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禅医案》,贺季衡著。贺季衡(1866—1934),名钧,又字寄痕。江苏丹阳人。14岁师从孟河名医、以内外喉三科兼擅著称的临床大家马培之,尽得其真传。

贺季衡挂牌行医时未及弱冠,而立之年即声名鹊起,至民国初年医名大振,求医者络绎不绝,拜师者纷至沓来。临证、读书、指导学生之余,仍坚持撰写医学笔记,完成《指禅室随笔》与《诊余墨审》。后因其子卓人病逝,大悲大痛之下,将手稿付之一炬。至其晚年,才将临证留底的医案进行整理,自撰按语,定名为《指禅医案》,拟为出版。无奈病重,至来年去世后,恰逢中日战争爆发,举宅被毁,医案原稿亦随之化为灰烬。所幸在沪弟子徐鼎汾先生家藏手抄本,其孙贺桐孙于逃难在沪开业期间,向师兄商借转抄,方得以保存。“文革”时期,《指禅医案》也未能免遭厄运,所幸最终完璧归赵。现存抄本与原稿的不同之处,就是缺失了贺季衡补撰之按语,余均完整如旧。

《指禅医案》的特点:一是医案中的案例有独立的,如一诊二诊的,更有完整的,如连续数诊或数十诊的,从开始的病危,到转危为安,至好转痊愈。这种完整的病案在各门中均有一定的涵盖。二是医案中急症病案的治疗及转归,对于当今中医治疗急症有很好的借鉴和研究意义。三是医案中理、法、方、药,条分缕析,病情的进退转化及预后转归,分析精辟到位。四是选方立法,灵活多变,用药细腻,彰显贺派的“轻、空、灵”特点。

1983年,江苏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贺季衡医案》,限于篇幅,只是从各门中选择了少量案例。为保存原稿的完整性,弥补《贺季衡医案》之不足,对《指禅医案》进行全面整理,兹说明如下。

1.《指禅医案》涵盖内、外、妇、儿、喉科及杂病。原稿分为四十六门,将比较相近的门类合并论述,如癫狂痫、神志、不寐合为一门,且没有排序。在整理中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如便结门附溲数,目疾、头风(附:眩晕)合为一门,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重新归类为五十六门,并进行排序。

2.贺季衡回复患者函稿颇丰,皆由学生抄录留底,惜大多散佚,现存部分也多无落款、时间。本次整理,保留原抄录顺序,对标题不做调整。

3.采用简体字横排形式,用现代标点方法,对原稿进行重新标点。“右”“左”表示前后文者,径改为“上”“下”。

4.原稿中用的繁体字、异体字、俗写字,径改为规范简化字。生僻字词,于首见处进行简要注释。

5.药物的书写尽量保持原貌,药物别名首见处出注说明,药名中俗写者以当今通行写法律齐,不出注,如夕利-蒺藜、牛夕-牛膝、玉金-郁金、茨菇-慈菇、姜蚕-僵蚕、石羔-石膏。药物的剂量只在膏方或丸方或外用方中出现,保留旧的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