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傷寒諸感證辨

凡感四時六淫之邪而病身熱者,今人悉以傷寒名之,是傷寒者,熱病之總名也。其因於寒者自是正病;若夫因暑、因濕、因燥、因風及因六淫之雜感,或因非時之戾氣,發為風溫、濕溫、溫病、寒疫等證,皆類傷寒耳。病熱雖同,所因各異,不可概以傷寒法治之。且傷寒正病絕少,類證尤多,苟不辨明,未免有毫釐千里之差。《準繩》獨以類證弁諸首,亦以辨證為先務也。用仿其意,首列類證,共一十九證。庶臨證者得其先務云。

冬溫 春溫 寒疫 熱病 風溫 霍亂 痙 濕痹 風濕 中暍 濕溫 傷食 痰 腳氣 內癰 虛煩 蓄血 黃耳 赤胸

冬溫

自霜降以後,天氣寒冷,感之而即病者,傷寒也。

霜降以後,當寒不寒,乃更溫暖,因而衣被單薄,以致感冒而病者,冬溫也。

邵評:冬溫者,冬時受邪而即病者也,症多客寒包火。

春溫

春時天道和暖,一起壯熱口渴而不惡寒者,溫病也。

邵評:春溫病有兩種:冬受寒邪不即病,至春而伏氣發熱者,名曰春溫;若春令太熱,外受時邪而病者,此感而即發之春溫也。辨證之法,伏氣春溫,初起但熱不寒而口渴,此自內而發出於外也;感而即發之春溫,初起微寒,後則但熱不寒,此由肺衛而受也。

寒疫

若初春天令尚寒,冰雪未解,感寒而病者,亦傷寒也。

三月以後,八月以前,天氣或有暴寒,感之而病者,時行寒疫也。

邵評:此寒疫亦傷寒也,不得以正疫治之。

熱病

夏至以後,時令炎熱,一起壯熱煩渴而不惡寒者,熱病也。熱病與中暑相似,但熱病脈盛,中暑脈虛。

邵評:熱病、中暑兩病,同在夏天,故必以脈辨之。熱病脈盛大而有力,中暑脈虛弦而芤細。

濕溫

夏月有病,頭痛、譫語、自汗、身不甚熱、兩脛逆冷、四肢沉重、胸腹滿而渴者,濕溫也。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暑,濕熱相搏,故發此病。

風溫

頭痛、身熱、自汗,與傷寒同,而脈尺、寸俱浮,身重默默,但欲眠,鼻鼾,語言難出,四肢不收者,風溫也。

霍亂

病嘔吐而腹痛泄瀉、惡寒發熱,或吐或利而發熱者,霍亂也。

身熱足寒、頭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也。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者,為剛痙;發熱、汗出、不惡寒者,為柔痙。

邵評:以有汗無汗、惡寒不惡寒分別剛柔二痙。剛為寒,柔為風。

濕痹

太陽病,關節痛而煩、脈沉而細,此名濕痹。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風濕

病者一身盡痛、發熱晡劇、脈浮而濡、額上微汗、不欲去衣被,或四肢浮腫,此風濕也,不可大汗。若汗大出,風去濕不去。但令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中暍

太陽中熱,暍是也。發熱惡寒,身重而痛,汗出而渴,脈微弱。

以上十一證,古時皆謂之傷寒。

傷食

頭痛發熱與傷寒同,而身不癰,右關短滑、左脈和平者,傷食也。中脘必痞悶。

邵評:亦有停食兼感寒者,人迎、氣口脈俱大。

憎寒發熱、惡風自汗、胸滿、氣上衝咽、不得息,與傷寒相似;而頭不痛,或時痛時止,其脈緊而不大者,痰也。痰不在上焦,則寸口脈沉滑,或沉伏。痰在中焦,則右關脈滑大。有氣鬱則沉而滑,挾食則短而滑。凡脈弦滑者有痰飲,偏弦者主飲,沉弦者懸飲內痛。

腳氣

發熱憎寒、頭病肢節痛、嘔惡,與傷寒相似;而癰起自腳、腳膝腫痛、兩脛腫滿或枯細、大便堅者,腳氣也。

內癰

脈浮數、發熱、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內癰也。胸中隱隱痛、振寒脈數、咽乾不渴、口中咳時出濁唾腥臭、久而吐膿者,肺癰也。小腹重,皮急,按之痛,便數如淋,久必便膿血,時時汗出,復惡寒,脈滑而數者,腸癰也。胃脘隱隱而痛,手不可近,右關脈沉細、人迎逆而盛者,胃脘癰也。

虛煩

煩熱與傷寒相似,而脈不浮緊、頭不疼、身不癰、不惡寒,或煩時則頭亦痛,煩止而痛止者,虛煩也。

蓄血

發熱如傷寒,而其人有所從高墜下、顛撲損傷,或盛怒叫呼,或強力負荷,無何而病小便自利,口不甚渴,按胸脅臍腹間有痛處,或手不可近者,蓄血也。

以上六證,古人皆謂之類傷寒。

黃耳

發熱惡寒、脊強背直,有似痙狀,耳中策策作痛者,黃耳也。

赤胸

發熱、惡寒、頭病,似傷寒;而胸膈赤腫疼痛者,赤胸也。

以上二證,古人皆謂之時行傷寒。

按:傷寒類證雖多,惟溫熱關於傷寒為尤重。以今之傷寒,大半屬於溫熱也,且治法與傷寒不侔。傷寒入足經,而溫邪多入手經。傷寒宜表,而溫邪忌汗。傷寒藥宜辛溫,而溫邪藥宜辛涼。苟不辨明,必多誤治。故此集特參以溫熱立論,而以溫熱之法為兼治焉。凡列於太陽證內,是傷寒正病;而列於陽明、少陽經中,其證都兼溫熱。蓋少陽木火之源,陽明濕熱之茨,其風溫、溫熱之邪,自是同氣之感。他如霍亂、腳氣等證,治法各備本門。

邵評:此數句,分別傷寒、溫熱之來路不同,治法用藥之各異,大宜著眼。

察舌辨證法

病之經絡、臟腑、營衛、氣血、表裡、陰陽、寒熱、虛實,畢形於舌。故辨感證,以舌為主,而以脈證兼參之。此要法也。茲將舌之部位、形色詳列於下,實臨證者之金鑑焉。

部位

滿舌屬胃,中心亦屬胃;舌尖屬心,舌根屬腎,兩旁屬肝膽,四畔屬脾。舌尖屬上脘,舌中屬中脘,舌根屬下脘。

形色

白胎肺經,絳胎心經,黃胎胃經,鮮紅膽經,黑胎脾經,紫色腎經。焦紫起刺肝經,青滑肝經。

診察

白胎肺經。候衛分、氣分之表邪也。

肺主衛、主氣、主皮毛。風寒先入皮毛,內應乎肺。又太陽經亦主一身之表。故肺家之邪,即可以候太陽之表。仲景麻黃湯,亦散肺分之邪也。

舌無胎而潤,或微白而薄者,風寒也。外症必惡寒發熱,而口不渴。宜溫散之。

邵評:風寒在表,故無胎而或薄白。

舌苔白而燥刺者,溫邪也。外症初必微寒,繼即發熱不已,此邪在手太陰肺經。宜涼散之,忌足經辛溫藥。

舌白而黏膩者,濕邪在於氣分也。外症必發熱、頭重、身痛,而口不渴。宜解肌去濕,如桂枝、奏艽、羌活、紫蘇、二陳、二苓之類。

邵評:濕邪干犯氣分。

肺分雖兼太陽,惟寒邪可用足經辛溫藥。若風溫入肺,症見發熱口渴、咳嗽喉癰、舌胎白燥或白兼邊紅。治宜輕清涼解肺經,如焦梔、豆豉、桑葉、杏仁、栝蔞皮、象貝、前胡、薄荷、蘇子、黃芩、桔梗之類。

邵評:風溫犯肺之正法。

絳胎心經。候營分、血分之溫熱也。

邵評: 屬火,故絳色應心。絳,深紅色也。

心主營、主血,舌胎絳燥,邪已入營中。宜清絡中之熱、血分之火,忌用氣分藥。

凡溫邪從口鼻吸入,上焦心肺先受。如舌胎先白後紅者,邪先入氣分、後入營分也。如初起舌即絳色者,邪不入氣分而入營分也。宜清解營分之熱,如犀角、鮮生地、丹皮、元參之類。

邵評:暑邪、溫疫,如遇此胎,亦宜清營解毒。

凡白胎,邪在氣分,宜解表,忌清裡。絳胎,邪在營分,宜清熱,忌發汗。

邵評:經主氣,絡主血,衛主氣,營主血,臨證最宜辨清。

黃胎胃經。辨陽明裡證之熱邪也。

邵評:陽明燥金從土化,故黃色應胃。

邪入手經,以舌之絳白分心營肺衛矣;邪入足經,又當以舌之黃白分表裡施治也。蓋白胎主表,黃胎主裡,太陽主表,陽明主裡,故黃胎專主陽明裡證。辨證之法,但看舌胎帶一分白,病亦帶一分表。必純黃無白,邪方離表而入里。

邵評:此以舌胎黃白分邪之在表在裡。

如見舌胎白中帶黃,或微黃而薄,是邪初入陽明,猶帶表證,微兼惡寒。宜涼散之。

如黃而兼燥,外症不惡寒反惡熱,是傷寒外邪初入陽明之裡,或溫熱內邪欲出陽明之表。斯時胃家熱而未實,宜梔豉、白虎之類,清之可也。如厚、黃、燥、刺,或邊黃、中心焦黑起刺,臍腹脹滿硬痛,乃從雨霧中得之,宜解肌滲濕,如五苓散加羌防之類。

