大概是吸取了《大壮》卦(上动下健而大为壮固)的象征吧。古时候丧葬的办法,只用柴草厚厚地裹缠死者的遗体,埋在荒野之间,不堆坟墓也不植树木,没有限定的居丧期数,后代圣人发明棺椁改变了过去的丧葬习俗,这大概是吸取了《大过》卦(大事不妨过厚)的象征吧。远古的人系结绳子作标记来处理事务,后代圣人发明契刻文字改变了过去的结绳方式,百官可以用它治理政务,万民可以用它稽察琐事,这大概是吸取了《夬》卦(断事明决)的象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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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二章。
本章先叙“包牺氏”仰观俯察,创制八卦;接着又举六十四卦中的十三卦,推测古人因卦象而制立礼法、器用等事,说明《易》象的“神奇”作用。
文中所言“制器”典故,虽未必出自“卦象”,但可借以窥探远古时代人们的田渔舟车、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劳作生活情状;从“结绳”到“书契”的进化更勾勒出一条我国古代文字起源的线索。这些,均为研究上古史提供了重要旁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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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1)。彖者,材也(2);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3)。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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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这是总结前章,指出《周易》的象征特色。《正义》:“但前章皆取象以制器,以是之故,《易》卦者写万物之形象。”又,《尚氏学》:“凡《易》辞无不从象生。韩宣子适鲁,不曰见《周易》。而曰‘见《易象》与《鲁春秋》’,诚以‘《易》者,象也’,‘象者,像也’,言万物虽多,而八卦无不像之也。‘像’,俗字,《释文》:孟、京、虞、董、姚还作‘象’。”案,尚先生引韩宣子见《易象》事,载《左传》昭公二年,是古人视《易》为“象”的显著例证。
(2)彖者,材也:彖,卦辞;材,材德。此指卦辞总说一卦之材。《韩注》:“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统卦义也。”《正义》:“谓卦下彖辞者,论此卦之材德也。”案,“彖”字之义有三,除此处韩、孔所谓“论一卦之材德”外,其余二义为:一、《系辞上传》云“彖者,言乎象者也”,《韩注》:“总一卦之义。”《正义》:“言说乎一卦之象。”二、《乾》卦《彖传》,《正义》引褚氏、庄氏并云:“彖者,断也,断定一卦之义。”(《集解》引刘注略同)此三义,“言说乎一卦之象”、“论一卦之材德”、“断一卦之义”,虽微有分别,而大本实相同。《尚氏学》云:“《系辞》云‘彖者材也’,材、财通,《孟子》‘有达财者’。而财与裁通,《泰》传‘后以财成天地之道’。汉人上书,伏惟裁察,每作‘财察’。然则‘材’即‘断’也,即裁度也。”尚先生此说甚是。至于作为经传之名,“彖”或指卦辞,或指《彖传》,此又具两种不同之义。(参阅《乾》卦《彖传》及《系辞上传》第三章译注;并详《六庵易话》,载《福建师大学报》1982年第1期)
(3)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动,发动,即发生与变动。《正义》:“谓每卦六爻,皆仿效天下之物而动也。”
(4)吉凶生而悔吝著也:著,显也,犹言出现。《正义》:“动有得失,故吉凶生也;动有细小疵病,故悔吝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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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周易》一书,就是象征;象征,就是模像外物(以喻意)。彖辞,是总说一卦的材德;六爻,是仿效天下万物的发生与变动。因此,(行动有得有失就)产生“吉”、“凶”而(行动小有疵病就)出现“悔”、“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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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三章。
本章总结前章“观象制器”诸例,重申《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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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卦多阴,阴卦多阳(1)。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2)。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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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八卦之中,除乾(☰)为纯阳,坤(☷)为纯阴之外,其余六卦亦分阴阳:阳卦为震(☳)、坎(☵)、艮(☶),均为一阳二阴,故称“多阴”;阴卦为巽(☴)、离(☲)、兑(☱),均为一阴二阳,故称“多阳”。《正义》:“阳卦多阴,谓震、坎、艮一阳而二阴也;阴卦多阳,谓巽、离、兑一阴而二阳也。”
(2)阳卦奇,阴卦耦:这是回答前句“其故何也”的设问,说明阳卦一阳为“君主”,故“奇”;阴卦二阳为“君主”,故“耦”。案,《易》例阳为主,阴为从,此处“奇”、“耦”当皆指阳,故《折中》引吴曰慎曰:“阳卦固主阳也,而阴卦亦主阳,可见阳有常尊也。”又案,《韩注》谓阳卦一阳为“奇”,阴卦一阴为“耦”;《本义》谓阳卦皆五画为“奇”,阴卦皆四画为“耦”:并可备参考。
(3)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此四句回答前文“其德行何也”的设问。《易》例阳为君主、阴为臣民,故阳卦象一君统二民,犹如一君为二民拥戴、上下协心,故为“君子之道”;阴卦象二君争一民,犹如君长相互倾轧、一臣兼事二主故为“小人之道”。《汉上易传》:“阳卦一君而遍体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为‘君子之道’;阴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争一民,二也,故为‘小人之道’。”案,《韩注》释“二”为“耦”(指阴),“一”为“奇”(指阳),则“二君一民”谓“耦为君奇为民”,以为“非其道”,故阴卦为“小人之道”。可备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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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卦中阴爻居多,阴卦中阳爻居多。那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阳卦以一阳为主(所以阳少阴多),阴卦以二阳为主(所以阴少阳多)。两者各自说明什么德性品行呢?阳卦一个君主两个百姓(说明君为众民拥戴,上下协心),是君子之道;阴卦两个君主一个百姓(说明君长相互倾轧,下者贰心其主),是小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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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四章。
本章辨析八卦中阳卦、阴卦的不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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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1)子曰:“天下何思何虑(2)?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3)。尺蠖之屈(4),以求信也;龙蛇之蛰(5),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6)。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7);穷神知化,德之盛也(8)。”《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9)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10)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11),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12)。”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13),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14)”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15)。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6)”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17)!《易》曰:‘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18)言不胜其任也。”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19)。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20)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21)!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22)。”子曰:“颜氏之子(23),其殆庶几乎(24)?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25)”“天地缊,万物化醇(26);男女构精,万物化生(27)。《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28)言致一也。”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29),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30)。危以动,则民不与也(31);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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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这是《咸》九四爻辞(见该卦译注)。下文引孔子语,是对爻辞大旨的阐释、发挥。
(2)天下何思何虑:这是从爻辞狭义的“往来”交感之旨,引申到广义的天下万物自然感应之理,故下两句言“殊途同归”、“一致百虑”。《易经蒙引》:“天下感应之理,本同归也,但事物则千形万状,而其途各殊异;天下感应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发之虑亦因之有百耳。夫虑虽百而其致则一,途虽殊而归则同,是其此感彼应之理,一皆出于自然而然,而不必少容心于其间者。吾之应事接物,一惟顺其自然之理而已矣,天下何思何虑?”
