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诊
妊娠辨分男女外验有四
《原始》 云:一,受孕后,身更轻快、更壮健,其性常喜,面色加红,是男胎也。因男性热倍于女,故胎能加母之热性,更喜美好之饮食,若女胎则反是。二,若胎是男,必四十日后即兆运动,女则运动迟,必在三月后矣。三,胎是男,则左之乳体必先高硬。四,若胎是男,则左肢体用行轻便,女则必便于右肢体也。
女人受孕内外皆有征验者七
《原始》云:眼懒看,俗谓慈眼也。眼变为微黄,一也;月经既止,厚气上升,头有昏眩,二也;心常闷躁,三也;易生厌烦,因内厚之气昏,故不喜事物,四也;体重懒行,五也;齿膝交疼,六也;懒厌美好之物,反喜粗粝之品,及咸酸辛辣之味,七也。
此因子宫凝闭,月信不行,故发不和之信,变平昔之嗜好,思不伦之食物。或一月,或二三月即止者,因胎具百肢,头发已生,故至四月,则一切不和之性悉返正矣。胎渐长大,能吸母液以资养,则子宫既无余液之厚气,故不和嗜好之性自无也。
验胎贵贱寿夭法
凡胎,男皆抱母,女皆背母。或上或下为夭胎,或左或右为寿胎。贵者胎动必匀,母无病苦;贱者胎必乱动,母常有病。寿者母必泰安,夭者母多疾苦。男胎母气足,神常清;女胎母气不足,神多乱。母声清,生福寿之男;母声浊,生孤苦之子。
虚里跳动
《素问》曰:乳之下,其动应衣,宗气泄也。
《甲乙经》曰: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贯膈络肺,出于左乳下,其动应手,脉之宗气也。盛喘数绝者,病在中。结而横,有积矣。绝不至,曰死。
《灵枢·邪客篇》曰: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
顾英白 曰:乳根二穴,左右皆有动气,《经》何独言左乳下?盖指其动之甚者耳,非左动而右不动也。其动应手,脉宗气也。《素问》本无二义,马玄台 因坊刻之误而为应衣者,言病人肌肉瘦弱,其脉动甚而应衣也,亦通。始读《素问》,心窃疑之,至读《甲乙经》而遂释然。
张景岳曰:虚里跳动,最为虚损病本。故凡患阴虚劳怯,则心下多有跳动及惊悸者,人但知其心跳,而不知为虚里之动也。其动微者病尚浅,动甚者病则甚。凡 患此者,当以纯甘壮水之剂填补真阴,活者多矣。
诊血脉
诊血脉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久痹,赤黑青色,多见寒热 血脉即络脉 , 肌肤嫩薄者 , 视之可见 。《经》又曰:寒多则凝泣,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此皆常色,谓之无病。五色具见 杂见也 ,谓之寒热。臂多青脉,则曰脱血 络中血脱 , 故不红而多青 。
诊毛发
发枯生穗,血少火盛。毛发堕落,卫疏有风。若还眉堕,风 证难愈。头毛上逆,久病必凶。《论疾诊尺篇》曰:婴儿病,其头毛皆上逆者,必死 血枯不荣如枯草 , 不柔顺 , 劲直 , 小儿疳病如此 , 中风亦有之 。 然此以既病为言 , 若无病而见此 , 亦非吉兆 。
诊眉额
《脉经》曰:黑色出于额上发际,下直鼻脊两颧上者,亦 死在五日中。
《脉鉴》曰:日角 在左眉上 主肝翠羽色,黑青伤冷及风寒。黄色肝虚须要补,白如秋季少平安。月角 在右眉上 主胃四季看,胃气不和黄色见。黄兼赤色胃家热,紫色毒气积病缠。胆胃 左右眉上 黑色春目疾,四季发青木旺刑。
眉中色见青赤黑,远候还须半年期。近看三五七日内,忽然暴死更无疑。若然白色连眉目,知是皮肤肺疾微。黄色入目一年期,黑色从眉绕目悲。
诊项
项中,属膀胱经、督脉之会。
《灵枢》曰:邪气中于项则下太阳。
《素问》曰: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入头项背痛。又曰:太阳所谓强上引背者,阳气大上而争也。强上,谓颈项禁强也。又曰:诸痉项强,皆属于湿。痉,强急也,太阳伤湿。
李东垣曰:脊背项强,颈似折,项似拔者,此足太阳经不通行,以羌活汤主之。
《素问》曰:厥头痛,项先痛,不可俯仰,腰脊为应,先取天柱,后取足太阳。又属足厥阴肝经。 张鸡峰曰 : 肝主项背与臂膊 。 又属足少阴肾经。 《 五脏绝歌 》 注曰 : 肾绝则天柱骨倒 。
诊爪甲
《脉经》曰:病人爪甲青者死。又曰:爪甲白者不治。又曰: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
《医灯续焰》云:爪甲下肉黑,有瘀血,亦有下出能生者。又曰:手足爪甲青,或脱落,呼骂不休者,筋绝,八日死。
诊五脏绝证
《脉经》曰:尸臭者,不可治。 尸臭病人 , 臭气触人也 。 《续焰》云:尸臭者,肝绝。
