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黃湯(二十)
治太陽病,頭疼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寒,無汗而喘者,此方主之。
麻黃(三兩)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 杏仁(七十個)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服。覆取汗出,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湯議
議曰:陰盛陽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今此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寒,無汗而喘者,此皆陰盛也。若脈浮緊者,為寒邪外盛,故與麻黃湯汗之則愈也。此正傷寒發汗之證也。頭疼體痛,骨節腰痛者,乃寒氣不得散,循太陽之經,自足行於背膂,而升於頭者也。發熱者,寒重生熱也。惡寒無汗者,則陰寒傷營,營實而衛虛,故無汗而喘也。麻黃味苦辛,專主發汗,故用之為君。桂枝味辛熱,以辛熱之氣佐之散寒邪,用之為臣。杏仁能散氣解表,用之為佐。甘草能安中,用之為使。經曰,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辛苦是也。先聖配此四味之劑,以治傷寒者,乃專主傷寒,脈浮緊,惡寒無汗者之所主也。若脈微弱自汗者,不可服此也。
議用麻黃湯法
議曰:麻黃湯乃傷寒中發汗正法也。若脈浮緊,惡寒無汗者,不問有熱無熱,有痛不痛,便可發汗,麻黃湯用之無疑。若是惡寒無汗,脈卻沉者,便不可造次,恐是少陰及他證。若是惡寒無汗,脈卻沉微而細,頭不痛,口不渴,或自下利,小便色白,或發熱者,此乃少陰證,屬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若是惡寒發熱無汗,脈卻沉緊、沉盛、沉弦者,頭痛或不痛,口渴,小便赤,大便如常,此又不可便認為少陰,只與桂枝麻黃各半湯平解之,以俟其動靜。若是尋常感寒,惡寒頭痛發熱,脈卻自沉者,只可與正氣湯主之,又不可盡拘以法也。
麻黃湯戒
議曰: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今此麻黃湯乃正發汗之劑,不可不知戒也。經曰有汗不得服麻黃是也。且此麻黃湯,須用脈與證全在表方可用也,有一不然,不可用之。今人但見有病,初然便去發汗,稱說一日、二日皆在表也。若果中者,僥倖耳。苟或萬一陰虛陽實,強發其汗,則津液耗損,即成亢陽之證,熱極則死也。正曰,當下而汗,為亡陽,為厥竭,為譫語。且傷寒中不可發汗者最多,詳見金鏡內臺。若可發汗者的用,須脈浮惡寒,頭體痛,無汗發熱,非麻黃湯則不能也。
麻黃湯證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寒,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無汗,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太陽病,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傷寒病,脈浮數者,可發汗;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發汗後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求飲水者,少與之飲,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發汗多,必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其氣,後自愈。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發汗後,病不解,腹滿痛者,可下之。不惡寒,但惡熱者,實也,與調胃承氣湯。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姜夏湯主之。
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宜調胃承氣湯。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發汗後,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附湯。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新加湯主之。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於寒濕中求之。
發汗後,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食,此名陰陽交,死不治也。
疑問
問曰:脈浮者可發汗,此正法也。或一手脈浮,一手脈沉,何以處之?
答曰:左手脈浮者為外邪,宜發汗則愈。右手脈沉者,為氣病、為脾虛,不可發汗也。獨脈浮而咳嗽者,為外感風邪也,宜微取汗。
問曰:脈與證全在表者,方可發汗,何以辨之?
答曰:脈浮或浮緊、浮緩、浮數,皆為表脈。惡寒、惡風,頭體痛發熱者,皆為表證也。若脈證相同,發汗無疑。若脈證不同,便須消息取用也。
問曰:陽盛陰虛,下之則愈,汗之則死何也?
答曰:脈沉實者,為陽盛,宜下之,不可汗。脈浮盛者,為陰盛,宜汗不宜下。更以外證參之者,大便不通,小便赤澀,惡熱不惡寒,煩渴飲水,腹鞕而痛,此皆為陽盛,若此下之則愈,汗之必死也。
問曰:有此陽盛之證,或又兼有表證未盡何如?
答曰:先解其表,後攻其里,此正法也。
問曰:《內經》云,浮之損小,沉之實大,故曰陰盛陽虛。沉之損小,浮之實大,故曰陽盛陰虛。以此較之,何得相反也?
答曰:此以浮為陽,沉為陰,取用其義,非傷寒之法也。若以汗下之用,正相反耳,不可憑也。
問曰:有不可汗者何如?