(3)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这四句承上文“日月”、“寒暑”往来相推的意义而发,再明事物自然感应的道理。《横渠易说》:“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
(4)尺蠖:蠖,音huò,昆虫名。我国北方称“步曲”,南方称“造桥虫”。虫体细长,行动作伸缩之状。《说文》:“蠖,尺蠖,屈申虫也。”郝懿行《尔雅义疏·释虫》:“其行先屈后申,如人布手知尺之状,故名‘尺蠖’。”
(5)蛰:音zhé,动物冬眠时潜伏土中或洞穴中不食不动的状态。
(6)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精义,犹言“精研道义”;致,犹“献”。这四句承上文“尺蠖”屈伸、“龙蛇”入蛰的譬喻,推言治学研道亦含出入、动静的道理。《集解》引干宝曰:“能精义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于神道而逆祸福也。”《本义》:“因言屈信往来之理,而又推以言学亦有自然之机也。精研其义,至于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无适不安,信之极也,然乃所以为入而崇德之资。内外交相养,互相发也。”
(7)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过此,指超过上述“致用”、“崇德”的境界;往,犹言“发展”。《正义》:“言‘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入理之极,过此二者以往,则微妙不可知。”
(8)穷神知化,德之盛也:这两句既承前句“未之或知”,又收结上文所引爻辞“憧憧往来”的大义,说明感应之理穷深无方,唯“德”至“盛”则自然领悟。《本义》:“至于‘穷神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来而信也,是亦感应自然之理而已。”
(9)“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藜,阮刻作“蔾”,据《校勘记》改。这是《困》六三爻辞(见该卦译注)。下文引孔子语,从“困”、“据”非其处,阐释本爻“凶”之所由来。《郭氏传家易说》:“当困而困,当据而据,道之正也;非所困,非所据,失道之正,是以名辱身危也。太甲所谓‘自作孽,不可逭’者也。”
(10)“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这是《解》上六爻辞(见该卦译注)。下文引孔子语,先释“隼”、“弓矢”、“射”诸语,然后从“射隼”之象引申出“藏器”、“待时”的意义。《正义》:“明先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而有利也。”
(11)动而不括:括,闭结阻塞,《韩注》:“括,结也”。此句说明“藏器”、“待时”,则动必畅通无碍。《正义》:“言射隼之人既持弓矢,待隼可射之,动而射之,则不括结而有碍也;犹若君子藏善道于身,待可动之时而兴动,亦不滞碍而括结也。”
(12)成器而动:成器,即具备现成的器用。《正义》:“有见成之器而后兴动。”
(13)“屦校灭趾,无咎”:这是《噬嗑》初九爻辞(见该卦译注)。此处引孔子语,先泛说“小人”的特征,然后以“小惩大诫”为“小人”之幸阐发爻辞“无咎”之旨。《正义》:“小人之道,不能恒善,若因惩戒而得福也。”
(14)“何校灭耳,凶”:这是《噬嗑》上九爻辞(见该卦译注)。从上文“善不积”至此,亦孔子语,阐说“小人”积小恶成大罪,以明爻辞“凶”之义。《正义》:“明恶人为恶之极以致凶也。”案,本章援孔子语,或先引《易》辞而后释之,或先明义理而后援引《易》辞作结,体例不同。《正义》:“第一、第二节皆先引《易》文于上,其后乃释之”;“已下皆先豫张卦义于上,然后引《易》于下以结之。体例不同者,盖夫子随义而言,不为例也”。
(15)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这是说明“危”、“亡”、“乱”者,均来自昔日自恃其“安”、“存”、“治”。《正义》:“所以今有倾危者,由往前安乐于位,自以为安,不有畏慎,故致今日危也。”“所以今日灭亡者,由往前保有其存,恒以为存,不有忧惧,故今致灭亡也。”“所以今有祸乱者,由往前自恃有其治理也,谓恒以为治,不有忧虑,故今致祸乱也。”案,这几句《集解》引崔憬注,曰“有危之虑则能安其位不失也”,“有亡之虑则能保其存者也”,“有防乱之虑则能有其治者也”。于义亦通。
(16)“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这是《否》九五爻辞(见该卦译注);上文引孔子语,从“安不忘危”的角度释爻义。
(17)鲜不及:指很少有不及祸的。《正义》:“言不能安其身,知小谋大而遇祸。”
(18)“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这是《鼎》九四爻辞(见该卦译注);此处引孔子语,从“力小任重”的角度释卦义。
(19)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此释“几”字之义,《本义》:“《汉书》‘吉之’之间有‘凶’字。”(朱说见《汉书·楚元王传》穆生语引)案,《正义》曰:“此直云‘吉’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几,皆向吉而背凶,违凶而就吉,无复有凶,故特云‘吉’也。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说可通。
(20)“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这是《豫》六二爻辞(见该卦译注);此处引孔子语,即从“知几”的角度阐发爻义。
(21)断可识矣:断,断然迅速;指当时即可悟知。《正义》:“才见几微,即知祸福,何用终竟其日?当时则断可识矣。”
(22)万夫之望:万夫,万人,喻多;望,瞻望景仰。《正义》:“知几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于神道,故为万夫所瞻望也。”
(23)颜氏之子:即颜渊,名回,字子渊,孔子的学生。
(24)其殆庶几乎:殆,大概;庶几,接近、差不多之意,此处指道德接近完美。《本义》:“庶几,近意,言近道也。”
(25)“不远复,无只悔,元吉”:这是《复》初九爻辞(该卦译注);上文引孔子语,举孔子高材弟子颜渊为例以释爻义。
(26)天地缊,万物化醇:缊,音yīn yūn,又作“氤氲”,此处指天地阴阳二气交感绵密之状;醇,犹“厚”,指万物因天地二气交密而化育醇厚。《本义》:“缊,交密之状;醇,谓厚而凝也,言气化者也。”
(27)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男女,泛指阴阳两性,《集解》引干宝曰:“男女,犹阴阳也。”构,交合。《来氏易注》:“男女,乃万物之男女,雌雄牝牡,不独人之男女也。”又曰:“夫天地男女,两也;缊构精,以一合一,亦两也,所以成化醇、化生之功。”
(28)“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这是《损》六三爻辞(见该卦译注);此处引孔子语,即以阴阳交感专一不二释此爻义,故下文谓“致一也”。《集解》引侯果曰:“此明物情相感,当上法缊化醇,致一之道,则无患累者也。”
(29)易其心而后语:易,犹言“平和”。此句说明平心静气才能畅发言论。《重定费氏学》引《朱子语类》:“不学《诗》无以言,先儒以为心平气和则能言。”
(30)全:谓于人于己两全其益。《重定费氏学》:“人己两益为全。”
(31)民不与:指百姓不予配合。下文“民不与”之“与”谓“给予”。《周易玩辞》:“‘危以动则民不与’,‘党与’之‘与’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取与’之‘与’也。”
(32)“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这是《益》上九爻辞(见该卦译注);上文引孔子语,以不得民心则无益有害释此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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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咸》九四)说:“心意不定而频频往来,友朋终究顺从你的思念。”孔子解释说:“天下事何必思念,何须忧虑?天下万物(自然感应就能)沿着不同的道路走到共同的目标,使千百种思虑合并为统一的观念。天下事何必思念,何必忧虑?譬如太阳西往就有月亮东来,月亮西往就有太阳东来,太阳月亮交相推移而光明常生;寒季归去就有暑季前来,暑季归去就有寒季前来,寒季暑季交相推移而年岁形成。‘往’就是回缩,‘来’就是伸展,回缩和伸展交相感应而利益常生。尺蠖毛虫的回缩其体,是为了求得伸展;巨龙长蛇的冬眠潜伏,是为了保存自身。(学者)精研道义、深入神理,是为了进献才用;利于施用、安处其身,是为了增崇美德。超过这种境界再往前发展,或许就未能有所知晓了;穷极神理、通晓变化,这是美德隆盛(自然所致的)。”《周易》(《困》六三)说:“困穷于巨石之下(石坚不可入),凭据在蒺藜之上(棘刺不可践);即使退入自家居室(也只能茕茕独处),见不到其配人为妻的一天,有凶险。”孔子解释说:“困穷于不妥当的处所,其名必受损辱;凭据于不适宜的地方,其身必遭危险。既受损辱又遭危险,灭亡的日期即将来临,哪有可能见到其配人为妻的一天呢?”《周易》(《解》上六)说:“王公发矢射击窃据高城上的恶隼,一举射获,无所不利。”孔子解释说:“恶隼,是禽鸟;弓矢,是武器;发矢射击恶隼的,是人。君子身上预藏成器,等待时机而行动,哪会有什么不利呢?有所行动而毫无滞碍括结,所以外出必有收获。这是说明先具备现成的器用然后再行动。”孔子说道:“小人不知羞耻、不明仁德,不畏正理、不行道义,不看见利益就不愿勤勉,不受到威胁就不能戒惕。受到微小惩罚而承获重大告诫,这是小人的幸运。《周易》(《噬嗑》初九)说:‘足着刑具而伤灭脚趾,不致危害。’说的就是这一道理。”