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曰:郡邑之醫,以藥為政者,九十其徒;以針為政者,百難一二。然皆朝夕由之,而不察其所以然者也。今欲善與人同,莫若因其所明以通之。以藥明針,亦一道也。於是作「旁通集」。

針藥無二致一

藥有汗、有吐、有下、有溫、有涼、有補,針亦能汗、能吐、能下、能溫、能涼、能補。今須頓悟得破針理藥理,何物使之若此,又何以更無二致,方入妙境。

針藥兼有二

藥有氣有味,有厚有薄,有升有降,有陰有陽,有入肝、入心、入脾、入肺、入腎之殊,為木、為火、為土、為金、為水之異。針有浮有沉,有疾有徐,有動有靜,有進有退,有刺皮、刺脈、刺肉、刺筋、刺骨之殊,取井、取滎、取俞、取經、取合之異。針藥二途、理無二致。

針藥正治三

用藥之道,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治之正也。用針之道,正經自病則巨刺,正經不病則繆刺,亦治之正也。

針藥並因於病四

藥有輕劑、重劑、平劑、調劑,因病而為之輕重也;針有巨刺、繆刺、微刺、分刺,亦因病而為之淺深也。

針藥短長五

藥類始於《神農本經》,蓋三百六十五種,延至於今時《本草》所載,通計一千八百九十二種,藥何繁也。至於針,則九者而已,針何寡也。然有窮年積歲,飲藥無功者,一遇針家施治,危者立安,臥者立起,跛者立行,是藥之多,不如針之寡也。然針不難瀉實,而難補虛,一遇尫羸,非飲之甘藥不可。是針之補,不如藥之長也。上工以神良自期,必兩者通明而時出之,始為全技。

兩不精良六

古昔良工,率針藥並神,故名高一世。末世持針者不知針,用藥者不知藥,不能不為之太息。有如針家不明經之陰陽奇正,往來逆順,穴之八法五門,四根三結,法之補瀉迎隨,疾徐進退,吾不知其何以為針。藥家不審六經所宜,五臟所入,與夫升降浮沉、寒熱溫平、良毒之性,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反正類從之理,吾不知其何以為藥。如是而欲治病,病何賴焉?

上古用針曲盡其妙七

病邪甚者,主以重劑,酌以大方;病邪微者,以平劑調之,藥之正也。八法每以四針為主,以進退疾徐為輕重,亦針之正也。上古於輕邪小疾,用針猶有曲盡之妙。曰: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針於病所,鑱針者,頭大末銳,令無深入而陽氣出也;病在分肉間者,取以圓針,圓針者,筒身圓末,其鋒如卵,以瀉肉分之氣,令不得傷肌肉也;病在脈,少氣,當補之以鍉針,鍉針者,身大末圓,如黍米之銳,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使邪氣獨出,針於井滎合俞也。上古以此三針,刺微邪小疾,曲盡其妙者也。學者潛心體念,自然有得,義與輕調緩淡之劑,殊途共轍。

作用相符八

藥有單方,一藥而主一病也。針有特刺,一穴而主一病也。用藥寒之而不寒,則飲之寒水。用針刺熱病者,亦先飲以寒水。用藥溫之而不熱,則用烏附;用針者亦有燔針灼艾。針之與藥,作用相符如此。

針藥治同九

藥家熱者寒之,寒者熱之,實者瀉之,虛者補之,陷下者升之。針家熱則疾之,寒則留之,實則迎之,虛則隨之,陷下則灸之。針藥異途,治則同也。

針藥自然之理十

藥之升陽者皆汗,沉陰者皆下,甘溫者皆和,苦者皆湧泄,淡者皆滲利,辛者皆散,酸者皆收,咸者皆潤,自然之理也。刺家補太陽、陽明則汗,瀉陽明、太陰則下,調少陽、厥陰則和,補陰維則湧逆,瀉陰蹻則滲泄,搖動皆散,靜留皆收,引而致之皆潤,亦自然之理也。

針藥猶兵十一

藥有小方不足以去病,故立重方。重方者,二方、三方合而一之也,此猶合從連衡,用眾之兵也。針有特刺不足以去病,故主群刺。群刺者,原、別、根、結,合而刺之也。此猶守郊關,嚴險隘,窮搜大索之兵也。

