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經成於東漢,歷今年數久遠,且經叔和更次,故字畫差訛,章句錯簡,不一而足,皆遵先哲釐正。

二、辨脈法、平脈法、可汗吐下、不可汗吐下及序例諸條,皆系叔和偽語,另駁正於後。

三、《內經》天元紀七篇,論六淫之邪,本為傷寒而作,但卷帙浩繁,不能盡注。茲特注《難經·五十八難》一篇,《素問·熱病論》一篇於卷首,以證南陽傷寒原文暨叔和之謬。

四、傷寒傳經,惟火性急速,一日一經。其風寒濕,則不拘定日期,亦不定傳陽明,大約以類相傳。故風症多傳少陽、厥陰,濕症多傳三陰。世俗所論傳本巡經、越經、表裡、誤下、得度、入陰、入陽之說,概皆刪正。

五、傷寒傳足不傳手者,本之天元機上下相召之義。《內經》云: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又曰:應天之氣,動而不息。蓋三陰三陽者,足六經也。足經屬地,六氣屬天。地受天邪而成外感,動而不息,故六經傳變也。

六、傷寒歸府症,惟陽明經風熱之症有之。蓋火炎土燥,而為萬物所歸也。世俗不辨陰陽,以濕症為太陽[府]症,此成氏之謬也。遵原本釐正。

七、桃仁承氣,陶氏增入桂枝,諸方增入分兩,一遵原本釐正。

八、傷寒壞病,陽明、太陰、少陰不成者,以脾胃腎為先後天也。

九、風熱結胸,太陽經成於下早,在太陰、厥陰,皆因濕症,不由下而成,不可一例施治。

十、風寒濕熱,有陽盛陰盛之分,治法迥[別]。即誤下變症,陽盛成結胸,陰盛成痞,不可渾同施治。

十一、方中分兩:漢之升,今之一盞;一銖,今之一分三釐八毫;一兩,今之三錢三分;一字,貳分五釐;一錢匕,以錢大一匙挑藥也。

十二、傷寒註疏,不下百部。成無己外,即如近日方中行、喻嘉言、程郊倩、張路玉、周禹載等,雖皆言叔和差謬,然陽駁陰奉,總因寒字不明。是言經耳,余萬不得已,故輯是編。

十三、聖經深邃,蠡測誠難。如有後之君子,因是更加駁正,一字之師,球亦受教不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