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腑病。六腑皆稱為腑。三陽各自有腑,而胃為六腑總司,又獨得以腑稱也,故曰腑病。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千金》「少陽」作「微陽」。
此言其人未病時,因津液之素虧而陽王者,為巨陽。因病中發汗、利小便虧其津液而致陽王者,為微陽。若其津液既非素虧,又非誤治所虧,而病邪入胃以致胃燥者,為正陽。故所謂太陽者,巨陽也。所謂少陽者,微陽也。非三陽經之太陽少陽也。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此言病自太陽經傳來,而有此巨陽、正陽、微陽之三種也。其不更衣者,即巨陽陽明之脾約者是。其內實者,即正陽陽明之胃家實者是。其大便難者,即微陽陽明之大便難者是。知三者之皆自太陽來,則知太陽之非曰太陽經。即《千金》之所以不曰少陽經者,亦可明矣。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故也。如其不下,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
此言本太陽病,脈證皆屬桂枝。一誤下,而惡寒不渴者,即一變而為渴不惡寒矣。不下,謂下之而無所下,即是素來之脾約,雖不更衣,非承氣證。故即至十日亦無所苦。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
此言汗出後病已解,而又往來寒熱如瘧狀,發於日晡所者,則是陽明王時,故知其已屬陽明矣。如瘧,本太陽病,柴胡亦太陽方。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此言脾不為胃行津液,故大便堅而脈亦為之澀也。溲數則腸本燥,而為巨陽陽明也,趺陽為胃脈,在足跗上動脈應手處。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此其病亦當有如瘧狀,而為微陽陽明也。苔白則病微,大便或溏或否則病亦微。且不溏而嘔,則其病在上不在下,故但須和解,即得汗愈。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如字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此言欲用下法時,設有一不必下之證,即不必輕言下也。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為陽絕於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此皆言陽之盛者,甚而欲絕也。明乎大便之硬總由津液之傷,而津液之傷總由陽盛之故。則欲保津液者,不當使陽不盛乎?脈陽微即陽未盛,為微陽,故得自和,非陽虛之謂。至芤脈之如蔥,所謂中央空兩邊實者,謂浮按其表一邊沉,按其里一邊兩邊俱實,正謂表裡俱實,意亦不重在中空也。不然何以脈芤而陽盛如此耶?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此仲景特出「燥屎」二字,令千萬世有治法也。五六日不大便,而痛繞臍,煩且躁,即不是十日無所苦之不大便矣。病家於此,須知燥屎為胃腑主證。凡潮熱譫語一步緊一步,如後逐條云云者,皆此燥屎為患,為病人可生可死之關,即當為病人求出死入生之路。病在陽明之經,雖大不大,一用芩、連、膏,知即能化大為小。病到陽明之腑,不危亦危,非用硝、黃、枳、樸,不能轉危為安。病應下,下之安,乃為穩當。勿轉認不敢下,而致危者為穩當也。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里實,久則譫語。
此言脈沉本以裡實之故,發汗徒虛其表,而其裡實則如故也。實之既久,安得不譫語耶?譫語為燥屎確據。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此言裡熱,不同於表熱也。表熱之熱曰翕翕,裡熱之熱曰蒸蒸。熱蒸於內,已在汗後,非發汗所能解矣。故宜調其胃。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傷寒吐後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此言心煩腹滿,皆為胃不和,故無論吐不吐,並宜調胃。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則愈。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此言汗吐下多致胃燥。胃燥者多作譫語。若譫語止,則胃已得和而大便將行矣,故不必再服。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此可見下利者仍有燥屎,即仍為當下之證勿疑。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此又以潮熱為燥屎確據也。五六枚,以大腸回薄間所容之地計之。只此五六枚之燥屎,已足令病即於危。則燥屎之為患豈不大哉!必求若《陽明脈解》所稱「棄衣登高,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者,而後下之,則所失已多矣。「宜大承氣」語意當在「能食」句上。
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此言汗在四肢而身無汗也。漐漐,汗小而又不輟之貌。是為裡熱所蒸,故仍潮熱譫語,為承氣證。
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里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此言下必審其遲早也。早則尚在表虛時,至過經則必為裡實矣。仲景曰: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即謂過經則宜治胃也。病至此,陽盛矣。叔和《序例》曰: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蓋謂陽實則陰被劫,不撤其熱,則陰日虛。故此之所謂陰虛者,乃下之則愈之虛,不是不可下之之虛也。苟非苦寒勝熱,將何以瀉亢甚之陽而救垂絕之陰乎?胃風一證,病家亦久無聞矣。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此言大便雖有易時,而喘冒至臥不安,則胃大不和,故知其仍有燥屎也。然在病家,見有易時即不知其尚有燥屎。雖有明者,其能為病家言仍當用承氣乎?此時一誤,勢將無及。故在溫熱病中,凡協熱而利,與夫熱結旁流,且更有膠閉而不為燥屎者,皆不可不使病家知也。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此言未病時本有宿食,宜先消導。乃不消導而遽下之,則宿食仍不隨利減。過六、七日,當復結,所以煩滿亦不除也。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亦請以戰喻之意,故以勝負為言。胃氣有權,則勝少陽,負則木不剋土矣。亦猶少陰負趺陽為順,少陰負則土能制水矣。脈得滑數,即陽明不負之象,且可為宿食之徵,故不治木而治土。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言已下而腹尚滿,必其下之不盡故也,當更下之勿疑。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滑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脈滑之「滑」字遵《醫宗金鑑》改。