針藥勿過十二

藥有盡劑而病方去者,盡劑可也。有飲藥未半而病已者,不必盡劑可也。針有盡法而病方去者,盡法可也。有小施針法而病即已者,不必盡法可也。蓋藥之過劑,針之過法,皆足以損人也。

針藥再施十三

用藥病已,未久而復病者,再投之藥;用針病已,未久而復病者,再施之針。

戒實實虛虛十四

《傷寒例》云: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乃亡。用藥者之戒重實重虛也。五臟之氣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五臟之氣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如此而死者,醫殺之耳。用針者之戒實實虛虛也。

救實實虛虛十五

陽盛謬用桂枝者,急救以黃連解毒;陰盛謬用承氣者,急救以附子理中。五臟之氣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臟之氣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是謂重逆。重逆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凡此救死之方,急施則生,緩之則死,針藥之所同也。

針藥審氣十六

用藥審氣,辛熱、辛溫、辛涼,氣之殊也。氣類千端,不出三品,藥家必審而用之。用針審氣,經氣、邪氣、穀氣,氣之殊也。病態千端,候氣施治,不出此三者,針家必審而調之。

針藥保元十七

用藥以元氣為重,不可損傷,故峻厲之品不輕用,恐傷元氣也。用針亦以元神為重,不可輕壞,五臟之俞不刺,恐傷元神也。

奉天時十八

春宜吐,夏宜汗,秋宜下,藥之奉天時也。春亟治絡俞,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腑,冬則閉藏,用藥而少針石,針之奉天時也。

修人事十九

飲藥者必遠酒遠色,去勞去怒,去厚味,所以修人事也。已刺者必勿內勿醉,勿勞勿怒,勿飢勿飽,亦所以修人事也。

針藥調劑二十

藥有剛有柔,剛劑佐之以柔,柔劑佐之以剛,剛柔相濟,氣血兼調者,藥之正也。刺有陰有陽,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者宜決之,氣虛者宜掣引之,皆氣血兼調之意也。

以氣為主二十一

用藥以氣為主,曰益氣、曰正氣、曰流氣、曰清氣、曰化氣、曰降氣,紛紛以氣名湯者,氣能統血,氣治而血亦治也。用針者亦以氣為主,曰候氣、曰見氣、曰引氣、曰致氣、曰行氣,諄諄以氣立法者,氣能運血,氣和而血亦和也。故胃氣絕者,藥亦無功;候氣不至者,針亦無所用也。

針藥所長二十二

敗血積於腸胃,留於血室,血病於內者也,必攻而去之,藥之所長,針不得而先之也。敗血畜於經隧,結於諸絡,血病於外者也,必刺而去之,針之所長,藥不得而先之也。里有敗血,用藥者必佐以辛溫;表有敗血,用針者必佐以熨烙,理一也。敗血得寒則凝,得熱則散故也。

六經八法二十三

用藥治病,必分六經者,祖述仲景也。知之者取效甚捷,如能隨症體驗,敬慎勿失,則千人之傑也。用針治病,率由八法者,祖述漢卿也。奉之者立見神功,又能隨證察理,不落闇昧,則萬夫之雄也。

主脾胃重升陽二十四

東垣用藥,以脾胃為主。俗醫但知其補益中氣,而不知其妙於升陽。其用升柴羌防等諸風藥者,升清陽之氣於地中也。蓋天地之氣一升,則萬物皆生;天地之氣一降,則萬物皆殂。此其用升陽諸品深意也。故升陽益胃、升陽和中、升陽除濕、升陽散火、升陽舉經、升陽調經、升陽益血,無往而非升陽云者,得升生之妙旨也。刺家用針,亦以脾胃為主,而重於升陽。曰:下手處,認水土作根基。水,腎也,土,脾胃也,作根基,亦為主也。曰:從陰引陽。曰:當補之時,從衛取氣。曰:秋冬各致一陽。曰:陷下則灸之。是皆升陽之旨,先東垣而符者也。