邵評:濕入太陰之表,故可解肌利濕。

如白帶黑點,或兼黑紋而黏膩者,亦屬太陰氣分之濕。宜行濕和脾。

如黃中帶黑而浮滑黏膩者,是足太陰濕熱內結。宜利濕清熱。

若黑而燥刺,是陽經注入太陰之熱邪。宜清火解毒、兼陽明治。如屢清不解,腹無痞滿硬痛之症者,不可妄投承氣,是胃中津液乾涸、少陰腎水不支,宜大小甘露飲主之。

邵評:前半條陽經熱邪注入太陰,而陽明胃熱,宜兼陽明治而用清解,後半條是胃中陰液枯涸,宜滋養而不可下。

如舌胎黑刺,大便秘結,臍腹硬滿耕病,此燥屎為患也,承氣湯下之,仍從陽明治。

邵評:胃實有燥屎宜下,脾濕脹滿不可下,故曰仍從陽明治。

若黑而堅斂焦刺,如荔子形者,乃陽亢陰竭,胃汁、腎液俱涸也,不治。若諸書但以黑胎為腎氣凌心、水來剋火,百無一治,語尚未確。

邵評:此係腎陰胃液俱竭,陽熱亢極,陰涸而死,故曰不治。不得已用大劑滋陰清熱之法,藥勿間斷,希救萬一。又有以舌之五色分五臟,乃五行之死法,不足以測感證之變。

紫色腎經。察少陰本臟之虛邪也。

邵評:少陰君火從火化,故紫色應腎。

六經惟腎無實證,故仲景於少陰證中,揭出脈微細但欲寐為主病,示正氣之虛也。

如見舌形紫而乾澀,口渴唇燥,外見少陰證者,此腎陰不足,坎中水虧。宜壯水為主,六味飲、一陰煎之類。如兼讝語神昏,又當從手少陰治,微清痰火,如生地、丹參、茯苓、川貝、菖蒲、鉤藤、天竺黃之類。

如舌形胖嫩而色淡紅者,外症必見躁擾不寧、六脈遲微,或動氣內發、腹寒畏冷,或初起吐利、手足逆冷,或格陽躁狂、六脈洪數無根,此腎氣大虧、坎中火衰。宜益火之源,人參八味湯主之。

邵評:腎陽衰而虛火上逆,治以補火壯水,與上條水虧不同。

如舌形紫燥、唇焦齒黑、二便俱秘,此為陰中兼陽,可兼陽明以治,犀角、地黃、甘露飲之類。

邵評:腎水虧而陽明熱,治以滋水清熱。

凡舌形圓大胖嫩,皆屬足少陰虛證。

不拘傷寒雜證,如見舌色紫如豬肝,枯晦絕無津液者,此腎液已涸,不治。痢疾見此胎,胃陰已竭,必死。

傷寒更衣後,舌胎頓去,而見紫色如豬肝者,此元氣下泄,胃陰已絕,不治。如舌胎去而見淡紅有神者,佳。

邵評:此腎胃陰液涸絕舌胎。

焦紫肝經。辨厥陰陽毒之危候也。

邵評:厥陰風木從火化,故焦紫應肝。

凡舌胎焦紫起刺如楊梅狀者,此陽邪熱毒已及肝臟,險證也。大便秘者,急以更衣丸下之,金汁、人中黃之類,大清大解之。

邵評:熱毒入於厥陰,陰傷陽陷,故危險。

凡舌胎兩旁有紅紫點者,肝臟伏毒也,大凶之證,急用犀角尖、人中黃透之解之。

邵評:此陽毒,謂陽邪熱盛,不解其毒,及於厥陰肝臟,非《金匱》所稱之陰陽毒也,乃熱毒陷入至陰。

青滑肝經。辨厥陰陰毒之危證也。

邵評:肝屬木,故青色應肝。

凡舌胎青滑,乃陰寒之象,急宜四逆、吳萸輩溫之。外症若見面青唇紫、囊縮厥逆、筋急直視等症者,厥陰敗證也,不治。

邵評:陰寒直中厥陰,陽氣虛弱欲脫,故為敗證。

凡舌胎紫焦如刺,厥陰熱毒難治。青滑,厥陰寒邪,吳萸溫之即愈。

邵評:熱毒入陰,陰傷邪陷,陰津難復,故難治。寒入厥陰,陽氣受傷,然陽氣易回,故溫之即愈。

察舌辨證歌

六淫感證有真傳,臨證先將舌法看。察色分經兼手足,營衛表裡辨何難。

邵評:白胎主表,黃胎主裡,足經之邪,分表裡治之。白胎主衛,繹胎主營,手經之邪,分心營肺衛治之。

凡診傷寒,當先察舌之形色,分別足經、手經,衛分、營分,在表、在裡,再參脈症施治,無不獲效。若拘定足六經治病,非但無效,且病亦鮮有合乎六經者。

邵評:傷寒兼六氣言,故曰六淫感證。又傷寒邪在足經,故從足六經分表裡而施治。溫熱暑疫,邪入手經,當辨明心營肺衛,從上中下三焦施治,不可拘定足六經認證也。

白肺絳心黃屬胃,紅為膽火黑脾經。少陰紫色兼圓厚,焦紫肝陽陰又青。

邵評:此條統論手經、足經,以舌之形色辨之。

此以形色分六經,兼心肺兩手經。足六經不言太陽者,以太陽初感,舌未生胎也。故凡臨證,見舌無胎而潤,或微白而薄,即是太陽。若黃胎陽明、紅色少陽、黑胎太陰、紫色少陰、焦紫厥陰陽邪、青滑厥陰陰邪,俱見前。

邵評:上二條總論舌胎。太陽與肺同主表,邪尚在表,故舌無胎而或薄白。

表白里黃分汗下,絛營白衛治分歧。次將津液探消息,澤潤無傷澀已虧。

邵評:此以下辨營衛表裡治法。

白胎屬表,當汗;黃胎屬裡,當下。絳胎營分之熱,宜清,忌表;白胎衛分之邪,宜汗,忌清。治法天淵。再以舌之燥潤,驗其津液之存亡。不拘何色,但以潤澤為津液未傷,燥澀為津液已耗。熱病以存津液為主,故宜深察。

邵評:傷寒邪從肌表而入,以舌之黃白,分表裡而汗下;溫暑從口鼻吸入,以舌之絳白,分營衛而用清解。更以舌之潤燥,辨其津液之存亡,分際極清。

白為肺衛仍兼氣,絳主心營血後看。白內兼黃仍氣熱,邊紅中白肺津干。

邵評:衛之後方言氣,營之後方言血。衛氣營血,逐層遞迸,須認明此四層施治。

凡外邪之入,先到衛分。不解,然後入氣分而營分。不解,然後入血分。白內兼黃,仍屬氣分之熱,不可用營分藥。白胎邊紅,此溫邪入肺,灼干肺津,不可辛溫過表,清輕涼散為當。

邵評:此經辨邪入之路,有衛分、氣分、營分、血分之不同。臨證時最宜細審。

衛邪可汗宜開肺,氣分宜清猛汗難。入營透熱羚犀妙,到血惟清地與丹。

邵評:此條辨邪之在衛、在氣、在營、在血,分四層治法。

凡舌苔白潤而薄,邪在衛分,可汗。開肺即是開太陽,如麻黃羌活之類。

如舌胎白而厚,或兼干,是邪已到氣分,只宜解肌清熱,如葛根、防風、連翹、薄荷之類,不可用辛溫猛汗也。若寒邪化熱,過衛入營,或溫邪吸入,競入營分,則舌胎紅絳而燥,惟羚、犀為妙品,以能透熱於營中也。邪在營分不解,漸入血分,則發熱不已,宜清血分之熱,鮮生地、牡丹皮之類。

邵評:此條以舌胎之黃白紅絳,辨衛分營分之表裡,界限極清。

白黃氣分流連久,尚冀戰汗透重關。舌絳仍兼黃白色,透營泄衛兩和間。

邵評:邪在氣分,日數雖多,可從戰汗而解。若邪入營,則不作戰。如初入於營,尚在營衛之間,猶可透營以達至衛耳。

凡舌胎白中帶黃,日數雖多,其邪尚在氣分流連,可冀戰汗而解。若舌紅絳中仍帶黃白等色,是邪在營衛之間,當用犀、羚以透營分之熱,荊、防以散衛分之邪,兩解以和之可也。

邵評:此條是透營泄衛之要法,惟荊、防不如薄荷、連翹為穩。

白而薄潤風寒重,溫散何妨液不幹。燥薄白胎津已少,只宜涼解肺家安。

邵評:風寒在表,舌薄白而潤,可從足經用溫散藥。如燥白尖紅,此風熱入肺而津虧,當從手經用輕清涼解。

此辨風寒與風熱治法不同。凡風寒初入太陽,則舌無胎或生胎白潤而薄,此寒邪重、津液不虧,辛溫汗之可也。如白胎雖薄而燥,或舌邊、舌尖帶紅,此風熱之邪傷於氣分,病在手太陰肺經,津液已少,不可過汗,只宜輕清涼解氣分,如前胡、蘇子、杏仁、連翹、黃芩、薄荷、桔梗、淡竹葉之類。

胎若純黃無白色,表邪入里胃家干。更驗老黃中斷裂,腹中滿痛下之安。

邵評:舌胎純黃無白,邪入胃經,熱而未實,宜白虎等湯,清熱涼潤。若焦黃斷裂,熱入胃腑而燥實,症必腹滿堅痛,故可下之。

凡治病先要辨清營衛表裡,上文辨營衛,此論表裡。然表證即屬衛分,故此專論里證。

傷寒由表入里,故舌胎先白後黃,至純黃無白,邪已離表入里,即仲景所云胃家實也。然舌苔雖黃,而未至焦老裂紋起刺,大便雖秘,而未至痞滿硬癰,尚屬胃家熱而未實,宜清不宜攻。必再驗其舌形,黃厚焦老,中心裂紋,或起刺,腹中硬滿脹痛,方用承氣,下之則安。

邵評:邪入陽明,有在經、在腑之分,有已實、未實之別,治法有宜清、宜下之異,臨證切宜詳察。

舌中心屬胃,凡腸中有燥屎,舌心必有黃燥、黑燥等胎。若腹無硬滿耕痛之狀,亦只須養陰潤燥,不可妄用承氣攻之。

邵評:二條論外邪,以舌之黃白分表裡,惟舌燥有津虧邪實之不同,須分別施治。

太陰腹滿胎黏膩,蒼樸陳苓濕結開。黃燥還兼胸痞滿,瀉心陷胸二方裁。

邵評:濕邪結於太陰,症必胸腹滿悶。濕阻氣機,宜以苦溫開之。若痰熱濕邪結於心下而痞痛者,邪滯中宮,宜瀉心、陷胸,以開痞滌痰。

陽明實滿,舌胎老黃燥裂;太陰濕滿,舌胎白而黏膩。陽明實滿,滿及臍下少腹;太陰濕滿,滿在心下胃口。

邵評:此數句辨證確切,當熟記之。

濕邪結於太陰,則胸腹滿悶,宜苦溫以開之,蒼樸、二陳、二苓之類。若黃胎而燥,胸中痞滿,此陽邪結於心下。按之痛者,熱痰固結也,小陷胸法。嘔惡溺澀者,濕熱內結也,瀉心法。

