趺陽(為胃脈,其)脈微弦,(微弦,為陰象也。陰加於陽,其)法當腹滿,(若)不滿者,(其陰邪下攻)必便難,(或)兩胠疼痛,此虛寒(不從外得,而從內生,其氣)欲(從)下(而之)上也,(此證不可散表)當以溫(中之)藥服之。(以散內結之陰寒也。)

此言趺陽微弦,為中寒而腹滿也,其實病根在下,所謂腎虛則寒動於中是也。與上一篇節參看自得。胠,音區,腋下脅也。

【正曰】脈弦屬肝,兩胠亦是肝之部位,虛寒欲從下而上者,肝氣之逆也。肝主疏泄大便,肝氣既逆則不疏泄,故大便難也。修園解為腎寒,全與脈症不合,盍即本文而細繹之耶。

(趺陽脈微弦,固為虛證,然腹滿亦有實證,辨之奈何?)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不可下也。)痛者為實,可下之。(胃實者,舌有黃苔,若)舌黃而未(經)下者,下之黃(苔)自去。

此言虛實之辨法,而並及治法也。

【補曰】上節言當溫,此節言可下,仲景全書總是一寒一熱、一虛一實,互相參較,粗按似乎文法錯雜,細按乃知比較精細。讀其書,知其文法,則全書之旨,如桶底脫矣。(虛而生寒證,不拒按之外,又有辨法,若)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虛)寒,當與溫藥。

此承上節而申言虛寒之證治也。

【尤在涇云】腹滿不減者,實也。時減復如故者,腹中寒氣,得陽而暫開,得陰而復合也。此亦寒從內生,故曰當與溫藥。

(有虛有實像之危證,不可不知。)病者(面色)痿黃,(若燥而渴者,熱實也。今)燥而不渴,(腹滿連及)胸中(均作)寒實,(實證當不下利,若下利,則是虛寒之極,反有實像,而且下)利不止者,(是虛寒胃氣下脫也,必)死。

此言真虛反有實像,假實不可以直攻,真虛不能以遽挽也。

(微弦脈見於趺陽,與見於寸口者不同,以趺陽主胃,病從內生,寸口主營衛,病從外至也。若)寸口脈弦者,(弦為寒而主痛,其人)即脅下拘急而痛,(與兩胠疼痛不同,蓋彼主乎內,而此主乎外也。主乎內者,其人痛而兼便難,主乎外者,)其人(痛而兼)嗇嗇惡寒也。

此言寸口之弦,與趺陽之弦,同屬陰邪,而有內外之別也。

【正曰】首節言趺陽脈,此節言寸口脈,論脈論證,恰是對子。但淺註以內外為分別,殊不的確,並言脅下拘急而痛,與兩胠疼痛不同,尤失本旨。蓋脅下即兩肱,拘急而痛與疼痛,原不大異,何得強為分別。須知弦脈屬肝,兩胠脅下,肝之部也,故當見痛,何容強分?其不同者,正在寸口與趺陽也。趺陽是胃脈,胃脈見弦,為肝木克土,故其證別見大便難,與氣欲上衝也。寸口兩手之脈屬肺,肺脈見弦,為肝木侮肺,故其證別見惡寒嗇嗇,以肺主皮毛,故見於皮毛而為寒,其實病皆發於肝經,而一犯胃土,一侮肺金,故其兼證有別,豈得以內外強分哉?

(寒有內外之別,上雖詳之於脈,更當辨之於所見之證,曰喜欠,曰清涕,曰色和,曰善嚏,以此而泛求於偶然病寒之人,猶恐其不足憑也。夫唯取證於素寒之人,名曰)中寒家,(始得其不易之準,吾觀人欲睡而)喜欠(者),(陰引陽入也,睡覺而喜欠者,陽引陰出也。今)其人(為中寒家而喜欠,其為陰盛引陽也奚疑,又嘗觀年老之人,)清涕出(者),(陽虛所致也。遇寒之人,清涕出者,寒盛所致也。今其人為中寒家而清涕出,其為陽氣虛寒也奚疑,若)發熱色和者,(非中寒也,乃為外寒所搏,雖有清涕出,亦因其)善嚏。(寒不能留而自出矣。)