《续焰》云:唇吻反青,四肢漐漐汗出者,肝绝。 唇吻属脾 , 而青色属肝 , 木乘土 , 故曰反 。
《难经》曰: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则引卵与舌,故舌卷囊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脉经》云:汗出不流,舌卷黑者死。 按 : 汗乃心之液 , 舌乃心之苗 , 此心绝也 。 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心绝,立死。 心脉挟咽系目 , 故直视者 , 为心绝之候 。 又曰:病人手掌肿,无纹者死。 《 脉诀 》 云 : 心胞绝也 。
乔岳曰:心绝,则舌不能收,及不能语。
《续焰》云:肩息直视,心绝,立死。
《难经》曰: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脾绝 水色凌土 , 冷汗身黄 , 脾真散越 。病后喘泻,脾脉将绝。《续焰》云:口开不合,脾绝。
《脉经》云:病人脾绝,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肿,腹热,胪胀 ,泄利不觉,出无时度,耳干,舌背肿,溺血,大便赤泄,肉绝,九日死。
《难经》曰: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濡满而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肺绝。
声如鼾睡,肺绝。
《难经》曰: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发直,遗尿,齿枯,目黄,面黑,腰欲折,自汗,肾绝,四日死。又溲便遗失,狂言,目反直视,为肾绝。
《脉鉴》云:脊痛腰重反覆难,此是骨绝,五日逝。 《 脉经 》 曰 : 病人胃绝 , 五日死 。 何以知之 ? 脊痛腰中重 , 不可反覆 。《 刊误 》 曰 : 骨绝 。 按 : 脊与腰皆属肾 , 当从 《 刊误 》 为是 。 耳目口鼻有血出,病为下厥上竭亡。 按 :《 伤寒论 》 云 : 误发少阴汗 , 动其阴血 , 则下厥上竭而死 。 牙疳齿落并穿腮,肾水衰竭火焚死。
《难经》曰: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 而濡 于骨髓,故骨髓不濡则肉不著骨。骨肉不相亲则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垢,发无润泽。无润泽者则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六腑绝证
《脉鉴》云:眉倾胆绝七日丧,眉发冲起亦伤残。
《脉经》曰:病人眉系倾者,七日死。又曰:病人眉与发冲起者,死。
病人小肠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发直如干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也。大肠绝,死不治,何以知之?泄利无度,利绝则死。 按 《 脉经 》 又曰 : 发如干麻 , 善怒者死 。 又曰 : 发直者 , 十五日死 。 又按 《 中藏经 》 曰 : 筋绝 , 汗不止 , 不得屈伸者 , 六日死 。 眉发俱冲起者死 。 发如麻 , 善怒不调者死 。 发直者 , 十五日死 。 观两经相左 , 何所适从 ? 但肝在志为怒 , 肝主筋而藏血 , 发乃血之余 。 今发干如麻 , 不能屈伸 , 是血枯燥失润而使然 。 肝血亏 , 则火上炎而善怒 , 皆肝证也 , 似与小肠无涉 , 当从 《 中藏经 》 为是 。
病卧,遗尿不觉者死。一曰膀胱绝也。
诊阴阳绝证
阳气先绝阴后竭,其人身死必青色;阴气先绝阳后竭,身赤腋温心下热。
《难经》曰: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则志先死,死则目瞑也。六阳气俱绝,则阴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六腑气绝,足冷脚缩。五脏气绝,便利不禁,手足不仁。经曰:目正圆,手撒戴眼,太阳绝。循衣摸床,谵语,阳明绝。
毛焦,面黑,直视,目瞑不见,阴气绝。目眶陷,目系倾,汗出如珠,阳气绝。阴阳俱绝,掣衣撮空,妄言者死。《脉经》曰:足趺上肿,两膝大如斗者,十日死。又曰:病人脐肿反出者死,阴囊及茎俱肿者死。
《脉鉴》云:凡病人,面之两颊腮,陷下缩入者,病虽轻,不能即愈,若迟延日久必死。此法凡伤寒及大病者验之,无不应也。