微黃黏膩兼無渴,苦泄休投開泄安。熱未傷津黃薄滑,猶堪清熱透肌端。

邵評:舌微黃薄滑,邪在肺衛,結於上焦氣分,宜杏、蔻、桔、橘,輕苦微辛,開泄上焦氣分以達邪,不可用陷胸、瀉心苦泄之法。

病有外邪未解而里先結者,如舌胎黏膩微黃,口不渴飲,而胸中滿悶是也,此濕邪結於氣分。宜白蔻、橘紅、杏仁、鬱金、枳殼、桔梗之類,開泄氣分,使邪仍從肺衛而出,則解矣。不可用瀉心苦泄之法,逼邪入里。

黃胎雖主裡,如胎薄而滑者,是熱邪尚在氣分,津液未亡,不妨用柴、葛、苓、翹或梔、豉、翹、薄之類,輕清泄熱,以透表邪,亦可外達肌分而解也。

邵評:此兩條舌色,似里而實表,不可作里證治。

濕留氣分胎黏膩,小溲如淋便快聯。濕結中焦因痞滿,樸、陳溫苦泄之安。

邵評:舌胎黏膩,濕之證據。當以胎之黃白分寒濕、濕熱。寒濕用苦溫以開泄之,濕熱用苦寒以開泄之。

此以黏膩舌胎為濕邪之驗,白而黏膩者寒濕,黃而黏膩者濕熱。更驗其小便不利、大便反快,為濕邪痞滿,乃濕邪結於中焦,宜厚朴、蒼朮、二苓、二陳之類,苦溫以開泄之。若舌黃黏膩、痞悶嘔惡、大小便俱不利,此濕熱結於中焦,宜瀉心法之類,苦辛寒以開泄之。

上焦濕滯身潮熱,氣分宣通病自痊。濕自外來肌表著,秦艽蘇桂解肌先。

邵評:濕滯上焦,宣通氣分則愈。以濕邪從外來,上焦氣分先受也。非若內生之濕,恆結中焦而痞滿也。

凡看舌胎,或白或微黃,而黏膩不渴者,總屬濕邪。但濕自內出,恆結於中焦而成痞滿。若濕自外來,上焦氣分受之,每見潮熱自汗。醫者表之不解,清之不應,不知熱自濕中來,只要宣通氣分,如淡豆豉、茯苓皮、滑石粉、半夏、豬苓、米仁、廣皮、白蔻、黃岑之類,氣分濕走,熱自止矣。若冒雨霧,濕邪留於太陰衛分之表,發熱自汗不解,口不渴飲,身雖熱,不欲去衣被,舌胎灰白黏膩,宜桂枝、秦艽、紫蘇、茯苓皮、二陳、姜皮之類,解肌和表,濕邪自去。

濕熱久蒸成內著,厚黃嘔吐瀉心權。若兼身目金黃色,五苓梔柏共茵煎。

邵評:濕熱結於中焦,嘔吐痞滿,舌胎黃厚,宜用瀉心開泄中焦。若誤治迂延而成黃疸,宜茵陳、五苓、梔子、柏皮等方。

濕熱內著,從飲食中得之,嗜酒人多此胎,必厚黃黏膩,痞滿不飢,嘔吐不納,惟瀉心最效,川連、乾薑、赤苓、半夏、枳實、茵陳、通草之類。濕熱內結,若誤治必致成疸,宜五苓加茵陳、梔、柏之類。

邵評:以上論黃白舌胎。前二條論風寒,後四條論濕證。

舌絳須知營分熱,犀翹丹地解之安。若兼鮮澤純紅色,包絡邪干菖郁攢。素有火痰成內閉,西黃竺貝可加餐。

邵評:舌紅絳,邪入營分也,宜犀、翹等清透之。舌純紅鮮澤,邪入包絡也,輕用菖蒲、鬱金開之,重用牛黃丸、至寶丹、紫雪丹芳香開秘。若痰熱結秘,加西黃、川貝、天竺黃清火化痰。

邪入營中,宜泄營透熱,故用犀角以透營分之熱邪,翹、丹、鮮地以清營分之熱邪。邪入心包絡,則神昏內閉,須加廣鬱金、石菖蒲以開之。若兼有火痰,必致痰潮內閉,更當加西黃、川貝、竹瀝、竺黃之類清火豁痰。

心承胃灼中心絳,清胃清心勢必殘。君火上炎尖獨赤,犀兼導赤瀉之安。

邵評:黃胎而中心絳者,胃火灼心也,宜川連、石膏以請心胃。舌尖赤而有刺,心火上炎也,宜犀角、川連合導赤散瀉小腸火腑。

如黃胎而中心絳者,心受胃火蒸灼也,於清胃藥中加清心藥,其勢必孤矣。如舌尖獨赤起刺,心火上炎之故,犀角合導赤散以瀉之。

若見邊紅中燥白,上焦氣熱血無干。但清膈上無形熱,滋膩如投卻疾難。

邵評:舌胎邊紅中心燥白,乃上焦氣分無形之熱,其邪不在血分,切勿妄投滋膩血分之藥,宜輕清涼解為治。

涼膈散去芒硝、大黃加石膏,能清膈上無形容熱。其邪不在血分,妄投滋膩必增病矣。

絳舌上浮黏膩質,暑兼濕濁欲蒸痰。恐防內閉芳香逐,犀珀蒼蒲滑郁含。

邵評:舌絳黏膩上浮,暑濕釀蒸痰濁蒙閉心包也。急用芳香逐穢、宣竅滌痰之法,痰多可用西黃、天竺黃之屬。

暑蒸濕濁則成痰。暑濕兼穢,恐蒙閉心包,故用葛蒲、鬱金,藉其芳香逐穢,犀角以透營分暑邪,琥珀、滑石清暑利濕。

白胎絳底因何故,熱因濕伏透之難。熱毒乘心紅點重,黃連金汁亂狂安。

邵評:舌胎白、底絳者,熱被濕遏,不得外透也。用犀角、滑石等藥,泄濕透熱,濕去則熱自解矣。

熱固濕邪遏伏,宜泄濕以透熱,如犀角、滑石、茯苓皮、豬苓、米仁、茵陳、黃柏之類。若濕溫證舌現紅星點點,此熱毒乘心,必神昏譫語,宜苦寒之品治之。狂亂者,非黃連、金汁不解。如無金汁,以人中黃代之。

邵評:舌胎有大紅點子者,此濕溫證熱毒乘心也,症必昏譫狂亂,故用黃連清心火,金汁解熱毒。

舌絳碎生黃白點,熱淫濕䘌欲生疳。古名狐惑皆同此,雜證傷寒仔細探。

邵評:舌絳碎而有黃白腐點者,此濕熱邪毒蘊久不宣,蒸腐氣血化為瘀濁,得風木之氣化而成蟲也。

狐惑即牙疳、下疳之古名也,近時惟以疳名之。牙疳,即惑也,蝕咽腐齦、脫牙穿腮破唇。下疳,即狐也,蝕爛肛陰,由傷餘毒與濕䘌為害。若胃強能食,能任苦寒重藥者可治。

邵評:《金鑑》以牙疳、下疳分狐惑,與《金匱》所言似異。

按:狐惑,蟲證也。上唇有瘡,蟲食其臟,兼咽爛,名惑。下唇有瘡,蟲食其肛,兼聲啞,名狐。面色乍白乍黑乍赤,惡聞食氣,情志默默,此其候也。

邵評:此參《準繩》,與《金匱》之言相同。又云狐惑,蟲病也。惑,當作蜮。看其上唇內生瘡如粟、唾血、心內懊憹而痛,此蟲在上,食其五臟。下唇內生瘡者,其人不寤,此蟲食下部是也。《金匱》:蝕於上部則聲嘎,甘草瀉心湯;蝕於下部則咽乾,苦參湯洗之;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舌絳不鮮枯更萎,腎陰已涸救之難。紫而枯晦調肝腎,紅澤而光胃液干。

邵評:紫絳不鮮,枯晦且痿,為肝腎陰涸而敗,藥難救治。若淡紅光潤鮮明者,乃胃津干也,急用甘涼濡潤之藥,以救胃陰。

舌形紫晦如豬肝色,絕無津液者,為枯。舌形斂縮,伸不過齒,為萎。此肝腎已敗,不治。若舌色紅澤而光,其色鮮明者,屬胃陰乾涸,猶可滋養胃陰,甘涼純靜之品主之,如鮮生地、鮮石斛、蔗漿、梨汁之類。

邵評:以上論紅絳舌胎。

黃厚方知邪入里,黑兼燥刺熱彌深。屢清不解知何故,火燥津亡急救陰。

邵評:舌胎黑燥,陽明熱極。然無痞滿之證,不宜下而宜清。清之不應,腸中燥屎與熱邪固結,土燥水虧,胃液已干,急宜甘寒涼潤,以救胃陰。陰回,二便自通,不可妄下。

舌苔黑燥,為陽明之熱。腹無痞滿硬痛,非承氣證,只宜清解。若清之不應,是腸中燥屎與熱邪固結,胃土過燥,腎水不支,胃中陰液已干,宜大小甘露飲以救胃汁。陰液充溢,陽邪自解,二便自通。

黑滑太陰寒水侮,腹疼吐利理中宜。更兼黏膩形浮胖,伏飲凝痰開逐之。

邵評:舌胎黑滑,寒水侵侮脾土,宜理中湯溫之。若兼黏膩浮胖,是濕痰寒飲伏於脾中,宜溫運藥以開逐痰濕。

舌苔黑滑,為太陰之寒,所謂寒水侮土,理中證也。若兼黏膩浮胖,是濕痰寒飲伏於太陰,當用溫藥和脾,如二陳、厚朴、薑汁合五苓之類開之逐之,痰飲自去。

舌見邊黃中黑膩,熱蒸脾濕痞難禁。吐嘔便秘因傷酒,開泄中焦有瀉心。

邵評:舌胎邊黃、中心黑膩,是胃熱蒸動脾濕,蘊結中宮,以致痞悶、嘔吐、便閉,用瀉心湯開泄中焦。

胃熱蒸脾濕,則舌黃中帶黑膩,中焦痞滿嘔吐,小便不利,嗜酒人多此證。

邵評:此三條論黑胎。

寒濕常乘氣分中,風兼二氣自從同。重將黃白形中取,得訣才將脈症通。

邵評:寒濕、風濕二氣,只入氣分,不入營分。風溫之邪,則由氣入營。辨其舌胎黃白者,邪在氣分;紅絳者,邪入營分。再以脈症參之。

寒濕二氣,都入氣分。風兼寒濕,亦入氣分。風兼溫熱,或入氣分,或入營分矣。氣分之邪,於舌苔之黃白取之;營分之邪,於舌苔之紅絳取之。得此要訣,再將脈症兼參,病無遁形。