此以中寒家立論,以明中寒證,而並及外寒之輕證也。

【正曰】此節雖不大誤,然亦略混。蓋凡欠者,清涕不出,淺註粘連而下,是以稍差。吾直解之曰:「中寒家,內陰外陽,陰引陽入則喜欠,觀於欠則人寐,可知其陽入陰也。若其人清涕出,發熱色和者,此為外寒束閉,非中寒也。外寒束閉,外陰內陽,陰闔陽開,則陽氣外發而善嚏,觀於嚏則人醒,可知其陽出陰也。一欠一嚏,陰陽各別,仲景交互辨論,至為精細。觀其下節,外寒清涕出,便知中寒者清涕不出,觀其下發熱色和,便知中寒者不發熱,色必清白而不和矣。讀仲景書者,總宜知其文法,乃能識其言外之意也。」

(上言善嚏,果何取於嚏乎?蓋嚏者,雷氣之義也。陰盛則陽伏,陽一得氣而奮發,在天為雷,在人為嚏也。若)中(氣素)寒,其人下利,以裏虛(而陽氣不振)也。(若)欲嚏不能,(是陽欲奮發,卻被陰留而中止,陰氣盛也。故知)此人肚中寒。

此承上節善嚏二字,言中氣虛寒之人,欲嚏不能嚏也。中寒之中,是平聲,尤氏作去聲讀,誤也,《傷寒》《金匱》無「中寒」二字,不可不知,宋元後註家,附會此二字,不知遮蔽多少聰明人耳目。

(若)夫瘦人(形氣虛弱,難御外邪,忽而)繞臍痛,必有(外入之)風冷,(風冷入內,則)穀氣(留滯而,)不行(醫者不曉以溫藥助脾之行,)而反(以寒藥)下之,(雖下藥推蕩其穀氣,而寒性反增其風冷,由是正乃益虛,邪乃無制,)其氣必(犯上而為)衝,(即)不上衝者,(亦必竊據流連,)心下則痞。

此言素虛人,一傷風冷,其腹滿雖為積滯,法宜溫行,不宜寒下以致變也。

(茲試言諸證之方治。)病腹滿,(為裏實,)發熱(為表邪,表裏之邪,相持至於)十日,(而)脈(尚)浮而數,(為日雖久,而表邪猶未已也。)飲食如故,(其表雖實,而胃氣猶未傷也。法宜兩解,以)厚朴七物湯主之。此言腹滿發熱,而出表裏兩解之方也。但發熱疑是中風證,風能消穀,《傷寒》云:「能食為中風。」可以參看。

厚朴七物湯方

厚朴半斤,甘草、大黃各三兩,大棗十枚,枳實五枚,桂枝二兩,生薑五兩。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溫服八合,日三服。嘔者加半夏五合,下利去大黃,寒多者加生薑至半斤。

【元犀按】病過十日,腹滿發熱脈浮而數。夫脈浮而發熱,邪盛於表也。腹滿而脈數,邪實於裏也。表裏俱病,故以兩解法治之。取桂枝湯去芍藥之苦寒,以解表邪而和榮衛,小承氣湯蕩胃以泄裏實。故雖飲食如故,以病已十日之久,表裏交病,邪不去則正不復,權宜之法在所必用也。嘔者,氣逆於上也,故加半夏以降逆。下利去大黃者,以表邪未解,恐重傷胃氣以陷胃也。寒多加生薑者,以太陽本寒之氣盛,重用生薑以散寒也。

(雖然,表裏之辨猶易也,而虛寒欲下上之旨,最元妙而難言,何也?)腹中(為陰部,下也。陰部有寒氣,氣逆則為)雷鳴(,寒盛則為)切痛,(而且從下而上,其)胸(中兩)脅逆滿,(兼見)嘔吐,(是陰邪不特自肆於陰部,而陽位亦任其橫行而無忌,所謂腎虛則寒動於中,急以)附子粳米湯主之。

此言寒氣之自下而上僭,中上之陽必虛,惟恐胃陽隨其嘔吐而脫,故於溫暖胃陽方中,而兼補腎陽也。

附子粳米湯方

附子一枚炮,半夏、粳米各半升,甘草一兩,大棗十枚。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元犀按】腹中雷鳴、胸脅逆滿、嘔吐,氣也,半夏功能降氣。腹中切痛,寒也,附子功能驅寒。又佐以甘草、粳米、大棗者,取其調和中土。以氣逆為病進於上,寒生為病起於下,而交乎上下之間者土也。如兵法擊其中堅,而首尾自應也。