針藥方宜二十五

丹溪用藥,多以滋陰制火去濕為主。滋陰制火,如二母、二冬、三黃、四物、龍薈、虎潛,補天益腎之類,謂滋陰則火自降也。去濕加二陳、二妙、四君、五苓,省風除濕之品,皆其日用常施之劑,非其偏也。謂東南卑濕之區,濕熱為病,十居八九,方之所宜也。刺家用針亦有方宜,經曰: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其民食魚而嗜咸,魚者使人熱中,咸者勝血,故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砭石。南方者,天之所長養,陽之所盛,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腐,故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是皆地勢使然,方之所宜一也。

明熱俞五十九穴二十六

劉完素用藥,以火熱立論,其主通聖散一方,以治風熱,甚為周匝無間。方內用防風、麻黃以解表,風熱之皮膚者,得之由汗而泄;用荊芥、薄荷以清上,風熱之在巔頂者,得之由鼻而泄;大黃、芒硝,通利藥也,風熱之在腸胃者,得之由後而泄;滑石、梔子,水道藥也,風熱之在決瀆者,得之由溺而泄;熱淫於膈,肺胃受邪,石膏、桔梗,清肺胃也;而連翹、黃芩,又所以卻諸經之遊火;熱傷於血,陰臟失榮,川芎、歸、芍,益陰血也;而甘草、白朮,又所以和胃氣而調中。人知劉守真長於治熱如此,而不知其得之《素問》熱病五十九刺者深也。《刺熱論》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大杼、膺俞、缺盆、風門,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衝、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上古刺熱病之方,如此周悉,劉守真立通聖散一方,實與五十九刺爭美,無亦私淑其旨而得之深乎?不然,何若符節之相契也。

明水俞五十七穴二十七

《內經·水論》云: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後世用藥治之,有主脾胃者,則用健脾分水之品。又審其為陰水者,主行水溫經之品。審其為陽水者,主行水清熱之品,此治水之正傳也。正治不愈,鮮不束手待斃矣!《內經》治水五十七穴論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水之所從出入也。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水氣之所留也。伏兔上列於少腹者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衝。凡五十七穴,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客也。刺家群五十七刺而刺之,則水出而經氣大泄,亦必九十不救。良工主以灼艾,則陰水雖凝結,猶得麗日東風,宇宙暄和,無不泰之物矣。

藥有炮炙針有作用二十八

明醫治病,必主官方。方必君臣佐使,藥必精良炮炙。欲其入血,則炮以酒;其行痰,則炮以姜;欲其入肝,則炮以醋;欲其入腎,則炮以鹽,此一定之法也。刺家定其經穴,則官方也;穴有陰陽配合,則君臣佐使也;穴得其正,則精良也;刺合於法,則炮炙也。故循捫以攝氣,彈怒以致血,爪下以取榮,伸提以及衛,皆作用之法也。針之有作用,猶藥之有炮炙也。不知作用者,用生藥之醫也。穴失其正者,藥未精良也。不知陰陽配合者,方之無君臣佐使也。

作用同方二十九

動、退、空、歇、迎、奪、右,皆瀉也,猶方之青龍、白虎、陷胸、承氣,有瀉而無補也。推、納、進、搓、隨、濟、左,皆補也,猶方之益氣、養榮、八珍、十全,有補而無瀉也。訓義在《標幽賦》中。

針藥陰陽反佐三十

仲景白通湯,回陽之藥也。以人尿、豬膽汁與姜附同方者,用之反佐,與陰氣相求,而成回陽之功也。刺寒厥者二陽一陰,亦此意也。河間桂苓甘露飲,治暑之劑也。以桂心與三石、四苓同方者,用之反佐,與陽氣相求,而成清暑之功也,刺熱厥者二陰一陽,亦此意也。

針藥有序三十一

張長沙治傷寒,必先治其表,然後治其里。李明之治內傷,必先化其滯,然後補其中。瘍醫治瘡毒,必先去其腐,然後生其新,必先潰其膿,然後補其氣。若失其先後之宜,不惟治之無功,害且隨之矣。刺家亦有先後之序,陽先病者先刺其陽,陰先病者先刺其陰,失其先後之宜,亦無功而有害。慎之慎之!

