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陰(為風木之臟,中見少陽相火,若風鬱火燔,)之為病,(臟燥求救於水,則為)消渴,(消渴者,水入不足以制火,而反為火所消也。又須旁參他證,方知其為真厥陰之病,其)氣上衝心,心中疼熱,(火生於木,肝氣通於心也。胃受木克,而求救於食,則饑。然既受克而致虛,虛未回,則雖)饑而(仍)不欲食,(即強)食之,則(隨肝氣上衝而作)吐,(此厥陰消渴證外,兼見之證也。雖《內經》有云:「二陽結,謂之消。」二陽,陽明也。陽明之消,得下則止,而此屬之厥陰,)下之不肯止。
此節與《傷寒論》厥陰首條,末句二句三字不同,其義迥別,蓋以消證後人有上消、中消、下消之分,而其病源總屬厥陰。夫厥陰風木,中見少陽相火,風鬱火燔,則病消渴,《內經》亦有風消二字,消必兼風言之,亦即此意。且上消系太陰者,心熱移肺也。中消系陽明者,火燔土燥也。下消系少陰者,水虛不能制火實,火虛不能化水也。時醫俱不言及厥陰,而不知風勝則乾,火從木出,消證不外乎此。師故於開宗處,指出總綱,次節言寸口脈,即心營肺衛之部位也。厥陰橫之為病,則太陰受之,言趺陽脈,陽明之部位也。厥陰縱之為病,則陽明受之。三節言男子消渴,「男子」兩字,是指房勞傷腎而言,厥陰病乘其所生,則足太陰受之,以厥陰為主,分看合看互看,頭頭是道,師未出方,然無不可於烏梅丸及傷寒中各條悟出對證之方。
【補曰】此言食則吐,與厥陰傷寒食則吐蛔不同,吐蛔是寒證,故用烏梅丸。但吐是熱證,木火上焰,故消渴,下則傷津液,故渴仍不止,宜清木火,非言仍用烏梅丸也。學者當會心。
寸口脈浮而遲,浮(不因表,)即(氣不斂而)為虛,遲(不因寒,)即(營不充而)為勞,(氣既不斂而)虛則衛(行脈外之)氣不足,(營既不充而)勞則營(行脈中之)氣亦竭。(心營肺衛,膈消之治法可悟也。然營者水穀之精氣,衛者水穀之悍氣,虛而且遲,水穀之氣,不上充而內鬱,則胃熱矣。此上消中消,可分而可合之旨,更診其)趺陽脈浮而數,浮即為氣,(經所謂熱氣蒸胸中是也。)數即(為氣盛,氣有餘,便是火,火盛則)消穀而大堅,(堅則不能消水,如以水投石,水去而石自若也。且夫)氣(之)盛(即火之盛也。火熱本足消水也,水入本足救渴也,今胃中堅燥,全不受水之浸潤,轉從火熱之勢,急奔膀胱,)則溲數,溲數則堅,(愈數愈堅,愈堅愈數,)堅數相搏,即為消渴。
此以寸口診營衛,而上消之證含於其中,趺陽診陽明,而中消之證詳而不漏,然二證實相因而起也。師未出方,今補擬其略。大抵上消證,心火亢盛,移熱於肺,為膈消者,用竹葉石膏湯去半夏加栝蔞根之類,或不去半夏,喻嘉言最得其秘。心火不足,移寒於肺,為肺消者,用炙甘草湯或柴胡桂薑湯加人參、五味子、麥門冬之類。中消證,責在二陽,以人參白虎湯送下脾約丸頗妙,然亦須隨證變通,不可膠柱也。
(飲水多而小便少者,水消於上,名上消。食穀多而大便堅者,食消於中,名中消。飲水少而小便反多者,水消於下,名下消。上中二消屬熱,惟下消寒熱兼之,以腎為水火之臟也。)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飲一斗,小便亦一斗,(中無火化可知,以)腎氣丸主之。(從陰中溫養其陽,使腎陰攝水,則不直趨下源,腎氣上蒸,則能生化津液,何消渴之有耶?)