(孔子又说)“善行不积累不足以成就美名,恶行不积累不足以灭亡其身。小人把小善看成无所获益的事而不屑于施行,把小恶看成无伤大体的事而不愿意除去,所以恶行积累满盈而无法掩盖,罪行发展极大而难以解救。因此《周易》(《噬嗑》上九)说:‘肩荷刑具,遭受伤灭耳朵的重惩,有凶险。’”孔子说:“凡是倾危的,都曾经逸乐安居其位;凡是灭亡的,都曾经自以为长保生存;凡是败乱的,都曾经自恃万事整治。因此君子安居而不忘倾危,生存而不忘灭亡;整治而不忘败乱,自身则可常安而国家可以永保。所以《周易》(《否》九五)说:‘(心中时时自警)“将要灭亡、将要灭亡”,就能像系结于丛生的桑树一样安然无恙。’”孔子说:“才德浅薄而地位尊高,智能窄小而图谋宏大,力量微弱而身任重负,这样很少有不涉及灾祸的。所以《周易》(《鼎》九四)说:‘鼎器难承重荷折断其足,王公的美食全被倾覆,鼎身沾濡一派龌龊,有凶险。’正是说明力不胜任的情状。”孔子说:“能够预知几微的事理应该算达到神妙的境界了吧?君子与上者交往不谄媚,与下者交往不渎慢,可以说是预知几微的事理吧!几微的事理,是事物变动的微小征兆,吉凶的结局先有所隐约的显现。君子发现几微的事理就迅速行事,不等候一天终竟。所以《周易》(《豫》六二)说:‘耿介如石,不等候一天终竟(就悟知愉乐必须适中的道理),守持正固可获吉祥。’既然有耿介如石的品德,岂须等候一天终竟(才领悟道理)呢?当时就能断然明知。君子知晓隐微的前征就知晓昭著的结局,知晓阴柔的功益也知晓阳刚的效用,这是千万人所瞻望景仰的杰出人物。”孔子说:“颜渊这位贤弟子,他的道德大概接近完美了吧?一有不善的苗头,没有不自知的;一知不善,没有再次重犯的。《周易》(《复》初九)说:‘起步不远就回复正道,免致灾患、悔恨,至为吉祥。’”(孔子说)“天地二气缠绵交密,万物化育醇厚;男女阴阳交合其精,万物化育孕生。所以《周易》(《损》六三)说:‘三人同行并求一阳,则损彼阳刚一人;一人独行专一求合,则得其阳刚友朋。’正是说明阴阳相求必须专心致一。”孔子说:“君子先安定其自身然后有所行动,先平和其内心然后发表言论,先确定其交往然后求益于人:君子能修美这三种德性,所以于人于己两全其益。自身倾危而急于行动,百姓就不予赞助;内心疑惧而发表言论,百姓就不予响应;无所交往而求益于人,百姓就不愿给予:没有人给他利益,于是损伤他的人就跟着来了。所以《周易》(《益》上九)说:‘没有人增益他,有人攻击他,居心不常安(而贪求无厌),有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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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五章。
本章引用孔子言论,阐发十一爻大义。
从以上三章看,其内容互有关联。《折中》以为:“第三章统论彖爻也(即卦爻体制),第四章举彖所以取材之例(即卦体阴阳特点),第五章举爻所以效动之例(即阴阳动静、吉凶悔吝在十一爻例子中的体现)。”
全章所释爻义,均从“象内”引申到“象外”,运用精纯的哲理思维,颇为深刻地揭示了各爻特定的象征意旨。由此可以看出孔子《易》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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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1)?”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2)。其称名也,杂而不越(3),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4)?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5)。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6)。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7),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8),其事肆而隐(9)。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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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乾、坤,其《易》之门邪:这是引孔子言论,说明乾坤两卦在《周易》哲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集解》引荀爽曰:“阴阳相易,出于乾坤,故曰‘门’。”《正义》:“《易》之变化,从乾坤而起;犹人之兴动,从门而出。”
(2)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撰,《本义》云“犹事也”,即“撰述营为”之意。这两句承前文“刚柔有体”、“阴阳合德”而发,进一步揭示乾坤作为刚柔形体的拟象范围之广大和作为阴阳物象的喻理程度之神妙。《古周易订诂》:“有形可拟,故曰‘体’”,“有理可推,故曰‘通’。‘体天地之撰’,承‘刚柔有体’言,两‘体’字相应;‘通神明之德’,承‘阴阳合德’言,两‘德’字相应。”案,《集解》引《九家易》训“撰”为“数”,曰:“万物形体皆受天地之数也。谓‘九’天数,‘六’地数也,刚柔得以为体矣。”于义亦通。
(3)其称名也,杂而不越:称名,指卦爻辞所称之物名;不越,即不逾越卦爻之理。《正义》:“《易》之爻辞多载细小之物,若‘见豕负涂’之属,是杂碎也;辞虽杂碎,各依爻卦所宜而言之,是不相逾越也。”案,《集解》引《九家易》曰:“阴阳,杂也;名,谓卦名。阴阳虽错,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逾越。”可备一说。
(4)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于,发语辞,《经传释词》:“于,语助也”;稽,《集解》引虞翻曰:“考也”;类,指卦爻辞中表述的事类。这两句说明稽考卦爻辞的内容,可知作者生当衰世。《正义》:“考校《易》辞事类,多有悔之忧虞,故云变乱之世所陈情意也。”
(5)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微显,即显微。这两句说明《周易》的功用是彰往昔、知来事,显初微、明奥理。《韩注》:“《易》无往不彰,无来不察,而微以之显,幽以之阐。阐,明也。”案,《本义》曰:“‘而微显’,恐当作‘微显而’。”可资参考。
(6)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开,指作《易》者开释卦爻、撰系文辞;名、物、言、辞,均指卦爻辞;当、辨、正、断,句中为使动用法,意犹“使名当”、“使物辨”、“使言正”、“使辞断”;备,谓义理完备。这两句说明作《易》者在“系辞”之时,周密思考以撰写文辞、开释卦爻,使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名物适当、言辞明正而义理完备。《韩注》:“开释卦爻,使各当其名也;理类辨明,故曰‘断辞’也。”
(7)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指卦爻辞所称物象之名虽细小,但所取喻的事类却广大。《韩注》:“托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
(8)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这是说明卦爻辞的语言特色。《正义》:“近道此事,远明彼事,是其旨意深远”;“不直言所论之事,乃以义理明之,是其辞文饰也”;“变化无恒,不可为体例,其言随物屈曲,而各中其理也”。
(9)其事肆而隐:事,典故;肆,犹“显露”;隐,指义理隐奥。此句说明卦爻辞的用典特色。《正义》:“其《易》之所载之事,其辞放肆显露,而所论义理深而幽隐也。”
(10)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贰,指乾坤阴阳二理,《集解》引虞翻曰:“二,谓乾与坤也”;报,犹“应”,即“应验”。这两句总结前文,说明《周易》所揭示的阴阳变化之理,可以用来助民之行,使明确事物吉凶得失的应验。案,《来氏易注》谓《周易》之理“两在莫测,无方无体”,“宜乎济斯民日用之所行,以明其吉凶之应也”。所云“两在”,有合“阴阳二理”,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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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乾、坤两卦,应该是《周易》的门户吧?”乾,是阳的物象;坤,是阴的物象。阴阳德性相配合而刚柔成为形体,可以用来体察天地的撰述营为,用来贯通神奇光明的德性。《周易》卦爻辞所称述的物名,尽管繁杂却不逾越卦爻义理;稽考卦爻辞的表述(多有忧虞警诫的)事类,或许是流露作者处在衰危之世的思想吧?《周易》,是彰著往昔的变故而察辨将来的事态,显示初微的征象而阐明幽深的道理。作《易》者开释卦爻(撰系文辞)使各卦各爻名义适当,物象明辨,而且语言周正措辞决断以至天下万理俱备。卦爻辞所称述的物名虽多细小,但所取喻的事类却十分广大,其意旨深远,其修辞颇饰文采,其语言曲折切中事理,所用典故明白显露而哲理隐奥。运用《周易》阴阳两方面的道理济助百姓的行动,可以让人们明确吉凶得失的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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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六章。
本章叙卦爻辞的特点。开首指出乾坤为《易》之门,然后集中证明卦爻辞辞理远大,章末以《周易》之理可“济民行”作结。