針藥不治三十二

善藥者,必察病人形氣色脈,而後用藥。藥當病情而不驗者,脾胃氣絕,而藥不為之運化也。善針者,亦必察病人形氣色脈,而後下針。針當病情而無功者,經氣敗絕,而候之不至也,均之不治之疾也。

針藥待時已病三十三

藥有一劑知,二劑已者,新病也,外感有餘之邪也。有以歲月見功者,虛邪也,內生不足之疾也。針之所長,亦長於有餘之實邪耳。至於臟氣不足,亦必飲以甘藥,待時而已可也。

不知醫三十四

世人飲藥百劑,不見寸功,而猶飲藥不已者,喻之飲藥者眾也。有一人喻之針有神功,必縮頸吐舌者十九,此由知針者寡,又耳目未嘗與神良之徒相習也。以丹溪之賢,不遠千里而訪東垣,適東垣物故,錄東垣手集之書而歸,但採其方藥辨論,而盡棄其用針。此猶學仲尼者,得其一體,以為至足耳。或以大成之醫譽丹溪,非惟不知丹溪,抑亦不知醫也。

因病制宜三十五

以藥取汗者,必擁覆其身,以藥主吐者,必堅束其腹。上體病者,後食而藥;下體病者,先食而藥;膚病者,晝服;骨病者,夜服;皆因病而制宜也。針家刺熱病者,如手探湯,疾也;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留也;刺虛者刺其去,刺實者刺其來;刺上關者㰦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㰦;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內關者伸不能屈;病高而內者取之陰陵泉,病高而外者取之陽陵泉;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亦因病而制宜也。

針藥不可為三十六

仲景不治兩感之傷寒,非短於藥也。醫和不驅二豎於膏肓,非短於針也。病在不可為,即針藥神良,亦無可恃也。三仁不能以存殷,二義不能以匡漢,皆是物也。

針藥可為三十七

盧扁刺維會,而起虢太子之屍厥;華佗刮肢骨,而療關壯穆之鏃毒。針藥固神良,而事機亦可為也。

藥審三因三十八

言用藥治病,必詳審病之三因。三因者,外因、內因、不內外因也。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傷人為外因;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致病為內因;跌撲損傷、瘤氣、結核、癰腫為不內外因。用藥者必詳審何因為病而施治也。

針惟揆一三十九

針惟揆一者,不問風,不問寒,不問暑、濕、燥、火、七情、內傷、跌撲、瘤核、癰腫等因,只問病在何經,察其寒、熱、虛、實而施針治,在乎明陰陽、順逆、補瀉而已。今以揆一之法明著於後,示人以八法為宗,如軌如型,如章如程,的鵠一途,左右逢原,無難起之疾矣。

揆八法(一)四十

藥家有問病發藥者,刺家問病施針,亦其事也。有如病人脊強反折,奇經督脈為病也。病人頭如破,目似脫,項如拔,脊如僵,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腨似裂,足小指不用,目黃淚出,鼽血身熱,足太陽膀胱經受病也。病人陰緩而陽急,奇經陽蹻為病也。病人嗌痛頷腫,不可回顧,肩似拔,臑肘似折,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皆痛,手小指不用,手太陽小腸經受病也。此四經受病,不問風寒暑濕燥火,雜揉相協,揆之八法,宜刺後谿、申脈。以後溪二穴,手太陽所發,通乎督脈;申脈二穴,足太陽所發,通乎陽蹻。四穴並刺,上下交通,四經之所過者,無不去之疾。吾嘗例之於麻黃、桂枝、葛根、青龍,信不虛矣。

揆八法(二)四十一

有如病人腰腹縱,溶溶如囊水之狀,若坐水中,奇經帶脈受病也。病人口苦耳聾,脅痛不能轉側,寒熱往來,善太息,面微塵,體無膏澤,頭痛,耳前後痛,目銳眥痛,缺盆中腫痛,腋下腫,馬刀夾癭,汗出振寒,胸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足小指次指不用,此足少陽膽經受病也。病人溶溶不能自收持,為病苦寒熱,奇經陽維為病也。病人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痹,汗出,目銳眥痛,頰痛,目後肩臑肘臂皆痛,手小指次指不用,此手少陽三焦經受病也。此四經受病,不拘六氣雜揉,協邪為患,揆之八法,宜刺臨泣、外關。以臨泣二穴,足少陽所發,通乎帶脈;外關二穴,手少陽所發,通乎陽維。四穴並刺,表裡皆和,四經之所屬者,宜無留疾。吾嘗例之三化、雙解、大小柴胡、通聖、溫膽諸方,信非謬矣。