凡久病,腹皮甲错著于背,而成深凹者,不治,肠胃干瘪故也。
《内经》死证
《玉机真脏论》曰: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其气动形,期六月死。真脏脉见,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内痛引肩项,期一月死。真脏见,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内痛引肩项,身热,脱肉破 ,真脏见,十日之内死 , 劬 允切 , 筋肉结聚之处 。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骨髓内消,动作益衰,真脏未见,期一岁死。见其真脏,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气满,腹内痛,心中不便,肩项身热,破 脱肉,目眶陷,真脏见,目不见人立死。其见人者,至其所不胜之时则死。
急虚身中卒至,五脏绝闭,脉道不通,气不往来,譬于堕溺,不可为期。其脉绝不来,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脱,真脏虽不见,犹死也。
六经死证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此决死生之要。
太阳终者,戴眼,反折,瘈疭,其色白,绝汗乃出,出则死矣。 绝汗 , 谓出汗如珠不流 , 复旋干也 。 目正圆,手撒,戴眼,太阳绝。
阳明终者,口目作动,善惊妄言,色黄,其上下经盛,不仁,则终矣。
循衣摸床,谵语 阳明绝 ,妄语错乱及不语失音,热病,犹可生。
少阳终者,耳聋,百节皆纵,目睘 直视如惊貌 绝系,绝系一日半死。
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善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不通则面黑,皮毛焦而终矣。
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上下不通而终矣。
厥阴终者,中热嗌干,善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
《中藏经》察声色形症决死法
黑色起于耳目鼻上,渐入于口者死。
赤色见于耳目额者,五日死。
黑白色入口鼻目中者,五日死。
色或如马肝,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
张口如鱼出气,不反者死。
循衣摸缝者死。
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死,热病即不死。
尸臭不可近者死。
两目直视者死。
肩息者一日死。
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面无光,牙齿黑者死。
面青目黑者死。
面赤眼黄,即时死。
面白目黑者,十日死。
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面青目黄者,五日死。
眉系倾者,七日死。
齿忽黑者,三十日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
遗尿不觉者,五六日死。
唇口乍干黑者死。
爪中青黑色死。
头目久痛,卒视不明者死。
舌卷卵缩者死。
面黑直视者死。
面青目白者死。
面黄目白者死。
面青黑者死。
面青唇黑者死。
发如麻,喜怒不调者死。
发肩如冲起者死。
面色黑,胁满不能反侧者死。
面色苍黑,卒肿者死。
掌肿无纹,脐肿出,囊茎俱肿者,死。
手足爪甲肉黑色者死。
汗出不流者死。
唇反人中满者死。
阴阳俱绝,目眶陷者死。
五脏内外绝,神气不守,其声嘶者死。
阳绝阴结,精神恍惚,撮空裂衣者死。
阴阳俱闭,失音者死。
荣卫耗散,面目浮肿者死。
心绝于肾,肩息回盼,目直者,一日死。
肺绝则气去不反,口如鱼者,三日死。
骨绝,腰脊痛,腰中重,不可反侧,足膝后平者,五日死。
肾绝,大便赤涩下血,耳干,脚浮,舌肿者,六日死。
又曰足肿者,九日死。
脾绝,口冷,足肿胀,泄不觉者,十二日死。
筋绝,魂惊虚恐,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者,八九日死。
肝绝,汗出如水,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者,八日死,又曰即时死。
