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本病總論
按:傷寒斷無日傳一經之理,仲景既無明文,其說始子誤解經義。《素問·熱論篇》云:傷寒一日,巨陽(太陽也)受之,故頭項痛、腰背強;二日陽明受之,故身熱、目痛、鼻乾、不得眠;三日少陽受之,故胸脅痛而耳聾。此言三陽受邪發病之期,有淺深先後之次序,非謂傳經之日期也。故下文云:七日巨陽病衰,頭癰稍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稍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此言病之向愈,大約以七日為期,以七日始行盡本經也。故太陽病至七日始表,而頭痛稍愈,則六日內只在本經,非傳至厥陰明矣。註疏者以六日為傳經已盡,以七日巨陽病衰為再傳經釋之,致後人皆以日傳一經為常例,不知六氣之傷人無常,或入於陽,或入於陰。《靈摳》云: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以此可知三陽各自受邪,非必從太陽傳入也。則太陽受病一日發,陽明受病二日發,其義顯然。故傷寒非必始太陽而終厥陰,亦非一經獨病相傳。大抵今之傷寒,無不兼經而病,即古人所稱合病、並病之證。後學不解此旨,而欲拘拘於六經傳次,印證今病,宜無一證合其式矣。茲將六經古法述於前,新法續於後,其各經兼併之證列於六經正病之下,庶臨證者得其把握焉。
太陽經證
正太陽總要述古
麻黃湯 桂枝湯 大青龍湯 小青龍湯 葛根湯 麻杏石甘湯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桂枝麻黃各半湯 五苓散 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二越婢一湯 麻黃連翹赤小豆湯
表實無汗麻黃湯,表虛自汗桂枝湯。
內熱煩躁大青龍湯,內寒咳嗽小青龍湯。
熱喘麻杏石甘湯,寒喘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項背強葛根湯,水蓄膀胱五苓散。
如瘧無汗桂枝麻黃各半湯,有汗桂枝二麻黃一湯。
熱多寒少桂枝二越婢一湯,瘀熱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
太陽本病述古
發熱 惡寒 惡風 頭痛 項強 體痛
凡風寒初感,先入皮毛肌表。外症便有頭痛、項強、身痛、腰痛、骨節煩疼、發熱惡寒,此皆太陽經之見症(太陽經主症)。
如無汗而脈浮緊,此營衛俱強而表實也。用麻黃湯以發表,使營衛之邪從皮毛而出,則諸症自除矣(麻黃湯治表實)。
如脈浮而弱,汗自出者,此營強衛弱而表虛也。用桂枝湯以解肌,使營衛和而邪自解矣(桂枝湯治表虛)。
如不汗而煩躁,此內有伏火,為外寒所郁也。宜大青龍湯,外散表寒,內清裡熱,則表裡俱解矣(大青龍治外寒內熱)。
若表不解,效而微喘、發熱不渴者,此心下有水氣,不得化汗,干肺而喘咳也。宜小青龍湯以行水發汗,喘加杏仁以下氣。如小便不利、小腹滿,去麻黃,加茯苓以行水(小青龍湯行水發汗)。
若身熱無汗、口渴而喘者,此外寒束內熱也。宜麻杏石甘湯以解肺分之邪,其喘立止(熱喘用麻杏石甘湯涼解)。
如感寒而喘,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寒喘用桂枝加杏樸溫散)。
如身與骨節俱不疼痛,獨頭項痛而背強、牽引𠘧𠘧、脈浮、惡風無汗者,此風傷於太陽筋脈也。風能劫液,其牽引之狀,即變痙之端。宜葛根湯主之,以解肌表之風邪,而生陽明之津液,則筋脈舒而無牽引之患矣(無汗為剛痙,葛根湯主之)。
如汗後表熱不解、脈浮數、煩渴飲水,而小便不利者(太陽腑病),此熱結膀胱、水停下焦也。五苓散微汗以利之(太陽傳入膀胱之腑,五苓散主之)。
如八九日過經不解,發熱惡寒如瘧狀,一日二三發,其人不嘔,非少陽也。若其小便清者,無裡熱也。面有熱色者,微邪未解也。身癢者,邪在皮膚中,欲出不得也。宜小汗之,桂枝麻黃各半湯。如有汗,宜桂枝二麻黃一湯。熱多寒少,宜桂枝二越婢一湯(過經不解,餘邪郁去故宜小汗,邪微而藥緩也)。
若不汗而妄下,瘀熱在裡,但頭汗出、小便不利、身體發黃,此太陽誤治變證也。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以分解表裡,使濕熱之邪,一從麻黃髮汗而出太陽之表,一從赤小豆連翹根之利小便而出太陽之裡,黃自退矣(瘀熱發黃,病在太陽,故用分解表裡之法)。
發熱
熱無休止,曰發熱。風寒客於太陽,有即發熱者,有至一二日始發熱者。然必兼惡風惡寒、頭痛項強、身疼等症(太陽主症),方為太陽發熱,宜汗之。方注云:太陽發熱,寒時亦熱,熱時亦寒也(太陽發熱宜汗)。
《金鑑》云:翕翕表熱、蒸蒸裡熱,俱有自汗症。表熱自汗(太陽)宜桂枝解肌,裡熱自汗(陽明)宜涼膈承氣,不可誤治,當審其尿之白赤、舌之潤燥為別(愚按:表熱自汗畏風惡寒,裡熱自汗則不惡風寒,尤當辨別)。
邵評:辨表熱、裡熱,分汗、清、下三法為治。
惡寒
此風寒客於營衛,非比寒熱之惡寒,雖身大熱亦惡寒也。發熱無汗而惡寒,為表實,宜麻黃湯。發熱有汗而惡寒,為表虛,宜桂枝湯。
邵評:以有汗無汗,辨表虛表實。