揆八法(三)四十二

有如病人氣逆而裡急,此奇經衝脈為病也。病人舌本強痛,食嘔不下,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不能動搖,煩心,心下急痛,便溏,瘕泄,水閉,黃疸,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足大指不用,此足太陰脾經受病也。病人洒洒然振寒,善伸數欠,顏黑,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聲則惕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牖而處,甚則欲升高而歌,棄衣而走,賁響腹脹,狂瘧溫淫,汗出,鼽衄,口喎唇胗,頸腫喉痹,大腹水腫,膝髕腫痛,膺、乳、氣街、股、伏兔、胻外廉、足跗上皆痛,足中指不用,氣盛則身以前皆熱,消穀善飢,溺色黃,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寒則脹滿,此足陽明胃經受病也。病人悵然失志,善心痛,奇經陰維為病也。病人手心熱,臂肘攣急,腋腫,甚則胸脅支滿,心中澹澹大動,面赤,目黃,喜笑不休,煩心,心痛,此手厥陰心主受病也。此五經受病,不拘六氣七情,揆之八法,宜刺公孫、內關。以公孫二穴,足太陰所發,通乎衝脈,絡足陽明;內關二穴,手厥陰所發,通乎陰維。四穴並刺,針氣一行之後,三焦快然,凡五經之病,無不除治。吾嘗例之瀉心、涼膈、大小陷胸、調胃承氣諸方者,以驗之者素也。

揆八法(四)四十三

有如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皆奇經任脈為病也。病人肺作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上氣喘渴,煩心胸滿,臑臂內前廉痛,掌中熱,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黃變,卒遺失,此手太陰肺經受病也。病人陽緩而陰急,奇經陰蹻為病也。病人飢不欲食,面如漆紫,咳吐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䀮䀮如無所見,心如懸若飢,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口苦舌乾咽腫,上氣嗌痛,煩心,心痛,黃疸,腸癖,脊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此足少陰受病也。凡此四經受病,不拘外感諸邪,內傷六慾,揆之八法,宜刺列缺、照海。以列缺二穴,手太陰所發,通於任脈;照海二穴,足少陰所發,通於陰蹻。四穴並刺,針氣一行之後,四經所歷之處,病無不去,氣無不和,吾嘗例之三黃、二母、犀薄甘桔諸方者,以驗之者非一日也。

八法內訓四十四

以上八法,主治新病、實邪、陽邪,下針宜瀉,效亦立見。有不應者,加之循攝爪切,反復搓捻提按,病去而後出針。久病、虛邪、陰邪,下針宜補。有不應者,加以熨烙、燔針、灼艾,可以收全功。《經》曰: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正此之謂。

八法外訓四十五

按八法八穴者,以其通乎奇經八脈也。在手部不及陽明大腸經及少陰心經;在足部不及厥陰肝經者,非缺也。列缺本絡手陽明,心主猶之乎心,又肝腎之邪同一治,皆不及之及也。

附:修《金針賦》

東垣著《內外傷辯》,救認證之謬也;丹溪作《局方發揮》,救用方之失也;昆慮針之敝於末世久矣,乃仿二賢之救失,修《金針賦》如下方。

金針賦(共二十四條)一

賦云: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腹而胸走手。逆之者為瀉,為迎;順之者為補,為隨。

候氣議二

男子之氣,早在上而晚在下,取之必明其理;女子之氣,早在下而晚在上,用之貴及其時。午前為早,為陽;午後為晚,為陰。男女上下,平腰分之。

(此亦無根之言,不必拘此。)

裁賦下針法三

下針之法,先須循攝孔穴,以左手大指爪甲按而重切之,次以右手食指彈二三十下,令穴間赤起,經所謂「彈而怒之」是也。次令咳嗽一聲,以口內溫針,隨咳而下,徐徐捻入,初至皮部,名曰天才,少停進針;刺至肉分,名曰人才,又停進針;刺之筋骨之間名曰地才,就當捻轉,又停良久,退針至人才之分,待氣沉緊,倒針朝病,進退往來,疾除左右,因病而施。

