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嗣門

(疾病既無,須知求嗣,故以次之)

陳無擇求子論第一

有夫婦,必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故古人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疾,而依方調治,使內外和平,則有子矣。

愚按:丹溪先生云:人之育胎者,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今婦人無子者,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血之少也,因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使無虧欠,乃可以成胎孕。若泛用秦桂丸之劑,熏戕臟腑,血氣沸騰,禍不旋踵矣。竊謂婦人之不孕,亦有因六淫七情之邪,有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臟腑;或子宮虛冷;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營養衝任。審此,更當察其男子之形氣虛實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者;有稟賦微弱,氣血虛損者;有嗜欲無度,陰精衰備者,各當求其源而治之。至於大要,則當審男女之尺脈。若左尺微細,或虛大無力者,用八味丸。左尺洪大,按之無力者,用六味丸。兩尺俱微細,或浮大者,用十補丸。又巢氏謂夫妻年命剋制,墳墓不利者,理或有之。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今以素不生育,病愈後而得子者附於下。

附治驗

(余見《醫學綱目》求嗣部)

一婦人月經淋瀝,愈而生子。(見一卷月水不斷)

一人患陽氣虛寒,愈而生子。(見五卷冷勞第四症)

一婦人患結核,愈而生子。(見二十四卷結核類第三症)

一婦人稟弱,經行腹痛,愈而生子。(見十一卷經行腹痛)

一婦人素虛弱,患鶴膝風,愈而生子。(見二十四卷鶴膝風)

一婦人患瘰癧,愈而生子。(見二十四卷瘰癧第一症)

一婦人患繭唇,愈而生子。(見二十四卷瘰癧第一症)

褚尚書求男論第二

建平孝王妃姬,皆麗,無子。擇民家未笄女子入御,又無子。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泄,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然婦人有所產皆女者,有所產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至宮府,有男之道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

無子論第三

夫無子者,其因有三:一墳墓風水不利,二夫婦年命相剋,三夫婦疾病。墳墓不利,年命相剋,此非藥力可致。若夫婦疾病,必須藥餌。然婦人無子,或勞傷血氣,或月經閉澀,或崩漏帶下。右尺浮則為陽絕,或尺微澀,或少陰脈浮緊,或尺寸俱微弱緒,皆致絕產。若調攝失宜,飲食失節,乘風襲冷,結於子臟,亦令無子也。

《千金翼》求子方論第四

論曰:婦人之居幽閫,類多血氣不調,胎妊生產崩傷之異,比之男子,十倍難療。其或七情失宜,或飲食無度,或胎瘡未逾而遽合,或登厠風入陰戶,便成痼疾。若欲求子,交感之時,必天日晴明,神思清爽,氣血諧和,與天德福德相合。夫婦本命,五行相生,並本命帝旺而生者,則壽而賢,否則不可得也。

交會禁忌第五

凡求子,宜吉良日交會,當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雨霧寒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廟,井灶圊厠,塚墓屍柩之傍。若交會受胎,多損父母,生子殘疾夭枉,愚頑不孝。若交會如法,則生子福德智慧。驗如影響,可不慎哉。

男子受胎時日法第六

凡男女受胎,皆以婦人經絕,一日三日五日為男,仍遇月宿在貴宿日。若以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瀉精者皆女,過六日皆不成胎。又遇旺相日尤吉。半夜入房生子者,賢明貴壽。余時皆凶。

推支幹旺相日法第七

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

推每月宿日法第八

正月 初一、初六、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四、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九日。

二月 初四、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二、十四、十九、二十二、二十七日。

三月 初一、初六、初七、初八、初十、十七、二十、二十五日。

四月 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八、初十、十五、十八、二十二、二十八日。

五月 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十、十二、十三、十五、十六、二十、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

六月 初一、初三、初十、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日。

七月 初一、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日。

八月 初五、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

九月 初三、初六、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日。

十月 初一、初四、初九、十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九日。

十一月 初一、初六、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六、二十九日。

十二月 初四、初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四、二十七日。

若春合甲寅、乙卯,夏合丙午、丁巳,秋合庚申、辛酉,冬合壬子、癸亥,與上件月宿日合者佳。

求子服藥須知第九

論曰:夫人求子服藥,須知次第,男服七子散,女服蕩胞湯、紫石英門冬丸及坐導藥,則無不效矣。

七子散 主丈夫氣虛,精氣衰少無子。

牡荊子 五味子 菟絲子 車前子 菥蓂子 山藥 石斛 熟地黃 杜仲 鹿茸 遠志(各八分) 附子(炮) 蛇床子 川芎(各六分) 山茱萸 天雄(各五分) 桂心(十分) 白茯苓 牛膝 人參 黃耆(各五分) 巴戟(十二分) 蓯蓉(七分) 鍾乳粉(八分)

