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祝鸡翁,又称祝鸡公,是传说中的古仙人,以养鸡为业。《列仙传》本文是有关他最早的记载。本文说他是洛阳人,住在尸乡北山之下。尸乡北山在商代有仙人仇生居住,还留下过仇生建造的石室,详见前文《仇生》篇。祝鸡翁在这里养鸡一百多年,共有一千多只鸡,鸡晚上都住在树上。他还为每只鸡取了名字,叫名字它们就会跟着呼声过来。祝鸡翁卖鸡和鸡蛋,得到的钱有千余万。但他没有把钱花掉,而是如数留下。后来他又去吴地养鱼,然后又到了吴山,有数百只白鹤孔雀,经常停留在他的身旁。《水经注》引《搜神记》亦有他的记载,与《列仙传》本篇基本一致,为今本《搜神记》无。祝鸡翁的典故经常被后人提及。《水经注》引袁氏《王陆诗叙》,提到西晋吴中名士陆机入洛阳,在偃师一民舍投宿。民舍有一少年与陆机谈玄学,陆机自愧不如。第二天陆机到达洛阳旅舍,才知道自己之前路过的是祝鸡翁所住的尸乡北山,此处并无人家,只有山南名士王弼墓,这位少年自然就是英年早逝的王弼了。尸乡北山本为仙山,王弼又安葬于此,显灵也在情理之中。明陈继儒珍珠船》也称,唐代名相李德裕曾被贬到海南崖州,当地人多养鸡,往往飞入官舍,李德裕写信给友人段成式,不无诙谐地以祝鸡翁自居。《事文类聚》《锦绣万花谷》引《博物志》称:“祝鸡翁,善养鸡,今世人呼鸡云祝祝,起此。”此说恐倒果为因,《说文解字》释“喌(zhōu)”字为“呼鸡言重之,读若祝”,或祝鸡翁之祝本也非其姓,而是喌字的通假。

祝鸡翁者,洛人也[1]。居尸乡北山下[2],养鸡百余年,鸡有千余头,皆立名字[3]。暮栖树上,昼放散之。欲引,呼名即依呼而至。卖鸡及子[4],得千余万。辄置钱去之吴[5],作养鱼池。后升吴山[6],白鹤孔雀数百,常止其傍云。

人禽虽殊,道固相关。<

祝翁傍通,牧鸡寄欢。

育鳞道洽[7],栖鸡树端。

物之致化[8],施而不刊[9]。

【注释】

[1]洛:古地名,又作雒,即洛阳县,在今河南洛阳。周成王时营建洛邑,作为周朝东都。秦灭周后,以洛邑地区为河南县及洛阳县,西汉沿置。《艺文类聚》《太平广记》引作“洛阳”。

[2]尸乡北山:在今河南偃师,古仙人仇生曾居住于此,详见前文《仇生》篇。

[3]立:订立,设立。

[4]子:鸡子,鸡蛋。

[5]吴:古地名,指吴郡或吴县。秦统一后,在吴国故地设置吴县,为会稽郡郡治,故会稽郡也称吴郡。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分会稽郡置吴郡,治所亦在吴县,即今江苏苏州。

[6]吴山:当为吴地山脉之通称,非今浙江杭州之吴山。

[7]洽:和洽,融洽。

[8]致化:施行教化。

[9]施:施加,施展。刊:修改。

【译文】

祝鸡翁,是洛阳人。住在尸乡北山之下,养鸡一百多年,鸡有一千多只,他给每只鸡都取了名字。鸡晚上住在树上,白天就放出去散养。想要鸡过来,叫它们的名字就行了。祝鸡翁卖鸡和鸡蛋,得到的钱有千余万。他把钱都留下去了吴地,又建造了一个养鱼池。后来到吴山之上,有数百只白鹤孔雀,经常停留在他的身旁。

人与禽鸟虽不同,个中门道却相关。

祝翁触类而旁通,饲养小鸡寄所欢。

养鱼之道亦融洽,小鸡栖息于树端。

施行教化于万物,施展生性不改刊。