文中“称名”、“取类”、“旨远”、“辞文”诸语,精切概括了《周易》卦爻辞以象喻意的语言特色,其义与古代文论中的“比兴”说颇契合。因此刘勰释“兴”之义时,曾援此为说:“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文心雕龙·比兴》)可见,此节文字含有一定的文学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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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1)?作《易》者,其有忧患乎(2)?是故《履》,德之基也(3);《谦》,德之柄也(4);《复》,德之本也(5);《恒》,德之固也(6);《损》,德之修也(7);《益》,德之裕也(8);《困》,德之辨也(9);《井》,德之地也(10);《巽》,德之制也(11)。《履》,和而至(12);《谦》,尊而光(13);《复》,小而辨于物(14);《恒》,杂而不厌(15);《损》,先难而后易(16);《益》,长裕而不设(17);《困》,穷而通(18);《井》,居其所而迁(19);《巽》,称而隐(20)。《履》以和行(21),《谦》以制礼(22),《复》以自知(23),《恒》以一德(24),《损》以远害(25),《益》以兴利(26),《困》以寡怨(27),《井》以辩义(28),《巽》以行权(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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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兴,兴起;中古,指商末时期,即第十一章所云“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这两句是《系辞传》作者推测《周易》的成书年代。《正义》:“《易》之爻卦之象,则在上古伏牺之时,但其时理尚质素,圣道凝寂,直观其象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时,事渐浇浮,非象可以为教,又须系以文辞,示以变动吉凶,故爻卦之辞起于中古。”又曰:“《周易》起于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论,谓《周易》也。”案,《集解》引虞翻曰:“兴《易》者,谓庖牺也。”“庖牺为中古,则庖牺以前为上古。”可备一说。
(2)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这是推测《周易》作于“中古”衰世,故作者多有忧患,与前章“其衰世之意邪”正合。《正义·卷首》:“史迁云‘文王囚而演《易》’,即是‘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案,旧说以为周文王作卦爻辞,固未必然;但《系辞传》推测《周易》兴于商末周初,作《易》者流露忧患思想,实可参考。
(3)《履》,德之基也:《履》,六十四卦之一,象征“小心行走”,含有遵循礼制而行的意义(见该卦译注);人能遵循《履》道,则可防范而不违礼,故为“立德之基”。案,此下三陈九卦,说明《周易》为“修德防患”之作,以证上文所云“作《易》者有忧患”。《正义》:“六十四卦悉为修德防患之事,但于此九卦最是修德之甚,故特举以言焉。”又曰:“为德之时,先须履践其礼,敬事于上,故《履》为德之初基也。”
(4)《谦》,德之柄也:《谦》,六十四卦之一,象征“谦虚”(见该卦译注);人能行谦,犹如把握道德有了“柯柄”,故谓“德之柄”。《正义》:“若行德不用谦,则德不施用,是谦为德之柄;犹斧刃以柯柄为用也。”
(5)《复》,德之本也:《复》,六十四卦之一,象征“回复”,含有“归复阳刚正道”的意义(见该卦译注);人能归复善道,则为进德的根本。陆九渊曰:“复者,阳复,为复善之义”,“知物之为害而能自反,则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进德,则沛然无它适矣。故曰‘《复》,德之本’也”(《陆九渊集·语录上》)。
(6)《恒》,德之固也:《恒》,六十四卦之一,象征“恒久”,含有“恒久守正”之义(见该卦译注);人以恒心守持正道,则道德能固。《正义》:“为德之时,恒能执守,始终不变,则德之坚固。”
(7)《损》,德之修也:《损》,六十四卦之一,象征“减损”,有“自损不善”之义(见该卦译注);人能自损不善、减抑忿欲,必可修美道德。《集解》引荀爽曰:“惩忿窒欲,所以修德。”
(8)《益》,德之裕也:《益》,六十四卦之一,象征“增益”,含有“施益于人”之义(见该卦译注);人能施益于外,则可充裕己德。《韩注》:“能益物者,其德宽大也。”
(9)《困》,德之辨也:《困》,六十四卦之一,象征“困穷”,含有“处困守正”之义(见该卦译注);人于困穷之时,适可分辨、检验其是否固守德操,故云“德之辨”。《集解》引郑玄曰:“辩,别也。遭困之时,君子固穷,小人穷则滥:德于是别也。”《正义》:“若遭困之时,守操不移,德乃可分辨也。”案,“辨”字,郑氏作“辩”,《释文》所出同,两字音义并通。
(10)《井》,德之地也:《井》,六十四卦之一,象征“水井”,含有“井养不穷”之义(见该卦译注);人能遵循“井养”之道,则为居守美德之所。《集解》引姚信曰:“井养而不穷,德居地也。”
(11)《巽》,德之制也:《巽》,六十四卦之一,象征“顺从”,含有“因顺申谕命令”之义(见该卦译注);人能因顺申命,则可展示道德、立其规范,故曰“德之制”。“制”,此处犹言“制立规范”。《正义》:“《巽》,申明号令,以示法制,故可与德为制度也。”案,以上首陈九卦,立义于“德”,《正义》曰:“明九卦各与德相为用也。”又,《重定费氏学》云:“(《履》、《谦》、《复》)三者进德之大端也,《恒》、《损》、《益》三卦申言持身之道,《困》、《井》、《巽》三卦申言涉世之方。”可资参考。
(12)《履》,和而至:至,犹“到达”。《履》卦教人小心行走、和顺不违礼,故可践行而至于终点,犹行事可达到目的。《韩注》:“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13)《谦》,尊而光:《谦》卦教人谦虚,谦以接物,故受人尊崇而其德愈为光大。《正义》:“以能谦卑,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
(14)《复》,小而辨于物:小,指微小的征兆。《复》卦教人察知善恶、及早回复善道,故旨在辨析事物的细微征兆,知不正则速改。《正义》:“言《复》卦于初细微小之时,即能辨于物之吉凶,不远速复也。”
(15)《恒》,杂而不厌:杂,指正邪相杂。《恒》卦教人守操有恒,故虽处正邪相杂之时,亦能长守正道而不厌倦。《正义》:“言《恒》卦虽与物杂碎并居,而常执守其操,不被物之不正也。”
(16)《损》,先难而后易:《损》卦教人自损不善而获益,自损则“先难”,获益则“后易”。《正义》:“先自减损,是先难也;后乃无患,是后易也。”
(17)《益》,长裕而不设:裕,见前注;设,虚设,指广施其益而不虚设。《益》卦教人施益他人,故己德长裕而其益不虚设。《韩注》:“有所兴为,以益于物,故曰‘长裕’;因物兴务,不虚设也。”
(18)《困》,穷而通:《困》卦教人处穷守正以致通。《正义》:“言《困》卦于困穷之时而能守节,使道通行而不屈也。”
(19)《井》,居其所而迁:迁,指迁施其泽、利惠于人。《井》卦教人效“井养”之功,故能居其所而迁施润泽。《正义》:“言《井》卦居得其所,恒住不移,而能迁其润泽、施惠于外也。”
(20)《巽》,称而隐:称,扬也,犹言“申命”;隐,藏也,指不自显露。《巽》卦教人因顺申命,故能称其令而不露其威,即“因势利导”之义。《韩注》:“称扬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正义》:“言《巽》称扬号令,而不自彰伐而幽隐也。”案,以上再陈九卦,进一步申明诸卦的性质,《正义》云:“辨九卦德性也。”
(21)《履》以和行:以,犹“可”也。《履》卦之用,在于小心和顺、循礼而行,即上文“和而至”之义。《集解》引虞翻曰:“礼之用,和为贵。”故“以和行”也。
(22)《谦》以制礼:制,犹言“控制”,指《谦》卦之用,可以控制礼节、谦虚待物,即上文“德之柄”之义。《正义》:“性能谦顺,可以裁制于礼。”
(23)《复》以自知:《复》卦之用在于审知不善以复正道,即上文“小而辨于物”之义。《集解》引虞翻曰:“有不善未尝不知,故曰‘自知’也。”
(24)《恒》以一德:《恒》卦之用,在于守正不移、恒一其德,即上文“德之固”、“杂而不厌”之义。《正义》:“恒能终始不移,是纯一其德也。”
(25)《损》以远害:《损》卦之用,在于自损不善以修身避害,即上文“德之修”之意。《韩注》:“止于修身,故可以远害而已。”
(26)《益》以兴利:《益》卦之用,在于益人益己、人己两全其利,即上文“德之裕”、“长裕而不设”之义。《正义》:“既能益物,物亦益己,故‘兴利’也。”
(27)《困》以寡怨:《困》卦之用,在于处穷守德而不怨,即上文“德之辨”之义。《正义》:“遇困守节不移,不怨天不尤人,是无怨于物,故‘寡怨’也。”
(28)《井》以辩义:辩,通“辨”,《校勘记》:“毛本作‘辨’。”《井》卦之用,在于广施井养、辨明道义,即上文“德之地”之义。《韩注》:“施而无私,义之方也。”陆九渊曰:“君子之义,在于济物;于井之养人,可以明君子之义。”(《陆九渊集·语录上》)