《金鑑》云:發熱惡寒發於陽,表也,有汗桂枝湯,無汗麻黃湯。無熱惡寒發於陰,里也,有汗桂枝加附子湯,無汗宜麻黃附子細辛湯。
邵評:以有熱無熱,辨發於陰發於陽。
惡風
風邪傷衛則惡鳳,均屬表證,但惡風比惡寒為輕耳。
頭痛
頭痛雖屬三陽,惟太陽獨多,故頭痛專主表。太陽頭痛,必兼惡寒發熱(太陽頭痛,必連項強),表解自除。陽明頭痛,在額前、目、鼻等處(陽明表證)。無汗為表證,宜葛根湯加白芷、蔥白等汗之。若頭痛自汗,不惡寒,反惡熱,大便實,小便赤(陽明裡熱上蒸),當以陽明裡證治之,承氣湯。少陽頭痛,在頭角、耳根,脈弦數,口苦是也。小柴胡去參,加川芎,有痰加栝蔞仁。(參《準繩·辨三陽頭痛》)
項強
太陽傷寒,必頭痛項強。太陽中風,兼濕成痙亦項強。《金鑑》云:項強太陽病,項背強太陽、陽明病也。脈浮無汗,從傷寒傳來,宜葛根湯;有汗,從中風傳來,宜桂枝加葛根湯。若脈沉而項背強,邪已入胸,宜栝蔞桂枝湯。(傷寒風濕,俱有項強)
體痛
風寒客於太陽而身痛,但拘急耳。中濕則身痛不能轉側;陰毒身痛則體勢沉重,宛如被杖。以此別之。太陽身痛,解表自除。風濕身痛,宜桂枝加附子湯。陰證身痛,四逆、真武輩溫之。(參《準繩》)
邵評:體痛有風、寒、濕、陰證之不同。
《金鑑》云:身痛未汗屬表實,宜麻黃湯。汗後身痛屬表虛,宜桂枝新加湯。若身痛、尺脈遲,是血少營氣不足,雖未經汗,不可發汗,宜建中湯加歸、耆以補營血。風濕身痛,令人一身盡痛,不能轉側,筋脈牽引,煩疼不寧,宜桂枝附子湯。少陰身痛,則脈沉、四肢逆冷,宜附子湯。厥陰身痛、厥逆、汗出不止、下利清穀,宜四逆湯。
邵評:身痛有表實、表虛、營虛、血少、風濕各因。若少陰、厥陰二經中寒,亦有身痛。臨證均須細辨。
太陽並病新法
北方地厚天寒,人之稟氣亦厚,風寒所感,只在本經留連,故多太陽正病。若大江以南,地勢卑,天氣暖,人稟薄,一感外邢,即從太陽而入陽明、少陽,或從太陽而入太陰、少陰,總屬太陽兼證,不得以太陽正病治之。
太陽陽明 太陽少陽 太陽兼肺 太陽太陰 太陽少陰
太陽陽明
凡風寒初感,便見頭疼發熱、惡風惡寒、腰疼骨痛、脈來浮緊或浮緩、口不渴、舌潤無胎者,此風寒客於太陽、陽明,營衛之間也。因非太陽正病,故項不強耳。治宜辛散,羌、防、芎、芷、蘇葉、樸、陳、薑、蔥之類,溫中散寒,則食化而表解矣。若惡寒甚而寸關脈沉遲者,寒邪重也,宜麻黃、桂枝等辛溫汗之。若飽悶惡食,右關脈短滑者,胃中停食也,宜兼消導,楂肉、麥芽、神麯之類(外感挾食,內外兼治)。風寒證如見舌胎白而燥或兼微黃、口渴便赤、脈來浮滑者(表有風而內熱),此太陽感寒,陽明有火也,或風熱之邪客於陽明之表也,均宜涼散,以桑、防、薄荷、連翹、葛根、黃芩、梔子之類清熱解表(風熱初起治法)。
如初起惡寒,繼即發熱不已、目赤多眵、舌胎焦刺、口渴多飲、唇皴齒燥、脈來洪滑,此內有伏火,外感新邪而發(風溫在肺胃)。當以陽明為主治,宜涼解之,如犀角、連翹、黃芩、薄荷、梔子、豆豉、淡竹葉之類(從心營肺衛治)。如兼頭痛惡寒(表邪),可加蔥、豉從營透衛,以撤表邪,自能得汗而解。若用羌、防等風藥發表,則液燥火熾,反無汗而加劇矣。
邵評:此風火正治法。
太陽少陽
凡人腠理疏豁,其邪即從太陽而入少陽。蓋少陽本屬相火,溫邪與相火同氣相招也。如見舌胎白中帶紅,外症頭痛身熱、口苦、眼赤多哆、脅痛耳鳴、脈浮弦而數(少陽見症),此木火之邪,當從少陽治。宜柴、芩、連翹、梔子、牛蒡、薄荷、木通等解之。如未解而漸入於營,加鮮生地、牡丹皮、鉤藤、池菊之類清之。
邵評:此風溫入少陽經正治法。
太陽兼肺
凡感外邪,頭痛、寒惡發熱而兼咳嗽者,此傷風之重證,傷寒之輕證也。蓋肺主皮毛,太陽主一身之表,原相聯屬(肺與太陽均主表,故開肺即開太陽),但兼咳嗽,則邪上傳於肺而解(邪從肺達),不致傳裡,故為輕證,治以手太陰肺經為主。如寒邪重,則舌潤不渴,宜六安煎加蘇葉、杏仁之類汗之(略兼太陽治)。如寒重兼喘、氣口脈閉,加麻黃(肺受寒邪治法)開之。
如發熱頭痛(太陽證)、咳嗽(肺證),外雖惡寒,而口渴舌燥(肺火也),此肺有火邪而太陽感寒也。宜蔥白、豆豉、前胡、桑葉、杏仁、羚羊、薄荷、黃芩、貝母、橘紅、桔梗之類,外散寒邪,內清肺火。兼喘者,火為寒鬱,麻杏甘石湯最妙。
邵評:開肺即是開太陽,此寒包火正治法。
太陽太陰
凡人之胃陽充旺(胃陽為三陰之保障),則風寒之入,只在陽經盤旋,不致直入三陰。若胃陽一虧,則寒中太陽,而太陰脾經亦與之同時並受。如發熱惡寒(太陽表證),即兼泄瀉者,太陰里證也,必舌潤不渴、脈來沉緩。法當溫中散寒,宜藿香、紫蘇、厚朴、焦曲、廣皮、木香、茯苓、炙草之類,外散寒邪,內和脾胃,俾得微汗,利止身涼而愈。如感之輕,則寒熱泄瀉治法亦同(傷寒並病)。
太陽少陰
胃陽為三陰之障,陽氣一虛,則寒邪即能襲入三陰。然腎氣不虛,則少陰不致受邪;若腎氣一虛,則坎中之陽不足以御陰邪,即從太陽而入於腎。凡見太陽表證,而脈沉細(少陰脈)、肩背惡寒、大便不實、小便清白者(少陰見象),此即太陽與少陰俱病,重證也。法當溫里散寒,宜桂枝湯加附子、乾薑、獨活、細辛之類,溫腎逐邪。若目戴眼上視、氣促而喘,或角弓發痙,尤為危候。景岳所謂:太陽未解,少陰先潰是也(腎與膀胱幾絕,故見以上各症)。須大溫中飲主之,冀其回陽作汗,庶有生機(傷寒並病)。
陽明經證
陽明總要述古
麻黃湯 桂枝湯 瓜蒂散 梔子豉湯 白虎湯 豬苓湯 大承氣湯 小承氣湯 調胃承氣湯 茵陳蒿湯
外邪表實麻黃湯,外邪表虛桂枝湯。