溫邪暑熱走營中,兼入太陰氣分同。吸受心營並肺衛,暑溫挾濕衛營通。

邵評:溫暑二邪,從口鼻吸入,或入心營,或入肺衛。濕邪由肌表而入,常走氣分。若濕兼暑邪,則營衛俱入矣。

溫暑二氣,常入營分,兼入氣分。蓋溫暑都從口鼻吸入,則上焦先受,故或入心營,或入肺衛,或先衛後營。惟濕邪常走氣分,必暑挾濕、濕挾暑,則三焦營衛通入矣。

邵評:二條論寒濕溫暑之入氣入營。

傷寒入里陽明主,熱病陽明初便纏。先白後黃寒化熱,純黃少白熱蒸然。

邵評:此熱病是伏氣所發,初起即從陽明而達於外,與感而即發之溫病自外入內者,自是兩種,不可混治。

太陽主表,陽明主裡,傷寒由表達里,故在表屬太陽,入里即屬陽明腑病。熱病自內發外,借陽明為出路,故初起即在陽明。但看舌胎先白後黃者,傷寒由表達里,寒化為熱也。若初起純黃少白,或黃色燥刺,是病發於陽明,由里出表,熱勢蒸然內盛也。更參外症,初起惡寒發熱為傷寒,壯熱無寒為熱病。

邵評:傷寒由表入里,先太陽,後陽明,故舌胎先白後黃,見症初起惡寒。熱病良里出外,初起即從陽明為出路,故舌胎純黃少白,見症壯熱不寒、胸腹灼手。以此為辨,最為精確。

熱病無寒惟壯熱,黃芩梔豉古今傳。惡寒發熱傷寒證,發汗散寒表劑先。

邵評:此條亦伏氣所發之熱病,切不可辛溫發汗,宜用梔豉、黃芩等方清解少陽、陽明。若是傷寒,可用表劑發汗矣。

凡溫熱之證,不可發汗。如仲景陽明病之梔豉湯,少陽病之黃芩湯,皆可通治。

少陽溫病從何斷,舌絳須知木火然。目赤耳聾身熱甚,梔翹犀角牡丹鮮。

邵評:舌絳赤,外症耳聾目赤者,是溫病從少陽而發出也,當清解木火之郁,與傷寒少陽證之可用表散不同,故忌汗散。

凡溫病、熱病,皆純熱無寒。熱病發於陽明,溫病發於少陽,當從柯法斷之。但看舌胎黃燥為陽明熱病,絳赤為少陽溫病。溫病宜用犀角、梔、翹、鮮地、丹皮之類,以解木火之郁,大忌汗散。

邵評:此三條論溫熱病由於伏氣所發,以舌胎辨之最精。

若是溫邪從上受,竅中吸入肺先傳。苓翹梔豉桑蔞杏,氣燥加膏肺分宣。邪入心營同膽治,再加元參郁菖鮮。

邵評:春時溫邪從口鼻吸入,受而即發。舌苔白燥者,邪先入肺也,從肺衛氣分治之。若舌鮮紅而絳,邪入心營也,治與少陽膽經同法,加入清心開竅之品。

溫邪從內發者,以少陽膽經治之。若固天時晴燥太過,其氣從口鼻吸入,則上焦心肺受邪。舌苔白燥邊紅,治在氣分。舌色鮮紅,治在營分,營分與少陽膽經同法。亦用犀角、丹皮、鮮生地之類,再加元參、麥冬、廣鬱金、鮮菖蒲以清心開竅也。

邵評:此即發之溫病,分營衛治,與伏氣內發不同。臨證時最宜細辨。

寒溫二氣前粗辨,暑濕相循病必纏。溫病已陳黏膩舌,只將暑證再提傳。

邵評:上文論傷寒溫病,以下言暑邪濕溫。

暑傷氣分胎因白,渴飲煩嘔咳喘連。身熱脈虛胸又滿,無形氣分熱宜宣。蔞皮貝杏通芩滑,梔豉翹心竹葉煎。或見咳紅荷葉汁,痞加樸蔻鬱金川。

邵評:此條暑傷氣分,治從肺衛。如肺氣鬱,則暑邪逆入營中,故咳紅。

暑入心營舌絳紅,神呆似寐耳如聾。溺淋汗出原非鮮,失治邪干心主宮。犀滑翹丹元地覓,銀花竹葉石菖同。欲成內閉多昏昧,再入牛黃即奏功。

邵評:此條暑入營中,治以清營開泄。

暑熱之邪,上蒙清竅則耳聾,不與少陽同例,忌用柴胡。乘於包絡則神昏,宜清心開閉。凡邪在手經,忌足經藥。

邵評:凡溫熱暑邪,由口鼻吸受,邪在手經,從三焦立法,忌用足經藥。此與治傷寒分別處也。

暑濕合邪空竅觸,三焦受病勢瀰漫。脘悶頭脹多嘔惡,腹痛還防瘧痢干。梔豉杏仁芩半樸,銀花滑石郁紅安。

邵評:暑濕合邪,由口鼻吸受,三焦俱病,邪初入氣分,其勢尚輕,故用梔豉輕劑。若傳變瘧痢等證,宜隨證用藥治之。

暑邪挾濕,從口鼻空竅觸入,則三焦氣分受病。頭脹、脘悶、嘔惡,此邪初入見症,其勢尚輕,故只用梔豉等以清宣氣分。余如鮮枇杷葉、通草、淡竹葉之類,亦可加入。

暑熱之邪,留於膜原則變瘧,入於腸胃則成痢,治宜隨證加減。

邵評:此條暑濕合邪,其症尚輕。若邪留膜原為瘧邪,入腸腑成痢。脾與胃以膜相聯,故曰膜原,脾胃之交,半表半裡也,猶足少陽之半表半裡耳。

濕溫氣分流連久,舌赤中黃燥刺干。咯血毋庸滋膩入,耳聾莫作少陽看。三焦並治通茹杏,金汁銀花膏滑寒。若得疹痧肌肉透,再清痰火養陰安。

邵評:濕溫重證,三焦俱病,故舌赤、中黃燥刺。耳聾是濕熱上蒙清竅,不可作少陽治。咯血是熱傷肺絡,不可用滋膩藥,宜清三焦氣分之邪。若邪從外達而發疹痧,再清痰火,漸入養陰治之。

凡暑濕合邪,輕則氣分微結,重則三焦俱病。清解不應,即屬濕溫重證。肺氣不得宣暢,則釀成膿血。濕熱上蒙清竅,則耳聾無聞。治當急清三焦。氣分一鬆,則疹痧得以外達。再議清火清痰,漸入養陰之品。

邵評:此條濕溫重證,惟恐人見咯血而認陰虛,見耳聾誤作少陽施治,故特揭之。

胎形粉自四邊紅,疫入膜原勢最雄。急用達原加引藥,一兼黃黑下匆匆。

邵評:舌胎粉白邊紅,疫邪入於膜原也,用吳又可達原飲治法。若舌變黃燥黑胎,邪入胃腑,用承氣下之。惟達原飲中分三陽加引經藥。

凡時證初起,胎形粉白而厚,四邊紅絳者,此疫證也。邪在膜原,其勢最雄,頃刻傳變,診家不可輕視,吳又可用達原飲加引經表藥透之達之。如兼太陽加羌活,陽明加葛根,少陽加柴胡。如舌變黃燥色,乃疫邪入胃,加大黃下之。如變黑色,入里尤深,用承氣下之。疫勢甚者,其舌一日三變,由白變黃,由黃變黑,當速下之。

邵評:此條邪由膜原傳胃,自表入里,故可用足經藥,從吳又可達原飲,與下條邪在手經大異。

又云:此條由膜原入胃,自表傳裡,故可從足經用藥。下條疫邪由衛入營,逆傳心包,當從三焦立法,用手經藥,與溫暑治法相通。二條邪傳經絡不同,舌苔各別,治法用藥大異,讀者大宜著眼。

若見鮮紅純絳色,疫傳包絡及營中。清邪解毒銀犀妙,菖鬱金黃溫暑通。

邵評:舌絳鮮紅,疫邪自衛入營,逆傳包絡,當從三焦立法,用手經藥清營開閉,與溫暑治法相通。較上條自表入里大不同也。

溫疫一證,治分兩途。但看舌胎白而黃、黃而黑者,疫邪自表達里,汗之、下之可也。如見舌胎鮮紅絳色,此疫邪入於營分及包絡之間,汗下兩禁,惟宜清營解毒、逐穢開閉,如犀角、銀花、菖蒲、鬱金、西黃、金汁、人中黃之類,與溫熱暑證治法相通。

邵評:此條疫邪由衛入營,從手經用藥,與溫暑大致相同。

溫邪時疫多斑疹,臨診須知提透宜。疹屬肺家風與熱,斑因胃熱發如茲。

邵評:此條溫暑斑疹,與傷寒發斑不同。疹屬肺經風熱,斑是胃家伏熱。時疫斑疹兼有毒氣,均宜提透清解熱毒。

疹斑色白松肌表,血熱知丹犀莫遲。舌白荊防翹薄力,舌紅切忌葛升醫。

邵評:白疹邪在氣分,舌白淡紅,宜松肌達表,從肺清透。紅疹邪在營分,舌胎絳赤,宜清營宣透,斷不可用柴、葛足經藥。

疹斑發於氣分,其色淡紅而白者,舌胎亦白,宜葛根、防風、蟬蛻、荊芥、連翹、薄荷、牛蒡等松肌達表。若見赤斑、丹疹,邪在營分、血分,舌必絳赤,宜犀角、連翹、鮮生地、人中黃、淨銀花等透營解毒,大忌升、葛足經之藥。

邵評:此二條斑疹在氣、在營,不可用傷寒法施治也。

凡屬正虛胎嫩薄,淡紅微白補休遲。厚黃膩白邪中蘊,診者須知清解宜。

不拘傷寒雜證,正氣虛者,其舌胎必嬌嫩而薄,或淡紅,或微白,皆可投補。若見黃而白、厚而膩,總屬內邪未清,不可遽進補藥。

邵評:此條憑舌胎以驗其虛實,分別宜補宜清之總訣。

三十九歌皆要訣,伏邪新感一齊明。金針繡出憑君看,敢告同人仔細評。

邵評:以上三十九歌,皆察舌辨證之要法,語語的傳,可謂時病金針矣,後學當熟讀之。

廉按:梁特岩曰:舌居肺上,腠理與腸胃相連,腹中邪氣熏蒸醞釀,親切顯露,有病與否,昭然若揭,亦確然可恃。故凡辨舌,無苔則審舌之本色,有苔則憑舌之現色,參之望問聞切,以判表裡、寒熱、虛實之真假。雖不中,不遠矣。