(29)《巽》以行权:《巽》卦之用,在于因势利导,申命行权。《韩注》:“巽顺而后可以行权也。”《正义》:“若不顺时制变,不可以行权也。”案,以上三陈九卦,重申前两陈之义,但主于诸卦的功用,《正义》云:“论九卦各有施用而有利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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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兴起,大概在殷商之末的中古时代吧?创作《周易》的人,大概心怀忧患吧?因此,《履》卦(说明小心履礼),是树立道德的初基;《谦》卦(说明行为谦虚),是施行道德的柯柄;《复》卦(说明回复正途),是遵循道德的根本;《恒》卦(说明守正有恒),是巩固道德的前提;《损》卦(说明自损不善),是修美道德的途径;《益》卦(说明施益于人),是充裕道德的方法;《困》卦(说明遭困守操),是检验道德的准绳;《井》卦(说明井养不穷),是居守道德的处所;《巽》卦(说明因顺申命),是展示道德的规范。《履》卦,教人和顺小心而行走到目的地;《谦》卦,教人要谦虚才能被尊崇而光大其德;《复》卦,教人针对微小的征兆辨析事物的善恶(及早回复正道);《恒》卦,教人在正邪相杂的环境中恒久守德而不厌倦;《损》卦,教人先为自损之难而后成获益之易;《益》卦,教人施益于人长久充裕己德而不虚设其益;《困》卦,教人在困穷时守正而求得亨通;《井》卦,教人居得安适的处所而能广为迁施惠泽;《巽》卦,教人顺势称扬号令而不自我显露。《履》卦的道理可以用来和顺小心地行走,《谦》卦的道理可以用来控制礼节,《复》卦的道理可以用来自我省知得失,《恒》卦的道理可以用来始终不移地纯一守德,《损》卦的道理可以用来自损不善、远离祸害,《益》卦的道理可以用来益人益己、广兴福利,《困》卦的道理可以用来处困守操,不怨天尤人,《井》卦的道理可以用来广养万物、辨明道义,《巽》卦的道理可以用来顺势利导、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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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七章。
本章论《周易》为“忧患”之作,故三陈九卦,以窥探作《易》者防忧虑患、重视道德修养的创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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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为书也,不可远(1)。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2),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3)。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4)。又明于忧患与故(5),无有师保,如临父母(6)。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7)。苟非其人,道不虚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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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远:远,远离。此句指《周易》一书包含人生哲学,宜于平日观象玩占、明理致用,不可远离。《集解》引侯果曰:“居则观象,动则玩占,故‘不可远’也。”
(2)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居,止也;六虚,指六爻。这两句说明《周易》以变动为本,其理周流于六爻之间。《集解》引虞翻曰:“六虚,六位也。”《正义》:“阴阳周遍流动在六位之虚。六位言‘虚’者,位本无体,因爻始见,故称‘虚’也。”
(3)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为,动词,犹言“执求”;典要,典常纲要;适,往。这是说明《易》理趋向变化,不可执其固定不移的“典要”。《集解》引虞翻曰:“上下无常,故不可为典要。”《正义》:“六位错综,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为典常要会也。”
(4)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出入”与“外内”互文,“出”即“外”,“入”即“内”。《韩注》:“‘出入’犹‘行藏’,‘外内’犹‘隐现’(两“犹”字阮刻作“尤”,据《校勘记》改)。”度,法则,度数。这两句说明《易》理可以启发人遵守法度或度数,知所惕惧,使“出入”、“外内”皆得其宜。《正义》:“行藏各有其度,不可违失于时。”“若不应隐而隐、不应显而显,必有凶咎,使知畏惧凶咎而不为也。”
(5)又明于忧患与故:故,即“事”,犹言往昔的事态,《韩注》:“故,事故也”。此句承上文,进一步指出《易》理可以使人明于预防忧患、察鉴前事。《集解》引虞翻曰:“神以知来,故明忧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6)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师保,古代负责教习贵族子弟的师长,《礼记·文王世子》:“入则有保,出者有师,是以教喻而德成也。”这两句说明能应用《易》理者,虽无“师保”教习,却如面临父母亲诲,始终戒惕行事、不犯过咎。《折中》引朱震曰:“无有师保教训而严惮之,有如父母亲临而爱敬之,见圣人之情也。”《河上易注》:“虽无师保之在前,而承《易》训之丁宁,不啻师保之亲切教命也;虽无父母之监临,而遵《易》教以生成,俨如父母之保抱扶持也。”又曰:“二句盖互文也。”
(7)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率,犹“循”;辞,卦爻辞;揆,度也;方,谓意义、方式;典常,此处指经常可行的变化规律,与上文“典要”有别。这三句说明循卦爻辞之理处事,则可把握事物的变化规律。《正义》:“《易》虽千变万化,不可为典要;然循其辞,度其义,原寻其初,要结其终,皆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
(8)苟非其人,道不虚行:苟,假如;其人,指贤明之人;道,《易》道。这两句总结全章,说明《易》道的推行,非贤明者不可。《集解》引虞翻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正义》:“若苟非通圣之人,则不晓达《易》之道理,则《易》之道不虚空得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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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这部书(包含人生处世的哲学),不可须臾远离。它所体现的道理在于屡屡推迁,变化运行而不居止,周遍流动于各卦六爻之间,上下往来没有定准,阳刚阴柔相互更易,不可执求于典常纲要,只有变化才是它趋赴的方向。(《周易》的道理可以启发人)当出入行藏之际多加考虑遵守法则或度数,使人处内外隐显之时知晓惕惧得失。又可以使人深明将来的忧患和往昔的事态,虽然没有师保的监护,却好像面临父母的教诲。处事之初遵循《周易》卦爻辞的意旨,揆度行动的方式,就掌握了(适应事物变化的)经常可行的规律。假如没有贤明的人研探阐述,《周易》的道理就难以凭空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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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八章。
本章从处世致用的角度,阐论《周易》的变化之道、卦爻辞的精奥哲理。文义与前章“作《易》者有忧患”相承。文中指出《周易》一书“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强调“变动”规律是构成此书哲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特色。
章末“苟非其人,道不虚行”二语,就广义而言,事实上是提出了学术的发展与治学者素质的关系这一鲜明主题,在认识论上反映了《系辞传》作者朴素的唯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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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1)。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2)。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3),初辞拟之,卒成之终(4)。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5)。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6)。知者观其彖辞(7),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8);二多誉,四多惧,近也(9)。柔之为道,不利远者(10);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11)。三与五同功而异位(12):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13)。其柔危,其刚胜邪(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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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要终以为质:原,推原;要,《正义》训为“要会”,犹言“归纳”;质,体也,《本义》“谓卦体”,文中指卦体大义。此句说明《周易》六十四卦均推始归终而形成卦体大义。《韩注》:“质,体也,卦兼终始之义也。”《正义》:“言《易》之为书,原穷其事之初始,《乾》初九‘潜龙勿用’是‘原始’也;又要会其事之终末,若上九‘亢龙有悔’是‘要终’也。”又曰:“此‘潜龙’、‘亢龙’是一卦之始终也,诸卦亦然。”