胃绝,齿落,面黄者,七日死,又曰十日死。
闻诊
听音论
万物有窍,中虚则鸣。肺叶中空,而有二十四孔。肺梗硬直,而有十二重楼。故《内经》以肺属金,而主声音。十二重楼之上,为会厌 喉间薄膜 。会厌为声音之户,舌为声音之机,唇为声音之扇,三者相须,则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音者,杂比也;声者,单出也。鼻能声而不能音者,以无唇之开阖。舌之启问,其气则走颃颡 之窍,达畜门 ,出鼻孔而为声。声音之道,合之则一,分之则二。故得天地之和,五脏安畅,则气藏于心肺,声音能彰。五脏者,中之守也,各有正声,中盛则气腾,中衰则气弱。脾应宫,其声漫以缓。肺应商,其声促以清。肝应角,其声呼以长。心应徵,其声雄以明。肾应羽,其声沉以细。此五脏之正音,得五脏之守者也。 《 脉鉴 》 云 : 金声响 , 土声 浊 , 木声长 , 水声清 , 火声燥 。
声审阴阳清浊新久
审察阴阳。《中藏经》云:阳候多语,阴证无声。多语易济,无声难荣。声浊气急,痰壅胸膈。声清而缓,内元有寒。新病小病,其声不变。久病苛病,其声乃变。迨及声变,病机呈显。瘖哑声嘶,莫逃大限。音声之道,岂独审病,死生亦关。《内经》有曰:弦绝声嘶,病深声哕,明讲深察,不可违悖。外感风寒,大荤不戒,厚味恣啖,声哑而咳,喉痛而干,病属初起,不同于前,速疗易治,不可不辨。
失守变动五脏之应 变动 , 谓迁改其常志也
肝在志为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心在志为喜,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脾在志为意,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肺在志为忧,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肾在志为恐,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
六腑之应
声长者,大肠病;声短者,小肠病;声速者,胃病;声清者,胆病;声微者,膀胱病;声呼漫者,肝胆二脏相克病也;声速微者,胃与膀胱相克病也。此五脏六腑之病音,失五脏之守者也。
声审寒热虚实
喘粗气热为有余。喘急气寒为不足。息高者,心肺之气有余。吸弱者,肾肝之气不足。怒骂粗厉者,邪热内实也。怒骂微苦者,肝逆气虚也。鼻塞声重喷嚏,风寒未解也。言语轻迟气短,中气虚也。呻吟者,必有痛也。噫气者,脾乃困也。嗳气者,胃中不宽也 胃虚亦发嗳 , 然实嗳声长而紧 , 得嗳则快 ; 虚嗳声短而促 , 得嗳虽松 , 不觉其快 。嗳逆冷气者,胃之寒也。呕吐酸苦者,肝之火也。自言死者,元必虚也。喜言食者,胃有火也。言家私者,心必虑而少睡也。言负德者,肝必郁而多怒也。干咳无痰者,胃中伏火也。嗽痰作而清白,寒也;稠黄,火也。谵语收财帛者,元已竭也。狂言多与人者,邪方实也。
脏诊
大笑不止 《 经 》 云 : 神有余则笑不休 。 扁鹊云 : 其人唇口赤色者可 治 , 青黑者死 ,独言独语,言谈无绪,心神他寄,思虑伤神,乃为心病。喘气太息,喉中有声,谓之肺鸣。咳逆上气,如水鸡声,火来乘金,不得其平。形赢声哑,咽中有疮,肺被火囚。声音暴哑,风痰伏火,曾系喊伤,不可断病。声嘶色败,久病不治。气促喉声,痰火哮喘。中年声浊,痰火之殃,乃为肺病。怒而骂詈 ,乃为肝病。气不足息,乃为脾病。欲言不言,语轻多畏,乃为肾病。
诊内外
前轻后重,壮厉有力,乃为外感。先重后轻,沉困无力,倦不欲言,声怯而低,内伤不足。
诊诸痛
攒眉呻吟,必苦头痛。喊叫呻吟,以手扪心,为中脘痛。呻吟身重,转即作楚,乃为腰痛。呻吟摇头,攒眉扪腮,乃为齿痛。呻吟不起,为腰脚痛。诊时吁气,为属郁结。摇头而言,乃为里痛。
诊坏证
伤寒坏证,哑为狐惑,上唇有疮,虫食其脏,下唇有疮,虫食其肛。
诊诸风
风滞于气,机关不利,出言蹇涩,乃为风病。鼻鸣声粗,风中于卫。
诊神志
衣被不敛,骂詈亲疏,神明之乱,风狂热病。
诊形体上下诸证
欲言复寂,忽又惊呼,病深入骨。啾然细长,头中之病。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
诊息
气短不续,言止复言,乃为夺气。气来短促,不足以息,呼吸难应,乃为虚甚。素无寒热,短 气难续,知其为实。吸而微数,病在中焦,下之则愈,实则可生,虚则不治。上焦吸促,下焦吸远,上下睽违,何以施疗。
问诊
《灵枢·师传篇》曰: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人问所便,使其受病本末,洞然胸中,而后或攻或补,何愁不中乎!