答曰:張氏有不可汗者二十餘條,詳見內臺金鏡方法,此不復錄。
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二十一)
治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此方主之。下後同。
麻黃(四兩) 杏仁(五十個) 甘草(二兩,炙) 石膏(八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又取三升,去渣,溫服。
湯議
議曰:發汗後,表氣當解。今汗出而喘,無大熱者,乃餘邪尚盛,不可以汗出為中風,再用桂枝湯,只宜麻黃湯中除桂枝加石膏,以散餘邪也。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二十二)
治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此湯主之。
麻黃 連軺 甘草(炙) 生薑(各二兩) 赤小豆(一升) 杏仁(四十枚) 大棗(十二枚) 生梓白皮(三兩)
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再取三升,分溫服。
湯議
議曰: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此蓋其人素有濕熱,就因傷寒汗不盡,則陽明之經為瘀熱所凝,則遍身必發黃。經云,濕熱相交,民多病癉是也。此湯蓋為發汗不盡,脈浮身發黃者所設也。麻黃能散表邪,用之為君。杏仁、生薑能散氣解表,用之為臣。連軺味苦性寒,生梓白皮性寒,能除濕熱;赤小豆味甘平,能去脾胃之濕,用之為佐。甘草、大棗味甘,能入脾益胃氣,用之為使。以此八味之劑,專治表邪不盡,瘀熱在裡,遍身發黃者之用也。《內經》云,濕熱上甚,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此之謂也。
疑問
問曰:天下之水者皆一,何以為潦水也?
答曰:取其水性力弱,不能助腎氣而益其濕熱也,故曰潦水,又曰甘瀾水。其法取水二斗,置盆內,以杓揚之千百遍,水上有珠千百顆相逐,乃取用之,以其性走也。。
問曰:發黃之證有數方,各有所主乎?
答曰;麻黃連軺亦小豆方乃治余汗不盡,瘀熱在裡,身必發黃,其脈浮者所設,取微汗之。茵陳蒿湯乃治瘀熱在裡,身必發黃,其脈沉實,為表邪已散者所設,取微利之。梔子柏皮湯乃治表裡皆熱者之所設,不可汗之,只此解之。茵陳五苓散治發汗後煩渴,小便不通,身目皆黃者所設,以取其利小便也。
問曰:發黃之證,外治之法何如?
答曰:辛能散之,急用生薑數斤搗擦為妙。若小便不通者,取黃泥並蔥搗縛臍;甚者加淡豉;如更甚者,用大田螺一枚,同麝香半錢搗爛縛之,取出小便如黃汁乃效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二十三)
治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者,此方主之。
麻黃(二兩) 附子(一枚,炮) 細辛(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再取三升,去渣,溫服。
湯議
議曰:少陰病當無熱,今反發熱者,邪在表也,雖脈沉,以始得病,則邪氣未深,故當溫劑,微取汗以散之。故用附子為君,以溫經散寒。細辛之辛,以散少陰之寒邪為臣。麻黃能發汗,用之為佐使,以此三味之劑發汗,非少陰則不敢用也。
疑問
問曰:陰證不得有汗,今此少陰病,反發熱,汗者何也?
答曰:少陰屬腎為里,當無熱,為有相火之位,亦能發熱,其脈雖沉細,必當取微汗而後已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二十四)
治少陰病,得之二三日,此方主之。
麻黃(一兩) 附子(一兩,炮) 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如前法。
湯議
議曰:初得少陰病,二三日內,脈沉鈿,倦而臥者,別無吐利厥逆等證者,故用附子為君,以溫其經。以麻黃、甘草為臣佐,微取其汗,以散其寒邪,其病則已也。
麻黃升麻湯(二十五)
治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此方主之。
麻黃(二兩半) 升麻(一兩二錢半) 當歸(一兩二錢半) 知母 黃芩 萎蕤(各七錢半) 石膏 白朮 乾薑 芍藥 天冬 桂枝 茯苓 甘草(各二錢五分)
上一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又取三升,去渣,溫服。
湯議
議曰:傷寒六七日,大下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者,乃大下則傷血,下焦之陽氣已虛竭而然也。又兼泄利不止者,為重虛也。咽喉不利、吐膿血者,乃重亡津液而成肺痿。得此之證,實為難治。故與升麻為君,麻黃為臣,以散浮熱之氣。如《玉函經》云:甚熱之氣,以汗泄之。當歸、桂、姜之辛,以散其寒;知母、黃芩之苦,以涼心去熱;苓、術之甘,緩脾生津;芍藥之酸,以斂逆氣;萎蕤、門冬、石膏、甘草之甘,潤肺除熱,共為佐使,以濟其證之壞,而治其厥陰之損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