針知四

氣速效速,氣遲效遲,死生貴賤,針下皆知。賤者硬而貴者脆,生者澀而死者虛,氣之不至,必死無疑。

淺深五

法在淺則用淺,法在深則用深。

賦傳補瀉議六

賦云:補瀉之法,妙在呼吸手指。男子者,大指進前左轉,呼之為補,退後右轉,吸之為瀉,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女子者,大指退後右轉,吸之為補,進前左轉,呼之為瀉,插針為熱,提針為寒。左與右有異,胸與背不同,午前者如此,午後者反之。

嗟夫!補瀉之法,經有隨濟迎奪,推納動伸之論,至善至當。獨奈何男子者大指進前左轉為補,退後右轉為瀉?提針何以為熱?插針何以為寒?男女何以各異?左右何以相殊?胸背何以更別?早暮何以背馳?不知男女無二道,左右無二理,胸背無二因,早暮無二法。假令謬妄者曰:人參補男而瀉女,巴豆瀉左而補右,芩連涼胸而熱背,桂附朝溫而暮寒,不知人亦信之乎?針學不明,何以異此。

賦傳左捻氣上右捻氣下議七

賦云:欲氣上行,將針左捻;欲氣下行,將針右捻。

不知此法施之於左乎?施之於右乎?左右胸背,男女早暮,亦復相異乎?借曰相異,則與前法亂矣!借曰無異,則與前說悖矣!起賦者於九原,不知何以應我?

使氣八

按之在前,使氣在後;按之在後,使氣在前。

(此妙。)

補瀉九

補者,一退三飛,真氣自歸;瀉者,一飛三退,邪氣自避。

(三飛,三進氣也。)

不足有餘十

補則補其不足;瀉則瀉其有餘。有餘者,為腫、為痛,曰實;不足者,為癢、為麻,曰虛。

通經接氣十一

賦云:關節阻澀,氣不過者,以龍虎龜鳳通經接氣之法,驅而運之,仍以循攝爪切,無不應矣。

飛經走氣四法議十二

賦云:若夫過關過節,催運經氣,用飛經走氣之法。一曰青龍擺尾,如扶船舵,不進不退,一左一右,慢慢撥動。二曰白虎搖頭,似手搖鈴,進方退圓,兼之左右,搖而振之。三曰蒼龜探穴,如入土之象,一進三退,鑽剔四方。四曰赤鳳迎源,展翅之儀,入針至地,提針至天,候針自搖,復進其元,上下左右,四圍飛旋。

此四法之說,不出《素問》「搖大其道」一句,謂搖大孔穴之道,今病邪出之易耳。令謂用之飛經走氣,謬矣!蓋由搖泄孔穴,經氣大虛,為麻為癢,隨經而見,遂以為飛經走氣耳。且經氣流行,無一息之停,特為病邪作實,滯塞不通,因而為患。針家搖大其道,泄去病邪,通其滯塞,稍覺麻酸,或隨經而汗,則經氣復通,而四體康矣。其實,經何嘗飛,氣何嘗走耶?故謂之通經接氣則當,謂之飛經走氣則愚。其循攝爪切,皆所以散沉痼之邪。以病邪久留關節,故以指循環其間,按攝其上,爪搔其經,切掐其陷,所以竭其匿伏之邪,兵家搜山窮穴之技也。

出針十三

出針之法:病勢既退,針氣微松;病未退者,針氣如根,推之不動,轉之不移,皆為邪氣吸拔其針,乃真氣未至,不可出之。出之其病即復,再須補瀉,停以待之,直候微松,方可出針豆許,搖而停之。補者吸之去疾,其穴急捫。瀉者呼之去徐,其穴不閉。故曰:下針貴遲,太急傷血;出針貴緩,太急傷氣。

八訣訓義十四

一曰燒山火,治頑麻冷痹,先淺後深,用九陽而三進三退,慢提緊按,熱至緊閉,插針除寒之有準。

謂之燒山火者,回陽之針方也。其義何以明之?蓋頑麻,虛也;冷痹,寒也。先淺後深,推而納之,補之類也。九,陽數也,用九陽而三進三退。針之搓捻者疾也,疾則生熱,喻之鑽燧,急則生火也。慢提緊按,有鼓橐之象,有如針下生熱,則所鼓者,如大塊之鼓薰風,四大皆熱,故曰燒山火。然此施之氣血未敗之夫則宜;如尫羸氣弱者,不若投以甘劑,繼之灼艾,為萬全也。