人品起居
凡诊病者,先问何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 男女有阴阳之殊 , 脉色有逆顺之别 , 老少有强弱之异 , 故必辨而察其所合也 [1] , 或为仆妾在人下 者 , 一动一静 , 不能自由 ,寡妇僧尼 遭逢不偶 , 情多郁滞 。 次问病起何日,病新可攻,病久可补。次问饮食胃气,肝病好酸,心病好苦,脾病好甘,肾病好咸,肺病好辛,内热喜冷,内寒喜温,安谷者昌,绝谷者亡。梦寐有无,阴盛之梦,大水恐惧;阳盛之梦,大火燔灼;阴阳俱盛,相杀毁伤。上盛梦飞,下盛梦堕,甚饱梦予,甚饥梦取。肝盛梦怒,肺盛梦哭。短虫若多,则梦聚众。长虫若多,则梦自击毁伤。
嗜欲苦乐
问其苦乐,以知其病。好食某味,病在某脏。当分逆顺,以辨吉凶。心喜热者,知其为寒。心喜冷者,知其为热。好静恶动,知其为虚。烦躁不宁,知其为实。伤食恶食,伤风恶风,伤寒恶寒。或常纵酒,酒客中虚,内多湿热。或久茹素,淡泊不堪,后多肿胀。
始终境遇,须辨三常。封君败伤,及欲侯王,常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常富后贫,名曰失精。五气留连,病有所并,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以炙刺。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以针石。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以熨引。形苦志苦,病生咽嗌,调以甘药。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不仁,按摩醪药。起居何似 起居 , 凡一切房室之燥湿 , 坐卧之动静 , 日间之劳逸 , 皆当一一审之也 ,问曾损伤 或饮食不当 , 或劳役不时 , 或为庸医攻补失宜之属 ,便利如何 热则小便黄赤 , 大便硬塞 , 寒则小便澄白 , 下利清谷之类 ,曾服何药 如服寒不验 , 服热不灵 , 察症与脉 , 当思变计也 ,有无胀闷 胸腹胀闷 , 或气 , 或血 , 或食 , 或虚 , 或实 , 皆当 以脉察之 ,性情常变,一一详明。
张景岳十问篇
一问寒热二问汗,三问头身四问便,五问饮食六问胸,七聋八渴俱当辨,九因脉色察阴阳,十从气味章神见。定见虽然事不难,也须明哲毋招怨。上十问者,乃诊治之要领,临证之首务也。明此十问,则六变具存,而万病情形,俱在吾目中矣。医之为难,难在不识病本而施误治耳。误则杀人,天道可畏。不误则济人,阴德无穷。学者欲明是道,必须先察此要,以定意见,以为阶梯。然后再采群书,广其知识,又何误焉。有能熟之胸中,运之掌上,非止为人,而为己不浅也,慎之宝之。
一问寒热
问寒热者,问内外之寒热,欲以辨其在表在里也。人伤于寒,则病为热。故凡病身热脉紧,头疼体痛,拘急无汗,而且得于暂者,必外感也。盖寒邪在经,所以头痛身疼;邪闭皮毛,所以拘急发热。若素日无疾,而见脉症若是者,多因外感。盖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证也。若无表证,而身热不解,多属内伤。然必有内证相应,合而察之,自得其真。
—凡身热经旬,或至月余不解,亦有仍属表证者。盖因初感寒邪,身热头痛,医不能辨,误认为火,辄用寒凉,以致邪不能散。或虽经解散,而药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经,其病必外证多,而里证少,此非里也,仍当解散。
—凡内证发热者,多属阴虚,或因积热,然必有内证相应,而其来也渐。盖阴虚者必伤精,伤精者必连脏。故其在上而连肺者,必为喘急咳嗽;在中而连脾者,或妨饮食,或生懊 ,或为躁烦焦渴;在下而连肾者,或精血遗淋,或二便失节。然必发热往来,时作时止,或气怯声微,是皆阴虚证也。
—凡怒气七情,伤肝伤脏而为热者,总属真阴不足,所以邪火易炽,亦阴虚也。
—凡劳倦伤脾而发热者,以脾阴不足,故易于伤。伤则热生于肌肉之分,亦阴虚也。
—凡内伤积热者,在瘕痞必有形证,在血气必有明征,或九窍热于上下,或脏腑热于三焦。若果因实热,凡火伤在形体,而无涉于真元者,则其形气、声色、脉候自然壮厉。无弗有可据而察者,此当以实火治之。
—凡寒证尤属显然,或外寒者阳亏于表,或内寒者火衰于中,诸如前证。但热者多实,而虚热者最不可误。寒者多虚,而实寒者间亦有之。此寒热之在表在里,不可不辨也。
二问汗