上為末,每服錢許,日二服,酒調。一方加覆盆子二錢。

慶雲散 主丈夫陽氣不足,不能施化。

覆盆子 五味子(各二升) 菟絲子(一升) 白朮(炒) 石斛(各三兩) 麥門冬 天雄(各九兩) 紫石英(二兩) 桑寄生(四兩)

上為末,食後酒服錢許,日三服。或米飲調冷,去桑寄生加細辛四兩。陽事少,去石斛加檳榔十五個。

蕩胞湯 治婦人全不產育。

朴硝 牡丹皮 當歸 大黃(蒸一飯久) 桃仁(各三兩) 細辛 厚朴 苦梗 赤芍藥 人參 茯苓 桂心 甘草 牛膝 陳皮(各二兩) 附子(炮,一兩半) 虻蟲(炒焦,去翹足) 水蛭(炒,各十枚)

上每服六錢,酒水合盞半,煎,日三服,夜一服,少頃下血膿。力弱者,用一二服。惡物不盡,方用坐導藥。

坐導藥 治婦人全不產,及斷續,更服蕩胞湯。

皂角(去皮,一兩) 吳茱萸 當歸 大黃 晉礬(枯) 戎鹽 川椒(各二兩) 五味子 細辛 乾薑(各三兩)

一方無茱萸,有葶藶、苦匏各三分。

上為末,以絹袋盛,如指狀入陰中。如欲小便去之,一日仍易之。如子宮有冷水,天陰則痛,須候下盡而止藥。每日早晚,用苦菜煎湯黛洗。著藥後一日,服紫石英丸。

紫石英丸

紫石英 天門冬(各三兩) 紫葳 牡蒙(各二兩) 粉草(一兩半) 桂心 川芎 卷柏 烏頭(炮) 熟地黃(干) 辛夷仁 禹餘糧(煅,醋淬) 當歸 石斛(各三兩) 烏賊骨 牛膝 薯蕷(各六分) 桑寄生 人參 牡丹皮 乾薑 厚朴 續斷 食茱萸 細辛(各五分) 柏子仁(一兩)

上為末,蜜丸桐子大。每服二十丸,溫酒下。

續嗣降生丹 治婦人五臟虛損,子宮冷憊,不能成孕。

當歸 桂心 龍齒 烏藥 益智 杜仲 石菖蒲 吳茱萸(各一兩半) 茯神 牛膝 秦艽 細辛 桔梗 半夏 防風 白芍藥(各三錢) 乾薑(二兩,半生半炒) 附子(重一兩者,作一竅,入硃砂一錢,濕麵裹煨,為末) 川椒(二兩,焙) 牡蠣(二兩,童便浸四十九日,卻用硫黃末一兩,醋調,塗,用紙裹之,米醋浸濕,鹽泥固濟,用炭煅赤)

上為末,用糯米糊丸桐子大。每服三十丸至百丸。空心淡醋、溫酒、鹽湯任下,日二服。又治男子精寒不固,陽事衰弱,白濁夢泄,婦人帶下寒熱,諸虛百損,盜汗氣短。預服此藥者,無不感應。

愚按:前五方多剽悍之味,治當審察所因,不可輕用。秦桂、養真、白薇、茱萸、地黃、紫石英、陽起石、暖宮、濟陰丹湯藥數方,尤為剽悍,不可輕服,未敢悉錄。

竇禹鈞夜夢其亡祖父謂之曰:汝緣無子,又且不壽,宜修善行。自是佩服乃訓。復夢祖父謂曰:汝名掛天曹,以有陰德,特延算三紀,胤錫五子。悉皆榮顯。

張慶司獄,惟務方便,年五十始生子。時有一道人丐於門,謂慶曰:汝本無嗣,今聞嬰兒,非若子乎?慶曰:偶得一子。道人曰:信乎!陰德未易,量爾之積累善事,非一朝一夕。今不但有嗣,又喜子孫文學之貴,宜善保之。後果如其言。