次(二)十五

二曰透天涼,治肌熱骨蒸,先深後淺,用六陰而三出三入,緊提慢按,徐徐舉針,退熱可憑,皆細細搓之,去病準繩。

謂之透天涼者,生陰之針方也。其義何以明之?蓋肌熱,陽勝也。骨蒸,陽邪乘虛至骨而蒸也。先深後淺,引而出之,瀉之類也。六,陰數也,用六陰而三出三入,針之搓捻者徐也,徐則生和,喻之揚湯,徐能止沸也,緊提慢按,亦鼓橐之象。有如針下清和,則所鼓者,如大塊之鼓清風,四大皆清,故曰透天涼。然必徐徐細細者,欲和而不欲躁急也。此施之外邪致病者尤驗,若內生虛熱,當必佐以益陰之劑為宜也。

次(三)十六

三曰陽中隱陰,先寒後熱,淺而深之,以九六之法,則先補後瀉也。

陽中隱陰,以法言也。邪氣先並於里,則先寒;後並於表,則後熱。淺而深之,由淺入深,補之類也。先九後六,先補後瀉,自釋其文也。

次(四)十七

四曰陰中隱陽,先熱後寒,深而淺之,以六九之方,則先瀉後補也。

陰中隱陽,以法言也。邪氣並於表,則先熱;後並於里,則後寒。深而淺之,由深出淺,瀉之類也。先六後九,先瀉後補,自解其義也。

並結十八

補者直須熱至,瀉者務待寒侵。猶如搓線,慢慢轉針,法宜淺則用淺,法宜深則用深。二者不可兼而紊之也。

次(五)十九

五曰子午搗臼,水蠱膈氣,落穴之後,調氣均勻,針行上下,九入六出,左右轉之,千遭自平。

子午搗臼,以法言也。陽生於子,陰生於午,丹家用此二時,搗和藥物於窩臼之中,欲諸品調勻,法以千杵為率。水蠱膈氣,陰陽愆和之所致也。用針落穴之後,調攝陰陽二氣,使之均勻。針之所行於上下者,九入六出,左右轉之千遭,則氣血均調,如子午搗臼,調勻藥物,於水蠱膈氣乎何有?

次(六)二十

六日進氣之訣,腰背肘膝痛,渾身走注疼,刺九分,行九補,臥針五七吸,待氣上下,亦可龍虎交戰,左捻九而右捻六,是亦住痛之針。

進氣,進陽氣也。走注疼痛,陰邪壅塞為患也。動者為陽,故無問左與右,九與六,皆可以住痛移疼,喻之風波摧蕩,無問東與西,雨與暘,皆足以沖壅去塞也。

次(七)二十一

七曰留氣之訣,痃癖癥瘕,刺七分,用純陽,然後乃直插針,氣來深刺,提針再停。

留氣,留陽氣也。痃癖癥瘕,陰寒所凝,故聚陽氣以勝之,亦東風解凍之意。

次(八)二十二

入曰抽添之訣,癱瘓瘡癩,取其要穴,使九陽得氣,提按搜尋,大要運氣周遍,扶針直插,復向下納,回陽倒陰。

丹家有抽添之說,謂抽減其魄,添增其神,漸次成丹也。此欲針氣回陽倒陰,漸次就安,因以名訣。

並結二十三

指下玄微,胸中活法,一有未應,反復再施。

久患偏枯通經接氣定息寸數議二十四

賦云:久患偏枯,通經接氣之法,已有定息寸數。手足三陽,上九而下十四,過經四寸;手足三陰,上七而下十二,過經五寸。

夫久患偏枯,虛寒證也。先宜以甘藥溫補,然後施針。通其經脈,接續正氣,病可使痊。今言在手足三陽經,上身者須候九息,下身者須候十四息,而經氣通行,可過四寸;在手足三陰經,上身者須候七息,下身者須候十二息,可過經五寸。然此說前古未有,又無至理可根,謂之杜撰可也。蓋人稟陰陽太少之氣不等,有針方落穴,不待旋轉而氣即行,病即去者;有納針之後,百搓千捻,竭其手法,而氣方行,病方去者;有出針之後,經氣始行,病始去者。良以陰陽、太少、虛實不同,故令功驗亦早暮不等。《靈樞》之論昭昭也。惡用杜撰穿鑿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