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杜道坚 撰

自然篇

一、自然之道的阐释

旧注:至道鸿洞,为万物母,橐钥翕施,无有涘崖,是曰自然。盖道之绝传,不知而然,亦非不然,万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无所因寄,故曰自然也。

老子曰:“清虚者,天之明也;无为者,治之常也。”

旧注:夫虚中有灵,暗中有明,孰能见之?与道同也。无为自治,万物皆成也。

去恩惠,舍圣智,外贤能,废仁义,灭事故,弃佞辩,禁奸伪,即贤不肖者齐于道矣。

旧注:去此七者,即贤无所尚,愚无所愧,鸿洞大道,归复自然也。

静即同虚,即通至德,无为万物皆容。虚静之道,天长地久,神微周盈于物无宰。

旧注:心既虚矣,无所不通;德既充矣,无所不容。故能神用而无主,周行而不殆焉。

十二月运行,周而复始。

旧注:谓十二月转轮无穷,终而复始,天之道也。

金木水火土,其势相害,其道相待。

旧注:五运相推,一王一衰,寒暑递迁,进退有时,生杀有道,不失其宜。

故至寒伤物,无寒不可;至暑伤物,无暑不可。故可与不可皆是,是以大道无所不可,可在于其理,见可不趋,见不可不去,可与不可相为左右,相为表里。

旧注:寒暑代谢,此天地之道也;礼教刑罚,圣人之法也。然寒暑虽酷,不可无也;时顺即何伤,刑罚虽惨,不可废也。理当即非害,见可即行,不可即止。

凡事之要,必从一始,时为之纪,自古及今,未尝变易,谓之天理。

旧注:一者,道之子,君之柄。古今虽异,动用未殊,如轴运毂,以内制外,轮转无穷,与天始终。

上执大明,下用其光,道生万物,理于阴阳,化为四时,分为五行,各得其所,与时往来,法度有常,下及无能,上道不倾,群臣一意,天地之道,无为而备,无求而得,是以知其无为而有益也。

旧注:天垂象以明照四方,君立法以临制天下,蛰虫昭苏,黎庶怙惠,阴阳不差,万物有常,自非无为,不能有益于国。昔尧治天下而修身也。

老子曰:“朴至大者无形状,道至大者无度量。故天圆不中规,地方不中矩,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道在其中而莫知其所,故其见不远者,不可与言大,其知不博者,不可与论至。夫禀道与物通者,无以相非。”

旧注:道德至大无形状,天地至广无度量,近在毫发之间而莫见,远则宇宙之内而难测,自非博达通物者,莫能明至道之原,究是非之境也。

故三皇五帝,法籍殊方,其得民心一也。

旧注:制法虽殊,敬民一也。

若夫规矩勾绳,巧之具也,而非所以为巧也。故无弦虽师文不能成其曲,徒弦即不能独悲,故弦悲之具也,非所以为悲也。

旧注:夫万物虽曰自然,皆有回假,不能独运,其犹勾绳者,巧之制也,而非巧也,妙在于人,无弦即不宜,弦器者,悲之具也,而非悲也,无弦则不悲也。

至于神和游于心手之间,放意写神,论变而形于弦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于父,此不传之道也。

旧注:师文弹琴,注指钩弦,写神放意,游心手之间,和阴阳之候,遂使变律,四时气感,万物至于父子虽亲,不能传者,妙之极矣,此亦说道不可传受也。

故肃者,形之君也;而寂寞者,音之主也。

旧注:肃,静也。故静中生形,以静为君;寂中有音,以寞为主。

老子曰:“天地之道,以德为主,道为之命,物以自正,至微甚内,不以事贵,故不待功而立,不以位为尊,不待名而显,不须礼而庄,不用兵而强。”

