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苓散(一百二)

治發汗後,煩渴欲飲水者主之。

茯苓 豬苓 白朮(各二兩) 澤瀉(二兩) 桂枝(半兩,去皮)

右五味,為末,以白湯調服,多飲暖水,出汗愈。

湯議

議曰:發汗俊,煩渴飲水,脈洪大者,屬白虎湯。發汗後,煩渴飲水,內熱實,脈沉實者,屬承氣湯。今此發汗後,煩渴欲飲水,脈浮,或有表,小便不利者,屬五苓散主之。五苓散乃汗後一解表藥也。此以方中雲覆取微汗是也。故用茯苓為君,豬苓為臣,二者之甘淡,以滲泄水飲內畜,而解煩渴也。以澤瀉為使,鹹味泄腎氣,不令生消渴也。桂枝為使,外能散不盡之表,內能解有餘之結,溫腎而利小便也。白朮為佐,以其能燥脾土而逐水濕也。故此五味之劑,皆能逐水而祛濕。是曰五苓散,以其苓者令也,通行津液,克伐腎邪,號令之主也。

五苓散戒

陽明自汗引飲,則五苓散不可輕進。且陽明自汗者,則津液燥,為急下之證,若更利其小便,則誤也。

五苓散證

太陽病發汗,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欲水者,少與之飲,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不解,其入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霍亂病,頭疼發熱,身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

疑問

問曰:五苓散方中皆治里證,又曰覆取汗何也?

答曰:五苓散乃汗後一解表藥也。且傷寒發汗後當解,今此不解者,為有內熱。煩渴飲水,又加余表不能盡解也。若與桂枝湯,又幹內熱:若與白虎湯,又兼有表,故與五苓散,中用桂枝,取微汗以兩解也。且白虎湯亦曰汗俊一解表者,乃表實自汗出,不惡風,而煩渴引飲者所設也。

問曰:五苓散中有用桂者,亦用桂枝者何也?

答曰:此兩用也。若兼表者,用桂枝;若專利水飲者,卻用桂也。

四逆散(一百三)

治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主之。

甘草 枳實 柴胡 芍藥(等分)

右四味,為細末,白飲和服。

湯議

議曰:四逆者,乃手足不溫也。四厥者,乃寒冷之甚也。四厥為陰寒之邪,四逆為傳經之邪,自陽熱已退,邪氣不散,將若傳陰而未入也。此只屬陽,故與涼劑以治之。用甘草為君,以和其中,而行其四末。以枳實為臣,而行結滯。以芍藥為佐,而行榮氣。以柴胡為使,而通散表裡之邪也。

加減法

若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痢。(肺氣逆則咳,加五味子之酸以收逆;加乾姜之辛以治寒。兼痢同用也。)

若悸者,加桂枝五分。(氣虛不能通行心氣,則心下築築而動悸也。桂枝入心,故加之。)

若小便不利,加茯苓五分。(茯苓能滲泄而利小便也。)

若腹中痛者,加白芍藥五分。(古金鏡方中用白芍藥,以其能止痛,後人改作附子。)

若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渣,內散五分,再煮取一升半,分溫服。(加薤白以升下焦之滯氣也。)

瓜蒂散(一百四)

治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鞕,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二錢) 赤小豆(三錢) 豉

右二味,各搗焉末,合治,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煮取湯,和散溫服之。不吐,少加,得快吐乃止。

瓜蒂散戒

諸亡血家、血虛家,皆不可吐也。昏憒者,亦不可吐。

湯議

議曰:發熱,汗出惡風,病如桂枝湯證也。今此頭卻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鞕,氣上衛咽喉,不得息者,此非桂枝證,乃寒邪客於胸中,而不在表也。故用瓜蒂為君,味苦寒;赤小豆為臣,味酸寒;淡豉為佐為使,三者之酸苦,合而用之,以吐其上膈之實也。經曰,酸苦湧泄為陰,此其用焉。

文蛤散(一百五)

治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出,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文蛤(五兩)

右一味,為末,以沸湯調一錢服。

白散(一百六)

桔梗 貝母(各五錢) 巴豆(一錢,去皮心,熬黑,研如脂,上和二味)

右三味,相合,以白飲和服,量虛實用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

湯議

議曰:病在陽者,為邪在表,法當汗出而解。反以冷水潠之,或灌洗,其熱被寒水所卻,外不得出,則反攻其裹也。彌更益煩,肉上粟起者,乃寒水之氣客於皮膚也。意欲飲水者,里有熱也。反不渴者,寒在表也。故與文蛤一味,以散表中水寒之氣。若不瘥者,是水熱相搏,欲傳於裡也。故與五苓散發汗以和之。若心下鞕滿者,乃水寒之氣結而成寒實結胸也。故與小陷胸湯破之;如不應,與白散利泄也。若咽膈阻塞者,與枳實理中丸,亦可取功也。

燒裩散(一百七)

治償陽易。

右取男女中裩近陰處,剪烷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

湯議

議曰:大病新瘥,氣血未復,餘熱未盡,強合陰陽,故曰易也。易者,如換易也。故與裩中陰處燒灰服之,以復其氣也。男病用女者,女病用男者,此以陰陽復易之義也。

牡蠣澤瀉散(一百八)

治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主之。

牡蠣 澤瀉 栝蔞根 蜀漆 商陸根 葶藶 海藻(等分)

右七味,為末,白飲和服。小便利,止後服。

湯議

議曰:大病瘥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腰以下為腫也。故當利其小便,以牡蠣為君,澤瀉、海藻為臣,三味之咸,能入腎而泄水氣。以葶藶、商陸為佐,以苦堅之。以栝蔞根之苦寒,蜀漆之酸寒為使,酸苦以泄其下而降濕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