周雪樵曰:舌膜與消化部各器具連,故能顯消化部之病。又與津液器、循環器有密切之關係。驗苔之法,以潤燥為兩大綱。血熱而多則色紅,血寒而少則色淡(與牙齦、唇色蓋皆相同)。若胃有燥糞,膽汁無事則逆流而上,其色即黃。其所以色黑者,表明血中有毒也。而舌與心、肺、肝、胃、大小腸等相關,故胎色為治病一要據。

西醫柯為良曰:凡舌上面有刺,刺中有腦蕊,能主嘗味,亦有胎,用以察病最為有益,西醫合信氏曰:驗舌貽形色乾濕,可辨表裡。

東醫下平用彩雲:舌之當注意者,為大、色、舌胎、潰瘍、傷創、瘢痕、腫瘍及運動狀態。

(甲)大 舌之增大者,為巨舌症。腫脹增大者,現於安魏那舌炎等。此際舌緣,有齒牙之壓痕。舌之縮小,可分假性及真性兩種。假性縮小者,現於舌之乾燥之時,主由熱性疾患而來。真性縮小者,由舌實質之萎縮而來,而又為神經疾患,如延髓球麻痹、脊髓性筋肉萎縮之一症候也。

(乙)色 蒼白色現於一切貧血。異常潮紅現於熱性病之猩紅熱等。此際之舌不獨潮紅,而乳嘴亦腫脹,故舌之表面甚為粗糙,是為覆盆子舌,或曰貓舌。

暗褐色至暗黑色之斑紋,則見於黑色毛舌。此際舌之表面,雖往往平滑,然亦有著明尖奔而呈氈毛狀者。

(丙)舌胎 正常之舌,以口腔分泌物之掩,故有一種之光澤。在於病態,則以口腔分泌物之減少,因而其舌乾燥,失其光澤,而被以舌胎。

白色之舌胎,現於一切之胃疾患,如急性及慢性胃加答兒等,此際舌多稍乾燥。又黑褐色之舌胎,則現於腸窒扶斯,舌全乾燥,處處生龜裂,而齒齦口唇,亦多呈同一之狀態。

其他白色斑狀之舌胎,現於鵝口瘡及亞布答。鵝口瘡之舌胎除去甚易,而亞布答之舌胎則拭去甚難。

飲食、牛奶、咖啡等,舌上亦被一時性之舌胎。

(丁)潰瘍、創傷及瘢痕 舌之潰瘍,有因齒牙壓迫而來者,梅毒、結核,或實扶的里,舌上亦生潰瘍。而梅毒性潰瘍治愈之後,舌上必留放線狀瘢痕。

傷創中診斷上之最要者,當癲癇或急癇發作,不隨意而咬傷其舌,於是形成傷創是也。而此傷創,常成瘢痕,永遠留存。

(戊)腫瘍 其中最要者,為乳嘴腫癌腫及梅毒性護膜腫。

(己)運動狀態 健康體之舌,當挺出之際,必真直而現於前方。若在於病態,則挺出之際,有振顫者,是見於酒客、神經衰弱症及腸窒扶斯者也,又當挺出而傾向於偏側者,則由舌筋之麻痹而來,在神經疾患則見於偏癱。

合而觀之,辨舌為診斷上之最要,中外一致,特中詳而外略耳。吳氏察舌辨證法及歌訣,深得其師葉天士先生真傳,直捷了當,大旨已備,間有未詳者,略綴三十條以補原書之缺。

看舌十法

一曰老嫩 凡物之理,實則其形堅斂,其色蒼老;虛則其體浮胖,其色嬌嫩。而病之現於舌也,其形與色亦然。故凡病屬實者,其舌必堅斂而兼蒼老;病屬虛者,其舌必浮胖而兼嬌嫩。

二曰干潤 乾者,津乏而燥;潤者,津足而滑。凡病初起而舌即於者,中竭可知;病久而舌尚潤者,液存可識。望之若干,們之卻潤者,若濕熱蒸濁,其色鮮絳;若瘀血內蓄,其色紫暗。望之若潤,捫之卻燥者,若氣濁痰凝,其胎白厚;若氣虛傷津,其胎白薄。又凡陰虛陽盛者,其舌必乾;陽虛陰盛者,其舌必滑,陰虛陽盛而火旺者,其舌必乾而燥;陽虛陰盛而火衰者,其舌必滑而濕。

三曰榮枯 榮有光彩,凡病皆吉;枯無精神,凡病皆凶。

四曰脹癟 脹者,腫也,或水浸,或痰溢,或濕熱上壅;癟者,瘦也,或心虛,或血枯,或內熱消肉。

五曰軟硬 軟者,柔也,氣液自滋;硬者,強也,脈絡失養。

六曰歪碎 歪者,斜偏一邊也,痙癢與偏枯常有;碎者,血痕、傷跡也,舌衄與抓傷當辨。

七曰舒縮 舒者,伸也。伸之無力者,氣虛也。欲伸如有線吊者,或經,或脈,非燥即寒也。麻木而伸不出者,內風挾痰也。伸以餂唇者,心熱脾燥也。伸出不收者,脾涎浸也。伸出弄唇者,中蛇毒也。縮者,卷也。邊卷者,胃液燥極也。湯飲潤之而仍但者,病去而舌未和也,尚可治。卷而縮短者,厥陰氣絕也,不治。垢膩揩去而仍縮者,亦不治。

八曰戰痿 戰者,顫掉不安,蠕蠕微動也,皆舌腦筋戰動使然,舌多紅色。如深紅赤紅而戰者,宜清降(黃石膏湯等)。紫紅瘀紅而戰者,宜寒瀉(白虎承氣湯等)。淡紅而戰者,宜峻補(十全大補湯等)。鮮紅灼紅而戰者,宜滋補(六味地黃湯等)。此舌虛火、實火皆有之,均里證,無表證,誤治即壞。舊說指為汗多亡陽,或漏風所致,且不詳辨而概用溫補,謬也。痿者,軟而不能動也,為舌腦筋麻痹所致。淡紅而痿者,宜補氣血(人參養榮湯等)。深紅而痿者,宜涼氣血(犀角地黃湯等)。赤紅而痿者,宜瀉心導赤(導赤各半湯等)。紫紅而痿者,宜清肝瀉腑(犀連承氣湯等)。鮮紅灼紅而痿者,宜滋陰降火(知柏地黃湯等)。惟絳紅而痿者,陰虧己極,無藥可治。舊說只云紅痿而不分類,疏甚。

九曰凸凹 凸者,起瘰也,為梟毒內伏;凹者,缺陷也,為藏形痿頓。

十曰濃淡 舌色本紅,淡於紅者,血虛也。淡紅無胎,反微似黃白胎者,氣不化液也。甚則淡紅帶青者,血分虛寒也,婦人子宮冷者常有之,久痢虛極者亦有之。濃於紅者,為絳,血熱也。尖絳者,心火上炎也。根絳者,血熱內燥也。通絳無胎及似有胎黏膩者,血熱又挾穢濁也。絳而深紫,紫而干晦者,肝腎竭。紫而潤暗者,中脘瘀。舌本無胎而隱隱若摻煙煤者,多兼煩渴,平素胃燥舌也,若不渴、肢冷,即屬陰證。舌光黑無胎而潤者,虛寒積水也。

辨胎十法

一曰有無 病而有胎者,多里滯;無胎者,多中虛。病本無胎而忽有者,胃濁上泛;病本有胎而忽脫者,胃陰將涸。

二曰厚薄 胎薄者,表邪初見;胎厚者,里滯已深。

三曰松膩 松者無質,揩之即去,為正足化邪;膩者有地,揩之不去,多穢濁盤踞。

四曰偏全 全者,胎滿布也,多濕痰食滯;偏者,胎或偏外偏內也。凡外有內無,邪雖入里未深,而胃氣先匱;內有外無,里邪雖減,而胃滯依然。

五曰糙黏 糙者穢濁,黏者痰涎。

六曰紋點 胎有斷紋者,土燥水竭;胎點如粞者,內蟲䘌蝕。

七曰瓣暈 凡黑胎起瓣,皆臟腑實熱已極,或因六氣之燥火灼爍,或因百藥之燥火逼迫,燥火與毒火交戰於中,熏蒸於上而成此舌胎者。猶之當暑炎熱,土木生痢,惟大雨時行即自消滅。可知舌有黑瓣,非大寒涼藥斷難起死回生(此證多大熱大渴,口開吹氣,或絞腸痛絕,或頭腦脹痛求死,或口噤不言,或渾身發臭難聞,或猝然仆地、不省人事、雙目直視不等)。不論見何怪脈,舍脈憑舌,看黑瓣尚未敷滿,仍可救治,急用十全苦寒救補湯(生石膏八兩、研粉,生知母六錢,黃柏四錢,黃芩六錢,黃連、生大黃、芒硝各三錢,生陳、厚朴一錢,生枳實錢半,暹犀角尖四錢),四倍石膏(或分為三黃白虎湯及大承氣湯,用兩罐煮之),不拘時刻,不次急投(凡言不次者,皆不限定劑數,須輪流急灌),服至黑瓣漸退,舌底漸紅,則病愈。知此法者,雖危不死。倘不明利害,忌服苦寒,或不敢多服,必死無疑,別無救法也。如舊說云:見此舌不可用藥,雖無惡候,脈亦暴絕,不治。此拘於切脈,無知妄斷,醫家卸肩之積習耳。

拯華、光華注:梁特岩先生曰:余於辛卯七月,道出清江浦,見船戶數人,同柒瘟病,渾身發臭,不省人事。醫者俱云不治,置之岸上,徐俟其死,余目擊心憫,姑往診視。皆口開吹氣,舌則黑苔黑瓣底。其親人向余求救,不忍袖手,即教以用十全苦寒救補湯,生石膏加重四倍,循環急灌,一日夜連投多劑。病人陸續瀉出極臭之紅黑糞,次日舌中黑瓣漸退。復連服數劑,三日皆全愈。是時清江疫癘大作,來得治法,輒數日而死。有聞船戶之事者,群來求治,切其脈皆怪絕難憑,望其舌競皆黑瓣底,均以前法告之。其信者,皆一二日即愈。其稍知醫書者,不肯多服苦寒,仍歸無救。余因稍有感冒,留住十日,以一方活四十九人,頗得仙方之譽。