(上用厚朴七物湯,以其發熱,尚有表邪也。今腹)痛而(不發熱,止是大便)閉者,(為內實氣滯之的證也。通則不痛,以)厚朴三物湯主之。

此節合下二節,皆言實則可下之證也,重在氣滯一邊。

厚朴三物湯方

厚朴八兩,大黃四兩,枳實五枚。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二味,取五升,內大黃,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以利為度。

【尤在涇云】承氣意在蕩實,故君大黃。三物意在行氣,故君厚朴。

【元犀按】此方不減大黃者,必先通便,便通則腸胃暢,而腑臟氣通,通則不痛也。

(以手按辨其虛實,既言不復再贅矣。若)按之心下滿痛者,(雖云其結尚高,與腹中滿痛不同,而既已拒按。若此,)此為(有形之)實(邪)也,(實則)當下之,宜大柴胡湯。

此亦言實則可下之證,但以邪在心下,故以大柴胡湯為的方,可見古人用方,斟酌盡善,不差一黍。

大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黃芩、芍藥各三兩,半夏半升,枳實四枚,大黃二兩,大棗十二枚,生薑五兩。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前言腹滿時減,當與溫藥矣。若)腹(常)滿(而)不減,(當責其實,時)減(者當防其虛,故曰)不足言,(即無餘議之辭,然滿而不減者,)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言滿在腹部,與在心下者不同,故用大承氣湯以急攻之,此三方均是下藥,當分別於幾微而用之。

【正曰】以「時減」解「減不足言」謬矣。蓋時減,是一二時,或二三時。腹已不滿,空空然也,故責其虛。此減不足,言是微微輕減而腹中仍實,並無一時之空空然也。故責其實而當下之,與時減迥然不同,若誤以微減為時減,而妄用溫藥,豈不大謬哉?

大承氣湯方(見痙病。)

(至若寒痛而救治,另有方法。)心胸中(本陽氣用事,今有)大寒(與正氣相阻而為)痛,(寒氣上逆則為)嘔,(胃陽為寒所痹,則)不能飲食,(且陰寒據於)腹中(而作)滿,(寒氣)上衝(於)皮(膚而突)起,出見(之形,似)有頭足,上下(俱)痛,而(手)不可觸近者,(此虛而有實像也。以)大建中湯主之。

此言心胃受寒,引動下焦之陰氣上逆而痛甚也。方中薑、參、飴糖,建立中氣,而椒性下行者,溫起下焦之陽,以勝上彌之陰也。

【補曰】上節方言腹滿者當下,此節便舉腹滿者當溫。一是大熱,一是大寒,對舉以為衡,而後能於同中辨異也。謹按此篇,節節皆是對勘之文,故必有風冷一節,方言不可下。而厚朴七物湯一節,即以當下者較之,才用七物湯下之,旋即出附子粳米湯之證,又以為當溫。蓋同是腹滿,而飲食如故則當下,飲食嘔吐則又當溫,痛而雷鳴嘔吐則當溫,痛而閉實則又當下,故下文又出三物、大柴胡、大承氣證以比較之。數方主下者,皆以其腹滿,然而腹滿又有大寒之症,其滿更甚,似乎可下,而痛、嘔、不食與閉實、能食者有別,又當大溫,宜用大建中。節節對勘,層層駁辨,學者知此,乃可以讀仲景之書。

大建中湯方

蜀椒二合炒去汗,乾薑四兩,人參一兩。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膠飴一升,微火煎取二升,分溫再服,如一炊頃,可飲粥二升,後更服,當一日食糜粥,溫覆之。

【受業林禮豐按】胸為陽氣出入之位。師云:「心胸中大寒」者,胸中之陽不宣,陰寒之氣從下而上也。痛者,陰寒結聚也。嘔者,陰寒犯胃也。不能食,腹中滿,陰寒犯脾。上衝皮起,出見有頭足者,陰寒橫逆於中也。上下痛而不可觸近者,是寒從中徹上徹下,充滿於胸腹之間,無分界限,陽光幾乎絕減矣。扼要以圖,其權在於奠安中土,中焦之陽四布,上下可以交泰無虞,故主以大建中湯。方中重用乾薑溫中土之寒,人參、飴糖,建中焦之氣,佐以椒性純陽,下達鎮陰邪之逆,助乾薑以振中土之陽。服後一炊頃飲粥者,亦溫養中焦之氣,以行藥力也。