陽明內熱表證,上焦梔子豉湯,中焦白虎湯,下焦豬苓湯,胸有寒水瓜蒂散。
陽明腑病實熱里證,急下大承氣湯,和胃緩下小承氣湯,潤燥後下調胃承氣湯,鬱熱發黃茵陳蒿湯。
陽明本病述古
胃實不便 自汗 不眠 頭汗出 手足汗 潮熱 讝語 狂亂 循衣摸床 渴
凡身熱微惡寒、舌胎白、頭額目痛、脈浮洪微滑、無汗而微喘者,此風寒客於陽明營衛而表實也。仍宜發汗,麻黃湯主之。(陽明表實麻黃證)
如脈浮而遲、汗出微惡寒者,此風邪客於陽明營衛而表虛也。只宜解肌,桂枝湯主之。(陽明表虛桂枝證)
此外邪初入陽明之表,即在營衛之間,當同太陽施治,不得以陽明正病治之,以外症猶有微惡寒也。
若發熱汗出、惡風、鼻鳴、乾嘔,如桂枝證,而頭不痛、項不強(非太陽也)、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宜瓜蒂散吐之。
邵評:寒抑胸中之陽,病在陽明之表,此即痰飲類傷寒證。
此病機在胸中痞硬,不頭癰項強,餘症雖似桂枝,非太陽中風可知。胸中為陽明之表,寒邪結而不散,胃陽抑而下升,故咸痞象。惟是酸苦湧泄之味越之,則胃陽得升,胸寒自散,里之表和,表之表自解矣。
邵評:此邪不在營衛而在胸中,故不用汗法而用吐法。
若二三日後,外症身熱,自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鼻乾,不眠;內症咽乾口苦、煩渴飲水、心中懊憹、胸滿而喘(邪在胸中)、舌胎白刺或兼微黃、脈象洪滑,此陽明內熱、欲出不出之上焦證。斯時汗下兩忌,惟宜宣法以越胸中之邪,梔子豉湯主之。嘔加半夏,腹滿加枳實,身熱加黃芩、茵陳。(陽明半表半裡,熱在上焦)
如大熱汗出,大煩大渴,脈洪大浮滑,不惡寒,反惡熱,舌胎黃燥者,陽明經病熱在中焦而未實也,宜白虎湯主之。胃火一清,則津液生而煩渴解,汗止身涼矣。(陽明經病,熱在中焦)
若發熱脈浮、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使熱從下泄,諸症自除矣。(陽明熱邪內陷下焦)
以上三證,俱陽明內熱欲出之表證,分三焦主治。熱在上焦,梔子豉湯越之;熱在中焦,白虎湯清之;熱在下焦,豬苓湯利之。
若潮熱自汗,不惡寒,反惡熱,六七日不大便,腹脹滿,繞臍痛,煩躁譫語,喘冒不得臥,腹中轉屎氣,或自利純清水,咽燥口渴,舌胎燥黃起刺,脈沉實滑數者,陽明實熱里證,地道不通,燥屎為患也。胃腑實證,其脈沉實滑數,心下痛滿堅硬及臍腹者,大承氣湯(痞、滿、燥、實、堅五者俱全,方可用大承氣)急下之。如大便不甚堅燥,腹滿硬痛不甚者,小承氣湯(但痞滿而不燥實者用小承氣)微和之。如大便燥硬而症未劇,心下不甚脹滿者,調胃承氣湯(但燥實而不痞滿者用調胃承氣)潤燥以和之。
邵評:若惡寒未罷、腹未堅滿、屎未燥硬、脈弱不實,均不可妄用承氣。
如身熱發黃,但頭汗出而身無汗、小便不利、渴欲飲水(此條當有不大便症),此為鬱熱在裡,茵陳蒿湯主之。
邵評:陽明鬱熱發黃,陽黃也。便實者茵陳蒿湯,便溏茵陳五苓散。
胃實不便
大便難、大便硬、燥屎,悉屬裡證,宜承氣下之。然必候其舌胎黃厚焦刺(胃實見症)、腹中硬滿脹痛(內有燥屎),方可議下。
邵評:用下須有真憑實據。
按:承氣證,後人以熟地歸芍養陰之品,用代大黃芒硝等藥者,大謬。蓋傷寒熱病,每每不得大使,若腹中無痞滿硬病之狀者(是津虧熱結,非胃實也,不可用下),非承氣證。外雖有潮熱、譫語、自汗等症,亦只宜清火潤燥養陰,聽其自然,不可攻下,所謂下不嫌遲也。必腹中痞滿燥實而脹痛者(胃實證據),方是承氣的證。斯時燥屎積壘腸中,陽土亢極,腎水欲涸,若不急下(恐其灼干胃液腎陰,故宜急下),則地道不通而死。故以芒硝軟堅,樸、實推送,大黃達下,則燥屎得下,腸胃通和而解,所謂土鬱奪之也。養陰之品,惟宜施於汗後,餘熱未退,二便難秘(津虧虛秘),絕無硬滿之苦者。此法方為切當,附記於此,以俟臨證者審察焉。
邵評:辨津枯、熱結與燥實,治法大異,最宜著眼。
自汗
衛氣者,護衛皮膚腠理也。邪氣干之,則胃氣不能外固而津液走泄,漐漐然汗出矣。風與暑濕之邪,皆令自汗。寒邪傷於營衛,則膚腠閉密,故無汗;及邪傳裡為熱,則營衛通,腠理開,亦令汗自出矣。
邵評:寒邪在表則無汗。風暑濕邪及邪傳裡,俱有自汗。
若汗出惡風及微惡寒者(表虛有邪),皆表未解而為陽明表證,宜解肌,桂枝湯。至於漏不止而惡風及發汗後反惡寒者(汗多亡陽),此屬表虛,宜溫之,玉屏風散加附子。
邵評:表邪與陽虛自汗異治。
若身熱汗出,不惡風寒者(邪已入里),此為表解,屬裡,為陽明本病。大熱煩渴,白虎證(陽明經熱);便硬譫語,承氣證(胃腑實熱)。
邵評:自汗屬陽明,有經熱、腑實之不同。
似陽明證 一曰柔痙,發熱汗出,不惡寒似陽明,而身反張為異(必有搐搦症)。一曰風溫,汗出身熱似陽明,而脈浮、身重、多眠為異(當有鼻鼾見症),以上參《準繩》。
邵評:柔痙與風溫二證,俱有自汗,似屬陽明,察其見症非陽明,恐人誤認,故特揭出。
《傷寒奧旨》云:傷風則惡風自汗,傷濕則身重自汗,中暑則脈虛煩渴自汗,濕溫則妄言自汗,風溫則鼾眠自汗,柔痙則搐搦自汗,陽明則潮熱自汗,勞倦則身倦自汗,亡陽則漏不止自汗。
邵評:自汗有各因,當分因施治。
不眠
有承氣證,脈弦長、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微熱、喘冒不得臥者,燥屎也。
邵評:燥屎內結不眠,必兼有腹脹硬之症,宜以小承氣湯加川連清下之。