问汗者,亦以察表里也。凡表邪盛者必无汗,而有汗者邪随汗去,已无表邪,此理之自然也。故有邪尽而汗者,身凉热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经,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得汗后邪虽稍减,而未得尽全者,犹有余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谓其无表邪也,须因脉症而详察之。
—凡温暑等证,有因邪而作汗者,有虽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证也。总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则连经,故头身或有疼痛;在内则连脏,故胸膈或生躁烦。在表在里,有症可凭,或紧或数,有脉可辨,须察其真假虚实、孰微孰甚而治之。
—凡全非表证,则或有阳虚而汗者,须实其气;阴虚而汗者,须益其精;火盛而汗者,凉之自愈;过饮而汗者,清之可宁。此汗证之有阴阳表里,不可不察也。
三问头身
问其头可察上下,问其身可察表里。头痛者邪居阳分,身痛者邪在诸经。前后左右,阴阳可辨。有热无热,内外可分。但属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凡火盛于内而为头痛者,必有内应之症,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别无身热恶寒在表等候者,此热盛于上,病在里也,察在何经,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谓也。若用轻扬散剂,则火必止升而痛愈甚矣。
—凡阴虚头痛者,举发无时,是因酒色过度,或遇劳苦,或逢情欲,其发则甚,此为里证,或精或气,非补不可也。
—凡头痛属里者,多因于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阴寒在上,阳虚不能上达而痛甚者,其症则恶寒呕恶,六脉沉微,或兼弦细,诸治不效,余以桂、附、参、熟之类而愈之,是头痛之有阳虚也。
—凡云头风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须求其本,辨而治之。
—凡眩运者,或头重者,可因之以辨虚实。凡病中眩运,多因清阳不升,上虚而然。如丹溪云:无痰不作运,殊非真确之论,但当兼形气,分久暂以察之。观《内经》曰: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其义可知。至于头重,尤属上虚。《经》曰: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头为之苦倾,此之谓也。 按 : 头重亦有属 湿者 。
—凡身痛之甚者,亦当察其表里,以分寒热。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无定所,随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处,而别无表证,乃痛痹之属,邪气虽亦在经,此当以里证视之,但有寒热之异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肤灼热,或红肿不消,或内生烦渴,必有热证相应,治宜以清以寒,若并无热候而疼痛不止,多属阴寒以致血气凝滞而然。《经》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温其经,使血气流通,其邪自去矣。
—凡劳损病剧,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阴虚之极,不能滋养筋骨而然,营气惫矣,无能为也。
四问便
二便为一身之门户,无论内伤外感,皆当察之,以辨其寒热虚实。盖前阴通膀胱之道,而其利与不利,热与不热,可察气化之强弱。凡患伤寒而小水 利者,以太阳之气未剧,即吉兆也。后阴开大肠之门,而其通与不通,结与不结,可察阳明之虚实。凡大便热结而腹中坚满者,方属有余,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干结,或旬日不解而全无胀意者,便非阳明实邪。观仲景曰“大便先硬后溏者不可攻”,可见后溏者,虽有先硬,已非实热,矧 夫纯溏而连日得后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坚燥痞满等症,则原非实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凡小便,人但见其黄,便谓是火,而不知人逢劳倦,小水即黄;焦思多虑,小水亦黄;泻痢不期,小水亦黄;酒色伤阴,小水亦黄。使非有或淋或痛,热证相兼,不可因黄便谓之火。余见逼枯汁而毙人者多矣。《经》曰: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义可知也。若小水清利者,知里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气分,以津液由于气化,气病则小水不利也。小水渐利,则气化可知,最为吉兆。