(2)唯其时物:时,指各爻居处的特定“时宜”;物,指各爻所取喻的阴阳“物象”。此句说明六爻相错,只是反映不同的“时态”、“物象”而已。《集解》引虞翻曰:“阴阳错居称‘杂’。时阳则阳,时阴则阴,故‘唯其时物’。乾阳物,坤阴物。”《尚氏学》:“六爻刚柔相杂,然爻各有其时,各有其物;时物当则吉,否则凶也。”
(3)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指初爻,即一卦之“本”,说明事物产生初始的意义,微而未显,故曰“难知”;上,指上爻,即一卦之“末”,说明事物发展终竟的意义,成败已见,故曰“易知”。《韩注》:“夫事始于微,而后至于著。初者,数之始,拟议其端,故‘难知’也;上者,卦之终,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4)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辞,爻辞;拟,指拟议事物初始之义;卒,了也,谓“完结”。这两句承前文,综述“难知”、“易知”的缘故。《正义》:“‘初辞拟之’者,复释‘其初难知’也,以初时以辞拟议其始,故‘难知’也;‘卒成之终’者,复释‘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终竟,故‘易知’也。”
(5)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若夫,发语辞,犹言“至于”、“至如”;杂物,即刚柔物象错杂;撰德,指撰述阴阳德性;辩,通“辨”,别也,《校勘记》:“闽、监、毛本‘辩’作‘辨’。”中爻,即卦中二至五爻。这三句说明除了理解初、上两爻之外,还须辨明中四爻的爻义,才能完备地领会全卦旨趋。《集解》引崔憬曰:“上既具论初、上二爻,次又以明其四爻也。言中四爻杂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陈之德,能辨其是非,备在卦中四爻也。”案,崔氏训“撰”为“撰集”,义亦通。又案,《正义》认为“中爻”指二、五两爻,以其居上下卦之中;《汉上易传》云:“中爻,崔憬所谓‘二、三、四、五’,京房所谓‘互体’是也”,则指二至四互一卦,三至五互一卦,即一卦备四卦之用。两说并可参考。
(6)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噫,感叹词;要,《正义》:“要定”,犹言“大要把定”;居,指平居无为。这是承前文之意,说明把握中四爻的吉凶规律,则卦义尽知。《集解》引崔憬曰:“噫,叹声也。言中四爻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居然可知矣。”
(7)彖辞:指卦辞,《释文》引马融曰:“彖辞,卦辞也。”案,《释文》又引郑玄曰“爻辞也”;又引“师说通谓爻卦之辞也”;又引或说“即夫子《彖辞》(指《彖传》)”。三说可备参考。
(8)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第二爻;四,第四爻;功,指阴阳功能;位,即上下爻位;善,泛指利害得失。这两句说明二、四两爻均属阴位,但各处内外卦,而其利害得失亦因时、位之异各不相同。《韩注》曰:“同阴功也”,此释“同功”;又曰:“有内外也”,此释“异位”。
(9)二多誉,四多惧,近也:近,指第四爻接近五爻“君位”。这是说明二处下守中故“多誉”,四近五君位故“多惧”。《韩注》:“二处中和,故‘多誉’也。”“位逼于君,故‘多惧’也。”
(10)柔之为道,不利远者:指阴爻宜近顺承阳,不可有远大志向。《集解》引崔憬曰:“此言二、四皆阴位,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
(11)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两“其”字,指代前文“柔之为道”;要,犹言“要旨”;用,功用。这两句承前两句,再从二、四阴位的角度,泛论阴柔的性质以顺承、谦退为本。故“其要”但求“无咎”,谓不求大成,即前句“不利远”之义;“用柔中”,谓阴者当处柔、守中,义兼指二、四两爻。又,此四句合二、四爻位泛论阴柔性质,与下文合三、五爻位泛论阳刚性质(“其柔危,其刚胜”),似正相应。案,《正义》疏韩氏义,指出“不利远”释“四多惧”,谓四不利于“远其亲援而欲上逼于君”;又指出“用柔中”释“二多誉”,谓二所以“无咎”而“多誉”在于“用柔而居中”。尚先生不赞成“近五故惧”之论,认为“近”指内卦,“远”指外卦,故“不利远”谓四居外卦,“近也”、“用柔中”谓二居内卦(《尚氏学》)。此二说并可参考。
(12)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第三爻;五,第五爻;同功,指同具阳功;异位,指五居上卦为贵,三居下卦为贱。
(13)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等,等级差别,指五贵三贱。这三句说明三处“贱”位、又居下卦之极,故“多凶”;五处尊位、又居上卦之中,故“多功”。《正义》:“五为贵,三为贱,是‘贵贱之等’也。”又曰:“三居下卦之极,故‘多凶’;五居中处尊,故‘多功’也。”
(14)其柔危,其刚胜邪:胜,胜任。这是并举三、五爻位为说,谓阴柔居此阳位则有危患,阳刚居之则可胜任。《韩注》:“三、五阳位,柔非其位,处之则危;居以刚健,胜其任也。”《集解》引侯果曰:“言‘邪’者,不定之辞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居其时也;刚居而凶者,失其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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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这部书,以推原事物的初始、归纳事物的结局而形成卦体大义。各卦六爻相互错杂,只是反映特定的时宜和阴阳物象。初爻的意义较难理解,上爻的意义容易理解:因为前者是本始,后者是末尾,初爻的爻辞拟议事物产生的端绪,到了上爻事物发展完结而卦义最终形成。至于错杂各种物象而撰述阴阳德性,辨识是非吉凶,要是撇开中间四爻那就无法全面理解。是啊!(明白了中四爻的意义)也就大致把握了存亡吉凶的规律,即使平居无为也能知晓事理。明智的人只要观察研析卦辞,就把全卦大义多半领悟了。第二爻和第四爻同具阴柔的功能而各居上下卦不同之位,两者象征的利害得失也不相同:第二爻(处下居中)多获美誉,第四爻(处上居下)多含惕惧,因为靠近君位。阴柔的道理,不利于有远大作为;其要旨在于慎求“无咎”,其功用在于柔和守中。第三爻和第五爻同具阳刚的功能而各居上下卦不同之位:第三爻(处下卦之极)多有凶危,第五爻(处尊居中)多见功勋,这是上下贵贱的等差所致。大略说来,若阴柔(处三、五阳位),就有危患,若阳刚(处三、五阳位),就能胜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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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九章。
本章综述六爻位次特点。文中先叙初上两爻,然后集中辨析中四爻位置的象征内涵。全章既论爻位,又强调观研卦辞可以“思过半”,可视为一篇精炼扼要的“读《易》简例”。何楷曰:“统论爻画,而归重于彖辞,说《易》之法,莫备于此。”(《古周易订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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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1);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2);爻有等,故曰物(3);物相杂,故曰文(4);文不当,故吉凶生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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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三才而两之,故六:三才,即上文所称“天、地、人”;两之,将三画的八卦两两相重;六,指六画。这两句说明三画的八卦含有“三才”的象征(初画像地,中画像人,上画像天);重成六画的六十四卦之后,各卦也含有“三才”的象征(初、二像地,三、四像人,五、上像天),故下文云:“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集解》引崔憬曰:“言重卦六爻,亦兼天、地、人道。两爻为一才,六爻为三才,则是‘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即三才之道也。”《纂疏》:“初、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案,“才”字,阮刻作“材”,《校勘记》“闽、监、毛本‘材’作‘才’,石经初刻作‘才’”,今据改。下文同。
(2)道有变动,故曰爻:指六爻仿效变动之道。《集解》引陆绩曰:“天道有昼夜日月之变,地道有刚柔燥湿之变,人道有行止动静、吉凶善恶之变。圣人设爻以效三者之变动,故谓之‘爻’也。”
(3)爻有等,故曰物:等,上下等次;物,物象。这两句说明阴阳物象拟议六爻上下贵贱的等次,以象万物。《正义》:“言爻有阴阳贵贱等级,以象万物之类。”
(4)物相杂,故曰文:指阴阳相杂而成文。就具体爻位分析,六爻奇位为阳、耦位为阴,故初至上均阴阳位交错,遂呈文理。《本义》:“相杂,谓刚柔之位相间。”《周易玩辞》:“物相杂者,初、三、五与二、四、上,阴阳相间也。”