馮商,其妻每勸置妾,商娶一女,已成。聞其父因官綱運欠折,鬻女以償之,商惻然不忍犯,更益以資裝,送還其父。明年生馮京,後登狀元。

馬默未有嗣,知登州日,奏活沙門島罪人,不致狂死。一日,夢中見符使挾一男女,乘空來其前,呼曰:爾本無嗣,以活人數多,上帝特賜男女各一。言訖不見,果如其言。

時邦美之父,老而無子,置一妾,對暗室悲泣。問之乃曰:父卒於官,鬻妾欲辦喪耳。時遂攜金偕往其家,殯葬而歸。未幾,生邦美,後舉進士,官至吏部。

袁韶父為郡吏,年五旬,置一妾,乃宦家女也,父歿家貧。鬻而歸葬。袁知其故,即送還,更以囊資益之。明年生韶,既長,為參知政事。

馮涓之父無子,置一妾,聞其父喪官所,無力歸葬,故鬻此女。即日訪其母而歸之,且厚資助。夜夢一羽衣曰:天賜爾子,慶流涓涓。明年生一子,因名曰涓,既長及第。人之無嗣,或因丈夫陽氣之不足,不能施化;或因婦人陰血衰憊,百疾攻之,以致然也。故先賢立方垂訓,以啟後人。或者用計百端,妾媵無數,及皓首終身,不能如其意者,是皆心行有虧,非命也。苟能革心之非,所行向善,積德累功,施恩布惠,則上天之報施,自然慶流後裔,此溫隱居《求嗣篇》所由作也。予嘗讀聖朝為善陰騭書,因覽竇禹鈞等數人所履,皆言此事,歷歷可鑑,謹錄附贅於此,以為求嗣者勸戒之一助云爾。

溫隱居求嗣保生篇第十

昔東京焦公,三世無嫡嗣,為商旅,遊玩名山,尋訪至人,間其因。至京都,遇一老僧,聲清而神朗,談論甚異。焦怪而問之曰:貧家三世無嫡嗣奈何?僧曰:無嗣者有三:一祖宗無德,自身無行;二夫妻年命,恐犯禁忌;三精神不守,妻妾血寒。焦公曰:血寒有何法術?願聞一言。僧曰:先修德,後修身,三年之後,到台山當授異方。說畢,忽不見。焦一遵其言,後赴五臺,見一行童,手持一書,言曰:老師傳語大夫,功成行滿,賜方藥名續嗣降生丹,依方服之,當生富貴之子。焦員外子生子不肖,亦赴五臺,見行童曰:老師昨日見員外,何必來問我?但依爾父所行,愚者自賢。焦曰:愚豈能賢乎?行童曰:昔竇氏五子,皆不全形,後行恩布德,悉登科第。焦氏拜謝而歸,奉行雕板,印施方書,不及二十年,子孫數人皆貴顯。後人收得此行狀及方,受持行用,求藥者獲其子孫,皆有德行。余躬受此方,不敢緘默,並錄篇論,以告諸賢,庶不致異方湮沒耳。

正統間,合肥人羅誠,年六十無子,因連坐謫保安州為民。將至居庸,解者逃回,羅赴關自告。或者曰:放流絕域,人所不堪,今解者既去,君可無往也。羅曰:吾罪本為人所累,使余歸,復以此累人,吾不忍心。且國皇法,不可輕逭。遂至州,夜有二盜,疑其有所攜,乃穿穴以取之。其妻覺,預置沸湯,俟其入則沃之。既穴,二人將入,羅起諭之,乃去。次日羅至市,忽有二人俯伏道旁,羅問之,乃夜穿穴者也。二人曰:吾輩相戲,幾被傷殞,賴公曉諭,二命得生,公所賜也。後羅凡出外,二人必為之守護。未幾,羅妻卒,妾生一子,任延安守,一女適隆慶衛指揮使王欽。

禮部尚書沈立齋云:有二老,一有子而富,一無子而貧,居址相鄰。因居高岡,其上有塋墓,二老欲掘墓開窯以取利。貧者以告其妻。妻曰:岡後有墓,開以為窯,不惟燒損地脈,壞人風水,且近墳穴,不可為也。遂已之,富者開岡,見屍則焚之。後見骸骨甚多,悉棄於水。因致鉅富,乃起岑樓,以蓄財物。每夜翁之眷屬,皆居於上,去其梯,以示賊不能犯。不意賊有劉六者,卒然晝至,家屬不及登樓者,則投井而死,其登樓者,被焚而死。人以為焚屍於火,棄屍於水之報也。其貧者後致鉅富,生一子,益其家業云。

弘治間,京師有黃剛者,因無子,每歲夏秋,修合痢疾藥施之。忽鄰里於靜夜間人言黃公積善久矣,送以一嗣,後果有子。

弘治間,有張某,自太醫院恩生仕至縣尹,老而無子。在縣篤於惜民,已而升為郡守,民深感其惠。在郡生子,亦德政之所致也。

正德間,夏誠,字純夫,吳江縣人,錦衣衛籍。中順天府鄉試,任武城縣尹,愛民甚篤。因忤上司,遂歸老於家。舊民到京者,懷其德惠,憐其清苦,莫不以財帛助之,垂老得子。後有繼其政者甚豐斂,縣民於中途劫之,子女皆被其害。

黃善貧而無子,傭工為業。富民倪五,命其開窯取土。因鋤土見屍棺,以舊土掩之,乃從遠地擔土而歸。後倪貧而黃富,亦開窯,倪亦傭工於黃家,黃甚惜之,與之共食。倪因患時瘡,為人憎,遂投水而死。黃聞之,遂收其屍而殯之。遂有子,且繼其富。作善降祥,信不誣矣。竊聞之書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又曰:作善降祥,作惡降殃。子之有無,自王公至於庶民,亦在乎陰德而已,豈可專泥於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