旧注:道生为命,德畜为主,人能调摄神气,正性命,内保精炁,外弃烦累,何须名位而自尊,不待兵甲而人不非也。

故道立而不教,明照而不察。道立而不教者,不夺人能也;明照而不察者,不害其事也。

旧注:道存则教遗,明极则无察,然后能任所冒事,无有害。

夫教道者,逆于德,害于物,故阴阳四时,金木水火土,同道而异理,万物同情而异形,知者不相教,能者不相受,故圣人立法,以道民之心,各使自然,故生者无德也,死者无怨也【案:明刊本此二句无二 “也” 字】。

旧注:夫逆德者,谓德衰而教兴,容物者,谓先损而后益,且五行异性,万物殊形,由教有本末,人有贤愚,圣人垂法制教,开导愚蒙,使智者相授,能者不隐,各尽其分,归乎自然,生不矜其德,死不怨乎天。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旧注:天地生万物,圣人养百姓,岂有心于物,有私于人哉?一以观之,有同刍狗。

夫慈爱仁义,近狭之道也,狭者入大而迷,近者行远而惑,圣人之道,入大不迷,行远不惑,常虚自守,可以为极,是谓天德。

旧注:道德玄微,仁义近狭,中庸登小径,以致迷上圣,陟通衢而无滞,自非灵府恒明,安能与天为极。

老子曰:“圣人天覆地载,日月照临,阴阳四时,化怀万物,而不同,无故无新,无疏无亲。”

旧注:此圣人之德也,覆载若天地,照临如日月,转轮如四时,殊俗异类,草木昆虫,莫不安其居,遂其性,岂有新故,疏亲于其间者哉?

故能法天者,天不一时,地不一财,人不一事,故绪业多端,趋行多方。

旧注:言天以一时,则不能成岁,地以一财,则用之有极,人以一能,未足为贵也。

故用兵者,或轻或重,或贪或廉,四者相反,不可一也。

旧注:各趋所利,故不一。

轻者欲发,重者欲止,贪者欲取,廉者不利非其有也。

旧注:夫兵众者,心欲一,今重者欲止,轻者欲发,各趋其便,是不一也。不一则遇敌而败,但量其才力,均轻重而使之,则无往不克。

故勇者可令进斗,不可令持坚;重者可令固守,不可令陵敌;贪者可令攻取,不可令分财;廉者可令守分,不可令进取;信者可令持约,不可令应变。五者,圣人兼用而材使之。

旧注:惟圣人善用其能,不失其所能,故天下无敌也。

夫天地不怀一物,阴阳不产一类,故海不让水潦以成其大,山林不让枉桡以成其崇峦,圣人不辞负薪之言以广其名。夫守一隅而遗万方,取一物而弃其余,即所得者寡而所治者浅矣。

旧注:夫道不广,不能怀万物;圣人德不厚,无以纳谏言。故一能不敢恃,一隅不可守,守之者细,恃之者浅也。

老子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之所照,形殊性异,各有安乐。乐其所为乐者,乃所以为悲也;安其所为安者,乃所以为危也。”

旧注:以己乐乐之,则悲;因其乐乐之,即乐。以己安安之,则危;因其生而安之,则安也。

故圣人之牧民也,使各便其性,安其居,处其宜,为其所能,周其所适,施其所宜。如此,则万物一齐,无由相过。

旧注:圣人牧民,使异性殊形,各适其宜,虽则万类有若一体,不能相越,故曰一齐。

天下之物,无贵无贱,因其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因其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

旧注:贵贱无定分,穷通无常准,在遇与不遇,用与不用也。

故不尚贤者,言不放鱼于木,不沉鸟于渊。

旧注:言因飞而放于林,因游而投于水,则飞沉得所,由贤愚并用也。

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

旧注:三公之官,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为天子股肱喉舌也。

后稷为田畴。

旧注:教民播种。

奚仲为工师。

旧注:造器物,备民用。圣人任贤若此,功格宇宙,德流四海,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也。

其导民也,水处者渔,林处者采,谷处者牧,陆处者田。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材。薮泽织网,陵阪耕田。如是,则民得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以所长易所短。是以离叛者寡,听从者众,若风之过箫,忽然而感之,各以清浊应物,莫不就其所利,避其所害。是以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而足迹不接于诸侯之境,车轨不结于千里之外,皆安其居也。