(5)文不当,故吉凶生焉:指“物象”所成之文理或当、或不当,当则吉,不当则凶。如阳居奇位、阴居耦位则当,反之则不当,故生吉凶。《本义》:“不当,谓爻不当位。”《学易记》:“物有九、六,杂居刚柔之位,则成文;交错之际,有当、不当,吉凶由是而生焉。”案,《折中》引吴曰慎曰:“以时义之得为当,时义之失为不当,不以位论。”于义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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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这部书,道理广大周备:含有天的道理,人的道理,地的道理。兼合(三画的八卦符号中)天地人的象征而每两卦相重,就出现了六画的卦;六画,没有别的意思,正是象征天地人的道理。《周易》的道理在于变化运动,仿效变动的情状就叫六爻;六爻各有上下等次,就叫作物象;阴阳物象相互错杂,就叫作文理;文理有的适当、有的不适当,所以吉凶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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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十章。
本章从爻位角度,论述《周易》的象征广备“天、地、人”之道。
文中所云“物相杂,故曰文”,与《国语·郑语》引史伯“声一无听,物一无文”的说法,颇可相通,在美学意义上似乎均隐含着古人以辩证的观点总结出的审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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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1)?是故其辞危(2)。危者使平,易者使倾(3);其道甚大,百物不废(4)。惧以终始,其要无咎(5),此之谓《易》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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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文王与纣之事:文王,姬姓,名昌,商纣时为西伯,治理周族,国势强盛,故上文称“周之盛德”;纣,又称“受”、“帝辛”,商代最后的君主,故上文称“殷之末世”。此句并前两句,推测《周易》成书于殷末周初,与第七章“《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相应。《集解》引虞翻曰:“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德其可谓至德也。”《韩注》:“文王以盛德蒙难,而能亨其道,故称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2)其辞危:辞,卦爻辞。指作《易》者处殷末衰世,故所撰卦爻辞多含危惧警戒之义。《正义》:“以当纣世,忧畏灭亡,故作《易》辞多述忧危之事,亦以垂法于后,使保身危惧,避其患难也。”案,《正义》引周氏曰:“谓当纣时,不敢指斥纣恶,故其辞危微而不正也。”可备一说。
(3)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平,犹“安”;易,《韩注》“慢易也”,即“轻易”,犹言“掉以轻心”。这两句承上文而发,说明“危辞”的警戒作用。《本义》:“危惧故得平安,慢易则必倾覆,《易》之道也。”
(4)其道甚大,百物不废:其,指代前文“危辞”之论;废,《正义》训为“休废”,即上句“倾”之义。这两句紧承前义,指出“危平”、“易倾”的道理至为宏大,“百物”可赖以忧危虑患而“不废”。《来氏易注》:“若常以危惧为心,则凡天下之事,虽百有不齐,然生全于忧患,未有倾覆而废者矣。”
(5)惧以终始,其要无咎:要,犹言“要旨”(见第九章注)。这两句总结上文对“危辞”的论述,指出始终知惧,慎求无咎,是“《易》道”的重要体现。《南轩易说》:“既惧其始,使人防微杜渐;又惧其终,使人持盈守成。其要之以无咎而补过,乃《易》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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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兴起,大概是在殷朝末年,周文王德业正隆盛的时候吧?大概在文王臣事殷纣期间吧。因此卦爻辞多含警戒危惧的意义。知所畏惧可以使人平安,掉以轻心必将导致倾覆;其中的道理至为宏大,各种事物赖以长生不废。自始至终保持惕惧,其要旨归于慎求“无咎”,这就叫作《周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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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十一章。
本章先推测《周易》作于“文王与纣”之时,然后集中论析“其辞危”的深义。文中提出“危者使平,易者使倾”的观点,反映了明显的朴素辩证思想。章末以“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作结,既归纳了全章大义,又揭示了《易》理的一项重要特点。胡远浚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易》六十四卦,一言以蔽之,曰:‘惧以终始,其要无咎。’”(《劳谦室易说·读易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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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1);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2)。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3)。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4)。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5)。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6);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7)。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8);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9),远近相取而悔吝生(10),情伪相感而利害生(11)。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12)。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13),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14),失其守者其辞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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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行恒易以知险:此句说明乾德至健,其行既能恒久平易又能知见艰险,义与《系辞上传》第一章“乾以易知”相应。
(2)德行恒简以知阻:此句说明坤德至顺,其行既能恒久简约又能知见难阻,义与《系辞上传》第一章“坤以简能”相应。案,以上一节复述“乾坤易简”之道,遥应《上系》;又深一步揭示“易简”而“知险阻”的道理,正合“有忧患”、“始终知惧”之义,则近承前章。《本义》:“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至顺,则所行不繁,故简。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是以其有忧患。”《周易玩辞》:“‘易’与‘险’相反,惟中心易直者,为能照天下巇险之情,即所谓通天下之志也;‘简’与‘阻’相反,惟行事简静者,为能察天下烦壅之机,即所谓成天下之务也。”
(3)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说,即“悦”;“侯之”二字当为衍文,《温公易说》:“王辅嗣《略例》曰:‘能研诸虑’,则‘侯之’衍字也。”亹亹,犹言“勉勉”(见《系辞上传》第十一章注)。这四句承上文,说明领会乾坤“易简”而“知险阻”的意义,可以“悦心”、“研虑”,定“吉凶”之事,成“勉勉”之功。《横渠易说》:“易简,故能说诸心;险阻,故能研诸虑。”《本义》:“说诸心者,心与理会,乾之事也;研诸虑者,理因虑审,坤之事也。说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诸虑,故有以成亹亹。”案,朱子谓“说心”主于乾,“研虑”主于坤,于义可通。
(4)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云为,即“有为”,俞樾《群经平义》:“云,亦‘有’也,《尔雅·释诂》曰‘云,有也’。”“变化云为,即‘变化有为’。”祥,作动词,犹言“呈现”;象事,指观察所象之事。这四句说明《周易》“变化云为”的目的,在于行事吉祥,观象知器,推占将来。《韩注》:“夫变化云为者,行其吉事则获佳祥之应,观其象事则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则睹方来之验也。”