有梔豉湯證,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咽燥口苦而喘、煩躁不眠者,內熱欲出也。(內熱煩躁不眠)
又有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反復顛倒、心中懊憹,亦用梔子豉湯,或竹葉石膏湯(三法後虛煩不眠)加減。
頭汗出
發黃、頭汗出者,熱不得外越而上泄也。(熱鬱發黃頭汗)
背強、惡寒、頭汗出者,寒濕客搏經絡也。(寒濕鬱而頭汗)
下血、譫語、頭汗出者,熱入血室也。(熱入血室而頭汗)
虛煩懊憹、頭汗出者,邪客胸中,熱氣蒸於上也。(虛煩熱蒸而頭汗)
水結胸頭汗出者,水氣停蓄不得外行也(水結胸證,水氣上蒸而頭汗)。往來寒熱頭汗出者,火邪熏灼上炎也。皆當分門施治。
邵評:少陽木火上炎而頭汗,亦屢見之。
關格證不得尿,頭無汗者生,有汗者死。(關格證頭汗,陽從上脫也,故死)
濕家誤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以上參《準繩》。
邵評:微喘額汗,陽從上脫,小便不利,陰已下絕,陰陽離決,安得不死。
按:陽明熱不得越,上蒸於首而頭汗出者,不惡寒而惡熱(邪已入里化熱,故惡熱而下惡寒)。寒濕容搏於經而頭汗出者,必惡風惡寒(寒濕抑遏於表,故惡風寒)。
邵評:此辨寒、熱、濕邪在表、在裡之法,語最簡當。
手足汗
胃主四肢,手足汗為熱聚於胃,其津液旁達於手足也,宜清泄(胃熱手足汗,宜清)。陽明病,手足汗、潮熱譫語、便硬者,可下(胃實,宜下)。若陽明胃土中寒,脾不約束,津液橫溢,四肢猶如陰盛淫雨滂沱,故汗出而冷也(陽不收斂)。陽虛失運,中寒不化,故不能食而小便不利也,大便必先硬後溏。今雖便硬、手足汗出,非陽明實熱者比,不可攻,攻之必作固瘕(固瘕即硬屎,下後即瀉清水也),即(手足汗,大便硬,亦有屬陽虛中寒者,戒不可攻。特揭此條以示人)宜厚朴甘草生薑半夏人參湯。以上合參《準繩》、《金鑑》。
潮熱
屬陽明裡證。陽明旺於申酉,故潮熱發於午後,如潮信之按時,故名潮熱(潮熱是陽明裡證),陽明證潮熱譫語,大便硬者(胃實)可與承氣,不硬(胃未實)不可與。若陽明病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利、胸脅滿不去者(少陽見症),小柴胡湯(陽明兼少陽)。
讝語
讝語、譫語,皆胃中熱甚,心為熱冒,則神識昏亂而語言謬妄也。
邵評:諸證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愈。譫語為胃熱,有虛熱、實熱之不同,須分別治之。讝語脈短為氣虛,正虛不能勝邪,故死。,
陽明胃實,則潮熱、譫語、汗出、脈滑疾,胃中有燥屎也(胃實有燥屎),宜下之。他如發汗後、下利後、下血後,俱有譫語,悉屬虛,必須對證發藥。參《準繩》。
《金鑑》云:心氣實熱而神有餘,則發為譫語。譫語為實,故聲長而壯,亂言無次,數數更端也。心氣虛熱而神不足,則發為鄭聲。鄭聲為虛,故音短而細,只將一言重複呢喃也。凡譫語、鄭聲與陽經同見者,均屬熱證,可以攻之。與陰經同見者,總為寒證,可以溫之。若陽經無可攻之證,當清解之;陰經無可溫之證,當清補之。
狂亂
《經》曰:邪入於陽則狂。傷寒熱毒在胃,乘於心則主發狂,邪熱極矣。用甘草湯,候冷,調下鵲石散二錢(甘草湯、生甘草、鵲石散、黃連、寒水石)。
邵評:胃熱乘心,可用大黃黃連瀉心湯,煎成,沖童便、蓮心,最效。甚則銼入犀角末、金汁。
如狂證 太陽蓄血發狂,則少腹硬痛、小便自利;陽明蓄血如狂,則喜忘、大便黑(以上太陽、陽明蓄血如狂證),均以桃仁承氣湯主之。又有陽盛陰虛之人,作汗將解之時,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者(陽盛得狂汗而解)。當須識之,不可與藥也。以上參《準繩》。
邵評:如狂,有蓄血、狂汗之分。
凡胃熱乘心,則神昏狂亂,表實無汗者(太陽表郁)三黃石膏湯,裡實不便者(陽明腑實)承氣湯,無表裡證而熱極者(陽明經邪熱而未實)白虎解毒等湯。參《金鑑》。(狂分表裡經腑)
循衣摸床
此為危惡之候。陽盛裡熱之極,脈弦者生(實),脈澀者死(虛)。以弦長胃氣尚存,可下承氣故也,然亦危極矣。蓋生者未必盡生,而死者斷無可生之理。
邵評:此證胃氣不虛者,尚可救治,然亦危險,虛者必死無疑。
若見於三法之後(汗、吐、下也),乃大虛之兆,不必辨其陰陽虛實,當以獨參湯、六味飲時時與之,每有生者(大劑頻服,治虛之法)。
渴
《經》云: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故渴列陽明門。然六經皆有渴病,惟太陽表證則無耳。參《準繩》。
邵評:渴雖屬陽明,然六經皆有渴證。
渴病,多因三法(汗、吐、下後)傷其津液,胃中乾燥,故渴。陽邪往來三陰,太陰則嗌乾,少陰則口燥,厥陰則消渴,亦屬熱傷津液也(三陰渴證,總是熱耗津液)。
太陽之渴,用五苓散者,以水停下焦,小便不利也。陽明之渴(水阻氣機,液不上升也),用白虎湯者,以胃熱飲水不已也(熱灼津傷也)。少陽證具心煩渴(少陽木火灼耗胃津也),而用小柴胡湯和解,去半夏加花粉者,避燥以生津液也。以上參《金鑑》(三陽渴證,亦是津液受傷所致)。