此提出「男子」兩字,是指房勞傷腎,為下消立法,而以腎氣丸為主治也。尤在涇謂:「水液屬陰,非氣不至,氣雖屬陽,中實含水,水與氣未嘗相離也。」腎氣丸內有桂附,所以斡旋腎中頹墜之氣,而使上行心肺之分,不然則滋陰潤燥之品,同於飲水無濟,但益下趨之勢而已。馴至有降無升,飲一溲二,久而小便不臭,反作甘氣,此腎敗而土氣下泄也。更有浮在溺面如脂者,此腎敗而精不禁也,皆為不治。趙養葵謂:「治消之法,無分上中下,惟以六八味,專主水火津液之源而救之。」然亦在治之於早,而大劑以進,或全料,或半料,加人參兩許,煮汁,一日夜服盡為妙。此後人近理之言,亦可取以並參也。
腎氣丸方(見婦人雜病。)
【尤在涇云】水液屬陰,非氣不至,氣雖屬陽,中實含水,水與氣非一亦非二也。方中若無桂附,何以振作腎中頹落之陽,游溢精氣,上輸脾肺耶。
【補曰】尤註知水氣之理,然究不實也。蓋火交於水,即化為氣,命門之火,在下蒸水上騰為氣,氣著於物即復化為水,氣在上焦則為津液,有津液則不渴矣。氣之生於水中,有如西法以火熬水而取氣,其理一也。腎氣丸於水中補火,正是化氣之法,故名曰腎氣,知此氣化,則知補腎止渴諸理矣。
(更有似消渴而非真消渴者,姑附之以備參考。若病發於表,為)脈浮,(水停於中,為)小便不利,(因表邪不去,而發)微熱,(因停水不能化,而為)消渴,(此與真消渴懸殊,治者)宜利小便發汗,(以)五苓散主之。
此言外邪內水之渴,與真消渴不同也。
【補曰】膀胱化水下出為小便,化氣外出於皮毛,主周身之表,故脈浮應膀胱太陽經也。小便不利,則膀胱之水不下出,反漬浸於皮毛,而為微熱,以太陽氣不得出於皮毛也。當從汗解,有汗則膀胱之氣化,不必治渴而津自生,故用桂枝,以火交於水而化膀胱之氣,氣化則水行汗解矣。
五苓散方(見痰飲。)
【尤在涇云】熱渴飲水,水入不能已其熱,熱亦不能消其水,水與熱結,熱浮水外,故小便不利,微熱消渴,此利其與熱俱結之水,去其水外浮溢之熱,熱除水去,渴當自止。又熱已消而水不行,則逆而成嘔,乃消渴之變證,曰水逆,亦主之。
【正曰】水與熱結,熱浮水面,非五苓散之治理也。太陽傷寒,動其水氣,寒在外而發熱,水停蓄而津不升,故見渴證,桂枝解太陽之寒,而餘藥利水,則寒水解而氣化津升,尤註不免有誤。
(熱)渴欲飲水,(飲過多,熱雖消而水不行,以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此因渴而生出嘔病,更與真消渴證無涉,亦以)五苓散主之。
此言因渴而生嘔,更與真消渴不同也。
(太陽病應發汗,而以水潠之,外寒制其內熱,以致)渴欲飲水不止者,(非味鹹質燥,不能滲散其水氣,以)文蛤散主之。(此更與真消渴證相隔霄壤也。)
此言外寒制其內熱而為渴,又與真消渴不同也。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上一味,杵為散,以沸湯五合,和服方寸匕。
【男元犀按】與《傷寒論》文蛤散症不同,《傷寒論》云:「肉上粟起,反不渴者。」水寒浸肺湧於外,遏於上,其熱被卻不得出也。文蛤入肺降肺氣,除濕熱,利小便,取其以殼治殼之義也。本節云:「渴欲飲水不止者。」上無水熱遏鬱,中有燥濕上焚,脾乾胃燥,不能生津滋渴。飲水不止者,燥甚也。水性輕和,不能生津潤燥,文蛤則味鹹寒,能育陰潤燥,灑除熱氣,下出小便,燥熱除,陰液長,而渴飲平矣。
淋之為病,小便(短而頻數,尿出)如粟(米)狀,(病在下焦及肝,則)小腹弦急,(及腎則)痛引臍中。
此言淋證之病狀也。後人有石淋、砂淋、血淋、氣淋、膏淋之分,此則統言之也。
(淋病為下焦之熱,而下焦則本於中焦。趺陽者,胃也。)趺陽脈數,胃中有熱,即消穀引飲,大便必堅,小便則數。(數而無度,莖中不痛,是熱氣燔爍,消渴之漸也。頻數而短,莖中作痛,是熱氣下注,淋病之根也。)
此言淋病,由於胃熱下注,與消渴異流而同源也。師篇中凡復言疊敘之證,皆有深意。
淋家(熱結在下。)不可發汗,(若)發汗則(陰液重傷,水府告匱,熱逼於下,必小)便(出)血。
此言淋家不可發汗也。
(膀胱為通身之水道,今)小便不利者,(為膀胱之氣不化,便知其)有(停而不行之)水氣,(設令不渴,則病止在於膀胱也。)其人若渴,(是中焦土弱,津液不能布散於上,而轉輸於下,且上焦有熱而乾涸,其氣化不達於州都也。以)栝蔞瞿麥丸主之。
此言小便不利,求之膀胱,然膀胱之所以能出者,氣化也。氣之所以化者,不在膀胱而在腎,故清上焦之熱,補中焦之虛,行下焦之水。各藥中加附子一味,振作腎氣,以為諸藥之先鋒,方後自註「腹中溫」三字,為大眼目,即腎氣丸之變方也。
栝蔞瞿麥丸方
薯蕷三兩,茯苓三兩,栝蔞根二兩,附子一枚炮,瞿麥一兩。