(虛寒則溫補之,實熱則寒下之,固也。然有陰寒成聚之證,治之者當知法外有法。)脅下偏痛,發熱,(若脈數大,熱邪實也。今按)其脈緊弦,此(陰)寒(成聚)也,(雖有發熱,亦是陽氣挾鬱所致,若非溫藥,不能已其寒,若非下藥,不能去其結,所以當)以溫藥下之,宜大黃附子湯。

此承上節而言,陰寒中不無實證,溫藥中可雜以下藥也。

【補曰】當溫者不可下,當下者不可溫,上數方一寒一熱,反觀互證,所以明其有別也。然又有當溫復當下,當下復當溫者,是又宜溫下並行,不可執著。故特出大黃附子細辛湯之證治,以見溫之與下,或分或合,總隨證為轉移,而不可拘泥也。此是總結上文,皆論腹滿之證,自是以下,乃單論寒疝,須知仲景書,皆是比較法。腹滿寒疝宿食,其腹皆能為痛,恐人誤認,故合為一篇,使人比較而辨其毫釐也。至三證之中,又各有別,節節互較,又各分三段,使人區別,而知其門類也。節節皆蟬聯,筆筆皆羅紋,通其文法,而後知其義例之精。

大黃附子湯方

大黃三兩,附子三兩,細辛二兩。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若強人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服後如人行四五里,進一服。【蔚按尤在涇云】陰寒成聚,非溫不能已其寒,非下不能去其結,故曰陰寒聚結,宜急以溫藥溫而下之。

寒氣厥逆,赤丸主之。

此言厥逆,而未言腹滿痛者,從所急而救治也。

【補曰】此承上起下,言腹滿而寒氣逆厥者,為大寒證,與寒疝已相似矣,故主赤丸。此下即蟬聯寒疝,與上節各症,有移步換形之別。

【徐忠可云】四肢乃陽氣所起,寒氣格之,故陽氣不順接而厥,陰氣衝滿而逆,故以烏頭、細辛伐內寒,苓半以下其逆上之痰氣,真朱為色者,寒則氣浮,故重以鎮之,且以護其心也。真朱,即硃砂也。

【沈自南云】本經凡病僅言風寒,不言暑濕燥火,何也?蓋以寒濕燥屬陰同類,以濕燥統於寒下,風暑火屬陽同類,以火暑統於風下,所以僅舉風寒二大法門,不言燥濕火暑之繁也。

【正曰】仲景全書,但舉風寒,不過言病之因,或生於風,或生於寒。生於寒者,亦有傳熱之症,生於風者,亦有傳寒之症,證之寒熱,不以風寒而截然兩分也。至云燥亦屬寒為陰,則又不知燥非一於陰,而陽燥者多矣。當觀吾傷寒陽明篇,始知燥氣也。

赤丸方

烏頭二兩炮,茯苓四兩,細辛一兩,半夏四兩。

上四味,末之,內真朱為色,煉蜜為丸,如麻子大,先食飲酒下三丸,日再服,一服不知,稍增,以知為度。

【元犀按】寒起而至厥逆,陰邪盛也。方中烏頭、細辛,以溫散獨盛之寒,茯苓、半夏以降泄其逆上之氣,人所共知也,而以硃砂為色,其元妙不可明言。蓋以此品具天地純陽之正色,陽能勝陰,正能勝邪,且以鎮寒氣之浮而保護心主,心主之令行,則逆者亦感化而效順矣。

(寒結腹中,因病久,疊聚如山,犯寒即發,謂之寒疝。其初亦止)腹滿,(而)脈(獨)弦而緊。(弦緊,皆陰也。但弦之陰,從內生,緊之陰,從外得,)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陰出而痹其外之陽也。)緊則不欲食,(陰入而痹其胃之陽也。衛陽與胃陽並衰,而內寒與外寒交盛,由是陰反無畏而上衝,陽反不治而下伏,謂為)邪正相搏,即為寒疝。寒疝,繞臍痛,若發(作之時,是陰寒內動,或則迫其汗而外出,或)則(迫其)白津(而下)出,(出則為陰陽離脫也。故)手足厥冷,(並見)其脈沉緊者,(沉為裏,緊為寒,陰寒聚結,急宜以辛甘辛溫之品,散結以救陽,)大烏頭煎主之。