凡渴欲飲水者,當少與之以滋胃燥,則胃和而愈。若恣意飲之,必致停水為病(多飲水,水停為病;少與之,則潤燥胃和)。
廉按:渴欲飲水等證,最妙與銀花露、荷花露、地骨皮露等以代水。
陽明心得新法
江蘇、閩、浙,天氣溫暖,地勢卑濕,乃天下濕熱之區。陽明氣盛血熱,容納水穀,亦人身濕熱之轟。若感風濕、風熱之邪(從口鼻先入肺衛,從手經治),病多不由太陽而直入陽明者(口鼻吸入,由皮毛先入太陽,從足經治),或從太陽而即入陽明者(皮毛傳入),陽明內熱之邪與外邪風熱相搏,凝滯成毒,每多發斑、發疹。若不辨明熱與寒邪之異,概用太陽經藥發表,汗不得出,斑不得透,溫熱內燔,爍干胃中津液而成壞證,死者多矣。爰將陽明熱病諸條,臚列於後,惟在臨證者之圓機焉。
陽明內熱引發
凡遇發熱身痛、口渴唇燥,或初起微寒,繼即發熱不已、舌胎中黃邊白或黃燥如刺、脈來洪滑(外感新邪引動伏邪為病),此陽明內熱為外感新邪引動而發也,宜犀角、連翹、牛蒡、薄荷、黃芩、葛根、竹葉、木通之類清解之。若見煩悶嘔惡、足冷耳聾、脈沉伏或浮躁者,此斑疹欲透也,亦用此方透斑解毒。渴而乾嘔者,加蘆根二兩。如遇脈象沉鬱,不可認為寒,此必斑透不快也。如關上見伏脈,此必熱毒凝滯,斑不得出也。若右關脈伏而兼胸痛氣急,或咳者,此必有伏痰也,又當以治痰為主。總以舌胎黃燥為實熱之憑(此宜著眼),勿以脈象沉遲為虛寒之驗也。陽明以胃實為病,放大便不通。然熱邪外無出路,每每下逼大腸,而下黃黑稠黏之糞(熱邪證據),下時肛門必有熱氣(須問明留心)。此因外不得解而邪從下泄,雖通仍作不通論(切記),勿止之。或從下泄之後,反能得汗而解(里通則表達)。即不能得汗,亦只清火解毒,兼養陰液(邪本在裡,不必盡從汗解,用清解養陰之法,陰回而邪熱自化),其邪自能漸解而身涼。或從養陰之後,陰液外溢,反得大汗而解(陰回得汗而邪從表達)。或有熱毒內結,斑疹不得外透,反從下泄之後,斑疹始出(表裡分解)。或用透發不應,只用清火解毒,斑疹反透(邪從里化)。此皆熱毒內結使然。
邵評:傷寒與溫熱,本自不同。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濕溫大便溏為邪未盡,必大便硬乃為無濕,斯不可再攻耳。惟熱毒總以舌胎黃燥為憑,若新邪外觸內發,伏邪重而新邪輕,勢所必然。
如斑疹已透,只宜清解毒火,微兼養陰,柴、葛升提之品俱不可投。宜連翹、赤芍、元參、花粉、知母、黃芩、銀花、鮮生地、人中黃之類,斑毒自化矣。
邵評:餘毒未清,禁用升提。
陽明血分熱病
若見舌絳如朱、目赤如火、口燥唇裂、汗出津津,此陽明血熱,邪從內發,己遍三焦,即陽明熱病也。切忌風藥升散,宜涼膈散去芒硝、大黃,加石膏、牛蒡、赤芍、鮮生地、牡丹皮主之。大便秘者去硝留黃。
邵評:陽明血分熱病,忌用升散。
陽明氣分熱病
若見發熱自汗,舌白如刺或黃燥口渴,不惡寒,反惡熱,此陽明氣分之熱。宜梔子豉湯加連翹、黃芩、淡竹葉、蘆根之類清之。
邵評:此陽明氣分熱病正治法。
化斑解毒之後,或汗解之後,尚有餘熱未退,大便雖閉,腹中調和者,只宜養陰退陽,甘露飲加減最妙。陰液復,餘邪自退,大便自通矣(津虧餘熱內留)。有身熱已退,獨額熱未除者(額屬陽明),此胃中有餘邪也,宜清疏陽明,如連翹、黃芩、山楂、麥芽、枳殼、鮮石斛之類(餘邪蘊胃)。如已身涼,獨腹熱未退(腹屬太陰),此脾家有火也,加生白芍清之(餘邪蘊脾治法)。
陽明並病新法
陽明兼肺 陽明少陽 陽明太陰 陽明少陰
陽明兼肺
前太陽兼肺,在寒邪一邊。此陽明兼肺,在溫邪一邊,均以手太陰肺經為治。
如遇發熱惡寒、咳嗽喉燥、渴飲、舌胎白(太陰)中帶黃(陽明)或燥刺(溫邪)或邊紅中白、脈來浮數,此風溫客於手太陰肺經,而內熱發於陽明之表也。宜羚羊角、前胡、杏仁、連翹、薄荷、桔梗、黃芩、豆豉、淡竹葉之類以解風熱。如兼煩悶嘔惡、脈沉足冷者,欲發痧疹也,亦以此方加牛蒡、防風透之。
邵評:風溫初入肺衛,在陽明之表。
如痧疹已透,尚有頭脹心煩、脘悶咳嗽者,肺氣不得宣暢也。宜梔、豉、栝蔞皮、桔、薄、黃芩、連翹、牛蒡、川貝、鬱金之類,使肺氣通暢,痧疹透達,諸症自解(邪鬱於肺)。若痧疹已透,仍然胸脅悶痛、咳嗽喘急者,此有伏痰也。其氣口脈閉(痰邪阻滯脈道),是痰之驗也。宜豁痰利氣,如前胡、杏仁、栝蔞、橘紅、蘇子、象貝、桔梗、枳殼、萊菔子、竹瀝、薑汁之類投之,痰自出矣(痰邪內伏,阻閉肺氣)。
陽明少陽
凡風寒之入,由皮毛而腠理,為陽明少陽之界,作表證看,非邪己入陽明之裡而復傳於少陽也。柯韻伯力辨陽明傳少陽之謬以此。
如身熱口渴、微兼惡寒、舌胎中白邊紅(少陽)或根白尖紅、脈來弦滑,此邪入肌肉腠理之間,陽明少陽之表證也。宜解肌法,如柴、葛、連翹、薄荷、黃芩、橘紅之類,以取肌分之汗,熱自退矣(傷寒風寒由肌表而入膽胃之表證)。如見舌胎自少紅多,初起微寒,繼即發熱不已,此陽明輕而少陽重(手少陽三焦),氣分少而營分多。宜犀角、連翹、丹皮、鉤藤、黃芩、薄荷、黑山梔之類,以清營分之熱,大忌汗散。
邵評:此條溫邪自口鼻而受,由肺衛而入手三焦少陽,從心營肺衛治,用手經藥,與上寒邪在足經者治法不同。大宜留意。
陽明太陰
前陽明少陽,邪由陽明之表而來。此陽明太陰,邪從陽明之裡而及。胃與脾聯,此表裡俱病也。如見舌胎白帶灰黑色(太陰舌色),或白中帶黑點,或邊黃中黑,或前半黃後半黑,或純黃燥胎(陽明舌),或黃分八字,種種形色,皆陽明太陰之證據。外症身體灼熱、口唇燥、左關數、右關滑,此陽明熱邪內蘊以致。斑不得透,毒不得解,因與太陰為表裡而傳入也(脾胃相聯,胃中熱邪不外出而內入)。急宜透之提之,不使毒邪陷入三陰,用犀角、羚羊角、芩、連、連翹、牛蒡、桔梗、薄荷等,使斑外達而解。如斑點隱隱,不得外透,加角刺數分以透之(提透)。如大便秘而潮熱譫語者(胃實見症),陽明為重,太陰為輕,下之可也。