旧注:圣人之导民也,因其势而居之,因其宜而安之,则有无相货,巧拙相资,犹风之过箫,雨之润物,则声从所感,物随所利,故得邻国相望,兵甲不用,民至老死,皆安其居也。

故乱国若盛,治国若虚,亡国若不足,存国若有余。虚者,非无人也,各守其职也;盛者,非多人也,皆徼于末也;有余者,非多财也,欲节而事寡也;不足者,非无货也,民鲜而费多也。

旧注:明此四者,则见治乱之本,察存亡之势也。

故先王之法,非所作也,所因也;其禁诛,非所为也,所守也。上德之道也。

旧注:禁诛者,先王制法,非所以为杀戮,为以堤防也。然愚人不守其令,故多陷之而至于死者,盖不获已也。

老子曰:“以道治天下,非易人性也,因其所有而条畅之。故因即大作,即小。古之渎水者,因水之流也;生稼者,因地之宜也;征伐者,因民之欲也。能因,则无敌于天下矣。物必有自然,而后人事有治。”

旧注:观物有自然之性,然后顺物之宜,因民所欲,则事无不济,动无不利。

故先王之制法,因人之性而为之节文,无其性,不可使顺教;有其性,无其资,不可使遵道。

旧注:由木不可使出水,金不可使生火也。

人之性有仁义之资,其非圣人为之法度,不可使向方。因其所恶以禁奸,故刑罚不用,威行如神。因其性,即天下听从;拂其性,即法度张而不用。

旧注:道德仁义,虽本性皆有,而非圣王为法度行其权赏,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威之以刑,则无由复自然之性而能向方矣。因其性,则其应如神;拂其性,则虽令不从也。

道德者,功名之本也,民之所怀也。民怀之,则功名立。

旧注:非有道德,何以树功名也。

古之善为君者,法江海。江海无为,以成其大,窊下,以成其广,故能长久,为天下溪谷,其德乃足。无为,故能取百川;不求,故能得;不行,故能至。是以取天下而无事,不自贵,故富;不自见,故明;不自矜,故长;处不有之地,故为天下王;不争,故莫能与之争;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江海近于道,故能长久,与天地相保。王公修道,功成不有,不有即强固,强固而不以暴,人道深即德深,德深即功名遂成,此谓玄德。深矣,远矣,其与物反矣。

旧注:世尚尊高,吾则自卑;世贵矜伐,吾则不争。长处不有,故与物反矣。

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其所以。非雄非雌,非牝非牡,生而不死,天地以成,阴阳以形,万物以生。故阴与阳,有圆有方,有短有长,有存有亡,道为之命,幽沉而无事于心,甚微于道,甚富,死生同理,万物变化,合于一道,简生忘死,何往不寿,去事与言,顺无为也。守道周密,于物不宰,至微无形,天地之始,万物同于道,而殊于形,至微无物,故能周恤,至大无外,故为万物盖,至细无内,故为万物贵,道以存生,德以安形,至道之度,去好去恶,无有知故,易意和心,无与道忤。

旧注:天地有始者,谓道也。举世莫能识者,言非雄雌可辨,形色所推,然虽寻之无所,语之不得,而又长存。夫天地有高下之位,日月有昼夜之宜,阴阳有刚柔之理,万物有长短之资,至于道也,非幽沉,非存非亡,非巨非细,非圆非方,轮转不极,变化无方,然而体之者,能存生安形,去事去言,浩然无为,悠然委顺,则能复乎大朴,宜乎仁寿之域。

夫天地专而为一,分而为二,反而合之,上下不失。专而为一,分而为五,反而合之,必中规矩。

旧注:一者,气布;二者,形流;五者,五行也。上下者,天地人处其间,能合德天地,专精为一,必中法度,而复乎初也。

夫道至亲,不可疏;至近,不可远。求之远者,往而复反。

旧注:远求诸物,莫知求之身也。

老子曰:“帝者有名,莫知其情。帝者贵其德,王者尚其义,霸者通于理。”