此言寒疝之總證總脈,而出其救治也。

【犀按】白津者,汗淡不鹹,或未睡時,泄精漏精,大便下如白痰,若猪脂狀,俱名白津。

【補曰】「白津出」三字,闕以待考。

大烏頭煎

烏頭大者五枚熬去皮不必咀。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二升,煎令水氣盡,取二升,強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瘥,明日更服,不可一日更服。【元犀按】上條與本條,俱陰寒內結之症。寒為厥,氣為逆,是積久陰邪聚滿於中也。陰邪動則氣逆,當為喘嘔不能食矣。陰邪結則阻其陽氣不行,故肢厥膚冷腹中痛,自汗出矣。曰寒氣厥逆者,乃純陰用事,陽氣將亡,法宜溫中壯陽,大破陰邪,非甘溫辛熱之品,焉能救其萬一哉!

(然大烏頭煎祛寒則有餘,而補血則不足也。若寒疝之為寒多而血虛者,其)腹中痛,及脅痛裏急者,(以血虛則脈不榮,寒多則脈絀急故也。以)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此治寒多而血虛者之法,養正為本,散寒為次,治寒疝之和劑也。

當歸生薑羊肉湯方

當歸三兩,生薑五兩,羊肉一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加生薑成一斤。痛多而嘔者,加橘皮二兩,白朮一兩。加生薑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

【元犀按】方中當歸,行血分之滯而定痛,生薑宣氣分之滯而定痛,亦人所共曉也。妙在羊肉之多,羊肉為氣血有情之物,氣味腥膻濃厚,人咽之後,即與濁陰混為一家,旋而得當歸之活血,而血中之滯通;生薑之利氣,而氣中之滯通,通則不痛,而寒氣無有潛藏之地,所謂先誘之而後攻之者也。苟病家以羊肉大補而疑之,是為流俗之說所囿,其中蓋有命焉,知幾者即當婉辭而去。

寒疝,(有裏外俱病之證,其)腹中痛,逆冷,(陽絕於裏也。)手足不仁,若身疼痛,(陽痹於外也。醫者或攻其外,或攻其內,邪氣牽制不服,所以)灸刺諸藥(皆)不能治,(裏外交迫,孰可)抵當(惟有)烏頭桂枝湯(之兩顧,可以)主之。

此言寒疝之表裏兼劇,而出其並治之方也。

烏頭桂枝湯方

烏頭五枚。

上一味,以蜜二升,煎減半,去滓,以桂枝湯五合解之,合得一升。(解之者,溶化也。合得一升,以烏頭所煎之蜜五合,加桂枝湯五合,合得一升也。)後,初服五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復加至五合,其知者,(知,效也。)如醉狀。(寒方解也。)得吐者,(內寒已伸也。)為中病。

【按】解之者,溶化也。知,效也。如醉狀,外寒方解。得吐者,內寒已伸,故為中病也。道光庚辰歲,予大小兒年二十六歲,初病時少腹滿,兩旁相去有六寸遠,結二癰,長三寸闊二寸,不紅不痛,其氣似相通狀,大便不通,發作寒熱,食少。醫者紛紜不一,或以托裏發散,或用下法,藥多不效,至二三日之後,腹滿漸高,脹及腹上,及胸脅逆氣,衝及咽喉,藥物飲食不能下嚥,氣喘冷汗出,四肢厥,有一時許竟目直開口。予不得已,用大溫回陽之劑灌之,其初不能下嚥,後約進有四分之一,其氣略平些,甦回。予查其病症,云:「夜夜泄精,或有夢或無夢,泄時知覺,以手捏之,有二三刻久方止,夜夜如是,後驚不敢睡,至雞鳴時亦泄。」診其脈弦細芤遲,余思良久,方覺「陰寒精自出」句,生二癰者,乃陰寒聚結也。治之非大溫大毒之品,不能散陰寒之結,非大補元氣,不能勝陰邪之毒,後用四逆、白通、理中、建中等湯數服,病症漸漸而差,此足見長沙之法,運用無窮,願後之學者,深思而自得焉可。