邵評:陽明熱邪內郁成斑,不外達而內伶太陰,實表證也,仍宜提邪外達。
陽明少陰
前陽明太陰,因陽明之邪失表失清,以致邪陷太陰,作實證治,故猶用提透。此陽明少陰,由其人本屬陰虛,即病在陽明,而少陰已不能支。此土來剋水,水不濟火也,當作虛證治。
凡見舌胎中黃邊紫,前半黃後半紫(少陽舌色),或前半白後半紅,脈左數(腎虛)右洪(胃熱),外症潮熱、舌燥唇焦、口糜氣穢、齒衄煩渴(熱傷陰血),此景岳所謂陽明有餘,少陰不足之證也。宜大小甘露、玉女煎之類,隨證加減,無不應手。
邵評:此腎陰虧而胃有熱,氣血兩燔,灼耗腎水之正法。
少陽經證
少陽總要述古
小柴胡湯 黃芩湯 大柴胡湯 小建中湯 小柴胡去參夏加桂枝蔞根湯 黃連湯
少陽感寒小柴胡湯,少陽中風小柴胡湯。
太少合證下利黃芩湯,少陽陽明結熱大柴胡湯。
太少合證小柴胡去參夏加桂枝瓜蔞根湯。
陽明少陽合證,胃未實,從少陽治,小柴胡湯。
陽明發潮熱、大便溏、胸脅滿,小柴胡湯。
陽明不大便、舌上白胎、胸脅滿而嘔,小柴胡湯。
傷寒脈陽澀陰弦、腹中急痛,小建中湯。不瘥,小柴胡湯。
傷寒胸熱胃寒、腹痛欲嘔,黃連湯。
少陽本病述古
口苦咽乾 目眩 耳聾 往來寒熱 胸脅滿痛 嘔
按:少陽屬半表半裡,故仲景以口苦、咽乾、目眩為一經主病。蓋膽屬木,而少陽為相火。此皆木火上炎之症,已賅傷寒雜證而言。閱少陽篇內,或言傷寒,或言中風,或言並病,或言轉屬,本無一定(少陽為半表半裡之經,無論風寒濕之邪在表在裡,最易侵及,故無一定),若執定從太陽、陽明傳入,不啻癡人說夢矣。
凡遇傷寒初起,頭痛發熱而脈弦細者(少陽本脈),此少陽初感寒邪,故頭痛(痛在兩角)發熱與太陽同,而脈則現少陽本象也。少陽少血多火,雖有表邪,不可發汗,當以小柴胡湯和之。(少陽寒邪)
若發熱耳聾、目赤胸滿而煩者,此少陽中風也。蓋少陽屬木火,風中其經,亦同氣相感,風動火炎,故見症如此。耳目為表之裡,胸中為里之表(所謂半表半裡也),亦當用小柴胡湯和之。(少陽風邪)
若頭痛胸滿、口苦咽乾,或往來寒熱、脈浮而弦、自下利者(脈浮為太陽,弦為少陽,是太陽合病也。症見下利,或嘔,其病偏在少陽之半里)。此太陽少陽合病也。緣熱邪入少陽之裡,膽移熱於腸,故下利,黃芩湯主之。其邪不在半表,而在半里,故不用柴胡,而主黃芩。嘔加半夏、生薑,治痰飲也。傷寒汗出不解(陽明)十餘日,結熱在裡,心下痞硬(陽明),嘔吐下利,復往來寒熱者(少陽),大柴胡湯主之。此熱邪從少陽而結於陽明,故合治之(少陽陽明合病,熱結在裡)。傷寒四五日(此係太陽少陽並病),身熱惡風,頭項強(太陽)(桂枝證),脅下滿(少陽)(柴胡證),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邵評:此是太陽少陽並病,當用小柴胡去參、夏,加桂枝、栝蔞根兩解之。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利(胃未實)、胸脅滿者(少陽主症),小柴胡湯主之。
邵評:此陽明少陽合病,因胃家未實,故從少陽胸脅滿一證,即用小柴胡和解之,使熱邪從少陽而解,不復入陽明矣。
陽明病不大便、胸下硬滿而嘔(尚在少陽部位)、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
邵評:白胎屬痰飲溢於上焦,與小柴胡,則痰飲化而津液行,胃氣一和,則上焦仍得汗而解矣。若痰飲溢於上、中焦,症見少陽陽明,可用柴胡溫膽湯。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湯。不瘥者,小柴胡湯主之。
邵評:尺寸俱弦,為少陽受病。今陽澀陰弦,是寒傷於厥陰也。腹中指少腹言,乃厥陰部位,故急痛。先用小建中,所以平肝散寒也。未瘥,仍用柴胡者,使邪引出少陽而解也。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邵評:此寒熱相持於內,故用姜連以和里;胃中寒邪,尚可外達,故用桂枝以和表。此仍不離少陽之和法,亦可兼治厥陰寒熱嘔逆。蓋因上熱下寒,格拒中官,故腹痛而嘔吐,用黃連湯開痞而和上下也。且黃連湯與小柴胡俱是樞機之劑,而為和法,小柴胡和其表裡,黃連湯和其上下,同一和法,而有橫直之不同也。
廉按:發明極當。
口苦咽乾
《論》云: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此皆膽火內盛,上走空竅而然。不拘傷寒雜證,以少陽相火治之,柴、芩、梔子、丹皮之類。
邵評:此證是膽火上升,不拘傷寒雜病,皆當清其相火。
目眩
眩,頭旋目花也,在少陽為木火上炎。凡鉤藤、天麻、池菊等,均屬熄風妙品,宜加入之。汗吐下後,屬虛無疑(少陽木火上炎,汗吐下後當作虛治)。
耳聾
少陽中風,則耳聾無聞(少陽行身之側,故病則耳聾)。
厥陰營衛不通,耳聾囊縮者死(營衛氣機閉絕,精脫耳聾,故死)。
凡傷寒溫疫,耳聾為常例,然於此可察病之重輕。其耳漸醒,其病漸退;其聾漸甚,其病漸進。
邵評:以耳聾察病之輕重,驗其精氣之傷與不傷也。惟溫疫耳聾不關少陽,治不同例。