—大便通水谷之海,肠胃之门户也。小便通血气之海,冲任水道之门户也。二便皆主于肾,本为元气之关,必真见实邪,方可议通议下,否则最宜详慎,不可误攻。使非真实而妄逐之,导去元气,则邪之在表者反乘虚而深陷,病因内困者必由泄而愈亏。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强通。最喜者小便得气而自化,大便弥固者弥良。营卫既调,自将通达,即大肠秘结旬余,何虑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虚弱者所宜,当首先为之防也。
五问饮食
问饮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浊,二可察脏腑之阴阳。病由外感而食不断者,知其邪未及脏,而恶食者可知。病因内伤而食饮变常者,辨其味有喜恶,而爱冷爱热者可知。素欲温热者,知阴脏之宜暖;素好寒冷者,知阳脏之可清。或口腹之失节以致误伤,而一时之权变可因以辨。故饮食之性情所当详察,而药饵之宜否可因以推也。凡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虚证。得食更甚者,或虚或实皆有之,当辨而治也。
六问胸
胸即膻中,上连心肺,下通脏腑。胸腹之病极多,难以尽悉,而临证必当问者,为欲辨其有邪无邪,及宜补宜泻也。夫凡胸腹胀满则不可用补,而不胀不满则不可用攻,此大法也。然痞与满不同,当分轻重。重者,胀塞中满,此实邪也,不得不攻。轻者,但不欲食,不知饥饱,似胀非胀,中空无物,乃痞气耳,非真满也。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虚不运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辨,但见胃气不开,饮食不进,问之亦曰饱闷,而实非有胀满,此在疑虚疑实之间,若不察真确,未免补泻倒施,必多致误,则为害不小。
—凡今人病虚证者极多,非补不可,但用补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补不可补之机,则全在先察胸腹之宽否何如,然后以渐而进。如未及病,再为放胆用之,庶无所碍,此用补之大法也。
—凡势在危急,难容稍缓,亦必先问其胸宽者,乃可骤进。若元气真虚而胸腹又胀,是必虚不受补之证。若强进补剂,非惟无益,适足以招谤耳。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七问聋
耳虽少阳之经,而实为肾脏之官,又为宗脉之所聚,问之非惟可辨虚实,亦且可知死生。凡人之久聋者,此一经之闭无足为怪。惟是因病而聋者,不可不辨。其在《热论篇》则曰:伤寒三日,少阳受之,故为耳聋。此以寒邪在经,气闭而然。然以余所验,则未有不因气虚而然者。《素问》曰:精脱者耳聋。仲景曰:耳聋无闻者,阳气虚也。由此观之,则凡病是证,其属气虚者什九,气闭者什一耳。
—聋有轻重,轻者病轻,重者病重。若随治渐轻,可察其病之渐退也,进则病亦进矣。若病至聋极,甚至绝然无闻者,此诚精脱之证,皆至不治。
八问渴
问渴与不渴,可以察里证之寒热,而虚实之辨亦从以见。凡内热之甚则大渴,喜冷冰水不绝,而腹坚便结,脉实气壮者,此阳证也。
—凡口虽渴而喜热不喜冷者,此非火证,中寒可知。既非火证,何以作渴,则水亏故耳。
—凡病人问其渴否,则曰口渴;问其欲饮汤否,则曰不欲。盖其内无邪火,所以不欲汤水;真阴内亏,所以口无津液。此口干也,非口渴也,不可以干作渴治。
—凡阳邪虽盛,而真阴又虚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实热,盖其内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济。水涸精亏,真阴枯也,必兼脉症细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尝治垂危最重伤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补之剂,浸冷而服,或以冰水 、参、熟等剂相间迭进,活人多矣。常人见之,咸以为奇,不知理当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干渴燥结之甚者,乃可以参、附、凉水并进。若无实结,不可与水。