(5)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成能,即成功,指创成《周易》而施其功用,下文“与能”则指参与运用《易》理;人谋鬼谋,喻《易》理可以谋于人事,谋于鬼神,即可沟通“人”、“鬼”的谋虑。这四句说明“圣人”依天地所设之象创成《周易》,其用神妙,百姓庶人也可以参与其能。《韩注》:“人谋,况议于众以定失得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虑而失得自明,不劳探讨而吉凶自著,类万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与能’,乐推而不厌也。”《本义》:“天地设位,而圣人作《易》以成其功;于是人谋鬼谋,虽百姓之愚,皆得以与其能。”案,《尚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集解》引朱仰之注,据此谓“人谋”为“谋及卿士”,“鬼谋”为“谋及卜筮”,“百姓与能”为“谋及庶人”。可备一说。
(6)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象,卦形之象;爻彖,指卦爻辞,《集解》引崔憬曰:“爻谓爻下辞,彖谓卦下辞。”情,即卦爻辞所拟象的事物情态,与下文“吉凶以情迁”、“凡《易》之情”义同。这两句指出八卦和卦爻辞以不同的形式表述义理,前者是示卦象,后者是拟物情。《韩注》曰:“以象告人”,此释“以象告”;又曰“辞有险易,而各得其情也”,此释“以情言”。
(7)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杂居,指六爻刚柔交错居位。《集解》引崔憬曰:“六爻刚柔相推而物杂居,得理则吉,失理则凶。”
(8)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迁,推移。这两句说明六爻变动得当与否,以“利”、“不利”为言,但《易》之变在于趋利避害,故此处特明“利”字;至于吉凶结局,则依卦爻辞所拟喻的物象情态而推移。《韩注》:“变而通之尽利也。”又曰:“吉凶无定,唯人所动,情顺乘理以之吉,情逆违道以陷凶,故曰‘吉凶以情迁’也。”
(9)爱恶相攻而吉凶生:相攻,犹言“相矛盾”。此指物情“相爱”、“相恶”不同,爱则求合,恶则敌对,两相矛盾故生吉凶。就阴阳爻的象征而论,“爱恶”又反映阴爻、阳爻之间的离合规律,尚先生云:“阳遇阴,阴遇阳,则相求相爱”;“阳遇阳,阴遇阴,则相敌相恶”。又云:“爱则吉,恶则凶,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尚氏学》)
(10)远近相取而悔吝生:远,指上下卦爻位远应;近,指爻位近比;相取,含“取舍不当”之义。此句说明两爻或比、或应,若取舍不当则生悔吝,亦喻事物相互关系的情态。《集解》引崔憬曰:“远,谓应与不应;近,谓比与不比。或取远应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远应。由此远近相取,所以生‘悔’、‘吝’于系辞矣。”案,取舍不当,又体现远应、近比兼取而有失,故尚先生云:“远近不能兼取。”(《尚氏学》)
(11)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情伪,犹言“真伪”。《正义》:“情,谓实情;伪,谓虚伪。”又曰:“若以情实相感则利生,若以虚伪相感则害生也。”案,从阴阳爻象看,阳为实,阴为虚,则此句又含阴阳相感之义。尚先生曰:“情者阳,伪者阴。阴阳相感,有利有害,绝不相同。”(《尚氏学》)
(12)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这是综述以上“吉凶以情迁”之论,说明《周易》所拟喻的事物情态,若“近不相得”必凶;苟或免凶,亦必遭外物伤害而生悔吝。《本义》:“‘不相得’,谓相恶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
(13)枝:分枝,指言辞散乱不一,《正义》:“其辞分散若间枝也。”
(14)游:指言辞虚漫浮游,《正义》:“游,谓浮游”,“其辞虚漫”。
(15)屈:指言辞亏屈不展,《正义》:“其辞屈挠不能申也。”以上总结《周易》所拟喻的物情各不相同,故旁取现实中的人事作为参证。此六句王申子释曰:“歉于中者必愧于外,故将叛者其辞惭;疑于中者必泛其说,故中心疑者其辞枝;吉德之人见理直,故其辞寡;躁竞之人急于售,故其辞多;诬善类者必深匿其迹而阴寓其忮,故其辞游;失其守者必见义不明而内无所主,故其辞屈。”(《大易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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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是天下最为刚健的象征,表现的德性行为是恒久平易而能知晓艰险所在;坤,是天下最为柔顺的象征,表现的德性行为是恒久简约而能知晓难阻。(领会知险知阻的德行)能够使人心情欢悦,研磨思虑,并能判定天下万事吉凶得失,促成天下万物勤勉奋发。因此,遵循《周易》的变化规律而有所作为,是为了使吉祥的事物有以呈现;乃至观察所拟取的物象就能明白器用的形成,占问眼前的事理就能推知将来的应验。天地设立了刚柔尊卑的位置,圣人依此创成《周易》广施功用;于是人的谋虑沟通了鬼神的谋虑,连寻常百姓也能掌握《周易》的功用。八卦用卦形象征来表示哲理,卦爻辞拟取事物的具体情态来陈述卦义;六爻阴阳刚柔交错居位,吉凶的道理就可以显现出来。各爻变化运动得当与否用“利”或“不利”来表达,结局是吉是凶依据拟喻的事物情态而推移。所以事物或相爱相求、或相恶相敌而吉与凶就在这类矛盾中产生,远近或相应、或亲比而取舍不当则悔恨憾惜就由此产生,或以真情相感、或以虚伪相感而利与害就由此产生。凡是《周易》各爻所拟喻的事物情态,两相比近而互不相得就有凶险;或者遭受外来的伤害,也难免悔恨和憾惜。(《周易》)拟喻的事物情态,正如现实中人的情态一样各不相同,譬如将要违叛的人其言辞必然惭愧不安,内心疑惑的人其言辞必然散乱无章,贤美吉善的人其言辞必然少而精粹,焦躁竞进的人其言辞必然多而繁杂,诬陷善良的人其言辞必然虚漫浮游,疏失职守的人其言辞必然亏屈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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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十二章。
本章内容具有归纳上下篇的性质。章首遥应《上系》,重论“乾坤易简”而“知险阻”的道理;接着引入对《周易》的“变化”、“占事”、卦象、辞理的复述;最后集中于“情”字,深刻剖析《周易》所拟喻的物象因情态各异、矛盾交错,故产生“吉凶”、“悔吝”、“利害”等结果。全章针对《周易》“卦”和“辞”的主要特点作了较简明的概括。
章末援举“人情”印证《周易》的“物情”,从六种人的言辞特征辨析其心理状态,颇可视为《系辞传》作者朴素直感的“心理学”观点。当然,作者强调“辨情”的宗旨,是为了揭示《周易》一书可以用于“尽情伪”、明得失、察事机,故以此收结全文。《学易记》引单沨曰:“《易》之书所以尽情伪而明得失。”“情伪之生,必见乎其辞,故圣人又言之于终,使人察而知事之几也。”
【总论】
《系辞下传》十二章,始于“八卦”、“吉凶”要义的分析,终于“象理”、“辞情”特征的概括。与上篇一样,下篇诸章各自侧重于某一角度抒论,而章与章之间又有一定联系;至其内容,均不离阐明“《易》道”,揭示哲理的主旨。
合上下篇而论,《系辞传》的基本价值大略有两方面:
第一,对《周易》的诸多内容作了较为全面、可取的辨析、阐发,有助于后人理解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辞的大义。其中有对《周易》作者、成书年代的推测,有对《周易》“观物取象”创作方法的论述;或辨阴阳之理,或释八卦之象,或疏解乾坤要旨,或展示《易》筮略例;同时穿插解说某些卦爻辞的深义,远引上古史迹,近取日常现象,尽行表述了作者的《易》学观点。从这一方面看,《系辞传》实可称为一篇早期的、颇有系统的《易》义通论。
第二,在阐释《易》理的同时,作者广泛表达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尤其是披露了一定的唯物观和辩证法的认识。其中较为突出的如关于宇宙万物生于阴阳二气的看法,关于事物的发展“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观点,以及贯穿整个《系辞传》的关于遵循变化规律、促进事物更新进展的积极进取倾向,均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乃至成为今天研究古代哲学的重要资料。从这一方面看,《系辞传》又可称为一篇内涵丰富、体现着古人宇宙观、认识论的哲学专著。
至于《系辞传》中必须扬弃的某些内容,也不宜忽视。诸如“天人感应”论、“筮理”神秘说之类,并属此例,读者应当明于鉴别,知所去取。
若综合上述两端细为辨识,还应当看到,尽管作者在解《易》过程中阐发了各方面的哲学见解,但其主旨又无不归趋于《易》理范畴。换言之,从创作宗旨这一角度认识,《系辞传》旨在发《易》义之深微,示读《易》之范例。朱熹曰:“熟读六十四卦,则觉得《系辞》之语甚为精密,是《易》之括例。”(《折中》引《朱子语类》)此说尽赅《系辞传》作为“经”之“翼”的根本功用。
此外,《系辞传》在流传过程中,似亦存在错简或被增删改易的现象。朱熹注《下系》第六章曰:“多阙文疑字,不可尽通。后皆放此。”(《本义》)即对文义提出存疑的看法。据近年出土的西汉马王堆帛书《周易》,其《系辞传》分上下篇,但与通行本有异,主要见于:帛书上篇包括通行本《系辞上传》第一至七章,九至十二章,及《系辞下传》第一至三章,第四章大部分,第七章后面数句(“若夫杂物撰德”以下数句),第九章;下篇包括通行本《系辞》所无的部分约二千一百字,通行本《说卦》的前三节,通行本《系辞下传》第五、六章,第七章前面部分(“若夫杂物撰德”以前部分),第八章。(参阅于豪亮《帛书周易》,载《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可见,帛书《系辞传》虽亦分上下篇,但简次不同于通行本,字数也颇有多出。两者之间,何本近古,何本精善,尚待学术界进一步考订、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