上五味,末之,煉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二丸,日三服,不知,增至七八丸,以小便利腹中溫為知。
【男元犀按】《內經》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存焉,氣化則能出矣。」余於氣化能出之義,而借觀之燒酒法,益恍然悟矣。酒由氣化,端賴鍋下之火力,方中附子,補下焦之火,即其義也。酒釀成之水穀,收於鍋內而蒸之,其器具亦須完,固方中茯苓、薯蕷,補中焦之土,即其義也。鍋下雖要加薪,而亦其上要頻換涼水,取涼水之氣,助其清肅,以下行則源源不竭,方中栝蔞根清上焦之熱,即其義也。至於出酒之竅道,雖云未所當後,亦須去其積垢而通達,方中瞿麥一味專通水道,清其源而並治其流也。方後自註「腹中溫」三字,大有深義。
(若無水氣而渴,止是)小便不利,(其證不雜,其方亦不必求深,審系濕熱,)蒲灰散主之,(若系血分,即用)滑石白魚散、(若欲驅除陰分之水濕,)茯苓戎鹽湯並主之。
此為小便不利,並出三方,聽人之隨證擇用也。
蒲灰散方
蒲灰半分,滑石二分。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滑石白魚散方
滑石、亂髮燒、白魚各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茯苓戎鹽湯方
茯苓半斤,白朮三兩,戎鹽彈丸大一枚。
上三味,先將茯苓、白朮煎成,入戎鹽再煎,分溫三服。
尤在涇云:「蒲,香蒲也。」寧原云:「香蒲去濕熱,利小便,合滑石為清利小便之正法也。」《別錄》云:「白魚開胃下氣,去水氣。血餘,療轉胞,小便不通。合滑石為滋陰益氣,以利其小便者也。」《綱目》:「戎鹽,即青鹽。鹹寒入腎以潤下之性,而就滲利之職,為驅除陰分水濕之法也。」仲師不詳見證,而並出三方,以聽人之隨證審用,殆所謂引而不發者歟!按:蒲灰散主濕熱氣分,滑石白魚散主血分,戎鹽湯入腎除陰火,二散可療外瘡多效。
(雖然,治病之道,循其所當然者,更當求其所以然,淋證小便不利,病在水也。然金為水母,肺熱則涸其源,胃為燥土,胃熱則塞其流,今)渴欲飲水,口乾燥者,(肺胃熱盛也,治求其本,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肺胃熱傷之方治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見暍病。)
【男元犀按】小便不利者,水病也。天水一氣,金為水母,金氣不行,則水道不通。曰渴欲飲水,口乾燥者,火甚爍金,水源皆竭也。治求其本,故用白虎加人參湯潤燥金,補水源,使天氣降而水氣行,則渴燥自止矣。
(且胃熱為脈浮,為熱,為渴,為小便不利,與太陽之五苓證不同,陽明之)脈(大而)浮(肌肉上蒸蒸)發熱,渴(則)欲飲(冷)水,小便(因熱盛液乾而)不利者,(與太陽五苓證,發汗利水,兩解其表裏者迥別,故不用五苓散,而以)猪苓湯主之。
此因「脈浮,發熱,小便不利」二句,與五苓節文同,故又分別其為猪苓湯之方治,蓋二證二湯,毫釐千里,學人不可不細心研究。
【正曰】趺陽脈浮為胃熱,此但言脈浮,是指寸口脈言,非胃脈也。且但言脈浮,未言脈大,淺註添一「大」字便錯,此與五苓散證,發作之臟腑不同,故寒熱亦異也。玩仲景文法之次序自見,五苓散證,發於膀胱,膀胱之陽不能化水,故先小便不利,次乃隨太陽經,而見於表為熱,水既停則津不升,故最後乃見消渴之證,是先病膀胱之水而後見熱渴,但當溫膀胱之寒水為主,故用桂枝也。此節猪苓湯證,是證發於肺經,肺主皮毛而先見發熱,是肺有熱也。肺熱津不布,故渴欲飲也。外熱上渴,肺既受傷,不能通調水道,因而水道不利,是先病肺之虛熱也。但當滋肺經之虛熱為主,故用阿膠與滑石。二證之發見先後不同,臟腑遂異,獨其脈皆浮,何哉?蓋五苓散之浮,應太陽主表之義也。猪苓湯之浮,應肺主皮毛之義也。脈雖同而見證有先後,遂大異焉。修園但云毫釐千里而不指出,又註是胃熱,謬矣。
猪苓湯方
猪苓去皮、茯苓、阿膠、滑石、澤瀉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男元犀按】此與五苓散證迥別,五苓散主脾不轉輸而水停,故發汗利水,為兩解表裏法。此則胃熱甚而津液乾,故以清熱而滋燥,用育陰利水法。二者只差一粟,學者自當細察焉。
【正曰】此與五苓散之治不同,非陳註所能明也。余已詳原文註中,茲不再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