又評:《金鑑》云:目眩耳聾,少陽本病,病退自復。若汗、吐、下三法後,目眩兼神昏語亂者,乃神散氣脫之候,不治。若誤發濕溫之汗,以致耳聾不能言語者,名重暍,死證也。誤汗,則陰傷邪陷,神散氣脫,故死不治。
往來寒熱
少陽有往來寒熱,寒已而熱作,熱已而寒起,相因不已是也,為少陽主症,小柴胡湯。
邵評:邪與陽爭則寒,與陰爭則熱,在半表半裡,則往來寒熱。少陽在半表裡,故為主症。
太陽有如瘧寒熱,寒熱無休止之常,日三五發,謂之如瘧,此太陽未盡之表邪。無汗宜麻桂各半湯,有汗宜桂枝二麻黃一湯,熱多寒少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邵評:若寒熱有作止之常,一日一次,或間日一次,謂之瘧,不得概以小柴胡治之。參《金鑑》。
又評:太陽表邪未盡,不可不汗,故用此三方。然亦不可過汗,故用此三方微汗之。
按:往來寒熱,雖為少陽本病,而所因有三:如少陽自受寒邪,陽氣鬱遏,初則不能發熱惡寒,至五六日鬱熱內發,與寒邪相爭,則為往來寒熱,一也;或太陽受寒,過五六日,餘邪轉屬少陽,而為往來寒熱,二也;或少陽自中風邪,即為往來寒熱,三也(少陽自中風邪,即見往來寒熱。少陽自受寒邪及太陽病轉屬少陽二者,俱在五六日後而見往來寒熱。雖為少陽本屬,而有此三因之不同也)。不得執定從太陽傳來(邪中於頰則下少陽,豈必自太陽傳來乎)。其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此皆少陽本病也。或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此皆少陽或有之症也,總以小柴胡湯主之。其或有之症,治法悉在本方加減內,須細閱之。參《來蘇集》。
邵評:少陽在半表半裡,為樞機之經,偏寒偏熱,本無一定,故多或然之症。
胸脅滿痛
邪氣傳裡,必先自胸而脅,以次經心腹而入胃也(由表漸次入里),是以胸滿多帶表證(胸中為陽明之表),脅滿多帶半表半裡證(脅是少陽部位,故屬半表半裡)。故胸中室塞,梔子豉湯以吐虛煩(治陽明之表用吐法),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瓜蒂散以吐實痰,作表證治(胸有寒痰,亦治陽明之表而用吐法)。若胸滿痛及脅,為少陽證,小柴胡湯(胸屬少陽,故用和法)。參《準繩》。
按:《金鑑》云:脈浮,惟胸滿而不及脅者,仍屬太陽表分也,宜麻黃湯。固胸及脅而皆滿者,屬少陽經,宜小柴胡湯。若十餘日不解,胸脅滿而兼口乾潮熱者,是少陽兼陽明也,宜大柴胡湯加芒硝兩解之(膽胃同病,故用大柴胡加芒硝,和而兼下也)。若表已解,心下及腹引脅滿硬而病,乾嘔,小便不利者,是停飲內實也,宜十棗湯攻之(表解而飲伏於裡,故用十棗湯攻其水)。
邵評:胸脅滿痛,有表裡病因之不同,當分經辨證施治。惟伏暑濕溫脅痛,寒熱如瘧,不可誤作柴胡證,以香附、旋覆花、蘇子、廣皮、半夏、茯苓、米仁治。腹滿加川樸,痛甚加降香,久不解,間用控涎丹(甘遂、大戟、白芥子,為末,神麯糊丸)。
嘔
邪在半表半裡多嘔,故嘔屬少陽。然六經皆有嘔證,各照本經治之。
邵評:嘔屬少陽,以木火上升犯胃,胃逆不降而嘔也。然六經皆有嘔證,故分別治之。
按:《金鑑》云:表邪入里,裡氣拒格,上逆作嘔,屬少陽,宜小柴胡湯和之。若表邪不解而嘔,屬太陽,宜柴桂湯。若食谷欲嘔,屬陽明中寒,宜吳茱萸湯。嘔吐涎沫,屬厥陰(厥陰寒邪上犯陽明),亦宜吳茱萸湯。嘔吐蛔(肝陽木火挾寒邪犯胃),烏梅丸。嘔而飲,飲而嘔,相固不已,是停水也(飲多水逆),宜五苓散。
邵評:嘔有多因,宜分經辨證為治,臨證時切須細審。
少陽心得新法
《經》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夏必病熱。又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故凡腎虛多欲之人,寒邪乘間而伏於少陰,久則寒化為熱,至春陽氣升發,新邪引動而發於少陽者,為溫病;至夏陽氣大泄,新邪外觸而發於陽明者,為熱病。
邵評:冬令閉藏,邪不外發;春夏陽氣泄越,而病溫熱。溫病發出之途由少陽,熱病發出之途由陽明,但有伏氣所發、受而即發兩種,極宜分辨。
然溫熱之證,四時俱有。有伏氣內發而病者,如冬月伏寒、夏月伏暑,再感新邪而發者是也。有時邪外觸而病者,如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溫,感其氣而即病者是也(不正之氣受而即病,在冬為冬溫,在春為春溫)。辨證之法,凡見純熱無寒而口渴者,即是溫熱,非傷寒也。但看舌苔白黃而燥者,乃陽明見象;純紅而燥者,乃少陽見象(純紅,邪入營分之證據)。陽明宜存肺胃之津(溫熱傷人之陰,故以保津液為重),少陽宜顧肝腎之液。前陽明新法,已陳溫熱之概。茲專以少陽溫病為主,而兼以手三陰為治焉(從心營、肺衛、心包絡三經治)。
邵評:純熱無蠲而口渴,伏氣所發溫熱則然也。若受而即發之病,邪遏肺氣,初起必微寒,而後發熱不已。須分辨之。若胎燥,是溫熱病之的據。
少陽兼營熱