(由此觀之,寒疝之證,不外於寒,而寒中之虛實,固所當辨,寒疝之脈,不外弦緊,而弦緊之互見,更不可不知,寒疝病,按)其脈數(為寒疝之變脈,)而(數中仍不離於本脈之)緊乃弦,(緊脈之狀易明,而弦脈)狀如弓弦,按之不移。(此寒疝之本脈,不以數而掩其真面目也。若)脈數弦者,(數雖陽脈,而見之於弦中,是陰在陽中)當下其寒。(若)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遲為在臟,病應心下奚疑,而堅為陰象,與大為陽脈而相反,其義何居,而不知)脈大(為陽,)而(與)緊(脈並見,即為陰所竊附於此)者,(因以斷之曰,)陽中有陰,可下之。

【正曰】此節脈證,頗不易知,修園讀錯,當以「脈數而緊」為一句,「乃弦狀」為一句,言脈數與緊相合,乃弦狀也,如弓弦,按之不移是矣。此雖似緊,而實則弦脈也。弦數並見,火中伏寒,是為假熱真寒,當下其寒為是。又有脈象緊與大相合,即弦脈也,而又帶遲,則為弦遲。弦主肝寒濕,而遲則心中之火不足。心主血脈,西洋醫言血之出入起落不休,而脈應以動,今心火衰,而血之出入難則脈遲,故主心下堅,心氣不宣也。若脈不遲,而但見大與緊,是肝弦之證,陽中有陰,仍可下其寒。仲景以數與緊合,大與緊合,寫出弦象,脈法會通處也。死守《脈訣》者不知,即修園亦不盡知。此言脈緊為寒疝主脈,又有數而弦,大而緊,俱是陽中有陰,是寒疝之脈之變,其云當下其寒,想即大黃附子湯也。

【尤在涇云】脈數為陽,緊弦為陰,陰陽參見,是寒熱交至。然就寒疝言,則數反從弦,故其數為陰凝於陽之數,非陽氣生熱之數矣,如就風瘧言,則弦反從數,故其弦為風從熱發之弦,而非陰氣生寒之弦者,與此適相發明也,故曰脈數弦者,當下其寒,緊而遲,大而緊亦然。大雖陽脈,不得為熱,正以形其陰之實也,故曰陽中有陰,可下之。

附方

《外臺》烏頭湯:治寒疝腹中絞痛,賊風入攻,五臟拘急,不得轉側,發作有時,令人陰縮,手足厥逆。(即大烏頭煎。)

《外臺》柴胡桂枝湯:治心腹卒中痛者。

柴胡四兩,黃芩、人參、芍藥、桂枝各一兩半,生薑三兩,甘草三兩,半夏二合半,大棗十二枚。

上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證由風邪乘侮脾胃者多,然風氣通於肝,此方提肝木之氣,驅邪外出,而補中消痰化熱,宣通營衛次之,沈自南謂加減治胃脘痛如神。

《外臺》走馬湯:治中惡,心痛腹脹,大便不通。

巴豆一枚去皮心熬,杏仁二枚。

上二味,以綿纏槌碎,熱湯二合,捻取白汁飲之,當下,老小量之,通治飛屍鬼擊病。

【沈自南云】中惡之證,俗謂絞腸烏痧,即臭穢惡毒之氣,直從口鼻入於心胸腸胃,臟腑壅塞,正氣不行,故心痛腹脹,大便不通,是為實證,似非六淫侵入,而有表裏虛實清濁之分,故用巴豆極熱大毒峻猛之劑,急攻其邪,佐杏仁以利肺與大腸之氣,使邪從便出,一掃盡除,則病得愈,若緩須臾,正氣不通,營衛陰陽機息則死,是取通則不痛之義也。

【受業門人林士雍按】中惡心痛,大便不通,此實邪也。然邪氣雖實,亦以體虛而受也,是故有虛實寒熱之異,不得執一說而主之。仲師附走馬湯者,以巴豆辛溫大毒,除鬼注蠱毒,利水穀道;杏仁甘苦溫有小毒,入肺經,肺為天,主皮毛,中惡腹脹滿者,以惡毒不離皮毛口鼻而入,故亦從皮毛高原之處而攻之,以毒攻毒一鼓而下也。此附治寒實大毒之邪,氣虛者則不可用矣。近世有痧疾病,疑即此也。昔聞之先業師曰:「今所謂痧疾者,乃六淫邪毒,猛惡厲氣所傷,凡所過之處,血氣為之凝滯不行,其症或見身痛、心腹脹滿、絞痛或通身青紫,四肢厥冷,指甲色如靛青,口噤牙關緊閉,不能言語或心中忙亂,死在旦夕,是邪毒內入矣。宜瀉其毒,或刺尺澤、委中、足十指,必使絡脈貫通,氣血流行,毒邪自解矣。」愚意輕者用刮痧之法,隨即服紫金錠,或吐或下或汗出,務使經氣流通,毒邪亦解,或吐瀉不止,腹痛肢厥大汗出,脈微欲絕者,宜用白通湯、通脈四逆湯等,以回陽氣,以化陰邪,庶毒厲之邪漸消。若口不能開者,當從鼻孔中灌之,《集驗良方》有云:「行路之人,路中犯此痧疾者,不得不用刮痧之法,刮後或其人不省者,宜用人尿拌土,將此土環繞臍中,復使同行之人向臍中溺之,使中宮溫則氣機轉運,血脈流行矣。」

