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曰:「(得)病(因)跌(而致)蹶,其人但能前(步而)不能後卻,(當)刺腨(腸)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人身經絡,陽明行身之前,太陽行身之後。太陽傷,故不能卻也。太陽之脈,下貫腨內,刺之所以和利其經脈也。腨,足肚也。然太陽經甚多,而必刺腨腸者,以此穴本屬陽明,乃太陽經絡所過之處,與陽明經氣,會合陽、承筋間,故刺之,使太陽陽明氣血相貫通利,則前後如意矣。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蓋以腫而知其為濕,動而知其為風。濕盛生痰,風從火發,不易之理也。若)此人身體瞤瞤者,(風痰在膈,逼處於心肺,以致心為君主,不行其所令,肺為相傅,不行其治節,泛泛無以制群動也。以)藜蘆甘草湯主之。(方未見。)

此為手臂腫動而出其方治也。手之五指,乃心、肺、包絡、大小腸、三焦之所屬,當依經治之,若臂外屬三陽,臂內屬三陰,須按其外內而分治之。然亦有不必分者,取手足之太陰,以金能制木而風平,土能勝濕而痰去,又取之陽明,以調和其肌肉之氣,是為握要之法,師用藜蘆甘草,大抵為風痰之盛初起,出其湧劑也。

藜蘆甘草湯方(未見。)

【男元犀按】痰涎為濕氣所生,留滯胸膈之間,久則變生無定。云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身體瞤瞤者,是氣被痰阻,濕無去路,或加邪風,風行氣亦行,引動積痰毒氣,此所以群動並發,擾亂心君不寧也。手足項背牽引掣痛,走易不定者,心君之令不行,肺無以傳其治節也。藜蘆性毒,以毒攻毒,吐久積風痰,殺蟲通肢節,除喉痹也。助用甘草者,取甘潤之意,以其能解百毒也。方雖未見,其意不過如是耳。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不能屈伸,是轉筋之證也。)脈(長直而)上下行,微(中不和而)弦。(是轉筋之脈也。)轉筋(痛不能忍,甚而)入腹者,(牽連少腹,拘急而劇痛,為肝邪直攻脾臟,以)雞屎白散主之。(是方也,取其捷於去風下氣,消積安脾,先清其內,徐以治其餘也。)

此為轉筋入腹而出其方治也。

雞屎白散方

雞屎白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尤在涇云】《內經》曰:「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轉筋入腹者,脾土虛而肝木乘之也。雞為木畜,其屎反利脾氣,故治是病,且以類相求,則尤易入也。

(凡痛連少腹,皆謂之疝。古有心疝、肝疝等名,上卷有寒疝,皆是也。而此獨見之外腎睪丸腫大,因前陰之間,有狐臭之氣,遂別其名為)陰狐疝氣者,(其睪丸或偏左,或)偏(右,)有小大,(病發時則墜而下,病息時則收而上,因發)時(息)時(而)上下,(以)蜘蛛散主之。

此言寒濕襲陰,為陰狐疝氣者,出其方治也。後人分為七疝,曰寒疝、水疝、筋疝、血疝、氣疝、㿗疝、狐疝之不同。狐疝似止七疝之一,而不知師言狐疝,以病氣之腥臭,如狐之臊,所以別上卷寒疝也。方書於「時時上下」句誤解,遂有許多附會也。

【補曰】雖或墜下則囊大,收上則囊縮,實則收上為疝退,墜下乃為疝發也。但當令其收上,勿使墜下則愈。常見有手揉始收者,有臥後得溫暖始收者,可知是寒也。故用桂枝以散之,而蜘蛛則取其墜而能收。名狐者言其出入無定也。予曾見此病,並不臊臭云。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煎,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按此病用桂枝,不如用肉桂力更大。

【王晉三云】蜘蛛性陰而厲,隱見莫測,可定幽暗之風,其功在殼,能泄下焦結氣。肉桂芳香入肝,專散沉陰結疝。四時刺逆從論曰:「厥陰滑為狐疝風。」推仲景之意,亦謂陰狐疝氣,是陰邪挾肝風而上下無時也。治以蜘蛛,如披卻導窾。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多由寒觸其正,所謂邪正相搏,即為寒疝。寒屬陰,)其脈當沉若(病甚而衛氣必結,脈更兼)弦,(茲)反洪大,(則非正氣與外邪為病,乃蛔動而氣厥也。故於此脈,而參其吐涎心痛證,而知其)有蛔蟲。」

此言蛔蟲腹痛之脈也。

蛔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者,甘草粉蜜湯主之。此為臟燥而為蛔痛者,出其方治也。

【尤在涇云】吐涎,吐出清水也。心痛,痛如咬嚙,時時上下是也。發作有時者,蛔飽而靜,則痛立止。蛔饑求食,則痛復發也。毒藥,即錫粉、雷丸等殺蟲之藥。毒藥者,折之以其所惡也。甘草粉蜜湯者,誘之以其所喜也。白粉即鉛白粉,能殺三蟲,而雜於甘草、白蜜之中,誘使蟲食,甘味既盡,毒性旋發而蟲患乃除,此醫藥之巧也。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白粉二兩,白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納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差即止。

按:粉鉛性善殺蟲,今雜於甘草、白蜜之中,以大甘掩其本性,所謂先誘之,而後攻之也。

蛔厥者,(蛔動而手足厥冷,)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以烏梅丸主之。

此為臟寒之蛔厥,而出其方治也。謹考御纂《醫宗金鑒》註:「此為臟寒之此字,當是非字。」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一斤,當歸、川椒各四兩,附子炮、桂枝、人參、黃柏各六兩。

上十味,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增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食。

【徐忠可云】黃連之苦,可以安蛔,則前甘草與蜜,何以亦能安蛔也。不知上條之蛔,因燥而上逆,致使心痛,故以白粉殺蛔為主,而加甘蜜以潤其燥。若蛔厥未嘗攻心,且蛔因臟寒而上,故以烏梅酸收,黃連苦降,以收伏降蛔為主,而加辛熱而追臟寒,所以一心痛而不吐蛔,一吐蛔而不心痛,此是二條大分別也。

【補曰】蛔蟲者,風所生也。既生之後,又有吐出、不吐出之別,吐出是肝臟寒,不吐出是心包熱,二臟總屬一經,皆司風氣,故論蟲總歸厥陰,詳見傷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