凡人腠理疏豁,鳳溫之邪即能直入少陽。以少陽屬木火,同氣相感也(受而即發,由衛入營)。或有其人素有伏邪,因風寒外觸,其邪直從內發而出於少陽者,亦溫病也(伏邪發病,由內出外)。其症初起,或見微寒,繼即發熱不己,口苦目赤,脅痛胸滿,渴而欲嘔,脈來弦滑而數,舌苔白兼邊紅,或淡紅色,此邪初發於少陽也。宜柴、芩、梔、丹、翹、薄清解之。至四五日,舌胎純紅起刺(邪入營分,舌紅有刺),煩躁不寧;六七日,耳聾顴紅,神昏譫語,或汗出不解,或斑疹透於胸前,此時木火大熾,營分血熱已極。大忌風藥劫液(溫熱病以陰液為重也),宜用鮮生地一二兩,犀角、連翹、黃芩、薄荷、丹皮、黑梔、鉤藤、銀花之屬,以清膽腑之熱,兼解營分之邪,熱毒自解矣。(少陽兼營熱)
少陽兼包絡火
如見目赤面紅,神呆不語,舌如芒刺,或斑見紫色(邪入包絡),此包絡之火亦盛也。宜犀角、鮮生地、鉤藤、連翹、川連、菖蒲、丹皮、黑梔、銀花等涼解之,芒刺一退,即當水中養木(專救陰津),寒涼不可過分,宜六味甘露等湯加減。
邵評:滋腎陰,清胃熱,以生津液,乃少陽兼心包絡正法。
溫邪上乘包絡
如初起即見舌胎鮮紅、神昏譫語、煩躁不寧者,此溫邪上乘包絡也。防發丹疹,切忌升、葛、荊、防(足經藥不可用),宜犀角、連翹、鉤藤、薄荷、丹皮、鮮斛、菖蒲、天竺黃、淡竹葉、人中黃、銀花之類,以解包絡營分之熱,則毒透而神自清矣。
邵評:此溫邪入包絡正法。
溫邪入心肺兩經
如舌胎紅中兼白色,症(肺)見譫語(營熱)、咳嗽者(肺邪),此風溫入於心肺兩經也。宜透營分之熱,兼泄氣分之邪(營衛處病,尚偏肺衛,治以清營泄肺),當用羚羊角、連翹、薄荷、黃芩、象貝、杏仁、栝蔞皮、丹皮、元參、梔子之類,次用梨汁、蔗漿、金斛、麥冬、花粉、南沙參之類,以養肺胃之陰。
邵評:溫邪入心肺,以存陰化熱為正治。
痰入絡中
如斑疹已透之後,依然神昏譫語(痰也)、目睛微定、舌色鮮紅者(包絡舌色),此熱痰乘於包絡也(痰邪入於包絡,治以清心包而開化熱痰)。宜犀角尖、鮮菖蒲、天竺黃、川貝母、連翹、鉤藤、丹皮、淡竹葉、竹茹、辰砂之類,以開熱痰,神自清矣。火清毒解之後,如見虛煩嘔惡、驚悸不寐,只用溫膽湯和之。
邵評:包絡熱痰,由包絡之熱已化,而痰邪留伏胃中,治以滌痰和胃。
如火邪既退之後,身體不能轉側而兼脅痛者,此必有入絡之痰也。宜天蟲、全蠍、鉤藤、桑枝、瓜蔞、澤蘭、竹瀝、薑汁之類豁之(絡痰)。
熱結小腸
如斑疹已透,而熱邪未退、舌絳神呆(心火也)、語言顛倒(心熱神蒙)、小便赤澀、點滴如稠,此熱結小腸所致(心火內燔,下注小腸,則閉結不通,心與小腸相表裡也)。夫小腸結,則火邪逆乘心包,故神昏(治以清心化熱,宣通小腸火腑,使其熱從下泄也)。急用導赤散,加川連、連翹、赤小豆、梔子等以清小腸之熱,則便利而神清矣。(小腸熱結)
邵評:以上諸證,皆溫邪為病,故入少陽。心與小腸相表裡,小腸為火腑,邪熱內結小腸而逆乘心包,是腑病及臟也。用苦味清火,先入心,且小腸火腑非苦不通也。
少陽並病新法
少陽陽明 少陽太陰 少陽少陰 少陽厥陰
少陽陽明
少陽之邪不解,熾人陽明胃腑,外症耳聾顴紅、發熱便秘(陽明)、舌苔邊紅(少陽)中燥黃(胃實),乃二陽合病(太陽、少陽)也。仿大柴胡意,用柴、芩、枳實、連翹、赤芍、製大黃微下之(表裡兼治)。蓋因少陽轉屬陽明,二陽合病,表裡兩解。
若見舌胎黃中現出黑點(胃火熱毒)、煩悶噁心、身痛足冷(發斑之兆),此胃中熱毒欲發斑也。宜透斑解毒,犀角、連翹、梔子、牛蒡、黃芩、薄荷、銀花之類。
邵評:少陽木人,挾胃熱而發斑也,宜急急透斑解毒為要。
少陽太陰
凡見舌胎尖紅根黑,或邊紅中黑,或紅中帶黑點(舌紅屬少陽,黑為太陰舌),面紅目赤,唇燥口渴,齒縫出血,或鼻流衄血(熱傷營血),此少陽毒盛,火抑而斑不得透,腠理閉塞,以致陽邪陷入太陰。此病由於失表失清,急宜清解,用犀角、連翹、牛蒡、黃芩、薄荷、丹皮、元參、鮮生地、淨銀花之類,以化斑解毒。蓋病由於失表,恐斑不能外達皮毛,故從解化。(傷寒少陽火熱陷入太陰)
邵評:邪在少陽之時,未曾清解,以致毒火抑遏,陷入太陰,斑不得透,仍用清透之法為治。
少陽少陰
少陽之邪不解,則包絡熱而肺氣閉。肺竅不通,則傳濡之液流入少陰,脈象弦細而數(少陽脈),舌胎尖紅(少陽)根紫(少陰)或純紅起刺,耳聾齒枯,舌燥唇焦,午後發熱,神昏不語,或鄭聲作笑。此少陽木火大熾,反逼少陰,二少失司,病匪輕淺。急宜解木火之郁,以救少陰之水(少陽溫病,木人燔灼,逼入少陰,陰液傷而邪熱盛,急宜清解少陽,不使傷腎陰),用柴、芩、鮮地、丹皮、黑梔、連翹、川連、鮮菖蒲之類以清之解之。如不應,急當滋少陰之水,以濟少陽之火(其人腎水素方虧,故清之不應,急宜救水以清火,保其陰液),如六味飲、一陰煎之類加減投之。服後,舌現微紅、神清齒潤,則木火之郁解而少陰亦治矣。(溫病)(少陽溫病轉入少陰,津虧火盛邪入下焦)
少陽厥陰
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木火之邪,無處發泄,勢必連及於肝。此表裡俱病,法宜引陰出陽。
邵評:木火之邪,連及厥陰,表病及里也。少陽病入厥陰,由表及裡,治法當使其邪仍從少陽外出為妥。
如見舌起紅刺(少陽舌)或黑中有紅點(厥陰熱也),外症發熱惡寒如瘧狀(少陽證)、手足乍溫乍冷、煩滿消渴(厥陰證)、譫語、二便不通(熱邪閉結)、脈弦而數(少陽脈熱也),方用柴、芩、川連、鮮地、丹皮、梔子、鉤藤、薄荷等,以散風木之郁,使邪復出少陽而解(溫病)。
邵評:少陽溫病,木火鬱邪,轉入厥陰,表與里同病也。其邪尚輕,故用清散少陽使邪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