問曰:「人病(則食自少,若以食少而誤認為宿食,往往以楂麴枳朴消導之藥,虛其中氣,以致外邪乘虛入裏者,不可勝數,然而果)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宿食脈似當於關部見其沉滑,而患之頗久,則不然,其穀氣積而壅盛,則)寸口脈浮而大,(飲食不節,則陰受之,陰受之則血先傷,故)按之(不滑而)反濇,(且中氣阻滯,而水穀之精,不能下逮,其)尺中亦微而濇,故(於微濇中知其所以受傷者,由於)有宿食,(以)大承氣湯主之。脈數而滑者,(有餘之象,為穀氣之)實也。此(脈斷其)有宿食,(所可疑者,上言微濇為宿食,茲何以又言數滑為宿食乎?而不知因宿食而受傷,則為微濇,若宿食之本脈,則為數滑,新舊雖殊,病源則一,)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久利而不欲食者,是脾傷不能食也。若)下利(之初,即)不欲食者,此有宿食,(所謂傷食則惡食是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正曰】古人濇脈,不專屬血分,後世以濇屬血分,淺矣。濇者滯象,故主宿食,修園以為血先傷,未知仲景脈法也。蓋濇者滯象,主宿食;滑者實像,亦主宿食,脈相反而病相同,其理如此。謂診者當以意會,不可執一也。以下又出緊脈,亦主宿食,總見脈法之通義,一病而可見數脈,一脈而可主數病,要在診脈者以意會也。

此三節,言宿食可下之證。

參各家說,脾胃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氣,不可或止者也。穀止則化絕,氣止則機息,化絕機息,人事不其頓乎?故必大承氣速去其停穀,穀去則氣行,氣行則化續而生以全矣,若徒用平胃散及穀芽、麥芽、山楂、神麴之類,消導尅化,則宿食未得出路,而生氣積日消磨,豈徒無益,而又害之,醫者當知所返矣。

大承氣湯方(見痙病。)

(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膈間痛而吐,此可吐而不可下也。在中脘者,心中痛而吐,或痛而不吐,此可吐而亦可下也。在下脘者,臍上痛而不吐,此不可吐而可下也。今)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宜瓜蒂散。

此言宿食可吐之證也。

瓜蒂散方

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三分煮。

上二味,杵為散,以香豉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錢匕,溫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為度而止。

總之,治病以脈為憑,上言浮大反濇,微濇數滑皆於活潑潑中,以意會之,不可以言傳之也。而於緊脈中定其宿食,此旨則微而尤微。脈緊如轉索無常者,宿食也。

【按】脈緊為外感之定脈,而所異者,在「無常」二字,言忽而緊,忽而不緊也。脈緊頭痛如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按】脈緊頭痛風寒,言脈緊頭痛與風寒證無異,但風寒證有惡風、惡寒、強項、脈浮等證兼見,而此則但覺頭痛也。

此以緊脈論宿食,是診脈之最元妙而難言也,尤註得旨。

【尤在涇云】脈緊如轉索無常者,緊中兼有滑象,不似風寒外感之緊而帶弦也。故寒氣所束者,緊而不移,食氣所發者,乍緊乍滑,如以指轉索之狀,故曰無常。脈緊頭痛風寒者,非既有宿食,而又感風寒也。謂宿食不化,鬱滯之氣,上為頭痛,有如風寒之狀,而實為食積,類傷寒也。仲景恐人誤以為外感而發其汗,故舉以示人曰:「腹中有宿食不化。」意亦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