九因脉色辨阴阳
脉色者,血气之影也。形正则影正,形斜则影斜。病生于内,则脉色必见于外。故凡察病者,须先明脉色,但脉色之道,非数言可尽。欲得其要,则在乎阴阳虚实四者而已,四者无差,尽其善矣。第脉法之辨,以洪滑为实为阳,微弱为阴为虚,无待言也。然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陶节庵曰:不论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重按全无,便是阴证。《内经》以脉大四倍以上为关格,皆属真虚。此滑大之未必为阳也。形色之辨,以红黄者为实热,青黑者为阴寒。而仲景云:面赤戴阳者为阴不足。此红赤之未必实热也。总之,求脉之道,当以有力无力辨阴阳,有神无神察虚实。和缓者,乃元气之来;强峻者,乃邪气之至。病值危险之际,但以此察元气之盛衰,邪正之进退,则死生关系,全在乎此。此理极微,谈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见。凡欲诊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须察脉色,辨声音,参合求之,则虚实阴阳,方有真据。否则得此失彼,以非为是,医家之病,莫此为甚,不可忽也。
十从气味章神见
凡制方用药,乃医家开手作用第一要著,而胸中神见,必须发泄于此。使不知气味之用,必其药性未精,不能取效,何神之有?此中最有玄妙,勿谓浅显易知,而弗加之意也。余少年时,每将用药,必逐件细尝,既得其理,所益无限。
—气味有阴阳。阴者降,阳者升。阴者静,阳者动。阴者柔,阳者刚。阴者怯,阳者勇。阴主精,阳主气。其于善恶喜恶,皆有妙用,不可不察。
—气味之升降。升者浮而散,降者沉而利,宜升者勿降,宜降者勿升。
—气味之动静。静者守,而动者走,走者可行,守者可安。
—气味之刚柔。柔者纯而缓,刚者躁而急。纯者可和,躁者可劫。非刚不足以去暴,非柔不足以济刚。
—气味之勇怯。勇者直达病所,可赖出奇;怯者用以周全,藉其平妥。
—气味之主气者,有能为精之母;主精者,有能为气之根。或阴中之阳者,能动血中之气;或阳中之阴者,能顾气中之精。
—气味有善恶。善者赋性驯良,尽堪择用;恶者气味残狠,不得已近之。
—气味有喜恶。有素性之喜恶,有一时之喜恶。喜者相宜,取效尤易;恶者见忌,不必强投。
见定虽然事不难也,须明哲毋招怨。明哲二字,为见机自保也。夫医患不明,明则治病何难哉?而所患者,在人情耳。人事之变,莫可名状。如我有独见,岂彼所知?使彼果知,当自为矣,何藉于我。
而每有病临危剧,尚执浅见,从旁指示曰:某可用,某不可用。重之云太过,轻之言不及。倘一不合意,将必有后言,是当见几之一也。
有杂用不专者,朝王暮李,主见不定;即药已相投,而渠不知觉,忽惑人言,舍此慕彼。凡后至者,欲显己长,必谈前短,及其致败,反以嫁谗,是当见几之二也。
有病入膏肓,势必难疗,而怜其苦求,勉为举手,当此之际,使非破格出奇,何以济急?倘出奇无功,徒骇人目,事后亦招浮议,是当见几之三也。
其或有是非之场,争竞之所,幸灾乐祸,利害所居者,近之恐涉其患,是当见几之四也。
有轻医重巫,可无可有,徒用医名,以尽人事。及尚有村鄙之夫,不以彼病为恳,反云为我作兴。吁!诚可哂也。此其相轻孰甚,是当见几之五也。
有议论繁杂者,有亲识要功者,有内情不协者,有任性反复者,皆医中所最忌,是当见几之六也。
凡此六者,俱当默识,而惟于缙绅之间,尤当加意。盖恐其不以为功而反以为罪,何从辨哉!此虽曰我尽我心,非不好生,然势有不我由者,不得不见几进止,此明哲之自治,所必不可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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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或男或女 ……故必辨而察其所合也”: 据《四诊抉微》,此处有脱文,当为“或男或女 男女有阴阳之殊,脉色有逆顺之别,老少有强弱之异,故必辨而察其所合也, 或老或幼 年长则求之于腑,年少则求之于经,年壮则求之于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