旧注:德者,煦育万物;义者,拯溺扶危;理者,应于机数。

圣人之道,于物无道,狭然后任智;德薄然后任刑;明浅然后任察。任智者,中心乱;任刑者,上下怨;任察者,不求善以事其上,即弊。

旧注:智出乱真,刑生法诈,察起于矫。三者既变,圣人禁之,莫之能胜,失道之弊在于兹也。

是以圣人因天地以变化,其德乃天覆而地载,道之以时,其养乃厚。厚养即治,虽有神圣,夫何以易之?去心知,省刑罚,反清静,物将自正。道之为君,如尸俨然,玄默而天下受其福。一人被之不褒,万人被之不褊。是故重为惠,重为暴,即道迕矣。为惠者,布施也。

旧注:圣人观时之弊,任其智诈,故镇以道应,反乎清静,使物自正,守于玄默,使其复朴。故惠不妄施,则刑不妄加,即暴乱不兴,而顺于道。

无功而厚赏,无劳而高爵,即守职者懈于官,而游居者亟于进矣。夫暴者妄诛无罪,而死亡行道者而罹刑,即修身者不劝善,而为邪行者轻犯上矣。故为惠者即生奸,为暴即生乱,奸乱之俗,亡国之风也。

旧注:刑不可加有道,爵不可及无功,否则守职者有懈怠之色,行道者有陵替之心,此奸乱之俗,亡国之风也。

故国有诛者,而主无怒也;朝有赏者,而君无与也。诛者不怨君,罪之当也;赏者不德上,功之致也。民知诛赏之来,皆生于身,故务功修业,不受赐于人。是以朝廷芜而无迹,田野辟而无秽。

旧注:赏足以劝善,刑足以惩奸,赏者无骄与之色,刑者无哀恻之情,则近者被其泽,远人服其德,皆修其业,而竭其力,故朝廷无争讼,田野滋稼穑。

故太上不知而有之。

旧注:言下古知太上有道,后王取法而行。

王道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任下,责成而不劳,谋无失策,举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进退应时,动静循理,美丑不好憎,赏罚不喜怒,名各自命,类各以事,由自然,莫出于己。若欲挟之,乃是离之;若欲饰之,乃是贼之。

旧注:王者非大不能容万物,非静不能和百姓,绝于好憎,敦乎朴素,狭而不亲,文无害质,质物类众,咸归自然也。

天气为魂,地气为魄,反之玄妙,各处其宅,守之勿失,上通太一。太一之精通,合于天,天道默默,无容无则,大不可极,深不可测,常与人化,智不能得,运转无端,化遂如神,虚无因循,常后而不先。

旧注:人之魂者,阳也,生也,受于天;魄者,阴也,杀也,受于地。是各守其则,魂者阳之神,魄者阴之精,魂魄是天地之至精,故曰玄妙。天得之常明,人得之常生,故曰守之勿失,上通太一。太一,太上道君也,人之所禀也。言人能守其精神,使不离其身,乃上合天,太一专精积念,故能通也。守之法,惟精惟默,无容无则,无大无涯,其深莫测,故曰常与人化,智不能得其转如轮,其化如神,虚无之间,常后不先,冥冥能晓,故曰至冥也。

其听治也,虚心弱志,清明不暗,是故群臣辐辏并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尽其能。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即治国之所以明矣。

旧注:夫有清明之鉴,必见纯粹之精,以治国,则群臣争戴之;不轻以身,则万物周卫而不离也。

老子曰:“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乘众人之智,即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即无不胜也。用众人之力者,乌获不足恃也;乘众人之势者,天下不足用也。”

旧注:善用众者,天下无强,用众力,则山丘虽重,其势可移;用众智,则鬼神虽隐,其理可明。

无权不可为之势,而不循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功。

旧注:夫机权已张,而匹夫虽微,可发万钧之弩;事理既乖,而圣人虽神,不能屈童子之言。

故圣人举事,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之也。有一功者,处一位;有一能者,服一事。力胜其任,即举者不重也;能称其事,即为者不难也。圣人兼而用之,故人无弃人,物无弃材。