若舌苔灰色重暈者,此溫病熱毒傳遍三陰也。熱毒傳內一次,舌增灰暈一層。最危之證,急用涼膈散,或雙解散、黃連解毒湯、大承氣湯下之。一暈尚輕,二暈為重,三暈必死。亦有橫紋二三層者,與此不殊。舊說如此,尚合理。惟熱毒傳裡已深,涼膈、雙解二方,嫌有表藥,尚不恰合。解毒湯太輕,大承氣僅能利下,而未能透涼臟腑。不如用十全苦寒救補湯,加四倍生石膏,不次急投,服至灰暈退淨為止。雖見二三重暈,均能救活。

八曰真假 凡舌有地質而堅斂蒼老,不拘胎色白黃灰黑,揩之不去,刮之不淨,底仍粗澀黏膩,不見鮮紅者,是為真胎,中必多滯。凡舌無地質而浮胖嬌嫩,不拘胎色白黃灰黑,揩之即去,刮之即淨,底亦淡紅潤澤,不見垢膩者,是為假胎,里必大虛。即看似胎色滿布,飲食後胎即脫去,舌質圓浮胖嫩者,亦屬假胎。他如食枇杷則胎色黃,食橄欖則胎青黑,此為假色之染胎。故胎有地質與無地質,此虛實之一大關鍵也。

九曰常變 凡舌胎始終一色,不拘白黃灰黑,即有厚薄滑澀、干潤濃淡之各殊,總屬常胎。凡舌一日數變,或由白而黃,由黃而黑,或乍有乍無,乍赤乍黑者,皆為變胎。故察舌之確切,雖不同脈理之微茫,其胎之易於變幻,較脈象為尤速。此又為驗舌者所不可不知者也。

十曰胎色 白而薄者,寒邪在表,或氣鬱不舒。白而厚者,中脘素寒,或濕痰不化。黃胎薄而滑者,表猶未罷,熱未傷津。黃胎有質地而濁者,邪已結里。若黃濁愈甚,則入里愈深,熱邪愈結。黑胎焦枯,為火熾水竭。久病舌起煙煤者,屬胃虛液涸。又如胎色淡白者,多寒有水。及發紋滿布者,多濕。其色黃厚者,多滯。帶灰及干砂刺點者,多熱。色見黃白,間或焦黑者,氣分化燥。舌色絳紅,間或光亮者,血分受熱。平日多黃胎,其人必胃熱;多紅色,其人必營虛。至於如水黑青色者,為虛寒。如鹼膩厚者,為瘟疫。此皆一定不移之看法。

察色八法

一曰白色 白色為寒,表證有之,里證有之,而虛者、熱者、實者亦有之。其類不一,故白色舌苔辨病較難。

凡白浮滑薄,其胎刮去即還者,太陽經、表受寒邪也。白浮滑而帶膩帶漲,刮之有淨、有不淨者,邪在少陽經半表半裡也。全舌白苔,浮漲、浮膩,漸積而干,微厚而刮不脫者(謂刮去浮面而其底仍有),寒邪欲化火也。辨傷寒舌,大約如此。

至若雜病之人,舌白嫩滑,刮之明淨者,裡虛寒也(無胎有津,濕而光滑,其白色與舌為一,刮之不起垢泥,是虛寒也,口唇必潤澤無縫)。白厚粉濕滑膩苔,刮稍淨,而又積如麵粉發水形者,裡寒濕滯也。舌白粗澀,兼有朱點、有罅紋之胎(粗澀則不光澤,朱點則顯其臟腑有熱,裂罅紋多因誤服溫藥之故)及白乾膠焦燥滿胎,刮不脫,或脫而不淨者(刮去垢泥後,底子仍留汙,質膩澀,不見鮮紅),皆裡熱結實也(此舌頗多,其苔在舌比之面上傅粉,刮之多垢,其白色與舌為二物,是熱也。與前論之虛寒舌相反。當認明此胎由淺而深,將黃未黃,或竟變黑者,宜用積實導滯湯急下之,不可用溫補藥)。

拯華、光華注:馬良伯云:有舌厚膩如積粉者,為粉色舌胎,舊說並以為白胎。其實粉之與白,一寒一熱,殆水火然。溫病、熱病、瘟疫時行,並外感穢惡不正之氣,內蓄伏寒化熱之勢,邪熱瀰漫,三焦充滿,每見此舌。與熱在陽經者異,與腑熱燥實者亦異。治宜清涼泄熱。粉胎乾燥者,則急宜大黃黃連瀉心湯等,甚或硝黃下之。切忌拘執舊說,視為白胎,則大誤事矣,此與吳又可說大同小異。惟王晉三謂:戊午歲,自春徂秋,民病無論三因,舌胎白者居多,有白滑、白屑、白粉之異,用姜附則白胎厚而液燥,用芩連則手足冷而陽脫。困制薑桂湯,薑汁為君,辛潤泄衛,肉桂通營,佐以參草南棗甘補,應手而愈。故治病當匯參,辨胎亦然,不可偏主一說也。

若白胎夾變別色,見於某部,即是某經病重。凡表裡、寒熱、虛實證皆同。

凡風寒濕初中皮腠,則為白胎。寒濕本陰邪,白為涼象,故胎色白。白胎及白滑者,風寒與濕也。滑而膩者,濕與痰。滑膩而厚者,濕痰與寒。惟薄白如無則虛寒,但滑膩不白者,濕與痰也。兩條滑膩者,非內停濕食,即痰飲停胃。白如積粉,則濕熱或痰熱也。溫病、熱病、溫疫,時有此胎,與白胎作寒論者大異。

總之,滿舌一色為一經證,邊白與中間白俱傳經證。如從根至尖直分兩條者,則合病與夾陰寒證。合病則白中兼兩條黃,陰寒則白中兼兩條黑潤,或兼灰色。從根至尖橫分兩三截,胎色不一者,是並病證也。故尖白根黃或根黑,或半邊胎灰、胎滑,皆半表半裡證,但看白胎之多少。白色多者,表邪尚多,宜清解或表裡並用;若黃黑灰多,或生芒刺及黑點乾裂,則裡熱已結,急宜用下以清裡。若有胎白而滑厚者,寒飲積聚膈上也,每於十三四日過經時,忽然生變,最宜先時謹防。臟結證亦有此胎,觀《傷寒論》自知。

二曰黃色 黃色舌胎,表裡實熱證有之,表裡虛寒證則無。刮之明淨,即為無病(必須清潔光明,見淡紅潤澤之底。凡言淨者,皆仿此)。刮之不淨,均是熱證(刮後仍留粗澀垢膩,如薄漿糊一層者,或竟不脫者)。

淺黃膩薄者,微熱也。乾澀深黃膩厚者,大熱也。芒刺焦裂,老黃或夾灰黑色者,極熱也。黃胎見於全舌,為臟腑俱熱;見於某部,即某經之熱。表裡證均如此辨,乃不易之理也。

表證風火暑燥,皆有黃舌。惟傷寒邪在太陽、少陽時,均無黃胎。待邪傳陽明腑,其舌必黃。初淺久深,甚則老黃,或夾變灰黑(其症多大熱大渴,或無汗,或自汗、譫語、痞結、咽乾、目暗、大小便秘、衄血、吐血、蓄血、如狂、自利清水不等,以舌脈相較,審證無誤),皆邪火里逼、實熱里結諸危證,其脈往往伏代散亂,奇怪難憑(重病久病亦然,更有輕病而脈即伏亂者),則當舍脈憑舌,專經急治,斯為盡善。若泥於火乘土位,故有黃胎之說,迂執誤人矣。

黃胎多主裡實。薄黃為熱,黃膩為痰熱、濕熱,黃膩而垢為濕痰秘結,腑氣不利,食滯亦時有此胎。

滑厚而膩者,為熱未盛、結未定。在冬時尚未可遽用攻,夏月才見黃胎,即當用下。以夏令伏陰在內,裡熱即熾而胎不遽燥,雖滑厚亦未可信。如黃而燥,或生芒刺,生黑點,中心瓣裂,則無分何時,皆當速下,以存陰液。若焦黃則熱甚,宜清宜下。

又有根黃而尖白,不甚干,短縮不能伸出者,痰挾宿食也,亦宜用下。

痰飲水血諸證,舌多不露燥象,不可因其未燥而疑慮誤事。陰寒夾食,亦多黃而不燥。然黃則實象,總宜急下,但下法有寒溫之別耳。

如有胎黃厚而舌中青紫,甚則碎裂口燥而舌不幹者,此陰寒挾食也,亦宜斟酌溫下之。

三曰黑色 凡舌苔見黑色,病必不輕,寒熱虛實各證皆有之,均屬裡證,無表證。

凡舌色全黑,本為朋絕,當即死。而有遲延未死者,非臟腑極熱,即為極寒,尚留一線生機,苟能辨准,補偏救弊,卻可不死。

在傷寒病,寒邪傳裡化火,則舌胎變黑,自舌中黑起,延及根尖者多,自根尖黑起者少。熱甚則芒刺、乾焦、罅裂。其初必有白胎變黃,由黃變黑,甚至刮之不脫。濕之不潤者,熱極傷陰也。病重脈亂,舍脈憑舌。宜用苦寒以瀉陽,急下以救陰。

在雜病見黑胎,皆因實熱傷里也,亦惟連瀉熾火,毋使枯竭。

若虛寒而舌黑者,則必濕滑無胎(多津,口不苦,唇不燥),無朱點,無芒刺,無罅裂,刮之明淨,如水浸豬腰,有淡淡瀜瀜之形,是臟腑極寒之舌也,宜用十全辛溫救補湯。

亦有真寒假熱證而見黑舌者,其舌必全黑而不分經,且必由淡白之時忽然轉黑,其初無變黃之一境。約略望之,似有焦黑芒刺干裂之狀,然刮之必淨,濕之必潤,環唇皆白,而不紅焦,寒結在臟也。其症亦周身大熱、煩躁惡衣被,與實熱邪火證相似。實則中宮寒極,陽氣盡發於外也。口大渴,喜冷飲水,卻不多,與實熱異,外假熱而里極寒也。患此假證之人,必煩亂昏沉,六脈必遲弱無力,大便結,常欲下而不下,宜甘溫救補湯。