此言下證悉具,而有危殆之勢也。不識人,如見鬼,則神明內亂矣。然一服承氣尚可得生,故此時非承氣不為功。「止後服」非僅止之,而已接方之宜用何藥,不賴有定識耶?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總言陽明腑之宜下證也。有此數證,即有急不可待之勢,非於逐條所言外,另有此三條之為急也。「無表裡證」,豈真無表裡證哉?病至目睛不和,則神昏如醉,幾無一證之可以指名矣。經曰:熱病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危哉。
少陰病,二、三日不大便,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舌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皆少陰溜腑之宜下者也。燥屎為下證。而自利清水其為色青,青即黑也,亦為下證。如見有少陰病之脈微欲寐,而又口乾舌燥,則腎水有立涸之勢。病至此,下之則愈,不下則危,遲則雖下亦危,不下必危矣。下法之當急如此。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此厥陰溜腑之宜下者也。凡後重必苦裡急,亦當下之。而下其實與下其燥,下法又各不同。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此太陰溜腑之宜下者也。腹滿不利,則噦為熱噦,而非冷噦。前指小便言,後指大便言。如其不利在後,亦宜下之。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系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硬,為陽明病也。傷寒轉系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此亦太陰溜腑之宜下者也。下之宜茵陳湯之類。經云:脈諸緩者多熱。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淤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此言發黃之為病,無論陽黃陰黃,皆不外乎茵陳。而陽黃宜大黃、山梔,陰黃即宜附子、乾薑。正不可誤。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如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小結胸,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此言結胸有大小之別。其大者,亦下證也。陽明之脈,在經多浮,在腑多沉,其緊亦不是寒。太陽下早,熱入而作結胸者即此證。
陽明病,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
此言畜血者亦為下證也。太陽所云「善忘如狂,血證諦也」者,即此證。諸血,見血。畜血,不見血。畜,止也。猶止水也。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此即協熱而便膿血也。熱入血室,不獨是畜血一證。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此言譫語之來路有不同也。熱入血室亦能譫語,而病則不在胃家,即非承氣之證,故曰:無犯胃氣。然則《外臺》所引《小品》犀角地黃湯正是對病之方矣。仲景於熱在血室必曰:無犯胃氣,則仲景於熱在胃氣亦必曰:無犯血室可知。此余所以有犀角、膏、黃之辨也。沖為血海,心經為血室主,肝藏血亦名血室。期門穴,肝之募也。男婦皆有此證,而婦人尤易。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重語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此條以邪未實之虛,襯出邪氣盛之實,不是謂體虛之虛也。譫語,鄭聲,其為熱證,無甚分別。病至此不可謂不重矣。特未至於直視,則其為譫語也,尚不過呻吟之聲,而不至於死。故此節所重,專在「直視」一證。前人於「實」字,既云堅滿燥實可下之邪,則亦未始不以「實」字作「邪」字解矣。實既非體實之實,則虛即非體虛之虛,而亦非待補之虛可知。仲景於此,特出「鄭聲」二字,而又申之曰:鄭聲,重語也者,以見如夢如囈之鄭聲,僅為合目下垂之狀。不比妄言妄見之譫語,必有張目上竄之形。所以下文兩「死」字不接在「鄭聲」下,仍接在「譫語」下。豈不曰病不必以鄭聲死,且未必以譫語死,而惟直視者之譫語則死,譫語而又喘滿則死,直視喘滿而又為下利之譫語則亦死。此《內經》所以言:虛則可治,實則死也。喘為陽上脫,利為陰下脫。胃居中土,熱結於中,不早清之,任其劫津殆盡,致陰陽交脫於上下,直至無法可治。使能早用清法,何至於此。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此又以脈之短不短,為譫語者決死生也。亡陽,即亡津液之謂。汗而又汗,以致脈短,則津液已涸,不可治矣。若脈不短,雖至譫語尚可生也。安得不於脈未短時早為計乎?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勿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句,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一本「失」皆作「矢」。)
陽明病,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者,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脈微澀者,裡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
此數條許多斟酌,總是教人用承氣既必於外之解否為辨,而又必以不可更服為戒。蓋既不得於燥屎之未結而遽用之,又必及其津液之未涸而即用之。若至津液已罄,真氣果虛,則承氣有不可再用者矣。余嘗謂:但有一毫惡寒,即不得施用下法。此即「外未解」之說也。又嘗謂:病到此時,並不得施用下法。此即「不可更與」之說也。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此為津液內竭。大便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與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此數條於可攻之外,又垂不可攻之訓。總是教人於彼一面認得清楚,則於此一面自識得堅決。此數條之所謂「不可攻」者,正謂苟其不然,則攻即不可緩耳。陽明經腑之病苟能用仲景之法,雖瀕於危尚有得生者。況治之干早,不使病大,本不定即於危耶。余故曰:陽明無死證。
仲景《傷寒論》見《隋書·經籍志》。隋時必有定本,惜無可考。今按成無己於原文「堅」字皆作「硬」,且於「欲作堅瘕」句改為「欲作固瘕」,於「堅者即愈」句改為「脈緊則愈」,疑皆避隋文帝諱。如曹憲之避煬帝諱,而改《廣雅》為《博雅》也。已故晉王叔和《脈經》用「堅」,而唐孫思邈《千金翼》仍作「堅」,亦若《博雅》之返為《廣雅》也。可見聊攝所據,尚是隋時原本,是可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