旧注:因其材而使之,莫不各尽其材;因其能而用之,莫不皆竭其能。

老子曰:“所谓无为者,非谓其引之不来,推之不去,藐尔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

旧注:惟能变通循时,应物无滞,谓之无为。

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挂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事成而身不伐,功成而名不有。若夫水用舟,沙用橇(乃鸟反),泥用輴(敕伦反),山用樏(音羸),夏渎冬陂,因高为山,因下为池,非吾所为也。

旧注:因其所利,各得其便,故云非吾所为也。

圣人不耻身之贱,恶道之不行也;不忧命之短,忧百姓之穷也。故常虚而无为,抱素见璞,不与物杂。

旧注:常与道同,不为物杂。

老子曰:“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圣人践位者,非以逸乐其身也。为天下之民,强陵弱,众暴寡,诈者欺愚,勇者侵怯,又为其怀智诈,不以相教,积财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齐一之。为一人之明,不能遍照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翼之。为绝国殊俗,不得被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是以天地四时,无不应也;官无隐事,国无遗利,所以衣寒食饥,养老弱,息劳倦,无不以也。”

旧注:圣人之在上者,非欲尊其位,乐其身,将以息民救弊,故天子执一以齐之,三公论道以匡之,九卿奉法以翼之,诸侯宣教以导之,故得遐迩同风,君臣一意,官无伪禄,市无邪念,故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神农形悴,尧瘦臞,舜黧黑,禹胼胝,伊尹负鼎而干汤,吕望鼓刀而入周,百里奚传卖,管仲束缊,孔子无黔突,墨子无暖席,非以贪位慕禄,将欲事起天下之利,除万物之害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四体不勤,思虑不困于事,求赡者未之有闻也。

旧注:自神农以下,形体臞瘁,手足胼胝者,非求居于民上,自取尊,志在救物,故也。未有安坐而望禄,不耕而获食者。

老子曰:“所谓天子者,有天道以立天下也。立天下之道,执一以为保,反本无为,虚静无有,忽怳无际,远无所止,视之无形,听之无声,是谓大道之经。”

旧注:与前释同。

老子曰:“夫道者,体圆而法方,背阴而抱阳,左柔而右刚,履幽而戴明,变化无常,得一之原,以应无方,是谓神明。”

旧注:夫人头圆,天也;足方,地也;背阴面阳,左手执柔,右手执刚,足践九幽,上戴三光,周行无穷,精耀四方,一而不变,轮转无常,谓之神,见之者昌也。

天圆而无端,故不可得而观其形;地方而无涯,故莫能窥其门。天化遂无形状,地生长无计量。

旧注:化乎无穷,至明者莫见其形;生乎无尽,善计者不能知其数也。

夫物有胜,惟道无胜,所以无胜者,以其无常形势也,轮转无穷,象日月之运行,若春秋之代谢,日月昼夜,终而复始,明而复晦,制形而无形,故功可成,物物而不物,故胜而不屈。

旧注:形出无形,故形形而不绝;物出无物,故物物而无穷。

庙战者帝,神化者王。庙战者,法天道;神化者,明四时,修政于境内,而远方怀德,制胜于未战,而诸侯宾服也。

旧注:庙战者,以道制而为帝;神化者,以兵胜而为王,不得已而用之。

古之得道者,静而法天地,动而顺日月,喜怒法四时,号令比雷霆,音气不戾八风,屈伸不违五度。

旧注:得道之人,喜怒不妄发,号令不妄施,法乎天地,顺乎日月,故八风不戾,五星不差也。

因民之欲,乘民之力,为之去残除害。夫同利者相死,同情者相成,同行者相助,循道而动,天下为斗。故善用兵者,用其自为用;不能用兵者,用其为己用。用其自为用,天下莫不可用;用其为己用,无一人之可用也。

旧注:除其所害,则天下虽众,自为我用;非其所欲,则一人虽寡,不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