如中黑無胎而舌底乾燥,有小點紋可見者,乃胃經實熱,並無六氣侵擾也,宜破格白虎三黃治之。如中黑無胎而舌底濕嫩、光滑無點紋者,乃胃經虛寒,亦非六氣所擾也,宜附子理中湯加肉桂、黃耆治之。舊說不辨寒熱,專用生脈散合附子理中,誤人不少。

如全黑無胎而底紋粗澀乾焦,刮之不淨者,極熱也,不論何證何脈,皆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數倍生石膏,急投必愈。如全黑無胎而底紋嫩滑濕潤,如浸水腰子,淡淡瀜瀜,洗之不改色者,極寒也,不論何證何脈,宜十全辛溫救補湯,重加薑桂,急投可愈。舊說謂水剋火,百無一生,則迂矣。

如全黑無胎而無點無罅,乾燥少津,光亮似錢者,即絳舌之變,陰虛腎水涸也,妊娠者亦有之。宜十全甘寒救補湯加減酌用。

如有點有罅,乾燥無津,澀指如銼者,極實熱證也。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數倍生石膏,不次急投,服至黑色轉紅則痊。

如黑色暗淡無胎,無點無罅,非濕非於,似亮不亮者,陽虛而氣血兩虧也,久病見之不吉。宜十全甘溫救補湯。

如有煙癮之人,常多黑舌,看法當比平常病人之黑舌減一二等算。

又有誤食物而染黑者,宜明辨之。總之,凡見黑舌,皆重證、危證也。寒熱虛實,務當詳辨,稍有不明,便易取禍。

邪熱傳裡,火極反兼水化,則為黑色舌。熱結燥實,津液焦灼,少陰真水垂涸,此最凶象,宜急攻下其熱滯,以存一線之陰。或兼芒刺、燥裂、隔瓣者,須用新青布蘸薄荷湯濕潤,揩去刺瓣,看舌上色紅者可治,急下之;若刺瓣下仍黑色者,則腎陰已竭,臟色全露,法在不治。

有胎黑腐爛者,為心腎俱絕,舌黑而捲縮者,為肝絕,皆不治。有黑薄而潤或滑者,為陰寒,可治。

有始病即舌心黑色,非由白黃變化,舌轉瘦小者,為真臟中寒。此寒水凌心,腎色外見,急宜用溫,稍緩則誤事。

有中黑而枯,並無積胎,邊亦不絳,或略有微刺者,為津枯血燥證。急宜養陰生津,誤用攻下,或溫經,皆必死。

有中間一條,或拇指大黑潤浮胎,兩邊或黃或白者,兩感證也。凡胎黃黑白雜見,或中燥邊滑,或尖干根潤,皆並病、合病,寒熱不和之候。

夏月中暑,多有黑舌,為濕痰鬱熱。亦有黑滑膩厚舌,又不可與傳經證同論。

灰黑色舌者,足三陰雜病,而太少兩陰為多。始自白胎漸黃而灰黑者,為傳經證,或生刺點燥裂,不拘在根在尖,並宜急行攻下。

有淡灰色中起深黑重暈者,為溫病熱毒及瘟疫證。急宜涼膈、雙解等清中逐邪。

如舌灰而潤並無胎,更不變別色,始病即見,非由白黃漸變者,為挾食中寒及停飲蓄血證。當用消、用溫、用燥、用攻,因證而治。

又有屢經汗下,而灰黑不退,或滋潤,或不潤,亦不燥者,脈必虛微無力,此因汗下太過,傷陰使然。宜急救陰津,固不得用硝黃,亦不可用姜附。

總而言之,凡黑色舌胎,尖黑稍輕,根黑、全黑則死。

拯華、光華注:楊云峰云:舌苔由白而黃,由黃而焦,或枯黑燥裂,其舌邊胖大,舌底滑潤者,甚有舌底亦燥而絕無津液,其糙刺如砂皮,斂束如荔子者,皆固勞傷脾肺,氣虛發熱,誤用發散,益虛益熱,復用寒涼,重陰內逼,以致虛火上炎。所以白上加黃,黃上加焦,而枯黑燥裂也。不論其脈,不論其症,大劑參附養榮湯,不時灌服,多有得生者。更有其舌同一黑色,而一屬寒水侮土者,宜用附子理中;一系腎氣凌心者,宜用人參八味。其治又不相同,何也?蓋寒水侮土者,系陰盛於內,逼陽於外,外假熱而內真寒,格陽證也,其黑色只聚子舌中;腎氣凌心者,系陰盛於下,逼陽於上,上假熱而下真寒,戴陽證也,其黑色直抵於舌尖。然未有不胖且嫩者,乾燥滑潤又在所不拘也。若是實火一證,則其形必堅斂,其色必蒼老,而萬無胖嫩者耳。此一虛二寒證,皆驗舌者所必知也。

四曰灰色 灰色不列五色,乃色之不正也。舌見灰色,病概非輕,均里證,無表證,有實熱證,無虛寒證,有邪熱傳表證,有時疫流行證、鬱積停胸證、蓄血如狂證。其證不一,而治法不外寒涼攻下(寒涼以救真陰,攻下以除穢毒,在當用之時,不得皆為戕伐焉)。

《舌鑑》謂:熱傳三陰,則有灰黑乾薹,皆當攻下泄熱是也。又謂:直中三陰,見灰黑無苔者,當溫經散寒。此說甚謬。蓋灰黑與淡黑,色頗相似,惟灰則黑中帶紫,淡則黑中帶白之殊耳。若寒邪直中三陰者,其舌淡黑無胎,自宜溫經散寒。如熱邪直中三陰者,其舌灰黑無胎,宜三黃、白虎、大承氣並用連投。失出失人,其害非輕,願望舌者小心謹慎焉。

至於舌尖灰黑,有刺而干,是得病後猶如常飲食之故。雖症見耳聾、脅痛、發熱、口苦,非少陽病,勿用小柴胡,宜大柴胡湯,或調胃承氣加消導藥。

若傷寒已經汗解,而見舌尖灰黑,此有宿食未消,或又傷飲食,熱邪復盛之故也,以調胃承氣下之。若雜病裡熱見此舌,宜大承氣湯重加黃連。

傷寒證邪入厥陰,舌中尖見灰色,其症消渴、氣上衝心、飢不欲食、食則吐蛔者,宜烏梅丸,若雜病見此舌,為實熱里證,則宜大承氣與白虎湯合用。

若純灰舌,全舌無苔而少津者,乃火邪直中三陰證也。或煩渴,或二便閉,或昏迷不省人事,脈則散亂、沉細伏代不等,舍脈憑舌,均屬裡證,治宜三黃、白虎、大承氣並用,急速連投,服至灰色轉黃轉紅為止,病則立愈。舊說誤指為寒,用附子理中湯、四逆湯,安得不致漸漸灰縮乾黑而死乎。

五曰紅色 全舌淡紅,不淺不深者,平人也。有所偏則為病。表裡虛實熱證皆有紅舌,惟寒證則無之。

如全舌無胎,色淺紅者,氣血虛也;色深紅者,氣血熱也。色赤紅者,臟腑俱熱也;色紫紅瘀紅者,臟腑熱極也。中時疫者有之,誤服溫補者有之。

色鮮紅無胎、無點、無津(津舌底出)、無液(液舌面浮)者,陰虛火炎也(有胎可作熱論,虛極不能生胎)。色灼紅無胎、無點而膠乾者,陰虛水涸也。色絳紅無胎、無點,光亮如錢,或半舌薄小而有直紋,或有泛漲,而似膠非膠,或無津液而咽乾帶澀不等,紅光不活,絳色難名(如豬腰將腐,難以言狀),水涸火炎,陰虛已極也。

瘦人多火,偏於實熱。醫者拘於外貌,輒指為虛,誤服溫補,灼傷真陰,或誤服滋補(名為滋陰降火,實則膩澀酸斂,膠黏實熱,引入陰分),俾鬱火灼耗真陰,亦成絳舌,而為陰虛難療矣(其初必有黃胎,醫者不知,久之內傷已甚,不能顯胎而變絳色矣。凡陰虛火旺之病,自生者極少,多由醫家誤用補藥逼成也)。

不論病狀如何,見絳舌多不吉。《舌鑑總論》引仲景云:冬傷於寒,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故舌紅面赤。此專指溫熱與傷寒也。而紅舌各病,實非溫熱傷寒所可賅括,勿泥古以致誤。茲將紅舌中最要者,約舉其八。

(一)紅餂舌 天行燥火時疫證有之,全舌必紫而兼瘀。臟腑為疫毒內攻,逼迫心經,所以舌長出口外,時弄不止,或餂上下唇、左右口角,或餂至鼻尖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川連、生石膏,不次急投,至舌收回乃愈。知治法者可以十全,否則十無一生。舊說用解毒湯加生地,必不效也。如舌長出口外,脹而不餂者,熱毒乘心也。內服三黃瀉心湯,外用銀針刺去惡血(從舌之脾經輕以出毒。若誤中筋絡,來血不止,亦足誤人),以龍腦香、人中黃摻之,即愈。如不針,則合用大承氣、三黃瀉心湯,不次急投,必大瀉、頻瀉乃愈。

(二)紅硬舌 臟腑實熱已極,又為燥火侵淫,誤服溫藥,則舌根強硬、不能言語;或時疫直中三陰者亦有之(均里證、實熱證,無表證、虛寒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不次急服,必愈。

(三)紅斑舌 全舌純紅而有小黑點者,臟腑皆熱也。傷寒邪傳陽明腑失治,以致邪火逼入三陰證,或疫毒直中三陰證,或實熱人誤服辛溫藥,燥傷三陰證均有之。不論老少、何病何脈,見此舌即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真犀尖,連服必愈。

(四)紅星舌 全舌純紅而有深紅星,乃臟腑血分皆熱也。中燥火者、中疫毒者、實熱人誤服溫補者皆有之。其病多大熱大渴、心胸脹滿、皮膚燥癢、日夜不能眠、大便秘、小便澀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急投則愈。

(五)紅裂舌 如舌色赤紅厚,胎膩而裂紋,臟腑實熱也,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犀角。如灼紅色(即比絳色略鮮),無胎、無點而裂紋者,陰虛火炎也,用黃連解毒湯加麥冬可也。若紅色中有裂紋如人字者,君火燔灼,熱毒炎上,故發裂也,宜涼膈散。如渴甚燥熱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

拯華、光華注:梁特岩曰:不論白紅黃黑各舌,若中有裂紋如川字、爻字、人字不等,或裂字直槽者,多由實熱人誤服溫補藥,熱火在臟腑相爭所致。大承氣雖能下毒,而未能涼沁腸胃,宜以白虎湯與承氣循環服。不知者以為太重,實則力求周密之策也。凡治實熱內逼之證,皆宜如此。

(六)紅尖出血舌 乃心經邪熱壅盛所致,宜三黃瀉心湯,加黃柏、連翹、生地、真犀角尖,不次急服,則愈。

(七)紅色蟲碎舌 紅舌中更有紅點如蟲碎之狀者,熱毒熾盛也,宜小承氣湯下之。不退,再用大承氣湯攻之。

(八)紅色紫瘡舌 瘡在心肺經位者,乃時疫毒中心肺,或楊梅毒注心肺皆有之。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生石膏、黃連,不次急投,至瘡平則愈。

有滿舌明紅,並無他胎者,為絳色,心之本色也。舌絳而潤,為虛熱。絳而干,為實熱。絳而刺,為熱盛。絳而光,為陰液不足。絳而光燥裂,為陰液大傷。溫病、熱病、瘟疫及傷寒,邪熱內傳,三焦熏灼,心包先受熱蒸,則本臟之色見。治宜清心存陰化熱。

紅中兼有白胎者,更感非時之寒也。紅中夾兩條灰色者,濕熱兼挾寒食也。兼黑胎者,邪熱傳入足少陰也。兼黃黑有芒刺者,邪熱入腑也。有紫黑斑,或外症兼發斑者,心胃熱極也。起白泡點者,心肺熱灼也。若紅色柔嫩,望之似潤,而實燥乾者,數行汗下,津液告竭也,病多不治。

六曰紫色 紫見全舌,臟腑皆熱極也。見於舌之某部,即某經鬱熱也。傷寒邪化火者、中時疫者、內熱熏蒸者、誤服溫補者、酒食濕滯者皆有紫舌。有表裡實熱證,無虛寒證。若淡紫中夾別色,則亦有虛寒證。

如淡紫青筋舌,淡紫帶青而濕潤,又絆青黑筋者,乃寒邪直中陰經也,必身涼四肢厥冷、脈沉緩或沉弦,宜四逆湯、理中湯。小腹痛甚者,宜回陽救急湯。若舌不濕潤而乾枯,乃是實熱,宜涼劑。

如淡紫帶青舌,青紫無胎,多水滑潤而瘦小,為傷寒直中腎肝陰證,宜吳茱萸湯、四逆湯溫之。

有紫如熟豬肝色,上罩浮滑胎者,邪熱傳裡,表邪未淨也,既不可下,又不可表下並用,法宜清中以解外。若全紫光暗,並無浮胎者,陽極似陰也,多不可救,急下之,間有得生者。

有紫胎中心帶青,或灰黑,下症復急者,熱傷血分也,宜微下之。

余則酒後中寒及痰熱鬱久者,往往見紫色胎。

七曰藍色 藍者,綠與青碧相合,猶染色之三藍也。舌見藍色,而尚能生胎者,臟腑雖傷未甚,猶可醫治。若光藍無胎者,不論何脈,皆屬氣血極虧,勢必殞命。舊論泥於五行,謂金木相併,火土氣絕,不分有胎無胎,概云不治,亦管窺之見耳。

凡病,舌見藍光無胎者,不治。若藍色而有胎者,心肝肺脾胃為陽火內攻,熱傷氣分,以致經不行血也。其症有顛狂,大熱大渴、哭笑怒罵、捶胸驚怪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生石膏、黃連,急投則愈。

若孕婦舌見純藍者,胎死腹中也,宜下之。

若純藍舌,有藍色之紋也,在傷寒為胃氣衰,小柴胡去黃芩加炮姜。若因寒食結滯者,宜附子理中湯,或大建中湯急投。

有舌滑中見藍色胎者,肝臟本色也。邪熱傳入厥陰,陰液受傷,臟色外見。深而滿舌者,法在不治。

如微藍而不滿舌者,法宜平肝息風化毒。舊法主用薑桂。然邪熱鷗張,肝陰焦灼,逼其本臟之色外見,再用薑桂,是抱薪救火也。

瘟疫及濕溫、熱鬱不解,亦有此舌。感受不正之氣,蒸熱不解也。治宜芳香清泄。

濕痰、痰飲證,亦有舌滿滑膩中見藍色者,為陰邪化熱之候。法宜清化。

八曰黴醬色 黴醬色者,有黃赤兼黑之狀,乃臟腑本熱而夾有宿食也。凡內熱久郁者、挾食中暑者、挾食傷寒傳太陰者皆有之。

凡見此舌,不論何證何脈,皆屬裡證,無表證、虛寒證。舊論謂胎薄用桂枝湯加枳、橘、半夏,舌色厚為土邪剋水,鮮有得愈者。皆謬說也。

凡純黴醬色舌,為實熱蒸胃,為宿食困脾。傷寒傳陰、中暑燥煩、腹痛瀉利,或秘結、大遏大熱皆有此舌。不論老少、何病何脈,宜十全苦寒救補湯,連服則愈。

如全舌黴色,中有黃胎,實熱鬱積顯然可見,宜大承氣連服。舊說謂二陳加枳實、黃連,恐未必效也。

如中黴浮厚舌,宿食在中,郁久內熱,胃傷脾困也,或刮不淨而頃刻復生者,不論何證何脈,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分二劑(先大承氣,次三黃、白虎等藥),循環急服,則愈。舊說用枳實理中湯加薑、炒川連,此治寒實結胸者,與此舌不合。

察平人舌胎法

舌之有胎,猶地之有苔。地之苔,濕氣上泛而生;舌之胎,脾胃津液上潮而生。故胎或作苔。平人舌中,常有浮白苔一層。或浮黃苔一層。夏月濕土司令,苔每較厚而微黃,但不滿,不板滯。其脾胃濕熱素重者,往往終年有白厚苔,或舌中灰黃。至有病時,脾胃津液為邪所郁,或因瀉痢,脾胃氣陷,舌反無苔,或比平昔較薄。其胃腎津液不足者,舌多赤而無苔,或舌中有紅路一條,或舌尖、舌邊多紅點。此平人舌苔之大較也。

驗舌訣死證法

生死之訣於脈症者,四經垂訓(《內經》、《難經》、《金匱玉函經》、《脈經》),甚明且備矣。而佐以驗舌,則尤顯而易見也。故並撮其素所經驗者,附載於此,以為臨證之一助。

●舌如去膜豬腰子者危。

●舌如鏡面者危。此俗名鏡面胎。

●舌糙刺如砂皮而乾枯燥裂者危。

●舌斂束如荔子肉而絕無津液者危。

●舌如硃紅柿者危。

●舌如烘糕者危。

●舌本強直、轉動不活而語言春澀者危。

●舌卷短、痿軟、枯小者皆危。

●舌起白胎如雪花片者(脾冷而閉),不治。此俗名雪花胎。

●舌竟無胎,久病胃氣絕者,不治。

●舌因誤服苓、連而現出人字紋者,不治。

●舌卷而囊縮者,不治。

●舌淡灰轉黑,淡紫轉藍,邪毒攻心已甚,而傷腐脾胃者,不治。

●舌黑爛而頻欲齧,必爛至根而死。

●舌底乾燥,不拘苔色黃白,形如豆腐渣者,或如齧碎飯子者,皆死。此俗名飯花胎。

●舌與滿口生白衣如黴苔,或生糜點,胃體腐敗也,多死。

●舌乾晦枯痿而無神氣者,必死。

●舌絳無苔,乾枯紅長而有直紋透舌尖者,心氣內絕也,必死。

●舌燥苔黃,中黑通尖,下利臭水者,胃腸腐敗也,十不救一。

●舌色㿠白兼青,此中焦生氣已絕也,多死。若孕婦面舌俱青,母子俱死。

拯華、光華注:以上所列,皆垂死危候也。然有不必如此而死者,有即至如此,而灼見臟腑陰陽虛實,竭力挽回,則亦得生者。醫者既操活人神技,須存壽世婆心,即於百不一活之證,當作萬有一生之想,縱使修短有數、彭殤難齊,破格出奇,終於莫救,致招從旁浮議、同道中傷、病家歸咎,然而同心固然愧也。附綴數言,願與同道共勉之。

察目法

●兩目赤色,火證也,必兼舌燥口渴、六脈洪大有力(實熱證據)。宜犀角、連翹等清透之,陽毒三黃石膏湯表裡兼解之。若目赤顴紅、六脈沉細、手足指冷者(虛火證據),此少陰虛火上冒,假熱真寒也(虛陽上浮,無根之火)。六脈洪大,按之無力者(著眼)亦是。

●兩目黃色,此濕熱內盛,欲發黃也,必兼小便不利(熱瘀證據在此)、腹滿口渴、脈沉數。輕則茵陳五苓散,重則茵陳大黃湯。若目黃小便自利、大便黑(蓄血證據在此)、小腹硬滿而痛,屬蓄血,桃仁承氣湯下之。若目黃身冷、口不渴、脈沉細,屬陰黃,茵陳理中湯。

邵評:熱瘀下焦與蓄血下焦,其辨在小便不利為熱瘀,小便自利是蓄血。

●病人目眵多結者,肝膽火盛也,宜清之。

●病人目睛微定,暫時轉動者,痰也,宜加味導痰湯。痰去,目珠自然流動矣。

●病人眼胞上下黑者,痰也。

●病人目色清白寧靜者,多非火證,不可妄用寒涼。

●病人目不識人,陽明實證可治,少陰虛證難治。

●凡目昏不知人,或戴眼上視,或目瞪直視,或眼胞陷下,皆屬死證。

●傷寒必先觀兩目,目中不了了,尚為可治之候,直視則為不治之疾。故《經》云: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

●凡病至危,必察兩目。睛不和者,熱蒸腦系也。蓋腦為髓海,髓之精為瞳子,悍熱之氣入絡於腦,故睛不和而昏眩,甚或見鬼見怪。

●凡病目能識人者輕,睛昏不識人及目歪視、目縮小、目睛正圓,為神氣己去,多不治。惟直視、歪視、上視,移時即如常者,多因痰閉使然,又不可竟作不治論。

●目有眵有淚、精采內含者,為有神氣,凡病多吉。無眵無淚、白珠色藍、烏珠色滯、精采內奪及浮光外露者,皆為無神氣,凡病多凶。

●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凡病皆危。

●燥病則目光炯炯,濕病則目多昏蒙。燥甚則目無淚而乾澀,濕甚則目珠黃而眥爛,或眼胞腫如臥蠶。

●陽明腑實,則譫語,妄有所見。熱入血室,血耗陰傷,晝日明瞭,夜則低聲自語,如見鬼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